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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时间:2024-03-21 06:54:34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食品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在现在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食品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培训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形成更有凝聚力的企业文化,提升公司在职员工群体素质,提高员工工作技能及效率,达成工作目标,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教育培训经费,为员工适时提供的大量培训和可持续发展的机会空间。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

  第四条本办法同时以文本版和电子网络版形式与员工见面,两者具有同等效力,员工可通过电脑查阅公司网站公布的电子文本。

  第二章培训内容

  第五条公司培训体系包括新员工上岗培训、员工在岗培训和员工自我提高培训。

  第六条上岗培训是指员工到岗后至试用期满前的业务培训。上岗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一)部门职能与工作目标;

  (二)部门岗位结构和岗位职责;

  (三)岗位应知应会;

  (四)操作技能和工作程序;

  (五)公司和本部门规章制度;

  (六)培训由各业务部门组织实施;

  (七)上岗培训的考核结果与员工转正评定相结合。第七条在岗员工业务培训由各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实施。凡公司出资培训的,培训前员工应根据公司要求签订培训协议。

  (一)在岗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实施,人力资源部配合。必要时可委托有关单位来公司培训或组织有关员工参加公司外培训。

  (二)在岗培训可采取岗位交叉培训、业务提高培训、新规范新技术培训等多种方式。

  (三)公司每年根据具体情况由人力资源部对现有主管以上人员进行培训。

  (四)对管理人员的统一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安排,组织实施。

  (五)对管理人员的专项培训,由本人、本部门或人力资源部提出专项申请,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第八条待岗培训是指员工离开原岗位,列入编外,由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培训。

  (一)待岗培训的内容可为员工手册、规章制度、业务技能等等。

  (二)待岗培训期限一般不超三个月,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三)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教育无效,可列入待岗培训。

  1、多次违反员工手册及公司和部门的规章制度,尚不足以辞退;

  2、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部门认为应待岗培训;

  3、绩效考核中评定为不合格的;

  4、尚未协商一致新岗位聘任书的。

  (四)员工待岗培训按下列程序办理:

  1、所在部门负责办理呈批手续;

  2、由所在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主管集体讨论决定;

  3、总经理批准执行。

  第三章培训管理

  第九条培训规划

  (一)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由人力资源部拟订全公司培训教育规划。每年制定1次计划。

  (二)各部门根据公司规划和部门业务内容,制度培训需求,于每年12月将下培训需求报至人力资源部统筹执行。

  (三)人力资源部除规划实施培训以外,还应做好以下组织管理工作:

  1、收集、编写适合公司的各项培训课程教材,并根据形势发展变化,不断修改、完善。

  2、建立资料档案,将各类有实用性的资料编写、翻译、复制、印刷给有关各部门参考使用。

  3、录制、购买或转录培训教学录像带、录音带、幻灯片等,不定期组织员工观看学习。

  4、如有外语培训需要,根据部门岗位的要求,组织员工进行听说训练,以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5、根据需要计划、组织、安排外请培训讲师至公司授课,并负责提供相应参考资料及对员工进行训后考核。

6、将各部门岗位工作制度、操作进规程进行备份,作为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核查培训效果、建立培训档案的依据。

  7、人力资源部根据工作需要,将公司全体员工职称、技术等级、接受过何种培训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建立培训档案,为公司人员的考核、晋升、考察、奖罚提供依据。

  第十条企业统一组织培训时,员工应遵守以下培训纪律:

  (一)员工必须按培训通知上注明的时间准时到场参加培训。如确需请假,需经部门经理同意,并最少提前半天,将有部门经理签字的请假单交至培训主管处,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参加培训期间,不得在现场接听电话或处理培训会课题以外的事情,须将手机或呼机设置为静音状态。违者将在全公司通告批评。

  (三)如未经请假没有听完全场培训的,一经发现即按旷工处理。

  (四)在两场培训间隔之后,或在一场培训中场休息之后没有准时进场参加者,按迟到处理。

  (五)两次以上未经请假不参加培训者除按培训纪律予以处罚外,将取消其参加培训的资格并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其进行经济、纪律、行政处罚。

