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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奖惩制度

时间:2024-05-15 07:48:19 奖惩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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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奖惩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学生奖惩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学生奖惩制度

学校学生奖惩制度1

  为加强从严治学,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建立健全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学生学习、管理考核机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依照学生积分方案,定期可以用积分换取对应级别的奖学金或礼品套餐。

  奖励细则

  1、字写的漂亮的奖励1分。

  2、作业做得规范条理的奖励1分。

  3、遵守课堂纪律的奖励1分。

  4、作业写得快、对、好的分别奖励1分。

  5、英语、语文听写全对的分别奖励1分,数学公式定理背诵准确并理解完整的`奖1分。

  6、在辅导班学习期间会有各种比赛等活动,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7、每次月考、期中或期末考试,考95以上的奖励人民币100元,考90分以上的奖励人民币50元,考87分以上的奖励人民币30元。

  8、原来成绩一般,但每月进步较快的,奖励10分,其他酌情加分。

  9、本期结束时要进行大考,考试第一名者奖励40分,第二名奖励30分,第三名者奖励20分。

  10、在本家教辅导班学习期间,参加本家教辅导班推荐参加市一级以上比赛获奖的,一次性奖励60分。

  11、学生无学习任务的时候,自己主动收拾或整理书、本子、笔和试卷等良好习惯的奖励1分。

  处罚细则

  1、放学后20分钟未到达本家教辅导班,无故迟到没有跟老师请假的(有事请假的同学必须由家长打电话),扣2分;

  2、在教室外攀爬栏杆,不注意自身安全的,扣1分

  3、做作业期间,大声喧哗,不尊重老师和自己同学的,扣1分;

  4、做作业期间,随意乱说脏话,辱骂同学的,扣1分;

  5、做作业期间,乱扔垃圾,不自觉保护教室卫生的,扣1分;

  6、做作业期间,和同学在教室或者楼上追逐打闹的,扣1分,不听老师和其他同学劝阻的,扣2分;

  7、未做完作业,又没有特殊情况随意回家的,扣1分;

  8、做作业期间,离开座位,不听老师劝阻,在教室乱走乱跑的,扣1分;

  9、警告教育三次不改者,到单间教室隔离自习,并扣除当日所有纪律积分。

  10、屡教不改者,将通知家长带回,并开除其辅导资格。

  以上所扣分数仅供参考,视情节轻微或者严重,自行扣除合适分数。

  备注:报名时先预交200元奖惩金额。若有学生违反制度就按照扣分标准扣除,把处罚金额用于卖奖励品或开班会;若有学生从未违反就全额退回。1分= 5元人民币。老师不准私自收取奖惩金额。期末考试结束结算奖惩金额,实施“多退少补”原则。每周一开班会,对上一周情况进行总结。

学校学生奖惩制度2

  为了加强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生活和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校风和学风,奖励先进,鞭策后进,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部分 学生奖励制度

  一、奖励项目

  (一)个人单项奖:

  1、三好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干部;

  3、文明学生和优秀团员;

  4、学习优秀生;

  5、社区援助(学雷锋)积极分子;

  6、其他单项奖(校级以上举办的各项比赛、竞赛获奖者;纪检、生活管理等积极分子;有突出或特殊贡献,受学校、省、市表扬、表彰或获奖者)。

  (二)集体荣誉奖:;

  1、 文明班集体;

  2、 其他集体奖(学校可根据具体需要设立)。

  二、评定条件

  (一)三好学生条件

  1、思想好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能自觉加强道德品质的修养,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爱劳动,艰苦奋斗,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遵守国家法令,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艰苦朴素,积极进取;操行成绩达90分以上(优秀)。

  2、学习好

  有正确的学习目的,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各门课程(除体育课外)考试、考查成绩均在75分以上,各门课程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

  重视实践性环节的`学习,积极参加生产实习,认真对待每一实验项目,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实习、实验考核成绩优良。

  全学年无旷课,迟到、早退每学期不超过3次。

  3、身体好

  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早操和体育活动,达到国家体委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和心理健康。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热心学校和班级工作,处处以身作则,做同学的表率,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当好班主任或学校的助手和参谋。

  2、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认真,刻苦钻研各门课程,学习成绩中上,没有不及格科目。

  3、积极宣传、模范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密切联系学生群众,坚持实事求是,关心同学的进步,能深入了解并及时反映同学的思想状况、学习情况以及转达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能发扬民主作风,虚心倾听不同意见,善于发现并及时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

  5、能带领同学参加各项实践活动,对学校和班的工作有开拓精神,勇于创新。全心全意为全班和全校同学服务,任劳任怨,不怕困难。

  6、操行成绩90分以上,工作中做出较突出的成绩。

  (三)文明学生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没有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 团结友爱,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和职工。

