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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工程承揽合同

时间:2024-04-09 16:13:28 合同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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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工程承揽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钢结构工程承揽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钢结构工程承揽合同

钢结构工程承揽合同1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_____________》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钢结构加工制作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加工方式

  甲方提供钢结构工程施工图纸,乙方包工包料加工。

  二、加工内容

  本合同所涉之加工内容为甲方提供的锦绣物流仓储楼工程的施工图纸中的钢结构的加工制作(含抛丸除锈,刷红丹防锈底漆一遍)。

  三、加工工期

  从乙方收到甲方的第一笔预付款(或定金)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

  四、加工量、单价及总金额

  1、以上价格均为税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并签字盖章,乙方须严格按图纸要求加工制作。

  2、上表所列之加工量为暂定加工量,结算时按加工厂分解图、下料单、理论重量加量0%损耗计算。本合同从生效之日起,合同单价不因市场价格变化而变更。

  3、上表所列之“金额”的“合计”项为暂定总价。

  4、本合同采用的定价方式结算。

  五、运输方式:需方自提,运费自负。

  六、结算、付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万元为定金,________万元为预付款。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足额定金和预付款后开始组织生产。如本合同签订后3天内,乙方未收到甲方支付的足额定金和预付款,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已支付的定金不退还。

  2、乙方生产、制作钢结构过程中,甲方付款提货,且甲方累计所提货物的价款不得超过甲方实际已支付的货款数额(定金除外)。甲方最后一次提货前,双方办理结算,货款应全额付清,乙方财务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额货款并确认后,安排发货。

  3、如甲方在现场安装时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12小时内到现场处理问题。

  七、双方责任甲方责任

  1、甲方应于合同签订时提供给乙方完整、详细的工程施工图纸壹套。

  2、甲方负责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提货、验货,支付货款、办理结算。

  3、本合同所涉及工程如中途有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面方式在变更实施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因变更导致的材料增减按实结算。甲方书面通知前产生的半成品由甲方承担,按照合同约定价格支付乙方价款。

  4、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需交乙方审核,对乙方提出的图纸错误,甲方必须在乙方提出后12小时内解决。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5月日为甲方最后提货期限。因甲方原因造成在期限内未提完所订的全部货物,甲方应在最后提货期限届满后7天内付清全部货款。否则甲方提货时,市场价格上涨的,按照涨价后价格结算;市场价格下跌的,按照下

  乙方责任

  1、乙方承担本合同范围内钢结构构件的材料采购和加工制作。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提出的技术要求、质量、数量、包装等具体要求进行生产加工,并做好自检工作,确保质量、进度。加工完后,保存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

  2、乙方负责成品构件的捆扎、装车等工作。

  3、乙方在钢构件出厂时,需提供所采购钢材的材质证明,产品的检验报告,合格证明等技术资料一式四份(注:不含带MA章的探伤报告及第三方材料复检费)。

  4、日开始供应第一批构件,供货要求详见甲方书面需货计划,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全部钢构件供完。

  八、质量验收

  1、甲方在钢构件出厂前进行质量复检。复检合格后,由于运输的原因产生的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加工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并在48小时内解决。

  2、质量异议期限:甲方收到产品后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在48小时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派员到现场查验并与甲方协商解决。如甲方未在以上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或甲方收到货物后1个月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全部合格,甲方不得再以货物质量问题为由要求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3、甲乙双方约定,如果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存在缺陷,乙方仅对质量缺陷产品本身的价款损失承担责任,乙方不承担由于产品质量缺陷而造成其他直接或间接损失。

  九、违约责任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窝工、返工及原材料、构件报废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直接损失。

  3、乙方无故延迟交货的,应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4、本合同生效后履行完毕前,任何一方不得毁约,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十、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在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知悉对方的商业秘密,必须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人。保密期限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商业秘密之日起,至对方将该商业秘密公开之日止。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合同所涉之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收到甲方定金后生效,至构件交付完毕货款付清后自然终止。

  5、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钢结构工程承揽合同2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承揽制作、安装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和内容:

