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规章制度>安全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4-03-12 07:19:20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推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推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文明生产,保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提高广大员工遵守各项安全制度的自觉性和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员工及外协、施工单位。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3条奖励内容

  1、对避免重大伤亡及设备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奖励10000元。

  2、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奖励100元。

  3、发生事故后,在抢险救灾、保护公司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有功者,奖励500~20xx元。

  4、对敢于管理、擅于管理、能够长期保持本单位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生产部门按季度人均奖励300元,生产管理部门、辅助生产单位按季度人均奖励200元,行政后勤部门按季度人均奖励100元。

  5、其它需要单独表彰奖励者,由所在单位向安全生产部提出书面报告,报请公司领导批准。

  第4条考核范围

  1、安全基础管理考核范围:

  (1)不按期召开安全会议或会议无记录,考核负责人100元。

  (2)不按期组织安全检查或检查无记录,考核责任人100元。

  (3)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网络不健全,考核责任人200元

  (4)无故缺席安全会议者考核100元、迟到者考核50元。

  (5)班组长班前(班后)会上不讲安全内容的,考核100元;

  记录本

  上不体现安全内容的考核50元。

  (6)对安全生产部门催报的资料、信息不能按时上报的,考核100元。

  (7)各部门对公司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含临时性工作)不落实、未完成者考核100元。

  (8)各类安全台帐未建立、健全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9)各单位领导未及时传达、贯彻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有关通知的,考核100元。

  2、安全教育管理考核范围

  (1)未按规定对新工人及转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考核200元。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考核100元;

  未参加专业培训和考试的,考核200元。

  (3)三级安全台帐没有或不健全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4)不了解本岗位《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的,考核100元

  3、事故考核:

  (1)工伤事故按《工伤事故管理规定》考核标准执行。

  (2)对事故瞒报、误报者,按相关事故管理规定的内容双倍考核。

  4、电器及电气焊安全管理考核范围:

  (1)电器设备无接地、接零保护的,考核100元。

  (2)移动电器未使用漏电保护器的,考核100元。

  (3)使用行灯不符合安全电压的,考核100元。

  (4)机电检修不执行相关行停、送电操作制度的,考核200元。

  (5)临时电源线不规范、无管理的,考核100元。

  (6)电器开关损坏或有裸露线头的,考核100元。

  (7)电气线路老化严重,不予以及时更换的,考核100元。

  (8)电焊机不断电,安、拆二次线的,考核100元。

  (9)电焊机机壳不采用接地、接零保护的,一、二次线不符合规定的考核100元。

  (10)踩在油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的,考核200元。

  (11)电气焊作业不按标准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考核100元。

  (12)氧气、乙炔气使用及运输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考核100元。

  5、天车安全管理考核范围

  (1)天车安全装置构件失灵、失效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2)天车司机室电源线头裸露或刀闸无盖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3)天车作业违反“十不吊”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4)天车安全警示及保护装置不齐全者,考核责任人200元。

  (5)天车车体上有杂物者,考核责任人100元。

  (6)天车司机下车后不拉闸断电者,考核100元。

  (7)天车司机吊重物时离开天车者,考核100元。

  (8)操作有手柄的设备不用手去操作的,考核100元。

  1、公司所有运输车辆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查车辆的安全部位,各种机件连接,紧固情况,重点检查看拉向杆、刹车、轮胎气压、轮胎螺丝、灯光等是否正常;

  2、对运行车辆要保持机油、燃油滤清器、电瓶等清洁良好,防止有漏水、漏洞、漏气、漏电等现象发生;

  3、行车中应注意查听发动机、底盘有无异响,看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4、公司所有运输车辆每五天必须全面检查一次,安全员向驾驶员询问车辆在行驶中有无异常现象,对车身、门、窗玻璃、车门、座位、后视镜等是否良好,检查轮胎气压、胎面有无划伤、起鼓。轮胎螺丝是否紧固等车辆检验。安全员驾驶员在检车记录上签字。

  5、公司所有运行车辆都要严格按照《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执行,实行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的原理,每运行15000-20000公里,进行一次一级维护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制动、方向等安全部件。每运行12000-15000公里(或3个月),进行一次二级维护。二级维护车辆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重期制度,车辆二级维护持原技术合格证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线,上线检测,检测不合格项目回厂修复,检测合格后由维修行业管理所在维修卡签章。二级维护项目,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为主,撤离检查轮胎换位。二级维护前对车辆进行检测诊断,确定附加小修项目。二级维护作业内容按《新汽车维修制度资料选编》执行。

  6、公司所有运行车辆按上级要求,及时参加交通,交警部门组织的年检、季检、月检。受检参加前应对车容、车貌、车况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以保证检验合格。检验合格的车辆、交通、交警等部门在有关部门证明上签章。凡不能参加审验的和年检不合格的车辆,一律停止使用。

  第一条为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渔业经济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区所辖的查干湖渔场、新庙泡渔场、库里渔场和余热鱼苗繁殖场。

  第三条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开发区水产局负责本辖区的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各渔场负责。

  第五条各渔场应当设立渔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负责本场内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各渔场从事渔业生产的船舶,必须符合安检标准,配齐消防、救生设备。

  第七条严禁渔业船舶超载、搭客、装载危险品。

  第八条严禁在大风、大雾、大雨等恶劣天气出船。㈠查干湖大水面三级风以上天气禁止出船。新庙泡、库里泡水域四级风以上天气禁止出船。

  第九条严禁酒后驾船,禁止穿拖鞋作业,进行渔业作业时必须穿戴救生衣。

  第十条渔业船舶系岸或锚泊,必须按规定配备值班人员,以保证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风、防火、防盗。

  第十一条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各渔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层层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

  第十二条各渔场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以上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各渔场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并在醒目地段设立安全管理的标语牌,做到警钟长鸣。

  第十四条各渔场每年至少举办两次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班,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各渔场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或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各渔场都要组建安全检查员队伍,并且作用发挥得好。

  第十七条各渔场要制定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机构和人员,备有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装备和救援物资。

  第十八条车、船在行驶中工作人员禁止打闹,生产船只必须按规定航线行驶。

  第十九条封冰期间禁止非管理车辆在湖面上行驶,(“冰雪捕鱼节”期间除外),冰上从事渔政管理、冬网作业的车辆要按本单位规定的时间、路线、区域行驶、严禁擅自行驶。

  第二十条各种车辆、船舶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非驾。

  第二十一条对居民区和一些重要场所的安全防火设施要经常检查,电工要随时对辖区线路和各种用电设施进行检修,排除事故隐患。

  第二十二条各渔场要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并针对本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

  第二十三条利用广播、宣传单、墙头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做到不在大风天倒灰及在户外吸烟动火,采取大风天升防火旗、传防火牌、张贴消防标语,柴草垛要远离场居民区,防止发生火灾火烧连营。

  第二十四条各渔场要做好防火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制订防火场规民约,组建巡逻队,建立值班值宿制度,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第二十五条各渔场值班员及更夫要自觉遵守岗位职责,加强四防工作,发现险情采取积极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为了确保环卫清扫工人一年四季在街路清扫和除雪作业时的自身安全,防止被撞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环卫清扫工人安全作业规定。

