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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15 10:03:01 人力综合知识 我要投稿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在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精选[15篇]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逐步达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劳动法》、《公司法》、《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企业发展,文秘资源网 员工富裕"的原则,正确处理企业、员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 建立、完善和维护适应我矿发展要求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四条 运用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调整好劳动关系,保护劳动主体双方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健康。

  第五条 通过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我矿发展。

  第六条 人力资源部对各基层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环节实行监督、指导与协调。

  第二章 人力资源规划

  第七条 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和定员标准,制订出本单位的人力资源规划,包括长、中、短期规划。

  第八条 运用定性预测与定量预测相结合的方法,向主管副矿长提出全矿长、中、短期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待批准后,报矿长最终审定。

  第三章 员工的招聘与录用

  第九条 根据矿长审定的员工数量和工作需要,在一定的范围内,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择优录用选拔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到新的岗位工作。

  第十条 对被录用员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从一年到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满,按照一定的条件续签第二期合同。

  第四章 干部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加强矿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建成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富有生机与活力的新的用人机制。按照"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优化我矿干部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第十二条 充分体现组织原则;公开选拔、平等竞争原则;注重实绩、择优原则。严格按照精干高效,科学合理地配备干部职数。

  第十三条 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考核制度

  (一)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是依据一定的标准,按照一定的程序、方法,对其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内在素质和做出的成绩进行评价,并把它作为使用、选拔、监督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包括思想觉悟、政策水平、组织纪律、道德品质、群众观念、事业心、文化理论知识、决策能力、组织能力等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等。

  (三)为了保证考核结果准确,考核要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坚持严格、全面、公开的原则。

  第五章 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

  的职称评聘制度

  第十四条 职称的评聘必须坚持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政策性和原则性。矿属各单位要根据上级下达的设岗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逐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建立平等合理的竞争机制,不得因人设岗,搞平衡照顾,更不得乱开政策口子,突破评聘标准另搞一套,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第六章 领导干部的回避制度

  第十五条 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自身职务提升、工作调动、奖惩、工资晋升、住房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十六条 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职务提升、工作调动、职称评聘、奖惩、工资晋升、招工、聘干、毕业生分配、军转干安置、培训、住房、入党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七章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员工档案要实行专业保管,专职负责。

  第十八条 档案必须做到"人档相符",卷内资料完整,分类明确。

  第十九条 档案的保管要遵循安全保密、便于查找使用的原则。

  第二十条 档案要登记造册,编码入柜,以便查找。

  第二十一条 严格执行员工档案查阅、借用制度。

  第八章 员工的'培训

  第二十二条 工人的培训

  (一)被录用的员工无论是一般工种还是特殊工种,上岗前都要经过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安全部等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与业务技能操作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有关部门分别发放《安全工作资格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

  (二)根据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在职员工分别进行在岗培训和短期培训及业余培训,确保员工素质不断提高,不断适应我矿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五条 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培训

  (一)重点抓好现职领导干部资格培训。按照部下达的计划,及时做好参培人员的选送工作。在职六种领导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学制三个月。

  (二)按照上级关于抓紧培养优秀中青年干部的要求,做好优秀中青年干部任职资格培训。优秀中青年干部任职资格培训学制四个半月。

  (三)人力资源部要把领导干部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工作纳入干部工作计划,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矿有关部门分别组织实施。优秀中青年干部可采取领导提名,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的办法,确定参加培训人选。并据此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和使用要相结合,认真做好对培训人员的考核工作,并建立培训档案。

  第九章 员工的调整与流动

  以定岗、包岗为基础,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调配人员,满足生产需要。

  第二十三条 严格控制外部人员调入,要求调入人员年龄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缴纳安置基金。

  第二十四条 员工在矿内部流动时,首先由本人写出申请,调出调入双方的队、分线领导签署意见,并经矿务会研究批准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十五条 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从事采掘工作的、重要技术工作的、缺员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准调动。

  第十章 员工的解雇与辞职

  第二十六条 员工的解雇。员工违约、违纪,依据《劳动法》、《职工奖惩条例》等劳动法规的规定,对符合解雇条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经营状况不佳,需要实行经济性裁员时,按照《劳动法》、《公司法》、《工会法》的规定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七条 员工的辞职。员工自愿辞职,首先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同意,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可办理辞职手续,并享受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未经批准,自行辞职的,不得享受经济补偿待遇。

  第十一章 薪酬管理

  第二十八条 年度工资总量基数按照当年我矿经营成果及预测工资增长幅度,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确定。实行总量控制,绝不超提。

  第二十九条 按照岗位测评、劳动成果大小、工作环境差异分别实行吨煤费用工资、销售额费用结算、经营承包等不同形式进行分配工资。详见《天安一矿效益工资分配办法》。

  第三十条 员工的基本工资制度

  (一) 经营者年薪制度

  矿长、副矿长、三总师等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薪和风险收入两部分组成。基薪标准根据我矿资产净值、税利水平、生产经营规模和我矿员工平均收入水平确定;风险收入以基薪为基础,根据我矿生产经营成果、责任大小、风险程度等因素确定,最高为基薪的1.5倍。

  (二) 一般员工的岗位技能工资制

  在岗位劳动评价的基础上,对一般员工实行以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责任、劳动条件为基本劳动要素的岗位技能工资制,并根据每年企业经济效益和当地生活费用价格上涨的指数变化,作适当调整。详见《天安公司岗位技能工资制度试行办法》。

  第三十一条 其它工资问题的处理规定

  (一) 被录用新员工工资处理

  经过有关录用程序,对于新录用的员工根据每个岗位的技术含量及对生产经营的重要程度等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大中专毕业生原则上应有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后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对于一般人员或技工学校毕业生原则上执行不少于半年的熟练期。熟练期满后,执行定级工资。

  对于新录用的复员(转业)军人,不再执行熟练期工资标准。根据其军龄的长短和岗位不同,自录用之日起,执行定级工资标准。

  新录用员工的定级手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

  对我矿特聘的技术拔尖人才或其他人员,其工资待遇分别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二) 员工岗位变动的工资处理

  矿属各单位因员工的正常流动引起岗位(职位)变动的,其工资标准执行新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其技能工资标准的处理为:

  (1)井上下员工岗位变动,由地面调到井下从事辅助工作的,技能工资增加一级,调到井下从事采掘工作的,技能工资增加两级;由井下辅助调到采掘岗位的,技能工资增加一级。

  井下员工非因工负伤或其它原因调到地面工作的,采掘员工实际工作满10年(工龄部折算)保留原技能工资不变,满5年不满10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不满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两级。井下辅助员工在井下实际工作满15年的,调到地面工作以后,技能工资不变;不满1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

  从事采掘的员工调到井下辅助的,从事采掘工作实际年限满5年的,技能工资不变;不满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

  从事地面工作员工调到井下工作,从事井下辅助工作的员工调到采掘工作,只能享受一次高定技能工资待遇。

  (2)从事地面工作的员工变动岗位的,其技能标准不作变动。

  (3)员工因工负伤(包括职业病)需要岗位变动的,按照劳部发[1996]266号文件规定处理。

  (4)对所有变动岗位的员工,都给予一定的学习熟练期,学习熟练期满经考核后方可上岗。否则,安排到员工再就业中心或劳务市场重新培训学习,其工资待遇按相应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津(补)贴的管理

  津(补)贴,仍按照现行的平天安人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有关假期及加班加点工资支付

  员工在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其日工资标准均以岗位工资加技能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工资支付标准,按照《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部发[1994]28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员工工资增长机制

  为维护员工的长远利益,充分发挥工资对促进生产和提高效益的经济杠杆作用,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我矿将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和公司的统一安排,每隔一定时期对员工档案内技能工资适当调整。

  第十二章 员工的社会保障

  第三十五条 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认真贯彻职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三十六条 矿所属各单位及员工个人,要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各项社会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 对符合离(退)休条件的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合格后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审批。凡经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确认符合退休者,自确认之次月起退出生产工作岗位,享受退(离)休待遇。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参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文件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施行。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2

  建筑工程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制度为完善公司管理体制,满足公司对人力资源的需求,规范员工招聘、录用、离职的程序,做好员工的知识更新,提高员工岗位技能和工作绩效,规划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特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人力资源岗位职责

  1.1协助总经理做好公司员工定编定岗和配备工作。

  建立员工名册。

  1.2负责招聘、录用员工。

  1.3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鉴证、管理工作。

  1.4负责员工入职、离职手续办理。

  1.5负责人事档案建立及管理工作。

  1.6协助各部门做好绩效考核工作,建立员工考核奖惩档案。

  1.7负责员工社会保险的办理;

  办理劳动保障年检手册。

  1.8负责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件办理,组织人员参加岗位继续教育学习,办理岗位证件年检。

  1.9负责申报管理人员技术职称晋升工作。

  1.10负责办理劳动工资手册。

  1.1

  1负责处理劳资关系投诉。

  1.1 2负责对劳务公司各类作业人员证件、劳动合同进行监查。

  1.1 3.配合其它部门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2.员工奖惩条例2.1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部门负责人提名,公司会议研究,公司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2.1.1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有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实施成效显着的。

  2.1.2节约费用或对废料再生利用成效显着的。

  2.1.3检举违规行为和侵害公司利益行为的。

  2.1.4遇有事故或灾变,勇于负责,并处置得当,免于损失或减少损失的。

  2.1.5荣获国家、建设部、省市各部门重大奖项和模范荣誉称号的。

  2.1.6研究发明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有重大贡献的。

  2.2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给予警告或负激励:

  2.2.1工作时间谈天、嬉戏、阅读无关职务工作的杂志,提出警告。

  2.2.2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警告。

  2.2.3迟到早退者罚款l0元/次;

  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三次以上时罚款100元。

  2.2.4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罚款50元/次。

  2.2.5因过失导致工作失误情节轻微者罚款50元/次。

  2.2.6代人签到者罚款50元/次。

  2.2.7值班时间擅离职守者罚款l00元/次。

  2.2.8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学习者罚款l00元/次。

  2.2.9无故旷工者罚款l00元/天并扣当日工资。

  2.2.10工作时间赌博、酗酒闹事,影响工作秩序者罚款l00元/次。

  2.2.11工作时间躺卧睡觉者罚款l00元/次。

  2.2.12上网聊天打游戏者罚款100元/次;

  月累计3次500元。

  2.2.13在禁烟场所吸烟、丢烟头或引火者罚款200元/次。

  2.2.14侵占公有财物和舞弊,利用职务收受贿赂者500元/次。

  2.2.15故意泄露公司商业、技术机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罚款20xx元/次,严重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2.16仿效上级领导签字或盗用公司印章者罚款500元/次;

  严重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2.17有章不循,玩忽职守,违章作业,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者罚款20xx元/次;

  严重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2.18利用公司名誉在外谋取私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20xx元/次;

  严重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招聘、录用、离职管理制度3.1招聘3.

  1.1招聘标准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公民。

  具备招聘岗位的工作能力。

  持有招聘岗位的有效证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证书和职称证书)。

  3.1.2职责分工人力资源汇同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各部门工作需要,共同制定人员招聘计划。

  人力资源必须认真组织填写招聘信息。

  人力资源负责一般员工初试。

  总经理负责招聘广告的审批;

  负责公司管理人员、中高层专业技术人员的复试和录用审批。

  3.1.3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包括岗位种类、岗位数量、岗位要求、招聘途径、招聘形式、上岗日期、招聘费用等。

  3.1.4招聘操作程序:流程:发布招聘信息一接待应聘者一应聘者填写《应聘表》一整理应聘材料一应聘材料初选一初试一复试一录用一人事资料存档3.2录用录用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岗位证件、职称证件自上岗之日起存放公司。

  在综合部登记后,方可到部门或项目部报到。

  同时人力资源为录用人员建立人事档案。

  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后,人力资源将其人事档案存入档案室,并为其办理岗位证件更名手续。

  对于已在岗员工,证件不全或证件一直未能拿到公司,离职时又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其在岗期间工资待遇应按照临时工工资600元/月计算,未发的工资将不予计发。

  3.3试用及转正

  3.3.1新员工试用期为1个月,对于成绩突出者,用人部门可提出提前转正的申请,由人力资源报总经理审批。

  3.3.2申请转正的员工,用人部门做出工作评价、考核。

  人力资源根据用人部门意见将结果报总经理审批。

  3.4人员调动员工跨部门岗位变动或跨项目部调动需经总经理批准,原用人部门在两日内报综合部人力资源登记。

  3.5离职流程:员工交离职报告一部门负责人签字一总经理审批一填写《员工离职交接单》一所在部门审核一人力资源审核一总经理审批一工作移交一财产移交一财务清算。

  员工离职时,员工必须将在岗时工作资料整理完毕、齐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合格后,办理资料交接手续,再呈交离职报告,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由人力资源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4.培训制度

  4.1员工占用工作时间外出参加与本岗位有关的学习、培训需人力资源确认,部门负责人同意。

  4.2省市建委要求人员参加岗位继续教育培训由人力资源提出申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4.3各部门自行组织的内部岗位技能培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

  4.4公司冬闲期员工岗位技能培训,人力资源配合总工程师组织落实培训工作。

  4.5由公司统一组织员工参加省市建委岗位技能及继续教育培训,凡考试不合格者,自费参加补考,直至取得相应证件。

  4.6人力资源及各部门针对培训进行考试及培训信息反馈,并建立培训档案。

  5.劳动合同签订、续订、解除、终止规定

  5.1劳动合同签订程序

  5.1.1流程:人力资源填写签订合同审批表一总经理审批一填写合同书一员工签名一公司盖章一双方各一份。

  5.1.2公司员工转正后由人力资源填写签订合同审批表,人力资源应在一周内办理审批手续。

  5.1.3人力资源根据合同审批表,填写合同书。

  合同期限至少三年。

  5.1.4员工自收到合同书3曰内签名,并交回人力资源。

  5.2劳动合同续订、变更程序。

  5.2.1流程:人力资源填写合同续订、变更审批表一总经理审批一填写续订、变更合同一员工签名一公司盖章一双方各一份。

  5.2.2员工合同到期前两周内由人力资源填写续订审批表经总经理审批。

  5.2.3续订、变更合同的余下程序操作要求与签订合同的程序相同。

  5.3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程序同离职程序。

  6.绩效考核办法

  6.1适用范围:公司管理人员。

  6.2考核内容:

  6.2.1考核人:各部门内部考核;

  项目经理对项目部成员进行考核;

  总经理对总工程师、各部部长、项目经理进行考核;

  总经理核准。

  6.2.2考核年度:每年年中、年末考核各一次。

  6.2.3考核时问:每年6月30日、l2月31日。

  6.2.4考核面谈:由考核人组织被考核人面谈,确定考核的分数,并通过交流,使员工发扬成绩,认识不足,纠正错误,以积极的态度对待过去,满怀信心的对待未来,努力工作。

  6.2.5面谈内容:在这段时间工作中遇到过何种麻烦、困难。

  表明一下自已希望掌握的工作业务知识、能力,并且希望上级给予何种指导,希望参加何种训练。

  在继续从事现有的工作方面,有何希望和建议。

  现有的职务,有何能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为发挥和发展自己的能力,正在做些什么努力,具体说明。

  6.2.6考核资料到由人力资源整理归档,档案室保存,无总经理批示不得外借,考核结果于次月公布。

  6.3考核原则:办理考核人员要实事求是,不得营私舞弊或遗漏,否则罚款200元/次。

  6.4考核情况:

  6.4.1全年两次考核排名末位,不予考虑加薪、晋升。

  6.4.2全年两次考核排名首位,将予以考虑加薪或晋升。

  6.4.3若有奖金,将以考核成绩作标准按比例下发。

  6.5考核用表:

  6.5.1《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表》--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工长、技术负责人及各部部长考核使用。

  6.5.2《专业人员考核表》--项目部及分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公司办公室管理人员。

  6.6评定结果如下:

  6.6.1有实力,适合于晋升。

  6.6.2符合职务要求,可以重点培养。

  6.6.3符合职务要求,可以胜任本职工作。

  6.6.4经过续继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可以任本职工作。

  6.6.5无法胜任本职工作。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3

  第一条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保证、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交接、给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

  第四条本公司职员,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二、聘用。

  第一条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第二条本公司聘用职员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三条新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计划,呈报核准。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

  (三)一般职员,高中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

  第五条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保安、打字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经考试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机: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二)保安:身高1.72c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

  (三)打字员:擅长中英文打字,有实际工作经验。

  三、试用及报到。

  第一条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第二条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

  第三条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

  (一)填写个人履历表;

  (二)交登记照片五张;

  (三)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交(验)学历证。

  四、保证。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于协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之责任均按保证书保证规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应具有下列资格之一:

  (一)团体保: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工厂或商号;

  (二)个人保: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之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董事监察人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票据、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之团体保。

  第四条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有营私、舞弊、盗窃及其他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第五条保证人之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而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

  第七条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之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告知被保人在规定限期内换保,在换职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6个月内如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通知保证人,解除保证人之保证责任。

  五、职务行免。

  第一条各级主管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代理二种。

  第二条职务的任免除依章程由董事会核定外,各单位主管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填具调派意见表呈总经理核定任免。

  第三条职务任免经核定后由人事部填发人事任(免)令。

  第四条职务委派经核定后按新职务加薪,其数额另行决定。

  六、迁调。

  第一条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工如借故推诿,均以抗命论处。

  第二条各单位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之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可填具异动单呈核派调。

  第三条奉调员工接到调迁通知后,单位主管人员应于10日内,其他人员应于7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件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内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

  第四条奉调员工可比照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报支旅费。其随往的直系眷属得凭乘车证明实支交通费,但以五口为限。搬运家具之运费,可依检附单据及单位主管证明报支。

  第五条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在准延期内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

  第六条调迁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主管暂代理。

  七、解职。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之解职分为“当然解职”、“退休”、“辞职”、“停职”、“资遣”及免职或解雇六种。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得依本章第十六之规定给抚恤金。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退休给予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三十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一)保证人更换期间,所属一级单位主管为必要停职者;

  (二)因病延长之假期超过6个月者;

  (三)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六条命令停职。遇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因换保停职者,自停职日起15天内未办妥换保手续者,予以免职或解雇;

  (二)因病被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即被资遣或命令退休;

  (三)因案被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的被免职或解雇,但经侦查撤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金,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

  第八条本公司因实际业务需要或资遣有关员工,其办法另定。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当然解职”及“命令解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理交接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

  八、服务。

  第一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及公告。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应接受上级主管之指挥与监督,不得违抗,如有意见应于事前述明核办。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应尊重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不得经营或出资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之事业或兼任公司以外之职务,但经董事长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应尽忠职守,并保守业务上之一切机密。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无故拖延。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处理业务,应有成本观念,对一切公物应加爱护,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应态度谦和,不得有骄傲满足以损害本公司名誉之行为。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妄生意见、吵闹、斗殴、播弄是非或其他扰乱秩序,妨碍风纪之事情。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出勤管理应依员工出勤管理办法之规定办理,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订之。

  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因业务需要加班者,应依加班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加班管理办法另订之。

  九、交接手续。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交接分为:

  (一)主管人员交接;

  (二)管理人员交接。

  第二条称主管人员者为主管各级单位之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之人员。

  第三条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单位人员名册;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三)主管之财务及事务。

  第四条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所经管之财物事务;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第五条一级单位主管主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二级单位以下人员交卸时可由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之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出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

  第七条所有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上述第三条规定之事项移交完毕。

  第八条经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日将上述第四条规定之事项移交完毕。

  第九条所有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3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条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如有特别原因,经核准得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卸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十一条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十天内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十、请假休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以下列日期为例假日(若有变更时得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一)节假日:

  1.元旦;

  2.春节;

  3.妇女节(限女性);

  4.劳动节;

  5.国庆节。

  (二)其他经公司决定之休假日;

  第二条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

  (一)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积计以14天为限;