  第十一条为确保培训质量的保持和延续,公司将要求参于人在参与培训后填写培训评价表,从计划、授课人、培训内容、结果四方面进行评价。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对在培训后对员工进行跟踪调查。并在培训结束后一段时间内,培训部将会向相应部门主管发到《培训后员工表现情况调查表》,各部门需密切配合,将情况准确详细的填列,并于表上要求日期内交回人力资源部。

  第十三条除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的培训以外,各部门及员工需外出学习培训的,无论公费自费、时间长短,均应事先持培训简章(或培训通知书等)到人力资源部门领取培训登记表,办理审批或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员工可自行决定业余时间参加各类与工作有关的培训教育;如影响工作,则需经主管和人事部批准方可报名。

  第四章培训费用报销与服务期

  第十五条属培训计划内或经其主管部门同意,人力资源部核准的外派培训,其外出培训教育费用可予以报销,但应按以下程序执行:

  (一)员工申请外出培训时,填写学费培训申请表;

  (二)经各级主管审核批准后,送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培训、教育结束,结业、毕业后,可凭学校证明、证书、学费收据,在30天内经人力资源部核准,到财务部报销。

  (四)学习成绩不合格者,学费自理。

  (五)学习费用较大,个人难以承受,经总经理批准后可预支使用。

  (六)学习费用的报销标准与学习期间的薪资待遇另行约定。第十六条员工培训总费用超过5000元均需签订培训协议,按规定约定服务期;服务期的起始之日从培训结束之日起计算;

  (一)培训总费用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10000元以下的服务期为一年;

  (二)培训总费用在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15000元以下的.服务期为两年;

  (三)培训总费用在15000元以上(含15000元),20000元以下的服务期为三年;

  (四)培训总费用在20000元以上(含20000元)服务期另行约定,原则不上低于三年。

  (五)培训协议作为乙方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执行之日起,之前制定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的有抵触的,按本办法实施。第十八条

  对于本办法所未规定的事项,由人力资源部依照其他管理制度执行,需要时可及时编制新的补充规定。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员工对本办法产生疑义时,由人力资源部做出书面说明。

  第二十条

  人力资源部每年对本办法进行一次检讨和修正,确保本办法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后,于公布之日实施。

食品安全培训管理制度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一、加强对企业职工安全知识培训是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经营活动有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二、培训目的:

  (一)加强本企业员工的食品安全培训,强化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职业素养,提升食品安排管理技能。

  (二)通过对食品安排知识的`培训和学习,本企业员工要明确自身的安全责任。特别要明确食品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积极开展对本企业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本企业食品经营安全。

  三、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四、培训方式:本企业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员工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本企业培训,并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五、培训时间:本企业规定员工每周对食品安全内容进行自学,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季度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

  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六、培训要求:本企业员工要端正态度、明确目的,认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本企业员工不仅要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还要掌握与本岗位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的具体规定。

  七、对新录用员工为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八、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安全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和奖惩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对本企业食品安排知识培训及学习情况建立培训档案。对组织和参与情况、学习情况进行汇总、归纳、整理并进行归档。档案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食品安全培训管理制度3

  为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落实各项食品安全措施,提高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我校实际,特制订食品卫生安全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了解并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范及学生营养配餐等基本知识,进一步提高食堂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工作主动性,提高食堂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师生饮食安全。

  二、培训内容:

  1、《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餐饮服务操作规范、新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及五常法管理要求。

  3、省、市、县相关食堂管理文件精神。

  4、食物中毒的预防及控制。

  5、学生膳食营养配餐知识。

  三、培训安排

  1、每月安排一次进行集中培训和学习,提高食堂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2、每天召开班前例会,强化五常管理细节。

  3、及时派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及岗位技能培训,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4、每学期进行一次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知识问卷答题。

  5、每学期至少定期组织一次食堂人员岗位练兵活动,提高从业人员标准操作水平。

  6、从业人员必须爱岗敬业,互帮互学,钻研业务技术,通过不断的苦练根本功来提高效劳质量和效劳水平。

  5、对业务骨干和进步明显的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鼓励其学业务、学技术,提高效劳质量。

食品安全培训管理制度4

  全国教职工应有高度的责任意识,严守岗位,确保幼儿身心安全,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一、提高安全意识做好安全工作

