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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规定

时间:2024-05-08 10:09:34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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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规定通用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规定通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规定通用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规定通用1

  一、安全保卫人员要严格遵守学校各类安全管理制度,要按时到岗,不得随意脱岗,校外人员进校要严格登记。

  二、教导处、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各类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三、学校安全保卫人员及班主任均为安全责任人,校长是一责任人。

  四、学校对发生安全事故中的师生员工务必在半天之内通知其亲属或激。

  五、对较大的.安全事故,值班人员务必在半小时内上报分管领导或校长,需报案的务必及时报案。

  六、重大安全事故必须及时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七、学校教职员工人人有义务捍卫学校财产及师生生命免受不法侵害。

  八、学校总务处每学期定期检查各种安全设施。

  九、学校安全职责部门为总务处。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规定通用2

  一、安全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市区安全工作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并将有关制度要求落实到具体岗位的职责中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分明。

  2、明确安全责任,校长为确保学校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部门分管的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岗位责任人为直接责任人,负直接责任。

  3、层层签定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学期初校长与学校各部门分管领导、各部门分管领导与各岗位责任人分别签定责任书,分层管理,责任到人。

  4、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与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评优选先结合,出现问题严格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及服务工作责任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执行。

  5、健全安全工作档案,将有关文件、计划安排、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安全责任书、监督检查记录等材料及时归档,以备查询。

  二、治安管理制度:

  (一)值班巡逻制度

  l、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学校设门卫、值班人员,负责白天门口的出入人员车辆的检查登记和夜间巡逻,保证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安全。

  2、在假期、休息日、静校期间、平时夜间等时间内,值班保卫人员负责对全校范围进行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事故,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3、值班巡逻由总务处具体负责,安排值班表,检查督导落实情况。

  4、寒、暑假均安排领导带班巡逻保卫。

  5、值班教职工,应履行自己的义务。

  (二)领导带班监督检查制度

  1、学校主要领导和主管安全的领导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监督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坚持每月一次。

  3、采用电话查岗或亲临学校检查的方式,填好查表存档。

  4、每月定期检查三次,抽查至少三次,遇节假日和重大敏感日期等加大抽查力度。

  5、对擅离职守误岗脱岗人员及时批评处理限期改正,对造成学校损失和严重后果的上报校委会按有关规定处理。

  6、带班领导在办公室接听电话,听取值班人员汇报,及时与其他领导通报情况。

  7、交接班时间:每天上午8:00

  (三)外来进校人员管理制度

  1、凡进入学校找人、办事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经保卫人员询问允许后方可进校。

  2、学校上课期间,不接待来访,送来钱物的在门口登记清楚并暂存,由门卫电话通知该年级组后,有黑板通知其本人到大门口领取。如有特殊情况找人,须由门卫电话通知该年级组教师将学生请出,其他情况不得找出学生,校外人员一律不得到教室找人。

  3、门卫负责做好送来的学生钱物的登记、保管工作,学生本人领取时要认真核对,并由其本人签字。

  4、来校找教职工、部门办事,须由门卫通知其本人或部门后并开具证明,事情办完,由教职工本人或部门人员证明签字,出校时交回门卫。

  5、禁止校外人员来校闲逛、游玩,静校、节假日期间拒绝校外人员来访。

  三、安全检查制度

  1、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安全责任书要求对岗位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2、各重点岗位人员每月要对自己所负责的部位进行至少一次全面检查,平时每天注意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主管领导,检查要随时做好记录。

  3、各部门主管领导每季度至少对本部门所属岗位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以书面形式通报岗位人员,限期整改,并做好复查验收。

  4、学校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汇同有关部门负责人每学期至少要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两次,要做好检查记录,写清检查项目、时间、人员、部位、存在问题,并将存在问题用书面形式通报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将整改复查后,写入安全检查记录。

  5、对在检查中出现问题又未及时整改的岗位责任人或部门主管领导,将依照有关制度给予处理。

  6、各部门和全校安全检查记录要在学期末上交办公室存档。

  四、法制教育相关制度

  1、对干部、教师的法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制度

  (l)将对干部教教师的法制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学校及各部门工作计划必要部分,安排专人负责,专时专用。

  (2)领导班子每月讨论学校安全工作专题研究一次、分析研究安全工作,听取安全工作汇报。

  (3)校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学习一次法制和安全知识,提高守法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4)对全校教职工在学期初进行法制和安全知识宣讲一次,学期中专题宣讲至少两次,学校逐层签定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5)将法制安全知识专题会议出勤情况记入考核成绩。

  2、对于学生的法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制度

  (l)由政教处全面负责对全校学生进行法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专人负责实施,确保落实。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集会、法制教育课、板报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食物中毒及其他意外伤害事故的'知识,提高抵御各种伤害事故的能力。

