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合作协议书(汇编7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户合作协议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商户合作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根据国家、地方之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长期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在乙方提供的平台发布产品合作推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1.1 产品:指由甲方制造或经销,具有国家有关质量部门认可合格的商品;
1.2 区域:浩沙健身俱乐部**区域内所有门店覆盖区域;
1.3 用户:经乙方确认的,自愿参加宣传活动的会员或员工,甲方确认消费者身份的方式为:浩沙健身俱乐部会有效员卡和浩沙健身俱乐部工作胸牌。
第二条:作为合作商应具备的条件
2.1 具有合法资质的公司或者企业,并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2 保证商家和产品的质量及服务,保证正常供应产品和服务。
第三条:委托及法律关系
3.1 甲方提供的产品信息必须真实合法,如有虚假、诓骗情况,在任何情况下均由甲方负责,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3.2 甲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购买甲方产品后,由于甲方产品质量问题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负责;
3.3 乙方组织的优惠活动,应秉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如实通过乙方的平台发布甲方提供的产品信息。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
4.1 乙方不得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主动发布不利于甲方的言论;
4.2 若因乙方不能尽到其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优惠活动,但必须保证已报名并交付订金的用户按优惠价购买产品,并结清与乙方之间的债权债务;
4.3 乙方有权审核甲方提供的信息,审核通过后的信息方可上传到浩沙健身俱乐部提供的`平台进行宣传;
4.4 乙方有权在与甲方沟通后的前提下,对甲方提供的信息做适当修改与调整;
4.5 乙方有权根据当前宣传平台的饱和程度,选择是否使用甲方提供的商品信息。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5.1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合法经营证明文件;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信息不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对提供给乙方的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和严谨性负完全责任;
5.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产品样品及其图片、价目表及其他有关产品技术参数等辅助资料;
5.3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应是甲方该类产品的市场最低价,合同有效期内,若甲方调整该类产品的市场最低价,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保证用户享受最价格优惠。如有证据证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非市场最低价,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即时调整价格,使之符合本款规定,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5.4 甲方提供产品的服务与质量按照国家《消费者保护条例》和《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对参与活动的用户给予普通客户同等权利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5.5 甲方负责与用户达成交易后,提供客户所需发票或收据;
5.6 如果甲方不能尽到其责任,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停止发布甲方产品,甲方必须即时结清与乙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并保证对已购买甲方产品的用户提供后续服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双方均应按各条款阐明的内容履行职责和义务,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因未履行职责和义务致使本协议无法执行或部分无法执行,而又未得到对方的谅解,均视为违约;
6.2 双方承诺在签约期内将严格按本合同约定执行,不得违约,如:一方单方面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
6.3 合同签订后,若乙方因故调整内容、取消商品发布或调整商品发布时间,须提前一周与甲方以书面形式确认;
6.4 由于甲方价格体系问题调整未及时通知乙方,造成用户损失时,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给予乙方已成交用户相应差额的补偿;
6.5 若因甲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导致用户严重投诉,对乙方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根据影响程度,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若因此而造成刑事事件,甲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6 乙双方若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协商态度予以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者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火灾、店铺受查封、停业整顿、歇业和倒闭等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或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一方对另一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对15内提供事件详情及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需要延时履行且经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协议。
