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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隐患排查及整改措施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需要使用措施的场合越来越多,措施是指针对问题的解决办法、方式、方案、途径,可以分为非常措施、应变措施、预防措施、强制措施、安全措施。那么,措施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车辆隐患排查及整改措施,欢迎大家分享。
车辆隐患排查及整改措施1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道路交通安全“三年行动”的指示精神,“防事故就是最好的促进发展,少死伤就是最实的服务群众”的理念,依照“预防为主、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原则,标本兼治,强化源头管理,加大整治力度,提高科技水平,加强基础工作,全方位落实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措施,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工作目标
通过管理,确保我镇在双节期间群众的出行安全,坚决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工作重点
(一)整治重点违法行为
1、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使、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及超座、超载、酒后驾车等严重违章行为。
2、拼装车辆上路及载客营运。
3、客、货运输车辆严重超载、超速违章。
4、货车、农用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载客或人货混载的严重违章,带“病”、报废车辆上路行驶。
(二)重点地段:集镇路口、学校路口、高速工程路段。
工作措施
(一)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各村、单位要开设“迎双节、保安全、促和谐”道路安全专项整治宣传专栏,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剖析典型事故案例,深度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好典型,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各村要抓好群众教育宣传,提高守法意识,做到不无证驾驶、不酒后驾车、不乘坐非客运车辆出行,自觉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学校要督促落实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宣传,使中小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派出所要督促客运企业强化对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通报今年以来发生的事故情况,剖析事故成因,制定整改措施,教育驾驶人员不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车辆不带病行驶,养成安全文明驾驶习惯。
(二)强化重点车辆源头管理
一是派出所要督促客运单位落实车辆定期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车况良好,严禁“病”车上路营运,严格对驾驶人员资格审核把关,严禁不具备准驾资格的驾驶人员驾驶客运车辆。二是学校要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对驾驶人员的准驾资格、车辆状况等进行全面的检查。三是派出所、安办等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大型货车,渣土车、改装车等进行排查,建立台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强化道路安全秩序整治
各部门要加强配合,持续开展集中统一行动。一是派出所要加强路面管控,深入开展整治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客车超员、非客运车违法载人及涉牌涉证统一行动,集中力量严查酒后驾车、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盗牌假牌、无牌无证等涉牌涉证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二是派出所要会同交通、学校、安办等部门,分别开展对客运、校车和大型货车车专项整治统一行动,重点查处校车超速行驶、超载超员,大型货车运输车辆不按指定线路行驶、超载,车无证运输等严重违法行为,严防客运、校车和货车。三是加强集镇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严查乱停乱放,违章驾驶等,为居民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四)强化道路隐患排查治理
镇政府要组织对公路的安全隐患排查,各村要加强辖区内村村通公路的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治的隐患,要立即设置警示标志,采取相关措施,确保安全。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村(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及各自的工作职责成立相应的工作组,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将各项工作分解到组、到人,既要做到分工负责,又要讲究齐抓共管。
(二)全员动员参与,形成控管合力
各部门要迅速动员部署,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形成控管合力。
(三)安排值班人员,准确快速反应
镇政府及各村、单位在双节期间要安排值班人员,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形成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的有效机制。
车辆隐患排查及整改措施2
在20xx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深化重点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完善交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为实现我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夯实基础。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推动隐患治理,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为全国“两会”、“奥运会”和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
交通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公路养护和交通工程现场施工建设,包括工棚、站(场)候(停)车棚、驾驶员培训基地、出租房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排查治理内容
针对本单位的生产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认真查找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各种危险因素和管理漏洞。既要排查基础设施、作业现场、防控措施中的隐患,也要检查体制机制、规章制度、监督管理、教育培训、事故查处等方面的问题。
1、水上运输企业
主要包括:渡口、渡船、乡镇船舶和采砂船的监管情况;企业、船舶经营资质的取得和审查情况;主要管理人员的配备和资质情况;船员资格、适应能力考核、岗前培训情况;船舶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保养、配备情况;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情况。
2、道路运输企业
主要包括:企业取得道路运输经营的资质情况;车辆、驾驶员等取得合法证照、资质的情况;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的执行情况;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安全管理基础台账等情况;营运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和安全教育情况;驾驶员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教育处理情况;汽车站安全管理秩序及“三品”检查情况;对租赁承包经营者的安全管理和培训情况;车辆安全技术检测情况;长途客运和危险品运输落实各项安全行驶规定情况;GPS或汽车行驶记录仪安装和使用情况;运输生产事故“四不放过”处理情况。
3、公路养护施工
主要包括:公路巡查和养护、清除影响行车的各种路面病害和障碍物的情况;特殊天气条件下以及夜间安全运营应急预案的建立情况;防滑物料的准备情况;公路养护维修作业施工单位取得施工许可的相关手续以及制定相关施工保通方案的有关情况;在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设置交通标志和养护安全设施的`措施落实情况;在建工程落实用电、机械设备安全及警示标志设置等情况;公路养护维修作业现场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等情况。
4、其他管理
主要包括:工棚(宿舍)、食堂、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站(场)候(停)车棚完好情况;车辆驾驶教练的资质和安全教育情况;培训车辆的安全技术情况等。
(三)排查治理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结合。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超载、超限、超速)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2、与深化治超等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3、与加强企业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推行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4、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三、工作进度安排