  (2)主管校长与各年级组长、班主任签订学期安全法制教育责任书,督促开展教育活动。

  (3)各个年级在政教处统一协调下,对全年级学生进行法制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每学期不少于四次。

  (4)各班要在班主任的主持下,结合学校工作学习(如外出、扫墓、植树、社会实践等),及时进行法制安全知识教育,使学生提高法制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5)以《中小学生自救常识》教材和录像带以及《交通安全知识》、《中小学法制系列篇》为依托,组织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活动。

  (6)组织学生外出必须履行请示汇报手续。

  五、消防、用电安全检查制度

  1、消防器材的使用维修保管检查制度

  (l)学校的重要部位均配备灭火器材,并且要求定点摆放,设立明显标志,方便取用。

  (2)每月部门领导和具体负责同志,对本部门消防器材检查一次,确保干净整洁,安全有效。

  (3)学校每学期组织新上岗人员学习使用灭火器材方法。

  (4)按有关规定及时检查、更换和补充灭火器材。

  2、消防工作安全检查制度

  (l)学校每学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三次(开学初、学期中、放假前),各部门处室每月自查一次。

  (2)政教处将消防检查重点列入日常检查内容,随时检查,及时整改。

  (3)确保消防器材齐全有效。

  (4)确保正常用电、人走灯灭。

  (5)确保无违章用火,物品存放正确,无易燃危险品、无自燃隐患,重点部及时通风换气。

  六、集体外出交通制度

  (l)集体活动前,必须向校长请求并报教育局审批,由政教处、年级组有关领导组成安全领导小组,实地考察后研究布置安全方案,明确分工、分头准备。

  (2)活动前由各年级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统一着装,准备部分药品。

  (3)由专任教师佩戴明显标志、指挥旗,封堵路口,指挥学生交通。

  (4)班主任、任课教师随班活动,师生混编,及时指挥控制学生队伍,纠正、化解安全隐患,防止人群惊恐混乱。

  (5)学生队伍排列紧密,防止车辆行人穿行。

  (6)由年轻体力好、责任心强、头脑清醒、反应敏捷的男性教师组成机动检查组,随时处理各种险情。

  (7)全体教师主要任务是组织、指导、保障学生安全,不得让学生接触有害、有毒物体或从事不安全作业。

  (8)集体活动的过程要杜绝学生中途掉队、回家、游玩等现象。

  (9)活动结束后集体返回学校,清点人数,分班总结后再行解散。

  (10)各年级各班如有问题需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

  七、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食堂、校内商店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l)学校成立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食堂及食品卫生工作,校内所有炊事人员要服从领导接受监督。

  (2)炊管人员和经营食品的商店,要认真学习并积极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及各项卫生制度、条例。

  (3)炊管人员和从事食品工作的人,必须按期体检,在校工作必须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个人卫生符合规定要求。

  (4)炊管人员和从事食品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把守进货渠道,不卖变质腐食品、不卖过期食物、饮料、或三无食品和饮料。

  (5)炊管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生、熟分开,桌面、台面保持干净、整洁,做到室内无蚊蝇,炊具要及时清洗、定期消毒。

  2、防投毒、防中毒安全管理制度

  (l)学校食堂操作间、小卖部内部、水房、水井等处严禁外人进入。

  (2)凡在校内出售食品与饮料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专人进货,不卖变质腐食品、不卖过期食物、饮料、或三无食品和饮料。

  (3)炊管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生、熟分开,桌面、台面保持干净、整洁,做到室内无蝇蚊,炊具要及时清洗、定期消毒。

  (4)食品加工来原料、水源,远离门窗保持距离,防止投毒。

  (5)灭鼠、灭蚊蝇等药物使用时要设立明显标志,专人放置、及时清点,防止人为失误操作,禁止将个人的农药、杀虫剂等带入工件场所。

  (6)下班前关好门窗锁好门,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7)有关工作人员进入工作环境前,须先检查门窗关闭情况,确认完好后再进入室内,进入室内后注意观察室内物品的摆放和数量等情况是否正常,注意是否有异味,有问题时须及时请示汇报。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规定通用3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特制定我校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一、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长主任,教师代表,法制副校长组成。小组长期研究安全工作制定详细,具体,可操作的工作教案,采取得力措施保证学校的安全。

  二、实行责任目标分解,层层落实责任的机制,校长是学校的第一责任人员,全责学生按班由各班主任负责的机制,课间及放学后由本天值班校长负责的'方法。

  三、各班主任教师及各科任教师随时随地的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运动安全,劳动安全,活动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教学实验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安全,治安安全,治安安全等教育。

  四、如发生师生伤害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学校第一时间上报校长,并及时由教师护送医院治疗救治,决不允许对事故隐瞒不报或因报案不及时而延误抢救时机,防止造成更大的损失。

  五、学校安全随时了解,定期检查,全面掌握学校实行,每周五安全汇报制度,期末有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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