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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借款合同

时间:2024-03-25 07:50:54 合同书 我要投稿

正规借款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正规借款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正规借款合同

  正规借款合同 篇1

  出借方(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借款方(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担保方(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因乙方经营所需,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担保事宜特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万元整(¥___万元),借款时间为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利息按月息分,先借后付息,按月结清,本金到期归还。若乙方不按期还本付息,逾期部分按月利率4%加收违约金。

  三、乙方因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四、丙方保证人承担连带借款人的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和甲方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含催讨差旅费、诉讼费、代理律师费等),保证期限至所有借款还清为止。

  五、如乙方违约无法偿还借款及利息,甲方有权对乙、丙方负责人的财产同时或单独进行上诉追查。

  六、借款期限内若乙方或丙方被宣告破产及被解散擅自负责企业体制,未经甲方同意,乙、丙两方转让、处理其资产及其他任何有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有权要求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七、丙方为了经营需要,近几年向乙方借了大量大额资金,造成了乙方资金困难,故自愿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并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事实。

  八、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提交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三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各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丙方盖章、签名:

  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正规借款合同 篇2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甲方因本人经营或个人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 借款事项

  第一条 借款内容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___ 。

  借款期限:自 年 ___月 日起至 年 ___月 日止,共计 天。月利息 。

  第二条 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2. 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 /天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二项 抵押事项

  第四条 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 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

  2.车架号:

  3. 发动机号:

  第六条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2. 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第七条 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同时签署《逾期变卖委托书》。

  第八条 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借款人卷入或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6.借款人变更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未在5日内及时通知的。

  第三项 其它规定

  第九条 费用的承担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2.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见证人:

  合同签订地点:

  ___年 月 ___日

  正规借款合同 篇3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向借款人发放借款。为保障各方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

  本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币种)_________元整(小写:¥ 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

  本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共计___天。具体以借款借据/银行凭据所记载的实际发放日为起算日。

  第四条担保条款

  1、担保人自愿为本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自愿提供担保物作抵押/质押担保。抵押/质押物为___。

  2、担保人自愿为本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自愿提供担保物作抵押/质押担保。抵押/质押物为___。

  第五条借款的使用与偿还

  为确保本贷款项下的资金安全,借款方须严格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可随时检查、监督该借款的使用情况,并按贷款人的有关指示和约定,使用和偿还上述贷款。

  一、为便于借款人使用资金,贷款人指定下列帐户转款为借款人赎取房产:

  户名: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二、贷款偿还时,借款人必须按照贷款人的指示将上述贷款本金转入下列账户:

  户名: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还款来源

  借款人为本合同项下的第一还款来源,但不排除借款人用其它的还款来源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第七条权利与义务

  一、借款人应根据贷款人的借款要求提供真实的商务合同、文件、报表、凭证等资料。

  二、借款人应当保证有关商业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贷款人如发现不实或违法情况,有权中止本合同的执行。

  三、贷款人有权依法或根据本合同约定采取相应措施提前收回本借款,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账户上扣划款项用于偿还借款。

  四、贷款人依法或根据本合同约定采取相应措施提前收回借款而借款人无清偿能力时,担保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有权从担保人账户上扣划款项用于偿还本借款。

  五、为保障贷款人能如期收回贷款,经双方一致同意,借款人将其名下位于______,作为该笔借款的担保。如贷款到期,借款人无法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双方约定贷款人有权按以下任一方式处理该房产以收回本合同项下借款及其它相关费用,借款人对此无任何异议。

  1、贷款人有权赎取该房产并按照市场评估净值的

  2、转卖上述房产。赎取并转卖该房产后,贷款人收回本合同项下赎楼款、其它相关费用及因过户产生的所有费用后,余款返还借款人。

  3、其它: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如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因借款人的原因造成贷款人无法履行义务,则贷款人有权根据下列情况解除合同:

  (一)、如借款尚未发放,则贷款人有权解除合同,停止发放本借款;

  (二)、如借款尚未到期,则贷款人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本借款;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如借款人违约逾期未还款且未就延期事宜与贷款人达成协议的,违约方应支付贷款本金总额______%的违约金。