  1、及时传达和学习上级领导有关安全文件,提高老师的安全教育及管理意识,定期检查园〔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2、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经常化。

  3、组织幼儿外出活动要经常化。

  4、消毒药品〔如“84消毒液、消毒粉、来苏水〞等〕统一存入二楼仓库,不得在其他室内逗留存放。

  二、药品安全管理规定:〔由班主任负责〕

  1、幼儿的内服药和外敷药分开管理,勿混浊使用。

  2、幼儿家长带药,写清幼儿姓名、药品名称、服用量、服用时间,交到本班班主任老师手中,家长必须签字,签字前方可服用。

  3、带班老师不准接纳由家长递送的药品,并提示家长统一由班主任登记药品。

  4、由班主任统一按时分发药品。

  5、班主任在幼儿所带药品上也要贴好标签,做好记录。

  三、电器安全规定

  1、教室的电源开关、插座要装在幼儿接触不到的地方。

  2、严禁工作人员在电线上乱拉、乱扯、乱挂。

  3、离岗前所有的电扇、空调、录音机、电钢琴等的.开关必须拔掉。

  4、在擦拭开关时要用干抹布。

  5、禁止使用蜡烛、热得快=裸露的电炉等易引燃的照明取暖用具。

  6、离园后应有人检查门窗、水管、电灯、风扇、录音机、空调等,防止意外发生。

  7、保证幼儿园房屋、场地、煤气、电器、电线线路、字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专人检修,防止摔伤、砸伤、烫伤、走失、触电、失火、溺水、中毒等事故发生。

  四、用具安全管理规定

  1、班级所使用的壁纸刀、剪刀、体温计等锋利物品,统一存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2、加强幼儿早、午、晚检查,幼儿所携带的锋利物品一律没收,尤其加强对幼儿睡前的检查〔锋利品、小纽扣、棉花、橡皮、卡子、线团等〕。

  3、严禁在幼儿活动范围内寻访烧水器、暖水瓶、打火机、蚊香、电炉等不安全物品。各班老师在打热水时不准直接使用暖水瓶或电壶提水,要使用水桶打温度适宜的水,切记不能直接打滚烫的热水,并且各班保温桶必须上锁扣。

  4、幼儿睡前,老师在给幼儿搬床时,不准把床随便摆放,以免摔伤幼儿。幼儿午睡,做到不提前搬床,幼儿秩序良好,屋乱跑幼儿。教育幼儿部在床上打闹,安静入睡。

  5、灭火器放在显眼地方,教职工掌握使用方法,灭火器要定期检查、更换、确保使用。

  五、接送管理规章制度

  1、为保障幼儿安全,幼儿园实行家长专人接送制度.

  2、当家长因事须委托他人代接时,待机人须执家长委托书及代价人有效证件,经幼儿园与家长沟通证实后,方可允许代接。

  3、接幼儿离园时,家长及代接人必须符合:年满18岁的公民,精神无异常,接幼儿时不得酗酒。否那么幼儿园有权拒接,如不服从,园方有义务向当地派出所举报。

  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厨房工作人员必须热饭、热水做降温处理。

  2、教师不给幼儿打过热过烫的饭菜。

  3、热饭、热水打回教室单独放置,远离幼儿群体。

  4、幼儿在家带来的食品要检查出厂日期和保质期。

  5、厨房人员严禁加工劣质食品,隔夜食品倒掉,夏季食品购进必须冷藏处理。

  七、门卫安全制度

  1、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不找人替岗。

  2、做好大门钥匙的保管,不乱扔乱放货让他人代管。

  3、做好门岗保卫工作,对外来人进行认真询问,进园要得到允许,出示证件,进行登记〔园长允许后〕方可进入。不带幼儿来看园的一律按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来看园的家长或来园的人,每名教师均有义务陪同,直到离园,绝不允许让其单独留在园内。

  4、大门时时上锁,不能挂锁,随开随锁。

  5、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陌生人不准接走幼儿,如果证件不全或不认识的人来接幼儿,需给家长联络,落实前方可接走幼儿。

  6、热情接待来访家长,认真答复家长提出的问题,正面答复幼儿园及幼儿的根本情况,如不知情应引导专人答复并及时汇报家长的反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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