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奖惩制度

时间:2024-05-15 15:31:39 奖惩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奖惩制度[精华]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奖惩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奖惩制度[精华]

学校奖惩制度1

  为了创造良好的无烟环境,培养教职健康的行为习惯,保障广阔教职员工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

  1、认真学习和贯彻关于禁烟的规定,在学校内做好禁烟的宣传工作。学校各办公室、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等共场所严禁吸烟,并设有醒目的.禁烟标志,工作区以内,任何场所均为无烟区,不放置烟具,不相互敬烟。

  2、对学生家长及有关来访人员,每位教职工都有责任和义务劝阻其严禁吸烟,制止不文明行为。假设听之任之,不加劝阻,致使其在禁烟区内吸烟,相关人员将受到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处分。

  3、学校小卖部不得销售香烟,假设有违反,责令其限期整改,假设屡教不改,责令其停业整顿。

  4、学校控烟领导小组每月对各年级办公室及各处室控烟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和奖惩意见,落实奖惩。凡抽查中发现教员工违反上述规定第一次罚xx元,第二次罚款xx元,并在教师大会上做书面检查。

  5、学校设立最正确控烟奖,每学期评选一次,对能认真履行监视巡查员职责,鼓励和帮助吸烟教职员工戒烟的监视员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对于获得无烟办公室实称号的办公室,年终给予元奖励。

  6、学校控烟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制度,各处室主任和年级组长负责监视所辖人员,假设有违反,对当事人和直接领导予以大会点名批评,重复出现那么按相关要求予以处分。

  7、监视员如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徇私舞弊,一经发现也纳入本人。

  8、对严重违反学校控烟规定的教工除执行上述规定外,还纳入个人师德考核,并且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学校奖惩制度2

  1、校园内办公楼、实验楼、教学楼、学生公寓、食堂等公共场所内禁止吸烟,无烟具烟蒂,来人来访不敬烟。

  2、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宣传栏、黑板报、播送等各种形式,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活动。

  3、全校教职工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4、禁烟标志挂在醒目位置:

  1)大楼入处张贴标志,要求进入前熄灭烟火,并放置熄灭用的烟灰桶。

  2)停车入处设置标志,说明进入后禁烟,并放置熄灭用的烟灰桶。

  3)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宿舍楼、食堂、会议室及走廊、厕所、楼梯都应张贴禁烟标志。

  5、对于违反者,按以下规定处分:

  1)150对于违规的教职员工,每扣分扣当月绩效工资元、扣科室负责0.150人年度考核分分;年度员工累计扣分超分者不能评优、评先等;50年度科室负责人累计扣考核分超分者不能评优、评先等。

  2)对于违规的学生,交学生科处理并全校通报。

  3)对于违规的'来访者,应劝其放弃抽烟。

  6、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凡发现吸烟者或有烟蒂的办公室,严格按照罚款标准执行。

学校奖惩制度3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为促进全校师生关注消防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学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检查、考核的内容,特制定如下消防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

  一、奖励:(奖励级别可分别依据贡献大小,给与奖金,全校通报表扬。)

  1、积极配合学校保卫处普及消防安全教育,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2、积极参加、组织扑灭火灾避免重大事故的;

  3、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安全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的;

  4、对消防安全工作提出重大改进意见成绩显著的;

  5、在消防工作的`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二、处罚:(处罚级别分别为开除、留校查看、降职降级、一次性扣罚工资、行政处分、全校通报批评等。)

  1、随意倾倒石油液化气残液或者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的;

  2、乱搭乱建、堵塞消防通道、影响消防栓正常使用的;

  3、随意在校园内焚烧树叶、垃圾的;

  4、擅自改变消防设施用途的;

  5、损坏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

  6、非火警擅自使用消防器材造成损失的;

  7、未按规定要求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在校内动用明火作业的;

  8、违反规定私拉电源线,使用大功率电器的;

  9、阻拦报火警或者谎报火警的;

  10、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

  11、隐瞒、掩饰起火原因,推卸火灾事故责任,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12、消防设施值班操作人员脱岗的。

学校奖惩制度4

  为了激励教师更好地参加校本研训活动,促进自身往纵深方向发展,提高教师的各方面的能力,特制定教师校本研训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

  1.按时参加教师综合素质培训,认真完成作业、培训效果明显的将记入教师成长考核档案。

  2.能把所学理论应用于教学实践中,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教学成绩突出者将记入教师成长考核档案。

  3.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教师综合素质培训,积极撰写论文,并发表的教师记入老师成长考核档案。

  4.对于在校本研训中成果突出,学校年终给予该教师年度校本研训成就奖,并加年终绩效考核分。

  二、惩罚制度

  1.在校本研训工作中,态度不端正,表现消极懈怠,学校将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及扣减年终绩效考核分的.处罚。

  2.对于不能按时参加校本研训的教师,如一学期中在研训时请假超过三次,那么将扣掉一定的学时分;如无故擅自不参加活动者,按旷工处理,在继续教育考核档案中不记学分。

  3.缺少计划、总结、心得、反思、笔记,不按时完成作业的教师将不在继续教育考核档案中记入成绩。

  4.对于不能按要求完成校本研训任务的教师,学校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当年度的评优评先和晋级一票否决。

学校奖惩制度5

  垃圾并不是一无是处的废物,“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垃圾是地球上惟一增长的资源”,它应该是可循环利用的自然资源。垃圾分类要抓好过程的管理,这样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才能见到实效,才能持之以恒。为此,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垃圾分类制度,加强管理,把资源的回收利用和环境保洁做细做好。

  一、目标:

  1、引导师生关注环境保护问题,知道一些环保法规、环保知识、增强环保意识,养成保护环境的习惯,掌握基本的环境科学知识。

  2、培养师生对环境负责任的精神,树立热爱大自然和保护地球家园的高尚情操。

  3、使师生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关心校园环境做起,积极参与保护环境的行动,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环境保护工作。

  4、将环境意识和行动贯穿于学校的管理、教育、教学和校园建设。培养可持续发展人。环境保护教育是让少年儿童从小懂得保护好人类生存的环境,让社会可持续发展。

  5、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教育机制,以学校为中心,带动全社会环保意识发展,使环保教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6、结合创建“节约型学校”工作,绿化、美化、净化校园,加强学校环保硬件建设。