  (二)如借款人违约逾期未还款且未就延期事宜与贷款人达成协议的,贷款人有权依法采取一切可实现债权的`措施,并由借款人承担实现债权的费用。

  (三)如借款人违约逾期未还款且未就延期事宜与贷款人达成协议的,因违约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赔偿。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立约各方已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合同纠纷的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纠纷,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署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文本附加条款本合同正本壹式______份,立约各方各执壹份,担保人______份。副本根据需要增订,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规借款合同 篇4

  贷款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

  贷款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_ 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 (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____ 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____ 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在上述贷款总金额内,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 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期贷款期限为:____ 个月,即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____ 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 (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____ 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第一期贷款____ 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他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他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制造厂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件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单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置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 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____ ,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保险公司____ 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_ %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 %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经____ 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社会,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本合同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____ 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_

  订立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规借款合同 篇5

  甲方(贷款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电话:

  丙方(担保人): 丁X(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地址:

  电话: 电话:

  乙方与甲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根据乙方对工作年限及工作成绩的承诺,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用于购房。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各方平等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条件及用途

  1、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用于购房,拟购房产具体位置见购房合同(复印件为附件);

  2、乙方提供已经签订的购房合同及已支付订金的付款凭证;

  3、丙方及丁X与乙方不存在夫妻关系,自愿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二条 借款金额

  根据订立本合同时乙方提供的购房合同及已支付订金的付款凭证,甲方同意借给乙方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__年,自甲方发放贷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通过自身银行帐户或指定的帐户向乙方划入本合同约定借款,乙方指定接收借款的帐户为:

  户名:

  帐号:

  开户行:

  第五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

  借款期限内甲方同意不收取借款利息,下列情形除外:

  甲方向乙方发放贷款后,甲乙双方所签劳动合同自动延长________年(即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乙方在前述劳动合同终止日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被甲方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借款之日计至还清之日止。

  第六条 还款

  选择

  一:

  1、乙方从甲方发放贷款的次月起逐月向甲方偿还本金,直至还清为止。乙方每月应向甲方偿还本金的'数额为: 借款金额 (填写准备要求甲方还款的月数)。

  2、乙方同意甲方从当月工资中直接扣划上述本金。

  选择

  二:

  乙方达到以下条件后,甲方即免除乙方全部借款(或 元借款)。

  1、乙方履行完

  第五条所属劳动合同(即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并负责 工作岗位。

  2、乙方未被甲方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调岗(降职)。

  3、......其他条件可补充。

  第七条 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计划及约定金额发放贷款;

  2.甲方有权调整乙方月还款数额;

  3.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本金;

  4.在付清全部本金前,乙方所购房屋不得转让或赠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

  第三人。

  第八条 担保(若无担保人则去除)

  1、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告费、评估费、诉讼费用、仲裁费用等)。

  3、担保期限: 乙方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4、如担保人有房产的,同时以其房产抵押担保。担保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

  第九条 特别约定

  如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日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被甲方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同意甲方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途径解决纷争:

  1、 要求乙方在离职当日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2、 要求乙方按照房屋原价的价格标准(以原购房合同为准)【或按该时点市场评估价,由

  第三方中立评估公司评估】,在离职之日起____日内将房屋转让与甲方。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单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五份,甲方执两份,乙方、丙方、丁X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手印):

  签约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名、手印): 丁X(签名、手印):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规借款合同 篇6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贷款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行(简称乙方)

  甲方为承包____国(地区)____________工程项目所需人民币周转资金,经乙方审查,同意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总行________号文件核定的贷款指标范围内发放贷款。双方除遵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中央级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贷款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外,协商同意下列各项内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根据批准的贷款申请书,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

  二、乙方凭甲方报送的详细用款计划和具体用途清单,作为付款时审核依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提供贷款的期限是________年________个月。甲方保证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还清全部本息,并附分次还款具体计划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还款期内,按月息______‰计算。超过还款期限,逾期部分加收______%利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收______%利息。贷款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五、乙方提供贷款的项目,如果甲方中止对外施工合同,应即通知乙方,并还清贷款本息。