  3、热爱劳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爱护公共财物,热爱专业,热爱学校。

  3、 勤奋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学习成绩中等以上,没有不及格科目。

  4、 操行成绩良好。

  (四)文明班级评比条件(详见班集体管理制度)。

  (五)其它奖项由主管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评定标准,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三、评定办法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学生,由班委会依据评定条件组织全班同学进行评议,班主任结合评议推荐,学生科审核,主管校长批复。

  (二)优秀团干、社区援助积极分子、优秀团员、社区援助先进集体,由团支部依据评定条件组织全体团员进行评议,班主任结合评议推荐,校团委审核,主管书记审批。奖励设在每年“五四”青年节前后,由校团委主办。

  (三)文明班级评定,由学生科按照学期文明班评比得分情况评出审核后报送主管校长审批。

  (四)其它奖项评定办法由主管单位制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四、奖励方式

  (一)除奖项的主管单位另有规定的以外,其它奖项以每学期举行表彰大会的形式进行奖励。

  (二)奖励坚持精神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同时发放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二部分 学生处分制度

  一、学生处分种类

  按学生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和对错误的认识程度,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行政处分。处分分以下六种: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勒令退学

  (六)开除学籍。

  二、 处分情节与量处: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般错误)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1、一般打架斗殴行为者;

  2、一般偷窃行为者;

  3、考试作弊行为且情节较重者;

  4、一般性赌博或有一般性酗酒行为者;

  5、违反纪律或安全制度,造成一般事故者(损失100元以内);

  6、破坏公物,造成一定损失者;

  7、扰乱教学秩序,妨碍教学活动者;

  8、破坏公共秩序,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者;

  9、侮辱人格,诽谤谩骂同学或教职员工者;

  10、谈恋爱教育不改者;

  11、其他一般错误,不给予处分不足以教育其本人或其他同学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较严重错误),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1、结伙打架(打群架),挑衅滋事闹事行为者;

  2、有流氓行为或参与流氓活动者;

  3、较严重赌博行为和偷窃行为者;

  4、诈骗行为者;

  5、未经批准参与示威游—行,扰乱社会秩序者;

  6、违反纪律或安全制度,造成较大事故者(损失100元以上)。

  7、故意破坏公物,发泄不满者,或者破坏公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8、其他较严重错误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严重错误),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触犯刑律的,除开除外,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1、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组织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造成严重后果者;

  2、违反国家政策法令,违法乱纪,情节严重和恶劣,影响很坏和触犯国家刑律,构成犯罪者;

  3、有严重偷窃、赌博、诈骗行为、道德败坏者;

  4、破坏公共财物,违反有关制度和安全制度造成事故,并造成严重损失和危害者;

  5、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进行示威游—行,有损国家荣誉,影响很坏者;

  6、严重扰乱学校工作、学习、生活和教学秩序,煽动、参与罢课或造成学校不能正常进行教学者;

  7、故意伤害、打架斗殴,后果较严重者;

  8、违反校规校纪,情节极为严重者;

  9、一学期连续旷课一周或累计旷课超过86课时(一天按课时计算或当天实有课时计算)者;

  10、受留校察看处分,仍不悔改者;

  11、有其他严重错误者。

  (四)对犯错误的学生,情节较轻,或虽情节较重,但认错态度好,有悔改表现,几个人一起犯的错误,能揭发他人者,可以减轻或免以处分。错误情节严重,态度恶劣,或者犯错误受处分后坚持错误或再犯错误,应加重处分。

  (五)受处分的学生,应由班主任或学生科提出书面报告或建议,写出学生所犯错误材料,经校务会议讨论同意,校长批准,或者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的处分,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六)给学生处分应持慎重态度,本着批评教育从严,处分从宽的精神,实事求是。处分决定要与学生本人见面,允许本人申诉、申辩和保留意见。对本人申诉,学校有责任进行复查。

  (七)学生处分决定应放入学生档案,并向全校公布。

  (八)受处分的学生,在处分后,有悔改表现,经一学期以上时间考察,认为该生表现

  良好,可由本人申请,班主任同意并写出处分期的鉴定,经分管校长同意由学生科撤销其处分,受处分的学生,经一学期以上时间考察,确实改正了错误,表现良好,操行成绩90分以上,班主任写出书面鉴定,经分管校长同意,学生科也可以主动撤销其处分,并告知班主任和学生本人,撤销处分的学生,其处分决定及有关材料撤出受处分学生档案。