根据交通行业实际,全市交通系统将分阶段开展治理隐患工作。
(一)第一阶段(4月至7月):围绕交通“三防”(防汛、防洪、防台)工作特点,各单位结合实际部署开展隐患治理工作,及早做好隐患排查,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1、研究制定开展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并进行部署。抓紧整改20xx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4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以“春运”后车辆技术状况、道路工程建设、受损交通基础设施的修复、重建等为自查检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整改隐患,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3、进一步做好公路养护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4、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不放过每一个企业和岗位,不放过每一辆(艘)客运车辆(船舶),不放过每一座公路桥梁、涵洞,不放过每一台生产设备和建设工程的要求,深入开展“拉网式”检查,摸清底数,建立隐患整改监控档案,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严防引发事故灾难。
(二)第二阶段(8月至9月上旬):围绕“安全奥运”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1、积极与公安开展联合执法,运政、路政等部门紧密配合,严厉打击“超载、超限、超速”行为,维护良好的运输市场秩序。
2、严厉打击船舶违章经营行为,强化对船舶特别是渡船和旅游船的安全监控。
3、要加强公路的日常养护和路政管理,大力实施安保工程,加大对危旧桥梁的改造力度,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尤其是危险作业现场,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确保安全。
(三)第三阶段(9月至10月份):围绕“十一”黄金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让群众安全、便捷、舒适出行。
1、加强对企业经营资质、车辆技术状况、驾驶员从业资格的监管,把好车站出口关,防止超员车辆、携带“三品”车辆出站上路。
2、抓好碗窑水库旅游船的安全监管。
3、抓好干线公路和通往江郎山、保安景区道路的管养工作,加大治超力度,加强对危桥的通行管理,确保安全、畅通。
(四)第四阶段(11月至12月份):认真总结全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活动。
1、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是否治理到位,责任制是否落实,隐患排查机制是否建立健全。
2、督促各生产单位严格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3、加强对交通工程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防止出现年底为抢工期、赶进度,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现象的发生。
4、认真做好冬季防雨雪冰冻、防滑、防雾、防碰撞及防火工作。
5、12月15日前,报送隐患排查治理全年总结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各单位要成立“隐患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局领导小组见附件),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务必高度重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制订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于4月10日前报局行业科。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单位要围绕汛期交通生产、交通在建工程、“十一”黄金周等重点领域和重要时段,按照“认真排查、坚决整治、巩固成果、杜绝新隐患”的要求,确定隐患治理目标任务、措施要求,确保完成。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组织管理、责任保障、安全制度、应急保障体系,落实好安全会议、培训、检查、整改等工作要求,确保职责履行到位、工作程序规范、归档资料齐全。要组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督查组,根据各阶段工作安排,开展阶段性督促检查工作,确保稳步推进。
车辆隐患排查及整改措施3
(一)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和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监管,确保货运安全
强化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监管,坚持每月2次对政府确定的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进行驻点巡查监管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巡查监管12次,与1家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签订不超限不超载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现场纠正2辆超限车辆,把好了货运源头装载关、出场关。截止目前,共计出动交通运管执法人员880人次,执法车辆131辆次,检查货车1360辆次,处罚擅自改装、拼装、加装货运车辆158辆,处罚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散货运车32辆,与16家货运企业、1840户个体运输业主签订不超限不超载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
(二)继续开展“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强化道路运输市场和维修市场监管
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年”行动和“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开展了“两客一危”专项整治、旅游客运专项整治、危险品运输专项整治、寄递物流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月”活动、“打非治违”等行动,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非法改拼装、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散等进行专项治理。
出动执法车1800余辆次,执法人员2500余人次,查处、纠正各类违法违章车480余辆,其中:非法营运车”15辆次、擅自改装车158辆、客运车违法超载3辆次、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散车32辆、维修企业出摊占道经营6家,依法取缔非法洗车摊点1家,收缴非法广告牌5个,其他违章292次,有力打击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促进了道路运输市场安全、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由于今年汛期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局和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等领导部门多次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为了切实执行上级部门下达的防治工作任务,保障我县所辖国道108线和各条县道安全畅通,我局在汛期前便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和抢险应急分队,制订出了地质灾害保通预案,落实责任到每个人。在日常工作中加强道路安全巡查,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随时了解道路实时安全状况。
同时,我局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隐患点行多次全面排查,制定并实施整治措施,保障过往车辆行人安全通行,现将具体排查结果和治理措施汇报如下:
(一)地质灾害点排查情况及治理措施
1、国道108线k2414+000(梭板岩)路段,内侧(右侧)山体高岩易发生整体断层垮塌事故。整治措施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同时安排养护段几子岗管理站专人观察山体状况,及时报告变化情况。
2、国道108线k2419+700(干沟岩)路段,内侧(右侧)山体高岩易发生垮塌事故。整治措施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同时安排养护段几子岗管理站专人观察山体状况,及时报告变化情况。
3、国道108线k2434+050(三大弯)路段,内侧(左侧)山体易发生山体垮塌事故。目前治理措施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同时安排养护段花滩管理站专人观察状况,及时报告情况,如有垮塌及时清理。
4、国道108线k2435+000(三大弯)路段,内侧(左侧)山体有大量裂缝,易发生山体垮塌事故。目前治理措施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同时安排养护段花滩管理站专人观察山体状况,及时报告变化情况。
5、国道108线k2442+600-k2442+800(抗头岩)路段,内侧山体高岩为破碎风化岩,易发生大石崩塌。目前治理措施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同时安排养护段同心管理站专人观察山体状况,及时报告情况,如有垮塌及时清理。