  (三)婚假(均包括节假日):

  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3天;

  2.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

  (四)产假(均包括节假日)。

  1.员工生育可请假90天,晚婚产假加15天,办独生子女手续再加35天;

  2.配偶分娩可休假10天。

  (五)丧假(包括节假日):

  1.祖父母、父母配偶及子女丧亡可请丧假3天;

  2.兄弟姊妹及岳父母之丧亡可请假2天;

  3.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

  (六)公假:因兵役检查或军政各机关之调训,期间不满1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此3天以内者,可请公假。

  (七)特别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

  第三条前条各款假期内之薪金照常支给。

  第四条第二条各条款假期之核准权限如下:

  (一)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3天内由主管核准,3天以上由经理(主任)核准;

  (二)主管级人员,假期3天内由经理核准,3天以上由总监或副总经理核准;

  (三)经理级人员由总监以上主管核准。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之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

  第六条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事假逾期按日计扣薪金,1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免职或解雇;

  (二)病假逾期可以用未清事假之假期抵销,事假不敷抵销时按日计扣薪金;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资遣。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时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外,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旷工在7日以内按日计扣薪金。

  第十一条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第十二条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在请假单内注明。

  第十三条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停职者,比例递减。特准病假延至次年销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职人员计算。

  第十四条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各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十五条在本公司服务1年以上满3年者每年给予特别休假7天;服务3年以上未满5年每年给予特别休假10天;服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给予特别休假14天;服务满10年者给予特别休假15天,满10年以上每增满1年加给1天,但至多以30天为限。

  第十六条特别休假按以下手续办理:

  (三)基于业务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时,可比照休假天数的薪金数额改为奖金,若干休假期间,因业务需要奉令销假照常工作而不补休假者,亦比照其未休假天数的薪资额改发奖金。

  第十七条员工在休假之前1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给予特别假:

  (一)事、病假积计逾21天者;

  (二)旷工达3天以上者。

  第一条本公司于节假日及每天工作时间外所办一切事务,除由主管人员在各自职守内负责外,应另派员工值班处理下列事项:

  (一)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

  (二)指挥监督保安人员及值勤工作;

  (三)预防灾害、盗窃及其他危机事项;

  (四)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

  (五)公司交办的各项事宜。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值班,其时间规定如下:

  (一)自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间止。

  (二)节假日、日班,上午八时起至下午五时半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夜班,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八时止。

  第三条员工值班安排表由各部门编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并在值日牌写明值班员工的姓名,悬挂于明显的地方。

  第四条值班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或工厂内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五条值班员工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进行处理,事后分别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呈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第六条值班员工收到电文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

  (一)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

  (二)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

  (三)密件或发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

  第七条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个值班报告表,于交班时送主管领导转呈核查,报告表另定。

  第八条值班员工如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者,公司视其情节给予嘉奖。

  第九条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应给予记大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第十条值班员工因病和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他员工代理并呈准。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应负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工值班可领取值班津贴,其标准另定。

  十二、考核。

  第一条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及年中、年终考核等四种。

  (一)试用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规则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3个月。试用3个月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如试用单位认为有必要延长试用时间或改其派他单位试用抑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经理或主任核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3个月。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员提具试用期间心得报告。

  (二)平时考核:

  2.主管人事人员,对于员工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并提供考核之参考。

  (三)年中考核:

  于每年6月底举行,但经决议认为无必要时可予取消年中考核。

  (四)年终考核:

  1.员工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一次;

  2.考核时,担任初考各单位主管应参考平时考核记录簿及人事记录之假勤记录,填具考核表报送复审。

  第二条考核年度为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不得参加考核:

  (一)试用人员;

  (二)复职未满3个月或留职停薪者;

  第四条前条不得参加考核人员之姓名,免列于考核人员名册内,但应另附不参加考核人员名册报备。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4

  一、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医院实行五天工作制。

  2、考勤管理:机关行政科室实行坐班考勤制度;临床各科室及医技科室由科室负责排班考勤,人事股会同职能科室抽查考勤。

  二、请假规定

  (一)全院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医院关于劳动纪律的规定,按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脱岗,有事须先请假。

  (二)请假规定

  1、职工按规定享有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病假、事假、探亲假等假期。职工请休假必须提供书面请假申请,按相关准假审批权限经领导审批,并于假前报人事股复核后方可生效;

  2、临时急病或紧急事故未能提前请假的,可及时通过电话向所在科室及人事股口头请假,但必须在回岗后两天内按规定补办手续;

  3、准假权限规定

  (三)科以下人员请假规定:

  1、假期在两天以内,由所在科、股、办负责人审批;

  2、假期超过两天在三个月天以内的,由科室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上报分管院长签署审批意见,报人事股登记备案;

  3、假期超过三个月的,由科室负责人、业务主管部门、分管院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后,报院长审批,人事科登记备案;

  4、请病假必须持有二级医院以上病情证明或相关科室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人员书写的疾病诊断证明书,按照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按以下规定享受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三、销假制度

  1、上述各种假期休完后,休假人必须持销假条(经科室负责人签名证实),到人事股及时销假,逾期不销假按旷工处理。

  2、具备下述情形之一者均按旷工处理:无正当理由提出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或未经批准续假而缺勤的`;经查明请病假、事假理由不真实、弄虚作假的;迟到早退屡教不改的;

  2、旷工在十五天以内者,工资总额按天加倍扣除;旷工十五天及以上的予以辞退直至开除。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5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管理工作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推进医院干部队伍建设,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管理工作意见。

  1.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原则、范围和条件;

  2.制定科室领导职务任免年龄规定;

  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1)成立测评考察小组;

  (2)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

  (3)笔试;

  (4)演讲答辩;

  (5)确定任用人选;

  (6)实行公示和试用期制度。

  4.对科室领导干部进行述职测评,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组织对科室领导干部进行一次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提拔或是否继续任用的重要依据。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为了提高员工劳动效率、增强公司凝聚力、调动员工积极性、使日常管理有制度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根据《劳动法》外,均依据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所称员工指公司所有正式及试用员工(包括临时工)。

  三、为了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薪酬福利制度,本公司将进一步修订本制度。

  第二章录用

  一、因工作需要,用人部门需增加员工时,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详细岗位描述,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执行招聘程序。

  二、录用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办理试用手续,入职时间以人力资源部核准时间为最后依据;原则上员工的试用期为三个月,如员工在试用期间表现突出,经部门经理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可缩短试用时间。员工试用期满后应于人力资源部领取转正申请表后送交人力资源部提出转正申请。

  三、试用期表现不合格者,公司可随时终止试用期,予以辞退。

  四、试用人员报道时,必须向人力资源部送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3、公司员工登记表(如实填写)

  4、体检合格表(市级医院)

  5、一寸彩色登记照两张

  6、其它必要文件

  五、员工一经正式录用,即办理用工手续(相关内容由人力资源部解释)并签订聘用合同及保密合同,办理相应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及其它手续。

  六、如合同期未满公司须裁员,员工补偿费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聘用程序

  1、目的:

  完善招聘程序,使招聘工作更有计划性、时效性。

  2、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有用人需要的所有部门。

  3、政策:

  公司各部门经理有责任在制定年度计划的同时制定新增职位的计划。部门经理须填写职位说明书,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按用人需求进行人员招聘、录用工作。

  4、招募渠道:

  人力资源部在接到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的聘用申请表后,按计划通过下列渠道进行招募:

  刊登招聘广告(报刊、网站)

  参加人才招聘会

  通过猎头公司

  内部调动

  员工推荐

  5、筛选人才:

  人力资源部从收到的简历中进行第一轮筛选工作,将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人简历转给相关部门经理进行再次筛选。

  6、面试:

  简历经相关部门经理筛选后,由预先确定的面试小组成员(最少两人)分别对职位申请人进行面试。面试完成后,面试小组成员须填写完整的面试报告,交人力资源部复核。最终,人力资源部与相关部门经理协商确定候选人是否被录用。根据具体情况,人力资源部会对职位申请人简历中描述的内容进行确认。

  7、面试小组成员构成:

  面试小组至少由职能部门经理(或由其指定代理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招聘经理构成;部门经理(含)以上职位,面试小组须由人力资源部经理及总经理及所有副总经理组成。

  8、选拔人才:

  面试后,综合考虑面试小组成员的书面面试报告,确定职位的最终候选人。普通员工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确定,签发试用通知书,部门经理(含)职务以上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签发录用通知书,经职位申请人签字后生效。原件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员工保留复印件。员工确定正式上班日期后,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员工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进行新员工培训。

  八、临时工聘用

  1、定义:

  根据项目要求,每次在本公司服务3个月以下。

  2、手续:

  根据项目,各职能部门提交人员需求至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交由人力资源部办理。

  九、人事批准权限

  1、目的:

  为了提高效率,简化批准程序,缩短批准时限,特制定此权限。

  2、适用范围:

  所有与人力资源有关的申请。

  3、政策:

  员工或部门经理提出人力资源申请,填写有关表格,提交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交由人力资源部审查并办理。

  (表格中○代表拥有参与审批权限)

  项目级别总经理级部门级人力资源

  年度计划○○○

  面试非经理级○○

  经理级○○

  休假○复核

  自愿离职非经理级○审查

  经理级○审查

  非自愿离职非经理级○○

  经理级○○

  离职面试非经理级○○

  经理级○○

  内部调动非经理级○○

  经理级○审查

  升职非经理级○审查

  经理级○审查

  聘用临时工用工时间

  <=3个月○审查

  用工时间延长或>3个月○审查

  十、内部通告

  1、公司人力资源部在下列情况下对公司内部做出通告:

  2、在职位出现空缺时

  3、在录用新员工,处分、辞退老员工时

  4、在奖励员工时

  5、在组织员工活动时

  6、在有关人事管理制度变动时(含薪资标准)

  7、人力资源部利用公司网络系统向公司所有部门做出内部通告。

  十一、内部调动

  1、目的:

  更好的使员工得到发展,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2、适用范围:所有员工。

  3、政策:

  公司有需要公开招聘的职位时,公司鼓励内部员工申请(申请人须在原岗位上工作半年以上才具有内部调动的资格),公司会优先考虑内部员工的申请。

  4、具体程序:

  用人部门填写用人申请表并经批准。

  5、人力资源部根据用人部门的申请,通过各种方式通告员工。

  6、员工须提前与本部门经理讨论调动意向,并取得认可。

  7、员工将申请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公司招聘经理。

  8、招聘主管初步核对申请人情况与用人部门要求。

  9、招聘主管安排用人部门经理对申请人进行面试。

  10、如用人部门同意申请人的职位申请,须与申请人原主管部门经理协商其调入新职位的日期。

  11、用人部门填写雇员职位变化表,交人力资源部人事、档案主管变更。

  十二、内部推荐

  1、公司鼓励员工将人才推荐至公司,既能节省公司开支,又有利于人力资源部工作。

  2、对于将核心人才引入公司的员工,公司将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

  十三、自愿离职

  1、公司正式员工在任何情况下提出自愿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主管部门经理及人力资源部;高级管理人员(部门经理及以上员工)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公司总经理。

  2、在离开公司前,离职员工须将主管工作移交相关公司员工,将领用的公司物品(文件、电脑、电话、办公用品等)退回公司。

  3、在离开公司前,公司主管部门经理及人力资源部将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试,了解离职原因,总结经验,促进日后工作。

  4、在所有手续办完后,离职人员方可离开公司。但离职人员不得透露公司内部情况,不得非法利用本公司的资源进行各种活动。对于违反并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四、非自愿离职

  公司对有下列情况的员工予以辞退:

  1、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试用人员。

  2、在工作中出现重大过错,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员工;除给予经济处罚外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予以辞退。

  3、工作中不遵守公司规章屡教不改的员工。

  4、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5、有吸毒行为的,立即辞退并移交相关部门。

  6、在离开公司前,离职员工须将主管工作移交相关公司员工,将领用的公司物品(文件、电脑、电话、办公用品等)退回公司。

  7、在离开公司前,公司主管部门经理及人力资源部将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8、在所有手续办完后,离职人员方可离开公司。但离职人员不得透

  露公司内部情况,不得非法利用本公司的.资源进行各种活动。对于违反并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章员工管理

  一、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并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二、上班时间员工必须保持仪容、仪表整洁大方,严禁衣冠不整、奇装异服。

  三、员工相互商讨工作、接电话时应尽量低声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四、员工上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办理私人事务或长时间打私人电话。

  五、维护公司良好声誉、保护公司资产、保守公司机密是员工的基本职业道德,严禁为了个人利益损害公司利益。

  六、严禁携带违禁品、危险品进入公司办公区及机房;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带领公司外人员进入公司财务室、人力资源档案室、技术资料室、仓库等公司重地。

  七、公司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由行政部专人负责,员工因工作需要试用办公设备时,由专人负责登记使用。

  八、员工应保持公共卫生,增强环保意识,保持个人办公区域内的整洁。

  九、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八小时,作息时间为:上午9:00—下午5:30

  十、员工上、下班考勤由行政部专人负责。

  十一、员工因公外出由部门经理批准。

  第四章薪酬及福利

  一、工资的定级根据员工的职务、职称、学历、工作能力、技术程度等项目综合制定。每年度或每半年度或每季度的工资调幅可根据员工个人表现、公司效益、重庆市平均工资升降幅度调整。具体实施由人力资源部执行。

  (附员工薪酬福利构成表)

  二、薪酬福利构成

  1、适用范围:

  所有正式员工。

  2、政策(公司的薪酬结构)

  编号项目金额(人民币XX元)

  a年薪

  b月薪=a÷12—c

  c政府补贴=

  d交通补贴=

  e餐费补贴=

  f增减款

  g社会福利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h应纳税所得=b+c+d+e+f—g—929

  i个人所得税税率

  j速扣数

  k个人所得税=h×i—j

  l实发工资=h+1000—k

  说明:公司定于每月25日由基本帐户银行代发工资(以人民币支付)。

  上个月的考勤情况作为工资计发的考核依据。

  公司依照税法在发放工资前代扣员工个人所得税税金。

  公司依照规定在发放工资前代扣员工个人福利基金。

  每月工作日按22天计算。

  调入、调出员工工作未满整月的,按实际工作日计发工资,餐费补贴及交通补贴按日计发。

  公司每月向每位员工提供一份工资明细单,员工可于工资发放后一周内向人力资源部查询。

  第五章休假

  一、公司为保证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特设立休假制度。

  二、考勤与假期规定—年假

  1、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有带薪年假。

  公司的目的是使员工能在工作之余有时间休息、娱乐、与家人团聚,处理私人事务。

  2、适用范围:

  所有正式员工。

  3、政策:

  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均可依据工龄的年限享受带薪休假:

  工龄1~3年,每年休假9天。

  工龄在四年以上的,工龄每增加一年,休假增加一天,但总天数不超过15天。

  年休假按工作日计算;此休假可分割使用,但不得超过三次使用完毕;如当年未使用完,可顺延至次年三月底。

  员工在转正后有权申请年假,年假以每一自然年计算,如员工尚未为公司服务满整日历年的,其年假按比例计算。

  已享受/未享受当年年假的员工,如未能为公司完成整年服务而离职,其多/未用的休假日按日工资扣除或补给。

  4、员工在休假前一星期填写'休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批,部门经理(含)以上员工申请年假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三、病假

  1、正式员工每年有10天带薪病假。新员工自试用期满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每月有一天全薪病假,自第二年起每年有10天带薪病假。带薪病假期间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

  2、带薪病假只能当年使用,不得隔年使用。

  3、公司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其它病假日期计算采取医疗期累计法。

  4、不超过1天的病假可不交医院证明,但需填写病假申请;超过1天的病假需交医院证明并需填写病假申请;超过2天的连续带薪病假的申请需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经理签字。

  5、新员工试工期满但公司工龄不满一年的,病假超过其可使用有薪病假日,工资按本市最低日工资标准的80%计发。

  6、病假医疗期满仍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调换的工作,按劳动法和公司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7、员工带薪病假用完后,在其医疗期内,依其公司工龄长短享受下表中不同比例的病假工资待遇

  医疗期1—3个月

  工龄1—3年按本人基本工资50%计发

  工龄4—7年按本人基本工资60%计发

  工龄8年以上按本人基本工资70%计发

  注:员工请病假连续超过3个月,工资按重庆市市最低日工资标准的80%计发。

  8、具体规定:

  病假超过1个月的,其部门可另聘临时工补缺;

  病假超过6个月的,其岗位不予保留,公司可另聘新人。

  9、员工长期休病假须完成下列手续:

  一周前提出申请并提出市级医院证明;

  病假期间应与主管部门经理保持联系;

  病愈后提交医院证明。

  主管部门经理责任(在其下属员工长期休病假期间):

  总结该员工的工作表现报人力资源部存档;

  做好该员工的工作交接;

  应将员工的健康状况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

  各部门每月20日前将人员休假纪录提交人力资源部门。

  四、婚假

  符合国家规定结婚的正式员工,可以享有以下全薪婚假:

  女员工婚假男员工婚假

  不满23岁3天不满25岁3天

  23岁及以上10天25岁及以上10天

  1、婚假一次休完

  2、员工须提前两周通知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并经批准

  3、婚假按工作日计算

  五、探亲假

  1、骨干外地正式员工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后每年享有15天的带薪探亲假(探视直系亲属)。

  2、探亲假是指日历天。如遇星期休息日、公共假日与探亲假日重叠的,则算作探亲假的一部分而不延长。探亲假期间工资为基本工资。

  3、员工申请探亲假,必须提前一周提交休假申请表。

  4、探亲假当年使用,未享受的天数自行作废。所享受探亲假不足年假天数,可继续享受年假。

  5、员工经本公司正式录用才有资格申请探亲假。假期以自然日历年结算。如员工未能为公司服务满整日历年,则其假日按比例计算。已享受当年探亲假的员工如未能为公司完成整年服务而离职,则多用的假日按日工资扣回。

  6、探亲费用(每年):普通员工、专业人员报销一次往返硬卧火车票;高级专业人员报销一次往返飞机票;部门经理(含)以上至副总经理(含)报销三次往返机票;总经理报销五次往返机票。(乘坐飞机均限经济舱)

  7、探亲期间工资为基本工资

  8、享有此项待遇的骨干外地员工须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确定。

  六、丧假

  1、公司正式员工如遇下述情况,均可享受时间不等的全薪丧假。

  家属去世假期

  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3天

  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1天

  2、员工申请丧假需出示死亡证明或相应的有效证明。外地奔丧另加路程假,最多另享受2天假期。

  3、丧假期间工资为全薪

  七、产假/陪产假

  1、员工请产假/陪产假,应提前两周通知,并提供有关证明报部门经理与人力资源部批准。

  2、产假:

  根据政府有关法令,已婚女员工享有90个日历天的产假,晚育的女员工(超过24岁)除享有

  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15天。

  3、如遇难产或剖腹产,可增加15天休假。(须有相应证明)

  4、产假为一次性休假,按日历天计算。女员工产假期间享受月基本工资的60%。

  5、陪产假:

  男员工在配偶生产的第一个星期内可以享受3天全薪的陪产假。

  6、人工流产假

  此流产假仅适用于第一次流产的已婚女性员工,流产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

  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根据医生证明可享受20天流产假。

  女员工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享受40天流产假。

  7、哺乳假

  子女周岁前女员工可享受每天一小时哺乳假,可合并使用。

  第六章保密管理规定

  一、员工在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的同时须与公司签署保密合同。

  1、公司工作期间所获得的一切技术资料、软件、软盘、文件、图纸都属公司所有。

  2、机密的技术资料只限在公司资料室内供相关员工查阅,特殊借阅须总经理批示。

  3、机密资料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带出本公司。

  4、无论任何理由员工辞去本公司职务时,员工必须交回公司所有的各种物品、软盘、文件和技术资料。

  5、员工在本公司工作过程中的发明创造属公司所有。

  6、员工主要利用公司的设备、资金、场地、材料、技术资料等条件的发明创造属公司所有。

  7、员工须维护公司利益,不得侵犯、抄袭他人专利及知识产权。

  二、员工不得透露本公司市场销售、财务状况、技术情况、设备运营状态、人力管理、法律事务、领导决定等事项。

  第七章员工培训

  一、为提高公司员工综合素质,提高公司总体竞争力,公司将按计划进行各类培训工作。(附培训制度)