  二、校园垃圾的分类:

  1、垃圾分类和管理的原则:

  人人有责,加强管理,重在实效,持之以恒。

  2、垃圾分类的具体做法:

  (1)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食堂垃圾(指: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指等)。

  (3)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实验室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4)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建筑垃圾和其他清扫垃圾等)。

  (5)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3、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1)学校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两种垃圾箱,一种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种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各班各室设置不同种类的垃圾袋(纸盒),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

  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箱内。

  (4)食堂垃圾:剩饭剩菜等废物由食堂指定专人集中处理,废弃油脂由相关证照齐全的专业人员集中回收。菜根、菜叶等食品废弃物集中处理。

  (5)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交总务处集中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6)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处理。

  (7)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1、政教处处、团委要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真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3、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处理,焚烧垃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求有关责任。

  4、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集体或个人,学校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垃圾分类的管理办法:

  (1)各班均设垃圾分类储藏篓,每天把教室内的垃圾按要求分三类放好。一类回收易拉罐、可乐瓶、矿泉水瓶、牛奶瓶;

  一类回收废纸;另一类是剩余垃圾。

  (2)收集废电池,投放到废电池回收点。

  (3)按要求将垃圾进行分类投放。

  五、垃圾回收的措施是:

  (1)学校各班设立专门垃圾回收点,设分类储藏箱若干个(暂设储藏箱2只,一只回收易拉罐、可乐瓶、矿泉水瓶、牛奶瓶,另一只回收废纸),废电池回收桶一只。

  (2)每天各班安排专人做环保卫士负责监督、检查、整理。

  (3)每月所得的回收费有专人做好登记,并归各班所有。

  为了深入开展教师综合素质的训练工作。塑造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特制定本校教师综合素质培训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

  1、按时参加教师综合素质培训,认真完成作业、在研讨活动中发言积极的将记入优秀学员考核档案。

  2、能把所学理论应用于教学实践中,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教学成绩突出者将记入优秀学员考核档案。

  3、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教师综合素质培训,积极撰写论文,并发表的教师记入优秀学员考核档案。

  4、结合所学内容在校级做公开教学的教师将记入优秀学员考核档案。

  5、在校组织的综合素质培训有关竞赛中获奖的教师记入优秀学员考核档案。

  二、惩罚制度

  1、如一学期中在培训时请假超过三次,那么将扣掉一定的学时分。

  2、如无故善自不参加学习者,按旷职处理。在继续教育考核档案中不记学分。

  3、不按时完成作业的教师将不继续教育考核档案中记入成绩。

学校奖惩制度6

  1、做好禁烟宣传,对来我校的宾客进行禁烟条例的宣传。不向来客敬烟,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2、在会议室或接待室不设置吸烟器具,不设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和物品。

  3、校园内设置醒目的统一的`禁止吸烟标志。

  4、有(专)(兼)职人员进行巡视,检查劝阻吸烟,在禁烟场所做到无人吸烟,并无烟蒂。

  5、校长及校领导带头不吸烟,学校党、政、工、团、队等组织共同抓控烟工作。

  6、全校教职工不得在公共场所如厕所、走廊上吸烟,个别抽烟者在规定的地点(校门外天桥下)吸烟。

  7、在公共场所吸烟者一旦被发现将进行劝阻及教育并给以一定的处罚。

  8、接受卫生部门的执法检查,对执法部门提出的意见认真整改。

  9、本规定自张贴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奖惩制度7

  为适应教育的信息化,更好的利用学校的计算机设备和校园网络,特制定白水洋小学计算机及校园网使用奖惩条例。

  1、教师办公室电脑是教师用来学习和制作多媒体课件用的,严禁使用办公室电脑打游戏及看电视、电影。一经发现,在年终考核时不能评为优秀。

  2、教室多媒体设备必须经过培训,知道展台和投影机等如何使用,且考核合格后方能使用。善自使用并造成损害的追究其赔偿责任。

  3、学科资源库建设中,上传课件和教案资源数一学期超过200件的,保证资源质量、适应教学工作的需要的,给予奖励。

  4、学校开展的校园网应用培训及讲座,出席率不到50%的,年终考核时不能评为优秀。

  5、校园网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如在校园网上与学生交流,回答学生的`问题多的;教研组网页质量好且更新及时的;以及学校网站建设中有突出表现的;年终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学校奖惩制度8

  为给全校师生创造一个洁净、优美、舒心的学习,工作环境,展示我校校园风貌,结合目前学校实际,学校大队部对各班级的卫生责任区域检查制定了如下办法及奖惩制度:

  1、各班卫生责任区安排卫生监督员进行监督打扫,课间要由学生进行检查,发现垃圾即刻捡掉,时时保持责任区卫生的清洁;

  2、每周五下午的大扫除及学校临时布置的卫生打扫,各班应自行安排时间或根据要求认真组织本班学生进行打扫。在检查前还未进行大扫除的班级每次扣除该班基础分;打扫不干净、未通过检查的班级每次扣除该班基础分。

  3、在平时少先队大队部检查前卫生责任区还未打扫的班级除当天相应卫生打扫项记0分;平时值日教师、值周领导检查登记中有记录卫生打扫有待改进之处,将扣除相应班级的基础分

  4、如果发现乱倒垃圾,乱扔果皮纸屑、食品包装袋,随地吐痰、擤鼻涕,大小便不入厕的班级除在班级评比中扣分。

  5、学期末对各班在维护校园卫生环境方面认真负责的.卫生监督员或个人和做好人好事的同学,学校大队部将进行表彰奖励;特别突出的学校表彰奖励。

  6、随意践踏花圃,踩踏、跨越绿化带,在校外破坏环境卫生的班级每人次扣除该班基础分。

  7、学期末对各班级卫生区域检查加分项和扣分项进行统计,按总分的最高分取前6名,作为评选“优秀班级”的主要依据。第一名班级评比统计表中加10分,第二名9分,依次类推,第六名加5分;其他班级根据捡垃圾人次做好事人次,按比例给予加分;(该项按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活动周内容操作)