6、国道108线k2445+100(白家河)路段,内侧山体易发生高岩塌方。目前治理措施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同时安排养护段同心管理站专人观察山体状况,及时报告险情。
(二)防汛抢险保通措施
1、我局在汛期前便制定了详细的防汛抢险预案和相关制度,将责任明确到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工作做到“早安排,勤排查,重防患,责任明,制度全”,各责任人务必履职尽责,分工合作,合理布置,科学防患。
2、组建应急抢险分队,成员为局各股室负责人、机驾班全体驾驶员和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负责人、全体驾驶员等,共计120余人。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应急抢险分队队员进行应急演练,强化安全抢险思想意识,提高抢险保通战斗水平。
3、我局储备了30万元的抢险保通经费,用于保障抢险机械油料供应及抢险物资储备。投入各类抢险机具17台,其中3台装载机分别停放在养护段桥溪管理站、花滩管理站和城区停车场,发生险情时及时调用最近的机械赶往现场救灾。其余4台挖掘机和10辆运输车辆统一停放,如有需要随时调用。近期我局将购入麻袋、警示锥等抢险物资,存放于养护段各管理站。同时与道路沿线砂石料场联系,预购存储部分砂石材料,遇险需要时就近运输至现场。
4、加强道路巡查工作,不定期进行全线道路安全排查,养护段各管理站每天进行管辖路段巡查,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着重观测。结合天气情况,坚持“雨前查沟,雨中查险,雨后查路”的“三查”制度,突出检点,保证及时排查出隐患。同时我局与交警部门联动检查,每月相互沟通隐患排查情况并现场核实,互助互补,确保及时治理各种隐患,保障道路畅通。
5、我省正在建立国省干道大型桥梁、隧道和地质灾害点远程联网监控观察点建设,我局已上报安设大型桥梁观测点4处,地质灾害观测点7处,如能顺利实施,将大大提高我局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安全意识
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年”行动和“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采取设点宣传、宣传车宣传、散发宣传单、悬挂宣传横(条)幅、在客运车上张贴标语、在客运站和公交及出租车led上滚动播出、深入企业和乡镇宣传等形式,大力开展道路运输及安全知识宣传。到目前,参加县交通运输局及自身组织的安全、法制等宣传活动7次,参加宣传人员51人次,接受群众咨询2900余人次,散发宣传资料15000份,悬挂横(条)幅6幅,张贴标语225条,在客运站和公交车及出租车led上滚动播出安全标语、警示语56条、深入企业和乡镇宣传、座谈13次,极大提高运输企业、运输从业人员和群众安全意识。
(二)强化客运源头安全监管,确保源头客运安全
加大客运站源头安全监管,到目前,对客运站安全检查6次,结合市处、各级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企业限期进行了整改,并组织人员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通过gps监控和道路巡查,对3名超载客运驾驶员严格按“六严禁”规定对车辆进行停运、对驾驶员进行下岗学习的处理;对经营期限到期的3辆农村客运车进行报废更新和重新许可;督促或参加驾驶员安全学习培训7次,参培人数累计1575人次;经“三品”检查,查缴白酒、烟花炮竹等违禁“三品”19起;通过安全例检,消除一般安全隐患31起,把好客运源头安全关。
(三)开展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排查客运站源头一般安全隐患50起,督促企业进行整改50起,整改率达100%,联合公安交警、交通、安监对全县5条已开通和4条准备开通的农村客运线路路况通行条件进行勘查和隐患排查,共排查道路隐患12处。
(四)开展“安全诚信优质服务”活动
在全县客运、公交、出租、驾校等企业开展“安全诚信、优质服务”活动,召开动员会1次,企业从业人员100余人参加,争创全市“安全诚信、优质服务岗位明星”、“安全行车明星驾驶员”、“爱岗敬业教练员”、诚信经营客运企业、品牌驾校,做到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安全文明、优质服务。
车辆隐患排查及整改措施4
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切实做好交通安全畅通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了20xx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望各办公室、各村社按照计划压实责任,贯彻落实。
一、组织落实
镇政府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工作推进小组,由党委书记、镇长为双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办公室和各村社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日常办公设在镇建管办,组织督导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实。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排查阶段(3月10前)。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内的堤坝、水库道路、下河道、溪沟、湖泊、堰塘、山坪塘、田改塘、江河“消落带”等临水、临崖道路进行全面摸排。在3月20日前,完成排查任务,对可通行车辆的道路(包含乡道、村道和各类临水自建便道、连接道、断头路),要逐点记录建立台账,并报镇建管办进行汇总上报。
(二)明确治理点位以及制定计划阶段(3月30日前)。加强与上级对接,协同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进行确认,初步制定安装护栏、警示标志等相关安装计划,并及时上报,争取资金。
(三)落实临时防护措施(6月20日前)。各村社区要对排查出的`临水隐患路段,未治理完成前,要立即采取垒条石、砌石墙、砌片石水泥墙、箱式填石护墙、密植行道树等临时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标牌,防止车辆坠水风险。不具备车辆安全通行条件的,要在临水路段入口处设置完成栅栏、拦路杆等物理封闭措施,禁止客运车辆、面包车、三轮车及其他各类社会车辆驶入。
(四)强化工程治理(11月20前)。对纳入20xx年存量整治和新增重点道路临水隐患路段,要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完善“生命防护工程”、警示提示标志、防撞墙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车辆通行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不得开通客运班线和校车,已开通的在隐患整治到位之前要调整线路,因客观条件无法调整的应当暂停营运。
(五)逐点核查验收(12月20前)。在护栏及警示标志完成后,要按程序及时对接上级部门申请验收,确保隐患整改符合标准。针对新建、改建、扩建的乡村道路,建设完工后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以及没有安装安全防护设施的,不得交付使用、开放交通,并采取物理隔离,禁止通行。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对乡、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镇建管办要按照上级要求推进安全隐患点治理。
车辆隐患排查及整改措施5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平安”建设目标,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铁的意志、铁的纪律、铁的措施,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坚决有力、务求实效地开展安全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切实减少事故总量,坚决杜绝较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县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目标
(一)隐患治理。安全隐患排查覆盖率达100%,一般隐患整改率达100%,重大隐患的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率达100%,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100%。
(二)宣传培训。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达90%以上,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率达100%,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率达100%。
(三)指标控制。全县交通领域安全生产“三非”、“三违”、“三超”现象明显减少,一般事故同比下降XX%,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安全生产事故。
三、整治重点
本次综合整治行动的主要内容包括水上交通安全、道路运输安全、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高速公路安全、铁路安全等。
(一)水上交通安全
以渡口渡船、客货运输船、旅游船、砂石船为重点,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整治。加强对乡镇渡口渡船的航行监管,指导落实乡镇人民政府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强与县农委、水务局、公安局、旅游局等部门配合,打击渔船、农用船、“三无船舶”非法载客行为。加大船载GPS终端使用情况的检查,规范船舶GPS使用行为,充分发挥GPS助航、防撞、预警功能。进一步加强对水上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强化监管。
(二)道路运输安全
以道路客运、危险品运输和客运站场为重点,开展道路运输安全专项行动。