  第八章奖励

  一、公司将为优秀员工提供物质及精神奖励。包括表扬、奖金、升职等。

  (附奖励规定)

  二、奖励制度

  公司为奖励优秀员工、鼓励创新工作、提倡以人为本的思想,特设立此项奖励制度。

  1、总经理奖:奖励给对公司业务、项目或管理有特别贡献的员工。

  设500元、1000元、1500元、20xx元、5000元共五个档次,由总经理授予员工,并授予相应证书。

  2、部门奖:奖励给对公司业务、项目或管理有特别贡献的团队。

  设20xx元、3000元、5000元三个档次,由总经理授予员工,并授予相应证书。

  3、团队奖:由部门负责人带领本部门员工娱乐、野餐或聚会,费用由公司报销,但平均每人的最高消费不得超过150元。

  4、嘉奖:每年奖励每个部门日常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

  包括5天带薪假期、奖励免费旅游等项目,三、评奖办法:由部门负责人直接提名,交由主管副总经理及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为突出优秀员工,每年每个部门接受奖励的员工不得超过部门总人数的30%。

  第九章处分

  一、公司要求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及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对其进行处分。

  二、处分类别:

  1、经济处罚:a:罚款b:降工资

  2、纪律处罚:a:警告b:降职

  3、行政处罚:a:解聘b:除名

  三、公司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保证处罚的合理性,只有通过部门经理—人力资源经理—总经理的程序才能采取处罚行动。

  四、严重违法、犯罪的员工本公司将不予通知立即除名,并交相关机关处理。

  第十章附则

  一、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二、详细奖惩措施见各体系管理办法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7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使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现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公司的用人原则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第3条 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择人,因才使用,保证动态平衡。

  第4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准则是:公开、公平、公正,有效激励和约束每一个员工。

  (1)公开是指强调各项制度的公开性,提高执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坚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每个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3)公正是指对每个员工的工作业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予合理的回报,同时赋予员工申诉的权利和机会。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5条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依据公司业务实际需要,研究组织职责及权限划分方案及其改进方案。

  (2)负责制定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配合公司经营目标,根据人力分析及人力预测的结果,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3)设计、推行、改进、监督人事管理制度及其作业流程,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4)建立广泛、畅通的人才输入渠道,储备人才。

  (5)建立和维系良好、稳定的劳动用工关系,促进企业与个人的共同发展

  (6)致力于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强化人力资本的增值。

  (7)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建立不同时期下高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及畅通的人才选拔渠道。

  (8)致力于组织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具有奉献精神的,精干团结的核心骨干力量。

  (9)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工作程序及制度,确保人力资源工作符合公司发展方针并日趋科学化、规范化。

  (10)负责公司定岗定编、调整工作岗位及内容等工作。

  (11)制定公司招聘制度、录用政策并组织实施。

  (12)管理公司劳动用工合同、员工人事档案。

  (13)负责员工异动的管理工作。

  (14)负责员工考勤、人事任免及奖惩工作。

  (15)制定员工的薪资福利政策。

  (16)制定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员工的教育培训。

  (17)制定人事考核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员工的考评,重点是员工的绩效考评。

  (18)负责公司与外部组织或机构的人事协调工作。

  (19)指导、协助各部门,做好人事服务工作。

  (20)其他相关工作。

  第6条 公司实行全面人力资源管理,各部门须由第一负责人主管本部门人力资源工作,有义务提高员工工作能力,创造良好条件,发掘员工潜力,同时配合人力资源部传达、宣传人力资源政策,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收集反馈信息。

  第三章 员工及编制

  第7条 凡公司聘用的正式、试用、临时、兼职人员,均为公司员工。公司将员工划分为管理人员、技术开发人员、市场营销人员、一般行政人员、工人及其他人员五大类别。公司员工的基本行为规范包括:

  (1)热爱祖国,热爱公司。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认同公司文化,与公司同舟共济,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4)勤奋、敬业、忠诚。

  (5)严守公司秘密。

  (6)保证公司财产安全。

  第8条 人力资源部须就各项工作职责的任务以及工作人员的条件等进行分析研究,制作“职务说明书”,作为员工聘用、管理、考评的.依据。

  第9条 公司实行定员定岗定编管理,在保证经营运行的前提下控制人力成本。

  第10条 根据编制,本公司应定期召开人力检查会,就现有人员工作能力、流动率、缺勤情况及应储备人力与需求人力进行正确、客观的检查及建议,作为人力资源部制定人力计划和开发人力来源的依据。

  第11条 各部门如需增补人员,应先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并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交人力资源部办理。

  第12条 人力资源部受理人员增补申请时,应审查所申请人员是否为编制内需求,其职位、薪资预算是否在控制之内,增补时机是否恰当。审核通过后提出正确的拟办建议,呈总经理审批。

  第四章招聘管理

  第13条 公司将招聘划分为计划内招聘、计划外招聘、公司战略性招聘及特殊渠道引进人才。(1)计划内招聘须经用人部门的上一级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依据人员编制计划实施控制。

  (2)计划外招聘由董事长审批。

  (3)公司战略性招聘实行专项报批,由总经理提出申请,报经董事长审批。

  第14条 计划内招聘程序为:

  (1)用人部门填写《员工招聘计划书》及《职务说明书》,并提供笔试考卷(针对需要笔试的招聘),报上一级领导审批通过后,在招聘开始前3日,送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决定招聘方式,并发布招聘信息。

  (3)用人部门依据求职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筛选,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4)用人部门主持进行面试,人力资源部或公司领导视需要情况参加。

  (5)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组织笔试。

  (6)面试后3日内(需笔试的为笔试后3日内),用人部门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面试评价表或笔试结论。人力资源部收到后,实施终审,终审有权否决。

  (7)人力资源部向终审合格的人才发出录用通知书。

  (8)员工报到入职。

  (9)员工背景调查。

  第15条 计划外招聘程序:计划外招聘首先经董事长批准,然后履行计划内招聘程序。

  第16条 战略性人才招聘程序:

  (1)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理提供的经董事长批准的招聘计划,组成招聘小组。

  (2)招聘小组对人才进行初步选择。

  (3)用人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对人才进行面试、笔试。

  (4)人力资源部对人才进行终审,终审合格者发出录用通知书。

  (5)员工报到入职。

  (6)员工背景调查。

  第17条 特殊渠道引进人才的程序:

  特殊渠道引进人才,限于高级管理人才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程序为:

  (1)各类渠道直接向董事长推荐人才,或者由人力资源部委托猎头公司搜索人才。

  (2)人力资源部组成招聘小组,由董事长亲自主持初试。

  (3)素质测试。

  (4)招聘小组综合评定,必要时聘请人力资源专家协助。

  (5)录用。

  (6)人力资源部为人才办理入职手续。

  第18条 经核定录取人员,报到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近期免冠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

  (3)体检表;

  (4)毕业证书复印件;

  (5)学历证书复印件。

  第19条 人力资源部应引导新入职人员依程序办理下列工作:

  (1)领取员工手册及工作卡;

  (2)领取考勤卡并向其说明使用方法;

  (3)领制服及制服卡;

  (4)领储物柜锁匙;

  (5)如有需要,填写“住宿申请单”;

  (6)登记参加劳保及参加工会;

  (7)视情况引导其参观及安排职前训练有关准备工作。

  第20条 公司实行员工担保制度,新进人员报到工作后,应进行第一次对保,以后每年度视有无必要复核一次,并予记录。对保分亲自对保及通信对保两种。被保人如无故离职,导致移交不清,本公司应发“保证责任催告函”,并作好采取司法处理的准备。

  第21条 人事部依据报到程序办理以下事项:

  (1)填写“人员报到记录簿”,登记“人员状况表。”

  (2)登记对保名册,安排对保。

  (3)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薪酬核定。

  (4)收齐报到应缴资料连同甄选名单建立个人资料档案,编号列管。

  第22条 人才试用规定:

  (1)除特殊渠道引进的人才外,其余人员试用上岗前,均须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用人部门负责人有义务对新进人员进行上岗指导。

  (3)新员工试用期为3~6个月。特殊人才经董事长批准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

  第23条 正式聘用规定:

  (1)试用期满,直接主管部门严格对照《职务说明书》的任职资格,如实填写《试用员工评定表》并提出意见,意见包括:同意转正、予以辞退、延长试用期。

  (2)人力资源部审查,决定是否采纳直接主管部门的意见。

  (3)凡需延长试用期限,其直接主管与中层管理人员应详细述说原因。不能胜任者予以辞退,试用期事假达5天者予以辞退,病假达6天者予以辞退或延长试用期,存在迟到、早退达三次或旷工记录者予以辞退。

  (4)试用合格者,在出具原单位离职证明后,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与其签定为期1年的聘用合同。

  (5)聘用合同期满,按双向选择续签合同,续签合同的合同期限见“第五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五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24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凡在公司工作的员工都必须按规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第25条 劳动合同签订规定:

  (1)试用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试用协议》,用以明确试用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临时或兼职员工与公司签订《临时(兼职)劳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

  (3)试用合格,正式聘用的员工在接到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后5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如因特殊原因不能5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应及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自动延长试用期。

  第26条 劳动合同期限规定:

  (1)公司高层领导职务15年。

  (2)中级管理岗位职务10年。

  (3)中级以下管理岗位职务5年,一般技术人员3年,一般行政人员和工人为1年。

  (4)正式员工如不愿按要求的年限签订劳动合同,可与公司协商劳动合同年限,协商年限须人力资源总监批准。

  第27条 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员工须承诺保守公司商业机密。

  第28条 员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书面声明无原单位或已与原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29条 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10日,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合同期内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并将结果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接到通知3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且未作说明,即视为自动待岗。

  第30条 员工劳动合同期满而原工作部门不同意续签,员工又不能联系到新工作部门的,劳动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员工不愿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亦应终止。

  第31条 人力资源部于合同终止当日通知合同终止,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及离职手续。

  第32条 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33条 员工在试用期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非试用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办理离职手续。

  第34条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未得到批准和办完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前应坚持本岗位工作,不得在外应聘、兼职和就业。

  第六章 员工档案管理

  第35条 员工档案包括:

  (1)员工求职资料;

  (2)职位申请登记表、应聘人员面试评价表、试用员工登记表、新员工声明、试用合同;

  (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外语等级证书、各种资料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4)员工档案照片;

  (5)员工转正申请表、员工履历表、声明、劳动合同;

  (6)员工异动申请表、异动交接手续;

  (7)其他反映员工信息的材料。

  第36条 公司员工内部档案应及时、全面地收集到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各部门应主动将平时形成的应归档材料及时送交人力资源部保管;驻外机构在当地招聘的人员须建立详细的人事资料存档备查,并将所聘人员的主要个人资料整理汇总后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37条 人力资源部对收集的归档材料按规定进行整理、装订并按员工顺序号进行存放保管。为确保档案准确,每半年对内部档案进行检查、核对,同时不定期查看,做到防蛀、防潮。每年年底清理当年离职员工档案,并将离职员工档案移交公司档案馆保存。

  第38条 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是中级及以上管理人员,且只能查、借其下属的档案。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填写《档案查阅(借阅)登记本》。档案借出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查阅、借阅档案者负有保密义务和保管责任。

  第七章 干部任命制度

  第39条 公司设有行政管理职务、市场管理职务、技术管理职务,每一位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规划发展方向。

  第40条 担任管理职务的人员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诚实正直,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一切从公司利益出发,不循私情。

  (2)经测试证明思维能力、领导能力、监控能力、组织能力、自律能力、合作能力、交往能力等均良好,且意识超前。

  (3)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高层管理人员需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中层管理人员需5年以上工作经验,中层以下管理人员需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上一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绩效明显,证明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

  第41条 干部任命规定:

  (1)董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2)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3)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

  (4)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任命;

  (5)其余管理职务由分管总监(副总经理)提名、人力资源部审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颁发任命书。

  第8章 员工异动管理

  第42条 员工异动包括:调动、待岗、休长假、辞职、辞退、资遣、除名等情形。

  第43条 出现员工异动,原工作部门应监督其及时办理异动手续,若因部门管理不善,离职人员带走公司财物和技术秘密,一概由原工作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44条 员工异动的主管部门是人力资源部,其他部门无权对员工异动作出批准决定。凡未经人力资源部认可的私自异动均为无效异动,当事人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45条 内部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的部门变动,调动方式包括两种:

  (1)新工作部门因工作需要,经与拟调动员工原部门领导协商同意的员工调动;

  (2)员工认为现工作岗位不适合,经与新工作部门联系,并得到原工作部门同意的员工调动。

  第46条 员工内部调动须经原工作部门领导及上一级领导和新工作部门领导及上一级领导签字同意,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批准,在办理完异动交接手续后方可到新工作部门上岗。

  第47条 员工内部调动程序为:

  (1)员工调出、调入部门协商调动事宜;

  (2)调动员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异动申请表》和《员工交接手续登记表》;

  (3)调动员工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

  (4)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5)报人力资源部批准;

  (6)调动员工到新工作部门工作。

  第48条 员工外调是指因工作需要,本公司员工被公司安排到其他公司协助工作,公司保留其员工资格,但由新公司发放其薪资并解决福利。

  (1)员工的外调由公司安排,员工无权主动提出外调。

  (2)员工外调须经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经人力资源总监批准和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异动交接手续。

  (3)员工外调,公司将与员工新公司签订《员工租借协议》。

  (4)外调员工外调期满回公司,应由外调单位出具外调期间工作评价,作为员工考评档案存档。

  (5)外调员工必须严格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损害公司形象及利益。

  第49条 员工待岗的情形包括:

  (1)正式员工不适合现任工作岗位,被用人部门退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尚不能另行安排适合工作者;

  (2)部门人员精简,被用人部门退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尚不能另行安排适合工作者;

  (3)接到续签合同,逾期未签,且未说明原因亦未按程序提出离职者;

  (4)主动申请待岗获批准者。

  第50条 待岗程序为:

  (1)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2)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待岗手续。

  (3)待岗。

  第51条 待岗期间只发放最低生活费,按当地政府规定标准发放,待岗者待岗期间不享受福利。

  第52条 待岗者如果在待岗期间另谋职业,须先按辞职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否则视为违反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53条 待岗期限为3个月,若待岗期满未能联系到接收单位,按员工辞退办理,特殊情况经人力资源总监批准者可延长待岗时间,但当法律规定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具备时,应当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第54条 公司正式员工因各种原因较长一段时间不能正常工作,经公司同意,可以保留其在合同期限内的员工资格,当原因消除时允许该员工再次上班,此为休长假。

  第55条 休长假办理程序为:

  (1)休长假员工提前5个工作日填报《员工异动申报表》。

  (2)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

  (3)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批准。

  (4)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5)签订合同期内休假协议。

  (6)休假。

  第56条 休长假者不连续计算工龄,再次上班时视为试用新员工。

  第57条 休长假期间不发放工资、津贴,不享受公司福利。

  第58条 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原因离开公司而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辞职办理程序为:

  (1)辞职员工提前30天(试用期员工可以不提前)填报《员工异动申报表》。

  (2)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

  (3)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4)人力资源部批准。

  (5)员工离职。

  第59条 员工辞职手续办理完,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与其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第60条 员工辞职必须办理辞职手续,对未提出辞职申请或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即离开公司的员工视为自动离职。

  (1)对自动离职者,公司将作除名处理。

  (2)员工自动离职后,其原工作部门负责人应在2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递交员工异动说明,异动说明应经部门领导签字,并写明员工离岗时间。

  (3)员工自动离职,其原工作部门负责人应在2日内到财务、物资、金融等职能部门查清该员工是否有财、物问题,如有问题应及时报行政部,由行政部转法律顾问。

  第61条 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将被公司辞退: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不能胜任应聘工作;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5)待岗达3个月仍无用人部门接收;

  (6)1年内两次待岗;

  (7)《劳动合同》期满,用人部门不同意续签合同。

  此外,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或濒临破产,需裁减人员时,公司可辞退员工。

  第62条 辞退员工程序如下:

  (1)部门填报《员工异动申报表》并出具辞退员工事实依据。

  (2)部门上一级领导审批同意。

  (3)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4)人力资源部批准。

  (5)辞退。

  第63条 中级管理人员辞退,最终审批权属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辞退,最终审批权属董事长。

  第64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对员工实行资遣:

  (1)公司歇业或转让;

  (2)公司严重亏损或业务紧缩;

  (3)因不可抗力暂停营业一个月以上;

  (4)业务性质发生重大变化而原有员工不再适用;

  (5)其他特殊原因。

  第65条 资遣费标准如下:

  (1)有效工作时间在一年以内者,发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

  (2)有效工作时间一年以上三年以内者,发放相当于三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

  (3)有效工作时间三年以上的,在发放相当于三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的同时,每增加一年,增发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

  第66条 资遣顺序为:首先是在职期间有违纪行为并受到处罚者,其次是工作绩效差者,再次是工龄相对较短者,最后是职务低于他人者。

  第67条 员工在收到资遣通知后,应于一周内办理离职手续,逾期作辞退处理且不发放资遣费。

  第68条 当公司再次招聘时,被资遣人员可以优先录用,并且可以连续计算以前工龄。但再遇资遣,只按新工作年限发放资遣费。

  第69条 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将予以除名:

  (1)自动离职,未按公司规定办理相关辞职手续;

  (2)一年内累计旷工达6天或连续旷工3天;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 贿赂;

  (4)违抗命令或玩忽职守,情节重大;

  (5)聚众旷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工作和生产秩序;

  (6)盗用公司印信,或涂改文件者,或者伪造证件;

  (7)年终考核不合格,经留用考察仍不合格;

  (8)在外兼职;

  (9)利用公司名义,进行个人技术与经济商贸活动;

  (10)泄露公司重大机密;

  (11)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犯有严重经济问题,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

  (12)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其他行为。

  第70条 对拟除名的员工,由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报告,人力资源部核实,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发出除名通报。

  第9章 考勤制度

  第71条 工作时间规定:

  (1)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

  (2)公司实行的作息时间为:

  10月1日~4月30日实行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7:00。

  5月1日~9月30日实行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8:00。

  第72条 病假规定:

  (1)请病假须持市级以上医院休假证明。

  (2)中级管理人员及以下职位人员,休病假审批权限为:2天以内由分管副总(总监)批准,3~5天由总经理总裁批准,5天以上由董事长批准。

  (3)高层领导休病假审批权限为:5天以内须经董事长办公室审批,5天以上须经董事长审批。

  (4)对于公司正式员工,休病假1个月以内,按70%发放工资,1~3个月以内,按50%发放工资;

  超过3个月以上不发工资。

  第73条 事假规定:

  (1)请事假须提前1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1天之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之内由公司分管副总(总监)批准,4~7天由总经理批准,7天以上由董事长,获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事假无薪。

  (3)试用期员工请事假,应延长试用期。

  第74条 婚假规定:

  (1)达到法定婚龄的员工(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结婚,凭结婚证可按请假程序请婚假3天。

  (2)达到法定晚婚年龄的员工(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结婚,凭结婚证可按请假程序请婚假7天。

  (3)婚假须至少提前1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且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75条 产假规定: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享受产假。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怀孕期间,每月可享受1天孕期检查假,该假为有薪假。

  (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产假为90天,持医院证明的难产为10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孩,增加产假15天。

  (4)产假结束后需续假的,按事假处理。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怀孕3个月以上流产或死产的凭医院证明休假15天,假期按70%发放工资。

