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
一、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写:
1、各基层单位(矿井)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组织编写本单位所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各级分管领导负责组织本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所管范围内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各业务科室负责制定本战线各工种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定期进行修订及时补充和完善规程内容
3、安全检查处、安检科对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区域公司生产技术处、机电处、通风处、安全检查处对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内容进行审核。
5、各工种操作规程编写,应由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本岗位从事工作5年以上的老工人组成。
二、内容要求:
1、操作规程的编写要涵盖所有工种,及各工种操作的全部过程;
2、操作规程要明确对各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操作标准,明确违反操作所带来的后果。
3、操作规程内容要符合实际,层次清晰,语言简练,通俗易懂。
三、操作规程的学习
1、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本岗位操作规程的学习,熟知本岗位作业操作程序、标准及要领,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在老工人带领、指导下进行作业。
2、使用新工艺、新设备使用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规程的培训,离岗3个月的人员重新上岗前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各单位的`技术人员要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操作培训、考核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操作技能,更好的为生产服务。
4、各单位要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岗位工种的技术比武活动,调动员工比本领,提素质的积极性。
四、操作规程的修订
1、操作规程要根据设备的改进与更新及时评审操作规程的符合性,并及时修订。
2、岗位增加时,要及时完善该岗位操作规程。
五、违反操作规程的处理
1、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人员,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2、造成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3、情节轻微,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停工学习,重新合格后方可上岗。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2
车间主任职责
1、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领导本车间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指示、决定和各项安全措施,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对新工人(涉及复工、换岗、培训人员、临时工等)进入车间,应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教育,方能分派岗位工作,并告知班长进行现场实际操作的安全教育。
4、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意识教育,使职工自觉遵守各种安全制度,掌握发生事故的规律。
5、在布置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负责布置安全工作,切实做到管生产管安全。
6、经常组织职工进行安全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设法改善。
7、听取职工劳动安全建议,及时提出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项目,经厂(公司)领导批准后,负责实行,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8、机械设备及危险部位的地方,凡应当装置防护设备的均应有防护装置,并须完备良好,对防护或防护不善负重要责任。
9、发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必须维持现场,立即报告,负责查明因素,提出防范措施,并付诸实行。
10、督促检查职工对的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生产组长职责:
对班组劳动安全负责,其具体责任是:
1、在布置生产工作时,切实布置安全工作,对危险性较大工作要亲临现场指导或监护。
2、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督促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经常注意和制止工人冒险或违章作业。
3、经常组织工人进行作业环境、机械防护、安全用电、登高作业等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采用临时措施。
4、经常教育和督促工人合理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并对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加以管理,使其保持完善良好。
5、做好新工人以及非同工种调动的工人、工伤病愈复岗工人、临时工等进入现场安全教育,并指定专人指导其工作。
6、发现工伤事故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及时向厂(公司)领导报告,并参与事故的调查解决。
生产工人职责
1、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不违章作业。
2、每日做好对生产岗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保证设备安全装置及其附件在内处在良好状态,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本人不能解决的应向组长或厂长(经理)报告。
3、对的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设备安全装置,对不使用防护用品及不妥善保管设备装置所引起的事故负责。
4、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感,互相联系,互相督促,发现别人冒险或违章作业应予制止或纠正。
5、直接发生或看到事故发生,应及时报告,并对发生事故情况如实反映。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3
1、目的和范围
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等环节。
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职责
3.1管理部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3.2管理部负责开展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普查工作,依据普查情况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负责到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3.3管理部负责配合企业内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厂内员工进行危害告之教育。
3.4公司设立24小时报警、咨询电话。
3.5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的管理、检查台帐,对相关方进行危害告之,对使用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方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4、控制程序
4.1生产和使用
4.1.1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4.1.2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剧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4.2安全技术措施
4.2.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4.2.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4.2.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3个人防护措施
4.3.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4.3.2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4.3.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3.4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4.4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4.5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6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4.7生产、使用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4.8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9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磨擦、撞击。
4.10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4.11凡用于生产的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
4.12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4.13装卸运输
4.13.1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
4.13.2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磨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4.13.3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洗,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卸后必须洗刷干净。
4.13.4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操作过程中注意下列事项:
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
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温度较高地区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放射性物品应用专用运输搬运车和抬架搬运,装卸机械应按规定负荷降低25%;遇水燃烧物品及有毒害物品,禁止用小型机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运。
4.13.5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4.13.6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4.13.7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物品”标志。
4.13.8运输散装固体危险物品,应根据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措施。
4.14报废处理
4.14.1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物资部门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进行下列处理:1)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2)包装容器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4.14.2化学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14.3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14.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5、相关制度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6、相关记录
6.1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表。
6.2各归口部门管理台帐。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04-18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01-15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01-19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精选14篇)07-26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9篇03-18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精选9篇03-18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5篇01-19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5篇)10-27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精选15篇01-19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通用9篇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