  一、环卫清扫工人上岗作业时,保持身体和精神状况良好,保持精力集中,不得带病和疲劳作业。

  二、环卫清扫工人上岗作业时,熟知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做到熟记于心,问之即答。

  三、环卫清扫工人上岗作业时,必须穿戴统一安全标志服装;在街路清扫和冬季除雪作业时,正确摆放安全桩,把保洁车放置在过往车辆行使方向前方20米以外,作为防护提示设施,随走随设。

  四、环卫清扫工人上岗作业时,随时注意来往车辆,遇到车辆行驶速度过快和遇到大风天气时,不得强行通行和作业,严禁不顾个人安危强行捡拾快车道或不安全地段上的飘浮污物。

  五、环卫清扫工人冬季除雪作业时,必须穿有防滑作用的鞋,每个除雪区域或班组都应安排带有袖标的安全员维护作业现场秩序。

  六、环卫清扫工人往窨井卸雪时,井口处应摆放安全防范设施,作业后将井盖盖牢固,防止行人或车辆落入井中。

  七、环卫清扫工人上岗作业时,互相关心,互相爱护,相互提示

  安全作业,遇有突发事件要互相帮助。

  八、发生事故后,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交通管理部门,要保护好现场,遇有逃逸车辆要牢记车型、车牌号。

  九、各基层所(队)可依据上述要求,制定本所(队)操作细则,力保不出现任何伤亡事故。

  十、环卫清扫保洁人员应熟记的安全口诀:

  作业标志服,上岗务必穿;

  确认没危险,快行路对面;

  污物空中飞,静观再拾拣;

  雨雪路湿滑,缓行莫蛮干。

  1、加强职工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个人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杜绝事故。

  2、所有环卫职工上班必须穿着统一的反光安全警示服(背心)。

  4、尽量夜间不要参加作业,如遇特殊原因的必须设置警告标志、照明灯具和监护人员。

  5、大风、大雨、大雾(中雾)天气应不得进行环卫作业,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6、环卫职工作业前必须经过系统的安全知识培训、考核,考

  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作业后还应经常性的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包括有针对性的教育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参加作业

  7、主路作业时应始终保持在行车道的最右侧,严禁越位。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健康安全及财产安全,维护安全生产秩序,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确保公司生产安全,特制定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质量管理部的安全职责

  1、了解、熟悉国家有关安全产品的技术规范、标准,从质量管理上对公司的安全负责;

  2、负责对企业监视、检测、分析项目及使用设备、仪器、仪表进行管理,协同设备管理员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3、对作业过程中监视和测量设备、作业场所的各类仪器、仪表定期检维修,确保精度和灵敏度;

  4、对关键生产装置和重点生产部位的易燃、易爆物料和有毒有害物料分析,必须准确及时;

  5、负责生产事故分析时的化验检测和数据处理;

  6、负责及时掌握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各类事故的情况,并制定应急措施;

  7、负责对本部门新工人进行二、三级和员工换岗的安全教育考核,并做好相关记录;

  8、要经常对所属各岗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查处事故隐患和违反安全规程的行为,保证安全生产。

  二、质量管理部控制目标

  1、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事故;

  2、不发生群伤恶性事故;

  3、不发生损失1万元及以上的设备、机械事故。

  三、奖惩

  将根据有关法规和厂规对签订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相应的奖惩。

  二、岗位培训制度

  1、培训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实”即“多样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实际、实用、实效”。做到需要和常态化。

  2、项目部应根据培训计划及职工的排班情况,有针对性的科学安排培训。职工应按时参加培训。

  3、每次课程结束后,项目部将安排考试。考试的形式为书面答卷结合口头回答及岗位抽查。岗位抽查指项目部就所讲授的培训内容是否被学员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行随机考核。

  4、凡每次考试不及格者,不得上岗。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岗。考试优秀者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三、工程技术复检制度

  技术复核是保障,根据单位工程具体情况,下列必须复核:

  1、放线、定位、基坑、标高、标深、消防间距、焊接、吹扫、探伤、回填、试压、堡坎护坡、指示灯、压力表。管沟的标高、开挖、回填,管道焊接、阴极保护、断面尺寸,全部要达标符合设计规范。

  2、设备招标、合格证、安装、调试、说明、修正、使用规范、技术参数,都要符合行业规范,有关附件必须齐全。

  3、预制构件、预埋件、预留孔、保护套、地埋管、砂垫、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要符合标准。

  4、关系到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

  技术复核后,施工员应立即填写复核记录和自复意见,关键部位要拍照,报监理(建设)单位复核认可,要经分管技术负责人核实。

  四、技术交底制度

  1、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每个工况、每道工序、每个环节、每个结构施工前,项目部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2、项目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及施工管理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关键性的施工问题,主要工种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控制要点,采取技术文件,检测要求以及安全技术要点。

  3、施工员对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图纸要求,采用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法要点。技术措施要点,质量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点。

  4、班组长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结合具体操作部位,明确各部位的操作要点、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及岗位职责。

  5、各级技术交底以口头进行,并有文字记录,参加交底人员履行签字手续,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五、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工程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别是重要结构部位及有关特殊要求的部位,工程部和技术负责人都要督促资料员现场管理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2、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技术负责人和工程部及施工员会同质检员进行自检,并签发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在制定日期内,由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签具验收意见。

  3、隐蔽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违反验收制度,造成返工损失时,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六、材料采购、检验、管理制度

  1、材料进出必须有材料员、质检员、工程部门负责人到场进行验收,做好进货检验记录。

  2、钢管、接头、表阀、材料等原材料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还应及时做材料标识和复试工作。不合格材料由材料员工程部门负责人与供货方交涉,办理退货、调货、索赔工作。

  3、各种材料的领用、发放必须持有工程部签发的材料领用单后,技术负责人批字,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有关材料。

  4、各种材料进场后至使用前均要挂设过程标识,明确检验状态,表明该批材料是否为待检品、不合格品或合格品,以便使用。

  5、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不同材料分类堆放,并根据不同性质做好防水、防火、防潮、防热等保护工作,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门仓库、专人保管、登记和领用。

  七、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1、自检: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施工员应督促班组长自检,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

  2、互检:

  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入下道工序。

  上道工序出成品后应向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手续,而后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下道工序的单位承担责任。

  3、专检:

  所有分项工程、隐检、预检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邀请专检人员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八、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评定制度

  1、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评定,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质检员、班组长参加验收评定,并做好记录签字。不合格者应予返工。

  2、分部工程完工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分部工程验收,检查分项工程验收资料,根据资料给予评定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3、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经项目部验收评定后,经公司质量科验收签章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4、单位(子单位)工程达到竣工标准后,由项目部将全套工程技术文件上报公司质量科审核,核定工程质量自评等级,经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审定并签章后报监理(建设)单位核查。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进厂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六、发现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必须立即关闭电源、挂牌、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必须要安装防护罩。

  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八、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九、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大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电器设备。

  十一、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十二、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2、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好的产品是生产出来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停产整顿,找出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将不合格产品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质量事故:

  1、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

  2、产品外观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质混浊、酒中有异物);

  3、外包装不合格,或者装错包装、贴错标签;

  4、未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出现的不合格产品。

  二、当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维护好现场(已发出产品应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产)。

  三、立即由分管质量的经理,组织质检、车间等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

  四、做好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找出产品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纳入工艺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现质量故障。