  (6)妻子分娩,男员工可享受5天护理假,护理假无薪。

  (7)产假、护理假均须提前一个星期凭生育指标和结婚证申请。

  (8)产假、护理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76条 丧假规定:员工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凭亲属死亡证明复印件或病危通知书休假5天,该假为有薪假。

  第77条 年休假规定:

  (1)工龄1年以上的中级以上管理人员,每年享受10天年休假;工龄1年以上的中级以下管理人员,每年享受5天年休假。

  (2)年休假提前1个星期申请,上级负责人批准后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3)休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4)年休假为有薪假。

  第78条 迟到、早退规定:

  (1)上班推迟到岗30分钟以内为迟到;

  (2)提前离岗30分钟以内为早退。

  第79条 旷工规定:

  (1)旷工最小计量单位为半天。

  (2)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半天。

  (3)无故不到岗,或者不请假不到岗,或者未获准假不到岗为旷工。

  第80条 考勤执行

  (1)考勤统一由人力资源部执行,各部门配合执行。

  (2)员工上班、下班打卡,不得请人代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

  (1)考勤须按时统计,迟报、错报、不报将对考勤员实施处罚。

  (2)考勤由稽查部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弄虚作假者重处。

  第81条 考勤处罚:

  考勤处罚按下表执行:

  第10章 员工培训

  第82条 公司员工培训的种类包括:新员工培训、试用转正培训、转岗晋级培训、在职培训和特殊专项岗位培训。

  第83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

  (1)于每年12月底之前,根据公司次年总体经济目标,结合培训需求调查,制定培训目标和计划,报人力资源总监和总经理审批。

  (2)各部门应于每年12月15日前提出次年培训需求,报人力资源部。

  (3)培训计划的内容包括:培训种类;培训对象和培训目标;培训的时间和地点;培训内容形式;培训教师及培训教材;培训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协助部门和负责人;费用预算;培训考核及效果评估。

  第84条 新员工培训规定:

  (1)新员工在上岗前,一律参加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的新员工培训。

  (2)新员工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公司发展历史及现状、行业状况、公司组织机构、各部门的功能和业务范围、规章制度、员工行为规范。

  (3)新员工培训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期。人力资源部在培训前3日向应参加培训的新员工所属部门发出培训通知。接到通知后,原则上应组织全部新员工参加,如果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向人力资源部递交由部门领导批准的报告,经人力资源部审核以后,参加下一期培训。

  (4)新员工培训由内部管理人员担任讲师。

  (5)新员工培训每期时间为一个星期,采用讲座、参观、军训三种方式。

  (6)新员工培训材料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授课教师提供的教案及培训录音整理稿编制。

  (7)新员工培训结束后,实行统一考试,考试不合格,予以辞退。

  (8)人力资源部设计《培训评估表》,于培训结束时交由培训学员填写。人力资源部汇总后对本期培训效果作出评估,包括对培训教师、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及技巧和培训实施等各方面评估。

  (9)新员工培训合格是转正的重要条件之一,未参加培训的新员工不予转正。

  第85条 在职培训的规定:

  (1)在职培训不定期,原则上将时间安排在星期六及星期日。

  (2)公司全体员工每年均须参加培训,并且不低于30课时,培训考试成绩将作为考评依据。

  (3)在职培训方式包括:聘请业内资深人士到公司授课;参加学术交流、专家讲座;现场参观考察、交流、研讨;网络远程教学;到同类领先企业研修。

  (4)在职培训内容:

  1)管理类职员培训内容包括:市场及技术发展趋势、企业发展案例、企业文件和法规的深入领会及理解、企业管理现状与市场战略、社交、公关、礼仪等。

  2)技术研发类职员培训内容包括:技术发展动态及趋势、新技术发展及运用情况、语言能力的强化、企业文化等。

  3)金融、财务类职员培训内容包括:金融法规、财政法规、税务法规、工商管理法规、金融新运作方式及管理法规、市场发展动态与财务的融合、企业文化在财务运作中的实际应用等。

  4)市场类职员培训内容包括:市场发展动态趋势、市场运作经验及教训、市场行为学、营销学、政府行为学、公共关系、宣传、广告、传媒、企业文化战略、CIS应用等。

  (5)后勤服务类职员培训内容:后勤服务与市场的关系、后勤服务与管理的关系、仓储及采供管理、后勤服务与财务的关系、企业文化在后勤服务中的实际运用等。

  (6)行政助理类职员培训内容:现代秘书学、公关、礼仪、社交、协调训练、电脑及网络技能培训、文字处理技能、艺术教育和形体训练、企业文化与个人的工作关系。

  第86条 试用转正培训、转岗晋级培训和特殊专项岗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根据需要组织实施。

  第11章 员工考评

  第87条 员工考评的目的包括:

  (1)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地分析和评价公司员工的素质、能力及工作实绩,适时向领导提供真实可靠的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相关数据。

  (2)通过考评正确实施奖惩,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全面提升员工绩效,保障公司的可持续高速发展。

  第88条 员工考评结构:公司员工考评由业绩考评、能力考评和态度考评三方面构成。

  第89条 员工考评原则包括:

  (1)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原则。统一考评标准及程序,科学制定考评表及指标,多渠道收集考评信息,及时处理考评投诉。

  (2)绝对性评价原则。以事实为依据,按照职务职能标准对员工的工作行为进行评价,而非人与人之间的相对评价。

  (3)分析性评价原则。按事先确定的考评要素及重点逐条进行观察、判断、分析和评价,而非对人进行总体评价。

  第90条 考评层次规定:

  (1)高层管理者由董事会考评。

  (2)中层及以下人员实行三方考评,三方成绩汇总为考评最终成绩。此处“三方”指的是直接上级、直接下级、服务部门,三方所占权重为30%、30%、40%。

  第93条 绩效考评的程序

  (1)考评开始日10天前,人力资源部做好考评准备工作,并成立考评小组,专门组织考评工作的开展。

  (2)考评开始日5天前,下达考评通知,要求各部门做好考评准备。

  (3)考评实施。

  (4)人力资源部审核、整理、复核考评表,计算考评成绩,填写绩效考评成绩统计表,编制并上报绩效考评综合报告。

  第94条 考评结果的保管与查阅:

  (1)绩效考评成绩统计表、素质考评成绩统计表以及专项考评资料存入员工档案。

  (2)员工履行查阅手续后,可以查阅本人的考评成绩。

  (3)考评成绩的查阅按人事档案查阅有关规定执行。

  第95条 考评申诉规定:

  (1)被考评者若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疑问或有不同意见,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部申诉。

  (2)人力资源部必须在接到申诉后一周内听取有关考评者的意见,拟定申诉处理意见经各方协商后通知申诉员工。员工若依然有异议,可以越级申诉。

  第12章 工资及福利

  第96条 公司薪酬管理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1)保证生活、安定员工的原则。

  (2)有利于能力开发原则。

  (3)谋求稳定、合作的劳资关系原则。

  (4)工资增长率低于劳动生产增长率,工资增长率低于利润增长率的原则。

  (5)综合核定原则,即员工薪酬参考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担任工作的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及工龄、资历等因素综合核定。

  第97条 公司实行年薪制与月薪制并存的工资体制。

  (1)公司中层以上管理者实行年薪制,其余人员实行月薪制。

  (2)年薪分为5个档次15个等级(如下表),根据员工实际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具体人员的年薪标准。

  (3)享受年薪制的员工,年薪的60%按月发放,其余40%在年终时根据目标完成情况核算发放。

  (4)享受年薪的员工均须每年与公司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作为年终考核和发放年薪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98条 在实行月薪制的员工中,又分计件工资、提成工资和结构工资。

  (1)生产一线人员实行计件工资。

  (2)营销一线人员实行提成工资。

  (3)其余人员实行结构工资。

  第99条 实行计件工资的生产一线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件薪构成。

  (1)基本工资根据生产人员技术、资历、工龄等由人力资源部确定,分为6个级次:

  (2)级次每年调整一次,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可升可降,或者维持不变。

  (3)件薪按公司《定额手册》规定的具体标准执行,定额手册由技术开发部会同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制定和修订。

  第100条 实行提成工资的营销一线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提成构成。

  (1)基本工资根据营销人员能力、资历、业绩等由人力资源部和营销部确定,分为6个级次:

  (2)级次每年调整一次,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可升可降,或者维持不变。

  (3)销售提成比例按照公司《营销管理手册》执行,该标准由营销部会同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制定和修订。

  第101条 实行结构工资的员工,工资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

  (1)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岗位要求、工作量和难易程度、员工能力和素质、员工前期业绩,对每一位员工实行定级,共分为9级,如下表:

  (2)员工根据不同级次,享受不同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

  (3)对级次每年调整一次,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可升可降,或者维持不变。

  (4)绩效工资根据考核情况发放,最低可以为0元,但不能突破上限。

  第102条 实行月薪的员工享受半年奖(每半年发放一次),半年奖金额最低为0元,最高为该员工前6个月平均月收入的两倍,具体金额根据半年考核确定。

  第103条 月薪以及年薪按月发放部分,均在每月6日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

  第104条 工资实行保密发放。

  第105条 薪资岗位职员须负责工资明细表和总额表的制作、报批、统计、汇总,并于次月初将工资发放总表分别报财务部,同时负有保密的责任,若薪资岗位工作失误造成泄密事件,将对其严惩直至除名。

  第106条 工资薪酬实行统一管理,驻外机构人员工资统一由总部核定、发放(每月6日通过银行转账到员工工资卡上)。

  第107条 人力资源部在发放工资时,附上工资组成及扣款项目的详细说明,若员工当月工资有误,可到人力资源部查询。

  第108条 凡公司正式员工,享有的福利包括:休假、劳动保护、培训、住房补贴、健康检查、社会统筹保险、伤残伤亡抚恤。

  第109条 公司福利除休假、培训、健康检查按公司制度执行外,其余均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定标准执行。

  第13章 附则

  第110条 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第111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8

  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夯实企业发展的人才基础;对人力资源进行有效管理,确保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特制定本程序。本程序适用于南京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公司下设分支机构可在不违背本程序主体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3.1 综合管理部是公司整体人力资源管理的负责部门。

  3.2各职能部门是本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主体责任部门。

  4.1.1 综合管理部牵头负责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组织制定相应的人力资源规划和年度具体工作计划,包括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分析与调整,人力资源供给与需求分析及年度配置计划,各岗位《工作标准》和人力资源相关管理制度的编制、审核、修订和汇总,人力资源管理费用预算的编制与执行等,各部门配合;规划和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并负责相应的过程管控、效果评估和规划调整工作。

  1)《工作标准》即岗位说明书,内容必须包含但不限于:范围、岗位基本资格要求、职责、权限、岗位工作要求和检查考核、记录、附录。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工作标准》修订,结合公司发展实际,各部门应在组织架构调整当月完成部门职责和工作标准修订,综合管理部督促、审核。

  2) 岗位基本资格要求:包括职业道德要求、文化专业要求、办公软件要求、培训方向、知识技能(职业资格)要求、工作经验要求、个人素质要求和身体健康要求等。其中:办公软件要求必须包括必要的本岗位应知应会的软件。知识技能(职业资格)要求必须包括必要的能力要求:项目软件、沟通能力、社交能力等。

  3) 职责应清晰表述岗位职责。

  4) 岗位工作要求和检查考核应包括详细的工作内容,考核内容及考核依据并明确考核时间。

  5) 附录应包括但不限于直接上级、直接下级、周边关系、职业发展、起草单位、主要起草人和标准批准部门等。

  4.2.1 公司按照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组织进行人力资源的招聘和配置工作。

  4.2.2 渠道开发与适用:综合管理部负责招聘渠道开发,招聘渠道分为猎寻招聘、媒体招聘、校园招聘、现场招聘会和内部员工荐举等。猎寻招聘原则上适用于关键的管理和技术岗位或招聘难度大、周期短的岗位;校园招聘原则上适用于储备性岗位招聘;其他岗位适用现场招聘会、网络和报刊等媒体招聘和内部员工荐举等渠道。招聘渠道的适用各用人需求部门有权提出建议,综合管理部根据本程序规定及各岗位招聘 具体实施情况确定和调整。

  4.2.3 需求提报与审批:人力资源需求包括数量需求和任职要求两方面,数量需求确认的主要依据是公司的定岗定编方案,该方案由综合管理部组织各部门根据人力资源规划年度人均劳动生产率和万元销售额人工占比考核指标并结合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制定。任职要求确认的主要依据是公司各岗位《工作标准》。

  4.2.3.1 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各部门在每年末根据上述4.2.2和4.2.3两方面要求 确认本部门下一年度的人力资源需求,填写《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综合管理部审核汇总后报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总经理批准,并负责向各部门反馈最终审批结果并以此作为下一年度招聘实施的主要依据。

  4.2.3.2 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外需求:如正常离职补充、人员调动及岗位调动,由需求部门负责规范填写《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经需求部门领导审核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执行。如因年度计划外新增任务或工作不均衡等因素造成的新增编制、新增岗位需求,需求部门应在动因发生第一时间向综合管理部通报信息,同时规范填写《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并附相应的专项报告详细说明人员现状、需求原因及所能产生的效益分析等(是临时性需求的还应写明人员使用的周期),经各需求部门领导审核、综合管理部领导核证、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备案执行。

  4.2.4.1 信息发布:综合管理部负责选择合适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对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资格要求、岗位职责描述等关键信息,在各部门提报的基础上,综合管理部有权在发布前根据各岗位《工作标准》及招聘实际需要等进行修正。

  1) 综合管理部负责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要求对收到的简历进行初选,并将基本符合要求的的简历转交用人部门审核。

  2)用人部门负责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建议面试时间、地点、考察方式及考官构成等。

  1) 综合管理部负责向通过审核的应聘者发出面试邀约,确认面试时间、地点及所属携带的资料;负责组织应聘者填写《求职登记表》进行性格和职业倾向测试(如需)、专业知识和技能笔试(如需),对应聘者仪表形象、谈吐举止、家庭婚育、思维应变及学历和既往工作经历真实性等进行考察并解答应聘者与公司制度、保障相关的疑问。

  2)用人部门负责专业知识及技能笔试试题的出具及批阅,并负责对应聘者专业知识和技能等进行面试考察并解答应聘者与岗位工作内容相关的疑问。如有必要,可安排复试,邀请外部专家进行专业面试,全面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水平。

  3)面试结束后,全体面试官合议给出是否录用的结论。

  1) 对于拟录用者,综合管理部负责初拟薪酬方案,与用人部门领导确认后,再与拟录用者沟通。如有异议,协商调整;如无异议,综合管理部视情况选择自行开展或第三方开展背景调查(如需)。

  2) 背景调查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基本信息如户籍信息、学历、专业、毕业学校等;工作履历如公司名称、工作时间、职位名称、工作内容、离职原因、劳动争议、工作表现等;其他信息(第三方调查)如犯罪记录、吸毒记录、金融违规记录、非法组织记录等。

  4.2.5.1 综合管理部负责将拟录用者的简历、面试小结、背景调查等资料整理汇总后,报用人部门领导、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并将审批的结果反馈给用人部门。

  4.2.5.2 对于通过审批的拟录用者,综合管理部负责向其发放《入职邀请函》,跟进到岗时间,协同用人部门做好入职前准备工作。

  4.2.6 入职办理:包括材料接收与确认、签署劳动合同、签署相关协议、录入考勤系统、发放工作服等工作,入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将新员工转交用人部门。其中:

  4.2.6.1《入职邀请函》上所载各项资料原则上应在入职时交齐,综合管理部负责审核,资料不齐或有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入职手续。特殊情况下,有个别资料不齐或不合格的,综合管理部可酌情先予办理入职手续,新员工应在办理入职后五个工作日内补齐或补正,否则视为不符合录用程序,予终止试用并解聘。

  4.2.6.2 员工入职时提供的各项基本材料有变化的,应在十个工作日及时报备综合管理部并提供更新的材料。

  4.2.7 其他相关要求:员工内部调岗,调入调出部门应达成一致并报总经理批准、综合管理部备案,由综合管理部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并征得其签字确认同意调岗《调岗通知书》。调入部门应根据新岗位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发布《调岗培训通知》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培训内容适宜性进行审核、培训过程规范性进行监控、考核结果客观性进行验证,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4.4.1 管理原则:通过构建有效运行的绩效管理体系规范对员工的绩效评价和奖惩激励,为解聘、晋升、薪资调整和培训开发等决策提供重要依据,促使员工个人绩效与公司整体绩效共同提高,员工个人职业发展与公司战略目标实现的和谐共赢。绩效管理遵循逐级考核、客观公正、一致性和连续性、定量和定性结合、及时沟通反馈等原则。

  4.4.2.1实行月度业绩考核和年度综合评价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月度业绩考核重点:岗位关键绩效指标及工作态度指标。年终综合评价重点:业绩、态度、能力等。

  4.4.2.2 考核年度是指自然年度,即公历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考核的月度是指公司设定的月度考勤和薪资核发周期,即公历每月的1日至30(或31)日。

  4.4.3.1.1 由综合管理部指导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年度KPI绩效考核指标、各相应岗位的任职条件和职责要求,分解制定清晰量化的员工月度考核指标,并根据各考核指标重要程度赋予一定分值(分值总和为 100 分),填写《岗位绩效评估表》。根据不同时期的部门工作重心和管理需要,绩效考核指标要求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

  4.4.3.1.2 由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月度考核工作。在每个考勤周期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如遇节假日顺延),各部门组织本部门员工填写《岗位绩效评估表》 “工作表现”和“自评分”栏(100 分制),部门领导确认“工作表现”栏并填写“领导评分”栏(100 分制),经员工本人、部门领导共同签字确认后交综合管理部备案。其中:

  1)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得分≥95的为优秀、85≤得分<95 的为良好、75≤得分<85 的为中等、60≤得分<75 的为合格、得分<60 的为不合格。

  2) 员工自评分占最终得分的20%,领导评分占最终得分的80%;试用期员工最终得分在此基础上再折半计算。即:

  a) 正式员工最终得分=自评分*20%+领导评分*80%。

  b) 试用期员工最终得分=(自评分*20%+领导评分*80%)*50%。

  3) 员工最终得分与当月奖金直接挂钩,即:月绩效奖金=月基本工资*绩效系数*最终得分*100%。其中:月度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取消当月奖金,试用期员工另考虑解聘。

  4) 一个考核周期内,员工遇有病事假等情况者,应当依据请假天数,扣减相应绩效奖金。

  4.4.3.2.1 由综合管理部组织拟定年度考核方案并督导各部门实施。其中:公司临时聘用的实习学生、入职不满3个月的试用期员工一般不参加年度考核。

  4.4.3.2.2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对等,其中:优秀等级所占比例应≤10%,被评为优秀的员工,部门应提供有事实依据的考核材料,报综合管理部备案;其余等级不设比重,综合得分低于60分的考核等级为不合格。考核结果报经理办公会合议、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4.3.2.3 员工年度考核结果与当年年终奖励直接挂钩,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建议年终奖为月基本工资*2、良好的为月基本工资*1.5、合格的为月基本工资*1、不合格的无年终奖,具体标准由经理办公会根据公司当年营业状况合议决定。其中:

  1)员工在考核期内月基本工资有变化的,取其相应月基本工资实际执行月的加权平均数,即:年终奖月基本工资基数=(月基本工资1*对应执行月数+月基本工资2*对应执行月数+……)/实际工作月数。

