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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考勤制度

时间:2024-03-12 11:06:46 考勤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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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考勤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培训机构考勤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培训机构考勤制度

培训机构考勤制度1

  一、总则

  为树立培训机构良好的办学形象,营造一个团结、有序、严谨、实干、高效的工作团队,创造更好的业绩,特制定以下有关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培训机构的每位员工。

  二、员工聘用制度

  (一)聘任规定

  1.具备规定学历,有较高文化素养,具有爱岗敬业、一丝不苟、积极进取精神,能够与他人团结合作为培训机构聘任员工的基本条件。

  2.培训机构实行试用期制(一般为一至三个月),试用期发试用工资。试用期结束后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分管校长在《试用员工转正协议书》上签署意见。

  3.在试用期内表现突出的,由所在部门主管提出《试用员工转正协议书》,分管校长签字批准后,可提前结束试用期,转为正式员工。

  4.试用期内培训机构、员工双方均可随时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

  5.聘用期间培训机构有权根据员工的能力和表现,调整其工作岗位。培训机构按国家规定为员工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根据政府规定培训机构状况发放员工福利。

  (二)解聘规定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培训机构予以解聘、辞退员工:

  1)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通缉者;

  2)违备培训机构各项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3)给培训机构形象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

  4)培训机构实行末尾淘汰制中不能胜任工作者;

  5)培训机构予以警告处分、累计达三次以上者(含三次);

  6)因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者;

  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合同约定应予解除劳动合同者;培训机构因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而富余的员工。培训机构与员工发生劳务纠纷,且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应向所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考勤请假制度

  1培训机构正常工作时间是星期一至星期日,员工每周工作44小时,每周5.5个工作日培训机构实行轮休制。

  2培训机构员工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制度。培训机构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培训机构每年可安排5天的带薪休假待遇。

  3培训机构员工不得擅自迟到、早退和旷工。

  (1).迟到:按每人次5元人民币处罚(重大交通事故,恶劣天气除外),迟到1小时者扣发当日工资。月迟到三次(含三次)以上者培训机构予以警告处分;年累计迟到十次以上者培训机构予以解聘。

  (2).早退:未经批准早退不足半小时罚款5元,超半小时按旷工半日处理。

  (3).旷工:按日工资的两倍处罚;无故连续旷工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4、员工请假应经过审批。

  (1).两天以内的病假、事假,由部门主管批准;三天或三天以上的病假、事假由校长批准;

  (2).请假应提前半天向部门主管请示,并将休假期间内与自己有关的工作向有关人员交代清楚,并留下联络方式;

  (3).根培训机构的特点无特殊情况,概不准假。确因急事或生病而缺勤者,应于上班后30分钟内培训机构取得联系,通过电话向部门主管请假。如本部门主管不在,可直接向校长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休假者,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培训机构予以解聘。

  5培训机构实行加班加薪制度,延时加班薪金为正常薪金的1.5倍,节假日加班薪金为正常薪金的两倍。

  6、员工加班后不应影响第二日工作,加班者在加班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应当准时上班,第二日不能正常出勤者,应由其部门主管批准,否则按旷工一次处理。

  7、员工考勤统计以签到簿为准。如员工填写签到簿与实际情况不符,每发现一次培训机构将予以警告处分。警告处分累计达三次者培训机构予以解聘;

  8、考勤记录统计结果将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之一;

  9、每月15日为发薪日,新员工的.薪金以实际工作天数按比例发薪。

  四、工作制度

  培训机构为现代化私营企业,以优良的作风为标尺,并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纪律严格的特点。

  1.当日的工作,绝不拖延至第二日。

  2.工作期间内严禁闲聊、睡觉、吃零食,只能在午休时间看报纸。

  3.在工作场所严禁喧哗、嬉笑打闹。

  4.在工作期间内,应处处以主人身份要求自己,主动承担公共事务。

  5.接到咨询电话,要耐心介绍并记录,如自己不能处理,应马上找其他人接待。对于客户遗留的问题,要及时予以回复。培训机构任何工作,均与每位员工有关,不能以任何借口相互推诿,应以主人身份主动去做。员工尽量熟悉各项业务,成为多面手;在工作上应相互协助,杜绝有人没事干,有事没人干的事情发生。

  6.因公会客可到休闲区或适当的办公室,私人朋友应在休闲区接待;各部门若有重要客户来访应事先通知课程(培训)顾问,以便做好接待工作。

  7.上班时间,办公室内不得利用计算机运行工作范围以外的程序,严禁将计算机用于电脑游戏。

  8.保证自己办公桌及其周围环境的清洁。所有办公物品、书籍等属培训机构的财产,要仔细保管,用后放回原处。每位员工都应注意节约各种能源。

培训机构考勤制度2

  一、学校教职工除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需要请病假、事假、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和其它假的,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请假结束回校后,要办理销假手续。请假、续假、销假制度要严格执行。

  二、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必须事先填写《职工请假单》;请假三天以上的,必须事先填写《职工请假审批表》,均由校长室审批。教职工上班时间确需短暂(2小时以内)离岗的,要向值勤领导口头请假,并由值勤领导做好记录,同时要向分管领导说明。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外出要事先向校长室请假,请病假应有医院证明。各处室负责人在上班时间确需短暂(2小时以内)离岗的,要向值勤领导口头请假,对未经请假或虽经请假尚未批准而擅自离岗,以及超假不归未经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请假前须安排好相关工作。

  教师因公外出要填写《职工请假单》或《职工请假审批表》、《出差申请表》(见附件1),交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校长审批。《职工请假单》或《职工请假审批表》一式二联,一联交教务处,另一联由教师自己保管。

  三、教职工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女教职工妊娠及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探亲假有关待遇等,见附件2。