  8、每月对各班级卫生区域进行一次统计,如果某班级的扣分(加分)超过了加分(扣分),或者只有扣分(加分)没有加分(扣分),那么,某班级本月卫生的扣分(加分)按十分之一的比例,将在每月班级管理考核的总分里扣去(加上);

  以上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不妥之处,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作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希望并相信,通过全校师生的积极努力,辛勤劳动换来的洁净校园,将成为我们自由路小学一张漂亮的名片。

  20xx年2月

学校奖惩制度9

  为了加强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生活和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校风和学风,奖励先进,鞭策后进,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部分 学生奖励制度

  一、奖励项目

  (一)个人单项奖:

  1、三好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干部;

  3、文明学生和优秀团员;

  4、学习优秀生;

  5、社区援助(学雷锋)积极分子;

  6、其他单项奖(校级以上举办的各项比赛、竞赛获奖者;纪检、生活管理等积极分子;有突出或特殊贡献,受学校、省、市表扬、表彰或获奖者)。

  (二)集体荣誉奖:;

  1、 文明班集体;

  2、 其他集体奖(学校可根据具体需要设立)。

  二、评定条件

  (一)三好学生条件

  1、思想好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能自觉加强道德品质的修养,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爱劳动,艰苦奋斗,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遵守国家法令,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艰苦朴素,积极进取;操行成绩达90分以上(优秀)。

  2、学习好

  有正确的学习目的,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各门课程(除体育课外)考试、考查成绩均在75分以上,各门课程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

  重视实践性环节的学习,积极参加生产实习,认真对待每一实验项目,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实习、实验考核成绩优良。

  全学年无旷课,迟到、早退每学期不超过3次。

  3、身体好

  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早操和体育活动,达到国家体委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和心理健康。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热心学校和班级工作,处处以身作则,做同学的表率,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当好班主任或学校的助手和参谋。

  2、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认真,刻苦钻研各门课程,学习成绩中上,没有不及格科目。

  3、积极宣传、模范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密切联系学生群众,坚持实事求是,关心同学的进步,能深入了解并及时反映同学的思想状况、学习情况以及转达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能发扬民主作风,虚心倾听不同意见,善于发现并及时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

  5、能带领同学参加各项实践活动,对学校和班的工作有开拓精神,勇于创新。全心全意为全班和全校同学服务,任劳任怨,不怕困难。

  6、操行成绩90分以上,工作中做出较突出的成绩。

  (三)文明学生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没有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 团结友爱,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和职工。

  3、热爱劳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爱护公共财物,热爱专业,热爱学校。

  3、 勤奋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学习成绩中等以上,没有不及格科目。

  4、 操行成绩良好。

  (四)文明班级评比条件(详见班集体管理制度)。

  (五)其它奖项由主管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评定标准,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三、评定办法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学生,由班委会依据评定条件组织全班同学进行评议,班主任结合评议推荐,学生科审核,主管校长批复。

  (二)优秀团干、社区援助积极分子、优秀团员、社区援助先进集体,由团支部依据评定条件组织全体团员进行评议,班主任结合评议推荐,校团委审核,主管书记审批。奖励设在每年“五四”青年节前后,由校团委主办。

  (三)文明班级评定,由学生科按照学期文明班评比得分情况评出审核后报送主管校长审批。

  (四)其它奖项评定办法由主管单位制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四、奖励方式

  (一)除奖项的主管单位另有规定的以外,其它奖项以每学期举行表彰大会的形式进行奖励。

  (二)奖励坚持精神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同时发放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二部分 学生处分制度

  一、学生处分种类

  按学生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和对错误的认识程度,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行政处分。处分分以下六种: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勒令退学

  (六)开除学籍。

  二、 处分情节与量处: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般错误)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1、一般打架斗殴行为者;

  2、一般偷窃行为者;

  3、考试作弊行为且情节较重者;

  4、一般性赌博或有一般性酗酒行为者;

  5、违反纪律或安全制度,造成一般事故者(损失100元以内);

  6、破坏公物,造成一定损失者;

  7、扰乱教学秩序,妨碍教学活动者;

  8、破坏公共秩序,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者;

  9、侮辱人格,诽谤谩骂同学或教职员工者;

  10、谈恋爱教育不改者;

  11、其他一般错误,不给予处分不足以教育其本人或其他同学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较严重错误),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1、结伙打架(打群架),挑衅滋事闹事行为者;

  2、有流氓行为或参与流氓活动者;

  3、较严重赌博行为和偷窃行为者;

  4、诈骗行为者;

  5、未经批准参与示威游—行,扰乱社会秩序者;

  6、违反纪律或安全制度,造成较大事故者(损失100元以上)。

  7、故意破坏公物,发泄不满者,或者破坏公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8、其他较严重错误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严重错误),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触犯刑律的,除开除外,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1、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组织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造成严重后果者;

  2、违反国家政策法令,违法乱纪,情节严重和恶劣,影响很坏和触犯国家刑律,构成犯罪者;

  3、有严重偷窃、赌博、诈骗行为、道德败坏者;

  4、破坏公共财物,违反有关制度和安全制度造成事故,并造成严重损失和危害者;

  5、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进行示威游—行,有损国家荣誉,影响很坏者;

  6、严重扰乱学校工作、学习、生活和教学秩序,煽动、参与罢课或造成学校不能正常进行教学者;

  7、故意伤害、打架斗殴,后果较严重者;

  8、违反校规校纪,情节极为严重者;

  9、一学期连续旷课一周或累计旷课超过86课时(一天按课时计算或当天实有课时计算)者;

  10、受留校察看处分,仍不悔改者;

  11、有其他严重错误者。

  (四)对犯错误的学生,情节较轻,或虽情节较重,但认错态度好,有悔改表现,几个人一起犯的错误,能揭发他人者,可以减轻或免以处分。错误情节严重,态度恶劣,或者犯错误受处分后坚持错误或再犯错误,应加重处分。

  (五)受处分的学生,应由班主任或学生科提出书面报告或建议,写出学生所犯错误材料,经校务会议讨论同意,校长批准,或者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的处分,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六)给学生处分应持慎重态度,本着批评教育从严,处分从宽的精神,实事求是。处分决定要与学生本人见面,允许本人申诉、申辩和保留意见。对本人申诉,学校有责任进行复查。