  安全和产管理制度

  1、厂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厂长任组长,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责。

  2、安全生产教育要定期对全公司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基本教育,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酒为易燃品,公司内和仓库要严禁烟火,酒库附近严禁堆放易燃品。

  4、安全用电,电器设备要加防护罩,线路和开关要经常检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5、安全生产目标,全部无火灾,无重大事故,无伤亡事故

  安全生产工作标准

  1、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充足,完好齐全、摆放合理、定期保养;消防通道通畅,员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2、用电管理:线路完好归位;电器设施完好齐整、定期保养、负荷内使用;电工持证上岗。

  3、用气管理:管道完好归位;气瓶配备防震胶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气库设施齐全、值班记录完整。

  4、物料管理:归类归位摆放、标识清晰;危险品与易潮品有保护措施;现场无呆滞物料。

  5、装卸管理:不损伤产品或物料,不野蛮工作;机动叉车司机持证上岗、限制时速;装卸设备专人保管。

  6、危险工序操作管理:关键设备定期保养;冲压人员佩带耳塞、手套;焊接人员佩带面具、眼镜手套;喷粉人员佩带防毒口罩、手套、绝缘鞋;打砂及清洗人员佩带安全帽、眼镜、手套、防尘口罩等;焊接冲压人员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7、环境卫生管理:生产现场、办公场所、走道楼梯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不明物品;玻璃门窗、休息桌椅、陈列设施定期擦拭、无灰尘覆盖;墙角无蜘蛛网、地面无积水;厕所无异味。

  8、防护管理:各类门、窗、护栏无损坏;天花、墙壁、地面、管道无裂缝、损坏或渗漏;各类劳动防护定期更新。

  9、文明生产管理:私人物品归位摆放;员工着装、举止遵守车间操作行为规范,不偷盗不祸害;无不明身份外来人员;节约用水用电;新员工入职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老员工则单数月进行培训,双月数进行测试。

  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电、气焊防火制度

  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电、气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四、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六、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七、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九、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十、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一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四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五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九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有力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确保公司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部门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生产安全管理的规定

  1、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2、对公司员工必须进行生产安全教育,填写三级教育卡片备档。生产员工上岗前,部门或车间必须对员工进行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独立操作。

  3、公司为从事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条件和防护用品。

  4、杜绝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实际操作人员有权对上述行为拒绝执行。

  5、生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6、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任何人无权擅自拆除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违者将予以重处。为了确保安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能正常工作时,不准开机运行。

  7、为了保证用电安全,严禁开启设备的电气箱,发生电气故障,必须由电工进行修理,并认真执行设备检修期间附:设备检修期间的停送电规定

  (1)设备遇大修、小修时都必须事先停电,并悬挂“设备检修”标志牌,示明设备处在检修状态,设备检修完毕,需要送电调试前,必须认真巡视设备各部位,并通知在场操作人员和其他检修人员,设备调试合格后交付使用同时撤走“设备检修”标志牌;

  (2)日常维修(尤其是电气维修)原则上要求停电检修,除非某些部位的检修可以或者需要带电时,但必须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上有保证。设备的日常维修是否需要停电,由当班检修人员根据当时实际情况确定并通知操作工,生产车间不得强制要求带电检修;

  (3)设备停电检修后的送电,必须由电工执行,送电完毕后由电工通知操作工或班长,正常停机或开机不受此限制。

  8、禁止乱拉电线、乱接电器设备,非专业人员严禁从事排拉电线、安装和检修电器设备。

  9、动用明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的停送电规定。

  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条生产纪律

  1、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有关要求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2、厂区及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

  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二条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第三条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严把原材料进库关,高品质原料出高品质产品。

  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严格按图纸配料,配好料,确保符合规范。

  3、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要求包装良好,码垛整齐美观。

  5、检查产品的标签、名称、型号规格、做到万无一失。

  6、装车前需最后检查、核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情况),做到单货相符。

  7、文明装车,堆码合理。

  第四条安全生产

  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

  3、生产时必须戴好防护口罩、手套,防止机械伤人。

  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7、原材料、包装物、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

  第五条设备管理与维修

  1、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2、所有设备应定期保养,每日检查。

  3、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监察,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必须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职责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职责制。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十三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资料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五条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景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景进行评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景进行评估。

  经治理后贴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资料、项目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

  第二十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开展监督检查;应当加强对重点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的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下达整改指令书,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必要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开展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非法和违法行为及其职责者。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发现属于其他有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将有关资料移送有管辖权的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第二十一条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其被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前,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必要时,能够提请原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纳入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中加以治理,落实相应职责。

  第二十三条对挂牌督办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收到生产经营单位恢复生产的申请报告后,应当在10日内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同意恢复生产经营;审查不合格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对整改无望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掉。

  第二十四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每季将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景和统计分析表逐级报至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备案。

  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每半年将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景和统计分析表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

  (二)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

  (三)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

  (四)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

  (五)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

  (六)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第二十七条承担检测检验、安全评价的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评价证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可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职责。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的资质。

  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九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能够根据本规定,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四、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筏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五、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六、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七、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八、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操作人员严禁穿硬底鞋及有跟鞋作业。

  2、工作前应先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工具、钉子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工作时要思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3、安装和拆除箱涵侧墙上的模板,应搭脚手架,并设防护,禁止上下同一垂直面操作。

  4、雨后应先清扫施工现场,略干不滑时再进行工作。

  5、二人抬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传递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吊点要选择可靠、绳索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抛。钢模板装拆时,上下要有人接应,钢模板及配件应随拆运送,严禁从高处掷下,高处拆模时,要设专人指挥。

  6、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7、支模过程中,如需中途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板固定牢靠;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牵杠,支撑等运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坠落。

  8、高处作业要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台,上下要使用梯子,不许站立在墙上工作。装拆模板时,作业人员要站立在安全地点进行操作,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工作;操作人员要主动避让吊物,增强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的安全意识。

  9、拆模必须一次性拆清,不得留下无撑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施工时模板材料堆放要求

  为了创建文明工地的需要,为了使大家安全得到更多的'保障。我项目部对模板工程施工中材料堆放作以下要求,望自觉遵守。

  1、配料棚内成品、半成品分开堆放整齐。

  2、需要安装的模板、材料按构件尺寸随运随用,不得将部相匹配的材料在施工层乱堆乱放。

  3、模板堆放应顺墙码垛,不要堆放在跨度比较大的房间中间部位。

  4、拆除后的模板、材料及架杆分类归堆,即时清运到指定的地点。

  5、模板上的钉子面朝下放,最好将钉子拔掉后堆放。

  施工机械防护措施

  1、施工现场机械的防护对象主要有电锯、电刨、搅拌机、砂轮机。

  2、电锯应对皮带加木制或铁制防护罩,电刨要放在木工棚内干燥处。

  3、电刨的防护主要是对皮带进行木制或铁制防护罩,电刨要放在木工棚内干燥处。

  4、搅拌机的防护主要是搭建防护棚,防雨和落物伤人。防护棚有钢管搭设,上设双层防护。

  5、砂轮机应对其皮带进行密闭性防护,并且安放在钢筋工棚内干燥地面上。

  施工机械检查维修制度

  1、工地所有的机械设备应由施工负责人与机械班长进行编制维护、保养计划,并按计划安排有关人员进行维修与保养,专职维修人员作好每日的例行保养以及要不定期进行检查,以保证机械正常使用。

