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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3-14 15:29:52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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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现如今,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车间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车间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车间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

  一、安全用电基本知识

  (一)、电气线路使用中的基本要求

  ⑴使用电气线路必须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机械强度和导电能力,并应定期检查。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要及时更换。

  ⑵不准将暖气管、煤气管、自来水管到作为保护线用。

  ⑶插头与插座应按规定正确接线,插座的保护接

  地极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单独与保护线可靠连接。严禁将插头(座)内保护接地给予工作中性线连接一起。

  、用电设备基本安全要求

  ⑴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

  ⑵电器装置附近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线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⑶移动使用的配电箱(板)应采用完整的,带保护线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电缆或护套软线做电源线,同装设漏电保护器。

  (二) 、电器火灾的预防

  ⑴正常使用时会残生飞溅火花、灼热飞肖或外壳表面温度较高的用电设备,如电砂轮、电锯、电热炉等应远离易燃物质或采取相应的密封、隔离措施。

  ⑵当发生电器火灾时,应立即断开电源,并使用相应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⑶用电设备应安装合理容保险装置,禁止用捅死或铁丝代替保险丝。

  二、电气设备使用和维保安全

  (一) 、对电器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

  ⑴电器作业人员应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⑵电器作业人员作业时,应正确穿戴、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⑶非电工禁止从事电器作业。

  (二) 、带电作业安全要求

  ⑴带电作业,拆线时,先拆相线后拆零线;接线时,先接零先后接相线。带电作业段街道显示,不许带负荷操作。

  ⑵不得再有导电粉尘、易燃、易爆、高温、特潮湿环境下带电操作。

  ⑶断接导线应用绝缘布包好。

  (三) 、按要求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牌

  ⑴在变电所(室)内、送电的开关、隔离开关操作手柄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或“有电危险”等警示牌。

  ⑵再用电设备的控制柜、控制线路开关的操作手柄上,根据使用内容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小心有电”等标示牌。

  ⑶在变(配)电所外悬挂“配电重地,闲人免进”的标志牌。

  (四) 、长期不使用的电器设备,使用时的安全要求

  ⑴长期停用的电器设备重新使用时,应进行电器安全检查。用500v摇表进行绝缘检查,如绝缘电阻小于规定值,应修理合格后,方可使用。

  ⑵使用前,应做空载试验,听声音是否正常,又无异常发热部位和气味,转动是否正常,正常后再使用。

  三、电动工具及照明设备安全

  (一)、携带式、移动式用电设备的安全要求

  ⑴携带式、移动式用电设备,适用前必须进行外观和电器绝缘检查,保证完好。

  ⑵用电设备应有连接接地保护的插头、插座。如单相三孔和三项四孔插头、插座,其一孔为保护接地用,禁止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⑶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启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动作时间小于0.1s。

  (二) 、.爆炸、火灾危险场所照明设备安装要求

  应作防腐处理。

  ⑶照明灯具按章高度:室内距地面不能低于2m,室外2.5 m,厂房内2.5 m ⑷存放易燃、可燃物品竖直上方、不能安装照明灯具。

车间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

  车间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保证安全用电,防止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车间的所有用电活动。

  3.安全用电要求

  3.1所有从事电器维修和接线人员必须经技术培训,并取得劳动局颁发的“电工证”才准上岗工作。

  3.2在挂有维修标志的'用电设备及配电开前,除是设标维修者外,其余任何人不得乱合闸.

  3.3设备漏电、过压、跳闸时,未明确原因,不得擅自合闸。特殊情况下需合闸时,手要保持清洁干燥,手上不得拿任何不绝缘工具。

  3.4在拆装、检修和接线工作时,应断开电源;需带电工作时,必须配齐安全工具,穿戴绝缘鞋,手套,保持人体各部分干燥、清洁,严禁赤膊从事电气操作。

  3.5发现电气故障、漏电、走火或触电事故时,应立即将电源切断。

  3.6因电气故障造成火灾时,在未断电源时,切不可用酸碱泡沫灭火,而应使用沙子、四氧化碳或二氧化碳扑灭。

  3.11每台生产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开机送电前,要检查所开设备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闸送电。