  六、甲方担保人是______________。甲方到期不能如数归还时,由甲方的担保人负连带清偿责任。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和甲方担保单位签章后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后失效。合同一式3份,上述三方各执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行(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规借款合同 篇7

  贷额度方: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借额度方: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会员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了____________需采购网上____________产品,向甲方申请易货额度,双方根据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及国务院颁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一、额度借用数额及担保 本合同借用易货额度数额为____________元,以本公司____________产品质押(抵押)担保。

  二、额度借用期限 本合同借用易货额度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额度借用用途 本合同借用易货额度用于专项采购网上____________产品,限用于____________。

  四、额度借用手续费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额度借用手续费为借用额度的_____%计算,总计_____元人民币。其额度借用手续费按半年计算,每半年为一结算期。 额度借用手续费在批准给予额度十天内将乙方手续费转入甲方结算中心帐户,甲方收到乙方手续费后将额度转入乙方帐户,供乙方使用。

  五、额度支用

  1.本合同项下给予的额度,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专项使用,如有改变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在将办完额度借用手续及将额度借用手续费转入甲方结算中心帐户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将额度转入乙方帐户,乙方可开始使用。

  六、额度偿还

  1.本合同项下借用额度应按本合同第二条额度借用期限内偿还。由于客观原因乙方不能按期归还,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并在乙方支付下一额度使用期借用手续费后,才能延期偿还。

  2.乙方偿还借用甲方额度,到期以等值人民币偿还(或相等额度偿还)。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额度借用期不能延长,必须按本合同第二条截止日期归还。

  七、借用额度保证 本合同项下乙方借用甲方额度由乙方以_____________质押(抵押)进行无条件不可撤销作为偿还额度的保证。

  八、违约及违约处理

  (一)违约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即构成违约:

  1.方不能按本合同截止日期偿还额度;

  2.乙方提出额度展期申请,未被甲方同意,不能按时偿还额度;

  3.乙方未能按合同的要求使用额度;

  4.乙方在借用额度使用期内,本企业由于任何原因的被兼并或倒闭;

  5.乙方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

  (二)违约处理 乙方构成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按下列一项或数项规定处理:

  1.书面通知乙方,告知其违约问题,并责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情况;

  2.对乙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额度的39;,甲方有权冻结借予乙方的.额度;

  3.拍卖或变卖乙方质押(抵押)产品,用于偿还额度和拍卖所需费用。

  九、合同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在额度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2.除由于借用额度违约原因外,乙方或甲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商得另一方同意,双方未协商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合同双方应对本合同作相应的修改、变更或协议解除。

  十、其他

  1.本合同项下借用额度的“借用易货额度申请书”及“委托拍卖合同”、“抵押(质押)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条款与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条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有关使用额度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规借款合同 篇8

  订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行,以下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元,用于______。预计用款为一九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年_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

  第二条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20%。

  第三条借款方保证从一九____年____月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罚息50%。

  第七条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盖章)

  贷款方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正规借款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该笔款项汇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帐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确认书。

  二、借款期限为______ 年,从甲方出具上述确认书之日起计;利率以五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即为每年______%;如遇国家调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则双方之间的借款利率亦作相应的调整;

  借款期满之次日,本金随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归还给乙方;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则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计算违约金。

  三、为上述条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称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占__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 _____%)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确认书日签署之日负责落实办理将上述股份出质事项记载于___________公司的.股东名册,由_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记完成的确认书。

  四、双方确认,如果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结束,则本合同于该结束之日同时解除,此等情况下甲方应于该解除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日内归还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I仲裁机构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正规个人借款合同范本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规借款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

  债权人:

  债务人:

  合同签订地:

  20xx年2月版

  签约重要提示

  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您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仔细阅读,检查并确认以下事宜:

  一、您有权签署本合同,若依法需要取得他人同意的,您已经取得充分授权;

  二、您已经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合同条款,并特别注意了其中有关责任承担、免除或限制兴业银行责任、以及加黑字体部分的内容;

