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值班制度

时间:2024-05-15 14:05:53 值班制度 我要投稿

宿舍值班制度14篇[集合]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宿舍值班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宿舍值班制度14篇[集合]

宿舍值班制度1

  1、当班管理教师值班时,不能擅自离岗或在值班室睡觉、做与值班不相关的事。

  2、管理教师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当班管理教师的夜间管理,应保持清醒值班,当班管理教师在晚上12时后必须负责所有楼层住宿学生的安全巡查,不定时在楼道或宿舍巡视,确保学生和财物安全。在交班前填写好《宿舍管理值班日志》,每天早晨7:30交班,接班管理教师应提前10分钟到岗位接班。

  3、当班管理教师应对当班时间内学校宿舍楼的情况如实填写,对管理过程中发现的学生违纪情况,应该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学校当周值周领导和政教处及班主任。

  4、非上课时间非本宿舍楼学生及外来访问者,一律不准进入学生宿舍楼。上课时间学生一律不准留在宿舍,在此时间因特殊原因需进入宿舍楼的.学生,必须持有政教处批准的出入证明方可放行。

  5、未当班管理教师要督促学生晚上10:00时按时关灯休息,在关灯后禁止学生再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并且应及时核查学生考勤,如有问题应及时联系值周领导及班主任配合处理。

  6、女生的A栋五楼由杨荣华管理、四楼由刘桂莲管理;男生的四楼由刘兴管理、五楼由罗世平管理。对未认真履行宿舍值班制度而造成工作失误的将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宿舍值班制度2

  1、值周干部和教师必须全面履行值周职责,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协助学生宿舍管理员开关宿舍大门。来访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来访纪录表,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宿舍。

  2、值周干部和教师协助学生宿舍管理员按学校的作息时间开关宿舍大门。

  3、值周干部夜间要协助生管老师对学生进行查铺,对查铺未到的.学生要第一时间报告班主任,落实情况。生管老师住宿学生宿舍,并要巡视宿舍 1-2 次,特别是 火灾隐患与用电安全隐患,要加强防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若处理不了,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重大问题不能解决,要及时报警。

  4、寄宿生不要把贵重物品放在宿舍,值周干部和教师与生管要负责检查宿舍门窗是否关好,确保学生宿舍安全。

  5、加强宿舍管理。寄宿生离开后需将电灯、电扇等电器关闭,锁好门。

  6、值周干部和教师要经常巡视宿舍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确保宿舍安全。

  7、值周干部和教师要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学生生病、打架等),并做好情况记录,并及时报告保卫科处理。

  8、女生宿舍尤其要加强对进出人员的盘查,严防不良人员进入滋扰女生;对女生宿舍的门窗要加大检查力度,发现有缺损的地方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抢修。其它女生相关管理可参照“女生特殊保护条例”的内容处置。

宿舍值班制度3

  1.值班时间:早上7:30-次日早上7:30,要求晚上住在学校;

  2.早上对学生到校和对班主任早自习到岗情况进行抽查;

  3.中午静校对年级值班教师到岗情况进行检查;

  4、上午、下午体育大课间情况进行检查;

  5、上午、下午上课期间进行巡课;

  6.下午第一节课对教职工在岗情况进行抽查;

  7.晚自习对年级值班教师到岗情况进行检查;

  8.晚上对宿舍值班教师到岗情况和学生就寝情况进行检查;

  9.早上和下午分别对校园内教师私家车停放情况进行抽查,发现乱停的要及时通知保安处理(传达室备有车号和名单);

  10、值班记录在物管中心,物管中心要及时把值班记录中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到相关部门、年级落实并备案;

  11、实行值班领导问责制,谁值班谁负责到底,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

宿舍值班制度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学生宿舍管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天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的宿舍管理。

  第三条 学生宿舍管理坚持思想教育与管理服务相结合、学生自我管理与物业服务相结合、制度管理与行为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由校学工部宿舍管理科(简称宿管科)和后勤服务集团宿舍管理服务中心(简称宿管中心)共同负责。

  第二章 住宿和安全

  第五条 学生应遵守以下住宿管理规定:

  1.按照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更换或私自占用房间和床位;

  2.凭本人学生证等有效证件进出宿舍楼;

  3.遵守宿舍作息时间和宿舍楼门开关时间;

  4.宿舍楼关门后因特殊情况要进出的,应向值班人员出示证件,并予以登记;

  5.在规定时间和地点会客,来访者须在值班室登记;

  6.自行车按指定地点整齐摆放,不准放进宿舍楼内;