  1、承包范围:钢屋盖(含中间钢柱);屋面采用0.426mm HV-820型暗扣单层彩钢板+50mm厚保温棉+铝箔纸+钢丝网。

  2、工程建筑面积:13534.91平方米(暂定轴线面积,未包含雨棚面积,工程量据实结算)。

  3、结构:轻型钢结构屋盖

  4、层数、建筑高度:详见施工图纸

  5、其他:土建、水电、避雷、防火涂料均由甲方自理,预埋件由乙方提供并指导甲方埋放,埋放预埋件所需钢筋头由甲方提供。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一、工程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合同单价,单方造价为(大写):人民币贰佰元整每平方米(¥200元/m2);暂定合同总价为:2706982元(贰佰柒拾万陆仟玖佰捌拾贰元整)。

  二、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1、调整方式:

  (1)遇业主方要求或设计规范要求比原业主方认可方案增加的工程内容。

  (2)遇业主方要求施工图范围以外增加的工程内容。

  (3)遇业主方要求因图纸变更而增加的工程内容。

  (4)以上各项经业主或监理签证后予以调整。

  2、调整原则:

  (1)合同报价书已有相同项目的,按该项目的单价执行。

  (2)合同报价书中无相同项目的,以市场信息价为基础或参照本合同报价书而确定该项目的单价。

  (3)工程量增减的计算方法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4)增加的工程量务必确定增加价款。

  三、本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为:固定合同价+追加合同价款(补充协议或工程联系单)。

  第三条合同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工程款支付:

  1、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备料款,计人民币¥812094.6元

  2、主体钢构件和安装人员开始进场2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进度款,计人民币¥812094.6元。

  3、主体钢构件安装完毕,屋面板开始进场后3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5 %进度款,计人民币¥676745.5元。

  4、乙方在钢结构工程完工后50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 %进度款,计人民币¥270698.2元。

  5、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5%在钢结构单项工程竣工后满1年内付清。

  6、前述合同总价系指合同签订时确定的工程总造价,如工程总造价在合同履行中按约定作增减时,其各阶段支付比例不变,支付金额作相应增减。如本工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建筑单体,在支付工程款时,如单体进度不同,则按单体进度及造价分栋支付,但支付比例不变。

  7、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不能支付工程款时,在乙方催告后3日内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待甲方支付后恢复施工。停工期间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如在催告后28天内不支付的,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赔偿一切损失。

  二、结算:

  1、乙方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或视为合格后10日内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报告及资料。

  2、工程最终造价按本合同第二条关于造价的约定和其他相关条款约定的方式、方法结算。遇本合同无约定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3、甲方自收到乙方的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0日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期限内不作确认或不提修改意见的,则视为确认该结算报告。

  4、如结算报告的工程最终造价无增减时,则无需甲方确认即应按本条第一款关于工程款支付的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如有增减时,则对增减部分进行决算。

  5、追加工程款、费用、赔款,如已经甲方签证确认的,则无需再次确认即应支付;尚未确认的;由甲方在收到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14日内确认或提出异议,否则视同认可。

  6、甲方与乙方对工程款结算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委托双方都认可的审价机构审价确定。

  三、其他事项:

  1、本合同在支付工程预付款与进度款时开具税务局统一收款收据,工程决算确定后开具发票(85%增值税发票,15%当地劳务税票)。

  2、本合同材料采购、构件制作属承揽合同中的制作部分,涉及该部份款项的税金在乙方公司所在地纳税,并由乙方按合同约定开具相关货物销售发票。

  3、本工程安装部份款项为建筑业劳务价款,由乙方在安装工程所在地缴纳营业税,并开具相应发票。

  4、工程款支付方式: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不得以任何形式的现金支付。

  5、此合同价不包括总包单位的管理费用及土建配套费用。

  第四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约定工程总工期为天,其中安装工期为工作日,工期起点以甲方向乙方下达开工报告为准。计划进场日期年月日,具体进场日期甲方应提前5天书面通知乙方,特殊状况需要延期,甲方也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二、若按计划工期,甲方场地要推迟15天以上才能进场安装的,甲方应支付合同规定的第一笔工程进度款;甲方场地要推迟30天以上进场安装的,甲方除支付工程进度款外并补偿乙方的经济损失,且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要求,不能提供压实平整的施工场地,水源、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时;