  四、教职工要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闲聊,不干私活,严禁上班期间利用电脑网络玩游戏、打扑克、下棋炒股等。按时参加学校会议和教研活动及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按时完成其他份内工作。上班期间利用电脑网络玩游戏、打扑克、下棋炒股等按旷工处理,发现一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五、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响任课教师必须进教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无特殊情况在上课期间不得打电话。课间、下课时不准授课,要给予学生充分的活动锻炼和娱乐时间。

  六、教职工早上到校必须在校门口签到,其它上班时间由值勤教师和学校领导抽查。值勤教师考勤情况由值勤领导统计并在政治学习时公布。

  七、学校设立教职工考勤奖。奖励基数为每月200元。如有下列情况,则按规定标准扣除:未按时上班,早退每次扣25元;病假每天扣20元;事假每天扣40元;教工会议缺席每次扣30元,而且还按旷课一节处理,旷课每节扣25元;旷工每天扣50元;旷工与旷课要累计扣除,旷课、旷工扣除考勤奖不足部分从学校工资等其它发放经费中扣除。

  八、教职工当月无缺勤、无迟到早退记录,发满勤奖200元。

  九、教职工的出勤情况,要列入岗位考核。旷工旷课的,除扣除考勤奖之外,学校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纪律处分。

培训机构考勤制度3

  为了进一步加强组织纪律,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规范管理,增强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研究决定使用考勤机进行辅助考勤,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教师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教师。细则如下:

  一.上下班作息制度

  1.教师作息时间表如下:

  学期期间:

  非晚辅导教师

  周一休息

  周二至周日上午9:00 —— 12:00下午14:00 —— 17:30

  晚辅导教师

  周一至周二上午休息下午17:00 —— 21:00

  周三至周五上午休息下午14:00 —— 21:00

  周六上午9:00 —— 12:00下午14:00 —— 17:30

  周日上午9:00 —— 12:00下午14:00 —— 16:30

  暑假期间:

  全体教师

  周一至周六上午9:00 —— 12:00下午14:00 —— 17:30

  周日休息

  2.注意事项:

  (1)以上作息时间表适用于正常上班时间,非正常上班时间若有排课,教师也必须及时到岗。

  (2)为使新教师尽快适应教学环境、熟悉教学内容,提升教学能力,晚辅导实习期教师第一个月内周三至周五上午10:00-12:00按规定在办公室看书备课或做试题。

  (3)根据具体情况,可做适当调整。

  二.上下班考勤制度

  (一)考勤积分制

  公司每月根据上下班打卡情况进行考勤积分制,为鼓励所有员工积极工作,奖励工作勤恳表现积极的员工,每月设立工作积极奖,月积分最高者奖励100元。

  积分细则如下:

  1.当月全勤者可参加积分评比候选工作积极奖,无全勤者取消资格。

  2.每人每月月初从零开始积分,月底结算清零;月底积分最高者获评工作积极奖,以资鼓励。

  3.按照公司上班制度规定时间正常上班,积分无增减;提前15分钟(含)至30分钟(含)上班每次加1分;提前30分钟以上上班每次加2分。

  4.按照公司上班制度规定时间之外,因处理工作事务打卡上班1小时(含)以上每次加2分,1小时以下不加分。

  (二)考勤规定

  1、人事每月3日,核对上月考勤,根据考勤卡信息数据和报的请假单、缺勤汇总说明等考勤资料进行汇总,并将考勤表汇总表报薪酬处作为计发工资的凭证,每月1日至本月月底为一个考勤周期。

  2、遇到考勤机故障不能正常考勤时,由所在单位考勤员、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并将当日考勤卡上签名确认。

  3、员工因当日不能及时考勤和员工不小心忘记考勤的,包括员工上班前直接在外公干或上班后临时外出公干,由所在单位考勤员、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并将当日考勤卡上签名确认;请假或休假自行手写注明;无签名或注明的,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4、考勤表须由被考核人亲自打卡记录。记录要真实准确,杜绝营私舞弊,代打卡等现象。一经发现违规考勤情况,公司将对舞弊双方处以100—500元不等的处罚。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5分钟以内的,从第三次开始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每次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内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30分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或休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6、上班期间需要外出的,到前台写好外出理由及情况说明。私自外出和非业务外出的视为旷工处理。

  三.请假制度

  所有请假必须向直属领导审批并且不能影响公司事务正常运转。请假须提前写请假单,经校长批准后,报人事部备查;假期结束,须在期满上班时到人事部销假。如遇特殊情况,需及时向有关领导联系说明情况,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凡未按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的或无故不到岗者,均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一)请假流程

  1.非晚辅导教师请假流程

  (1)将请假事由、时间报备校长初步同意。

  (2)填好请假单,咨询部做好课程安排,签字审批。

  (3)请假单交由校长签字审批。

  (4)将签字审批过的请假单交由人事部备案。

  (5)假期结束后回人事部销假。

  简易流程图示:

  校长初审——咨询部安排——校长审批——人事部备案——人事部销假

  2.晚辅导教师请假流程

  (1)请假一天以上,先将请假事由、时间报备校长初步同意,再向班主任提出申请;一天(含)以下,班主任安排好本班事务,初步同意。

  (2)填好请假单,交由校长签字审批。

  (3)将签字审批过的请假单交由人事部备案。

  (4)假期结束后回人事部销假。

  简易流程图示:

  校长初审——班主任安排同意——校长审批——人事部备案——人事部销假

  (二)假别规定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

  2、病假: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必须写清请假时间,如到期没有康复的,必须续假,没有请假手续不到岗者,视为旷工。

  3、事假: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照自动退出年终奖处理。

  4、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5、产假:女职工均享有产假,假期为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自愿终身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晚育的,增加15天。

  6、年假: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7、工伤假:凡工作中非个人过失造成严重负伤,二十四小时内凭正规医院签发的《诊断证明》依法享受工伤假。工伤期间的工资按照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月支付。