  2、机械维修工必须做到施工机械好坏心中有数,以便能及时、准确的找到原因进行维修。要勤检查、勤维修、勤保养。

  3、对各种机械检查出的问题,必须立即处理,决不能凑合勉强使用,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并做如实记录。

  4、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每月对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玩忽职守,不按要求定期检修,造成机械带病运转和其它损失的给予经济处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文明生产,保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提高广大员工遵守各项安全制度的自觉性和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员工及外协、施工单位。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3条奖励内容

  1、对避免重大伤亡及设备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奖励10000元。

  2、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奖励100元。

  3、发生事故后,在抢险救灾、保护公司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有功者,奖励500~20xx元。

  4、对敢于管理、擅于管理、能够长期保持本单位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生产部门按季度人均奖励300元,生产管理部门、辅助生产单位按季度人均奖励200元,行政后勤部门按季度人均奖励100元。

  5、其它需要单独表彰奖励者,由所在单位向安全生产部提出书面报告,报请公司领导批准。

  第4条考核范围

  1、安全基础管理考核范围:

  (1)不按期召开安全会议或会议无记录,考核负责人100元。

  (2)不按期组织安全检查或检查无记录,考核责任人100元。

  (3)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网络不健全,考核责任人200元

  (4)无故缺席安全会议者考核100元、迟到者考核50元。

  (5)班组长班前(班后)会上不讲安全内容的,考核100元;记录本

  上不体现安全内容的考核50元。

  (6)对安全生产部门催报的资料、信息不能按时上报的,考核100元。

  (7)各部门对公司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含临时性工作)不落实、未完成者考核100元。

  (8)各类安全台帐未建立、健全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9)各单位领导未及时传达、贯彻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有关通知的,考核100元。

  2、安全教育管理考核范围

  (1)未按规定对新工人及转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考核200元。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考核100元;未参加专业培训和考试的,考核200元。

  (3)三级安全台帐没有或不健全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4)不了解本岗位《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的,考核100元

  3、事故考核:

  (1)工伤事故按《工伤事故管理规定》考核标准执行。

  (2)对事故瞒报、误报者,按相关事故管理规定的内容双倍考核。

  4、电器及电气焊安全管理考核范围:

  (1)电器设备无接地、接零保护的,考核100元。

  (2)移动电器未使用漏电保护器的,考核100元。

  (3)使用行灯不符合安全电压的,考核100元。

  (4)机电检修不执行相关行停、送电操作制度的,考核200元。

  (5)临时电源线不规范、无管理的,考核100元。

  (6)电器开关损坏或有裸露线头的,考核100元。

  (7)电气线路老化严重,不予以及时更换的,考核100元。

  (8)电焊机不断电,安、拆二次线的,考核100元。

  (9)电焊机机壳不采用接地、接零保护的,一、二次线不符合规定的考核100元。

  (10)踩在油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的,考核200元。

  (11)电气焊作业不按标准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考核100元。

  (12)氧气、乙炔气使用及运输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考核100元。

  5、天车安全管理考核范围

  (1)天车安全装置构件失灵、失效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2)天车司机室电源线头裸露或刀闸无盖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3)天车作业违反“十不吊”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4)天车安全警示及保护装置不齐全者,考核责任人200元。

  (5)天车车体上有杂物者,考核责任人100元。

  (6)天车司机下车后不拉闸断电者,考核100元。

  (7)天车司机吊重物时离开天车者,考核100元。

  (8)操作有手柄的设备不用手去操作的,考核100元。

  (9)非天车司机操作天车的,考核200元;该车天车工考核200元。

  (10)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索、吊具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11)天车动车前不鸣铃示警的,考核100元。

  (12)天车的主要构件磨损超标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3)天车转动部位无安全防护罩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4)天车登机无联锁保护或失灵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5)天车吊重物在人头、重要设备或机动车上方通过的,考核100元。

  (16)天车工作时调整制动器的,考核100元。

  (17)磁盘、坯钳使用完毕后未降至地面的,考核100元。

  (18)天车钢丝绳未按期涂抹润滑油的,考核200元。

  6、煤气系统或禁火区域安全管理考核范围

  (1)煤气区域或禁火区域无警示标志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2)没有煤气监测设施、防护设施而在煤气区域进行作业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3)吹扫煤气管道未使用软连接及吹扫后未彻底断开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4)各种可燃介质管道用作接地线使用或搭挂临时线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5)煤气设施动火无动火证或有动火证未落实监火措施的,考核相关责任人500元。

  (6)禁火区域吸烟或随意动火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7)煤气监测仪器不能正常使用或失灵不及时修复又无安全措施的,考核相关责任人300元。

  (8)带煤气作业不戴防毒面具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9)煤气管线泄漏未及时发现的,考核相关责任人200元,造成事故的按《工伤事故管理规定》考核。

  7、生产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考核范围

  (1)进入生产作业现场未按照标准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考核50元。

  (2)在煤气、氧气区域堆放油脂或易燃品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3)物件、工具摆放不符合规范的.,考核责任人50元。

  (4)现场各种安全装置及设施缺损的、安全标志损坏或不按标准设置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5)故意损坏或随意移动安全装置(过桥、盖板、栏杆、护罩及井盖)、防爆装置和警示标志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6)值班室、休息室卫生不合格的,考核责任人50元。

  (7)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垃圾、杂物、废弃物品较多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8)堵塞消防通道或随意、挪用损坏消防设施,考核责任人100元。

  (9)非岗位人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区域逗留的,考核100元。

  (10)作业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考核100元。

  (11)地面人员听到天车示警后不避不让的,考核100元。

  (12)吊运非常规物品不使用专用吊具或违规使用各种吊具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3)火灾危险区域未设置灭火器材的;消防用品使用完毕后未及时进行更换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4)设备未停机进行检修或清扫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5)携带与生产无关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生产现场的,考核100元。

  (16)过正在运转的皮带、辊道或其他运行设备、设施不走安全通道的,考核100元。

  (17)检修时未挂检修牌或随意开动挂检修牌的设备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18)检修设备未执行安全管理相关制度、事先未制定相关安全措施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9)运转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全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20)交接班时不对所用设备、工具进行安全确认者,考核100元。

  (21)坐、靠、爬在安全护栏上的,考核50-100元。

  (22)特种车辆违章载人,搭乘运行中皮带、料车和翻斗车的,考核100元。

  (23)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的,考核100元。

  (24)在生产作业区域内打闹、戏耍、闲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考核100元。

  (25)使用各种带故障设备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考核100元。

  (26)启动皮带运输机、辊道、电机不发启动信号的,考核100元。

  (27)未经批准,车辆进入易燃、易爆区域的,考核100元。

  (28)有钢水、铁水落地可能的地段有积水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29)用氧气吹扫人身、设备、地面的,用氧气为各种车辆轮胎充气的,考核200元。

