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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雨露计划工作通知
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迎接我们的将是新的生活,新的挑战,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计划了。什么样的计划才是好的计划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雨露计划工作通知,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雨露计划工作通知1
我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20xx年新实施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的通知》精神,按照省扶贫办下发《关于做好20xx年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对全区8个乡(镇)、街道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接受中职中技、高等职(专)业教育的贫困学生给予扶贫补助,实现应补尽补全覆盖。
一、补助对象及标准:
“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接受一、二、三年级中职中技(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专)业教育(含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在校学生,每生每年给予20元的生活困难补助,连续补助2年(三年级学生毕业后不再享受)。
二、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都以家庭在其户籍所在地申请雨露计划教育扶贫助学补助。
“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可通过两种方式申请。
(1)网站注册。
“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登录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网站,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资助申请表。
(2)手机APP。
“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登录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网站,下载雨露计划百事通软件,通过手机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资助申请表。
资助对象申请后,通过软件平台由村、乡初审、区审核公示后确认。
三、申请时间:
20xx年9月1日开始,12月1日前结束。
四、补助资金发放:
审核认定工作结束后,在20xx年3月底前,区财政局通过惠农一卡(折)通,将20元补助资金一次性直补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账户。
联系电话:
联系人:巩艳军刘军
离石区扶贫办
20xx年9月25日
关于雨露计划工作通知2
各乡(镇)人民政府、温泉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人社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xx〕19号)文件和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贫困地区雨露计划两后生精准培训实施意见》(甘开办发〔20xx〕79号)文件精神,为了切实加大支持我县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力度,确保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xx年雨露计划工作实施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把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职业教育作为实现精准扶贫的一项硬任务,通过政策扶持,确保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的比例显著提高,新成长劳动力创业就业能力稳步提升,家庭工资性收入得到明显提高,从而实现一人长期就业,全家稳定脱贫的目标。
二、补助范围及资格认定
享受雨露计划补助,需同时具备以下两方面资格:
1、贫困资格:家庭属我县20xx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兼顾家庭困难的特殊户(五保户、低保户、孤儿、残疾户、烈军属户、计生"两户"),历次建档立卡数据清洗过程中退出的贫困户除外。
2、学籍资格:以20xx年秋季学期为时间节点,就读于以下学校的学生:
全国范围内:全日制技工学校(一年级)、中职(中专)学校(一、二年级)、高职(大专)院校(一、二年级)的学生。
省内五所院校:博文学院、长青学院、陇桥学院、知行学院、工程学院(理工大)的.一、二年级学生(三年级学生除外)。
三、申报时限及补助标准
1、申报时限:申报工作从即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截止。
2、补助标准:每生每年补助1500元。
四、申报及审核程序
1、申报程序
按附件表格,由学生如实准确填报申报信息,依次送就读学校、所在村委会、乡(镇)政府、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残联、县扶贫办等部门审核,审核完毕后由县扶贫办统一登记备查。
2、审核程序
⑴贫困资格审核
①村级初审
村委会审核以下四项内容:
学生是否属本村学生。
学生与所申报户主关系是否真实。
学生所在家庭是否属建档立卡贫困户。
学生所在家庭的特殊户申报是否真实。
②乡级复审
乡(镇)政府对本辖区内学生的贫困资格进行复审。
重点对建档立卡信息进行校对,并就补充信息中的特殊户进行确认。
对申报的家庭"一折统"账户信息进行核对,乡(镇)财政所配合核准。
③县级审核
县扶贫办对本辖区内学生的贫困资格进行终审。
按照建档立卡全覆盖、适当兼顾特殊户的基本原则,根据年初项目计划资金规模,对特殊户统筹平衡,确定最终补助对象。
县民政局配合对五保户、低保户、孤儿、烈军属户进行认定,县残联对残疾户进行认定,县卫计局对农村二女节育户和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进行认定。确认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民政、残联、卫计部门可不再做补充信息审核。不属建档立卡贫困户,但属特殊户的,应由民政、残联、卫计部门加注审核意见。
⑵学籍审核
由所在学校对学生申报的学籍信息及在校情况进行确认,县教育局、人社局重点审核学生学籍的真实性和入校时间。除技工学校学籍及入校时间由人社部门认定外,其他学籍由教育部门认定。
以上有关贫困资格、学籍审核的部门,依次逐级审核,不得越级审核。
3、审核公示
对经村、乡、县三级贫困资格和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由所在村委会在村内人员密集地段,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公示期间留存电子照片两张(注:一张为近景照片,以能清晰辨认公示内容为准,一张为远景照片,以能确切确定公示地点为准)。
各乡(镇)政府督促本乡(镇)各村按时限要求做好公示工作,指导完成照片留存及上传,并对照片质量进行把关审核。
县扶贫办督促各乡(镇)按时限要求完成公示,并上报有关数据。县扶贫办在政府门户网站再次公示。
4、信息录入:经公示审核的学生信息,由县扶贫办组织人员进行系统录入。