  2) 员工在考核期内入职工作不满一个完整自然年度的,实发年终奖应按实际的工作月数折算,即:实发年终奖=(考核方案规定应发年终奖/12)* 实际工作月数。

  3) 对于不参加年终考核的员工、考核期内有突出业绩表现的,经部门领导提议、经理办公会合议批准,可在年终奖外予一定数额的特殊嘉奖,随年终奖一同发放。

  1)试用期满前至少提前两周,综合管理部负责向新员工和所在部门发放《试用期工作小结》、《试用人员综合评价表》,员工应对试用期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用人部门应对员工试用期的各项表现进行评价并提出是否转正及转正定岗定薪意见(试用不合格的另提供佐证材料),综合管理部对是否转正及定薪给出专业评价意见,并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转正或延期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2)试用期满前至少提前一周,综合管理部会同用人部门将考核评价结果、决定是否转正等信息向员工本人反馈。其中:

  b)评价结果为不合格但有改进空间而需留用观察的,与员工签订试用期延长协议,但已执行的试用期和拟延长的试用期合计不能超过法定标准。

  c)评价结果为不合格且无改进空间的,视情况出具书面的不合格通知告知员工考核不合格的原因和事实,并及时与其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

  4.4.3.3.2对于试用期内表现优异的员工,经用人部门提议、员工本人申请并按上述流程办理审批手续后,可予提前转正,但提前量不得超过合同约定试用期的50%。

  4.4.3.3.3对于试用期表现优异的员工,用人部门可在《试用期人员考核评价表》中给出薪酬调整建议,经批准后执行,调整幅度原则上不得超10%。因员工的入职周期不定,员工转正当月的薪资,以批准转正的日期为准分别结算:在批准转正日之前的实际工作天数执行试用期薪酬标准,在批准转正日及之后的实际工作天数执行转正后的薪酬标准。

  4.4.3.4.1 每年一月份,综合管理部负责向各用人部门提供其全年合同到期的在职员工清单。 4.4.3.4.2 在员工劳动合同期届满前两个月,综合管理部负责向合同即将到期的员工和所在部门发放《劳动合同期工作小结》、《劳动合同期考核评价表》,员工应对合同期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是否续签下一期合同的意向,用人部门应对员工劳动合同期的各项表现进行评价并对是否与员工续签下一期合同给出明确意见,综合管理部据此对合同是否续签给出专业评价意见并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与员工合同的续签或终止手续。

  4.4.3.4.3 合同期满前至少提前一个月,综合管理部会同用人部门将考核评价结果、决定是否续聘等信息向员工本人反馈。其中:

  2)员工提出不续签合同且公司同意的,应对员工是否存在竞业限制、服务协议等进行核查,并根据竞业限制协议或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办理后续工作。

  3)公司提出不续签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应对经济补偿金进行测算。

  4.4.4.1 反馈:考核结束后,考核者应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被考核者。对于未达绩效目标的内容,应共同分析原因,寻找相应的改善措施,并制定绩效改进计划。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均应对考核结果保密,不得泄露予第三方。

  4.4.4.2 应用:为员工月度绩效奖金、年终奖核发提供依据,为员工的薪资调整、职位调整、培训开发及试用转正、合同续签等管理决策提供事实依据。

  4.5.1管理原则:通过建立和完善薪酬福利制度,为公司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从而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提供有效支撑。薪酬福利管理遵循竞争性、待遇与贡献越来越接近、公司效益与整体薪酬水平挂钩和个人业绩与个人薪酬待遇挂钩的原则。

  4.5.2薪酬构成:员工的薪酬与其任职岗位、个人能力和绩效考核挂钩,主要由月基本工资、月绩效奖金、年终奖励和职务绩效工资构成(执行协议年薪制员工不受此限,按员工与公司签订的薪酬协议执行)。其中:

  1)月基本工资:是指员工在月度全勤并完成规定工作任务情况下,所获取的相对固定的报酬。入职时按4.2.4.4规定的流程确定,试用期按80-90%发放,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转正时按4.4.3.3.3规定的流程调整(如有);转正后如需调整,由所在部门出具书面报告,经综合管理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月绩效奖金:是指公司根据员工月绩效考核结果给付的工资,遵循严格考核、奖惩明晰、多劳多得的原则。满额月绩效奖金=月基本工资*绩效系数,绩效系数根据岗位确定,入职时按4.2.4.4规定的流程确定,入职后按4.4.3.1.2规定的流程考核发放。

  3)年终奖励:是指根据员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结果给付的待遇,按4.4.3.2规定的流程考核发放。每个自然年度(1月1日-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周期,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三个月及以上且在公司发放年终奖之日仍在职的,方具备享受年终奖的资格,且:

  a)在一个考核周期内,员工除工伤及法定产假外缺勤合计数达到两个月(含)以上或待岗、停职时间累计达到两个月(含)以上的,不享受年终奖励。

  b)在一个考核周期内,员工实际出勤(含调休假及带薪年休假、婚假、丧假、陪产假及非连续一次性休完的哺乳假,不含其它休假)不满整年的,年终奖励根据实际出勤时间按比例折算,折算方法见4.4.3.2.3。

  4)职务绩效工资:是指在正常薪酬之外根据各岗位不同要求制定标准并考核发放的阶段性、激励性薪酬,当前包括:

  a)岗位津贴:因在本职工作外承担了其他的工作职责或一定的管理职责或公司对于本岗位有特殊要求等而设立的激励性薪酬,如:管理津贴、化妆补贴等。由所在部门制定发放标准,报综合管理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纳入月度考核指标,按4.4.3.1规定的流程考核发放。

  b)专项奖励:因公司发展战略或解决某一管理、业务症结问题等需要而设立专项薪酬,如:业务提成等。由公司制定专项方案明确适用对象、周期、目标、考核标准、发放程序等,以结果为导向阶段性考核发放并适用终结。

  1)病假:员工因病申请病假期间,其病假工资按以下标准结算。

  注:a)上述病假时间的计算均含休假期间的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对应病假时间是指单次连续休假时间或一个月度考勤周期内累计休假时间,二者计算比较取从严标准;非整日休假按一个考勤周期内合计的小时数/8(常白班制)或12(轮班倒班制),折算为日计算。

  b)月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岗位津贴的计发按日计算,即:病假期间工资=月满额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岗位津贴)/21.75(常白班制)或当月应出勤天数(轮班倒班制)*病假天数*计发比例。病假时间在两个月及以内的,年终奖励按4.5.2-3)-b)规定的流程扣发。

  c)员工病假超过一个月(含)时,如病假工资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的80%时,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病期工资。

  2)事假:按日扣除月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及岗位津贴,即:事假扣款=月满额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岗位津贴)/21.75(常白班制)或当月应出勤天数(轮班倒班制)*事假天数。非整日休假参照4.5.3.1-1)-a)的规定折算为日计算。其中:一个月度考勤周期内累计事假超过5天(含)者,扣发当月全部绩效奖金及岗位津贴;试用期员工并相应延长试用期。

  3)旷工:按日标准三倍扣除月基本工资、一倍扣除绩效奖金及岗位津贴,即:旷工扣款=月满额基本工资(或绩效奖金、岗位津贴)/21.75(常白班制)或当月应出勤天数(轮班倒班制)*3(或1)*旷工天数。其中:一个月度考勤周期内累计旷工超过3天者,扣发当月全部绩效奖金及岗位津贴。

  4)婚假、丧假、产检假、护理假、哺乳假:为带薪假,休假期间的月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及岗位津贴原则上照发。但:

  a)一个月考勤周期内上述类型休假累计超过5天者,当月绩效奖金及岗位津贴应酌情扣减。

  b)如经公司批准,员工将哺乳假集中在一起连续一次性休完的,休假期间仅予发放月基本工资,且年终奖相应折减。

  5)工伤假:员工因工受伤休假期间薪资计发按政府有关工伤管理规定执行。

  6)产假:员工休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政府有关生育保险的规定执行,年终奖相应折减。公司按规定为员工交纳生育保险,根据生育保险相关规定,女员工休产假期间公司停发工资,改为领取生育津贴。由于生育津贴发放的滞后性,为避免员工休产假期间无工资收入而导致社保、公积金断档,其中个人部分暂由公司垫付代缴,待生育保险基金将生育津贴支付到公司后进行结算(即:生育津贴扣除公司垫付代缴的员工个人部分社保、公积金后的余额支付给员工)。对于员工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领取生育津贴的,相应生育津贴由员工个人承担。

  4.5.3.2 加班工资:员工加班原则上安排调休,不能调休者结算加班工资。员工加班以日及小时计,每日或小时加班费的计算基准为员工的月基本工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注:1)加班费标准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1)公司按规定为正式员工办理社会统筹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为本地户籍内退返聘人员单独办理工伤保险;为实习学生购买商业保险。

  2)对于新入职正式员工,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法定下限,以后各年度与其他正式员工一致于次年7月按本地区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调基,以上所有的基数如低于本地区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的,按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执行。所有正式员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按南京市的相关规定规范执行。

  2)对于新缴纳正式员工,其公积金缴费基数为法定下限,以后各年度与其他正式员工一致于次年7月按本地区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调基,以上所有的基数如低于本地区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的,按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执行。所有正式员工公积金缴费比例在本地区政府规定的范围内由公司统一确定。

  4.5.4.3通讯费报销:对于销售岗位和高层管理岗位,在200元/人/月的限额标准内凭相关的正规发票报销。

  4.5.4.4其他专项或临时津贴、补贴福利政策: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状况适时完善并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另文补充规定执行。

  1)月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及岗位津贴:计算期间为当月1日至30(或31)日,发放日原则上为次月的10日;若遇发放日为节假日时,则应提早一天发放;若遇不可抗力事件不得不延缓支付时,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员工并明确发放日期。其中,对于新入职、离职或解雇、停职或复职等情形下的员工按日计算,即:应发金额=满额标准÷21.75(常白班制)或当月应出勤天数(轮班倒班制)*实际出勤天数,试用期员工的月绩效奖金及岗位津贴在上述基础上再折半核发,正式员工当月实际出勤比例低于80%(实际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100%)的不参与当月绩效评估、当月绩效奖金及岗位津贴为0。

  2)年终奖励:计算期间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放日在年终考核结束后由公司另确定。具体核发按4.5.2-3)的规定执行,为帮助员工合理降低个人所得税,由综合管理部进行测算后另行通知员工具体发放方案。

  a)常白班制员工在入职的次月参缴,如上月入职时间在15日之前的,则在次月参缴时补缴上月社保;如入职时间在15之后的,不予补缴。

  b)常白班制员工如离职当月出勤比例高于50%(含),次月停缴;低于50%的,当月停缴。

  c)轮班倒班制员工由所在部门参照上述a)和b)的原则提出参、停意见,综合管理部执行。

  4)应在薪酬支付中直接扣减的包括:个人所得税,各种社会保险、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国家规定的其他个人缴纳事项,考勤休假扣款(按相关制度执行),既往薪酬核算差错部分,违反公司规定的罚款,公司与员工协商确定的其他事项。

  4.5.5.2为保证月度薪资及时发放,各部门应全力协助综合管理部于每月5日前(如遇节假日应提前或组织加班)完成本部门员工上月考勤周期内工资基础数据统计及相应电子文档制作、书面文件审批,具体包括:员工月度岗位绩效评估;月度出勤情况统计汇总,全体员工月度考勤表的签字确认;员工新参缴社保、公积金相关材料的及时提交,随工资发放津贴、补贴申请、审批、统计,工资卡及时开户并账号提供;涉及转正及薪资调整申请及审批手续。

  4.5.5.3工资质疑:公司通过发放电子通知条方式向员工提供薪酬清单,对工资的计算、发放和代扣款有疑问的员工可在收到相应薪酬清单的10个工作日内向综合管理部提出质疑,如超过10日视为认可。

  4.5.5.4工资保密:公司实行薪酬保密制度,个人工资信息应妥善保管,不得相互交流和泄露,违例者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并给予相应处分。

  4.6.1 管理原则:公司致力于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共赢。

  4.6.2 劳动合同管理:按《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劳动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合同期限、试用期、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及劳动合同附件约定的其他条款等。其中:劳动合同附件主要是指对于有保密、竞业限制、培训服务期等要求的岗位及员工,公司与之补充订立的相应协议。

  2)劳动合同原则上应在员工入职当日完成签订,且应由员工本人当面签署,杜绝他人代签。劳动合同书中所有需要填写的约定内容必须填写,对于双方没有约定,无内容需要填写的空白处,应用斜线予以封闭,不得留有空白。原则上合同到期时间定为每月的薪资结算日(即:每月30或31日),以便于各项离职手续的办理和工资发放。

  3)签订合同时,应确保员工没有与其他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内退返聘人员除外)。 对于员工隐瞒自身真实情况,提供虚假信息(如履历、学历等),以骗取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4)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由综合管理部发放给员工本人,并办理签收手续;一份公司留存,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归档至公司员工档案中。对于保密协议、培训服务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劳动合同附件及劳动合同变更文本等劳动合同的补充材料,应随劳动合同主体一并保管或作相应处理。

  5)综合管理部负责建立台账对员工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培训服务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信息及资料进行维护和管理。

  1)与常白班制新员工所签首期劳动合同原则上应为二年以上、五年及以下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试用期在合同中约定为二或六个月;与轮班倒班制新员工所签首期劳动合同原则上应为一年以上、三年及以下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试用期在合同中约定为二个月。其中:表现优良者可申请提前转正,但提前量不得超过合同约定试用期的50%。

  2)学生在毕业前到公司实习的,如毕业后被公司录用而转签正式劳动合同,其实习期可冲抵试用期,如实习期超过六个月的可不约定试用期。

  3)其他对劳动合同期和试用期有特殊要求的,由所在部门报综合管理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特殊约定。

  4.6.2.3 劳动合同续签:按4.4.3.4规定的流程考核执行,其中:

  1)与常白班制老员工续签的第二期劳动合同原则上应为五年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轮班倒班制老员工续签的第二期劳动合同原则上应为三年以上、五年及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首期及其后各期续签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合计不得超过十年,否则除员工书面提出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其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1、2项规定的情形外,原则上应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续签劳动合同应无试用期。其他对劳动合同续签期限有特殊要求的,由所在部门报综合管理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在续签的劳动合同中进行特殊约定。

  4.6.2.4 劳动合同变更:因工作需要,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涉及劳动合同约定内容发生变化而需要进行变更的,综合管理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签订相应的书面变更文本,载明变更内容及日期,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与员工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双方劳动合同的补充材料。

  4.6.2.5.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员工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而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公司决定提前解散,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撤销;劳动合同期满员工或公司决定不续签等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至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员工书面提出辞职、违纪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等情形下,可解除劳动合同。其中:

  1)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由综合管理部协助员工到上级劳动行政部门办理退休手续。综合管理部还应提前两个月通知到员工本人及所在部门,填写《员工退休流程表》,公司确有需要且员工本人也同意的,经所在部门申请、综合管理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可予返聘,综合管理部安排另签返聘协议,但累计最长返聘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以保证员工安享晚年;不返聘的,员工办理各项离职手续。

  2)劳动合同期满,员工决定不续签的,应在《劳动合同期工作小结》上书面说明并签字后提前一个月递交到所在部门,经部门领导审批,综合管理部核准后,员工办理各项离职手续;用人部门决定不续签的,所在部门至少提前一个半月将《劳动合同期考核评价表》及不续签的书面说明交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后,书面通知员工公司不续签的决定,员工办理各项离职手续。

  3)员工因个人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书面递交《辞职申请表》至所在部门的领导,《辞职申请表》必须有本人的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用人部门收到员工《辞职申请表》后,部门领导应对其做出是否同意离职的审批,必要时应与总经理沟通,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将《辞职申请表》交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负责对相应员工是否有保密和竞业协议、培训服务期协议等进行核查,并填写《离职审批表》交用人部门进行离职审批(普通员工由部门领导最终审批;主管及以上员工,须经总经理最终审批),审批结束后员工办理各项离职手续。

  4)公司经研究决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与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文件并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本人。用人部门提出具体的原因和事由,在事实、依据条件充分情况下,普通员工经部门领导审批、主管及以上员工经总经理审批,经公司和员工协商一致并签订相应解除合同协议后,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5)因违反公司制度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由所在部门填写《违纪解除合同员工审批表》,出具员工违纪的事实依据,经综合管理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可解除劳动合同。其中:员工违纪的主要情形如下:

  c)泄漏公司机密,或假借、盗用公司名义进行个人技术或经贸活动。

  d)玩忽职守、严重失职,情节、影响恶劣或给公司造成了较大损失。

  e)假冒、仿效公司主管领导签字,盗用公司印信或涂改公司重要文件。

  f)擅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公司提出仍拒不改正。

  g)消极怠工、造谣生事、妨害正常的工作和营业秩序;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或因违反技术操作、安全管理规程,造成设备损坏或公司较大损失。

  h)非法聚众罢工;在工作场所聚赌、酗酒或斗殴;不服从部门领导或主管正常工作安排;连续旷工3日或全年累计旷工7日(含)以上;年终考核不合格,经留用考察仍不合格。

  6)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自然解除。由综合管理部会同用人部门负责办理相关合同解除报批、离职手续。

  4.6.2.5.2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审批手续履行完后,用人部门应及时安排人员与将离职员工 进行工作交接;综合管理部在经批准的离职日前一个工作日,向将离职员工发放《员工离职循环单》。员工离职前必须按循环单所示办结离职交接手续,未办结离职循环单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公司将按旷工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离职交接手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3)完成领用和借用的工作证、工作服、计算机、办公用品、工具工装、图书资料等的归还。

  4.6.2.5.3员工办完离职交接手续后,凭《员工离职循环单》到综合管理部办理薪资结算确认、领取离职证明等文件,各部门应全力协助综合管理部于员工离职当日完成其当月考勤等数据的统计确认工作以便正确结算离职薪资。离职薪资经离职员工确认,原则上在当月随其他员工的薪资一并核发;如员工离职时当月的'薪资已核发的,则延至次月随其他员工薪资一并核发。综合管理部负责及时办理离职员工档案、社保、公积金关系转移手续。

  4.6.2.5.4综合管理部牵头负责员工离职原因调查和关键员工离职率的统计,每半年对关键 岗位人员流失风险进行一次评估并出具报告。公司及各部门应尽力挽留人才,避免人力资源流失,对于主管及以上员工的离职,综合管理部和用人部门领导、总经理,应与提出离职的员工深入交流沟通,了解离职原因(包括本人、主管、管理层),并形成书面报告。

  4.6.3.1管理原则:促使员工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同时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员工钻研业务、提升管理、勇担重担,与公司共同发展。其中:对员工进行岗位责任追究的,按照“有岗就有责、上岗须负责、失职要问责”的总体要求,遵循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责任与权利对等、过错与责任适应、惩前毖后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追究过程中应坚持“四不放过”,即责任原因未查明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4.6.3.2员工除应认真了解并严格遵守公司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等外,还应遵守基本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等,其要点包括:

  1)认同企业文化,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学习、提高素养,为公司的发展而努力。

  2)掌握基本的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知识,遵守岗位操作规程、提升安全作业和自我防护意识、杜绝工伤事故和职业疾病;抵制环境污染行为,做好风险源控制和工作场所日常5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管理工作,保持身心健康,培养良好工作习惯。

  3)服从上级合理工作安排和管理要求,与同事团结合作。与客户或同事等相处应诚实守信、礼貌谦和,彼此尊重人格,不得恶意欺瞒或辱骂诽谤或恐吓威胁,更不得相互争吵或打架。

  4)保守公司技术、商业、人事、财务等方面以图档、文件、程序或数据等形式存在的机密,未经公司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不得打探其他员工薪资;不得偷窃或随意翻看其他员工的公私物品、通讯记录等。

  5)维护公司名誉、信用和利益;爱护公司财物,不得职务侵占或滥用浪费或故意损毁,岗位调动或长期休假或各种动因离职时应主动退还借贷的公司财物;守法廉洁,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行贿、挪用公款或谋取不正当利益,也不得冒用公司名义向第三方借贷财物。