  3.12设备使用完毕,长期不用或下班时,要断开电源开关。

  a.每天下班前,车间岗位的班组长负责检查、停开关、关电房门。

  b.遇上加班时,加班后由组长或带班负责人检查是否停电、关电房门。

  3.13组合插座及插座电源导线应完好无损,不得吊挂使用,不允许超负荷使用,严禁使用伪劣插座。

  3.14电气设备维修、检修必须由正式电工进行作业。

  3.15未经允许不得拉接临时电源线和使用电炉子等表面炽热的大功率电器。

  3.17凡是电器(设备)自身电源线为三相插头的,应采用已接好地线的三孔插座,接地极不准甩掉不用。

  3.18电工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19保持室内照明、通风、良好,每班打扫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吸烟。

  3.20严格保持各开关状态与实际一致,不能随意更改设备与接线的方式及各开关的整定值。

  3.21严格执行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程。

  3.22在恶劣天气气候下,要加强设备的特巡,发生事故应保持冷静,按照操作规程及时排除故障,并做好记录。

  3.23作及检修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4.用电注意事项

  4.1车间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电工维修,不得私自处理。

  4.2所有工作人员应该按照上述用电要求严格执行,避免发生用电事故。

车间用电安全管理制度3

  1、目的

  为了确保人身安全、机电设备正常运行,降低消耗,保证生产用电、维修用电的安全,特制订车间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2、依据

  《质量环境安全管理手册》

  3、内容

  3.1严禁指派无证电工管电,生产线上停送电操作由值班电工执行。并且办理停送电手续,其他任何人不得进行操作。

  3.2车间所有临时用电(电焊机、电风扇、照明、切割机、磨光机等)必须由电工安装接线,不得私拉乱接,特殊情况的接电必须经车间领导同意。

  3.3设备投料前,尽量减少空机运转时间。减少耗电(指不检查设备时)。

  3.4车间电力室、变压器室、电器设备上的安全标志牌,除原来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也不得随意乱挂或摘除。

  3.5车间电力室非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不准随便出入。

  3.6岗位巡检人员进入电力室巡检时,不准分合电柜上的任何开关,也不得随意移、用电气设备上的安全标志牌,只允许巡检记录规定的设备情况(电流、电压表的指示以及各仪表的读数)。当发现异常情况首先要通知电工处理。

  3.7车间照明由各个岗位负责人开和关,由值班电工修理。

  3.8电焊机使用时应检查电缆有无破损及烧坏,不用时应切断电源。

  3.9检修设备时应先办理停电首先,切断电源,挂好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

  3.10本车间值班电工在配电站操作应熟练倒闸操作规程。

  3.11所有车间人员不准用电炉,碘钨灯等烧水、取暖。

  3.12未经批准,外来施工单位用电不准私自从车间接电,如果需要接电,必须经公司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并装电表。

  3.13电工作业时,应正确穿戴劳保用品。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下,须采取安全措施,并有人监护。检修高压电气设备,必须先断电、放电、验电,确认已经放电完全了才可进行检修。

  3.14使用电钻、砂轮机等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检查电缆有无破损,烧蚀以及绝缘情况。注意如下事项: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同时金属外壳应进行防护性零或接地;使用单相手持电动工具,其导线、插头、插座必须符合单相三眼的要求;使用三相手持电动工具,其导线、插头、插座必须符合三相四线的要求。其中一相用于防护性接零。严禁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不能将工件等重物压在导线上,防止轧断导线发生触电。

  3.15使用电气设备时,遇紧急情况的应立即切断电源。

  3.16露天的电气设备在雨天,必须采取有效的防雨措施。打雷天气禁止在室外电气设备上进行操作和维修工作。

  3.17不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不准将电气设备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严禁用铝线、铁线、普通铜线代替保险丝、保险丝规格应与电器设备的容量匹配,严禁随意换大或调小。

  3.18在易燃易爆的场所,严禁进行带电作业,以防止电弧引发爆炸。

  3.19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

  3.20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有电设备的带电部分,特殊许可的工作,应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10kV及以下: 0.70米