  2、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时;

  3、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或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而影响进度时;

  4、在施工中因连续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每周累计超过24小时,影响正常施工时;

  5、因甲方或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8、如基础由甲方负责承担,由于甲方延期或因土建质量不合格而影响乙方的正常施工,

  及因甲方负责的其它工程项目交叉施工而影响乙方正常施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9、其它因甲方不可预见原因造成的中途停工。

  四、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的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收到后应在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报告内容和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五条施工准备

  一、甲方:

  1、年月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一平”,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并接到施工现场。

  2、年月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要求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及压实、拆迁障碍物等工作,并提供相应的资料。

  3、甲方负责设计时,合同签订后3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九份及有关施工技术资料。

  4、组织甲、乙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7日内分送有关单位,并在7日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后的施工图(甲方供图时)八份。

  5、提供本工程前期施工资料,办妥土建交验手续、建筑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开工证、施工临时用地、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暂住证等及其它甲方应该办理的手续。甲方手续未办理齐全不得影响乙方收款及竣工结算验收。

  6、甲方应在施工准备期届满前完成前述工作,并向乙方发出进场施工的.书面通知。

  二、乙方: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2、乙方在甲方许可的范围内搭建临时办公、生活设施。

  3、提供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的有关资料,配合甲方代表的现场管理。

  4、办理施工安全手续、现场施工人员暂住证及其它乙方应该办理的手续。

  5、构件已制作,具备发运安装条件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准备进场安装。

  第六条双方的职责

  一、甲方的职责

  1、甲方委派同志为驻工地代表,具体行使下列权力、职责:

  (1)下达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有权对乙方工程量的增减核实确认;

  (3)有权代表甲方确认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4)有权代表甲方对乙方施工的工程进行验收。

  2、甲方先办妥国家规定应办理的一切相关施工手续,保证乙方的进场施工能顺利进行,若在乙方进场施工后,甲方相关手续尚未办妥,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相关经济损失。施工场地具备“三通一平”等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的遗留问题。

  3、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该图纸会审纪要经甲方或甲方代表确认后,作为乙方预算、施工、决算的依据。

  二、乙方的职责

  1、乙方委派同志为驻工地代表,具体行使下列权力、职责: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

  2、乙方根据图纸合同的要求采购工程所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

  3、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

  4、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有关责任和费用。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正式的施工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制作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纪要,作为施工与结算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图纸会审纪要在图纸会审后7天内各方予以签字盖章。

  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提供设计图纸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共同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甲方如需设计变更,须在制作前15天由原设计单位作正式修改通知书或修改图纸,并且费用已经业主确认后,乙方予以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构件已经制作后提出修改,甲方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

  如由乙方提供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的,如甲方需变更设计时,应由甲方正式以书面通知乙方进行设计变更,办法与上款相同。

  经甲方认可的设计变更,发生工程费用变动,工程款按实结算。

  第八条安全施工

  一、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应对其派驻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三、在乙方进场施工至交付工程的整个期间,甲方人员除工程师和其他指定的工作人员外,未经乙方现场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否则发生人身事故均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四、甲方应在其认为必要的处所设立安全警告牌或安全公告栏。

  五、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六、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项目经理,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二、对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的构件质量负责。

  三、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设计和说明文件及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

  四、乙方在施工中应自觉接受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监督,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发

  现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的应及时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

  五、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测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检验不合格的,影

  响施工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检验合格的则由甲方承担,并顺延工期。

  六、乙方应按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定。钢结构工程主构件安装完工时,应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中间结构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下一道工序。

  七、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由监理工程师报质检部门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甲方、质检部门共同研究决定。

  八、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视为合格日起,乙方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5 %,保修期为一年。