  6)从公司指定出入口进出工作场所,如有必要按规定出示工作证件;员工在离职后或停职中,或醉酒状态,或携带(含疑似)传染病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管制刀具等凶器等可能威胁其他员工生命健康安全或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未经公司允许不得进入工作场所;未经公司允许不得携带宠物进入工作场所;未经公司允许不得将小孩、亲友、外单位人员(客户除外)等带入工作场所。

  7)工作时间勤于职守,未经公司批准不得擅离职守外出或早退或串岗或睡觉或偷闲怠工等;不得在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接见亲友、与同事闲聊、接打私人电话、阅读与工作无关的报刊、利用网络听音乐或打游戏或看视频或收发私人邮件或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或下载与工作无关的文件或通过即时通讯工具与亲友聊天等。

  8)在工作过程中应穿着公司指定的制服和工作鞋(如有),不得穿着奇装异服,不得穿着短于膝盖以上的七分或九分裤且女员工穿着裙装不宜过短,不得穿拖鞋且穿凉鞋不应露脚趾。

  9)应在规定的时间及场所休息、用餐及吸烟;不得无理取闹、聚众闹事、吸毒、酗酒、聚赌、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10)注意防火防盗,遇有安全、质量、工伤等事故应及时采取力所能及的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或损失扩大,并第一时间向公司汇报。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负有管理职责员工的管理责任:

  a)违反、拒不执行或故意拖延办理公司或部门的决定和工作指令,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

  b)不履行职责或消极履行职责导致所辖业务范围工作纪律涣散、员工违纪严重、工作效率低下、工作任务拖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c)因工作失职、渎职或监管不力,导致所管辖业务范围发生产品质量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安全工伤事故、设备及设施损坏事故或者水、火灾事故的。

  d)违反或授意下属违反公司人事、财务、采购、生产、检验、环保等各项工作管理制度的。

  e)因监管失控导致所辖业务范围财产被诈骗、盗窃、浪费等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的。

  f)因管理失控导致所辖业务范围管理混乱、成本加大或未按期完成产品交付的;未按要求进行数据维护,仓库帐卡物不符,存货资金占用较大,影响公司利益的。

  g)因监管失控导致所辖业务范围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发生批量(单款10个及以上或占当月&当批供货量5%及以上)客退或召回事件及酿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h)在工作中徇私舞弊、内外勾结、收受贿赂、以权谋私的。

  i)对所辖业务范围事故及突发事件处置不力,或不及时汇报、弄虚作假,导致事态后果扩大或造成次生事故的。

  a)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岗位职责和岗位工作规范的。

  b)违反公司工作流程或岗位操作规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c)工作纪律涣散、效率低下,无责任心,导致完不成工作任务或出现产品质量事故和设备损坏事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d)工作中不顾全大局,不服从工作安排,给部门或团队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e)工作中出现质量事故、工伤事故、设备及设施损坏事故,隐瞒不报或不及时汇报,弄虚作假的。

  f)在工作场所干私活,或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

  g)在工作时间(含加班)擅自离岗、串岗、早退、私自外出的。

  h)故意浪费、破坏、侵占公司财物和挪用公司公款的。

  i)擅自篡改各种原始记录(含信息系统数据)、单据、合同等的。

  j)未经公司批准,擅自在外部期刊物发布公司技术类论文,造成技术秘密泄露的。

  l)仿效上级签字,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的。

  q)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酗酒、聚赌,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恶意攻击,影响营业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s)违反公司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并根据该文件规定应被追究责任的。

  4.6.3.3.2岗位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五种,可单款或多款合并执行:

  5)经济处罚及赔偿:根据责任大小和影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根据造成损失大小应承担的经济赔偿。

  a)情节轻微,造成经济损失较小,局部工作产生较小一般影响(指在公司内部造成影响),本人对问题已有深刻的认识,并已采取有效补救措施,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的训诫处理,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b)情节较轻,造成经济损失较小,虽局部工作产生较大一般影响(指在公司内部造成影响),但未给公司整体经营造成影响,给予责任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训诫处理,并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100-500元),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c)情节较重,尽管造成经济损失较小,但局部工作产生较大一般影响(指在公司内部造成影响),给公司整体经营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责任人警告行政处分,并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500-20xx元),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d)情节较严重,造成经济损失较大,局部工作产生较大影响(指在政府部门、客户等层面造成影响),给公司整体经营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给予责任人记过或记大过行政处分,并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500-20xx元),同时给予降职降薪(月基本工资降低300-1000元,月绩效奖金按比例同步降低)等处理,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情节严重,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或给公司造成大范围不良影响(指形成了对外信息披露,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给予责任人留用察看行政处分,并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20xx-5000元),同时给予降职降薪(月基本工资降低1000-20xx元,月绩效奖金按比例同步降低)等处理,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f)情节特别严重,造成的经济损失特别巨大或给公司造成重大恶劣影响(指形成了对外信息披露,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给予责任人辞退处理,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g)对于触犯法律、构成犯罪(如:受贿金额折算200元以上的)的,公司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上述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标准如下:

  b)对过错行为有悔改诚意,并能自行纠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挽回损失或影响的。

  a)一年内被处以两次(含)以上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训诫处理的,当年度不得评优评先。

  b)被处以警告、记过、记大过等行政处分的,一年内不得评优评先、不得晋升工资或职位。

  c)被处以留用察看处分的,其所担任一切职位自然撤销。留用察看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在留用察看期间,不得评优评先、不得晋升工资或职位,又犯其他应受处分错误的,应给予辞退。

  a)综合管理部是公司员工责任追究归口管理部门,各部门是本部门所辖员工责任追究具体责任部门。对员工的问责,由所在部门提出初步处理方案,经综合管理部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对于特别重大的问责事项,应根据需要成立问责处理小组进行调查。

  b)对员工进行岗位责任追究处理决定的书面材料,应存入公司内部人事档案。

  4.6.4 人事档案管理:人事档案分为公司员工档案和员工终生档案,公司员工档案是指公司为员工建立的并在公司保管的人事档案,由综合管理部归口负责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和台账信息录入及维护工作;员工终生档案是指由政府人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保管的员工个人档案,保管机构一般会随员工个人学习、就业等变动而发生变更,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相应保管机构的选择及相关档案转接、调档等手续的办理。

  4.7.1.1作息时间: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每月1-30(或31)日为一个考勤周期。其中:

  1)常白班制员工:原则上每周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或周六),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和下午13:00-18:00。

  2)轮班倒班制员工:原则上每天工作时间为12个小时、上一天休一天,具体上下班时间需结合门店所在商场的作息时间,按所在部门发布的排班表及相关规定执行。

  3)淘宝客服等特殊岗位工作时间有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根据经营实际情况确定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调整工作时间的,公司另行发文通知。

  4.7.1.2打卡制度:公司实行钉钉打卡考勤制度,考勤以钉钉系统数据为主要依据。其中:

  1)除因工作性质等原因经确认无法打卡人员外,其余所有人员应打卡上下班,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上班打卡一次、下班打卡一次;如加班的,正常下班时可不打下班卡,仅需在加班结束后打下班卡。

  2)员工因外出公干无法按时在公司指定上班地点打卡或因特殊原因漏打卡的,应填写《未打卡申请单》,经部门领导批准后交综合管理部备案后,可按经批准的实际情况计考勤;但单月漏打卡次数不得超过2次、全年累计不得超过6次。特殊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或微信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并在到岗后4小时内补办手续,否则均视为旷工。

  3)严禁员工间代打卡。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员工的打卡记录进行抽查,凡发现有代打卡行为的,代打卡人罚款 100 元,被打卡人按旷工1天处理,并作全公司通报批评。代打卡行为超过3次的,双方当事人均予以辞退处理。

  1)迟到:除经批准的请假、出差、外出公干外,上班打卡延迟于规定上班时间30 分 钟(含)以内者即为迟到;迟到时间在30(不含)-180分钟(含)的视为旷工半天,超过180分钟的视为旷工一天。

  2)早退:除经批准的请假、出差、外出公干外,下班打卡提前于规定下班时间30分钟(含)以内者即视为早退;早退时间在30(不含)-180分钟(含)的视为旷工半天,超过180分钟的视为旷工一天。

  3)擅自离岗:上班时间员工不得擅自离岗,否则视情况按旷工半天至一天处理。

  4)旷工:员工无故不到岗或未请假而不到岗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到岗的即为旷工。旷工的最小计量单位为半天。

  备注:以上“累计”的统计周期为一个自然年度(正式员工)或约定的试用&实习期内(试用或实习员工)。

  1)加班考勤:按下述4.7.2的规定组织加班,员工所在部门做好加班批准及记录工作。其中:

  a)员工平时加班的,应在加班结束后打卡考勤;员工在休息日和节假日加班的,应在加班开始前和加班结束后分别打卡考勤。

  b)加班时间的最小计量单位为半小时,取加班申请时间和考勤打卡时间的交集计算确认。即:仅有加班申请但无相应打卡数据的或仅有打卡数据但无相应加班申请的,均视为无效的加班;上班打卡时间迟于加班申请起始时间的,加班时间自上班打卡时间起算;下班打卡时间早于加班申请结束时间的,加班时间计算到下班打卡时间。

  2)出差、请(休)假考勤:员工出差、请(休)假期间无需打卡考勤,但应在出差或请(休)假前办理相应申请手续,经有权限领导批准后交综合管理部备案。特殊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或微信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并在到岗后4小时内补办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3)不执行打卡考勤管理的岗位因工作性质决定,包括:公司高管、长期不定点不定时工作人员。其他不执行打卡考勤的岗位,由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不执行打卡考勤的人员由所在部门进行人工考勤管理。

  4.7.1.3综合管理部是公司考勤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日常出勤情况监控和考勤加班等数据记录统计、员工签字确认并次月5日前报综合管理部汇总。

  4.7.2.1管理原则:加班管理遵循合理安排、尽量控制、定期分析、资源配置适宜、过程组织规范、工作效率提升的原则。

  1)加班安排:在正常情况下不得安排加班,只有具备了以下条件之一,不加班会使营业或工作受到损失的,才能安排加班;员工自行加班不予承认。

  a)必须在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内连续营业、工作,不能间断的。

  b)必须利用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停业停工进行设备检修或库存静态盘点的。

  c)由于设备设施临时发生故障必须进行抢修以免影响后续正常营业、工作的。

  d)不能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而需要安排加班或公司认为需要安排加班并做出加班指令的。

  a)员工个人申请加班的,由其本人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并说明具体加班时间和事由,部门领导应进行严格审核。

  b)部门根据营业、工作任务原因统一安排加班的,由部门统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并说明具体加班时间、事由和人员安排,部门领导审核批准。

  c)特殊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或微信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并在到岗后4小时内补办手续。否则不予计算加班时间。

  d)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须报总经理审批、综合管理部备案。

  a)应严格控制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加班,优先给予调休,保障员工休息时间。员工和部门均可申请安排调休,员工安排调休,应由其本人提出申请并经部门领导批准;部门统一安排调休的,由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总经理批准,员工应予服从。当月加班原则上应在当月或次月调休完毕,确因营业、工作较忙无法安排的,最迟应在第三个月发放相应加班工资。

  b)员工加班人数超过3人时,所在部门应指派临时负责人;所在部门加班人数达半数或10人以上,部门负责人应在场。

  4)加班费计发:员工根据安排进行加班且未能安排调休的公司予以支付加班费,加班费的计发标准按4.5.3.2的规定执行。但下述情形不予支付加班费:

  b)已办理加班申请并被批准,但无相应加班出勤打卡记录的。

  c)实行年薪制或协议薪酬制的公司中高层员工或特殊引进的人才。

  4.7.2.3综合管理部是公司加班归口管理部门,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加班情况监控及相关的数据记录统计、员工签字确认并次月5日前报综合管理部汇总。各级领导要严格加班审批手续,如发生与加班内容不相符合的情况,要追究申报人和审批领导的责任。

  4.7.3.1病假:员工因病凭医疗机构开具的休假证明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申请休病假,经相关领导批准、综合管理部备案后,准予休假。其中:

  1)员工骤然生病或病情较重,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电话或微信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待痊愈返岗后4小时内补办手续。

  2)连续休病假时间超过1周或累计一个月内休假时间超过 10 天的,必须出具由本市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医疗证明。如有需要,公司有权要求员工一并出具医疗手册、化验单等相关医疗证明材料。

  3)员工休病假期间的薪酬计发按4.5.3.1-1)的规定执行。

  4.7.3.2事假:员工由于个人原因需请假且无调休可以安排的,可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申请休事假,经相关领导批准、综合管理部备案后,准予休假。其中:

  1)如情况紧急,可由本人电话或微信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待返岗后4小时内补办手续。

  2)员工休事假期间的薪酬计发按4.5.3.1-2)和4.5.2-3)的规定执行。

  4.7.3.3婚假:员工依法领取结婚证的,可凭结婚证提前一个月填写《请假单》申请休婚假,经相关领导批准、综合管理部备案后,准予休假。其中:

  1)婚假为15天,包括其间的休息日,但不包括国家法定休假日。

  2)婚假应当在领取结婚证后一年内休完(可分次),超期自动作废,不再安排补休。

  3)员工休婚假期间的薪酬计发按4.5.3.1-4)和4.5.2-3)的规定执行。

  1)产检假:女员工在怀孕期间进行必要的产前检查,应凭产检病历等相关证明材料,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申请休产检假,经相关领导批准、综合管理部备案后,准予休假。其中:员工休产检假期间的薪酬计发按4.5.3.1-4)和4.5.2-3)的规定执行。

  2)产假、计划生育手术假:女员工生育、流产、结扎等可凭相关医疗证明提前至少15天填写《请假单》申请休产假等,经相关领导批准、综合管理部备案后,准予休假。其中:

  a)女员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其中: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员工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 30 天。

  女员工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产假;怀孕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产假;怀孕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产假。

  女员工实行输卵管结扎或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假期;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假期。

  上述的产假、计划生育手术假的休假天数,包括其间的休息日,但不包括国家法定休假日。

  b)如情况紧急,可由本人电话或微信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待返岗后4小时内补办手续。

  c)员工休产假、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的薪酬计发按4.5.3.1-6)和4.5.2-3)的规定执行。

  4.7.3.4护理假: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男员工可凭结婚证和准生证(或同等证明)复印件提前至少3天填写《请假单》申请休护理假,经相关领导批准、综合管理部备案后,准予休假。其中:

  1)护理假为15天,包括其间的休息日,但不包括国家法定休假日。

  3)员工休护理假期间的薪酬计发按4.5.3.1-4)和4.5.2-3)的规定执行。

  4.7.3.4哺乳假: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可填写《请假单》申请休哺乳假,经相关领导批准、综合管理部备案后,准予休假。其中:

  1)哺乳假的享受期间为自女员工休产假结束之日起至所哺乳的婴儿满1周岁之日止,每个工作日1小时;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个工作日再增加1小时。

  2)员工休哺乳假期间的薪酬计发按4.5.3.1-4)和4.5.2-3)的规定执行。

  4.7.3.5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凭亲属死亡证明或病危通知书提前1天填写《请假单》申请休丧假,经相关领导批准、综合管理部备案后,准予休假。其中:

  1)员工直系亲属中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可申请3天丧假;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可申请1天丧假;如去世的直系亲属在外地且需员工本人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合理的往返路程假。

  2)如情况紧急,可由本人电话或微信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待返岗后4小时内补办手续。

  3)员工休丧假期间的薪酬计发按4.5.3.1-4)和4.5.2-3)的规定执行。

  4.7.3.6员工休假均需提前办理书面申请手续,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有权限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未经批准的休假均视为旷工。上述各类休假审批权限划分、需提前申请天数、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汇总见下表:

  4.7.3.7员工休假结束,所在部门应通知综合管理部备案销假;如实际休假天数小于原先请假天数,综合管理部核销差额;如实际休假天数大于原先请假天数,由员工本人按上述的流程规定补办差额天数的书面请假手续。

  4.8.1管理原则:调动外出员工工作积极性与强化成本管控意识、合理控制差旅费开支并举。

  4.8.2.1员工出差应提前一天报相关领导批准。其中:7日及以内的出差报部门领导批准,7日以上的出差报总经理批准。

  4.8.2.2员工出差期限由安排出差的部门领导核定。出差员工应于返岗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部门领导提交书面的出差报告,并到财务部门办理差旅费结算手续。

  4.8.3.1市内公干:是指公司委派员工在南京市(含郊县)范围内、非公司常驻办公地点从事客户拜访等工作或参加会议、培训等活动。相应的报销标准及管理规定如下::

  1)误餐费:按10-25元/餐的标准(不含早餐)报销,具体由所在部门核定。其中:轮班倒班制员工在门店工作期间,按150元/月的标准,由所在部门统计出勤数据、经部门领导签批后于次月5日前报综合管理部核算,随工资发放,员工不得另报餐费。

  2)交通费:凭正规发票,并附与发票顺序对应的清单说明公干日期时间、起止地点、公务事件等信息,实报实销。员工市内公干原则上应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因工作需要打车的,应事先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否则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3)住宿费:员工在市内参加会议或培训等的,原则上不应住宿;主办方有特殊要求且无法规避的,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后可以住宿,并按实报销住宿费。

  4.8.3.2国内出差:是指公司委派员工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南京市(含郊县)范围外从事公务活动、参加会议或学习等。相应的报销标准及管理规定如下:

  备注:车船费在表中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可凭票报销,特殊情况下超出限额标准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予据实凭票报销,否则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b)交通费、住宿费在表中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可凭票报销,特殊情况下超出限额标准的,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据实凭票报销,否则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c)交通费及出差补助费按出差自然天数计;住宿费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特殊情况下离开当天仍有住宿费的,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据实凭票报销,否则由个人承担。

  d)住宿费若两位同性别员工一同出差,应按一个标间标准报销,不得各自单独开房住宿。

  e)参加由主办方统一安排住宿的会议或学习等的,住宿费经部门领导核准后后予据实凭票报销;如缴纳的会务费或培训费中含食宿的,一律不予另行报销会议或学习期间的食宿费、出差补助费。

  1)员工出差返岗后,应及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相关有权限领导签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差旅费结算手续。如无特殊情况,员工应于出差返岗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结差旅费结算手续,否则每延迟1日予罚款30元,在结算时直接扣减。

  2)员工应保证所提供差旅费票据的真实有效性。如发现有虚报不实的,除追回虚报款项外,还将处虚报金额2倍罚款并予行政处分。票据遗失但能证明费用确实发生且能证明发票金额的,准予报销应报金额的50%。

  3)员工在出差期间发生的其他与工作相关的费用(如:招待费等)必须随差旅费一同报销,未随差旅费一同报销而事后要求单独报销的,予以扣减应报金额的5%。

  4.8.4.1 严格控制员工出差搭乘飞机,确因业务紧急需搭乘的,须经总经理核准。当同时段飞 机票价不高于火车、动车高铁票价时,经报部门领导批准,可乘坐飞机,予以按实报销。

  4.8.4.2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员工个人单独驾车赴外地出差,特殊情况下单人单驾出差的,须经总经理批准,并注意行车安全。自驾出差(含市内公干)按0.5元/公里报销油费并同步凭票据实报销停车费和过桥过路费,不得另报车船费和交通费,住宿费和出差补助费按4.8.3.2规定标准报销。

  4.8.4.3乘坐公司交通工具出差不得另报车船费和交通费。

  4.8.4.4出差员工应按最简捷线路乘坐车船、不得绕行,如途中因生病或遇意外情况或工作实际进展延误需延长出差时间的,应电话向部门领导汇报,并取得同意。

  4.8.4.5出差期间顺道探亲、办事或进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的,应按事假程序请假,经相关领导批准;期间按事假考勤,相应绕线多付的费用均由个人承担。

  5附则:本程序为首次发布,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公布的公司内部规定与之有不一致的以本程序为准。本程序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9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北京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岗位在职正式员工(不含保安员、保洁员)。