  三、您已经充分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并愿意接受这些条款约定;

  四、兴业银行提供的合同文本仅为示范文本,合同相关条款后均留有空白行,并在合同尾部增设了“补充条款”,供各方对合同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使用;

  五、如果您对本合同还有疑问,请及时向兴业银行咨询。

  经债务人申请,债权人经审核同意给予债务人额度授信,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恪守信用,立约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除非立约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则本合同以下词汇作如下定义和解释:

  一、“授信额度”指债权人在综合评价债务人的资信情况及所提供担保的基础上,为债务人核定的在一定期限内综合融资额度最高本金限额。

  本合同约定的授信额度分为“自助额度”和“非自助额度”,“自助额度”和“非自助额度”不能融通使用。“自助额度”除本合同另有说明外,适用本合同所有条款约定,“非自助额度”不适用本合同关于“自助额度”的条款约定。

  二、“额度授信有效期”是指一个不中断的连续期间,在该期间内,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可以在债权人处办理额度授信项下的业务。额度项下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额度授信有效期,且贷款到期日不得长于额度授信有效期到期日。额度授信有效期届满,额度授信即失效。

  三、“余额”:债权人对债务人办理额度项下各类业务实行余额管理和控制。该余额是指在额度授信有效期内,债务人按本合同约定的授信方式使用债权人所给予的授信额度而形成的各项余额之和,包括未到期余额和已到期未清偿余额两部分,即:

  (一)“未到期余额”是指债权人依债务人申请在合同约定的授信额度内为债务人办理各类业务而债务人应向债权人作出清偿的责任期限尚未届满所形成的各项待清偿债务本金余额。

  (二)“已到期未清偿余额”是指债权人依债务人申请在合同约定的授信额度内为债务人办理各类业务而债务人应向债权人作出清偿的责任期限届满但仍未清偿的各项债务本金余额。

  四、“自助额度”是指债权人根据债务人申请,在额度授信项下核定一定的额度,同意债务人在该核定的额度内以本人借记卡作为贷款支用与偿还的结算工具,经密码验证,由债务人在债权人提供的业务平台(包括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上实施操作,循环使用贷款,自助完成借款与还款,无须逐笔出具书面借款申请,无须逐笔签订借款合同。个人自助额度项下的个人自助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个人自助额度期限到期日。

  五、“总合同”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所签订的《个人授信额度借款合同》。

  “分合同”指债务人根据《个人授信额度借款合同》约定,在授信额度内经债权人审核同意后办理融资业务时双方签订的具体约定每笔主债务金额、主债务履行期限及其他权利、义务的合同。本合同为各分合同的总合同,分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分合同的约定如有不符,以分合同的约定为准。但对于分合同中约定的贷款期限及贷款到期日超过本合同“额度授信有效期”约定的,以本合同的约定为准。

  个人自助额度项下每笔借款及还款的金额、期限等以债权人形成的电子记录为准,该电子记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主债务”指债务人向债权人申请办理本合同项下约定的各项业务时所产生的债务本金、利息以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变卖费、电讯费、差旅费、处置费等。

  七、本合同中“工作日”均指银行的营业日。

  八、债务人是指额度授信申请人。债务人如有配偶,则共同债务人为债务人配偶;债务人如无配偶,则共同债务人为自愿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的其他人。债务人和共同债务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对全部借款及相关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二条 对立约方的说明

  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一。

  第三条 授信额度

  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二。

  本合同约定的授信额度包括自助额度和非自助额度,其中自助额度部分以本合同第六条约定为准,非自助额度为授信额度扣除自助额度的剩余额度,自助额度和非自助额度不得融通使用。

  具体业务中借款金额涉及到外币的,按照借款发放当日兴业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基准价折合成人民币计入授信额度。

  第四条 额度授信有效期及调整

  一、本合同额度授信有效期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三。在额度授信有效期内,债务人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各分合同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额度授信有效期,且贷款到期日不得长于额度授信有效期到期日。除个人自助贷款外,债务人必须逐笔申请,经债权人逐笔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在债务人逐笔申请使用授信额度时,债权人有权对债务人个人资信、还款能力、财产状况、抵质押物价值、保证人担保能力进行重新评估。