全面排查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将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事故多发、安全隐患较大的运输企业列入“黑名单”,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改正的,依法吊销其运输经营许可证。
全面排查营运驾驶员档案,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及时了解营运驾驶员的交通违法和事故记录,责令运输企业对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生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营运驾驶员进行教育与处罚,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予以公告。
全面排查客运车辆和化危品运输车辆的技术档案,对不按《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进行车辆维护和检测的运输企业,要责令限期改正,对车辆安全性能差、破损严重、存在故障的车辆按《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规定收回《道路运输证》,并进行处罚。
全面排查客运站场,严格执行《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督促客运站场做好行包危险品检查、车辆例检、出站检查工作。严格落实三级(含三级)以上客运站场驻站制。
全面排查营运客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GPS三级监控平台,对不能保证GPS车载终端通讯畅通的车辆,客运班线经营企业应及时通知相关客运站场停止车辆报班经营活动;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要停止其经营活动。
加大对交通违法的`营运驾驶员及发生事故的营运车辆所属企业的处罚,发生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要停业整顿;发生1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责任事故的,要取消该线路经营权。对发生1次重大以上负同等(含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的驾驶员,要依法吊销或注销其从业资格证,3年内不得驾驶客运车辆;对运输危险化学品出现超载、超速行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驾驶员,要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或注销其从业资格;对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运输企业,要按《道路运输条例》规定的上限处罚;对不按规定检查出站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要按《道路运输条例》规定的上限处罚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要降低客运场站资质等级。
(三)公路安全
强化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大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高边坡、桥梁、隧道等路段和车辆通行密度较大路段的排查力度。重点排查通行客运车辆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将存在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的路段优先纳入公路安保工程实施计划,改善公路安全通行条件。加强公路施工养护管理,按规定设置施工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保障公路施工养护安全。
各乡镇要加强对乡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监管,彻底整治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占道、占道晒粮食等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行为。
(四)交通建筑工程安全
开展以防范桥隧坍塌、支架坍塌、高边坡坍塌和高速公路施工事故为重点的交通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公路水运工程项目违反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无证无照、施工现场违章作业和交通建设项目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盲目冒险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现场监管力度。
加大对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活动的考核力度,凡是发生一起一人及以上因工死亡责任事故;连续二次被书面责令整改的;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评为当年度为“平安工地”建设不达标单位,纳入公路水运工程诚信考核体系,并与招投标和资质管理挂钩,立即停工整改,采取约谈施工单位法人代表,责令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强化培训等措施,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单位、责任人通报及其他处理。
(五)公共聚集场所安全
加强客运站场、码头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管理,配合公安、消防等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特别要加强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应急广播和照明以及火源、电源的检查,对排查的火灾隐患,坚持“六个一律”原则,狠抓隐患整治。督促企业增加消防安全投入,改善消防设施和装备,提高抗御火灾风险的能力。
在突出重点的同时,委属各单位和各企业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全面、细致、深入的夏季高温和灾后重建、汛期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人员、资金、责任,确保整改效果;对短期内难以彻底整改的,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监控,防止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六)高速公路安全
由高支十四大队牵头,高速公路沿线乡镇人民政府,县综治办、交委、安监局、公安局、教委、民政局、县委宣传部,高速集团东南营运公司等单位配合,集中开展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危险化学品运输、行人上路、高速公路客运、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高速公路设施设备、安全防护网、路况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
(七)铁路安全
坚持“铁路无小事”和“抓主动、创平安、保稳定”的工作理念,积极开展路外治安、道口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涉路隐患排查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认真开展铁路护路活动,有效遏制危害铁路和列车运行安全行为的发生。
四、实施步骤
(一)排查阶段(8月1日至31日)。各相关单位要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人员,开展全面动员。结合夏季百日安全整治活动要求,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全面开展大宣教、大排查活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详细的档案,实现动态管理。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辖区负责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行业、本领域内交通安全隐患实施“地毯式排查、铁腕式整治”,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实行严管重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
(三)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相关单位对交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要进行研究分析,对企业标准化建设分行业攻坚,对重大隐患整治不彻底部位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确保交通领域综合整治行动收到实效,县委、政府决定成立交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爱军任组长,县政府办、交委、经济信息委、城乡建委、公安局、安监局、农委、民政局、教委、质监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国土房管局、商务局、旅游局、水务局、文广新局、市政局、高支十四大队、火车站、支铁办、电视台、报社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委,由县交委副主任洪雪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和处理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做到人员、装备、经费三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各乡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并于8月1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单位要根据统一部署,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行政首长安全生产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要结合实际,按照各自职责,协作配合,联合执法,统一行动,保证综合整治行动达到预期目标。
