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管理制度

时间:2024-03-12 07:28:40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音乐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音乐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音乐管理制度

音乐管理制度1

  美术、音乐器材管理制度

  一、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认真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二、掌握各种美术、音乐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维护常识,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三、负责向师生介绍各种器材的.使用保护办法,负责师生美术、音乐课和课外活动使用器材。

  四、妥善保管音乐、美术器材,及时管理、检查和维修。要做到放火、防盗、防锈。

  五、建立借用制度,严格借用手续,对损坏或丢失器材者要追究责任、酌情赔偿。

  六、每学期末要对器材进行整理和清查,向有关领导做出书面汇报,要做出维修和购置计划,为下学期教学做好准备。

  七、要建立美术、音乐器材明细帐目,要做到帐物相符、有据可查。

  八、对器材要及时整理,分类保存,放之有序。器材室内整洁、条理、卫生。

  做好安全防范和财产保护工作,经常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音乐管理制度2

  一、音乐室内乐器属于公共财产,任何人不得将其占为己有,不

  得故意损坏、搬运、外拿,如有因过失而损坏教具和器材者,按其轻重必予以赔偿。

  二、不准乱弹、乱砸钢琴。弹完钢琴后应立即将琴盖好。

  三、不准在教室内吸烟、吐痰、乱扔杂物或干其他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四、不准带外人进入教室。如确有需要,必须经老师同意。

  五、对课桌实行个人包干制度。个人的桌面要保持清洁,凳子用完后要归还原位、摆放整齐,出问题个人负责。

  六、每位音乐生要文明守纪,团结一致,不准打架、斗殴、说脏话,在学习上要互相帮助。

  七、除正常活动时间外,任何音乐生不得借各种名义逃课和进入音乐室。如确有需要,须经班主任、任课老师同意后方可。

  八、按时上专业课和参加音乐组组织的'各项活动,任何人不得无故缺课,如有事,须向老师请假。无故缺课三次后,当自动退出。

  九、保持室内卫生。

音乐管理制度3

  职责一:音乐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执行学校有关音乐室的工作计划,负责音乐室内设备的具体管理工作。

  二、每学期应根据教育和教学的需要,配合学校订购必要的音乐器材及相关书籍。

  三、配合学校对音乐教师进行乐器培训工作。

  四、有责任对进入音乐室内的一切人员进行登记及监督,对损坏室内设备的行为及时制止。

  五、严格遵守学校音乐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音乐室内软硬设施的防火、防盗、防潮、防晒、防尘、防虫、防毒和清洁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学校音乐室的绝对安全和整洁。

  六、严格遵守音乐室及音乐器材的'借用手续,严禁不经批准外借室内器材。

  七、接待经允许进入音乐室的人员,要热情周到,举止大方,注重衣着整洁和仪容端庄。

  八、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应办理交接手续。

  职责二:音乐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1.乐室必须有专人保管,不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器械设备。

  2.器材、设备入库要凭单据及时记帐、编号后分类存放,做到帐物相符。

  3.经批准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4.经批准报废的器材、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5.做好各类器材的的保养工作,做好吹奏乐器的消毒卫生工作,做好常用器材设备完好无损。

  6.保持室内整洁有序,不放其他无关物品。

  7.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下班前关好电总开关和门窗。

  职责三:音乐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音乐室由上音乐课教师负责管理。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添置设备登记,音乐器材应规范摆放整齐。

  三、注意室内清洁,不准带东西在室内吃,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座台、墙壁乱刻乱画。

  四、上课、排练节目,学生要有秩序进入室内,按规定的地方排练、就座,室内保持安静,不准随意喧哗、走动、打闹。

  五、爱护音乐器材,没有取得管理人员允许,不准随意动用乐器,如违者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六、每周教职工文艺活动,管理人员要规定时间开放。

  七、音乐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员使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等同意方可借出或开门使用,如借出,使用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八、每次活动完,要检查器材放置,关好窗,锁好门,如有失职造成损失,扣除一定的活工资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职责四:音乐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学校音乐室管理人员,应热爱音乐事业,认真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尽职尽责做好音乐室的管理工作。

  一、爱护教室内的公物,保管好室内器材物品,做好财物帐,做到帐目清楚。

  二、严格遵守学校音乐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音乐室内软硬设施的防火、防盗、防潮、防晒、防尘、防虫、防毒和清洁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学校音乐室的绝对安全和整洁。