  7.广告、海报等张贴物要按指定地点张贴;

  8.调换门锁须到宿管中心登记;

  9.禁止在宿舍楼内养宠物;

  10.禁止起哄、大声喧哗、高声播放音响设备等扰民行为;

  11.禁止在宿舍楼内从事推销等商业性活动;

  12.禁止留宿他人;严禁留宿异性;

  13.严禁出租宿舍床位。

  第六条 学生应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1.严禁使用明火(含使用卡式炉、煤气炉、酒精炉等)、燃放烟花爆竹或焚烧废弃物;

  2.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险品;

  3.严禁从宿舍楼向外投掷杂物;

  4.严格遵守禁止在宿舍楼内吸烟的规定;

  5.爱护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6.妥善保管贵重物品,携带电脑等贵重物品进出宿舍楼,要在值班室登记。

  第三章 供电和公共设施

  第七条 本、专科生宿舍实行定时供电制度;研究生宿舍全天供电。

  第八条 每间学生宿舍由电表计量用电量,学校补贴一定额度的照明用电,超出部分学生自费;延期毕业、延期派遣和临时住宿学生的电费自付。

  第九条 宿舍的生活服务、消防安全等公共设施属于学校财产,禁止私自改装、拆卸、破坏或处置;添加其它设施须经宿管科批准。

  第十条 宿舍公共设施如损坏应及时报修,属于保管或使用不当的,照价赔偿;严禁在宿舍公共设施上乱涂乱刻乱画。

  第十一条 学生应遵守以下用电管理规定:

  1.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电源周围不准堆放杂物;

  2.禁止使用空调、电暖气、电热毯、电熨斗、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水瓶、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等电制冷、电加热和电炊器具;

  3.禁止使用伪劣电器及设备;

  4.宿舍无人或停电后应关闭本室电源。

  第十二条 学生应遵守以下计算机管理规定:

  1.一年级本、专科学生(学校有规定的专业除外)不准在宿舍内使用计算机;

  2.需在宿舍使用计算机的,应在值班室登记备案;

  3.禁止多台计算机同时使用同一接线板;

  4.不准私拉乱接网线;不准从宿舍楼外接网线。

  第四章 退宿和临时住宿

  第十三条 学生毕业时,集中办理退宿手续;因结业、退学、转学、出国等原因终止学籍的,在办理离校手续后一周内办理退宿手续,并退还宿舍钥匙。

  第十四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在校学生,可申请退宿:

  1.本科生家住天津市市内六区,并征得家长同意的`;

  2.研究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家住天津市市内六区;

  (2)因科研需要到其他单位集中住宿;

  (3)已经结婚;

  3.因休学等原因保留学籍的。

  第十五条 凡在校学生申请退宿的,本科生在每学年结束前一个月之内集中办理退宿手续;研究生在每学期结束前一个月之内集中办理退宿手续。

  第十六条 退宿后的床位由学校统一调配。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临时住宿:

  1.延期毕业或延期派遣的研究生;

  2.因学习需要,没有住宿或已经退宿的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

  3.因学习需要返校的联合培养研究生;

  4.在集中授课期间的专业学位学生、进修生及其他学生;

  5.因科研需要短期居住的外校学生。

  第十八条 临时住宿的收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宿舍文化建设

  第十九条 积极开展宿舍文化活动,营造良好宿舍文化氛围。

  第二十条 互相关心、帮助,维护宿舍团结。

  第二十一条 爱护公物。

  第二十二条 搞好宿舍卫生。

  第二十三条 注意节水、节电。

  第二十四条 尊重宿舍管理人员。

  第二十五条 毕业时要文明离校:

  1.保持宿舍卫生;

  2.保证宿舍公共设施完好无损;

  3.不在宿舍墙壁、家具等公共设施上乱涂乱刻乱画。

  第六章 处分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依据《天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1.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学校禁止使用的各种电器设备,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2.擅自留宿他人,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3.留宿异性的;

  4.出租宿舍床位的;

  5.擅自在外租房住宿,经劝阻不改的;

  6.从宿舍楼向外投掷杂物的;

  7.故意损坏生活服务、消防安全等公共设施的,除赔偿外;

  8.在宿舍公共设施上乱涂乱刻乱画的;

  9.违反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酿成火险事故的。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1.使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或焚烧废弃物,经劝阻不改的;

  2.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险品,经劝阻不改的;

  3.早出或晚归拒不登记,态度恶劣的;

  4.违反会客规定,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5.私自调换门锁,造成不良后果的;