  (七)学生处分决定应放入学生档案,并向全校公布。

  (八)受处分的'学生,在处分后,有悔改表现,经一学期以上时间考察,认为该生表现

  良好,可由本人申请,班主任同意并写出处分期的鉴定,经分管校长同意由学生科撤销其处分,受处分的学生,经一学期以上时间考察,确实改正了错误,表现良好,操行成绩90分以上,班主任写出书面鉴定,经分管校长同意,学生科也可以主动撤销其处分,并告知班主任和学生本人,撤销处分的学生,其处分决定及有关材料撤出受处分学生档案。

  (九)劝退和勒令退学的学生,可发给学历证明;开除学籍的学生,不发给学历证明,劝退、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的学生的一切关系转回其父母所在地或原单位(地区)。

  (十)留校察看处分期为一年,期间经教育不改者,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十一)毕业班学生受留校察看处分和受其他处分因扣分操行不及格,或者表现不好毕业时操行不及格,作结业处理,不发毕业证书。一年后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表现良好达到合格或可撤销处分时,补发毕业证书。

  (十二)毕业班学生,错误非常严重,非开除不可的,应予开除,不给毕业,一切关系转回学生来源地或现父母所在地。

  (十三)新生入学后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其学籍。

学校奖惩制度10

  为鼓励先进,实现对学生的有效管理,依据国家颁发的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对本校学历教育学生的奖励和处分。

  一、奖学金评选

  1.评选条件

  (1)奖学金主要以操行评定等级和学习成绩为主,操行等级期末评定为优,各科学习成绩均达80分,并且平均分达85分者才有资格参加评奖。

  (2)学生干部、团干有突出成绩者,有一科达70分,其余科目均达80分,平均分达80分,可参加评奖。

  (3)凡受学校纪律处分和团内处分者取消参评资格。

  (4)抽烟、谈恋爱经教育屡教不改者和有赌博行为者不准评奖。

  (5)考试作弊、协助作弊者不在考评之列。

  (6)未交够学费及其他费用者不评奖学金。

  2.下列特殊情况不参加奖学金评定

  (1)试读生在试读期间;

  (2)因病、事假缺课累计超过一个月者;

  (3)经批准休学的学生;

  3.各班奖学金评选名额(以46人为标准) 及奖金发放标准

  一等奖: 1名 人民币100元

  二等奖: 2名 人民币70元

  三等奖: 3名 人民币30元

  二、先进个人评选

  1.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a.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

  b.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谦虚,品行端正,操行成绩为优秀。

  c.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每科成绩必须达80分;学生干部、团干有突出成绩者,有一科达70分,其余科目均达80分,可参加评奖。

  d.参加评选者必须是奖学金获得者。

  e.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取得一定成绩。

  f.讲究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积极参加文体活动。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a.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

  b.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谦虚,品行端正,操行成绩为优秀。

  c.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各科成绩及格,平均分达75分。

  d.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团活动。

  e.作风端正,能团结同学,起到表率作用。

  f.在其所担任学生干部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奉献精神。

  g. 组织协调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

  (3)“优秀团干”评选条件

  a.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

  b.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谦虚,品行端正,操行成绩为优秀。

  c.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各科成绩及格,平均分达75分。

  d.热心团的工作、组织能力较强,表现较突出。

  e.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勤奋工作,锐意进取,积极组织开展共青团工作,成绩突出。

  (4)“ 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a.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

  b.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谦虚,品行端正,操行成绩为良或优。

  c.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各科成绩及格,平均分达75分。

  d.热心团的工作,表现较突出。

  e.平时积极主动参加学雷锋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参与创建文明校园、文明宿舍建设等,成绩突出。

  (5)“学雷锋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a.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

  b.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谦虚,品行端正,操行成绩为良或优。

  c.努力学习,各科成绩相加后平均分达75分。

  d.在学雷锋活动和平时活动中能够以身作则,在工作当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6)“文体宣传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a.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

  b.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谦虚,品行端正,操行成绩为良或优。

  c.努力学习,各科成绩相加后平均分达75分,体育及格。

  d.在出文艺活动、体育活动或黑板报、写稿件、广播等宣传方面成绩突出。

  (7)“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a.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

  b.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品行端正,操行毕业总评定成绩为优秀。

  c.学习刻苦勤奋,各科毕业成绩均及格,平均分达80分以上。

  d.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专业技能比赛,成绩显著。

  e.在校期间获一次或一次以上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f.在实习过程中表现突出,服从学校的就业分配。

  2.凡受学校纪律处分和团内处分者取消参评资格。

  3.先进个人评选时间

  (1)每学期第二周评选上学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 优秀团员”、“文体宣传积极分子”、“学雷锋积极分子”。

  (2)每年6月评选当年“优秀毕业生”。

  4.班级先进个人评选名额(以46人为标准)

  “三好学生”1名 ,“优秀班干”1名 ,“优秀团干”1名 ,“优秀团员”1名 ,“文体宣传积极分子”1名,“学雷锋积极分子”1名,“优秀毕业生”2 5名。

  5.奖励

  (1)“优秀班干”、“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文体宣传积极分子”、“学雷锋积极分子”发给荣誉证书及奖金30元,如获上述两项荣誉,奖励金额只发一项。

  (2)“三好学生”应是奖学金获得者,发给荣誉证书及奖学金。

  (3)“优秀毕业生”发给荣誉证书及纪念品。

  6.先进个人的评选、审批和表彰

  (1)“三好学生”、“优秀班干”、“文体宣传积极分子”、“学雷锋积极分子”、“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每学期评选一次,“优秀毕业生”每学年评选一次。

  (2)评选、审批操作步骤:班主任审查本班学生操行成绩,计算各单科成绩及平均分——按评选条件提出各项候选人名单——组织召开班会进行民主差额选举——班主任征求任课教师意见后确定各项最后人选——班主任将班级评选结果填写《先进个人登记表》报学生科审查——学生工作科填写《先进个人统计表》交分管校领导审批——学生科公示获奖名单。

  (3)每学期第四周由学生工作科、团委组织表彰大会进行表彰并颁奖,“优秀毕业生”由学生工作科在毕业生大会上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及纪念品。

