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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常用5篇】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幼儿园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1
一、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固定的值班人员,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且每班不少于2人、每班连续工作不超过12小时。
二、值班人员应在上岗前经过专门培训,熟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原理和操作规程,并经过职业资格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经常检查,定期做好系统功能试验,确保消防设施各系统状况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将应处于自动状态的设在手动状态;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启动开关处于自动位置。
四、负责对各种消防控制设施的监视和运用,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日常检查和操作等工作;值班人员对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检查、交接班时,应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的相关内容。值班期间每2h记录一次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记录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火警或故障情况。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未经专业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幼儿园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2
1、目的
为加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的良好运转,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细则
2.1本单位的.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
2.2消防值班应由单位领导带班。值班领导要不定时地查班、查岗。
2.3值班人员上岗前经过培训,熟悉厂区建筑消防设施及设备的原理和操作规程,经公安消防机构的考试合格,做到持证上岗。值班期间严禁脱岗。
2.4本单位实行交接班制,建立值班档案。值班人员要详细填写值班档案,班与班之间要办理交接手续。
2.5消防控制室必须昼夜24小时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未经专业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2.6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消防技能。
2.7值班时间严禁睡觉、喝酒,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控制室内会客,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
2.8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2.9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
2.10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3、本程序由综合部负责解释、考核,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幼儿园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3
一、为加强消防控制室的管理确保消防设施的良好运转及其功能的充分发挥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固定的值班人员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且每班不少于1人、每班连续工作不得超过12小时。三、值班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
2、热爱本职、忠于职守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
3、应在上岗前经过专门培训熟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原理和操作规程并经过公安消防机构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对各种消防控制设施的监视和运用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日常检查和操作等工作
2、熟悉系统的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
3、发生火灾要尽快确认及时准确启动有关消防设备及时报告火警
4、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经常检查定期做好系统功能试验确保消防设施各系统状况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
5、宣传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责任感去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6、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报警信号后应按如下程序进行处置
1、应立即携带对讲机、插孔电话等通讯工具迅速到达报警地点确认
2、如果未发生火情应查明报警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并认真作好记录
3、如确有火灾发生应立即用通讯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反馈信息同时利用现场灭火器扑救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根据火灾情况启动有关消防设备通知有关人员到场灭火报告公司值班领导并拨“119”向消防队报警
5、情况处理完毕后恢复各种消防设备正常运行状态。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未经专业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七、值班时间严禁睡觉、喝酒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控制室会客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控制室。
八、未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同意值班人员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及自动灭火系统。
成都绿舟商务服务管理非遗客服中心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篇二:9.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十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十条规定
第一条【消防安全责任】学校(幼儿园)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学校(幼儿园)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安排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单位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根据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二条【管理人员及部门】学校(幼儿园)应当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学校(幼儿园)应当设置或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防火巡查】学校(幼儿园)应当明确防火巡查的人员和部位,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寄宿制的学校(幼儿园)夜间应当至少开展2次防火巡查。学校(幼儿园)的'食堂、体育场馆、会堂等场所在使用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2小时一次。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是否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六)消防控制室和宿舍、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房、变配电室、体育场馆、会堂、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或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当场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第四条【防火检查】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并在开学、放假和重要节庆等活动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火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五)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情况;
(六)厨房烟道、洗衣房排风道定期清洗情况;
(七)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
(八)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督促整改。
第五条【消防控制室、设施维保检测及安全评估】学校(幼儿园)应当依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学校(幼儿园),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应当每月至少一次,联动检查每季度至少一次。
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值班人员应当持证上岗,熟练操作消防设施,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消防控制室内应当保存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等纸质或电子档案资料。
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学校(幼儿园),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
第六条【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学校(幼儿园)应当规范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
消防设施、器材应当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应当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在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当张贴维护保养、检测单位和维护保养、检测情况。
第七条【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学校(幼儿园)应当每年至少对教职员工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每名教职员工懂本单位、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学校(幼儿园)应当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生教学和幼儿教育的内容,确定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
幼儿园应当采取游戏、儿歌等方式,寓教于乐对儿童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培训。中小学校应当每学期对学生开展不少于2个课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并依据有关规定,针对各学龄阶段特点,确定不同的消防安全教育的形式和内容。高等学校应当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鼓励学生参加消防安全志愿服务活动,并对每届新生开展不少于4个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志愿消防队】学校(幼儿园)应当依法组建志愿消防队,配备相应人员、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并定期开展训练,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的能力。
第九条【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学校(幼儿园)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总体预案,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演练。宿舍、图书馆、实验室体育场馆、会堂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或者举办重要节庆、文体等活动,应分别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幼儿园和小学的演练应当落实疏散引导、保护儿童的措施。
第十条【禁止性条款】严禁下列行为:
(一)使用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或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建筑、场所;
(二)违法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板材;
(三)学生宿舍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场所的建筑;儿童活动场所设置在建筑物地下室、半地下室或四层及四层以上楼层;
(四)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
(五)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
(六)生产或违规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七)在学生(儿童)宿舍内使用明火取暖、照明,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八)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超负荷用电;
(九)宿舍、教学楼、图书馆等人员密集的场所门窗、阳台部位,设置影响安全疏散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幼儿园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4
(一)校区要坚持24小时消防安全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
(二)值班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消防法规和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熟悉消防重点部位的布局、建筑特点、防火区域及疏散通道走向、消防设备的配置情况;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
(三)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做到不脱岗、不睡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值班人员要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当班未处理完的事项及重大问题要交接清楚,并进行实地检查交接和签字。
(五)值班人员要对管理范围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
(六)发现火警信号或接到报警时,要进行实地查看,并及时将着火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质、报告人姓名、扑救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并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做好详细记录。
(七)保卫处及防火干事要对校区消防安全值班情况进行考核检查。
(八)因值班人员工作失职造成火灾事故的,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幼儿园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5
1、汛期(6月8日~7月15日),幼儿园实行昼夜值班,值班室24小时不离人。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熟悉业务,及时处理日常防汛工作中的问题。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汛情紧急时,有关领导要亲自值班。
3、积极主动抓好情况搜集和整理,及时了解和掌握气象、水文信息,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 数据统计表。
4、重要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做到不误报、漏报,并登记处理结果。
5、值班人员应在班内处理完本班日常事务,特殊情况需留下一班继续办理的,应交待清楚 ,签名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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