  (30)生产作业区域内乱烧、乱扔各种垃圾的,考核100元。

  8、高空作业考核范围

  (1)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考核100元。

  (2)高空作业踏板或护栏安装不牢靠,考核责任人100元。

  (3)高空作业抛物、扔工具或其他物品的,考核100元。

  (4)高空作业有坠物可能,无高空作业防护网、地面无人监护或设置警戒带者,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5)高空或危险区域作业,不执行监护制度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9、隐患整改考核范围:

  (1)隐患整改项目未按期完成且无正当理由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2)各部门必须对本系统进行定期的隐患自查活动,及时排除隐患,如不按期进行,考核责任人100元。

  (3)对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第5条考核程序:

  1、责任单位、人员,接到考核通知单后如有异议,可向安全生产部提出书面申诉。如无申诉视为认同考核。

  2、公司内部考核由公司财务部在工资中扣除,外协施工单位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3、公司财务部将对罚款单独进行立账,所收缴的罚款作为公司安全保障基金。

  第三章附则

  第6条外来施工单位及各厂家现场服务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7条严禁各级检查人员收取现金罚款。

  第8条安全生产部有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随时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

  一、文物库房为馆内的安全重地,全馆人员须加大文物安全意识。库房内外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及其他有碍文物安全的物品。

  二、库房钥匙分别交由两名保管人员,并妥善保管,库房钥匙不得随意转交他人。

  三、库房工作人员进入库房须有两人以上;非库房工作人员未经主管指导同意,不得擅自入内,经许可者,须由库房工作人员陪同。

  四、进出库房人员一律不许带包,严禁在库房内吸烟。

  五、创立库房出入登记制度,非本馆人员入库须在保卫科认真填写《入库人员登记表》,并由馆指导或保管部负责人签字。

  六、库房人员须遵守文物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周到。

  七、库房工作人员须遵守文物安全出库手续,未经主管指导同意,不得擅自提取文物。

  八、创立《库房工作日记》,由专人记录进出人员、时间、工作内容等情况,同时妥善保管好帐册档案,严守库房机密。

  九、创立按时的`安全检查制度,由保卫科迎宾保管部对库房安全按时检查,如防火、防盗等,如发现情况,须保护好现场,立即向馆指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十、保护库房的整齐清洁,注意防潮、防尘、防虫、防光等。工作人员离开库房应做柜门上锁,门窗关严,拉闸断电。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

  1、目的

  为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特制定管理、暂行办法。

  2、使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3、引用法规及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4、术语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5、实施程序

  5.1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按照“企业提取、安委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

  5.2安全管理机构根据安全生产费用的规定适用范围、安全生产情况、相关部门安全投入计划及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预算额。

  5.3财务部按规定及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实行专款专用。

  5.4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应由项目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填写安全生产费用月度审批表,安全管理机构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5.5安全生产费用的计提标准为工程造价,土建部分2%的标准提取使用、安装部分1.5%标准提取使用。

  5.6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1)现场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安全鞋、工作服等);

  2)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支出;

  3)临时用电工程设施;

  4)消防设施、器材的购买、维修、更换;

  5)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药品、急救箱等;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7)安全生产检查及评价费用支出;

  8)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9)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所需设施、材料、机械、人工等费用支出;

  10)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11)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12)安全监控设施;

  13)职业健康体检所发生的费用;

  14)文明三区、标准化建设所需费用;

  15)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5.7应将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0

  第一章: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每天上午,各部门利用班前会对前一天安全生产经营工作进行总结并部署当天的安全工作。

  二、每周的周一,召开一次安保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由安保组负责人主持,学习传达上级安全工作精神;总结分析上周安全工作,查找不足,布置本周工作。

  三、每月的月初,召开一次各部门安全例会,由副总经理主持,学习传达上级安全工作精神;通报各部门上个月安全生产经营工作情况,部署本月安全生产经营工作任务。

  四、每季的季初,召开一次酒店安全生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例会,由副总经理主持,分析讨论典型安全生产事故,分析酒店安全生产经营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和治安工作的重大问题,部署本季度安全生产经营工作任务,讨论和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

  五、每年的年初,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经营工作总结大会,总结上年工作,提出当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表彰在上年工作中涌现出的安全生产经营先进个人和集体。

  第二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加强安全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做到有计划、有实施、有检查、有总结、有提高。

  二、新员工上岗前需进行安全、消防、治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消防器材使用及如何自救等方面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考试内容、时间、成绩、教材、授课人须存档。

  三、定期邀请消防、公安部门专业人员来店讲课,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业务素质。

  第三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酒店每月组织各部门管理人员对各营业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督促检查各部门安全防火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安保组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通知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

  三、各部门每周要进行一次内部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解决不了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公司领导和安保组。

  四、各部门员工要坚持每天对各自管理的区域进行用电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部门领导。

  五、公司及各部门的例行安全检查结果要以安全检查记录形式存档备查。

  第四章: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一、安保组在安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开展安检工作,确保能及时发现,及时报告,现场整改做到“三不放过”,不能马上整改的,由安保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二、对在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短时间内无法整改的,必须限期整改完毕。

  三、认真做到“安全第一、生产第二”,对需要整改的营业场所,应无条件停止营业,整改不到位,不能恢复营业。

  四、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边整改边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在整改期间不出现安全事故。

  五、酒店对事故隐患每月排查一次,各部门每周进行排查一次。

  第五章:安全生产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

  二、公司每年年底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评比和奖励,评比的重点内容如下:

  1、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安全设施保管完好,安全培训工作突出。

  2、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发生事故。

  3、及时消除事故避免了重大损失,表现突出。

  4、在事故中,有其他立功表现。

  三、公司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部门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评先资格。

  四、违反安全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后果及应承担的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

  1、安全工作富足人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造成不良后果。

  2、值班人员失职或擅离职守,致使公司发生安全事故。

  3、违反安全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引起安全事故。

  4、擅自动用、损坏安全设施,安全器材的。

  五、对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访客安全管理制度

  一、酒店对来访人员实行登记制度,规定访客时间从每天早六点至晚十一点。

  二、访客到店后由前厅部接待人员负责对其登记,详细记录来访的日期、时间、来访人员姓名、性别等。

  三、接待人员与被访人联系,确认来访人员情况后,方可将被访人员房号、姓名等告知来访人员。

  四、应尽量记清来访人员单位或地址,来访事由等,以备有突发情况及时通知来访人员。

  五、告知酒店访客时间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六、员工访客遵照酒店有关制度执行。

  七、禁止来访人员携带管制刀具和易燃物品进入酒店。

  第七章:宾客遗留物品管理制度

  一、及时将客人遗留物品上交办公室(前台行李房保管),并填写客人遗留物品登记表。

  二、办公室(前台行李房保管)对客人遗留物品应积极与客人联系,妥善解决;联系不上,视其价值保管三个月到一年时间。

  三、到期物品无人认领,可以年终由办公室统一处理或在有关部门监督下报废。

  第八章:客房钥匙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同安保组的合作与沟通,共同做好客房的安保组的工作。