  8、丧假: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直系亲属3天;非直系亲属2天。

  (三)请假扣除

  1.所有请假必须向直属领导审批。请假须提前写请假条,经校长批准后,报人事部备查;假期结束,须在期满上班时,到人事部销假。如遇特殊情况,需及时向有关领导联系说明情况,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凡未按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的或无故不到岗者,均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扣发当日基本工资,并给予警告处分。

  2.教师因事请假半天,扣除半天基本工资;超过4小时按一天计算,扣除全天基本工资。

  3.教师因病请假一天以上,需出具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请假一天(含)内下,可凭请假单销假。员工病假休假,需填写《请假单》,写明假别、原因、时间,按照请假程序办理,员工若因急病未能在当天亲自递交《请假单》,必须及时电话告知或委托他人向主管领导请假,待回公司后当日补齐请

  假手续,交由人事部备案。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未办任何手续而缺勤者,作旷工处理。病假三天之内,期间工资按当日基本工资的50%扣除;病假超过三天扣除全天基本工资。

  4.病假和事假视为缺勤,取消全勤奖。

  5.教师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假期期间,视同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四.休假制度

  1.鉴于辅导班行业特点,国家法定节假日一律正常上班,在节假日之前或之后进行补休。补休天数等于法定节假日天数。

  2.正常休假视同出勤,照发基本工资。

  3.为保证员工福利最大化,如在法定节假日课程安排不满或没有排课且不是教师拒绝排课的,可安排教师在法定节假日当日休息,过后不再补休。

  4.晚辅导教师每月享有一天轮流休假时间,时间不固定,可累计。

  (1)在不影响教学整体安排的情况下,尽量安排当月休假,逾期作废;

  (2)若公司事务繁忙无法安排休假,可将假期延后累积,待到公司人员充足或辅导班淡季时再调休;

  (3)若公司事务繁忙直到年底还无法安排休假,可根据寒假课程安排和年假连休或按照累积调休天数补贴基本工资。

培训机构考勤制度4

  第一章目的

  第1条为促进公司管理的规范性,维护办公秩序,保证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作为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二章工作时间

  第2条每周工作6天,正常休息1天,每天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第3条主管级员工除正常休息外,每月有1天主管休,不做跨月累计。

  第4条早班时间为9:00~18:00,中午11:50~13:00为午餐休息时间;晚班时间为14:00~22:00,傍晚17:50~19:00为晚餐休息时间,用餐时间可酌情提前15-20分钟。

  第5条除规定休息和假期外,员工每天必须按规定的工作时间正常出勤,根据工作需要调整用餐休息时间,且以1小时为限,否则按擅离职守处理。

  第三章打卡规定

  第6条除总经理等获准人员不属于考勤范围,其他员工须在上下班时间前后打卡,每天正常打卡两次。

  第7条凡加班、补休、请假和外出办事,员工需按填写的时间打卡。

  第8条公司各校区之间开会交流等不属于外出办事,员工须在往返时打卡。

  第9条员工因故未打卡,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填写《考勤登记表》,每月因个人原因未打卡>3次,当月全勤无效。

  第四章出勤规定

  第10条以每周一的排班表为标准,若发生出勤变动,员工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或15-30分钟向部门主管申请,获得批准后由本人及时通知行政前台,并在两个工作日内填写相关表单。

  第11条各种出勤变动信息,员工、部门主管和行政前台之间须口头或电话通知,不能采用QQ,微信和短信的方式。

  第12条每月因个人原因发生的`出勤变动(事假除外)次数须≤3次,超出的每次按福利箱处理,且当月全勤无效。

  第13条员工因个人或工作原因调班须填写《调班登记表》。

  第14条员工外出办理与工作相关业务,须填写《外出办事登记表》。

  第15条员工出勤管理办法见下表:

  第五章休假规定

  第19条公休

  (1)正常休息日:根据各部门的员工排班表而定(周一至周五间任何一天),每月正常休息4天。

  (2)法定节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

  上述节假为一般执行标准,因公司工作需要,总经理可以调整与决定具体的放假时间和长短。

  (3)公司年休假

  第20条事假

  (1)员工遇事必须在工作时间内亲自办理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填写《请假单》。

  (2)普通员工请假≤3天由部门主管批准,3天以上由行政人事主管批准;主管级员工请假≥3天需报总经理批准。

  (3)员工当月请事假每次只有1小时,且累计>3次的,扣发薪资=时数工资x200%

  (4)吃饭休息时间不计入事假内。

  第22条病假

  (1)员工因身体抱恙请假须填写《请假单》,并附上医院相关证明复印件,否则按事假处理。

  (2)月累计病假≤3天,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按其当日工资标准的60%核发;月累计>3天且≤7天,工龄≥1年的

  员工,按其日工资标准的50%核发,不满1年者按其日工资标准的20%核发;月累计超过7天,按一般事假扣发工资。

  第23条丧假

  正式期员工直系亲属即配偶、父母、子女死亡,给丧假3天;期间工资照发。

  第24条婚假

  (1)公司转正后工龄满一年以上的员工方可享有带薪婚假。

  (2)符合法定婚龄的员工,即男不满25周岁,女不满23周岁,可享受婚假3天;符合法定晚婚年龄的员工,即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以上者,可享受婚假7天。

  (3)休婚假的员工须提前15天向总经理申请,并填写《请假单》,附上结婚证复印件,获得总经理签字同意后交由

  行政人事主管。

  (4)婚假需一次性休完,期间享受基本工资,但不享受绩效工资和岗位补贴。

  第26条产检假和产假

  (1)公司转正后工龄满一年以上者方可享有带薪产检假和产假。

  (2)公司女员工怀孕后每月可享有1天的带薪产检假,在检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填写请假单并向行政人事主管出示医院检查证明方可有效,否则按事假处理。