  二、本合同不构成债权人向债务人必然提供融资的确定义务,在任何情况下,债权人均有权单方面对本合同项下授信额度、额度授信有效期、自助额度金额及自助额度期限等作出调整甚至取消全部或部分授信额度而无需事先征求债务人同意。前述“任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一)债务人产生重大或有负债;

  (二)债务人发生重大经济困难和风险;

  (三)债务人还款信用下降,还款风险增加;

  (四)债务人在本合同中所作的相关声明与承诺不再真实有效;

  (五)债务人所属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或所从事的行业发生重大变化;

  (六)债权人认为有必要改变、调整或取消债务人授信情况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授信用途

  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四。

  第六条 自助额度

  一、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授信额度项下,债权人同意授予债务人自助额度,借款支用与偿还的结算工具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五(一),额度金额、额度期限及借款用途等具体情况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五(二)。其中,自助额度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项下可使用的授信余额,具体自助额度金额以兴业银行在业务办理渠道提示的信息为准;自助额度期限须在额度授信有效期内,且到期日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额度授信有效期到期日。

  二、自助额度的借款利率:

  (一)借款基准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或兴业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同期指个人自助额度生效之日,同档次指自助额度期限对应的期限档次。

  (二)借款利率在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动确定。其中:绝对值利率浮动是在基准利率上加或减浮动百分点确定借款利率,百分比利率浮动是在基准利率上乘以系数确定借款利率。

  (三)日利率=年利率360(人民币按照360天计算,其他币种按市场惯例计算)。

  (四)自助额度项下所有自助贷款执行本合同约定的自助额度借款利率,并在借款期限内保持不变,不分段计息。所有贷款以借款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利息。具体情况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五(三)。

  三、贷款本息偿还方式具体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五(四)。

  四、贷款罚息与复利

  (一)如债务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债权人有权对被挪用的借款计收罚息,罚息利率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五(五)1,计收方式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息计收方式执行。

  (二)如债务人未按期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即构成借款逾期的,债权人有权对逾期的借款计收罚息,罚息利率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五(五)2,计收方式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息计收方式执行。

  (三)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债权人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复利的计收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借款计息方式计息。

  五、本合同约定的额度有效期内自助额度期限届满,若债务人重新申请自助额度的,债务人应提交贷款用途等证明材料,债权人有权根据贷款具体情况,对自助额度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要素经审批同意后确定。重新申请的自助额度以债权人审批为准,但重新申请的自助额度到期日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授信有效期到期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重新申请自助额度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自助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额度金额、期限、利率等)变更,债务人必须另行申请,经债权人另行审批,债权人有权对债务人个人资信、还款能力、财产状况、抵质押物价值、保证人担保能力进行重新评估。

  七、如因债权人停办相关业务,或因信贷规模调整或控制等原因致使债权人无法发放借款的,债权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或解除本合同关于自助额度的相关约定,债务人对此无任何异议。

  第七条 担保措施

  一、本合同及分合同的担保合同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六。授信额度(含自助额度)项下的所有债务均由上述担保人(即保证人或抵押人或出质人)提供最高额担保。

  二、本合同项下担保合同签订完毕、担保手续办妥前,债权人有权不办理债务人对本合同项下授信额度的支用申请以及不履行本合同项下各分合同及自助额度的放款等各项义务。如本合同项下担保权不可能生效的',则债权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债务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人发生下列事由,债权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二款约定采取措施:

  (一)保证人违反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约定,或保证人资信状况恶化,或发生其他担保能力减弱的事件;

  (二)抵押人违反最高额抵押合同的约定,或故意毁损抵押物,或抵押物价值可能或已经明显减少,或其他有损债权人抵押权的事件;

  (三)出质人违反最高额质押合同的约定,或质物价值已经或可能明显减少,或质押的权利必须提前兑现,或其他有损债权人质权的事件。

  四、对于本合同既有物权担保又有保证担保的,债权人有权在行使担保权时进行选择,既可以先行使物权担保,也可以先行使保证担保,还可同时行使物权担保和保证担保以清偿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