  二、客房服务员在楼层遇到住店客人没有带钥匙或将钥匙遗失而无法进入客房时,应先通知前厅部查明客人确实在酒店下他是,才能为客人开门。

  三、总服务台发现客人钥匙遗失,应立即上报安保组和客房部,并通知酒店工程部在24小时之内更换门锁或更改电子钥匙信息。

  四、严格控制与明确钥匙的使用范围和登记手续,保障客人的财产安全。

  第九章:酒店钥匙安全管理制度

  一、酒店所有钥匙统一由物业组办理登记、分配或更换手续,由各部门保管使用。

  二、物业组建立钥匙发放登记档案,将发出日期、使用地点、领取者姓名等登记,有领取者签字。

  三、凡属物业组配备的钥匙,如已磨损不能使用或其它原因需报废,有部门负责人开具证明并将钥匙一并交物业组更换。

  四、物业组设钥匙柜一个,所有公共通道门钥匙由物业组掌管。

  五、各部门必须制定本部门钥匙管理制度。

  第十章:酒店餐饮部卫生管理制度

  一、环境卫生要求:内外整洁,食品必须与有毒有害物保持一定距离,保证室内照明,通风良好,防尘、防蝇、防鼠、防腐设施完好有效,保证存放垃圾设施完好,垃圾日产日清。

  二、采购运输过程卫生要求:运输食品的容器必须清洁卫生,生熟分开,以防交叉感染,运送食品过程中要保证防尘、防腐、防晒、防潮、防冻等工作,装卸食品不得将食品直接卸在地上。三、食品制作加工过程卫生要求:食品加工过程中保证原料新鲜,有光泽,卫生状况符合国家标准,不得带污水、泥土和其它异物,禁止使用糜烂、发霉、虫蛀、变质的原料,添加剂的使用符合国家标准,严格遵守操作程序,穿戴工服,勤洗手,冷荤加工做到“五专”。

  四、菜肴出品过程卫生要求: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其中心的温度不得低于70度,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半成品分开摆放,烹饪后和食用前需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要在高于60度或低于10度的条件下存放。

  五、食品存放过程卫生要求:食品出入库要验收登记,存放时生熟分开,冷藏柜温度不得超过10度,冷藏设备按用途严格区分使用,并定期除霜、防臭。

  六、员工个人卫生要求: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直接接触入口食品之前,要用流动水洗手,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工作操作间禁止吸烟,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七、餐饮具卫生要求:餐饮具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消毒后,放入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定期清洁、消毒。

  第十一章:酒店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二、坚持每年审验卫生许可证,并不断改进各岗位的卫生责任制。

  三、必须采购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食品,并定期检查,使之保存完好。四、以员工守则为准,保持个人卫生良好。

  五、食品加工储存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坚持生熟分开的原则。

  六、各食品操作场所,每天要进行空气消毒。

  七、餐饮具要一客、一换、一消毒,消毒与保洁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

  八、防蝇、防鼠、防尘、防蟑设施保证完好有效。

  第十二章:厨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按消防规定使用火源。

  二、厨房操作间内严禁擅自拉接临时电线,不许使用活动插座。

  三、厨师不得擅离职守,严禁厨师离开没有关闭火源的灶台。

  四、厨房排烟罩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防止引燃发生火灾。

  五、下班前关闭电源、气源、自来水,确保安全。

  六、严禁使用糜烂、变质、过期、有毒的食品。

  七、选用新鲜原料,原料要无异味,无杂物(三证俱全)。杜绝使用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畜肉,腐败变质或其它感觉异常的原料不许加工制作。

  八、原料粗加工、腌制、晾晒、烧烤或卤制品的晾冻等,工艺流程和布局要合理,生熟要严格分开。

  九、搞好卫生间的卫生,上班前必须检查原料及用具卫生,下班时做好清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各项制度,确保食品安全,防止食品事故的发生。

  十、大型用餐(百人以上),为防止食物中毒事故,要留取样品,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积极抢救,保护现场,等待有关部门检查。

  第十三章: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一、娱乐场所必须经消防部门安全检查合格后方能营业。

  二、安全出口指示必须明确,应急照明和消防设施必须齐全有效。

  三、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擅自拉接临时电线。营业期间禁止在室内动用明火。

  四、营业期间必须保证安全出口和安全疏散通道畅通,禁止将安全门上锁或阻塞。

  五、禁止娱乐场所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第十四章:高压、低压、发电、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高压、低压、发电、配电室是酒店的要害部位,禁止非专业人员入内。

  二、室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会客、打闹。

  三、室内严禁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及无关物品,对消防器材要随时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四、值班人员在接班前和工作中禁止饮酒,要严守岗位,做到勤看、勤听、勤巡视,确保供电安全。

  五、值班人员进行倒闸操作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前必须建立工作票和记录。

  六、送电时,必须得到电器检查、维修负责人的送电申请。电器负责人要询问是否解除有关肇事事宜,认为符合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

  七、严禁非电管人员下达停、关电指令。

  八、值班电话要随时保持畅通。

  九、对线路设备每季度检测一次,查出问题及时检修。雨季前必须检测一次避雷针,“五·一”、“十·一”、“新年”、“春节”等重大节假日要对电器设备全面检查。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公司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安全生产会议包括公司级安全生产例会(公司例会)、车间级安全生产例会、班组例会。

  三、例会的召开

  (一)公司例会

  1.公司确定每月召开公司级安全生产例会,会议由企业安全委员会主持,各部门主管人员及分管人员必须参加。

  2.例会的主题

  (1)安全生产会议主题为本月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总结和汇报,针对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事项,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研究解决办法,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2)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最新文件精神。

  (3)表彰安全生产工作做得好的部门和个人,批评安全生产工作有待改善的部门及个人。

  (二)车间级例会

  车间级例会每三周召开一次。例会主题:

  1.上周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下周安全生产工作注意事项。

  2.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

  3.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等。

  (三)班组级例会

  班组级例会每周一次,主讲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及部门安全生产规章。

  (四)季度全员安全知识教育

  公司每季度举行一次全员安全知识讨论会或培训活动,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讲座、安全生产知识问答及消防演练等,以加强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四、建档事项

  对公司级的安全生产例会、知识讲座等企业安全委员会必须做好会议、讲座记录,进行归类存档及发送相关部门,用以进一步学习和对有关事项的追踪。

  五、相关记录

  《安全生产会议签到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2

  第1条为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及指令,结合本矿矿井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2条煤矿技术工作是矿井安全生产最重要的工作,全体工程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认真遵照执行。

  第3条矿总工程师是矿全面技术工作的总负责人。矿总工程师审定的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由分管生产处长负责组织实施。

  第4条矿的生产技术、机电运输、通风安全、地质测量、基本建设等管理职能机构必须做好生产技术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加强生产技术管理过程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制定或完善本部门生产技术业务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质量标准,并认真检查考核。

  第5条矿必须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和改善煤矿质量标准化工作,文明生产管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对口负责,严格考核、标准要严、奖罚分明。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的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

  第6条矿必须建立和完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制度。生产技术工作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采掘生产计划、采掘布局、采掘接续、开拓延深及重点工程,单产单进与采掘机械化水平、支护工作与顶板管理、矿井设计与规程措施管理、质量标准化管理与文明生产、巷修工作与失修状态、安全重点与安全管理。每季必须进行一次生产、技术工作安排和总结。

  第7条生产、技术管理必须坚持安全高效、合理集中,以风定产、系统配套的原则,必须坚持技术进步、工艺先进、设计先行、施工严谨的原则。严禁不按设计、审批、施工程序运作管理。