  (3)休产假的员工须提前15天向总经理申请,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女员工,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0天,难产者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孕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将在不违反国家规定的情况下对工资标准做适当调整。

  第六章加班规定

  第27条公司提倡“今日事,今日毕”的工作作风,但由于特殊原因须在休假日或规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工作的,员工不得推诿,同时将视为加班

  第28条加班执行

  (1)员工加班须填写《加班申请单》。

  (2)普通员工每次加班最小单位1小时,主管级员工每次加班最小单位2小时。

  第29条加班待遇

  (1)普通员工可享有加班工资或补休,主管级员工只享有补休。

  (2)普通工作日和休息日加班,加班薪资=基本小时工资x150%;法定假日加班,加班薪资=基本小时工资x300%。

  第七章补休规定

  第30条每月员工累计的加班时间,可在当月或次月补休,若补休不完,则按作废处理。

  第31条员工补休须填写《补休申请单》,补休以8小时为基本单位,不足的需一次性休完。

  第八章考勤管理

  第33条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34条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管理考勤、处理考勤数据,执行管理制度;各部门部门主管须以身作则,及时掌握本部门考勤状况,对本部门员工出勤变动负责。

  第35条行政前台每天向行政人事主管汇报员工出勤情况,并于每月3号根据考勤原始表单和打卡记录情况,对全体

  员工上月的出勤情况实事求是的统计,行政人事主管据此核发绩效奖金及填报员工工资表

  第36条凡连续两个月未迟到、请假和出勤变动因个人原因小于等于两次的员工将获得全勤奖40元。

  第九章附则

  第37条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的地方,按本制度执行。

  第38条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其他细化规定以此制度为依据。

  第39条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即日起生效。

培训机构考勤制度5

  业绩考评是对教师承担岗位工作的成果所进行的评定和估价;能力考评是依据岗位说明书规定的岗位要求,考评教师在岗位工作过程中显示和发挥出来的能力;态度考评的重点是考核教师工作的认真度、责任度,工作的努力程度,是否有干劲、有热情,是否忠于职守,是否服从命令等。

  绩效管理是一种连续性的管理过程,既是对教师能力、工作绩效、工作态度的评价,也是对教师潜质的考察,是对教师未来行为表现的一种预测。因此只有程序化、制度化地进行绩效管理,才能真正了解教师的潜能,才能发现园所中的问题,从而有利于园所的有效管理。中小学教育培训交流尽在微信公众号校长运营实训。

  教师的绩效优劣具有多因性,受教师的激励、技能、环境和机会等主、客观因素影响,需要沿多个纬度去分析和考评。

  同时,教师的绩效还具有动态性,即绩效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发生变化。管理者切不可凭一时印象,以僵化的观点看待教师的绩效,应该全面的、发展的、多角度的考察教师的绩效,力戒片面和僵化,保证绩效考核的准确性与公正性。

  每个教师都希望自己的业绩得到公正、公平的评价,使自己的贡献得到认可,绩效考评的公开、公平、公正性直接影响到考评的效果和教师的认可度,学校应实现教师评价的公开化,进行上下级直接对话,面对面地沟通,借此取得教师们的认同,使科学的绩效评价管理得以进行。

  依据教师职业特点,教师的绩效考核可以采取“360度”考评方式,多角度、多渠道地收集信息资料,对教师工作进行客观、公正、准确地判断:

  1.上级考评

  被考评者的上级主管,对被考评者承担着直接的领导、管理与监督责任,对下属人员比较熟悉了解,而且在思想上也没有更多的顾忌,能较客观地进行考评,所以在绩效管理中,一般以上级主管的考评为主,可占60%。

  2.同事考评

  同事与被考评者共同处事,密切联系,相互协作,相互配合,比被考评者的上级主管更能清楚地了解被考评者,对其潜质、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了如指掌,但他们在参与考评时,常受人际关系状况的影响,所以在绩效管理中,同事考评一般控制在10%左右,不宜过大。

  3.家长考评

  家长对被考评教师的工作作风、行为方式、工作态度有比较深入的了解,且有独特的观察视角,但他们对被考评教师容易心存顾虑,致使考评的结果缺乏客观公正性,所以家长的评定结果在总体评价中,一般控制在10%左右。

  4.自我考评

  被考评者对自己的'绩效进行自我考评,能充分调动被考评者的积极性,特别是对那些以“实现自我”为目标的教师更显重要。但由于自我考评容易受到个人的多种因素的影响,使其有一定的局限性,所以其在总体评价中,一般控制在10%左右。

  5.学生考评

  学生和教师朝夕相处,对老师的一言一行有亲身的感受,但由于学生易把现实与想象混淆等心智特点,使其考评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大打折扣。在实际考评中,采用学生考评要慎重,一般不超过10%。

  在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中,没有反馈的绩效管理制度将失去存在的意义。为了改进和提高绩效,管理者应当及时进行有效的考评结果反馈,开展与教师的绩效面谈。绩效面谈是整个绩效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绩效面谈为管理者和教师讨论工作业绩、挖掘其潜能、拓展新的发展空间,提供了良好的机会。

  同时,上下级之间面谈,能够更全面地了解教师的态度和感受,从而加深了双方的沟通和了解。在考评结果反馈给教师的过程中,管理者应,当坚持面谈的针对性、真实性和及时性,掌握绩效面谈的技巧,选择确定有理、有利、有节的面谈策略,依据教师的个性特点以及心理承受能力,采用灵活多变、因人而异的绩效面谈方式,循循善诱,使教师明白其工作中的优缺点,鼓励教师自己发现和分析问题,实现“自己解放自己”。即使有些问题难以达成共识,也应当允许教师保留自己的意见。