  6.熄灯后有起哄、大声喧哗、高声播放音响设备等扰民行为,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7.在宿舍楼内从事推销等商业性活动,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8.违反宿舍楼内禁止吸烟的规定,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9.严重影响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八条 违纪处理程序依据《天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对接受专业学位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网络教育的学生、港澳台侨学生、留学生、进修生、其他临时住宿学生的宿舍管理参照本规定实施。

  第三十条 学生宿舍管理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由学校有关部门根据本规定另行制定。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天津大学学生宿舍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宿舍值班制度5

  一、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不怕苦、不怕累、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二、负责学生在宿舍生活区内时间段的安全工作。

  三、负责学生宿舍区的清洁常规检查,并做好记载及时向值周教师汇报情况。

  四、协同值周教师维护好学生一日三餐纪律、午睡晚寝纪律,保证学生文明用餐,休息好。

  五、加强对住校学生晚寝巡查,对偶发事件(严重违纪、生病情况等)要及时处理,并向相关人员报告。

  六、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排查,坚决杜绝留宿外来人员,确保宿舍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七、做好对宿舍区内门、窗、玻璃、床等公共财物的'管理,对损失情况要做好记载。

  八、做好学生离开宿舍区、离校的相关工作,锁好楼门。

  九、完成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宿舍值班制度6

  为加强学校安全、文明建设,确保学校及师生财产、人身安全,加强校园巡查,对校园内外实施有效监控,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良好的校园秩序,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一、治安巡逻队成员

  学校值日领导、值日教师。

  二、工作纪律

  1、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坚守工作岗位。值班巡逻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履行职责,经常巡回检查;值班、巡逻期间不准办其它私事,有事必须请假,不早退、不迟到,不脱岗。

  2、坚持24小时巡逻护校,重点时间加强巡查,重要部位认真检查,闲杂人员注意盘查,安全隐患坚决排查,加强巡逻密度和次数,确保校园安全。

  3、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擅自脱离岗位,值班时间保证通讯工具畅通,一呼即到,不拖拉,不推诿。

  4、值班领导交接班时要认真填写安全巡逻情况记录,以明确各自的责任。

  5、值班人员禁止酗酒后上岗或在工作中酗酒,值班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以便迅速准确地处理突发事件。

  6、值班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做到遵纪守法,文明执勤,对校园重点场所勤巡勤查。

  7、值班、巡逻人员由政教处统一管理。政教处对值班巡逻人员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及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三、工作任务

  1、学校校门口由值班教师24小时值班(含节假日);由1名行政领导带班,并安排专人守校值班。

  2、学校在中午、下午放学后的休息时间与夜间等时段,应安排巡逻人员对学校重要部门和要害部位进行巡逻守护。

  3、每天上放学开始前与结束后等时段时间,各学校要安排值日行政、值日教师在学校门口值班巡逻,引导学生有序出入校园,对可疑人员严加询问和监控,严防不法分子伤害师生。

  4、上课期间禁止社会上的车辆进入校园。发现可疑人员要积极主动盘问,核实身份。

  5、对校园巡查,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防危险游戏活动、防打架斗殴工作,确保教学楼、办公楼、厕所等重点部位的安全。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报告,消除隐患。

  6、值班人员应加强校园巡逻,对校园实施有效的监控,加强学生上课、自习纪律管理,发生治安事件要及时制止和报告,并积极主动处理。

  7、巡逻人员应熟记各类报警电话号码,一旦发生情况及时报警。

  8、要根据违纪违法分子的特点,确定巡逻时间路线和守候地点,以便及时发现和阻止违法犯罪活动。

  9、发生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时间赶到现场,及时、果断地处理,控制事态,并及时报告。

  四、工作考核及奖惩制度

  1、在交接班时间,凡晚到10分钟者视为迟到,提前10分钟离开者视为早退,交接班时间晚到30分钟或提前30分钟离开、值班过程中擅自脱离岗位30分钟者视为旷工。

  2、校值日领导负责检查值班人员工作纪律和工作完成情况,发现未遵守工作纪律和未认真完成工作的情况,将作登记,作为奖惩的依据,也作为本评优的参考因素。

  3、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工作任务,未发生治安事故,全额发放本职岗位津贴,并视其校情发放一定的奖励津贴。

  4、旷工、不履行工作职责,造成治安责任事故,将承担事故调查处理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承担经济、行政和法律责任。

宿舍值班制度7

  1、实行24小时轮流工作岗位制。按时交班,接班每天8:30到岗位接班。当班人员应在交班前填写好值班日志。

  2、值日人员夜间住宿学生公寓并要巡视宿舍 1-2 次,加强防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若处理不了,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重大问题不能解决,要及时报警。