  三、先进班级评选

  1.先进班级评选条件

  (1)班级骨干模范作用好、工作能力强。

  (2)全班同学自觉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好。

  (3)班级各项清洁卫生工作好。

  (4)班级学风好。,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受到各任课教师的好评。

  (5)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有益活动,成绩显著。

  2.先进班级评选方法

  (1)班级量化考核平均分占60%;

  (2)学生工作科对班级的评分占20%;

  (3)任课教师对班级的评分占10%;

  (4)分管校领导对班级的评分占10%;。

  (5)先进班级的名额按所有在校班级总数的15%计算,按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列。在评奖范围内的班级填写《先进班级审批表》,学生科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审批。

  3.先进班级的奖励

  获“先进班级”称号的学校奖励人民币200元,每学期第四周由学生工作科组织表彰大会进行表彰并颁奖。

  四、其它奖励

  1.学校每年10月底或11月初举行校运会,由教务科组织和颁奖。

  2.每年3-5 月份举行的校园文化艺术节及书画、墙报、演讲、体育竞赛等单项竞赛,由校团委组织和颁奖。

  3.每年12月底举行专业技术大比武,由教务科组织和颁奖。

  4.学生代表学校参加国家、自治区、市、局级组织的知识竞赛、技术比武、文体比赛等活动,取得前三名或前三等奖,学校给予嘉奖,教务科或学生工作科负责颁奖。

  五、学生违纪处分

  1.凡学生违反《学生行为规范》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处分等级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责令退学;开除学籍。

  (1)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a.学期旷课达10—15学时者;

  b.考试作弊者;

  c.扰乱校内学习、生活等公共秩序情节较轻者;

  d.不佩戴校牌强行进入校内学习、生活及公共场所且不听劝阻者;

  e.辱骂他人,不听劝阻,造成极坏影响者;

  f.打架情节轻,认识态度较好者;

  g.在宿舍打扑克、打麻将、下棋(不含赌博) 不听劝阻者;

  h.起哄闹事或煽动他人起哄闹事情节较轻者;

  i.违反学校不准吸烟、酗酒有关规定者;

  j.破坏学校环境卫生、情节较重者;

  k.破坏公共财物,情节轻微者;

  l.在教室、宿舍内生火煮东西、取暖不听劝告者;

  m.在宿舍私接电源而使用电器者;

  n.不听从管理人员的教育,有意刁难情节较轻者;

  o.夜不归宿者;

  p.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留宿外来人员者;

  q.不按规定存放练功刀具,将练功刀具带入宿舍者; r.擅自离开实习单位者;

  s.违反学校其它有关规定者。

  (2)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处分

  a.连续旷课20学时以上,40学时以下,或累计旷课25学时以上,45学时以下者;

  b.参与打架、情节较重或态度不好者; c.破坏公共财物,损害集体利益者;

  d.严重扰乱校内学习及生活秩序者;

  e.扰乱考场纪律者;

  f.辱骂教职员工、学生管理人员者;

  g.有偷盗行为,或为他人偷盗提供信息或创造条件者;

  h.在校期间酗酒闹事者;

  i.在校学习期间,谈恋爱经教育不听者;

  j.看xx书刊、录像者;

  k.私藏管制刀具等凶器者;

  l.持刀伤人情节轻微者;

  m.受警告、严重警告后仍无悔改表现者;

  n.实习生多次私自脱离实习单位者;

  o.严重违反学校其它有关规定者。

  (3)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责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a.连续70学时,或累计旷课60学时及在校学习期间旷课累计超过90学时者。

  b.敲诈他人钱物者;

  c.恐吓他人者;

  d.持刀伤人情节严重者;

  e.受留校察看处分后,仍有违纪行为者;

  f.触犯法律,受到公安、司法机关拘留以上处理者;

  g.参与赌博(包括在校内外的各种形式赌博) ,情节严重者;

  h.在校内打架或纠集社会青年来校内打架闹事,殴打学生、教职员工情节严重者;

  i.实习生违纪给学校和实习单位带来严重后果者;

  j.品行恶劣,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而屡教不改者。

  2.处分学生的操作步骤:

  (1)警告至留校察看纪律处分的操作步骤

  班主任根据学生违纪情况,在两天内写出学生违纪情况报告交学生工作科学生工作科或实习就业科在两天内核查违纪行为,对照处分等级的规定签署处分意见,学生工作科依据本条例作《处分决定》。

  (2)责令退学、开除学籍纪律处分的操作步骤

  班主任根据学生违纪情况,在两天内写出学生违纪情况报告交学生工作科或实习就业科学生科或实习就业科在两天内核查违纪行为写出学生违纪情况及处理意见交校长办公会审批学生科依据校长办公会意见作《处分决定》。

  3.取消学生处分的操作步骤:本人写出取消处分申请交班主任班主任审查受处分学生的表现班主任签署意见交学生工作科(学生正在实习期间的先交实习就业科审查) 学生科审查分管校领导审批学生工作科公示撤消处分决定。

  4.其它

  (1)学生在处分有效期间继续发生违纪行为,其处分在原基础上予以升级,直至开除学籍。

  (2)对破坏学校公共财物、偷电、浪费水资源者除给予相应处分外,还将按有关规定罚款。

  (3)被学校责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学生,所在学期的学费不予退还。

  (4)受记过或记过以上纪律处分,在毕业时未能撤销处分的学生,不得毕业或延缓毕业。

  六、奖惩的档案记录

  1.学生获得的各种校级奖励情况,由班主任记录在学生学籍卡上,学生工作科将获奖材料装入学生档案;学生获得的校级以上各种奖励,由班主任提供获奖材料交学生科归入学生档案。

  2.学生所受各级处分,由学生工作科将《处分决定》归入学生档案,经批准取消处分后从学生档案中取出,学生工作科另行存档。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生工作科。

学校奖惩制度11

  为了创造良好的无烟环境,培养教职员工健康的行为习惯,保障广大教职员工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学习和贯彻关于禁烟的规定,在学校内做好禁烟的宣传工作。学校各办公室、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等共场所严禁吸烟,并设有醒目的禁烟标志,工作区以内,任何场所均为无烟区,不放置烟具,不相互敬烟。

  2、对学生家长及有关来访人员,每位教职工都有责任和义务劝阻其严禁吸烟,制止不文明行为。若听之任之,不加劝阻,致使其在禁烟区内吸烟,相关人员将受到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处罚。