  三、使用音乐教室后应切断所有电器电源,关好门窗。

  四、每次使用后,督促使用者应在使用情况登记簿上认真登记。

  五、执行学校有关音乐室的工作计划,负责音乐室内设备的具体管理工作。

  六、根据教育和教学的需要,配合学校订购必要的音乐器材及相关书籍。

  七、有责任对进入音乐室内的一切人员进行登记及对损坏室内设备的行为及时制止。

  八、严格遵守音乐室及音乐器材的借用手续,严禁不经批准将室内器材借出音乐室外。

  九、积极主动地协助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益。

  十、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应办理交接手续。

  职责五:音乐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1、本室用于音乐教学,上音乐课教师负责管理。学生到本室上课活动,须由本室统一安排。

  2、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添置设备登记,音乐器材应规范摆放整齐。

  3、爱护音乐器材,没有取得管理人员允许,不准随意动用乐器,如违者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4、音乐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员使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借出或开门使用,如借出使用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5、每次活动完,要检查器材摆放,关好窗,锁好门。如因违反本条规定造成损失,追究事故责任。

  6、注意安全,做好防失、防火、防盗工作。

  7、音乐教师应该努力发挥音乐室的作用,认真上好音乐课。

音乐管理制度4

  1.本室用于音乐教学,上音乐课教师负责治理。学生到本室上课活动,须由本室统一安排。

  2.进入音乐教室要听从教师指挥,不准喧哗、打闹。

  3.留意室内清洁,不准带东西到室内吃,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座位、墙壁上乱刻乱画。

  4.学生进入音乐室应宁静、有序。上下课后,排队出音乐教室。

  5.爱惜音乐器材,没有取得治理人员允许,不准随便动用乐器,如违者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6.音乐器材借出和非治理人员使用,必需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出或开门使用,如借出、使用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7.每次活动完,要检查器材摆放,关好窗锁好门。如造成损失,追究事故责任。

  8.音乐教师应当发挥音乐室的作用,仔细上好音乐课。

音乐管理制度5

  1、音乐室由上音乐课教师负责管理。

  2、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添置设备登记,音乐器材应规范摆放整齐。

  3、注意室内清洁,不准带宽东西到室内吃,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座台、墙壁上乱刻乱画。

  4、上课、排练节目,学生要有秩序进入室内,按规定的地方就座,室内保持安静,不准随意喧哗、走运、打闹。

  5、爱护音乐器材,没有取得管理人员允许,不准随意动用乐器,如违者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6、每周教职工文艺活动,管理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开放

  7、音乐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员使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借出或使用,如借出、使用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8、每次活动完,要检查器材摆放,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扣学期奖或按损失的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音乐管理制度6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的发生,结合我校的实际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学校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障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市、区卫生局、科教局的有关规定要求,特制定本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制度。

  一.宣传教育

  1、学校主要把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把学生流行病、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校长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师生员工一齐抓。

  2、切实开展好学生的健康教育工作。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必需保质保量上足课时,了解流行病、传染病的`有关知识。同时要利用学校教育的优势和特点,充分利用黑板报、讲座、班队活动,升降旗仪式,校会等各种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让学生掌握基本的卫生防病知识。

  二、传染病防控

  1、成立学校防控小组组,明确责任。

  2、坚持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把传染病消除在萌发之中。学校一旦发现传染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要求逐级负责、逐级报告,教师立即上报给传染病疫情报告员于高方老师,传染病疫情报告员立即报告校长或分管校长,校长或分管校长报告给教育主管部门和区疾控中心。如有知情不报或隐瞒事情真相,将按照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3、做好对学生健康检查和巡查,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的健康教育。积极宣传常见病,多发病,根据季节需要以及正在流行的病种及时做好学生及老师的防病治病宣传教育工作。

  4、学校人群集中、最容易暴发传染病和流行病,应高度关注。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预防流行性、传染性疾病和中毒事件的发生。对患有传染病的学生,应根据医师对其患传染病的种类采取相应的隔离治疗措施,在治愈前不得到校上学。凡患有各类传染病的师生员工和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不得承担教学任务。

音乐管理制度7

  一、劳技室是开展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到本室上课的学生,必须遵守如下规则:

  1、入本室要保持安静。

  2、听从老师教导管理,共同维持教学秩序。

  3、保持室内整洁,不得随地吐痰,用完各种工具,用及时清理放回原位。

  4、爱护室内各种用具和设施,损坏本室公物者照价赔偿。

  5、劳技室是劳技专用教室,任何人不得在本室进行与劳技无关的一切活动,如要参加或借用,需事先征得学校领导的同意。

  6、室内工具不得私自带出室外。

  7、下课后,必须将工具摆放整齐,做好清洁工作,经老师检查后方可离开。

  8、音乐教室是学生进行音乐教育的主要场所。音乐教师要热爱本职,努力管好音乐教室。

  9、学生进入教室后,应专心听老师讲解,认真进行练习,不得讲话或随意走动,以免影响他人。

  10、学生须按老师的.规定使用音乐器材,未经同意,不得任意触摸钢琴及音响,每个学生应有集体意识,要爱护公共财物。

  11、上课期间,学生不得在乐器或课桌上乱涂乱画,发现损坏,照价赔偿。

  12、注意环境卫生,不乱扔纸屑杂物,每天按时打扫,保持室内的整洁。

  13、音乐教师按学校规定组织学生定期开展音乐兴趣小组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文艺演出或文艺比赛。

  14、音乐教师应配合学校德育处或团、队开展校园文艺活动。

音乐管理制度8

  1、音乐教室一切音乐专用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设备按上级和学校有关公共财产保管制度,定期清点;如有损坏,及时上报。

  2、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设备添置登记,钢琴、电子琴、琴架、乐谱、节奏乐器、cd片等专用器材摆放整齐。

  3、学生进入教室,应提前排好队,有序进入教室,按规定座位坐好,室内保持安静、严禁随意喧哗、走动、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更不能带食物饮料入内。下课时依次离开教室,不得拥挤。

  4、教师在使用本教室前,应首先学会操作,注意用电;避免造成人为故障和损坏。

  5、使用音乐教室,应爱护教室内的公共财产,不随意动用室内的乐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使用后应切断室内的所有电器的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6、音乐室一切设备,教具未经负责管理的教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拿走。室内器材外借,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如因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7、每天活动结束,要进行大扫,搞好室内环境整洁工作、及时做好使用后物品的.归类和存放,并认真做好使用情况登记的记录。

  8、其他师生需要使用音乐教室,须经本室的管理教师同意,使用前应由双方验收器材,设备等,使用时应按本制度要求进行管理,使用后,双方及时联系,清查设备与器材,做到有效管理。

  9、音乐教师应配合学校积极组织开展校园艺术活动和学生课外艺术课程。

  10、室内要做好通风、防潮、防尘、防霉、防盗、防火的安全工作。

音乐管理制度9

  1.音乐器材由学校指派音乐教师专人负责管理。

  2.认真做好音乐器材设备的登记,对入柜的`音乐器材应规范存放整齐,做到账、卡、物相符。

  3.做好对音乐器材的维修、损坏、赔偿登记工作。

  4.按照音乐课程标准和教学需要增添音乐器材,由管理工作人员负责向学校申报添置计划。

  5.爱护音乐器材,未经管理人员的许可,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动用音乐器材,违者如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

  6.音乐器材一般不得外借,如需外借,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借出。外借器材如遇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

  7.注重音乐教室教学氛围的打造,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整洁。

  8.每次学生使用器材完毕后,管理人员要检查器材的数量和完好情况,并有序存放,关好门窗。如因失职造成器材损坏丢失,由管理人员负责赔偿。

  9.音乐器材管理人员因工作发生变动时,应按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音乐管理制度10

  总则

  为完善社团组织机构,便于社团管理及远景规划,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此章程。

  第一条社团名称:律动音乐社

  第二条社团性质:本社团为学生当代音乐文化传播及交流组织,自愿结成。

  社团宗旨:“让所有喜欢音乐的人共同享受音乐带来的乐趣。”活跃校园音乐艺术文化氛围,倡导原创精神,为有梦想、爱音乐的青春构筑一个交流的平台;了解当代音

  乐艺术知识,加深对音乐与社会历史文化之间关联的认识与理解,传播多元音乐文化。

  第三条本社团接受梧州职业学院团委的领导,在学生会社团部的具体指导和管理下开展工作。

  第一章关于社团

  第一条律动音乐社是梧州职业学院团委、学生会社团部直接领导下音乐爱好者自己的组织,是学生第二课堂的重要组成,是大学生发挥艺术水平的殿堂,是大学生陶冶艺术情操的摇篮;