  3、负责学生在宿舍生活区内、教学区内各时间段的安全工作。负责学生宿舍区的清洁常规检查,并做好记载及时上交书面检查资料

  4、协同值班领导维护好学生一日三餐纪律、午眠晚寝纪律,保证学生文明用餐,休息好。

  5、上课时间学生一律不准留在宿舍,在此时间因特殊原因需进入宿舍楼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批准的出入证明方可放行,同时在进出宿舍时分别签上时间,否则一律禁止进出。

  6、要督促学生晚上按时关灯休息,学生在宿舍楼出现违纪情况管理员必须及时制止,发生重大违纪事件时,值班人员除要及时制止外并要上报学校。加强对住校学生晚寝巡查,对偶发事件(严重违纪、生病情况等)要及时处理,并向相关人员报告。值日教师每天早晨 5:30 开启宿舍大门,每晚 熄灯后关宿舍大门。

  7、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排查,坚决杜绝留宿外来人员,确保宿舍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8、做好对宿舍区内门、窗、玻璃、床等公共财物的管理,对损失情况要做好记载。

  9、做好学生离开宿舍区、离校的静舍工作,锁好楼门。

  10、完成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宿舍值班制度8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确保学生寝室稳定,打造平安校园,同时促进参与学生寝室安全稳定管理的深入性,将统一组织寝室管理教师对学生寝室的夜巡查。

  1.巡夜工作以学生宿舍管理教师为主,值日教师为辅。为确保彻夜巡查制度的落实到位,将由学校分管安全的.副校长督察巡夜情况。

  2.每晚由寝室管理教师不定时对每个寝室逐一检查并做好登记。巡查内容包括了解学生是否按时入侵,有无外宿、晚归现象;了解学生去向不明或不请假离校的情况;了解学生是否有打架斗殴等违反校规校纪的现象。

  3、寄宿生不要把贵重物品放在宿舍,寝室管理教师负责检查宿舍门窗是否关好,确保宿舍安全。

  4、寝室管理教师夜间要巡视宿舍2-3次,加强防范,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确保宿舍安全。

  5、学生宿舍管理教师和值日教师要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学生生病、打架等),及时上报并认真填写巡查记录。

宿舍值班制度9

  (一)女生宿舍严禁男性入内(工作人员除外)。

  (二)女生宿舍大门每晚按时关闭、晚归者必须出示学生证,并进行登记。

  (三)女生宿舍设有值班室,找人应予值班室联系,办理登记手续后,在值班室会客。

  (四)因故确需入住女生宿舍者,经公寓中心许可后,到女生楼值班室办理登记手续,并在规定时间离开,离开时向值班员报告。

  (五)值班室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开关门,尽职尽责,确保女生宿舍安全。

  (六)对违反规定,不听劝阻,私入女生宿舍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交校保卫部门处理。

宿舍值班制度10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也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阵地,为加强管理,确保学生宿舍的文明安全,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与正常的教学、管理和生活秩序,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值班安排

  1、每个辅导员每个星期至少到宿舍值班巡查三次,每次值班巡查时间不少于1小时。

  2、各系部应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辅导员到学生宿舍值班巡查,并于每月25日前将下月值班表报学工部。

  3、辅导员应严格按照值班安排在学生宿舍楼值班巡查并在楼管处做好登记。

  4、辅导员夜间值班时间为当天19:00至22:00。

  二、值班职责

  1、接待学生来访,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和心理动态,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人际关系等方面的困难。

  2、协助宿管员及时发现和纠正宿舍违纪行为。

  3、及时、稳妥处理起哄、打架滋事等突发事件,遇到重大事件或不能单独处理的事件应及时向本学院领导或职能部门报告。

  4、向宿舍管理员了解学生宿舍动态,主动与团、学干部作好沟通,指导学生干部开展工作。

  5、加强周末、法定节假日的`值班巡查,确保周末和节假日期间安全稳定。

  三、工作要求

  1、各系部应加强对辅导员学生宿舍值班的管理和检查,深入学生宿舍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

  2、学工部对各系宿舍值班巡查负有指导责任,对辅导员值班巡查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或抽查。

  3、遇到突发事件,辅导员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

  4、值班辅导员应认真履行值班巡查制度,值班巡查期间通讯保持畅通。辅导员因故不能值班,应提前向请假,由系部安排替换人员。

  5、学生宿舍值班巡查制度将作为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考核,并与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挂钩。严重违反值班巡查工作制度的并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以上制度,望各系认真研究,并具体组织落实。