  五、债务人以自有的财产设定抵押或质押的,债权人放弃该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担保物权的,其他担保人同意并不因此在债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仍然提供合同约定的担保。

  第八条 立约方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一、债务人办理个人额度授信业务时,应当符合债权人要求的各项具体条件,积极配合债权人所进行的资信调查,定期或不定期地提供债权人所需要的文件资料,为借款提供足额的担保,办理必要的各项手续,并保证向债权人所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二、涉及本合同项下的结算业务,债务人均须通过在债权人处开立的结算账户办理。

  三、债务人应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债权人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借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债务人承诺如贷款资金的实际支付情况违反本合同协议约定的,将及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由此引起的责任由债务人承担。自助额度债务人不得在其指定作为贷款支用与偿还结算工具的借记卡上开通办理监管部门禁止贷款资金进入投资领域业务的相关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开通第三方存管、房市、基金、黄金、外汇买卖等。一旦债权人发现债务人在其借记卡上开通上述业务功能或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债权人有权采取暂停放款、提前收贷乃至取消债务人额度等各项措施。

  四、债务人在此声明,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于其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上述合同签署和执行未违反任何对债务人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条例或合同的约定。本合同是合法有效并可强制执行的,如因债务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时的权利瑕疵而致使本合同无效,债务人将立即无条件赔偿债权人的全部损失。

  五、如债务人未按本合同和分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债务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债权人从债务人在债权人处开立的任何账户上直接划收相应款项。

  六、无论本合同签署之后的任何交易阶段,如债务人将有关具体交易的任何文件提交给债权人审核,债务人保证全部文件的真实性,债权人将只对交易文件的表面真实性作出决定,债权人对债务人从事的具体交易实质既不参与也不知晓,更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在符合本合同约定开办个人授信额度借款的各项条件后,债务人可享有债权人已开办的个人授信额度借款项下的各项贷款业务,循环申请使用额度内贷款,债权人应当及时满足债务人的借款需求,但业务平台产生设备或通讯等故障的除外。债务人在债权人提供的业务平台办理个人自助贷款的,贷款办理的时间以债权人在办理渠道提示的工作时间为准。

  债务人在工作时间因业务平台设备或通讯等故障无法办理业务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及债务人在非工作时间申请办理业务而发生的任何损失由债务人自行承担。

  八、凡与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五(一)约定的借记卡卡号相符并通过密码验证的借款均视为债务人实施的操作,债务人应当按期足额还本付息。

  九、债务人使用自助贷款的,债务人有权打印、要求债权人打印或传真借款以及还款的电子记录,债权人应积极配合。

  十、债权人应当恪守对债务人个人信息的保密义务,但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规定的除外。

  十一、债务人和共同债务人应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任一债务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对全部借款及相关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一债务人清偿未偿还的借款本息和应付而未付的其他费用。

  十二、债务人(含配偶)同意债权人就授信额度使用情况、其收入、财产和就业状况、担保实力等情况进行必要调查。根据政府部门、银行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关于建设个人征信工作的需要,债务人(含配偶)应允许债权人向上述部门、机构所建立或认可的信用征信系统报送信用信息,并允许相关信息被合法查询。

  十三、如债权人要求对本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的,债务人应配合办理。在办理公证手续后,债务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十四、在授信额度项下各借款本息清偿前,债务人发生下列事由的,应及时通知债权人:

  (一)婚姻状况发生变化;

  (二)个人收入明显减少,财务状况不佳;

  (三)因疾病等原因可能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取得出国(境)资格后计划出国(境);

  (五)涉入、即将涉入或可能涉入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纠纷;

  (六)其他可能影响借款收回的事件。

  十五、如本合同项下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抵、质押物发生被国家有权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的情形或发生所有权、使用权纠纷,债务人应及时通知债权人,在上述情形未消除前或未另行提供债权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担保措施前,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申请办理包括“自助额度”在内的本合同项下各类融资业务。