  第二条:音乐社以丰富大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提高大学生文化素质与艺术修养为己任,以提高学生综合文化素质,繁荣校园文化,创建文明校园为目的;

  第三条:本社团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梧州职业学院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音乐社将积极配合梧州职业学院工作,努力与其他兄弟社团合作,共同营造美好生活。

  第二章关于会员

  第六条:音乐社会员以音乐学习交流,探讨切磋,共同进步并最终提高综合文化素质为目的;

  第七条:梧州职业学院在校正规注册生,思想健康,热衷于艺术追求,均可以申请加入本社团;

  第八条:会员入会程序:

  1申请入会;

  2填写入会情况调查表;

  3社长及各部门审核通过;

  4交纳会员会费,并填写有关表格;

  5加入本社;

  6由本社有关部门颁发会员证;

  第九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会员有向社团提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2会员有对本社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3会员递交申请报表后,有自动退会的权利;

  第十条:本社会员档案由本社妥善存档;

  第十一条:提前退出的社团成员酌情退还部分社费;

  第十二条:会员使用本社会员证,须严格遵守本社会员证使用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新学期的.前两周为会员登记、注册时间;

  第十四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本社干事商议,可予以强行取消会员资格;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部门职权

  第十五条:本社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思想健康;

  2热心学生社团工作,对社团会员负责;

  3有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

  4学习刻苦努力,综合素质高;

  5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第十六条:社团负责人从本社团成员中产生,本着个人自荐与民主推荐的原则,选出候选人经过社团管理委员会上报团委审批;

  第十七条:社团各主要负责人任期一年(特殊情况与社团利益严重影响者须有大部分会员通过,酌情延期);

  第十八条:各部门职权:

  社长: 1带领社团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负责社团整体的组织管理,协调各部之间有序开展活动和工作;

  2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3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4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5协调组织各种重大活动;

  6具有决策权和监督权;

  副社长:1协助社长领导各部门,执行会议后各干部的决议;

  2注意学员会员的态度,掌管好所有学员会员的名单;

  3负责社团的公假事务;

  4配合好社长的工作,与社长相辅相成;

  策划部:负责活动的计划和组织;

  外联部: 1负责与其它社团及活动中心沟通各项事宜;

  2负责与其它同性质社团联系;

  3负责与商家接洽广告赞助之事宜;

  4负责各项活动的对外联络及邀请事宜;

  宣传部: 1负责活动海报、邀请卡的设计、制作及张贴;

  2负责设计社员资料卡;

  3制作宣传资料;

  4协助活动部布置活动场地;

  第十九条:音乐社最高领导为社长。副社长积极配合和帮助社长处理日常事务,组织实施年度计划并协调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各部的日常工作由本部部长做出总结,

  并向社长汇报,最后讨论做出决定;

  第二十条:各部部长全面负责所在部的各项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部设立干事若干名,由各部正、副部长提名,报理事会审核通过后产生;

  第二十二条:各部的干事须听从部长的安排,协助部长完成各项工作;

  第二十三条:各部成员须团结一致,积极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第四章纪律

  第二十四条:本社团处分分为警告、取消会员资格等两种;

  第二十五条:无故不参加本社团各项活动及会议的,年度累计三次为警告,四次取消会员;因故不能参加本社团各项活动及会议的,须事先向有关部门请假,经允许后,方按请假办理;

  第二十六条:对败坏社团声誉,破坏会员团结,违反社团章程的会员,社团有权对其进行取消会员资格处分;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二十七条:社团各项比赛活动将设立物质、精神等各种奖励政策;

  第二十八条:每学年末对社团成员进行综合评定;

  第二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团主要负责人可考虑评选“优秀社员”:

  1工作积极负责,认真执行社团章程;

  2对社团的发展有卓越贡献;

  3以本社团会员的名誉在各大报刊杂志上发表学术性文章或作品,为社团争得荣誉的;

  第三十条:本社每年评选一次“社团积极分子”和“优秀社团成员”,评选由各部门推荐人选,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产生;

  第三十一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考虑评选“优秀社团成员”:

  1积极认真地参加社团活动、会议的;

  2为社团的发展积极献策献计,且确实起到积极作用的;

  3代表本社团参加有关比赛、活动,并为社团争得荣誉的;

  4对社团发展有杰出贡献的;