  35kV 1.00米

  3.21非电工不准拆装、修理电气设备,发现破损的电线、开关、灯头及插座应及时与电工联系修理,不得带故障运行。

  3.22移动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时,如:电风扇、照明灯、电焊机等,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导线要收拾好,不在地面上拖来拖去,以免磨损。

  3.23进入电场工作前要先办理停电手续并且挂好警示牌,然后对电场进行放电即用接地开关把整流器和电场都打到接地位置,方可打开检修门进入电场检修。

  3.24进入磨机检修必须使用行灯。使用行灯要有良好的绝缘手柄和金属护罩。灯泡的金属灯口不得外露。引线要采用双芯软线,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特别危险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内、潮湿的.地沟处等等,其电压不能超过12V。

  3.25工作台上机床使用的局部照明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

  3.26不准使用检修中机器的电气设备。

  3.27不准用水冲洗各带电体,如电机、开关盒、线槽等。

  3.28发现有漏电情况时,马上停机,将电源关掉后立即去找电工处理。

  3.29在搬动落地扇时,必须先关闭电源后才能移动风扇。

  3.30各线电源开关标识要准确,发生事故时能立即断开。

  3.31在使用动力设备前,应认真检查开关、马达和机械设备各部分的安装是否正确。

  3.32在更换保险丝时,要按负荷选择合格保险丝,不得任意加大或以铜丝代替。

  3.33严禁用铁柄毛刷清扫或用湿布擦拭电器开关。

  3.34凡电器动力设备发生过热现象,应立即停止运转。

  3.35禁止在电器设备或线路上洒水,以免漏电。

  3.36如遇到高压电线断落到地面上时,以导线断点为圆心,周围半径10M以内,禁止人员进入,以防止跨步电压触电。如果有人在10M以内,应用单足跳离危险区,不能奔跑,以免发生跨步电压触电。

  3.37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黄沙、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材灭火。切不可用有导电危险的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救火时应注意人身防护,身体的任何部位及灭火器材不得与电线、电器设备接触,以防发生危险。

  3.38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去擦拭,也不要用湿手和金属物去扳动带电的电气开关,以免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3.39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对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以及发电机、电动机等,应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对油开关、变压器(已隔绝电源)可使用干式灭火器、1211灭火器等灭火,不能扑灭时再用泡沫灭火器灭火,不得已时可用干砂灭火。地面上的绝缘油着火,应用干砂灭火。

车间用电安全管理制度4

  1、所有人员在使用电气设施时,一定要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2、车间内部不得随意安装临时照明、插座等用电设施,否则车间将严厉处罚。如确实需要,由车间通知电工安装。

  3、车间所有大于50kw以上的`电机,在开车时要通知电工启动电机后,方可开车,否则,不予开车。

  4、所有操作人员对运转设备的电机,要按工艺巡检要求认真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切断电源,通知电工处理。

  5、各电机温度、电流等项指标要每小时记录一次,对不在规定范围内的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以便及时处理问题。

  6、电气设施周围要经常保持清洁干净,不得有油污等等,否则车间将严格考核。

车间用电安全管理制度5

  1、为了确保人身安全、机电设备正常运行,降低消耗,保证生产用电、维修用电的安全,特制订车间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2、严禁指派无证电工管电,生产线上停送电操作由值班电工执行。并且办理停送电手续,其他任何人不得进行操作。

  3、车间所有临时用电(电焊机、水泵、照明、切割机、磨光机等)必须由电工安装接线,不得私拉乱接,特殊情况的接电必须经车间领导同意。

  4、电气设备维修、检修必须由正式电工进行作业。

  5、设备投料前,尽量减少空机运转时间。减少耗电(指不检查设备时)。

  6、车间电力室、变压器室、电器设备上的安全标志牌,除原来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也不得随意乱挂或摘除。

  7、车间电力室非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不准随便出入。

  8、检修设备时应切断电源,挂好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

  9、所有车间人员不准用电炉,碘钨灯等烧饭、取暖。

  10、电工作业时,应正确穿戴防护用品。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下,须采取安全措施,并有人监护。检修高压电气设备,必须先断电、放电、验电,确认已经放电完全了才可进行检修。