(三)把握重点,严管重罚。委属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把握交通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结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把握重点,突出抓好以防暑降温、防风防汛、防火防爆、防高处坠落、防触电、防冰雪为重点的交通安全生产工作;要克服形式主义,深入企业、作业现场,帮助企业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严管重罚,以罚促改,绝不能罚款了事。
车辆隐患排查及整改措施6
(一)圆满完成今年“春运”、“百日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月活动”、“道路客运安全年”等宣传和落实工作,做好了“汛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的安排部署和检查落实工作,并利用全国“安全月”、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强化了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截至目前,完成客运车辆安全运行1159万公里,运送旅客1323516人次,四项安全指数在控制指标以内;在建工程安全责任“0”事故;系统火灾事故为零。
(二)抓住“安全生产年”活动主线,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整顿治理行动工作,通过多种途径教育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单位,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积极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层层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方案,落实人员组织排查,并认真进行统计,按时上报相关“打非治违”工作信息和动态。
(四)积极开展了对全市公交车辆、出租车辆、客运班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客货运输企业、维修企业和车站完善规范各类安全措施,督促指导各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五)搞好全系统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做好综合治理(维稳)管理工作的资料收集和上报工作。
(六)抓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坚持做好《安全周报》和《月报》、《行业企业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和《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情况统计》的上报工作。
(七)强化交通建设工作安全管理和检查,重点检查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施工保险的购买备案情况、施工安全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警示标志标牌完善情况等,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了限时整改完善,规范了广青公路三期改建工程等施工单位安全资料的档案管理。
二、主要措施及方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局切实抓好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安全责任人,完善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体制。
(二)强化了“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意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通过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和及时召开各项安全专题会议,确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分析安全形势,提出防范要求。积极宣传学习、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等文件精神。
(三)指导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基础档案工作。特别是前期全国安全事故的不断发生,均及时作了通报,并以此作为教训,加强和完善系统各单位、部门的安全管理体系,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四)加强专项安全检查及整治。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了对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车站的检查力度。围绕“重点检查客运车辆、公交车辆、出租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随车灭火器、破窗锤、故障牌等应急器材放置是否合理,标示是否有效,车辆油、电、气设备线路是否完好,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押运员是否上岗”等方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上半年,根据国务院、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局系统各部门单位积极参与,重点对客运企业6家、危险货物运输企业5家、车站3家、维修企业10家和运输车辆260台次进行了彻底检查,系统共组织各类安全检查101次,发现事故隐患34起,当场责令纠正34起。同时对市内主次干道交汇点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提出整改方案,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治。
(五)严格开展交通防汛和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确保交通安全。为切实做好20xx年汛期安全和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我局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汛期安全工作的通知》同时要求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汛情传递制度”、“汛期值班制度”、“地质灾害值班监督”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认真落实防汛物资和机具的准备,并及时做好地质灾害危险点的排查工作,要求公路、路政、养护和道路灾后重建各项目单位加强巡查,确保防汛和地质灾害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六)认真做好灾后重建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抓好隐患排查和治理,上半年检查灾后重建和水毁恢复建设工程31处,检查危桥13座,发现事故隐患9处,现场责令整改隐患7处,限期整改2处,签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2份。
三、XXXX年下半年的`打算和措施
(一)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继续做好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关于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安全行为规范的通知》、《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实施意见》,坚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四不放过”原则,扎扎实实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制,落实各类防范措施。
(三)继续深入开展系统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精心组织,周密布置,确保汛期安全。我局将根据汛期工作安排,认真组织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不走过场。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防汛物资、机具和车辆的准备工作,充实防汛抢险队伍,确保交通安全渡汛。
(五)扎实开展“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活动工作,坚决打击“三违”和“三超”现象。
(六)做好道路灾后重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杜绝或减少建设工程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加强检查,消除隐患。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和经常化,对安全隐患实行“随查随治”的原则,不留死角。
(七)根据汛期工作安排,认真组织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防汛物资、机具和车辆的准备,充实防汛抢险队伍,确保安全渡汛。认真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道路旅客运输、水上交通及道路灾后重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监督。
(八)加强客运企业和客运车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和完成省、市交通安全管理和运管部门对我市客运企业和车站的安全评估工作。
车辆隐患排查及整改措施7
一、安全目标