  第三十二条:对于违反校规校纪及社团章程的社团成员,或学习成绩较差的会员取消其本年度评优及提名资格,对于无不正当理由不参加社团各项活动、会议的会员

  取消其本年度评优及提名资格;

  第六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社团经费的主要来源:

  1会员交纳的会费;

  2各企、事业单位及公司的赞助;

  3其它一切合法所得;

  第三十四条:本社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所定范围内的活动和和社团自身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五条:本社的资金按照“取之有道,用之有度”的原则,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全面、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六条:本社团经费必须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资产来源于专项资金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社团中心的财务审计,本社团经费,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私分;

  第三十七条:社团的资金主要用于各种活动的组织、宣传、奖励及其它日常开支;

  第三十八条:各部门有权按照本规定报销有关开支,但报销前须向社长申请,经同意后,持有关发票,社长签字后,予以报销;

  第三十九条:财务组要做到总帐明细,帐单清晰,并定期公开,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第七章会员证管理制度

  第四十条:本社会员证正面为“音乐社团”字样,会员姓名等;

  第四十一条:会员证经本社盖章,注册后有效;

  第四十二条:会员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转借、顶替使用;

  第八章社团的活动

  第四十三条:社团的各类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校社联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四条:各部门的组织活动及会议,须事先写好活动或会议计划;

  第四十五条:社团开展活动或召开会议时组织部须做好点名记录工作,其他部门开会或开展活动由部长安排,认真作好点名登记工作,每月月底上报秘书部审核;

  第四十六条:各部门每学期须做好工作计划,学期末须写好工作总结,上交社团接受社团和校社联的审核;

  第九章终止程序

  第四十七条: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本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提议;

  第四十八条:本社团终止提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老师审查同意;

  第四十九条:本社团终止前,须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章程经20xx年12月1日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音乐社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所有;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与有关规定相抵触之处,须服从规章制度;

  指导教师:本校音乐老师

  活动地点:行政楼二楼

音乐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赣州农校音乐社是由赣州农校在籍学生为在校学校提供音乐活动及相关指导而自愿组成的群众性团体并接受赣州农校社团联合会的统一管理和指导。

  第二条组织原则

  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一切活动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和学校各项制度。

  3.遵循党的教育方针,积极配合学校各项工作。

  4.代表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全院同学服务。

  5.社团工作在学院组织领导下由社团联合会具体负责。社团联合会在学院授权下,负责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6.社团的一切活动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三条宗旨

  够促进学生对音乐的了解,提高自身对音乐发展现状的认识,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握当前学生在音乐中的问题,充分发挥音乐在学生以后就业中的作用。

  第二章社团组织

  第四条本社团拥有组织、宣传与本社团相关的各项活动的权利,有配合学校和社团联合会各项工作的义务。

  第五条本社团聘请相关专业李琪老师担任社团指导老师,全面指导本社团工作。

  第六条本社团的组织机构由社长、副社长及各部部长组成。社团组织机构会是社团工作的执行机构,实行社长负责制。

  第七条会员大会是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职责:

  1.审议社团年度工作报告与财务报告;

  2.负责组织召开组织机构例会,检查、监督、协调和考核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3.负责社团办公地点及其物品的使用和管理;

  4.其他应由会员大会行使的`职权。

  第十一条本社团将制定详细、具体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在社团联合会指导监督下执行。第十二条本社团将制作本社团标志,并接受社团联合会监督及其使用。

  第十三条本社团不得参加社会上的社团或作为其分支机构,一般不成立跨校学生社团组织,特殊情况将经社团联合会同意,并报学生发展中心批准后才能成立。

  第三章社团注册与招新

  第十四条本社团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根据社团联合会的同意安排到社团联合会进行注册,以利于学生社团联合会更好地掌握各社团的情况。

  第十五条本社团原则上在学期初向社团联合会提交招新报告,参加社联统一招新工作,招新海报或材料必须清楚明确,必须向招聘会员说明会员的权利和义务,招聘干部干事应说明拟招聘干部干事的具体人数、工作职责,严禁招聘海报或材料含糊不清,内容与实际不符。社团在招新之后向社联报告招新人数,领取会员证制作资金。

  第十六条学期中社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招新,须向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按照社团联合会排部署具体事宜,进行自主招新,招新工作必须与统一招新相同,并在招新之后向社团联合会报告招新人数,领取会员证制作资金。