  3、学校小卖部不得销售香烟,若有违反,责令其限期整改,若屡教不改,责令其停业整顿。

  4、学校控烟领导小组每月对各年级办公室及各处室控烟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和奖惩意见,落实奖惩。凡抽查中发现教员工违反上述规定第一次罚10元,第二次罚款30元,并在教师大会上做书面检查。

  5、学校设立最佳控烟奖,每学期评选一次,对能认真履行监督巡查员职责,鼓励和帮助吸烟教职员工戒烟的.监督员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对于获得无烟办公室称号的办公室,年终给予200元奖励。

  6、学校控烟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制度,各办公室主任和年级组长负责监督所辖人员,若有违反,对当事人和直接领导予以大会点名批评,重复出现则按相关要求予以处罚。

  7、监督员如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徇私舞弊,一经发现也纳入本人考核。

  8、对严重违反学校控烟规定的教工除执行上述规定外,还纳入个人师德考核,并且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学校奖惩制度12

  学校安全,责任重大。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关系到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局。根据各级各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和规定,依据学校教代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学校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的管理办法和意见》、《关于明确学校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责任的划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将学校安全工作分工落实到人。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与“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共同完成”的原则,保证落实“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管工作,防范、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及校产安全,特制订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

  (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学生生活、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生活用水安全,疫情疾病预防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由后勤主管。

  (二)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由总务处主管。

  (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馆安全,由教导主任主管。

  (四)会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会计主管。

  (五)教职工活动安全,由工会主席主管。

  (六)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

  二、安全责任划分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分管工作负责。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三)安全责任具体划分

  1、各年级组负责人是所负责年级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负责拟定所辖工作人员职责和本处室、年级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

  (2)负责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督查和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

  (3)审批、回复有关人员的请示或报告,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

  (4)汇报和落实安全的有关工作。

  (5)安全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前提下,15分钟内向校长报告,并在1小时内拟出事故报告草案。

  2、实验室仪器管理人员对各实验室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班级经学校组织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负主要安全责任。

  4、重大活动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安全工作:组织者为全过程的直接责任人。

  5、一周常规管理安全工作由本周值班教师负责。责任人要对学校公共场所的学生活动进行管理,对学生活动安全负责。

  6、消防安全器材的购进、安置和管理由后勤负责。

  7、防病、防疫管理工作: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疫情的防治、监控和报告,防止各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流行。

  (2)班主任要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学校和有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

  9、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政教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社区抓好治理工作。

  (2)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学生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10、全体教职工是自己岗位和工作内容范围的直接责任人:

  (1)对本岗位工作(含值班)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对本岗位工作范围的安全工作,若需采取措施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三、安全责任追究

  安全工作事关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学校的发展和稳定,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各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对学生、对家长、对学校和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关责任。因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对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年度考核不合格,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律处分;对于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各处室、部门不履行安全职责发生安全事故时,追究处室、部门负责人责任。

  (二)各处室、部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学校;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长;学生旷课一天,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并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政教处。瞒报、迟报、漏报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不经学校同意,各班不得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擅自外出活动的,追究班主任责任。

  (四)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对学生的实验、实习操作,应按安全规程严格要求。违反的,追究该课任教师的责任。

  (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墙、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并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因疏于管理而发生意外时,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六)学校x、做操应由学校统一指挥,保证x、做操的纪律。学校x、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踩踏事故的发生。班主任要负责维持秩序、保护学生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班主任管理不到位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七)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否则,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学校奖惩制度13

  为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安全责任

  1、校长为我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后勤主任为直接负责人,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具体事宜,每一位教职员工严格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全体师生的安全。

  2、全校师生要树立安全地第一的思想,强化工作、生活、学习中的安全意识,形成“学校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

  3、根据“谁使用谁负责”原则随时注意学校校舍、设施、及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情况紧急或其他情况下,也可向学校领导直接报告。总务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整改。不能或无力处理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4、根据“谁管的人谁负责”原则随时注意学生人身及学生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政教处报告。政教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整改。不能或无力整改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二、安全大检查

  定期(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对全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每月应对我校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发现隐患,或立即整改,或立即上报。

  1、查改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一查学校是否新出现危房;

  二查是否存在继续使用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房屋上课、住宿或活动;

  三查学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四查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

  2、查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

  一查学校是否对食堂饮食卫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

  二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

  三查食堂进货、储藏、加工和饭菜质量的监督管理过程是否到位;

  四查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

  五查学校食堂有无安全隐患;

  六查学校中午学生午休的内务、卫生及管理情况。

  3、查改学校消防安全隐患。

  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二查灭火器材是否好用;

  三查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

  四查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

  五查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

  六查学校是否加强用火管制,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

  七查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4、查改学生路途安全隐患。

  一查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

  二查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教育活动是否按照定人员、定车辆、定线路“三定”原则,并经教育局和交管部门批准。三查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四查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及学生的预告通报制度。

  三、整改措施落实

  1、学校的每一位成员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必须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3、每两周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4、对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5、每周对学生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周开展一次食堂工作人员不定期检查。

  6、加强门卫人员的管理,每周对出入登记和校园巡查登记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责令及时整改。

  7、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管理的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教育局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

  8、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四、处罚与奖励:

  1、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主要责任人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2、安全教育及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并整改有力,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被处罚的班级负责人,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学校奖惩制度14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于本校全体员工。

  第四条 行政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二、奖励

  第一条 目的:

  为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鼓励员工长期为学校服务,奖励为学校做出贡献的员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范围: 本校全体员工

  第三条 程序

  根据学校薪资福利制度,制定学校绩效考核评分制度。学校绩效考核评分制度,采用100分制,每位员工每个月总分100分,按照考核实施细则,进行加分和扣分。

  (一)月度全勤奖

  1、全月无缺勤,无迟到、早退、请假等情况,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将获得100元全勤奖奖励,同时加10分;

  (二)月度执行制度配合奖(3月-9月)

  1、全月无缺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扣款等情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会议、学习等活动,将获得200元奖励,同时加20分;

  (三)年度优秀团队奖:

  1、评选标准:

  ①本部门工作高效完成,无拖沓及工作延误现象出现;