  《员工月度考勤表》是作为计发员工月度薪金的依据并作为员工考核的依据之一。各部门、各分公司要指定专人负责如实填报,如有不实统计,一经发现,将视情况给予单位第一负责人、考勤负责人及员工本人以处罚。

  一、工作时间实行每周五天半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为早8:30-12:00下午13:30-17:30,周六工作时间为早8:30-11:00。

  二、考勤实行本人打卡。严禁他人代替打卡,代替打卡代替者及其本人以迟到、早退处理。

  三、考勤表应准确地记录员工的出勤或缺勤情况。公司总部员工由行政部负责考勤,分公司员工的考勤由分公司第一负责人负责复核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依审核后的.考勤统计表计算员工薪资。

  四、员工考勤每缺勤1天,核减1工日工资,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按照节假日或休息日前一天的考勤状况连续统计(如:员工在休息日前一天为出勤,则休息日按出勤统计;员工在休息日前一天为缺勤,则休息日按缺勤统计),不能按日历工作日推算。

  五、上班迟到、早退半小时内者按事假半天处理,迟到、早退0.5-1小时按事假1天处理;每月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者,由公司责成分公司对其发出《警告通知书》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按1天旷工处理;经劝戒无果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六、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缺勤视为旷工。

  七、员工连续矿工3天、1月内累计矿工4天(含4天)以上或三月内累计矿工六天者,予以辞退处理。辞退处理者公司对其结算当月有效工作日期薪酬,不给予其它形式的经济补偿。

  八、工作时间内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妨碍他人的正常工作。中海员工应奉行'严格苛求,自觉奉献'的工作精神。中海提倡早晨提前20分钟到岗准备工作、下午推迟20分钟离岗总结当天工作。

  九、工作时间员工必须佩戴胸牌、着公司统一工装(当年新款);女士不得穿拖鞋,男士一律戴领带、穿皮鞋,不得穿凉鞋。公司未配发工装的必须着正装。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0

招聘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招聘管理,提高招聘效率,建立科学有效的人力资源招聘选拔体系,为公司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二、适用范围及说明:

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作为招聘管理工作的框架性规定,是对招聘工作的原则性制度。

  三、职责:

人力资源部为招聘工作的主要管理部门,各用人部门协助组织完善。

  1)工作职责如下:

  A负责人力资源招聘体系的建立、维护和管理;

  B、负责招聘渠道的开拓、建立和维护;

  C、负责重大招聘项目的策划、组织和实施,例如校园招聘等;

  D、为公司运营管理提供招聘相关数据支持;

  E、负责员工招聘需求计划的编制、申请、报批和实施;

  F、负责对招聘成本、招聘人员质量和数量等招聘效果进行评估和分析。

  2)在招聘选拔过程中,人力资源部负责面试的组织包括核心素质评价、薪资确定及通知录用人员报到;用人部门负责专业能力面试与评价。

  四、招聘前的准备要求:

  招聘前需准备好公司简介、招聘证件、招聘简章等招聘宣传材料。

  五、招聘流程

  1)、招聘需求计划审批流程

  A、年/月度人员需求计划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各部门人员变动情况制定周/月度招聘需求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制作招聘计划并实施。

  附表1:《每月人员变动情况表》每月前三天内完成

  2)、面试流程:

  A所有员工:资料筛选→初试(人力资源部)→复试(部门负责人)→复试(总经理)

  附表2:《面试评价表》

  3)、试用/录用流程及规定(入职流程):

  A、所有人员:填写《员工登记表》→核查证件→填写《个人资料收集表》→发放员工手册→解读公司相关政策→部门入职→IT安排电话电脑

  附表3:《员工登记表》

  附表4:《个人资料收集表》

  附件一:员工手册(草案)

  报到需提交资料:

  各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相片2张。

  B、试用人员必须如实填报及提供个人资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出,一律解除劳动关系。

  C、员工入职一周内应签订劳动合同, 并严格依法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限要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试用期内无法判断是否达到岗位要求的,可以延长至六个月。

  六、转正流程

  个人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审核(部门)→复核(人力资源部)→审批(总经理)→备案精选文库

  (人力资源部)

  所有人员必须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和转正面谈合格后方可转正。

  附表5:《员工转正申请表》

  七、招聘渠道

  1)、网络招聘:在相关招聘网站上进行招聘信息发布与简历的收集(如前程无忧、珠江人才网等);

  2)、现场招聘:定期参加南方人才市场现场招聘会;

  3)、内部推荐:在内部发布职位需求信息,鼓励内部人员或推荐其他优秀员工应聘,并对推荐人员进行奖励;

  4)、学校招聘:与周边及其他地区学校建立合作意向,学校根据用人需求提供合适人员。

  八、招聘费用管理

  1)招聘费用的界定:

  A、通过网络、人才市场等媒体发布招聘信息所产生的广告、信息及展位费;

  B、人才引进、渠道开发所产生的交通、餐饮费用;

  C、校园招聘、校企合作所发生的宣传、公关费用;

  D、人才举荐所产生的'奖励费用;

  E 、其它总经理批准的招聘费用;

请假制度

  一、目的:使员工休假时间得以保障,规范员工请假和休假作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公司相关假期制度。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一)请假审批程序及规定

  1、公司假期分为①病假、②事假、③年假、④婚假、⑤丧假、⑥产假、⑦工伤假七种。

  2、员工不论申请何种假期都应事先填写请假单,请假单须分别明确地填写请假人姓名、所属部门、职别、假期种类、请假时间、请假事由等内容,批准人对假期种类和请假时间应进行严格核实,一切无误后才可批假。经批准后的请假单交行政部后方可休假,行政部须对请假人作好考勤并将所有请假人的请假单进行汇总后于次月三日前交财务部,以便核算工资。

  3、员工请假都应有职务代理人,并将经办事务交待清楚。

  4、请假审批程序:

  普通员工——>部门主管/部门经理(可以直接批一天以内假期),交由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假期一天以上者);

  部门主管/部门经理——>总经理(假期一天以上者)

  5、员工请假而在假期满后需延假时,必须在假期内向其部门主管电话或传真申请,其部门主管同意后代填写请假单并按程序审批。在假期外申请延假无效作矿工处理,任何员工延假都不得超过五天,否则作矿工处理。

  6、请假期间应扣除本人请假期的工资(有规定除外),核算方法参照《薪资福利制度》,另会根据员工请假期长短调整当月的效益奖金。

  7、若当天迟到一个小时以上时,不允许请假,也不得批假,否则将对双方进行严重惩处(特殊情况除外)。

  8、国家规定的长假(如春节、国庆、五一、元旦、中秋)前后禁止休相连的事假、年假。

  9、假期满后,返回公司时员工应主动到行政部办理销假手续,再到本部门报到上班。

  (二)假期种类要求

  以下条款如与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相冲突,以国家政策、法规为准。

  1、病假

  1)公司员工因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须治疗而无法正常工作的,可请病假(请假回来后必须提供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历方、医院收费单作为病假凭证,三者必须全部具备方为完整的凭证,否则视为无凭证作事假处理。病假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特殊病假可特殊处理)。

  2)员工请病假需填写请假单,按程序批准后,亲自交行政部确认后方可休假。若因急病或住院的可托人代请假或电话通知本部门主管/经理,待痊愈后补交医院证明和病历及补办请假手续。若无有效证明或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者,在核算相关福利时则以事假论处。

  3)员工不得向公司出具虚假、伪造证明及病历,如经发现按旷工论处,并依据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4)入职头三个月内病假期间不带薪;入职三个月后到一年,病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的30%的薪水;入职一年到两年,病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的50%的薪水;入职两年到三年,病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的70%的薪水;入职三年以上者,病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的100%的薪水。所有病假每月不能超过3个工作日,否则不带薪。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

  2、事假

  1)员工因办理私事,不能正常上班的,可请事假。

  2)员工请事假需提前1天向所属部门主管申请,按程序批准后并亲自将请假单交行政部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者可当天及时向所属部门主管亲自请假或电话或传真告知,假后补交请假单到行政部存档。

  3)部门主管有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酌情少批或不予批员工的事假。

  4)员工在事假期满后应按时返回公司上班,逾期、无故不到者按旷工论处。

  5)事假单次不超2天,一月不超2次。

  6)事假期间不带薪。

  3、年假

  1)员工工作试用期满后已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含试用期)者均可享受5天年假;但工作一年内累积请假超过10个工作日,当年年假期予以取消。

  2)员工的年假必须在本年度休完,不可转到次年补休,否则,年假将自动取消,公司对此不作任何补偿。

  3)员工年假不可跨年度提前休假,休年假人员必须预先作出计划,并于休假前至少两个月向部门主管(经理)申请,按程序批准方可休年假。

  4)员工在休年假期间照常享受公司工资、津贴及相关福利。

  4、婚假

  1)员工必须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按照国家规定法定结婚年龄者方可享受婚假。

  2)婚假假期为三天的有薪假期,晚婚假期另加5天有薪假期(晚婚年龄符合: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

  3)员工休婚假后必须出示结婚证正本方有效,行政部复印留底备案,否则按事假论处。

  4)员工的婚假必须在自结婚证书生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休完。

  5)员工的婚假如需连同年假一并使用,则需经部门主管(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同时休假。

  6)员工只可享受一次婚假,再婚者不可享受婚假。

  7)员工在休婚假期间可享受工资、津贴及相关福利。

  5、丧假

  1)员工以下亲属去世办理丧事时,可享受丧假: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子女、岳父、岳母、祖父母及外祖父母。

  2)丧假期为三天有薪假期。

  3)员工的丧假如需连同年假一并使用,则需经部门主管(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同时休假。

  4)员工丧假期间可享受工资津贴及相关福利。

  6、产假

  1)员工必须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不得超生及非婚生育。

  女员工产假假期为90天(包括产前休息15天),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的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休产假假期期间,员工享受公司的基本生活补贴,即基本工资的80%,不享受其他奖金及津贴或补贴(包括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等),基本生活补贴于休假后第五、第六、第七个月后分3个月发放。

  3)员工申请产假时,必须向行政部提供第一胎的准生证正本。

  4)女员工只可享受一次产假,且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使用。

  7、工伤假

  1)员工工作时间因工负伤可享受工伤假,违章操作而造成工伤,按事假处理。

  2)必须出具市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工伤证明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证明。

  3)工伤假期间享受公司的基本工资及各种福利待遇。

  4)公司可视工伤的实际情况缩短工伤假期。

  (三)其它

  未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不亨受年假、婚假、丧假、产假、工伤假假期,若确因重要事情办理可请事假,但不享受其他带薪假期的待遇。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国家法定节假日假期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人事管理工作,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天津凤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章程》,结合本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所员工均实行劳动合同制,由本所主任会计师代表本所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根据分工及个人情况分别确定,合同期满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

  第三条本所分所员工的聘用、解聘、升职、升薪、辞退等人事管理工作由分所所长直接负责,并报本所备案。

  第二章员工招聘及录用

  第四条本所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由各类专业人员组成。所有工作人员根据需要向社会招聘。

  第五条本所员工均应依据其本人的业务水平、专业资格、工作能力、工作业绩,进行任免或晋升。

  第六条本所制定各等级员工岗位责任制,明确各项岗位职责。

  第七条本所实行先试用后聘用制度,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试用期内表现突出者,由主任会计师或管理合伙人决定是否缩短试用期,试用期表现不好者,可随时解除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本所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书。试用及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本所相关制度执行。

  第八条员工聘用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较强的风险意识、法律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热爱注册会计师事业,严格执行注册会计师及其他相关专

  业标准,能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廉洁的执业原则;

  (三)爱好学习,受过良好的教育,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或丰富的专业经验,富有创新精神;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工作态度端正、忠于职守;

  (五)已取得本所需要的执业资格,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六)其他符合本所工作需要的人员。

  第九条招聘主要流程

  本所应制定人力资源规划和人力资源年度工作计划以指导全所的人力资源工作。各业务部门应根据本所年度工作计划和人力资源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制定人员聘用计划。

  本所招聘员工,由用人部门提出用人申请并报综合部,经主任会计师批准后,综合部发布招聘通知,并实施面试。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试用或实习,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

  第十条员工离职及解聘

  (一)员工合同期未满,自愿要求离岗的,应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报告,由所在部门及综合部提出意见后报主任会计师或总经理审批。

  (二)本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综合部可提出解聘建议,经主任会计师批准予以解聘。

  1、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胜任工作者;

  2、无故不服从本所安排和管理者;

  3、事业心不强,经常迟到早退,无故旷工者;

  4、不遵守本所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情节严重者;

  5、玩忽职守,给本所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者;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

  7、其他不符合本所用人原则的情形。

  (三)辞聘或被解聘员工离所前,须办理财务、公物用品、工作交接等离所手续,否则不予办理劳动保险、档案等转移手续或不予发放离职补贴。

  (四)辞聘或解聘员工的待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所相关制度执行。

  第三章员工劳动制度和工作纪律

  第十一条本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考勤、休假制度、员工后续教育和培训制度。

  第十二条本所员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工;因病、因事不能工作,必须执行请假制度;因业务工作需要加班,按加班制度办理。

  第十三条员工执业应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十四条员工如与客户存在可能影响独立决策的利害关系,应当向事务所声明,并实行回避。

  第十五条员工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并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十六条员工在执行业务过程中,不得擅自向客户发表有关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意见。对客户的评价和建议,由本所指定人员统一与客户进行沟通与协调。

  第十七条员工对客户提出的有关咨询问题,应当认真考虑,保证咨询意见合法合规,若无把握,应请示上级人员后再答复,不得将不正确、不成熟的咨询意见提供给客户。

  第四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一)员工的权利

  1.员工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

  2.员工有按所付出的劳动享受报酬的权利;

  3.员工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4.员工有接受后续教育的权利;

  5.员工有辞职的权利。

  (二)员工的`义务

  1.自觉遵守本所的各项管理制度;

  2.必须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忠于职守,高效完成所承担的工作;

  3.提高个人的专业水平,防范审计风险;

  4.团结协作,维护良好的人际关系;

  5.努力维护事务所的形象和声誉;

  6.为事务所的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五章员工培训

  第十九条员工培训是人事管理的重点工作之一,本所将对员工提供各种培训和后续教育的机会。

  (一)新员工入所须进行上岗培训;

  (二)不定期举办各类专业讲座和专业研讨会;

  (三)委派骨干人员参加国家会计学院等机构举办的专业培训;

  (四)根据情况委派员工外出考察、参观、进修。

  第二十条凡经本所同意参加与业务有关的培训、学习,凭结业证经部门审核报销有关费用。

  第六章员工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一条本所对员工实行定期考核制度。

  (一)考核标准

  1、思想品德。包括政治思想、敬业精神、工作作风、组织纪律观念、团结协作精神、仪表仪态等。

  2、工作能力。包括业务水平、专业知识、学习进取精神、工作创新精神等。

  3、工作业绩。包括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与客户的关系处理等。

  (二)考核办法

  本所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实行逐级考核,每年年底考核一次。

  (三)根据考核情况,决定职务聘用及各类奖惩。

  第二十二条员工奖惩

  (一)本所员工表现突出、工作优秀、业绩良好的,由本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二)员工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给本所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七章人事档案管理和社会保险

  第二十三条本所的人事档案按属地原则交人才交流中心管理。第二十四条本所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事宜。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经全体员工讨论后报经主任会计师办公会议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从二○○六年一月一日实施;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主任会计师办公会议。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2

  第一节员工招聘

  一、招聘原则:用人唯贤、公开、公平、公正,不拘一格选拔人才。

  二、招聘条件:符合工作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资格、职称等条件,思维敏捷、实际工作能力强,具备较好专业知识,身体健康,政治面貌清楚。

  三、招聘程序:

  1、公司行政办每年定期进行人力资源盘点,全面了解各职能部门的岗位设置,人员及到岗情况,并拟定出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配置计划草案。

  2、行政办根据总经理批准后的人力资源配置计划开展具体招聘活动。

  四、招聘流程:

  1、行政办首先对应聘人员填写的《应聘人员登记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等)确认真实有效的基础上,对照应聘岗位《职务说明书》进行初步筛选,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和复试。

  2、应聘人员的面试和复试由行政办与用人部门经理共同进行(高级员工由总经理进行)。

  五、聘用

  1、面试和复试合格者由行政办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发出聘用通知。被聘用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试用)并开始进入3个月的试用期。

  2、行政办组织开展新员工的入职培训并与用人部门一道对员工试用期进行跟踪考核。

  3、被聘用的新员工试用期发给试用期包干工资,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公司将确定其正式工资级别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

  第二节劳动合同

  一、合同种类:

  1、试用期合同:新员工须经过3个月试用期,其间与公司签订试用期合同。

  2、正试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男45岁(含45岁)、女40岁(含40岁)以下,原无工作单位或虽有工作单位(行政、事业单位除外)但己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3、用工协议: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除以上第2条规定以外的所有员工签订用工协议。

  二、合同期限:

  1、试用期合同期限为3个月。

  2、正式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期限根据员工工作岗位等不同情况,分为以下两种:

  (1)公司与中、高级员工及骨干员工签订期限为3年的正式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超过3年期限由总经理批准。

  (2)公司与普通员工签订期限为1年的正式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

  三、合同签订程序:

  1、公司行政办负责指导新聘员工和续聘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书》(或用工协议)。

  2、《劳动合同书》(或用工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3、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30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书》(式用工协议)。

  第三节人事调整制度

  一、人事晋升管理:

  1、建立定期晋升制度,通过员工晋升,弥补空缺岗位,保证组织的正常运行。

  2、员工晋升由其所在部门主管向行政办提交《晋升推荐表》,并阐明晋升理由。

  3、行政办对部门晋升请求进行审核,并负责考察该员工的工作表现。

  4、公司成立员工晋升考核小组,由行政办安排晋升考核,具体晋升考核为:员工述职、部门评价、行政办评价、考核小组随机提问、考核小组总结。

  5、员工晋升考核通过后,由行政办发放书面晋升通知及新岗位《职务说明书》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

  6、员工晋升职务后,按新任职务确定报酬。

  二、人事降职管理:

  1、员工有下列情行之一者,公司将对员工进行降职处理。

  ①、由于组织机构调整而精减工作人员。

  ②、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但又不构成辞退条件的,可考虑降职处理。

  ③、员工因身体状况欠佳不能承担繁重工作的,可考虑对员工进行降职处理。

  ④、依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对违反纪律的员工进行降职处理。

  2、操作程序:

  ①、部门主管向行政办提出该部门拟降职员工的降职请求和薪资降级申请(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总经理提出)。

  ②、行政办根据降职管理规定对部门提出的降职请求和降薪申请进行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③、经总经理批准后,行政办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

  三、人事调动管理

  员工因工作需要进行公司内平行的人事异动依下列程序办理。

  1、部门主管向行政办提出员工调动请求。

  2、行政办根据部门主管提供的`资料和职务说明书中规定的任职资格对调动请求进行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3、经批准后,行政办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

  4、员工须在7天内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

  四、人事辞职管理

  1、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本人应提前30天向所在部门提出辞职申请

  报告并填写《离职通知书》,经部门经理批准后送行政办审核。

  2、行政办审核无误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3、辞职员工须在规定时间(10个工作日)办理好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在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

  4、员工有下列情行之一,不得辞职。

  ①、涉及公司重要机密,特殊职位不满解密期的。

  ②、重要业务尚未处理完毕,且必须由本人处理的。

  ③、正在接受公司审查的。

  五、人事辞退管理

  1、员工有下列情行之一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①、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③、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④、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⑤、连续旷工超过三天或一年累计旷工超过10天(含10天)的。

  ⑥、因自身原因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下列情行之一者,公司有权辞退员工,但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该员工。

  ①、因公司业务紧缩须减少一部份员工时。

  ②、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3、辞退程序:

  ①、员工出现以上情形之一时,由部门主管向行政办提出辞退申请,(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总经理提出)。