  第四章社团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十七条本社团分别设立、办公室、秘书部、宣传部、外联部、策划部等部门;本社团所设职务包括(副)社长、各部(副)部长、各部干事。第十八条本社团组织机构的组成。

  第十九条各部门的职能:

  办公室:负责社团的全面工作,带领社团朝着健康、积极、向上的方向发展,指导、帮助社团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并主持召开社团会议,及时向社联、老师汇报社团工作情况,经常与社联保持联系;

  策划部:负责综合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重要文件的草拟;

  宣传部:通过发布新闻稿,粘贴海报等形式宣传社团及社团活动;

  外联部:为社团活动筹集资金,联系本校社团与本社团合作,负责社团的对外交流联络工作;

  秘书部:管理社团财政收支,使社团合理使用社团资金;

  第五章会员

  第二十条参加学生社团组织的条件:

  1.凡在校学生均可参加;

  2.承认社团章程与社团联合会章程,积极参加社团活动,服从组织领导并履行会员的各项义务。

  第二十一条社团会员的权利

  1.享有会内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享有获取正当奖励的权利;

  3.享有承办某项活动的权利;

  4.享有参加社团组织的各种活动并发挥自身才能的权利;

  6.享有自由退会的权利,但需写出申请,;

  7.享有对社团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8.享有优先使用社团资源的权利;

  9.监督社团各项工作的权利;

  10享有知晓社团详细财务状况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社团会员的义务

  1.会员应主动接受本社团的管理,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遵守社团联合会的章程和本社团的章程。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执行社团决议,完成社团委托的各项工作,维护社团合法权益。

  3.首次参加社团的会员按规定缴纳一定的会费。

  4.执行社联与社团各项决议。

音乐管理制度12

一、未经允许,不得进入音乐教室。

  二、音乐室内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

  三、音乐器材按类摆放,整齐有序。

  四、爱护室内公物,音乐室内物品多数为贵重物品,严禁随意触摸、挪动,如有损坏者,按价赔偿。

  五、音乐室内保持卫生、整洁,禁止随意乱丢垃圾。

  六、禁止将音乐室内的物品带出室外,特别情况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办理手续,并按时归还。

  七、音乐室内不准带零食进入

  八、加强管理,做好防盗、防火安全,每次学习后,最后一位离开教室者须关好电灯、门窗。

音乐管理制度13

  一、音乐教师是相关音乐室安全负责人,要定期检查音乐室的安全工作,消退事故隐患,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要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

  二、音乐室布局须安全、标准,定位要合理,间距要适当,用电要安全,不得超负荷用电,发觉隐患应准时处理。

  三、音乐室应保持门窗的锁、插销完好,有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的根本设施和措施。

  四、音乐室钥匙应专人妥当保管,不能转借或私配。室内一切设备和用品,未经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带出室外。

五、工作人员在下班前应检查水源、电源、火源,负责关闭门窗。

  六、进入音乐工作和学习的全部人员必需对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负责。

音乐管理制度14

 一、未经允许,不得进入音乐教室。

  二、音乐室内保持宁静,制止大声喧哗。

  三、音乐器材按类摆放,整齐有序。

  四、爱惜室内公物,音乐室内物品多数为珍贵物品,严禁随便触摸、挪动,如有损坏者,按价赔偿。

  五、音乐室内保持卫生、干净,制止随便乱丢垃圾。

  六、制止将音乐室内的物品带出室外,特殊状况必需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办理手续,并按时归还。

  七、音乐室内不准带零食进入

  八、加强治理,做好防盗、防火安全,每次学习后,最终一位离开教室者须关好电灯、门窗。

音乐管理制度15

  1、本室用于音乐教学,上音乐课教师负责管理。学生到本室上课活动,须由本室统一安排。

  2、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添置设备登记,音乐器材应规范摆放整齐。

  3、注意室内清洁,不准带东西到室内吃,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座位、墙壁上乱刻乱画。

  4、学生进入音乐室应安静、有序。上下课后,排队出音乐教室。

  5、爱护音乐器材,没有取得管理人员允许,不准随意动用乐器,如违者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6、音乐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员使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出或开门使用,如借出、使用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7、每次活动完,要检查器材摆放,关好窗锁好门。如造成损失,追究事故责任。

  8、音乐教师应该发挥音乐室的作用,认真上好音乐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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