5、资金来源:用20xx年度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劳务输转培训结余资金支付,补助资金将按审定的补助花名册通过"一折统"划拨到户。
五、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沟通衔接。
由县扶贫办牵头抓总,涉及的各乡(镇)、村及教育、人社、民政、残联、卫计等部门要通力合作,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政策界线,简化办事流程,全方位、多渠道保持衔接沟通。
二要广泛宣传动员。
雨露计划工作关系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特殊困难户学生的切身利益,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等媒介,及时向广大贫困群众宣传介绍雨露计划申报范围、时限、程序及补助标准等政策,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享受到雨露计划政策。
三要靠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确定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专门从事审核工作。各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各乡镇经办人员要积极主动参与此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全面摸底,确保按要求时限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对于审核不负责任,造成上访事件或资金被冒领的,除追缴领取资金外,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纪律或法律责任。
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xx年9月19日
关于雨露计划工作通知3
各村委会:
根据国开办发〔20xx〕19号文件和县扶贫办要求,为切实做好今年我乡的雨露计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雨露计划新的政策要求
1、扶持对象。扶贫助学补助受益对象为全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
2、扶持期限。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
3、补助标准。扶贫助学补助标准在往年每生每年xx00元的基础上有提高。具体标准待省扶贫办下文明确后执行。
4、补助方式。
(一)生源地补助。
凡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无论其子女在何地就读,均在其家庭所在地申请扶贫助学补助。
(二)直补到户。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补助资金一律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
(三)分期申请发放。
每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申请、审核,补助资金分学期发放。秋季学期,9月20日至11月20日期间进行申报(20xx年雨露计划申报截止日期为20xx年11月20日);春季学期,3月10日至5月10日期间进行申报。
5、申报审核。
(一)上网申报。20xx年秋季学期起,职业教育补助一律通过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申报。可通过手机安装“雨露百事通”APP按提示填报,或登录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网站实名注册提交申请。贫困家庭没有条件通过网络申报的,县扶贫办、乡镇扶贫站、驻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在征得贫困家庭同意后,提供及时帮助和服务。
(二)系统审核。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与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系统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自动比对,审核贫困家庭信息和学生在校信息。
(三)公示监督。审核通过的拟补助扶贫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在贫困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公示现场拍摄照片,上传管理服务系统留存。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经查实后由县级扶贫部门核准后取消补助对象资格。
二、明确几项具体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是推进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要将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助学补助政策落实到位,引导更多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努力实现应学尽学,应补尽补。
2、广泛宣传动员。
各村要加强雨露计划政策的宣传,同时要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和贫困户帮扶责任人作用,采取多种形式进村入户宣传国家职业教育支持政策和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持政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两后生”家庭要普遍知晓和深入了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持政策,动员贫困家庭家长支持子女接受职业教育,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参与、支持的良好氛围。
3、强化工作责任。
在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中进行注册申报和审核公示,政策性、时限性都很强,要求很高,这就要求我们务必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明确要求,过细工作,切实把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到实处,把好事办好。
借母溪乡人民政府
20xx年10月16日
关于雨露计划工作通知4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扶贫办《20xx年“1户1人·雨露计划实施意见》(黔扶通[20xx]25号)、《关于下达20xx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xx]8号通知精神,今年将实现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应补尽补政策,差额资金在第二批下达资金中补足,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扶贫开发工作精神,确保按时完成我县20xx年雨露计划·圆梦行动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本年度圆梦行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单位。
县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资助任务。
资助农村贫困户子女接受高等教育。
三、资助对象。