  ②在部门工作进度、部门内各项工作等关键节点把控严格,尽全力、想办法保证工作进度及顺利执行,保障学校战略经营计划、业绩的不断提升;

  ③候选部门年度考核业绩必须是80分(含)以上;

  2、评选对象:学校各部门(以部门为单位)

  3、评选流程:

  年度考核业绩在80分(含)以上的部门,经行政部审核,全员投票选举,校长批准;

  4、奖励标准:奖金500元 。

  (四)年度“优秀员工奖”:

  1、评选标准:

  ①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对学校忠诚并具有奉献精神。

  ②本职工作突出,对学校发展能提出合理化建议。

  ③全年无警告以上惩处。

  ④用心做事,诚信做人,得到各部门同事的认可。

  ⑤全情投入,勇于挑战,全力达成目标,工作完成出色;

  ⑥能换位思考,协作意识强,表现出高品质的工作水准。

  ⑦工作满一年(含)以上员工;

  ⑧个人年度业绩考核必须是90分(含)以上;

  2、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评选流程:

  由部门内部推荐,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推荐),行政部审核,全员投票选举,校长批准;

  4、奖励标准:奖金500元。

  (五)特别贡献奖:

  1、评选要求:

  ①在学校经营和内部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工作成果对学校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有重大作用或对管理有重大价值。

  ②对学校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对提高学校的声誉有特殊功绩;

  ③创新的项目或建议被学校采纳、实施,对学校业务的发展或提高,对节省经费、提高效率或对经营合理化的其他方面做出贡献者;

  ④对学校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损害能防患于未然,制止或减低损失;

  ⑤遇到突发事件,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不惧风险,救护学校财产及人员脱离危难;

  2、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评选流程:

  各部门负责人推荐,经行政部审核,校长批准;

  4、奖励标准:20—1000元,职务晋升优先,同时加2-100分。

  (六)特别荣誉奖:

  1、评选标准: 在各类比赛或评选活动中获得名次,为学校赢得荣誉。

  2、评选对象:全体教师

  3、评选流程:

  个人依据自己所获奖项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提供获奖证书(章)、参赛(评)原稿,经部门负责人确认、行政部审核,校长批准。

  4、奖励金额:同时绩效加5-50分

  ①国家级比赛(评选):一等奖 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入围(选)奖 200元 ;

  ②省部级比赛(评选):一等奖 4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 200元,入围(选)奖 100元;

  ③市(厅)级比赛(评选):一等奖 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 100元,入围(选)奖 50元;

  (七)“好人好事”奖

  1、评选标准:

  ①见义勇为、舍己救人

  ②热心公益、志愿服务

  ③拾金不昧

  2、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评选流程:

  个人或者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行政部审核,校长批准;

  4、奖励金额:20-500元,同时加2-50分

  (八)创作奖:

  1、评选标准:

  ①积极创作,包括图片作品、教案、课件等;

  ②所创作作品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在学校网站或者专业杂志上发表; ③所创作作品必须为员工本人原创作品。 1.评选对象:全体教师 2.评选流程:

  ①图片作品:任课老师每1个月需完成5幅作品(白纱、晚礼、创意);

  ②教案:任课老师每1个月需完成2节课程的教案编写或教案优化;

  ③课件:任课老师每1个月需完成2节课程的课件编写或课件优化;

  ④创作作品、教案、课件每4个月评选一次,教师在最后一个月的20日以前将所创作图片作品、教案、课件交行政部,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校长批准。评审优秀的图片作品由网络部在学校网站或杂志上发表。次月10日前由行政部组织开会表彰。

  ⑤评选时间:第一次1- 4月,3月20日前上交评选资料;

  第二次5- 8月,8月20日前上交评选资料;

  第三次9- 12月,12月20日前上交评选资料。 3.奖励金额:

  ①图片作品:优秀图片作品奖励900元(化妆师300元、摄影师300元、数码后期300元),同时加30分/人;

  ②教案:优秀教案奖励80元,同时加8分;

  ③课件:优秀课件奖励100元,同时加10分;

  ④没有完成任务者可以参加评选,但不予奖励,不加分;

  (九)优秀教师奖

  1、评选标准:

  ① 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对学校忠诚并具有奉献精神;

  ② 本职工作突出,对学校发展能提出合理化建议;

  ③ 用心做事,诚信做人,得到各部门同事的认可;

  ④ 全情投入,勇于挑战,全力达成目标,工作完成出色;

  ⑤ 能换位思考,协作意识强,表现出高品质的工作水准;

  ⑥ 个人业绩考核必须是90分(含)以上;

  2、评选对象:全体教师

  3、评选流程:

  ① 优秀教师每4个月评选一次,由行政部筛选推荐教师,全员投票选举,校长批准。次月10日前由行政部组织开会表彰。

  ② 评选时间:第一次1- 4月,3月末评选;

  第二次5- 8月,8月末评选;

  第三次9-12月,12月末评选。

  4、奖励标准:奖金300元,同时加30分。

  (十)奖励要求:

  1、公司给予员工的各种奖励,如无合适候选部门或候选人,则可空缺;

  2、奖励事项如果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平均分配,资质与荣誉同时享受。

  3、如奖励员工在颁奖之前已经离职,奖金将不再兑现。

  4、获奖人员的获奖信息将被记录在员工档案内;

  5、获奖名单由行政部负责公布;

  6、严禁作弊,一旦发现,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并追回奖金,情节恶劣者予以辞退。

  三、惩罚

  第一条 目的:

  为了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和促进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更好的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范围: 本校全体员工

  第三条 程序 (一)考勤制度

  员工违反考勤制度将给予相应的处罚,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警告处分,并给予罚款处罚。

  1.工作时间

  ① 上下班必须打卡,上班打卡时间8:30,下班打卡时间5:00,

  ② 午休时间教师部11:30-12:30,招生部及行政部午餐时间30分钟,轮流用餐;

  ③ 如因工作原因造成未打卡,需在次日请相关部门领导签字证明;

  2.早会时间8:25,不参加早会扣5元/次,扣0.5分;

  3.迟到:

  ①全月累计迟到不超出5分钟,不扣款,无全勤奖,扣1分;