(一)杜绝生产性轻伤及其以上责任事故。
(二)杜绝一般C类及其以上铁路交通责任事故。
(三)杜绝机械设备事故及各类火灾事故。
(四)杜绝安全隐患失察失管和全员共防不作为行为。
(五)一般D类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控制在1起内。
二、安全管理重点
(一)人身安全管理
1、段、车间、工班要开展充分的安全预想,认真梳理各项作业中可能危及人身和行车安全的作业关键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的安全卡控措施,并严格落实。具体要求:段结合安全隐患、恶劣天气、设备设施等,分工种对各项作业的每个环节进行认真梳理,明确共性的作业关键点,同时制定具体的安全卡控措施;车间要结合各站点(区域)的现场隐患、设备设施、作业内容、作业特点、年龄大、有疾病重点人员等情况,对现场作业的每个环节进行细致梳理,明确本车间共性的作业关键点,制定更为细化、具体的安全卡控措施;工班要根据本站点(班组分管区域)现场隐患、包保设备设施、当班天气、人员调换班、现场作业、年龄大、有疾病重点人员等,梳理出本班组作业关键点,制定符合班组工作实际的安全卡控措施。工班长要加强作业现场管理,对职工作业标准、人规、安全自互联保执行情况加强监管。个人因自身违章或自保不到位受伤的,伤愈后对其个人和互联保责任人,严格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2、提高班前会质量。段、车间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各工班班前会的监督、指导,确保参加班前会的覆盖面。要求班长接班前必须开展充分的安全预想,班前会要结合当班天气、站场隐患、现场作业主要安全技术卡控环节等对当班工作进行针对性的布置,同时要明确作业人员分工及岗位安全注意事项。班组人员因年休、请假、调换班等发生互联保关系变化时,要及时给予明确,并在班前会记录上如实记录。
3、规范临时性作业和非正常作业管理
(1)临时性作业,要严格落实《车辆段检修车间临时性任务制度》的规定,作业前要分析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制订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明确作业人员分工、明确互联保对象与内容、明确安全卡控措施,并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贯彻,严格监督、落实。
(2)列检现场处理故障时,车间值班、跟班人员或工班长要有安全敏感性,及时预想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并布置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现场严格落实。
(3)强化实作培训安全管理。段制定实作培训、考核安全防范措施,要求实作培训、考核前必须对参培人员进行安全宣贯,操作中严格监督落实。在日常实作培训、考核中凡发现违反“人规”的行为,一律按“三违”处理。
4、严格落实《车辆段非生产性人身伤害预防措施》,上、下班途中要乘坐有营运资质的交通工具,并做好工作区域内的防滑、防摔工作,管理人员加强日常教育、检查,不断提高职工自保意识。
(二)行车安全管理
1、车辆检修作业要严格按工艺、标准执行,确保走行部、制动系统、K型车底开门系统状态良好。要严格落实“三检一验”制度和质量对规检查,必须做到:操作者对车辆或零部件进行自检,工班长进行复检,质检员再次检查,验收员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检查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车辆不得出段。
2、段、车间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车辆段管理人员重车巡检制度》,积极开展重车巡检,切实提高对职工检车作业质量的监督、把控力度。同时,要严格落实《车辆段假设故障管理办法》,提高针对性,切实增强职工对检车、检修关键点的卡控意识和能力。
(三)设备安全管理
1、段完善各类设备操作规程,落实设备包保制度,禁止非设备操作人员操纵设备。
2、各车间严格落实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安全阀、仪表等安全装置必须按规定定期校验。检修车间设备操作人员操纵设备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开机前检查,确认正常后,再开机进行空载试验。
3、建立设备故障、事故调查问责制度,对因违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的设备故障、事故,查明原因后,要严肃问责。
(四)大力开展全员共防、优化行车环境工作
1、各级管理人员要坚持把优化行车环境、全员共防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强化对职工宣传、教育力度。要求各级管理人员下站检查时,对公司、段两个“优化行车环境实施办法”、全员共防九条侵权行为、正反面典型事例,做到逢会必讲。班前会时,必须对全员共防工作重点布置,切实提高岗位职工的维权责任意识。
2、各车间、工班要提高优化行车环境大局意识,坚决服从车站安排,积极参与车站组织的联合巡视、打击和月度会议。列车发生非停时,现场作业人员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及时赶赴事发现场,积极协助乘务员控制侵权人员或车辆。
3、所有职工均要树立严格的维权责任意识,发现侵权行为必须及时进行制止、教育,坚决杜绝全员共防不作为发生。段、车间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对职工全员共防现场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
三、深化安全预防管理
(一)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职工安全防范意识
1、段和车间管理人员要按照“高标准、抓细节、重教育”管理理念的要求,以高标准为目标,抓住安全生产中的细节,充分利用好、坏典型、事故案例和具体事例,对职工进行垂直宣贯,同时把日常检查发现的作业标准、人规执行不到位的典型问题制成案例,纳入“一日一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岗位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和标准意识。
2、坚持每周五“高、抓、重”分析例会制度,段对“三级”质标查出问题进行汇总、分析,根据问题的性质和危害确定细节性问题,采取示范教育、曝光栏曝光、书面检查、谈心帮教等多种方式对职工加强教育。同时,充分利用各站点配置的小黑板,对公司、段、车间每周三级质标查出问题及时宣传,时刻为职工敲响安全警钟。
3、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力度,组织事故、“三违”、隐患失察失管等责任者开展现身说法活动。
(二)加大“三违”查处和隐患排查力度
1、根据公司要求,段修订、完善《车辆段“三违”查处办法》,明确对生产性违章和其他违纪的处罚标准,确定段、车间、工班对“三违”的处罚标准。
2、各级管理人员要深入作业现场带头反“三违”,段重点加强车间、工班自主反“三违”力度。同时,要提高反“三违”的针对性,重点是查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段、车间在“三违”查处上,要充分发挥和落实互联保人员责任。对能够及时发现、制止“三违”行为而未制止的,要分析追究互联保人员的连带责任。同时,段设立举报电话(39665,39282),对举报的每起“三违”行为必须件件查实,同时给予举报者保密并奖励。
3、段和车间建立“三违”查处台帐,定期分析,针对性采取防范措施。同时,提高对“三违”人员帮教的针对性,切实增强“三违”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
4、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
(1)严格执行《车辆段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实岗位员工隐患排查的主体责任。各车间要逐步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隐患排查管理机制,明确岗位职工是隐患排查、整改的责任主体,每班必须对作业区域内的作业现场、设备设施等开展动态排查;车间每周对所辖站点开展一次全覆盖排查;段每月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段和各车间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对无法整改的隐患,要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并严格落实。对排查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地点、设备、设施,必须停止作业进行整改,严禁在安全隐患未整改或未采取措施的情况下冒险作业。同时,交接班时对新增或未整改的安全隐患要进行班班交接。
(2)段、车间分别建立安全隐患管理台帐,对排查或整改的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做到排查、整改、复查确认三到位。
(三)落实重点人员排查制度。各车间是重点人员排查、帮教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执行《生产岗位重点人员管理办法》,明确排点,做到动态排查、动态监管。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要及时纳入重点人员进行管理,及时制定针对性帮教措施实施帮教。
(四)落实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1、各级管理人员要提高安全管理敏感性,针对恶劣天气、节假日,要做到提前预想、提前谋化,早安排、早布置,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2、各车间在恶劣天气来临前,要组织职工开展“雷雨恶劣天气应急预案”、“防暑降温应急预案”的学习、演练工作,同时要加强现场落实、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另外,根据公司要求,切实开展好消防、“铁路事故车辆复轨救援预案”等演练工作。
3、现场作业,要严格落实风、雪、雨、雾、高温恶劣天气安全防范措施,遇雷电密集、高温天气时,按规定及时启动“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确保职工人身安全。
四、安全基础管理
(一)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1、实施指标控制。在责任延时、责任故障、设备合格率与优良率等方面,建立指标控制体系。