  总之,绩效面谈是绩效管理极为重要的环节,贯穿绩效考评的全过程,但常常被忽略。对于民办的教育培训机构而言,应该充分发挥面谈的作用,实现绩效管理的公开化,使教师发现自身的差距,纠正错误,弥补不足,以积极的心态对待过去,满怀信心地面对未来,努力工作。

培训机构考勤制度6

  为使本中心保持良好的专业形象和社会声誉,将管理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加强劳动纪律,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一条考勤种类

  1、迟到。指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与快乐基金配合执行)

  ⑴、15分钟以内,为快乐基金贡献1元

  ⑵、15~30分钟,为快乐基金贡献5元

  ⑶、30分钟~1小时,为快乐基金贡献10元

  ⑷、以上贡献金额,部门主管翻倍执行

  2、早退。指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指无故缺勤或只口头请假而无递交请假条。

  ⑴、旷工1天,扣除当月岗位津贴

  ⑵、旷工2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60%

  ⑶、旷工3~4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100%

  ⑷、旷工超过5天,辞退

  注:迟到、早退3次折算旷工计半天;迟到、早退6次折算旷工1天,或累计时间超4小时折算旷工1天。

  4、请假。包括事假和病假。

  注:⑴、事、病假一律必须提前一天向直属部门主管呈递正式规范的'请假条,未提前递交的视为旷工

  ⑵、主管签字后方可生效,否则视为旷工

  ⑶、特殊情况当日未开假条者,应于次日补交假条并由部门主管开具证明,转呈至行政部入档

  第二条考勤统计及评价

  1、行政助理负责每月填写月度考勤统计表

  2、学校依据员工考勤决定员工的考勤奖励、处罚

培训机构考勤制度7

  一、总则

  为加强校区管理,确保校区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维护校区良好形象,明确要求,规范行为,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特制定本制度,校区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二、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

  标准工作时间为每周40小时(每天8小时)。

  2.出勤

  员工正常上班或在外执行公务均视为出勤,出勤以半天为最小考勤单位。每天有四次考勤记录(上午上班一次,上午下班一次,下午上班一次,下午下班一次)。

  3.考勤规范

  违规事项处罚标准

  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罚款20元

  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到2小时(含)扣除半天工资

  迟到1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请事假、病假扣除当日底薪

  周六日请假扣除双倍底薪

  注:员工个人月累计迟到/早退达五次及以上,校区有权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4.病假

  因病不能到岗上班的员工,需办理请假手续。病假期间应与所属部门的负责人保持联系,通报病情,手机应保持正常开机,以便校区及时了解情况。

  请病假一天,要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报所属部门主任、校长批准;请病假一天以上,需员工出示本人医院证明,请假手续须在恢复工作后1个工作日内找审核专员补办。

  5.事假

  员工有事确需本人办理,必须提前24小时报请所属部门主管、校长批准,填写请假申请单,否则视为无效,按旷工处理。

  6.旷工

  旷工是指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或未准假而私自离岗,以及各种假期逾期而未获准续假者、离职未办理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者,同时包括工作时间无故不在岗的情况。

  旷工的计算方式为扣除本日底薪,加罚两日底薪;当月旷工2次及以上者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二)考勤管理

  1.考勤的申请审批程序

  校区员工到审核人员处领取统一的《请假申请单》,填写相关信息后,按照考勤审批权限的规定报批,经批准后返回审核人员备案,审核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和统计。与员工当月正常薪资相关的考勤数据,一律以考勤记录和各类假条(审批后)为依据。

  2.考勤统计,考勤管理采用审核人员负责制。各部门审核人员必须在每月5号前(遇节假日提前一个工作日)对各类假条和签到表进行统计,以此为据计算工资。所有类型请假以0.5天(4小时)为最低单位。请假不满四小时者,以0.5天计算;请假超过4小时但不满8小时者,以一天计算。

  3。考勤记录的处理方式若非各类请假时间,当日无考勤纪录,且无外派单,一律按旷工一天处理。

  (三)请假程序

  1.请假员工应提前履行请假手续,详细填写《请休假申请单》并按批准权限报批;

  2. 3天以上的事假就提前一周申请,5天以上者,提前两周申请;未提前申请的,不予批假;

  3.病假、工伤假及特殊情况不能履行请假手续者,须于请假当天用电话征得批假人同意,并在事后当月内补办请假手续;

  4.请假员工必须在休假前将审批生效的《请休假申请单》交由审核部,手续不完善者以旷工计;

  5.请假提前结束,上班当日需去审核按照实际请假天数修改假单,因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后果自负;

  6.未经事先书面申请和批准,私自休假者(除病假、工伤假外)一律视为旷工,当月累计旷工三天,校区将视为自动离职。

  (四)管理人员请假制度

  1.事假:需提前24小时申请,周一、五、六、日严禁请假,否则扣除双倍日薪;

  2.病假:需出示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制度计算;

  3.请假规定:员工和主管请假需执行校长批准,执行校长请假需校长批准;

  4.批假权限:主管对下级有一天批假权限,执行校长对下级有两天批假权限,三天及三天以上假期必须经校长批准;

  5.所有人请假需填写《请休假申请单》至审核,同时需在执行校长处备案,执行校长如无记录,视为旷工;

  6.此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

  三、休假制度

  (一)公休假日

  标准工时制的岗位每周享有1.5天的休息日。

  (二)法定节假日

  我国现行的'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放假一天),春节(放假七天),清明节(放假一天),五一劳动节(放假一天),端午节(放假一天),中秋节(放假一天),国庆节(放假三天)。

  注:由于我校区的行业特性,除春节外,其他法定节假日提前或滞后补休。

  (三)年休假

  为校区服务满1年以上的员工享有带薪年假,但是必须经过人事部的批准方可享受:

  1.在校区工作满1年者,每年可享受年假3天;

  2.在校区工作满2年,不满5年者,每年可享受年假5天;

  3.在校区工作满5年以上者,每年可享受年假10天;

  4.符合校区年假奖励的人员,按照奖励制度可享受规定带薪年假;

  5.年假休假日期不允许在2月1日-6月25日内休。

  (四)婚假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员工,持双方结婚证可享受3天带薪婚假,晚婚者可享受10天带薪婚假,假期尽量安排在行业淡季。

  (五)丧假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员工,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或公婆去世可享受1-3天带薪丧假。

  (六)产假

  为了完善产假相关福利,同时保障员工安全,鼓励员工在怀孕期间休产假,产假共计165天,晚育者增加15天。具体制度如下:

  1、社保:产假期间校区照常缴纳社保。

  2、工作岗位:产假结束后如身体状况可以参加工作,校区可以安排产假前同种岗位或其他适合的岗位。

  3、产假津贴:产假期间给予发放津贴,超出产假天数者按照病假处理,不记工资及津贴。

  四、行为规范制度

  (一)日常行为规范及处罚

  1.员工应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安排,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每天上班后,员工必须立即打开电脑和电子信箱等,以利于办公联系;

  3.各级员工应随时关注、阅读电子邮件或校区通知,因阅读不及时造成的工作延误,责任自负;

  4.除了业务上的目的,不得使用校区设备、物品,不得损坏、丢失、藏匿校区的设备和物品,未经校区许可不得拿走或企图拿走校区的物品,校区物品因非正常使用而损坏的,当事人应负责赔偿;

  5.员工应妥善保管个人物品,如在校区内丢失或损坏,其责任与风险由个人承担;

  6.校区员工间及对校区外的人员,必须礼貌待人,文明用语,不讲粗话、脏话。同事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团结、帮助。

  7.工作期间应认真工作,不允许串岗聊天和在工作区内大声喧哗,不得妨碍他人开展业务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可阅读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书报杂志;违者罚款10元;

  8.工作时,不用校区电话打非业务性电话,接非业务性电话时应尽量缩短时间;违者罚款10元;

  9.除在指定场所、时间外,不允许饮食、吸烟;违者罚款10元;

  10.不得在校区播放无关音响,以免影响他人工作;违者罚款10元;

  11.不得将校区资料、设备、器材用作私用,如需携带外出须得到批准;违者罚款20元;

  12.与工作无关的私物不得随意带入校区,工作场地非经许可不得进行各类娱乐活动;违者罚款20元;

  13.下班后,若无公事,请勿滞留在校区,不要将与校区业务无关的人员带入校区;违者罚款20元;

  14.任何时间不得在校区打牌、下棋;不得在校区玩计算机游戏、看大片、上网聊天等;违者罚款20元;

  15.同事之间必须用尊称不得使用小名和昵称,称呼标准为“姓氏+职务名称”或直呼姓名,以严肃工作氛围,违者罚款20元;

  16.任何情况下不得与学生、同事、客户发生正面冲突;违者罚款100元;

  17.未经校区许可,不得从事其他的职业、就任于其他校区;违者开除;

  18.以上规定,员工级违反,视情节严重处以10元-100元罚款,直至辞退处理;主管级以上人员违反,处以双倍的罚款,直至辞退处理。

  (二)办公规范及处罚

  1.一切办公设备必须保证能正常工作,保证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电话、网络等处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一般问题请自行处理,无法处理的请送校区负责人报维护保养校区;

  2.前台物品需摆放整齐,保持台面干净、没有任何污渍;违者罚款10元;

  3.宣传资料固定位置摆放,不能乱放,不能用于垫东西或坐在上面,更不能丢弃;违者罚款10元。

  4.文件柜里的东西要摆放整齐;违者罚款10元。

  5.在办公区内和会议上应关闭手机声音;违者罚款10元;

  6.工位上不得摆放、粘贴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违者罚款10元;

  7.保证个人工位范围内清洁,下班时间到后,必须整理好桌面物品下班;违者罚款10元;

  8.上班时间只开必须用的灯,下班随手关灯,请各校区责任到人;若无责任人,校长和主任连带罚款,违者罚款20元;

  9.保证灯具完好和正常工作;一般问题请自行处理,因使用寿命正常报废的灯管请到总部更换新灯管;因人为因素损坏,自行购买安装赔偿。

  (三)工作着装要求

  1.上班时间统一着工装,穿黑色皮鞋,黑色袜子;

  2.必须配带胸卡,胸卡袋内除胸卡外不允许有任何杂物;

  3.女员工不得浓装艳抹,不得佩戴过于夸张的的首饰;

  4.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女生盘发髻,男生不得留长发,所有员工不得染浅色、多色、条纹等怪异头发;

  5.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

  6.皮鞋表面无灰尘,不得穿拖鞋,不得穿漏趾鞋;

  7.未领取到工服的员工,应保证:

  男:深色西服,白色衬衫,黑色皮鞋,黑色袜子;

  女:深色西服,白色衬衫,黑色皮鞋,黑色袜子;

  以上规定员工级违反,每次处以10元罚款;主管级违反,每次处以20元罚款;校长和经理级违反,每次处以30元罚款。

  (四)资料管理

  1.校区的各种资料(包括技术资料、客户档案、统计报表等)不论其记录于何种载体,未经允许,一律不准带出校区或给外人传阅,如发生校区内部资料外泄事件,校区将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当事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2.校区资料属于“机密文档”,未经总部领导批准,一律不得对外公布;

  3.员工要有良好的归档习惯,业务往来资料、文件应及时存档;