对应届高中毕业生考入二本(含)以上大学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低保)家庭子女和农村孤儿,一次性补助每生4000元”(20xx年底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2736元。以20xx年县扶贫办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系统录入的贫困户为准)均属于此次资助对象。
四、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执行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xx年全省雨露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开办〔20xx〕19号)文件,人均补贴4000元,用于一次性发放生活费和学费补贴。
五、操作程序。
推荐与本人申请相结合。一是由县教育局、学校提供20xx年农村户口学生高考成绩情况;二是各镇根据考生家庭情况提出推荐名单,学生本人填写《20xx年贵州省“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申请表》,经乡镇政府(街道办)盖章后(乡镇审核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如审计查出不是贫困户的',后果由乡镇自行负责),交县扶贫办初审。县扶贫办按照相关要求审核后,提出初审名单交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财政、审计、监察、教育等相关部门进行复审,确定资助名单,并在县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
六、审核筛选原则。
贫困户在同等条件下,按照“七个优先”的原则进行筛选:即一本生优先、复退军人子女优先、雁归人员子女优先、残疾家庭子女或残疾学生优先、单亲家庭子女孤儿优先、少数民族子女优先、独生子女优先。
七、资助款发放要求。
县扶贫办根据省扶贫办公示名册和省、市扶贫办、财政局下达的相关文件、附《20xx年贵州省“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申请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农村信用社账户复印件、资助款发放清册(受资助人本人签字),经财政局审核后直接支付到学生家庭银行卡上,确保受资助学生本人受益。
八、时间安排。
7月10日项目启动,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安排部署相关事宜。7月xx日—7月31日完成摸底调查报名。8月1日—5日完成初审,提交初审名单。8月8日前县扶贫领导小组组织扶贫、教育、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县级复审,复审名单在县主要媒体上公示五天,同时上报市扶贫办审核,再报省扶贫办审核、公示。8月25日前将资助资金发放到资助学生手中,确保受资助学生在入学前得到资助。
附:1、20xx年贵州省“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申请表。
2、印江县20xx年“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贫困学生生花名册。
关于雨露计划工作通知5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扶贫办《20xx年“1户1人·雨露计划实施意见》(黔扶通[20xx]25号)、《关于下达20xx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xx]8号通知精神,今年将实现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应补尽补政策,差额资金在第二批下达资金中补足,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扶贫开发工作精神,确保按时完成我县20xx年雨露计划·圆梦行动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本年度圆梦行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单位。
县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资助任务。
资助农村贫困户子女接受高等教育。
三、资助对象。
对应届高中毕业生考入二本(含)以上大学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低保)家庭子女和农村孤儿,一次性补助每生4000元”(20xx年底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2736元。以20xx年县扶贫办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系统录入的`贫困户为准)均属于此次资助对象。
四、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执行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xx年全省雨露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开办〔20xx〕19号)文件,人均补贴4000元,用于一次性发放生活费和学费补贴。
五、操作程序。
推荐与本人申请相结合。一是由县教育局、学校提供20xx年农村户口学生高考成绩情况;二是各镇根据考生家庭情况提出推荐名单,学生本人填写《20xx年贵州省“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申请表》,经乡镇政府(街道办)盖章后(乡镇审核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如审计查出不是贫困户的,后果由乡镇自行负责),交县扶贫办初审。县扶贫办按照相关要求审核后,提出初审名单交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财政、审计、监察、教育等相关部门进行复审,确定资助名单,并在县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
六、审核筛选原则。
贫困户在同等条件下,按照“七个优先”的原则进行筛选:即一本生优先、复退军人子女优先、雁归人员子女优先、残疾家庭子女或残疾学生优先、单亲家庭子女孤儿优先、少数民族子女优先、独生子女优先。
七、资助款发放要求。
县扶贫办根据省扶贫办公示名册和省、市扶贫办、财政局下达的相关文件、附《20xx年贵州省“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申请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农村信用社账户复印件、资助款发放清册(受资助人本人签字),经财政局审核后直接支付到学生家庭银行卡上,确保受资助学生本人受益。
八、时间安排。
7月10日项目启动,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安排部署相关事宜。7月xx日—7月31日完成摸底调查报名。8月1日—5日完成初审,提交初审名单。8月8日前县扶贫领导小组组织扶贫、教育、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县级复审,复审名单在县主要媒体上公示五天,同时上报市扶贫办审核,再报省扶贫办审核、公示。8月25日前将资助资金发放到资助学生手中,确保受资助学生在入学前得到资助。
附:
1、20xx年贵州省“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申请表。
2、印江县20xx年“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贫困学生生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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