  11、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检查电缆有无破损,烧蚀以及绝缘情况。

  12、使用电气设备时,遇紧急情况的应立即切断电源。

  13、非电工不准拆装、修理电气设备,发现破损的电线、开关、灯头及插座应及时与电工联系修理,不得带故障运行。

  14、移动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时,如:电风扇、照明灯、电焊机等,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导线要收拾好,不得在地面上拖来拖去,以免磨损。

  15、工作台上机床使用的局部照明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

  16、不准使用检修中机器的电气设备。

  17、不准用水冲洗各带电体,如电机、开关盒、线槽等。

  18、发现有漏电情况时,马上停机,将电源关掉后立即去找电工处理。

  19、在更换保险丝时,要按负荷选择合格保险丝,不得任意加大或以铜丝代替。 20、严禁用铁柄毛刷清扫或用湿布擦拭电器开关。

  21、凡电器动力设备发生过热现象,应立即停止运转。

  22、供电突然中断时,要关闭一切加温和其他电器仪器,供电恢复后,再按规定重新工作。

  23、禁止在电器设备或线路上洒水,以免漏电。

  24、凡使用110伏以上电源装置、仪器的金属部分必须安装地线。

  25、如遇到高压电线断落到地面上时,以导线断点为圆心,周围半径10M以内,禁止人员进入,以防止跨步电压触电。如果有人在10M以内,应用单足跳离危险区,不能奔跑,以免发生跨步电压触电。

  26、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去擦拭,也不要用湿手和金属物去扳动带电的电气开关,以免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27、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黄沙等;切不可用有导电危险的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救火时应注意人身防护,身体的任何部位及灭火器材不得与电线、电器设备接触,以防发生危险。

  28、所有工作人员应该按照上述用电要求严格执行,避免发生用电事故。

车间用电安全管理制度6

  一、安全用电基本知识

  ★电气线路使用中的基本要求

  ⑴使用电气线路必须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机械强度和导电能力,并应定期检查。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要及时更换。

  ⑵不准将暖气管、煤气管、自来水管到作为保护线用。

  ⑶插头与插座应按规定正确接线,插座的保护接

  地极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单独与保护线可靠连接。严禁将插头(座)内保护接地给予工作中性线连接一起。

  ★用电设备基本安全要求

  ⑴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

  ⑵电器装置附近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线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⑶移动使用的配电箱(板)应采用完整的,带保护线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电缆或护套软线做电源线,同装设漏电保护器。

  ★电器火灾的预防

  ⑴正常使用时会残生飞溅火花、灼热飞肖或外壳表面温度较高的用电设备,如电砂轮、电锯、电热炉等应远离易燃物质或采取相应的密封、隔离措施。

  ⑵当发生电器火灾时,应立即断开电源,并使用相应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⑶用电设备应安装合理容保险装置,禁止用捅死或铁丝代替保险丝。

  二、电气设备使用和维保安全

  ★对电器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

  ⑴电器作业人员应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⑵电器作业人员作业时,应正确穿戴、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⑶非电工禁止从事电器作业。

  ★带电作业安全要求

  ⑴带电作业,拆线时,先拆相线后拆零线;接线时,先接零先后接相线。带电作业段街道显示,不许带负荷操作。

  ⑵不得再有导电粉尘、易燃、易爆、高温、特潮湿环境下带电操作。

  ⑶断接导线应用绝缘布包好。

  ★按要求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牌

  ⑴在变电所(室)内、送电的开关、隔离开关操作手柄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或“有电危险”等警示牌。

  ⑵再用电设备的控制柜、控制线路开关的操作手柄上,根据使用内容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小心有电”等标示牌。

  ⑶在变(配)电所外悬挂“配电重地,闲人免进”的标志牌。

  ★长期不使用的电器设备,使用时的安全要求

  ⑴长期停用的电器设备重新使用时,应进行电器安全检查。用500v摇表进行绝缘检查,如绝缘电阻小于规定值,应修理合格后,方可使用。

  ⑵使用前,应做空载试验,听声音是否正常,又无异常发热部位和气味,转动是否正常,正常后再使用。

  三、电动工具及照明设备安全

  ★携带式、移动式用电设备的安全要求

  ⑴携带式、移动式用电设备,适用前必须进行外观和电器绝缘检查,保证完好。

  ⑵用电设备应有连接接地保护的插头、插座。如单相三孔和三项四孔插头、插座,其一孔为保护接地用,禁止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⑶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启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动作时间小于0.1s。