  4.以上规定,员工级违反视情节严重每次处以20元-200元罚款,直至辞退处理;主管级以上违反,处以50元-500元罚款,直至辞退处理。

  (五)接打电话

  1.有礼貌地接打电话是优胜教育全体员工的必备素质,它能在客户和公众方面帮助树立校区良好的形象;

  2.电话铃响三声内以有力而清晰的语气接起电话,并使用礼貌用语“你好,优胜教育”;

  3.同事不在座位上时,要主动协助接听来电,记录信息。

  (六)保密制度

  1.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校区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校区机密或涉及校区机密;

  2.不得向其他校区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校区机密;

  3.不得打听校区其他员工的薪资待遇;

  4.校区会议记录不得随意传播,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相关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5.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还校区,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6.校区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7,必须履行对校区机密、业务上的重要信息的保密义务,不得将校区业务及营销信息泄露给他人。不打听,不传播与本人无关的,不该打听不该传播的事项。

  五、卫生管理制度

  1.室内时刻保持清洁的环境,不存在任何卫生死角;违者罚款10元。

  2.保证室内及大门玻璃清洁,没有污渍;违者罚款10元。

  3.纸篓必须每天及时清理,保证室内不存在任何异味;违者罚款10元。

  4.清洁用品不允许在办公区明显位置内出现;违者罚款10元。

  5.各校区自行安排卫生轮流值班,并制定责任区域,出现问题处罚责任人;

  6.门店卫生间下水处不能放入任何杂物,如存在下水堵塞问题,请自行处理。

  7.禁止在室内吸烟、乱扔废弃物和污物,保持办公区及公共场所整洁有序,下班时将个人工位收拾整齐,桌椅恢复原位;违者罚款10元。

  六、值班管理制度

  1.门店周二至周日上班时间不允许没人和有锁门现象;违者罚款20元;

  2.休息日要有值班人员;门店晚上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人及以上在校区,不得出现只有1人留店值班现象;违者校长和主任均罚款50元。(本中心人员不足,由校长安排部分老师轮流晚班);

  3.前台必须有人值守,不能空岗;违者罚款10元。

  七、安全管理制度

  1.下班离开工位时要关电脑、电源插座;违者罚款20元;

  2.值班人员下班时要将电脑、电灯、空调等所有用电设备全部关闭;违者罚款20元;

  3.值班人员下班时检查所有门窗是否关好;违者罚款20元;

  4.值班人员下班时检查水龙头是否关闭;违者罚款20元;

  5.严格遵守防火规定,未经允许不得在办公室内用火;违者罚款50元。

  6.经常检查明电电线是否有外漏现象,线槽是否脱落;如出现电线漏电隐患,请及时报物业或装修校区修理,同时报校区备案;

  7.经常检查插座是否有漏电现象,出现问题及时更换;

  8.每周检查玻璃隔断固定性是否良好,易碎物品设置明显提示标志;

培训机构考勤制度8

  一、员工考勤以出勤表(考勤机)为准。实事求是,不得找别人代签。弄虚作假发现一次,学校将予以警告处分。警告处分累计达三次者,学校予以解聘;考勤记录统计结果将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之一。

  二、学校员工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

  1、迟到:按每次按5元人民币处罚(重大交通事故,恶劣天气除外),迟到超过半小时者按旷工半天计算。

  2、早退:未经批准早退不足半小时罚款10元,超半小时按旷工半日处理。

  3、旷工:旷工半天扣发基本工资10%;无故连续旷工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请假应提前向部门主管请示,得到准许后填写请假条,并将休假期间内与自己有关的`工作向有关人员交代清楚,并留下联络方式。值班期间按20元/天扣除,上课期间按100元每天扣除。

  四、根据学校的特点无特殊情况,概不准假。确因急事或生病而缺勤者,应提前与学校取得联系,通过电话向部门主管请假。如本部门主管不在,可直接向校长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休假者,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学校予以解聘。

  五、上班时间玩游戏、睡觉、擅自离岗等,发现一次扣10元。

  六、与客户发生争吵给学校形象和声誉造成恶劣影响者,学校当即予以解聘。

  七、奖励:

  1、当月全勤且没有其他违纪现象者,奖励50元。

  2、员工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一经采纳并产生显著效益,学校给予奖励。

  3、在特殊情况下宁肯个人受到委屈而一心维护学校形象和利益者,学校给予奖励。

  4、对树立学校良好形象,受到客户好评者,学校酌情给予奖励。

培训机构考勤制度9

  一、关于迟到/早退的规定:

  1.凡上课铃响后进入课堂的,视为迟到;凡下课铃响前离开课堂的,视为早退。课间休息同样记录考勤;

  2.迟到/早退累计2次,计缺勤1课时;

  3.迟到时间超过10分钟,不得进入教室上课,并按照缺勤处理。

  二、关于请假的规定:

  1.学员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填写请假条,病假需要出示医院证明;

  2.学员请假,必须按审批权限逐级审批:请假4课时以内,班主任签署意见后,须上报教质部经理或学术质量部经理审批;请假4课时以上的,由班主任和教质部经理或学术质量部经理分别签署意见后,上报中心校长审批;

  3.中心有权就学员提供的`请假证明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有欺骗行为,按照旷课论处,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

  4.一个学期,每位学员最多只能请3次假;除此之外的请假均视为缺勤;

  5.因请假而耽误的课程,学员可以在自己充分自习后,申请班主任帮助预约教员进行答疑,不得重听。

  三、关于旷课的规定:

  1.学员事先没有请假,或请假没有得到批准的,即视为旷课;

  2.中心、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学员无故不来的,也视为旷课;

  3.旷课按缺课数的两倍记录缺勤课时数,即:旷课1课时=缺勤2课时。

  四、考勤处罚规定:

  1.一个学期,累计缺勤达8课时,给予警告处分,全班通报;

  2.一个学期,累计缺勤达16课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全校通报,并记入学员档案,减少一次推荐就业的机会;

