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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时间:2024-03-22 16:22:30 考勤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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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度1

  一、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网管中心值班人员为综合计算工时制。

  公司领导及部门正副职为不定时工时制。

  二、考勤管理

  各部门应于每月5日前将本部门员工上月员工出勒情况以《员工考勤表》的形式,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送市分公司人力资源部综合人事岗。

  三、请假手续及审批权限

  (一)请假及销假手续

  a)员工请假应自行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应根据假期期限和审批权限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岗,但因特殊原因确不能自行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委托他人及时办理请假手续或事后申明原因补办手续;

  b)员工请假在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不论何种假别,均需填写《员工请假单》,相关领导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员工销假,须持员工请假单到人力资源部销假。

  (二)请假审批权限

  其他员工休假,休假不超过三天由所在部门正职批准;当月累计超过三天或连续超过三天,另需分管领导审批;

  四、假期期限、待遇及相关规定

  (一)公假及法定节假日

  a)公假期限根据劳动法规定和实际需要核给;

  b)岗位工资足额发放、绩效工资依绩效考核结果核算发放。

  (二)带薪年休假

  1、期限及待遇

  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满一年不满五年为七天;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满五年不满十年为十天;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满十年以上为十四天。考虑公司实际,员工的年休假可在一年内一次休完,也可分二次休。

  休假期内基本工资足额发放、绩效工资依绩效考核结果核算发放。

  2、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况

  a)上一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的,当年不休年休假;

  b)年度累计旷工5天以上的,当年不休年休假;本年度已休年休假后,累计旷工超过以上天数的,取消本人次年年休假;

  c)员工病、事假本年累计超过三个月、工伤休假超过半年,当年不享受带薪休假。如在休假后,取消本人次年年休假;

  d)脱产学习一年以上的,当年不享受带薪休假。如跨年度,则取消时间较长的当年的年休假权利;

  e)被公安机关拘留、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的;本年度己休完年休假的,取消本人次年年休假权利。

  (三)婚假

  a)婚假期限:正常为三天(不包括核给的路程时间)。超过法定结婚年龄三年(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者,奖励始假十五天。配偶在异地工作,去对方工作地结婚的,持对方工作单位证明,可另按实际需要核给路程时间。再婚者不再享受奖励婚假,但可核给路程时间;

  b)工资及相关待遇:正常婚假基本工资足额发放,绩效工资依绩效考核结果核算发放;奖励婚假扣减绩效工资,扣减标准不论大小月,每天按月绩效的1/21.75计算,扣完当月绩效为止,下一月度如有休假以此类推。员工个人主动申请奖励婚假在五天以内的,公司不再扣减绩效工资;

  c)婚假应在登记结婚当年或次年6月30日前一次休完,逾期不休的假期自动取消;少休的,不再安排补休。

  (四)丧假

  a)丧假期限为三天(不包括核给的路程时间)。异地办理丧事,另按实际需要核给路程时间。员工在探亲假或婚假期间,直系亲属亡故时,按规定另给丧假;

  b)待遇:基本工资足额发放,绩效工资依绩效考核结果核算发放。

  (五)产假

  1产假期限

  a)正常生育给假九十天,含预产期前十五天的产前假和七十五天的产后假。难产的增加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十五天;

  b)己婚二十四周岁以上女员工生育第一胎时,另奖励产假四十五天,即135天;

  c)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怀孕不满两个月给假二十天;满两个月不满四个月给假三十天;满四个月不满六个月给假四十五天;满六个月以上给假九十天;

  d)女员工在病假期间生育,病假六个月以上的不另给产假。病假六个月以内的核给产假,产后继续休病假的其产前产后合并计算。

  2产假期间待遇

  a)女职工产假期间由支付工资改为发放生育津贴。产假期间公司按照女职工生育前岗位工资金额预付生育津贴,待医保中心将生育津贴拨付到公司后,扣除预发的岗位工资,剩余部分由公司支付给本人;

  b)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医疗费(含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分娩并发症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当地社保相关办法实行定额补贴;生育医疗费先由个人现金垫付,生育后按规定领取定额生育医疗补贴。生育期间其他疾病发生的医疗费,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