  第8条建立健全生产技术信息统计和分析制度。生产技术、机电运输、通风安全、地质测量部门要加强生产技术管理运行过程的统计分析,建立和完善生产、技术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报表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3

  一、目的为加强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监控,规范本市场的危险源管理,保证市场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市场内的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

  三、职责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指导本市场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管理工作。市场各部门负责做好本部门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监控、管理。

  四、内容与要求

  1.市场安委会组织各部门按照条件危险性评价法,确定出重大危险源。

  2.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1)市场组织专人负责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确保重大危险源长期处于监控状态。

  (2)现场应配有各种应急处理器材,现场灭火器材保证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3)加强对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的检查。所属区域检查人员要做好当班的巡回检查,严格交接班制度;管理人员至少每天巡查一次;安全专管员至少每周巡检一次,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查出问题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立即上报。

  (4)严格外来人员登记制度。无关人员严禁夜间进入市场,确需进入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并由市场人员陪同。进入重大危险部位必须严格登记,交待清楚注意事项并进行监护。

  (5)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针对市场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的特点,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市场员工发现险情必须迅速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上报市场领导或相关主管部门。

  (6)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登记。市场对所有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并严格进行检查、监控,使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成为一个持续的过程。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检修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杜绝作业过程中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作业人员应了解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制定详细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认真落实。

  2、作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工作票和相关票证,严格票证审批程序,内容填写要详细、完整、不留空白项。

  3、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好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落实有关规章制度。

  4、进入现场必须两人或两人以上进行作业,其中一人负责安全监护,监护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

  5、参加作业的人员要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相关安全规定。

  6、作业中如出现突发情况危及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时,应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作业负责人联系确认安全后方可重新进入作业现场。

  7、严禁涂改、转借作业工作票和其他票据,不得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8、对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不办理相关票证,安全措施不落实经教育不改者,领导或作业负责人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

  9、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10、其他需遵守的安全规定按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4

  1目的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风险分级管控过程中确定的典型控制措施是隐患排查的重要内容。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要求的深化。

  本制度用于规范和指导本公司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通过识别所有常规和非常规的生产活动、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存在的风险,强化源头管理,制定出合理的、科学的、经济有效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管理措施,避免人身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以达到降低风险,杜绝或减少各种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的目的。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的目的、安全生产分级管控责任部门、职责、工作内容等相关事宜。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成员。

  3责任部门和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人员组成以公司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组织领导机构成立文件为准。

  相关责任部门及职责如下:

  3.1总经理职责

  (1)全面组织、监督、指导、考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的开展及各项措施的落实;

  (2)传达学习和贯彻关于两个体系有关政府文件、精神和要求;

  (3)组织编制符合要求、满足公司实际运行状况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体系实施方案》;

  (4)组织全面展开工作,明确各单位进度和质量要求,适时指导和调度,并组织制定考核办法;

  (5)保证两个体系建设及运行期间资源、经费投入的有效实施;

  (6)组织评审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并审定发布;

  (7)定期参加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体系工作专题会,固化成果、健全档案,持续降低事故风险。

  3.2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组织拟定满足公司实际运行状况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等体系文件、编制双重预防体系教育培训计划,风险评价准则,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等制度文件;

  (2)组织开展公司双重预防体系教育培训,对全体员工分层次、分阶段进行教育培训,记录、评估培训情况并对受训人员进行考核,汇总考核结果并按奖惩办法提交奖惩结果给财务人员;

  (3)组织各部门按计划开展风险点排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等工作,确定重大风险,汇总各部门风险分析结果并组织风险分级管控评审会议;

  (4)组织风险告知培训,组织各部门对存在风险和职业病危害风险的工作场所区域设置风险警示标志、风险告知卡。

  (5)建立常态机制、加强动态管理,每年至少一次对风险点清单进行调整,遇有法规变动、重大人事调整、工艺变更、更改扩项目、原料、设备、产品变动等及时进行风险评估,确保风险点处于有效管控中。

  3.3各部门负责人职责

  (1)按计划推进落实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体系文件的相关要求;

  (2)组织本部门员工配合公司双重预防体系教育培训,组织实施考核并按奖惩办法提交奖惩结果给安全管理人员;

  (3)组织开展本部门风险点排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等工作,汇总风险分析结果提交给安全管理人员;

  (4)组织本部门员工配合公司开展风险告知培训,落实存在风险和职业病危害风险的工作场所区域按规定设置风险警示标志、风险告知卡;

  (5)总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交办的其他工作。

  3.4财务科职责

  (1)制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安全经费使用计划,协助各部门做好经费的提留和使用,保证专款专用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2)建立相应安全经费的使用台账,做好建设经费使用台账记录;

  (3)辅助双重预防体系领导小组建立符合公司运行情况的责任考核制度;

  (4)落实各部门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建设责任考核,依照考核办法对相应人员进行奖惩,做好奖惩记录。

  3.5员工职责

  (1)熟悉掌握本岗位工艺安全信息,参与公司双重预防体系安全培训;

  (2)参与本岗位危险因素辨识,提交辨识结果;

  (3)知悉本岗位操作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风险和安全控制措施;

  (4)执行公司关于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其他相关工作。

  4术语和定义

  (1)风险

  生产安全事故或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的组合。可能性,是指事故(事件)发生的概率。严重性,是指事故(事件)一旦发生后,将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

  风险=可能性×严重性。

  (2)可接受风险

  根据企业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已被企业降至可容许程度的风险。

  (3)重大风险

  发生事故可能性与事故后果二者结合后风险值被认定为重大的风险类型。

  (4)危险源

  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和(或)财产损失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

  在分析生产过程中对人造成伤亡、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时,危险源可称为危险有害因素,分为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四类。

  (5)风险点

  风险伴随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

  (6)危险源辨识

  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分布和特性的过程。

  (7)风险评价

  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分级,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以及对风险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

  (8)风险分级

  通过采用科学、合理方法对危险源所伴随的风险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划分等级。

  (9)风险分级管控

  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

  (10)风险控制措施

  企业为将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程度,针对该风险而采取的相应控制方法和手段。

  (11)风险信息

  风险点名称、危险源名称、类型、所在位置、当前状态以及伴随风险大小、等级、所需管控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等一系列信息的综合。

  (12)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企业各类风险信息的集合。

  5风险评价的范围

  风险评价中危险源辨识的范围应覆盖本公司所有的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包括:

  (1)规划、设计、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和非常规作业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工艺、设备、管理、人员等变更;

  (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9)气候、地质及环境影响等。

  6工作程序和内容

  6.1风险判定准则结合公司可接受风险实际,制定事故(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严重性和风险度取值标准,明确风险判定准则,以便准确判定风险等级。风险等级判定应按从严从高原则。

  6.2风险点确定

  6.2.1风险点划分原则

  设施、部位、场所、区域:应遵循大小适中、便于分类、功能独立、易于管理、范围清晰的原则。可按照生产装置、储存罐区、装卸站台、作业场所等功能分区进行。

  操作及作业活动:应当涵盖生产经营全过程所有常规和非常规状态的作业活动。对于系统或大型机组开、停车,检维修,动火、受限空间等操作难度大、技术含量高、风险等级高、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作业活动应进行重点考虑。