  ②、公司依据以上第2点中①②条款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行政办应审核员工工作日,报总经理批准后发给该员工一次性离职补偿金(补偿金计算: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6个月以上至12个月者发给一个月本人实得工资作为补偿金,工作满一年以上按每工作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标准计算补偿金)

  ③、经总经理同意后,行政办应提前通知员工本人,并向员工下达《离职通知书》,员工填写好后由部门主管、行政办分别签注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④、员工在离开公司前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和财产清还手续后,方可在指定日期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或离职补偿金。

  第四节薪酬福利制度

  一、薪酬组成:

  本公司员工收入由基本工资,各种津补贴及奖金三部份组成。

  二、薪酬制度:

  1、公司按员工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付薪日期为每月29日,支付的是员工当月工资,若付薪日恰逢节假日,则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2、新员工试用期工资按所聘岗位职能工资的60—80支付。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者,执行所聘岗位级别正式工资标准。

  3、公司的工资实行多元化管理,驾驶员及短期聘用人员工资另行确定。

  三、薪酬调整:

  1、员工工资级别调整的依据。

  ①、公司范围的工资调整,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相应调整全公司范围员工工资水平。

  ②、奖励性薪金晋级:其对象为年终绩效考核优秀,在本职岗位工作中表现突出,在促进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

  ③、职务变更:员工职务发生变动,相应调整其在该职务级别内的基本工资。

  ④、员工在年终考核中,工作绩效低下者,将被下调岗位薪金。

  2、员工工资调整依规定程序报批,集团董事会终审。四、员工福利:

  1、员工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社会养老、失业保险等相关福利。

  2、享受公司组织的每年一次的常规性健康体检。

  3、休假。

  (1)、享受国家规定的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2)、婚假: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可凭结婚证书申请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未用之假期不以薪金形式补偿。

  (3)、产假: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和准生证可申请有薪(基本工资)产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4)、慰唁假:凡试用期满的正式员工,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不幸去世的,可申请3天有薪慰唁假。

  (5)、病假:凡试用期满的正式员工一年可享受5天有薪病假。末用之病假不以薪金形式补偿。

  事假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工资。

  第五节绩效考核制度

  一、转正定级:

  1、新员工要经过3个月的试用考察期,在此期间进行新员工入职培训并通过培训考核。

  2、新员工试用期考察期间无故旷工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的将予以辞退。

  3、行政办在新员工试用期满后一周内下发《试用员工转正定级表》,部门主管根据该员工试用期在岗适应性,业务能力,工作主动性及团队精神等方面的表现公正写出评语并对该员转正与否及工资定级情况提出部门建议。

  4、行政办根据该员工的转正考核结果作出同意定级,延长试用期或不能录用的决定,签署意见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5、考核表经总经理批准后,行政办与转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

  二、绩效考核

  1、自评。自考核周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行政办向各部门员工发放考核表,由员工本人填写,作为部门考核的初步依据。

  2、部门主管考核。部门主管根据员工填写汇总的考核表中所反映的员工考核情况及日常工作表现,客观公正地进行主管考核评价。

  3、复核:行政办根据上述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地复核。

  4、一般员工考核结果由分管副总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考核结果由总经理批准。

  5、考核结果将成为员工奖金发放的主要依据。

  6、考核优秀者将获得加薪、晋升的机会,考核成绩低下者将视情况予以降薪、降级、调岗或淘汰。

  第六节培训制度

  一、内训管理

  1、结合公司的发展需求,行政办负责制定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并公布于众。

  2、公司指定的培训对象须参加规定的培训课程,行政办将实行培训考勤管理,培训成绩计入员工培训档案,作为年终考核,奖励及任职依据之一。

  二、外训管理

  1、因工作需要,员工外出参加培训,应填写《员工培训申请表》,报部门经理审批,经行政办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公司承担培训费用。

  2、员工报销培训费,须持毕业证书,结业证书或有关证明文件,否则不予报销。

  3、公司鼓励员工利用工作之余参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学历、学位考试、职称考试、执业资格考试,对取得相关证书的,给予员工500—1000元一次性奖励。

  4、对培训费在20__元以上者,须签订培训合同,行政办对培训合同统一管理。

  三、服务年限管理:

  公司支出培训金额须为公司服务年限

  20__元—3000元1年

  3000元—5000元2年

  5000元—8000元3年

  8000元以上5年

  凡员工培训后在公司工作时间(从培训之日起)不满上述年限者,离职时公司有权按违约时间对应的培训金额扣回员工培训费。

  第七节奖惩条例

  一、员工奖励条件:

  公司员工符合下列条件者,应由上级主管酌情申报,予以奖励。

  1、对公司业务有特殊贡献成绩或贡献,有利计划经采纳实施有效。

  2、对于舞弊或危害本公司权益的事,能事先发现或防止,而使公司减少或免受损失的。

  3、严格控制开支,节省成本有显著成绩者。

  4、发现事故苗头及时排除,避免发生重大事故者。

  5、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确有成效者。

  二、员工惩处的条件。

  1、有渎职、失职或对问题失察的。

  2、泄露公司机密或谎报事实的。

  3、伪造或涂改公司的任何报告或记录的。

  4、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和他人谋私利的。

  5、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或对抗上级命令、决议的。

  6、遇突发事件故意逃避的。

  7、挥霍公款、浪费公司资产的。

  8、违反任何安全条例或从事任何足以危害安全的行为。

  9、工作时间偷闭怠工或擅自离岗的。

  10、托人签到、打卡或代人签到、打卡的;无故旷工、迟到、早退的。

  三、获奖或惩罚方式的确定

  1、奖励的种类:本公司对员工的奖励分为加薪和有薪假两种。

  2、惩处的种类:惩处分书面警告、降职、辞退三种。

  (1)、书面警告:适用于违反各项规定者,并予以扣发相应工资或奖金。

  (2)、降职:多次违反公司有关规定并无悔改表现者,公司将予以降职。

  (3)、辞退: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严重过失者。

  四、奖惩的实施

  1、奖励。部门经理提出奖励建议并填写《员工奖励建议》,签注意见后送行政办审核,呈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行政办备案。

  2、惩处。部门经理提出纪律处分建议,填写《员工过失通知书》,签注意见后,送行政办审核,呈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行政办备案。

  3、部门经理以上奖励或惩处由总经理批准并送行政办备案。

  4、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公司行政办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3

  新时期随着人力资源管理理念的提出和在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贯彻落实,传统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已经无法满足新时期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对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改革创新势在必行。所以针对当前我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相关工作人员应该积极探索优化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措施,保证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能够满足人力资源管理需求,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优化开展提供相应的支持。

  一、当前我国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贯彻落实,我国相关部门已经开始认识到人事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并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适当的改革创新。但是综合分析,在当前我国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限制了干部档案管理效果的提升和干部资源的合理利用,其具体问题表现在以下方面:其一,重视程度不足,基础性投入缺乏。部分领导人员尚未认识到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在档案管理工作方面的投入不足,导致档案管理工作的推进缺乏有效的支撑,极大增加了干部档案管理的难度,不利于干部档案管理成效的获取[1]。其二,档案材料不完善,信息获取存在一定滞后性。由于领导人员的忽视以及缺乏有效的支持,直接造成档案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偏低,在搜集和整理档案资料的过程中不重视档案资料的全面性,信息获取不够及时,档案信息流失现象较为严重,也限制了档案管理作用的有效发挥。其三,档案人员综合素质不足,对档案的开发和利用存在限制。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对档案管理工作的优化产生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但是当前我国部分档案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不足,信息技术能力相对较差,无法结合干部档案管理的实际需求对干部档案做出科学的管理,甚至导致干部档案信息失真,限制了干部档案资源的有效利用。所以针对上述问题,新时期应该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干部档案管理措施,为干部档案资源的有效利用提供良好的支持。

  二、基于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优化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措施

  基于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的指导,在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下创新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应该注意挖掘档案资源潜力,提升档案资源的有效利用率,以科学的干部档案管理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供相应的支持。

  (一)加强领导人员对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

  在组织开展干部档案管理的工作中,领导人员的重视对档案管理工作的优化产生着重要的影响。所以基于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的指导,应该借助一定的宣传教育让领导人员认识到干部档案在促进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进而自觉加强对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加大干部档案管理投入,为各项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支持,并对干部档案管理人员实施专门的督促和提醒,有效促进干部档案管理水平的提升和管理作用的发挥。

  (二)积极推进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化建设

  在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下组织开展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应该结合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的指导对管理工作进行适当的完善,逐步增强管理的科学化和系统化程度,促进管理质量的提升[2]。在具体操作方面,应该注意结合干部档案管理的实际需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证各项管理制度都在制度的规范和约束下进行,切实提升档案管理规范化程度,为相关工作人员查询、借阅和使用干部档案提供一定的便利。唯有如此,干部档案管理才能够逐步实现制度化发展,整体管理水平也能够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对搜集资料的途径进行进一步整合展

  干部档案管理过程中对干部档案信息的搜集可以从多种渠道完成,但是信息搜集渠道的丰富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信息搜集的难度[3]。所以在加强干部档案管理的过程中,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对档案资料搜集渠道进行有效整合,再结合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资料搜集措施,提升干部档案资料搜集的`规范化程度,保证干部档案资料的全面性和客观性,有效避免档案资料流失问题的出现。这样借助对档案信息搜集渠道的整合,能够为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优化提供良好的支持。

  (四)加强对干部档案管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基于干部档案管理人员自身素质对档案管理工作产生的影响,新时期在组织开展档案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应该对干部档案管理人员实施教育和培训,让其认识到干部档案在辅助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强其开展档案管理工作的自觉性[4]。同时,对干部档案管理人员实施信息技术教育培训,增强其利用信息技术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能力,为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优化提供相应的人才保障。

  结语:

  综上所述,在当前社会背景下,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逐渐凸显出来,在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中,干部档案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所以在开展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应该注意以人力资源管理理念为指导,积极结合干部档案管理的实际需求探索档案管理优化创新措施,在提升档案管理质量的同时,为干部档案资源的合理利用创造良好的条件。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促进医院队伍建设,依照国家及地方

  相关劳动人事管理的规定,参照国内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突出以人为本,强调尊重人格、维护人格尊严,重视沟通和理解,力求通过强

  化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建立起和谐、团结、共同进取的良好人际关系,推动医院事业稳步发展。

  第二章编制与定编

  第一条医院各部门用人实行定岗定员。

  第二条医院各职能部门的设置、编制、调整、撤消,由各部门提出方案报医院董事会及院长批准后,在

  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实施。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和更新各部门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档案。第三条各部门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或根据临时业务需要,制定年度、季度用工计划,经董事会和院

  长批准后,在人力资源部备案。第四条因工作需要,各部门增加员工时,原则上应不超出本部门的用工计划。

  第三章医院员工招聘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适应医院不断发展壮大的.需要,及时为医院提供各种所需人才,坚持任人唯贤、人尽其才、

  才尽其用的原则,实现医院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第二条医院的招聘形式分为社会公开招聘及内部招聘两种。招聘人才既看学历、资历,更注重个人品格、

  实际经验和工作成绩。在不影响其他部门工作的前提下,应优先考虑录用内部应聘人员。第三条招聘程序

  1、申请:各用人科室、部门填写《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经部门主管签字批准后交至人力资源部。

  2、审核:人力资源部核查申请部门的编制情况及用工计划,如不属于计划内招聘,应在一个工作日内退回《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申请部门须向董事会进行特批。批准后再提交给人力资源部。

  3、发布信息: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要求,着手招聘。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医院内部员工和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并负责收集和整理应聘资料。

  4、内部应聘:内部员工应聘时,应填写《内部应聘申请及审核表》并上交人力资源部。

  5、面试: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对获得的简历进行初选,将初选合格的简历转交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挑选适合的简历,通知人力资源部安排面试。人力资源部负责安排面试日程,通知用人部门,并对应聘者进行仪表、求职动机与期望工资、所学专业及业绩、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初试。然后由用人科室、部门主管对应聘者进行专业知识面试,必要时通过现场操作考察其专业知识的深度及广度。人力资源部、用人部门经理在《面试记录表》中填写面试意见。如属于内部招聘,用人部门还应与应聘者的科室、部门主管进行协商,以免影响其他部门正常工作。

  6、录用:用人部门决定录用后,由人力资源部向应聘者发出《录用通知》,并填写《员工登记表》,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7、员工入职:新员工到人力资源部报到,应提供相关证件及其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

  证、职称证等)。

  7.1新员工入职当天签署《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发放《员工手册》及相关工作、生活用品。

  7.2新员工入职当天填写《到职通知单》,将新员工介绍给用人部门及相关部门。

  7.3新员工入职一周内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上交人力资源部。体检不合格的,原则上不予试用。

  7.4新员工入职后一个工作日内,更新员工通讯录及部门编制、组织结构图等。

  7.5每周根据新员工入职情况组织新员工入职培训。

  8、试用:新员工试用期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发试用工资,不足一星期者不发工资。内部招聘的员工免试用期。

  9、转正:

  9.1人力资源部在员工试用期结束前一周,通知待转正员工所属部门主管填写《转正考核表》,并通知其本人上交个人试用期总结。

  9.2人力资源部将待转正员工的试用期总结和《转正考核表》交至院部和董事会审核。

  9.3经院部和董事会批准后,人力资源部签署《转正通知》。

  9.4人力资源部主观与待转正员工谈话,并发放《转正通知》。

  9.5员工转正当月人力资源部办理员工转正后的人事手续,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9.6员工转正后其所享受的工资标准按照招聘时商定的标准执行。

  10、招聘流程图(见图1)

  11、新到员工报到流程图(见图2)

  12、新员工转正流程图(见图3)

  管理层

  提出招聘需求用人部门人力资源部

  判断人员评价不同意招聘停止招聘第二轮筛选简历第一轮筛选简历同意招聘选择招聘渠道并发出需求信息否审批预算核查

  确定薪酬、福利等做出录用决策做出录用决策

  图1:招聘流程图

  招聘结束办理录用手续

  用人部门

  是否合格到指定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到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到新员工收到《录用通知》向应聘者发放《录用通知》人力资源部在候选人员中重新选择新员工提交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签署《劳动合同》、《保密协议》、阅读《员工手册》填写《报到通知单》,到部门报到入职培训

  结束图2:新员工报到流程图、、

  管理层部门主管签署考核意见与建议否审批同意延期转正或辞退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并写出试用期总结在试用期结束前一个星期通知待转正员工及其部门主管用人部门人力资源部备案存档与待转正员工面谈并发放《转否审批同意签署《转正通知》延期转正或辞退图3:新员工转正流程图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为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流程,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三、工作职责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制、修订,全体员工需遵照执行。

  四、工作程序

  本制度规范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基本操作流程,主要包括人员定编、招聘、录用、试用与转正、内部异动、离职管理。

  (一)人员定编

  1、每年年末由人力资源部在充分了解公司次年年度经营目标的基础上,与公司总经理、分公司总经理及各分管副总共同沟通修订公司组织架构图及岗位配置情况。

  2、人力资源部根据沟通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及岗位配置情况编制《人员编制表》(附件1),经各分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审核后,报行政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

  (二)招聘

  1、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人员编制情况及实际工作需要编制《年度招聘计划表》《附件2》,报行政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人力资源部依据《年度招聘计划表》开展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

  2、每月月底前,负责招聘人员根据《年度招聘计划表》并结合各部门实际人员需求制定次月《月度招聘计划表》《附件3》,报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审批后执行。

  第 1 页 共 5 页

  3、当各部门的人员需求超出编制时,需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提交《人员扩编申请表》(附件

  4),依次报分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人力资源部经理、行政副总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转人力资源部实施招聘。

  4、人力资源部根据对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相应的招聘渠道,收集应聘人员资料,经初步筛选后,向用人部门推荐。

  5、用人部门对人力资源部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刷选,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然后由人力资源部安排面试。

  6、面试人员来司后先填写一份《应聘登记表》(附件5),填写完毕后由招聘人员安排相关领导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由面试官根据具体面试情况填写《面试评价表》(附件6)。

  7、候选人面试通过,确定录用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录用人员具体入职时间、入职时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其他相关信息,并将人员入职信息告知行政部、用人部门及相关部门,提醒相关部门做好新员工入职准备工作。

  (三)录用

  1、新员工入职时应向公司提交以下资料:

  1.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2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

  1.3原公司离职证明

  1.4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1.5体检证明(生产管理人员、车间工人、品控人员提供)

  1.6其他相关证书或资料复印件一份

  2、新员工入职当天应提供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件以供查验,人力资源部应仔细核查所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员工提供虚假个人资料的行为属于严重违纪,公司有权立即解除与该员工的

  劳动关系。

  3、新员工入职当天还需要填写或签署以下文件:

  3.1填写《员工档案表》(附件7);

  3.2签订劳动合同;

  3.3签署员工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书(根据需要)。

  4、以上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人力资源部填写《新员工入职表》(附件8),并依据入职表中所列事项带领新员工办理其他入职事宜。

  5、人力资源部在引导员工入职后,建立员工在公司的人事档案,更新公司员工花名册。

  6、人力资源部将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司介绍、规章制度、产品知识以及消防安全知识等。

  (四)试用与转正

  1、新员工加入公司之后,将经过公司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起始时间自员工入职之日起计算。试用期原则上为3个月,有特殊约定的依据特殊约定。

  2、在试用期内,如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有权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如认为不能适应岗位工作,亦可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公司,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3、新员工于试用期结束前七个工作日内,填写《新员工转正申请表》(附件9)提交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对于审批未通过的,由人力资源部与相关领导沟通最终处理意见(延长试用期或解除劳动关系),并将最终意见反馈给转正申请人。

  (五)内部异动

  1、公司为培养或提升员工工作能力,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进行轮岗,同时,公司也可依据生产经营业务需要,将员工调往不同部门工作,无正当理由员工不得拒绝。公司安排岗位调动的,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工作调动审批表》(附件10),报相关领导签字,手续签批完后,

  通知被调动人员进行工作交接,被调动人员根据《工作移交清单》(附件11)进行工作交接,交接完毕后至新部门报到。

  2、员工如因个人原因申请工作调动的,应由员工本人提交书面《工作调动申请表》(附件

  12),被批准调动的员工,根据《工作移交清单》办理完工作交接,交接完毕后至新部门报到。

  3、公司内部异动人员,以每月15日为限,凡15日前(含)调动的,其考勤及工资归入新部门,15日后调动的,其考勤和工资仍归在原部门。

  (六)离职管理

  1、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要求辞职的,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表》(附件13);试用期结束后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表》。

  2、《离职申请表》审批后,员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工作交接单》(附件14),并按交接要求至各部门办理工作交接手续,负责交接的工作人员需认真核对接收材料,接收清楚后方可在《离职工作交接单》上签字确认,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交接手续负最终责任。

  3、对于部分岗位,如财务人员、采购人员、仓库管理员等与公司财、物直接接触的岗位人员离职时需进行离职审计,具体审计工作由财务部负责,审计无问题的正常离职,审计出现问题的,离职员工需将问题处理完毕后方可离职。

  4、员工离职未结算的工资及相关费用在员工办理离职交接手续时予以确认,并于正常工资或费用发放日发放。

  5、员工因各种原因被动离职的,离职程序依据主动离职程序办理。

  五、附则

  (一)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最终解释权归京味福江苏有限公司。

  (二)本制度自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附件1:《人员编制表》

  附件2:《年度招聘计划》

  附件3:《月度招聘计划》

  附件4:《人员扩编申请表》

  附件5:《应聘登记表》

  附件6:《面试评价表》

  附件7:《员工档案表》

  附件8:《新员工入职表》

  附件9:《新员工转正申请表》

  附件10:《工作调动审批表》

  附件11:《工作移交清单》

  附件12:《工作调动申请表》

  附件13:《离职申请表》

  附件14:《离职工作交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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