  (六)护理假

  a)配偶分娩期间,男员工可给予三天护理假;如果双方系晚婚晚育的,男员工可给予七天的护理假(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b)男员工护理假期间基本工资足额发放、但扣减绩效工资,扣减标准不论大小月,每天按月绩效的1/21.75计算,扣完当月绩效为止,下一月度如有休假以此类推。员工个人主动申请护理假在五天以内的,公司不再扣减绩效工资。

  (七)哺乳假

  a)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公司在每天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b)哺乳时间基本工资足额发放、绩效工资依绩效考核结果核算发放。

  (八)病假

  1、医疗期期限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a)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b)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公司工作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c)医疗期的计算。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2病假期间待遇

  a)因病休假六个月以内,月累计病假不超过20天的,基本工资足额发放,但扣减绩效工资。扣减标准不论大小月,每天按月绩效的1/21.75计算;

  b)月累计病假20天以上的,在公司连续工龄不满五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现行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六十;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百分之七十;满十年不满十五年者,为百分之八十;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者,为百分之九十;满二十年以上者,为百分之百;

  c)病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百分之八十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核发病假工资。

  3复工规定

  医疗期结束后,须提出复工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复工。员工连续病休三个月及以上,要求恢复工作时,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试岗三个月。试岗期间旧病复发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应继续休养,其试岗前后的病假连续计算。试岗期间的工资标准按照5.3.7.2条款所述工资标准执行。医疗期满仍无法工作,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事假

  1事假待遇

  员工休事假扣减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依绩效考核结果核算)。扣减标准不论大小月,每天按月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的1/21.75计算,扣完当月薪资为止,下一月度如有休假以此类推。

  2不扣发工资的事假

  a)员工本人参加劳动合同鉴证工作(0.5天);

  b)本人或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亡故,员工请事假。或者经领导确认的与本人关系紧密的亲属、朋友亡故,员工本人请事假的'(2天):

  c)员工参加婚检(1天);

  d)新入职员工办理相关档案转存手续(1天);

  e)员工参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职业技能考试(根据实际需要核给);

  f)经公司领导确认的其它情形。

  (十)工伤假

  1工伤假的管理

  员工因工受伤或被诊断为职业病,由本人并所在部门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诊断为职业病日起30天内,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认定后,给予工伤假。

  2待遇

  a)工伤医疗费用除按照规定由医疗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外,其余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b)工伤员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辅助器具项目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复工规定

  工伤假结束后,须提出复工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复工。员工连续休假三个月及以上,要求恢复工作时,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试岗三个月。试岗期间旧病复发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应继续休养,其试岗前后的工伤假连续计算。试岗期间的工资标准按照正常工资标准执行。继续修养后仍无法工作,按劳动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探亲假

  1探亲假期限

  a)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两年休一次的,假期为四十五天;

  b)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c)已婚员工探配偶的,每年给假一次(限一方),时间为三十天(下半年结婚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

  d)员工已离婚或配偶已死亡,尚未再婚的,视作未婚员工。员工配偶、父母均已死亡,又未再婚,而且身边无子女者,如有16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寄养在外地的,按未婚员工待遇享受探亲假,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两年休一次的,假期为四十五天;

  e)员工探亲假期间患病,其病休天数仍作为享受探亲假计算,原规定的休假天数不能顺延。如果员工因患急病、重病,假期期满后不能按期返回的,其延期返回的天数可根据县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按病假处理;

  f)探亲假原则上不能分期使用,跨年度作废。

  2探亲假待遇

  基本工资足额发放,但扣减绩效工资。扣减标准不论大小月,每天按当月依考核成绩核发绩效工资的1/21.75计算,扣完当月绩效为止,下一月度如有休假以此类推。员工个人主动申请探亲假在十天以内的,公司不再扣减绩效工资,根据当月考核成绩核发。

  五、违纪处理

  1、迟到

  员工于正式上班时间至上班时间后半小时之内到岗工作,即为迟到。迟到一次扣减绩效工资20元。

  2、早退

  员工于下班时间半小时内,非为公司业务需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早退。早退一次扣罚20元。

  3、旷工

  (1)未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或准假期满未按时上班的。

  (2)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或无故拖延超过报到日期的。

  (4)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或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3次以上者视为旷工一天。

  (5)被公安机关拘留或因打架斗殴、违纪致伤等造成的休息。

  每旷工1天的,扣减标准不论大小月,每天按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1/21.75计算,另外对旷工员工进行如下惩罚:

  (1)当月累计旷工少于3个工作日(含3个工作日),扣减当月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的30%;

  (2)当月累计旷工4—7天,扣减当月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的50%;

  (3)当月累计旷工8—15天,扣减当月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的100%;

  (4)连续旷工15天或全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者,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加班

  (一)加班的申请及审批

  a)员工加班应遵循“提前申请”的原则。凡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加班员工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填写《加班申请单》,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

  申请加班应“一事一议”。当日需要加班的,应在当日下班一小时前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在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前一天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不能及时提出申请的,应在下一个工作日内补交申请。

  b)员工加班时间以小时为计算单位;

  c)员工每月加班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6小时。

公司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度2

  为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加员工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据《公司制度》再次严明考勤管理。 一、考勤是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计发工资及福利待遇的主要依据,全体人员都必须重视。考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月末会做出考勤统计报告。

  二、员工上班必须打指纹卡签到,一日两次,上午8:30前,下午14:00前,在正常时间外签到,视为迟到,迟到一个月累计超过30分钟,扣除半天工资处理。因公外出办事无法签到者,应填写《因公外出通知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否则以旷工处理。

  三、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要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呈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再交人力资源部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相关负责人,并于上班当日补办手续。无请假单或未及时补办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四、因公外出办事的`人员,应向前台登记并告知去向及预计返回时间。因公出差的人员,应填写《出差登记表》,获得批准后方可出差。如私自外出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如当天需要在公司食堂用膳者,应告知前台,由前台统计后将人数报给食堂,为免浪费,报餐后又不能在公司进餐者,必须至少提前1小时通知前台,如临时取消用餐者公司将给予10元/人/餐作为经济处罚。

  六、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会依据指纹考勤记录,请假单,因公外出通知单,出差审批表等统计考勤,如无考勤记录又无任何凭证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七、以上考勤制度,请各位员工重视,并自觉遵守,执行。

  八、前台工作人员必须对以上做如实登记,对每月迟到、早退或报餐未就餐者进行统计汇总,并于每月张贴公告栏通告全公司。

公司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度3

  一、员工作息时间

  1.公司作息时间

  上午9:30分—13:30分,下午14:00分—18:00分 2.分店作息时间

  4月—11月,上午9:30分—13:30分,下午17:30分—21:30分

  12月—3月,上午9:30分—13:30分,下午16:30分—21:00分

  3.员工休息日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休息日,工作时间不含用餐时间、休息时间、加班时间。

  4.迟到、早退和旷工:在上下班时间30分钟以内的为迟到或早退,主管级以上(店内前厅经理、厨师长)员工迟到/早退,需处罚30元/人次;主管级以下(不含主管)迟到/早退,处罚10元/人次。超过31分钟则为旷工,旷工半天扣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则开除处理。

  5.公司、分店财务必须将考勤于每月15日前将考勤表及相关单据统计完毕,交至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助理处备档核查。 二、休假规定

  1.事假:须由当事人至少提前一天向直属上级提出书面申请,经直属上级根据实际情况,批准后方可休假。电话或他人代请事假无效,按旷工处理;事假期间无工资和奖金。

  2.病假:员工病假须经出示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方可向直属上级请假。无诊断书,须经店长或部门经理核实确认并出具书面证明,否则按旷工处理。病假期间基本工资根据工龄标准:不满一年按40%发放,不满两年按50%发放,两年以上按60%发放。病假期间无奖金。(如员工病假期间工资低于大连最低工资标准80%,则按照大连最低工资标准80%工资补足)

  3.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产假,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产妇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申请日期,产假期间含法定节假日和正常休息日)

  4.婚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员工本人结婚可给有薪婚假3天,符合晚婚年龄规定的(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有薪婚假7天。(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拆分假期)

  5.年假: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每年可享受五天带薪休假;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的员工,每年可享受十天带薪休假;连续工作满二十年以上的`员工,每年可享受十五天带薪休假。(年假可拆分休,也可用于可预计的的事假,具体细则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6.探亲假: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回家路途在24小时以上的员工可申请最长1个月的无薪假期。(探亲假、年假课合休,两假累计不超过1个月)

  7.丧假:员工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死亡时可给有薪丧假3天。 8.销假:员工休假日期满,必须持请假条到批假部门即时销假,否则视为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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