  3.一个学期,累计缺勤达24课时,取消该学员参加结业考试的资格;

  4.一个学期,累计缺勤达32课时,勒令退学,不退还费用,并在全校通报。

  培训学校教师考勤管理制度20xx-08-10 14:27 #2楼

  为了严肃学校的规章制度,保证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对教职工考勤做如下规定:

  二、出勤

  1、全体教职工在考勤室统一签到(退),签到时间上午7:55---8:30签到;11:10----12:05签退,下午随作息时间变化确定。

  2、在规定签到的时间内没签名的为迟到,在规定签退的时间内没签名的为早退。即迟到又早退并无请假手续的为旷工,查岗时不在自己岗位的为中空。

  3、迟到、早退、中空每次扣5元,旷工(无课)扣30元,每星期一总结,当月兑现。

  4、任课教师在上课时,出现迟到、中空、早退一次扣5元,无故缺课一节扣30元。

  5、教师按时辅导自习,不迟到、早退、中空。临时因故不能盯自习者,可自行调换,无故不盯自习的倒扣2节。

  6、请假3天以内(包括3天)自习课有顶替的不再扣罚,照常发放自习费;无顶替的倒扣一节。

  7、请假在3天以上者,教务统一安排其他教师顶替,自习费归顶替教师。

  8、辅导自习时,出现迟到、早退、中空除本节外再倒扣一节。

  9、所有教师必须参与值班,实行轮休。

  培训学校教师考勤管理制度

  三、请假:

  1.学校领导、科室人员在年级兼课的,办理请假手续时应先经教务主任签字后,再按隶属关系办理。

  2.教职工请假0.5天及以内由科室主任签字,报分管领导批准。

  3.教职工请假0.5天以上者,由科室主任签字,报校长签字批准。

  4.校分管领导请假经校长批准,科室主任(包括副主任)请假由分管校长签字,报校长批准。

  5.请假须先填写请假条,按隶属关系批准后方能有效。除极特殊情况,本人确实不能到校请假外,一般不准捎口信、打电话,没有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6.因病不能参加学校及其它集体活动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在考勤室登记。

  7.一般事假:每天扣10元;一个月累计请假7天以上者每天扣15元(从第8天开始算)。病假住院期间(以住院和交费单据为准)不扣工资,重、危病者,由校委会研究处理。

  8.任课教师请假,所任课应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上课。

  9.教职工每学期出勤不足三分之一者,不在享受学校任何奖励和福利。

  10.学校领导班子和各个科室均为非轮休人员,但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有事请假半天不扣工资。

  11.本人婚假7天,直系亲属婚事假3天;直系亲属丧假5天,近-亲丧假1至3天;生育假生育者90天,小产准假15天。

  12.因学校安排外出或学习者,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手续同请假手续)。任课教师的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培训机构考勤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校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劳动纪律。因事、因病或女职工生产等不能上班者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事后办理销假手续。凡未经请假、请假未被批准擅自离岗或假满无故不归,按旷工处理。

  第三条各系、处务必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工作。教职工的各类假期均应如实填写在《考勤汇总表》中,并于次月3号前将《考勤汇总表》上报人事处。

  第二章请假审批权限的规定第四条病假。教职工因病请假,由医院认定并出具病假证明,所在部门领导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能离岗休假。

  第五条事假。教职工因事请假,时间在1天以上者,须由本人填写请假审批表,按以下规定权限呈报批准后方能离岗休假。

  1、教职工请事假,10天及以下由领导审批,报人事处备案。一个月以下由人事处审批;一个月及以上由人事处转呈学校领导审批。

  2、职工请事假,5天及以下由领导审批,报人事处备案。5天以上15天以下由人事处审批;15天及以上由人事处转呈领导审批。

  3、中层干部请假执行中层干部请假制度。

  第六条婚假、产假、哺乳假、节育假等计划生育假。须由本人填写请假审批表,由部门领导签署意见,经审批盖章后,报人事处备案。

  第七条探亲假。教职工探亲均利用寒暑假,不得影响教学和工作。教职工请探亲假由部门领导审批,机关职工请探亲假由人事处审批。享受一年一次或四年一次探亲假,须到人事处登记备案。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教职工探父母一般20天,探配偶一般30天,寒暑假不足天数给予补足。留学时间在三年以上、婚后在国外学习一年以上的`公派出国研究生,其配偶可申请出国探亲3个月。本人提出申请延期,经批准后可以延期一次,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

  第八条丧假。父母、岳父母、公婆去逝,给3天丧假。如父母、岳父母、公婆在外地的,给予一定的路程假,由部门领导审批,来去路费自理。

  第三章有关待遇的规定第九条病假。当月病假3天以下,工资照发;3至9天扣发当月津贴100%;10天及以上,扣发当月津贴。根据)130号文规定:工作不满10年的,从第三个月起发给本人职务工资的90%,第7个月起发给本人职务工资的70%;工作满10年的,从第7个月起发给本人职务工资的80%。病假人员的其他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事假。满3天不满5天,扣发当月津贴50%;满5天及以上,扣发当月津贴;满10天或一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按天扣发职务工资。

  第十一条出国、出境。公派出国研究生的配偶出国探亲,探亲假3个月内工资照发,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凡在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待遇以外申请出境、出国的教职工均按因私事出境、出国对待,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出国探亲一切费用自理。

  第十二条产假、哺乳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哺乳假期间,领取职务工资80%,津贴停发。产假、哺乳假期间的其他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旷工。旷工一天,扣发当月津贴和奖金,并按天扣发职务工资和职务岗位津贴。连续旷工超过3天,扣发当月职务工资和职务岗位津贴。连续旷工15天给予辞退。一年累计旷工15天,按情节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经教育无悔改表现,一年累计旷工30天,给予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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