2、加强动态检查、考核管理。段每月对所辖各车间、站点开展一次全覆盖动态检查;各车间严格执行《车辆段管理人员值班、跟班作业及班中检查的规定》,每周对所属站点进行全覆盖检查,每月对所属班组进行全覆盖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段、车间两级要分别建立问题库档案和动态考核档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入库、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已整改的问题及时销库,实现闭合管理。
3、段每月召开质量标准化专题分析会,对质量标准化检查整改情况进行总结、分析,重点抓住存在问题是否整改到位,职工是否得到教育,对于重复出现的问题与人员,要列为重点人员与典型问题进行处理。
4、段对管理人员的检查质量及指标进行量化、严肃考核问责。段考核组对各车间实行挂靠包保,月度安全“三基”会对包保车间各项工作进行点评、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
(二)深化工班长点评工作
1、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工班长点评工作的检查、指导,重点抓好自、互、点评质量,关键要通过各工班自评、互评、点评问题的多少,分析出重点人、重点工班,有针对性地制订措施,防偏纠错。各车间每周要排定车间班子参加点评会计划,确保参加点评会的覆盖面。同时,要求各级管理人员加强对点评工作的宣传、引导,一是,向职工宣贯自、互、点评出的任何问题都不予考核,鼓励职工充分暴露现场工作存在的问题,以达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的目的。二是,引导职工自、互、点评必须结合现场工作实际,重点突出对现场故障处理、不规范行为、不良作业习惯的评述、分析。开展工班长点评观摩、交流活动,促进全段工班长点评质量整体提高。
2、段抓好工班长队伍建设,选好、用好工班长。按照“好、中、差”三个层次,定期进行评定,对不称职的工班长予以置换。
(三)切合实际开展安技培训
1、认真开展自主培训,充分挖掘、发挥工班长、高级工、高技能人才的“传、帮、带”作用。
2、“一日一题”日常培训,坚持分层次培训的原则,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同时,对本段发生的安全典型问题进行梳理制成案例,建立“案例库”,纳入“一日一题、一周一案”进行培训。段、车间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培训过程和质量的监管,加大抽问、抽考力度,确保覆盖面和实效性。
3、对作业标准、人规等重点规章制度组织职工强化培训,切实增强岗位职工安全操作技能。
4、切实开展好实作培训工作。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实作培训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把控,确保培训质量和人身安全。
5、做好职工素质分类评定工作。开展职工素质分类评定工作时,针对分类为“差”的人员,梳理薄弱环节,明确帮教、培训具体措施。
6、严格持证上岗制度,严禁安排无安全资格上岗证人员进行作业,凡发现无证上岗的',按较严重“三违”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五、强化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一)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安全预防管理意识,提高工作的执行力和落实力,坚持“严、细、实”的工作作风,做到安全严管到位、管理问责到位。同时,要强化现场管理意识,严格执行“值班、跟班、班中检查”的规定,加大对关键时间、关键作业情况下的现场监控力度,确保现场处于受控状态。
(二)严格执行铁运安管【20xx】10号文“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汇报的程序和范围,5分钟内向段调度和值班段长汇报。各车间党政正职是安全生产事故汇报的终端责任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汇报安全事故。负有事故报告责任的人员迟报事故的,管理人员给予撤职处分,在岗员工待岗一年。
(三)严禁在事故调查中弄虚作假。凡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实真相、弄虚作假的,管理人员给予撤职处分,待岗一年;专业技术人员解聘专业技术职务,调离管技岗位;在岗职工待岗一年。鼓励职工全面参与安全监督,段设立安全举报电话:39665、39282、39204,对隐瞒事故、违章指挥、跟班不履行职责等行为进行举报,实名举报有重大安全价值的,核实后给予奖励,并为举报者保密。凡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给予相关管理人员撤职处理。
(四)各车间要对班子成员进行责任分工,落实安全职责,对车间班子分管工作、包保站点(班组)进行明确。同时,要求各车间必须把分管范围以文字形式进行明确,经车间主任签字后,上报段综合事务员处备案。
(五)建立安全警示谈话制度
对发生责任延时、责任故障、“三违”(违章作业)、一般D类铁路交通责任事故以及安全管理工作存在问题较多的车间,段对车间管理人员进行安全警示谈话,责成在段生产会上做检查,直至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理。
六、安全责任追究
(一)发生机械设备事故,按照《车辆段设备故障、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三违”人员的责任追究
段、车间、工班三级查处的“三违”,按照《车辆段“三违”查处办法》进行处理,车间、工班自查的“三违”要把处理结果上报段备案;作业中不执行《人身安全保护暂行规定》的,按“三违”处理,并追究互保、联保人员的连带责任。
(三)对全员共防不作为的处理,执行《车辆段优化铁路行车环境实施办法》中的考核、问责规定。
(四)发生安全隐患失察失管,执行《车辆段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中的考核、问责规定。
(五)发生一般C类、D类铁路交通责任事故、“三违”的责任追究
发生一般C类铁路交通责任事故,给予工班长撤职处理;发生一般D类铁路交通责任事故,给予工班长、车间分管副职撤职,正职降职处理,同时对责任车间管理人员进行安全警示谈话;发生责任故障、责任延时、公司、段查处因违章作业构成一般“三违”的,给予工班长撤职处理,年度内同一站点(班组)发生两起的,给予责任车间包保副职撤职、正职降职处理(年度内“三违”、责任延时、责任故障指标不因个人工作调动而消除)。
车辆隐患排查及整改措施8
20xx年8月26日凌晨2时40分许,内蒙古呼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辆号牌为蒙AK1475的卧铺客车从呼和浩特发往西安,当车辆行驶至包茂高速安塞段K484+95米处时,与河南孟州市第一汽车运输公司号牌为豫HD6962的大型罐车(装有甲醇)追尾,两车起火,造成36人死亡,3人受伤。
此次特别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为重大的损失,产生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教训十分惨痛。国务院安委会为此紧急召开全国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就做好当前交通安全工作进行部署。会后,省政府随即召开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李金柱就贯彻落实国家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8.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指示要求,全力抓好下一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道路安全隐患,进一步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切实加强对驾驶人的管理、培训,依法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认真汲取包茂高速“8·26”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严防群死群伤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对驾驶人的管理。一是严把驾驶人培训关,对机动车驾驶人,尤其对从事大中型客车运输、危险品运输的驾驶人要加大管理力度;二是加大对乱班乱线、非法营运、酒后驾驶、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依法查处学校接送学生车辆及其他车辆驾驶人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对车辆的管理。一是加大对客运车辆、低速载货汽车、微型车、机动三轮车、电瓶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的管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载客营运行为;二是加大对县城区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严厉查处无证上岗、持假从业资格证驾驶营运车辆;三是严厉查处不符合运行线路要求的技术等级和类型等级的客运车辆,杜绝技术性能不合格、安全无保障的车辆参加营运;四是从严查处客车超员、超速行为;五是严厉查处客车不按规定检测和不按期二级维护行为;六是查处客运经营者不投保或不按规定保额投保法定保险的行为;七是查处客车不按期进行年检年审行为。