第八条:保密
8.1 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8.2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条:协议的签订与争议
9.1双方合作期限,从日至月日止。
9.2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起生效。
9.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9.5本协议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其它
10.1任何一方对本协议提出修改时,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并签字盖章确认后方可生效。
10.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友好协商,签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10.3 具体商务合作部分参见《浩沙惠信息申请表》。
10.4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乙 方:
年月 日年
授权代表 (签字盖章):授权代表 月 日 :(签字盖章)
商户合作协议书2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及范围。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授权给乙方指定区域进行“微商户”产品的推广销售工作,并向乙方提供腾讯高朋微商户官方授权编码,可供查询。
二.甲方应及时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代理业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向乙方的销售和技术人员提供有关的业务及操作流程培训,帮助乙方提高技术服务能力,拓展业务范围。
三.甘肃、宁夏两省的线上推广,由甲方协同总部积极运作,为加盟商营造好的市场环境。
四.为规范市场,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是否正确推广销售产品进行监督,预防破坏整体市场。 甲方有权对违规使用微商户产品的加盟商向总部反映,总部有权 关闭违规商户后台。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违反甲方代理管理规定进行扣除保证金,停止代理资格等处理。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区域范围内自行开拓与发展客户,积极推广甲方产品,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代理业务中如实向客户介绍甲方产品,并确保为商户提供良好的服务,
,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声誉。
二.乙方有责任完成协议规定时间内的基本任务量,不允许以任何借口降低任务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代理权或者另寻代理商。
三.乙方与客户签单后,应及时向甲方通知,并认真做好服务与维护工作。
四.乙方需要甲方人员协助培训或者从事其他相关工作的,甲方可根据协议内容给予帮助。
五.未经甲方正式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办事处或者“总代理”等有垄断性、排斥性等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商业活动及其他非本协议目的之活动,更不得做任何超出协议内容及经营范围之外的本业务不相关的事。否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代理条件。
一.当地网络条件具备、具有培训、策划、经营实力的企业或个人公司、熟知电商相关知识或工作经验者。
二.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或良好信誉的商家。
三.勇于承担责任,具备开拓发展能力的企业或个人。
第五条:合作条件。
一.一次性支付3万元担保金。如无意外,在合作终止日全额退还。
二.一次性采购10套产品,每年最低完成10套产品的销售。
三.每次采购,最低10套产品,不设上限。
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
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商家,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加入甘肃微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_________的代理销售网络。同意乙方在_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___市(地区)_______县(区)_______地点代理经营微商户产品。
有效期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签约日计。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微商户合作协议书》。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六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协议签署地为兰州市。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甘肃微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
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
商户合作协议书3
甲方:,身份证号为 ;
乙方: ,身份证号为 ;
丙方: ,身份证号为 。
为进一步开拓业务,扩展市场,经协商,甲乙丙三方决定在山东__共同设立一个体工商户企业(下称目标企业),用以经营品牌服装服饰业务。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达成本协议书,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投资金额及投资比例
1.三方确认,目标企业先期投资为150万元。其中,甲方和乙方各投入67.5万元,投资比例各为45%;丙方投入人民币15万元,投资比例为10%,三方合计100%。