  第十条工程验收

  一、基础螺栓工程,若乙方施工的,则需经甲方及监理验收通过后,乙方方可进入下道

  工序,否则乙方整改至符合要求为止;若由甲方施工的,则质量由甲方负责。

  二、中间验收:钢结构主构件安装完毕,乙方自评符合设计质量要求后通知甲方组织中

  间验收。甲方在接通知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符合要求的,双方签字确认,验收不符要求的,乙方整改至符合要求为止。甲方三日内不组织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乙方有权进入下一道工序。

  三、最终验收:全部钢结构工程完工后,甲方应自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资料

  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分别按以下处理:

  1、工程完工后7天内,若甲方尚未办妥国家规定应办理的一切相关施工手续,则视为工程验收达到合同要求,甲方应如期支付乙方所有工程款。

  2、验收合格后的,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

  3、经验收认为基本符合合同要求,有个别一般性问题需要整改,可在竣工验收证书上签字确认合格,但需在验收记录中注明存在的问题和限定整改的期限。乙方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并经甲方确认,则验收合格日期为在验收证书上签字确认日。

  4、验收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甲方、乙方和监理工程师形成验收纪要,明确存在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及期限。乙方在修改期限完成修改后通知甲方再次验收,但实际工期计算至首次提交验收报告日,修改期间不应计入乙方的施工时间。

  5、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竣工验收报告或再次验收报告后14日内不组织验收或组织验收后7日内无书面修改意见的,则视为工程已经验收合格,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尾款。

  四、特殊原因,在该工程承揽合同中,若几个单体前后进场或完工时间相隔三个月以上的,甲、乙双方都可视具体情况书面要求部分单体工程甩项竣工验收,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通知后7天内予以回复,否则视为认可。甲、乙双方也可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

  五、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甲方不得擅自使用。如果擅自使用则视为工程合格,有关质量及经济损失等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一、奖励

  1、工程经验收获奖时,甲方一次性奖励乙方 万元。

  2、工程提前完工,每提前一天甲方奖励乙方 万元。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和设计要求的,应予返工或修理,并承担其费用。

  2、由乙方设计时,因设计错误造成返工时,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转委托他人的设计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设计人承担设计责任。

  3、乙方的其它违约行为导致甲方损失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损失。

  三、甲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按日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工期顺延。造成乙方停工、窝工的,赔偿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甲方要求变更设计而造成停工、窝工、返工的,工期相应顺延,并赔偿乙方停工、窝工、返工、机械设备调运、施工人员遣散、材料构件积压等损失。

  3、甲方未及时向乙方发出指令、批准、或发出指令错误,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延误工期的,工期顺延。

  4、工程验收合格或视为合格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尾款的,按工程总造价的日万分之二偿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合同发生争执,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附件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工程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结构工程承揽合同3

  建设方: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承包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后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

  (2)工程地点:甘肃玉门黄花农场

  (3)工程范围和内容:本房为___跨钢结构厂房,规格:长___米;宽___米檐高___米,按图纸施工。

  (4)建筑外包面积:___平方米。

  (5)工程总造价:本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大写):___,(小写¥:___)

  二、钢结构施工准备

  (一)甲方:

  (1)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进场道路的维修,保证施工材料能运达到场。

  (2)负责接通施工现场的施工用水源、电源、要求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做好红外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等工作及提供相应资料。

  三、钢结构工程期限

  (1)根据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天(日历天,以甲方预付款到帐之日起计算),___年___月___ 10日至___年___月___日规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完毕,如遇停电、雨天及其外来因素影响而造成停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四、钢结构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的总造价经双方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图纸变更或本项目中面积有增减时,以工程联系单形式可作调整,将调整后的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付预付款___%计人民币___元作为合同定金及备料款,乙方钢材进场甲方付本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计人民币___元作为工程进度款,乙方彩钢板进场后甲方付本工程合同总造价的%,计人民币___元作为工程进度款,工程安装完毕验收后甲方付本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计人民币___元作为工程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方可使用,未经验收,甲方擅自使用或提前使用则视为本工程验收合格。

  (4)如甲方因未及时支付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所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5)本合同结算方式:___。

  五、附则

  (1)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生效。

  (3)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附:

  甲方:___乙方:___

  法定代表人:___法定代表人:___

  委托代理人:___委托代理人:___电话:___电话:___

  本合同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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