宿舍值班制度11

  1、夜间晚辅课下后值日教师必须全面履行值日职责,按学校规定的.时间结合各值日组的实际分工情况准时到岗,尤其是被分工在宿舍门的值日教师,在学生全部进入宿舍前不得撤离岗位。

  2、班主任夜间须在学生睡后清查人数,时间为10:40,不得提前离岗,人数查准后按签字离开宿舍。

  3、生活老师夜间要巡视宿舍3-5次,加强防范,发现问题及时报警和向有关领导汇报。

  4、寄宿生不要把贵重物品放在宿舍,如有贵重物品,应寄存在班主任处。

  5、生活老师夜间要负责检查宿舍门窗是否关好,确保宿舍安全。

  6、加强宿舍管理,寄宿生离开宿舍时需将电灯、门、窗关好,以防被盗。

  7、生活老师和班主任要经常巡视宿舍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以便采取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确保宿舍安全。

  8、生活教师要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学生生病、打架等),并作好值日记录。对自己不能处理或超越自己处理权限的及时通知班主任和相关领导,以便将事件处理在萌芽之初。

宿舍值班制度12

  一、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社会治安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知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

  二、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严格保安纪律,做好保安工作。

  三、每天按时开、关宿舍门,谢绝来访,确需进入宿舍的,需找相关人员辨认确认后,陪同下,方可进入宿舍。

  四、非本宿舍人员,原则上一律不得在宿舍内留宿,特殊情况确需留宿者,应做好相关记录。

  五、坚持巡查规定,每晚至少巡查宿舍三次,工作中要精力集中,巡查仔细。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汇报相关人员或拨打110请求支援。

  六、搞好巡查相关登记,完整记载巡查情况,特别是对发现问题和处理情况,要记录清楚并做好及时汇报工作。七、搞好每天学生的查房,做好学生的出勤。

  八、搞好学生宿舍的'卫生监督工作,做好相关记录。

  九、积极协助公安人员维护宿舍治安,并勇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

  十、对不正常巡查的工作人员,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批评

  教育,直至解聘,对因巡查失误造成的损失,施行赔偿制度。

宿舍值班制度13

  一、值宿领导和教师每天早晨6:50开启宿舍大门,每晚7:00锁大门,谢绝一切来访,确需进入学生宿舍的,需找到相关人员辨认确定后,方可进入学生宿舍。.

  二、非本校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在校内留宿。

  三、晚上十点半开始,巡查人员至少每半小时巡查一次,十一点以后每两小时巡查一次。

  四、每晚7:00锁大门,谢绝一切来访,确需进入校园的,需找到相关人员辨认确定后,方可进入校园。五、非本校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在校内留宿。

  四、发现异常情况,巡查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呼叫相关人员或拨打110请求支援。

  五、门卫应配合巡查人员做好巡查工作。

  六、对不正常巡查的'工作人员,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直至解聘。

  七、对因巡查发现学生的特殊情况,应及时处理,并报告相关领导。

  九、值宿领导和教师要经常巡视宿舍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确保宿舍安全。对于住在校外的学生,值班干部和教师要到学生住处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与以解决。

  十、值宿领导和教师要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学生生病、打架等),并做好值日。

宿舍值班制度14

  一、学校建立行政值班巡查制度。行政干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定时巡查宿舍,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二、学校每天必须安排教职工值班并全面履行值班职责,协助宿舍管理员对宿舍进行常规检查,加强巡逻。监督检查学生在校遵纪守法情况,及时处理突发情况。

  三、每个宿舍至少安排一至两名宿舍管理员进行24小时巡查值班,并要求做好巡查登记。

  四、宿舍管理员在值班时间内必须随身带好宿舍门钥匙(包括宿舍大门),并认真落实开关门制度。

  五、学校必须安排专职人员对宿舍用水、用电和床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并做好检查登记,由主管行政负责监管。

  六、在上课和晚自习时间内,学生不得在宿舍内逗留(特殊情况经批准除外)。宿舍管理员应协同值班教职工,认真检查落实确定无学生逗留后上好门锁。七、抓好学生宿舍的公共卫生以及内务工作,并定期做好相关消毒工作,预防流行性疾病的传染。

  八、提高警惕,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杜绝学生带火种、私用电器以及利器进入宿舍。

  九、就寝前宿舍管理员应认真检查落实学生人数和就寝情况,并做好登记。若发现有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宿舍就寝的.,应及时向值班行政汇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十、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来人员(本校外宿学生特殊情况经批准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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