2.三方同时确认,目标企业投资除去基础装修及购买道具的投入外,所有品项产品投资额在300万元以内的,由甲乙两方追加投资额,三方投资比例不变;若所有品项产品投资额超过300万元的,丙方需追加投资。追加数额及各自投资比例的调整和账目处理方式,由三方协商确认。
第二条 目标企业负责人
目标企业的工商登记负责人为甲方,甲方负责目标企业的工商登记工作,乙方和丙方予以协助。
第三条 日常经营和管理
1.目标企业的'经营管理由甲方负责,涉及重要事项或重大决策,三方协商确认,必要时按投资比例予以表决。
2.甲乙丙三方在目标企业所做工作为无偿付出,均不计发工资。与目标企业工作所发生的差旅费及相关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予以报销。
若丙方能够全职投入目标企业工作,并经甲乙双方认定符合目标企业店长的标准,可被聘任为目标企业的店长。依法履行店长的职责,享受店长的待遇,接受甲乙双方的绩效考核。若经考核经营业绩不佳或没能完成绩效指标,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其店长的职务。
3.目标企业财务账目每半年结算一次,第一次为秋冬服装全部下架之际,第二次为春夏服装全部下架之际。三位投资人确认结算结果后,协商确认盈利的分配方案或亏空的弥补方案。
4.目标企业在经营中无偿使用百特购公司的商号及商标。
第四条 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承担
1.三方按照投资比例享有目标企业的决策权和盈余分配权,同时按投资比例承担公司的债务和责任;
2.任何一方或两方对外偿还目标企业的债务后,其他两方或一方应当在10日内按投资比例向债务承担者清偿自己应当分担的部分债务。
第五条 其它约定
1.经三方一致同意,可吸收他人投资。新投资人要按照规定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并签订补充协议,按投资比例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
2.经三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投资合作,注销目标公司。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待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约时间:__年__月__日
商户合作协议书4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为有效实现“管理信息化,服务有形化”,使具有组织服务功能、金融服务功能、生活服务功能的青春慈x绿卡在我市广大市民特别是在广大团员、青联委员、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中广泛使用,并给青春慈x绿卡的持有者提供更多更好更优的`服务,本着互利互惠的合作基础,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签订如下协议: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统一制作《青春慈x绿卡会员使用手册》,在中国慈x数码桥网、青春慈x网站等媒体上广为宣传工作,向每一位使用者推荐乙方;
2、甲方提供“青春慈x绿卡特约商户”标志牌。
3、甲方为青春慈x绿卡特约商户联系pos机公司,安装pos机。
4、甲方负责发放青春慈x绿卡。
5、乙方为持有青春慈x绿卡的会员提供以下优惠:
6、乙方为其他消费者提供的优惠政策,不得优越于提供给持有青春慈x绿卡会员的优惠政策。
7、乙方向甲方交纳青春慈x绿卡推广费_______元整。
8、甲方并可为乙方提供中国慈x数码桥网时尚商城增值服务,名称,费用为元整。
二、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为一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三、其他规定:
1、青春慈x绿卡的持有者在乙方的所有消费均由其本人付款,甲方不为任何持有者垫付或代付任何款项;
2、如果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规定,或向消费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不良服务,一经发现即取消“青春慈x绿卡特约商户”资格,并容许甲方在中国慈x数码桥网、青春慈x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公告。
3、持卡人与乙方因为消费所引起的任何纠纷,按照法定程序解决,与甲方无关。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协议当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商户合作协议书5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吧点平台运营方,具有稳定的潜在酒吧消费用户群体,用户可通过吧点平台查看酒吧信息,以及获取酒吧最新动态,为乙方酒吧进行宣传和扩大酒吧知名度;并通过吧点预定系统引导用户进行乙方酒吧订位和消费。
乙方为实体酒吧场所,具有自己的固定经营场所,营业期间会有艺人或歌手进行现场演艺。甲乙双方现就酒吧商户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合作内容及方式
1、酒吧推广合作:
1、1虚拟酒吧互动房间创建:甲方为乙方开通以酒吧名称为名的虚拟酒吧互动房间,在吧点平台“泡吧”栏目下显示。由MC在线上主持互动房间,吸引用户进入互动房间交流互动,达到酒吧推广目的。
1、2酒吧商户信息创建:甲方为乙方创建酒吧商户信息,显示酒吧名称、电话、地址、酒吧环境图片。在吧点平台“酒吧”栏目下显示找到。
1、3酒吧活动推广:乙方酒吧有重大演出或活动时,甲方可在吧点平台配合线上宣传,具体方式细节另行商议。
2 、预定合作
甲方将通过其酒吧预订系统为客人预订乙方卡座、散台、包厢等,乙方应根据客人的实际进店消费情况向甲方支付约定比例的佣金。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和乙方的独家合作权。
2、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所提供的资料在平台上更新和维护。
3、乙方酒吧有重大活动或节日时,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进行吧点演艺平台的线上活动。
第三条、保密条款及其它
1、本协议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技术情报和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者,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在本协议终止之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受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第四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双方在订立协议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