  ②全月累计迟到超出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则每迟到一分钟扣一元,扣3分;超出30分钟以上,按每迟到一分钟扣二元计算扣5分;

  4.早退:全月累计早退5分钟以内,则每早退一分钟扣一元,扣2分;超出5分钟以上,按每早退一分钟扣二元计算,扣5分;

  5.旷工:

  ①未按照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②请假但未获得批准;

  ③以虚假理由请假;

  ④续假未获得批准;

  ⑤虽提交辞职申请,但未到规定离职日期而不到岗、不履行职责者; 按照旷工罚400元每天处理,扣40分每天;一个月内旷工达到3天或者全年旷工达到6天,将予以辞退;

  6.事假:

  ①员工请事假应提前3天申请;并报有审批权限的主管领导批准。 请假一天主管领导审批;请假二天主管校长审批;请假三天以上校长审批。

  ②因急事(包括车祸、意外、直系亲属生病或意外),事前不能办理,应在最短时间内通知主管领导,并在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并出示相关证明。

  ③请事假期间无薪金。一个月内最多可以请事假2天,事假超出2天以上(除扣除当天工资,另外扣除100元),以此类推;请事假每天扣5分。

  7.病假:

  ①员工因病请假休息,需凭医院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请病假每天扣5分。

  ②因急诊,事前不能办理,应在最短时间内通知主管领导,并在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并出示相关证明。

  ③请病假期间无薪金。长期病假影响工作的,学校有权予以辞退;

  (二)行为规范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等处分,并给予罚款处罚。

  1.在工作时间吃零食、闲聊、嬉戏、看小说电影或聊私人QQ、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等(扣20元,扣2分);

  2.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酒后工作者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扣20元,扣2分);

  3.工作时间内仪容不整,不安规定着装(扣5元,扣0.5分);

  4.教室卫生不合格(扣5元,扣0.5分);

  5.无故不参加学校安排的会议、培训课程等(扣20元,扣2分);

  6.浪费水、电等情节轻微(扣20元,扣2分);

  7.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扣5元,扣0.5分);

  8.与学员、同事发生吵架斗殴事件(扣50-200元,扣5-20分);

  9.教学态度或服务质量不佳,引起学员投诉(扣50元,扣5分);

  10.学员投诉教学质量及教学态度问题,且出现学员不上课、退学、转学等引起学员不满现象(扣100-500元,扣10-50分);

  11.工作不认真,报表漏填或没按学校规定填写单据(开收据、现金日报表)(扣10元,扣1分);

  12.工作胸牌遗失(扣50元,扣5分);

  13、工作不负责,对造成学校损坏设备、工具,浪费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照价赔偿并处罚50-500元,扣5-50分);

  14、携带危险物品入校,在禁烟区吸烟(扣20元,扣2分);

  15、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在未申报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而又未如期完成(扣20元,扣2分);

  16、拒不执行会议决议及校长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扣50元,扣5分);

  17、拒绝听从管理人员合理指挥监督;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扣50元,扣5分);

  18、撕毁、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课件、物件或工具;违反学校规定带进出物品(扣50-500元,扣5-50分);

  19、偷窃学校、员工、学员财物或侵占款项者,除追回所窃占有物品外,均做开除处分,情节严重者将依法查办。

  20、散播谣言,制造事端,严重影响学校形象者,或泄露学校商业机密,如效益、教学资料、学员资料、促销计划等,均做开除处分。

  四、程序

  第一条 行政部接到报告、检举、揭发有损害学校利益的违法、违规的事情,应立即报经校长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并对报告、检举、揭发人予以保密。对无中生有,捏造事实,夸大事态,匪谤他人的,要予以惩罚。

  调查完毕,部门主管和行政部提出处理意见呈报校长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二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三条 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

  第四条 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五条 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诉。

  第六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学校(学校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七条 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部门提议或本人要求,行政部审核后呈报校长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奖罚制度所规定事项由学校各部门主管或行政部执行,开出处罚单后在发薪金时扣除,希望各位员工积极有效的配合。

  本细则的解释权最终归杭州新视觉培训学校所有。

学校奖惩制度15

  为加强学校的管理,弘扬正气。制止不良做法,提高学校育人水平。特对教师、学生制定此制度。

  一、奖励条件:

  1、关心政治,勤奋工作、学习,关心学校,热爱班级,成绩显著者。

  2、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踏实肯干,维护学校(班级)利益,敢于向不良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者。

  3、大公无私,助人为乐,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献身于教育事业,在师生中、社会上有良好的影响者。

  4、积极参加有意义的活动、竞赛,成绩优良者。

  5、其它单项、或特长突出者。

  二、奖励内容:

  (一)教师

  1、学年末评选先进工作者、先进学年组长、先进教研组长、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

  2、各项活动的优胜教师(竞赛、评优课等)。

  3、班级年巩固率专项奖(达标班级的班主任)。

  4、学期末的优秀规范班的班主任奖。

  5、对各项学生竞赛等成绩优异的有功教师。

  6、教师进家庭事迹突出的有关人员。

  7、教学成绩突出、达标的教师、班主任。

  8、发表文章的教师(含学生发表文章的指导教师)。

  (二)学生

  1、学年末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优秀毕业生。

  2、各项活动比赛的优胜学生。

  3、上学期期末评选:优秀规范生。优秀规范生是评选“三好”、“优干”、的必要条件。

  4、发表文章的学生。

  三、奖励形式:

  1、口头表扬。2、通报表场。3、颁发奖状,奖品,资金。4、授予各项光荣称号。5、报上级机关给予嘉奖。

  四、处分

  (一)教师:

  1、拒不履行教师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2、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3、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

  4、向学生及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

  5、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以及擅自在校外授课的。

  6、品行不端,影响恶劣的。

  7、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擅离岗位,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8、在各级各类考试中玩忽职守、违规作弊的。

  9、其它应当给于处分的。

  处分分为: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降级。5、降职。6、撤职。7开除留用察看。8、开除。

  以上处分报请上级部门。

  (二)学生:违反《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礼仪规范》

  的学生。学习不上进,纪律差的学生是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方式:1、班内点名批评。2、校内点名批评。3、通报批评。4、警告。5、严重警告。6、记过。7、留校察看。8、报请上级开除学籍。

  (三)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报执法机关依法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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