  (九)劝退和勒令退学的学生,可发给学历证明;开除学籍的学生,不发给学历证明,劝退、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的学生的一切关系转回其父母所在地或原单位(地区)。

  (十)留校察看处分期为一年,期间经教育不改者,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十一)毕业班学生受留校察看处分和受其他处分因扣分操行不及格,或者表现不好毕业时操行不及格,作结业处理,不发毕业证书。一年后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表现良好达到合格或可撤销处分时,补发毕业证书。

  (十二)毕业班学生,错误非常严重,非开除不可的,应予开除,不给毕业,一切关系转回学生来源地或现父母所在地。

  (十三)新生入学后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其学籍。

学校学生奖惩制度3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鼓励广大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奖励制度。

  实施范围:在前山乡学区就读的全日制小学生

  一、“五好学生”奖

  (一)条件

  1、思想品德方面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热爱科学、热爱劳动,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2)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行为规范》,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遵纪守法,敢于和危害社会、危害集体的不良行为作斗争。

  (3)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品德等第为优秀。

  2、学习方面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勇于创新,认真完成学习任务,有较强的自学能力,有良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

  (2)学期学年学习成绩优良,在同班同学中学习成绩较突出;

  或有的学科在同年级中名列前茅,其他学科成绩在良好以上。

  3、身体方面

  (1)积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学校各项体育文娱活动,起模范带 1 头作用和骨干作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

  (2)达到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体育成绩优良或在校级以上运动会取得前三名。

  (二)评选办法

  1、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人数一般控制在15%以内。

  2、由小组提名,全班评议,提出初评名单。

  3、班主任对初评人选作最后审定,填写五好学生登记表。

  4、由教导处审批公布,并填入小学生素质发展手册。

  (三)奖励办法

  学校张榜公布表彰,颁发五好学生奖状和奖金,每名五好学生奖励40.00元。

  二、“优秀室长”奖

  (一)条件

  符合三好学生条件,并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同年级师生所公认,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管理豪寝室内内务。

  (二)评选办法

  1、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人数一般控制在15%以内。

  2、班级评选,教导处根据各方面意见选报校领导审批。

  3、由教导处审批公布,并填入小学生素质发展手册。

  (三)奖励办法

  由学校张榜公布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奖金。每名优秀学生奖励40.00元。

  三、“优秀班干部”奖

  (一)条件

  1、担任班委、少先队中队委以上班、校学生干部,达到或基本达到“优秀班干部”条件,热心社会工作,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好,工作成绩突出。

  2、以身作则,在集体中较好发挥骨干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

  3、思想品德好,尊师守纪,团结同学,文明礼貌,有良好的行为习惯。

  (二)评选办法

  1、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人数中心校及光辉村小每班各推荐两名,小沟村小及光辉校点每班各推荐一名。

  2、班级评选,报学校教职工会议通过,根据各方面意见选报校领导审批。

  3、由教导处审批公布,并填入小学生素质发展手册。

  (三)奖励办法

  由学校张榜公布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每位优秀班干部奖励40.00元。

  四、“好儿童”奖

  (一)条件

  1、在班级中,学校成绩突出,听话。

  2、以身作则,在集体中较好发挥骨干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

  3、思想品德好,尊师守纪,团结同学,文明礼貌,有良好的行为习惯。

  4、在家中是乖孩子,在学校好儿童。

  (二)评选办法

  1、班级评选,由班主任推荐,每班报送五名。

  2、报学校教职工会议通过,根据各方面意见选报校领导审批。

  3、由教导处审批公布。

  (三)奖励办法

  学校张榜公布表彰,颁发好儿童奖状和奖金,每名好儿童奖励30.00元。

  五、单项奖

  (一)对象

  1、在县级学科竞赛中获奖的学生。

  2、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或为学校作出贡献的学生;对学校或社会做了有益的事,并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学生。

  (二)奖励办法

  由学校张榜公布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奖金,每名单项奖奖励50.00元。

  五、优秀少先队员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小

  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小学生守则》,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态度端正,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技能,学习成绩良好。

  3、能积极参加少先队的'活动,勇于实践,敢于创新,成绩突出,得到绝大多数队员的好评。

  4、在班级自主管理中,首先以身作则,遵守班规校纪,并且能坚持自主管理岗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成绩突出,为班级的良好发展做出了贡献。

  5、能自觉维护少先队员荣誉,抵制不良现象。能关心帮助后进同学,在校内外主动做好事。

  6、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

  7、担任值勤生、大队委的队员优先评选。

  (二)奖励办法

  1、按10%比例分配名额;

  2、学校张榜公布,颁发奖状获奖金,每名优秀少先队员奖励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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