  ★.爆炸、火灾危险场所照明设备安装要求

  应作防腐处理。

  ⑶照明灯具按章高度:室内距地面不能低于2m,室外2.5 m,厂房内2.5 m

  ⑷存放易燃、可燃物品竖直上方、不能安装照明灯具

  四、照明器具安装使用的安全要求

  ⑴.照明器具必须设专用保护零线并接到熔断器前面的零线上。

  ⑵照明器具外壳的保护接零线应单独与中性线相连。不能够将多个照明电器具的外壳保护接零线串联后与中性线相连。

  ⑶行灯、机床、工作台等局部照明应使用36v安全电压;在特别危险场所,如在金属容器内或超市场所照明应采用12v安全电压。(单位内)

  4.触电急救的方法

  ★将触电电人脱离电源时的注意事项

  ⑴.救护人不得直接用手或金属及潮湿得的物件作为救护工具。

  ⑵防治触电人脱离电源后,发生二次伤害事故。

  ⑶如事故发生夜间,应迅速决临时照明问题。

  ⑷迅速将触电人脱离危险区,抬至通风干燥处立即进行抢救,并及时通知医护人员。(是120中心么请火速过来抢救这又一个触电的伤员!)

  ★使触电人者迅速脱离电源方法

  ⑴迅速断开开关火拔掉插头,切断电源。

  ⑵用绝缘钳或干燥的木柄斧子等切断电线,断开电源。

  ⑶用绝缘物品使触电人脱离电源。

  ★根据触电人的具体情况,迅速采用心肺复苏对证施救。

  ⑴当触电人呼吸停止时,应采用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法;

  ⑵当触电人心脏停止时,应采用胸外心脏技压法。

  电器设备的安全防护

  ★电器设备遮拦和阻挡物的种类

  ⑴固定式防

  护。配电装置设遮拦、导闸等开关设罩盖,母线设护栏等。

  ⑵临时性防护。电器设备检修工作是应设临时性防护这栏等装置。

  ⑶移动是防护。天车设移动的天车滑线防护装置。

  ⑷户外变电装置应装设围墙,高度应大于2.5 m。

  ⑸凡用金属材料制成的屏护装置,为防止意外造成触电,必须采取接地或接零保护。

  ★电器设施、防护遮拦和阻挡物的安全要求

  ⑴防护装置不能直接与带电体接触,应有足够的强度。

  ⑵防护装置应设板状屏护或网眼屏护。

  ⑶室外地上变压器,以及安装在车间或公共场所便配电装置、均设遮拦或栅栏做防护。

  1.易燃易爆场所用电安全

  ★电器设备的安全要求

  ⑴电器设备必须符合防火、防暴、防潮仿腐的要求。

  ⑵电器设备的外壳,应采取保护接地措施。

  ⑶易燃易爆场所应设导除静电的装置。

  ★电气线路的安全要求

  ⑴导线和电缆芯线的电器连接都应可靠压接。

  ⑵易燃易爆场所的电器导线应穿镀锌铁管保护。

  ⑶根据用电设备的负荷,合理选用导线,随时检查线路负荷情况,适当减少线路中的负荷。

  ⑷电缆导线通过的墙空洞应密封良好。(要经常地进行检查、电缆线过墙眼的密封情况不能有泄漏。)

  ★变配电室的安全要求

  ⑴易燃易爆场所不应设置变配电室,如需要设置必须为正压室。

  ⑵变电室的门应向外开,门、窗、必须通向非易燃易爆场所,并保证室内通风良好。

  ⑶变配电室的门、窗应设防小动物钻入的措施,门设门坎,墙应无孔洞,窗户应安装铁丝网,门、窗应有预防雨水侵入的措施。

  ⑷配电室内的照明应完好,并配备应急照明设施。

  ⑸变配电室内的电缆沟踏板应齐全无破损

  ⑹通入易燃易爆场所的电缆沟应添沙,防止易燃易爆气体侵入造成火灾或爆炸。

  ⑺配电柜前应配备和各绝缘胶垫,保证绝缘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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