(三)加强对道路的排查治理。对县内危桥险路、交通事故频发路段、渡口码头和“马路市场”等道路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成立县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交通、公安的副县长担任。负责组织领导全县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整治工作由公安局牵头,成员单位有:政府办、安监局、交通运输局、农机局、教育局、质监局、工商局、残联及各镇人民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管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交管大队副大队长刘洪文同志担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具体负责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依法开展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从20xx年8月28日至10月28日,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8月28日—9月3日)。各单位要根据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利用电视、互联网等宣传形式,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整治活动良好工作氛围,促进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排查摸底阶段:(9月4日—9月17日)。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要对辖区(单位)内的车辆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客运车驾驶人台账,实行“一车一人一档”,对无牌无证的车辆要给主管部门(当地交警中队或县交管大队)上报具体名册,并督促无牌无证车辆和人员完善相关手续。县交通运输局和公安局交管大队要分别对道路交通隐患(危桥险路、交通事故频发路段)进行全面深入的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对隐患排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要做到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由主管部门落实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同时将重大隐患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综合整治阶段(9月18日—10月18日)。在县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充分发挥公安、交通、安监、质检、工商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联合整治威力,细化措施,明确职责,确保各项工作开展落到实处。
(四)巩固提高阶段(10月19日—10月28日)。各镇、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召开会议,认真总结,分析研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形成完善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使管理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把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作为治本之策,认真履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法定义务。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切实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有效指导和规范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行为。
(二)严把驾驶人准入关。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驾驶人培训机构的管理,严把驾校培训质量关,严格营运车辆驾驶人的准入门槛,严把驾驶人的从业资格关。运输企业要加强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培训,严把驾驶人的行车安全关。对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客运驾驶人,由公安部门依法吊销其驾驶证,交通部门依法注销其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客运驾驶人,终身禁驾营运客车。
(三)严格车辆登记查验。公安局交管大队要严格落实机动车登记、查验制度,对客车、校车等重点车辆实行档案化管理。农机局重点做好拖拉机驾驶人的考试、发证和拖拉机驾驶证的核发工作。质监部门要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未按标准检验或出具虚假检查报告的行为。工商部门要加强对车辆改装企业的监督检查,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汽车改装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
(四)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要加大对临水、临崖及临弯、陡坡等危险路段和交通事故频发路段的`整治改造力度,加大资金投入,安装防撞设施护拦护墩,改善公路安全状况。安监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管大队,进一步加强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具体治理意见,健全完善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号等制度,确保隐患整治取得实效。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及时增设防护墙(栏)和安全警示标志,并限期整治。
(五)加强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各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措施,积极组织专人做好辖区农村道路隐患排查工作,加大投入力度,全力改善通行条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立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农村道路安全、畅通、无事故隐患。
(六)严格企业准入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安监、交通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状况的审查、评估,严把企业资质、车辆技术状况、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和安全设施准入关。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交通运管部门不得发放经营许可证,工商部门不得办理营业执照;凡安全技术不合格的营运车辆、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驾驶员,禁止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性活动。运输企业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入机制,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客车进站报班、出站登记制度、“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以及客车报停报告制度。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站要建立完善进站经营车辆档案,做好营运车辆的等级维护、保养等安全例检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七)加强校车管理。按照《县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公安局交管大队和教育局要加强对校车安全性能的检测,严把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关,严格落实校车教师跟车值班制度,加大乘车学生的安全教育力度,严厉打击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违法载运学生行为。
(八)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公安局交管大队、农机局要以省道、城市道路、县乡道路为重点管控区域,进一步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分别对超员、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系安全带、强行超车会车、无证驾驶,以及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微型车、机动三轮车、电瓶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残联做好工作配合)违法载人和非法从事经营等行为,实行严查、严管、严纠、严处,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九)严格督促检查。为确保整治效果,县政府督查室要对工作落实情况定期进行专项督查,及时通报。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负责,成绩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职或管理不到位,导致所辖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县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有效预防道路客运事故的具体行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细致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制定方案,限期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运输企业、客运车站和路段,各有关部门及企业要提出明确的整治目标,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排出整治时间表;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明确责任人,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同时报县道路交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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