  由第三人提供抵、质押担保的,在额度授信有效期内,债务人应负责跟踪、调查第三人提供的抵、质押物是否发生前款约定的情形并及时通知债权人。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下列情形视为债务人违约:

  (一)债务人提供的资料不真实;

  (二)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三)债务人未按本合同及各分合同的约定偿还借款本息;

  (四)债务人发生影响其偿债能力的事件或缺乏偿债诚意;

  (五)债务人与他人签订有损债权人权益的合同、协议等;

  (六)债务人拒绝或阻挠债权人对其收支情况或借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七)债务人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以及被宣告失踪或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债务人履行借款合同义务;

  (八)债务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九)债务人违反本合同项下分合同所约定的义务;

  (十)债权人认为危及借款资金安全的其他情况;

  (十一)债务人或担保人出现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交叉违约情形的。

  二、债务人违约,债权人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几项措施:

  (一)暂停债务人的贷款额度;

  (二)减少或取消债务人的贷款额度;

  (三)宣布债务人额度项下全部或部分债务提前届满;

  (四)解除合同,要求债务人清偿到期或未到期的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

  (五)要求债务人承担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并赔偿其他损失。

  三、债务人虽未违约,但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第三款、第八条第十三款、第八条第十四款的约定,债权人亦有权采取上述措施。

  第十条 交叉违约

  债务人及担保人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均被视为债务人对本合同同时违约,债权人有权根据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分合同的约定提前回收融资款项,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

  (一)任何借款、融资或债务出现或可能出现违约或被宣布提前到期;

  (二)任何担保或类似义务未履行,或存在未履行的可能性;

  (三)未履行或违反有关债务担保以及其他类似义务的法律文件或合同,或存在未履行或违反的可能性;

  (四)出现或即将出现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或到期借款/融资的情况;

  (五)危及本合同项下融资资金安全的其他情况。

  第十一条 通知

  一、本合同项下的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一中记载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法送达对方。

  二、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和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合同当事人的名称、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债权人的,债权人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发送的所有通知或文书,视同送达。

  三、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通知地址变更的,则按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在下列日期被送达:

  (一)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发出后5个工作日;

  (二)如果是电传,则为收到对方确认回号之日;

  (三)如果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争议的解决方式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七。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以及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自立约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债权人要求对本合同进行公证,则本合同在依法办理公证后生效,至债务人还清或担保人代为还清全部债务时止。

  二、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债权人给予债务人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债务人延缓行使其在

  本合同中享有的权益或权利的,均不损害、影响或限制债权人依有关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也不应视为债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不影响债务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任何义务。

  四、因债务人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而引起诉讼或其他法律纠纷的,则债权人所支付的实现债权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债务人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义务,本合同项下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五、因订立和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各项合法费用,其中包括因提供融资而实际发生的中介机构的必要费用等均由债务人承担。

  第十四条 特别约定条款

  一、对立约方的说明

  (一)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二)债务人

  1、债务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2、共同债务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二、授信额度

  本合同项下额度授信最高本金限额为(币种) (大写) 元整。

  三、额度授信有效期

  本合同授信有效期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授信用途

  本合同用于 (综合消费/经营/其他用途)贷款额度授信。

  五、自助额度

  (一)债务人以本人借记卡(卡号为: )作为贷款支用与偿还的结算工具。

  (二)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授信额度项下,债权人同意授予债务人自助额度为 (币种) (大写) 元整;自助额度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贷款用途为 。

  (三)自助额度的借款利率

  1、借款基准利率选择下列第 项:

  (壹)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

  (贰)兴业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

  2、借款利率按下列第 种约定定价方式确定,借款利率为 %。

  (壹)百分比浮动定价,借款利率等于基准利率乘以系数 ;

  (贰)绝对值浮动定价,借款利率等于基准利率加 %或减 %。

  (四)自助贷款的贷款本息偿还按下列第 种约定执行:

  (壹)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借款到期日为还款日。

  (贰)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分期付息。按 (月/季/其他周期)计息,每个公历 (月/季末月/其他周期)的