2、若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经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之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
3、如是政府行为因素产生的不可抗拒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提出方必须出示相应的政府文件,否则以违约责任论处。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1、如双方就本合同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该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本合同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第六条、合作时间与合同的变更
1、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双方如无异议,协议将自动顺延;
2、协议有效期内,如双方需要增加合作业务种类,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
第七条、其他
1、本合同的标题及各条款的标题是为检索方便拟定,不应用来解释合同的含义。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 _______日
商户合作协议书6
甲方:
乙方:
启凡卡是淄博启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其启凡卡会员发行的带有启发卡会员号码的实名制会员卡,持有该卡的客户都是淄博启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会员。
甲方、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本着为启凡卡会员提供优质、优惠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启凡卡客户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方式
当启凡卡客户到乙方营业场所消费或购买乙方商品服务时,乙方为其提供优惠服务方式:
□凭启凡卡打折
□其他,请注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收录乙方的名称标识、地址电话、经营内容及为启凡卡会员提供的优质优惠服务内容,并选择以下方式进行宣传:
1)甲方授予乙方为“淄博启凡卡合作商户”称号。
2)甲方将有关乙方的信息、优惠项目刊登在淄博启凡卡服务网站上。
3)印制“淄博启凡卡优惠商户”目录手册,通过淄博启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派发给淄博启凡卡会员。
3.甲方可对乙方为淄博启凡卡客户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定期监督,如发现乙方承诺的服务措施未能落实到位且客户意见较大,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终止协议。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保证淄博启凡卡客户按指定优惠方式到乙方营业场所消费时可享受所指定的优惠服务。
2.乙方应在营业场所内适当明显位置摆放或悬挂由甲方制作的合作商户标识,及在营业场所适当位置摆放甲方有关宣传资料,以便客户识别特惠商户。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名称标识、地址电话、工商营业执照内容、促销活动等信息。
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给启凡卡会员之特惠商品必须与非会员购买商品质量相同。
甲方:淄博启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
签署日期:年月日
商户合作协议书7
全文
(81)×裁字第号
申诉方:电缆厂
代理人:王,男40岁,供销科长
被诉方:五金公司
代表人:宋,男,43岁,副经理
马×,女,39岁,××市法律顾问处律师
申诉方与被诉方于一九八一年一月三日签订电缆线合同一份,计120平方毫米橡皮铝线
一千米,4×2.5平方毫米橡套电缆五百米,裸铜线五百米,合计价款三万五千七百五十元
整。
合同订立后,五金公司发现价格偏高,曾两次派人去电缆厂要求解除合同,遭到拒
绝。一九八一年四月五日电缆厂按照合同约定将全部电缆线发送到五金公司,五金公司
以质次价高为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经主管机关调解未达
成协议,电缆厂于一九八一年四月三十日向我局申请仲裁。
本局依法由首席仲裁员刘*生,仲裁员王*和、李*民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现查明:
双方争执的焦点是质量问题。经本局委托上海电缆研究所对电缆厂交付的三种电缆线进行了检验、测试,其结果为:120平方毫米橡皮铝线导体直流电阻为0.271欧姆,一机部颁发的此项标准是“不得大于0.255欧姆”。4×2.5平方毫米橡套电缆,导体氧化严重,无法
进行试验。裸铜线质量经测试合格。
据此认为,120平方毫米橡皮铝线导体直流电阻超过部颁标准,不能视为合格产品;4×2.5平方毫米橡套电缆,属于报废产品,根本不能使用;仅裸铜线质量合格。
根据上述事实,争议发生的'根本原因是产品质量不合格,责任在电缆厂。经调解,双方协商达成协议,事后五金公司翻悔,故本局特裁决如下:
一、裸铜线五百米经测试质量合格,由五金公司按合同约定价格收货,计价款五千五百元,自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天内一次付清。
二、120平方毫米橡皮铝线和4×2.5平方毫米橡套电缆因不符合质量标准,全部退货,由电缆厂于一九八一年六月三十日前提走。逾期不提按国务院1984年1月23日颁发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6款规定支付保管、保养费和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承担逾
期提货的责任。
三、案件受理费按争议金额千分之五征收,计178.75元。案件外理费50元,两项共计228.75元。电缆厂承担151.25元。五金公司承担77.50元。
如不服本裁决,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原仲裁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将起诉书副本交送本会。
p;首席仲裁员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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