  日及借款到期日为结息日,到期结清贷款本息;

  (叁)其他偿还方式: 。

  (五)自助贷款的罚息率为:

  1、债务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罚息利率为借款利率上浮 %。

  2、借款逾期的,罚息利率为借款利率上浮 %。

  六、担保合同

  下列合同为本合同及分合同的担保合同:

  (一)编号 的《 》(合同名称),担保人为 ,担保方式为 ;

  (二)编号 的《 》(合同名称),担保人为 ,担保方式为 ;

  (三)编号 的《 》(合同名称),担保人为 ,担保方式为 。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壹式 份,债权人、债务人和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日期:

  正规借款合同 篇11

  甲方(债权人): 身份证号:

  乙方(债务人): 身份证号:

  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

  乙方因家庭生产生活需要向甲方借款并由丙方进行担保,现甲乙丙三方就借款及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因家庭生活经营需要向甲方借款本金 元(大写 元),约定月利率2%,按月结息、付息。借期 个月(至 年 月 日)。

  2、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方将上述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收款账号: ;持卡人

  开户行: 。

  3、乙方承诺,乙方不按期付息或者偿还本金的,甲方可以立刻向法院诉讼及其他一切合法手段索要欠款(包括但不限于发律师函、上门追讨、小区走访、公告债权债务等)。

  4、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诉讼的,乙方自愿承担甲方因为诉讼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公告费、查档费等。

  5、丙方自愿为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律师费、诉讼费、公告费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是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6、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三方约定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管辖审理。

  7、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对三方具有约束力。

  8、本合同三方所留存的地址即是三方法律文书送达的唯一地址,一方向留存地址邮寄法律文书的,即使未被签收也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 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地址:

  正规借款合同 篇12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定以下借款合同:

  1、甲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该笔款项汇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帐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确认书。

  2、借款期限为______年,从甲方出具上述确认书之日起计;利率以五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即为每年______%;如遇国家调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则双方之间的借款利率亦作相应的调整;借款期满之次日,本金随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归还给乙方;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则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计算违约金。

  3、为上述条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称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占__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 _____%)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确认书日签署之日负责落实办理将上述股份出质事项记载于___________公司的股东名册,由_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记完成的确认书。

  4、双方确认,如果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结束,则本合同于该结束之日同时解除,此等情况下甲方应于该解除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日内归还所有借款本息。

  5、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I仲裁机构解决。

  6、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正规借款合同 篇13

  出借方: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

  借款方为扩大生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随国家利率变化,年利息为百分之六。

  第四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伍年,自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用于:______

  所需外汇资金,于____年__月__日向乙方申请外汇贷款。乙方根据甲方填报的《外汇借款申请书》(编号:_____)和其它有关资料,经审查同意向甲方发放外汇流动资金贷款。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借(外币名称)_____万元(大写金额)。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第一笔用汇日起到还清全部本息日止,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共__月。

  第三条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贷款基准利率为按__月浮动,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第四条甲方愿遵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外汇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和其它有关规定,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使用贷款的有关情况、财务资料及进行信贷管理工作的.便利。

  第五条甲方在乙方开立外汇和人民币帐户,遵照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用款。

  第六条本合同所附《用款计划表》和《还本付息计划表》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保证按《用款计划表》及时供应资金。如因乙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____‰的违约金。

  甲方因故不能按用款计划用款,必须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出调整用款计划。否则,乙方对未用或超用部分按实际占用天数收取___‰的承担费。

  第七条甲方保证按《还本付息计划表》以所借同种外币还本付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汇偿还,按还款时的外汇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十五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未经乙方同意展期的贷款,乙方对逾期部分加收__%的逾期利息。

  第八条甲方保证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如发生挪用,乙方除限期纠正外,对被挪用部分加收__%的罚息,并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书。一旦甲方无力清偿贷款本息,应由担保人履行还贷款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以外的其它事项,由甲、乙方双方共同按照《合同法》和国务院《借款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收回后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单位名称:____(公章)单位名称:____(公章)

  签约人:_____(签章)签约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于: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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