  6.2.2风险点排查

  风险点排查的内容:组织对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风险点排查,形成包括风险点名称、区域位置、可能导致事故类型等内容的基本信息,并建立《风险点登记台账》,为下一步进行风险分析做好准备。

  风险点排查的方法:按生产(工作)流程的阶段、场所、装置、设施、作业活动或上述几种方法的结合等进行。

  6.3危险源辨识

  6.3.1危险源辨识的内容

  采用适用的辨识方法,对风险点内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辨识应覆盖风险点内全部的设备设施和作业活动,并充分考虑不同状态和不同环境带来的影响。

  6.3.2危险源辨识的方法

  设备设施危险源辨识宜采用安全检查表分析法(SCL)进行辨识,作业活动危险源辨识宜采用作业危害分析法(JHA)进行辨识,复杂的化工工艺,应采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法(简称HAZOP)等方法进行辨识。

  7 评价方法

  本公司采用JHA+LS分析作业活动风险等级,SCL+LS分析设备设施风险等级,依据企业可接受的范围制定风险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

  JHA分析法即工作危害分析(Job Hazard Analysis)是一种安全风险分析方法,适合于对作业活动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制定控制和改进措施,以达到控制风险、减少和杜绝事故的目标。

  SCL分析法即安全检查表法(Safety Check List)是将一系列项目列出检查表进行分析,以确定系统、场所的状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通过检查发现系统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措施的一种方法。检查项目可以包括场地、周边环境、设施、设备、操作、管理等各方面。

  LS分析法即风险矩阵法(Likelihood Severity)该法是依据公司生产过程对某项工作或作业过程中风险出现的可能性、严重性、风险度三种判断风险要素演变状况的具体分析做出定量、定性的评价,包括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和事件后果的严重性S,以及与其对应的风险度R。风险度R=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事件后果的严重性S。

  8重大风险确定原则

  以下情形为重大风险:

  (1)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

  (2)发生过死亡、重伤、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且现在发生事故的条件依然存在的;

  (3)根据GB 18218评估为重大危险源的储存场所;

  (4)运行装置界区内涉及抢修作业等作业现场10人及以上的;

  (5)经风险评价确定为最高级别风险的。

  9控制措施

  9.1控制措施内容

  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及生产运行情况等,确定优先控制的顺序,采取措施削减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预防事故的发生。

  9.1.1制定控制措施应考虑:

  (1)控制措施的可行性;

  (2)控制措施的先进性;

  (3)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

  (4)企业的经营运行情况;

  (5)可靠的技术保证和服务。

  9.1.2风险控制措施类别包括:

  (1)工程技术措施;

  (2)管理措施;

  (3)培训教育措施;

  (4)个体防护措施;

  (5)应急处置措施。

  控制措施的制定应优先考虑消除危害,再考虑抑制危害,修订或制定操作规程,最后采用减少暴露的措施控制风险。

  9.2评审

  风险控制措施应在实施前针对以下内容进行评审:

  (1)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是否使风险降低至可接受风险;

  (3)是否产生新的危险源或危险有害因素;

  (4)是否已选定最佳的解决方案。

  9.3重大危险源

  本公司现阶段不存在重大危险源。

  若将来公司因生产环境或法律法规改变而出现重大危险源,则应根据重大危险源要求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档案。确定科学合理的控制措施并落实责任人。定期进行检测、评估、监控,并将报告存入档案。应将重大危险源的有关信息告知从业人员,应有事故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并适时改进和演练,演练应有计划和记录。

  9.4重大风险控制措施

  依据已确定的评价方法、评价准则,定期进行风险评价。进行风险评价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1)冲击和撞击;

  (2)火灾和爆炸;

  (3)中毒、窒息和触电;

  (4)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露;

  (5)其他化学、物理性危害因素;

  (6)人机工程因素;

  (7)设备的腐蚀、缺陷;

  (8)对环境的可能影响等。

  需通过工程技术措施和(或)技术改造才能控制的风险,应制定控制该类风险的目标,并为实现目标制定方案。

  属于经常性或周期性工作中的不可接受风险,不需要通过工程技术措施,但需要制定新的文件(程序或作业文件)或修订原来的文件,文件中应明确规定对该种风险的有效控制措施,并在实践中落实这些措施。

  对于某些重大风险,可同时采取上述规定的措施。

  在确定重大风险时,应考虑:

  (1)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2)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性;

  (3)企业的声誉和社会关注程度等。

  通过风险评价结果,即风险度R值的大小,将风险进行等级划分,确定重大风险,按优先顺序控制治理,填写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并上报。

  9.5风险分级管控

  9.5.1风险分级

  选择风险矩阵(LS)法进行风险评价分级后,确定相应原则,将同一级别或不同级别风险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实施分级管控。

  9.5.2风险分级管控的要求

  风险分级管控应遵循风险越高管控层级越高的原则,对于操作难度大、技术含量高、风险等级高、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作业活动应重点进行管控。上一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一级必须同时负责管控,并逐级落实具体措施。根据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结合机构设置情况,本公司各级风险的管控层级分为公司级、车间(部门)级及岗位级三级进行管控。

  9.5.3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在每一轮风险辨识和评价后,编制包括全部风险点各类风险信息的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并按规定及时更新。

  10文件管理

  完整保存体现风险管控过程的记录资料,并分类建档管理,包括风险管控制度、风险点台账、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以及风险分级管控清单等内容的文件化成果;

  涉及重大风险时,其辨识、评价过程记录,风险控制措施及其实施和改进记录等,应单独建档管理。

  11分级管控的效果

  通过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至少在以下方面有所改进:

  (1)每一轮风险辨识和评价后,应使原有管控措施得到改进,或者通过增加新的管控措施提高安全可靠性;

  (2)重大风险场所、部位的警示标识得到保持和改善;

  (3)涉及重大风险部位的作业、属于重大风险的作业建立了专人监护制度;

  (4)员工对所从事岗位的风险有更充分的认识,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

  (5)保证风险控制措施持续有效的制度得到改进和完善,风险管控能力得到加强;

  (6)根据改进的风险控制措施,完善隐患排查项目清单,使隐患排查工作更有针对性。

  12目标责任考核

  (1)本公司每一个岗位都有风险分级管控的责任。

  (2)鼓励本单位广大员工人员对存在的未排查到位的风险点进行报告。安全生产科负责风险点报告的登记、汇总工作。

  (3)对接受的风险点报告,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核实后补充到风险点相关台账中。

  (4)给予在风险管控工作作出贡献的个人和部门的奖励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属3级及以上风险点的;

  ②在本单位组织风险点排查辨识中未发现的;

  ③报告人留有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5)奖励方式为直接发给一定数额奖金或在对从业人员月度、年度考核中予以奖励。

  (6)风险分级管控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应按规定的频次和要求进行风险管控,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并按要求上报,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13持续改进

  13.1评审

  每年至少对风险分级管控体系进行一次系统性评审或更新。根据非常规作业活动、新增功能性区域、装置或设施等适时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

  13.2更新

  主动根据以下情况变化对风险管控的影响,及时针对变化范围开展风险分析,及时更新风险信息:

  (1)法规、标准等增减、修订变化所引起风险程度的改变;

  (2)发生事故后,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对相关危险源的再评价;

  (3)组织机构发生重大调整;

  (4)补充新辨识出的危险源评价;

  (5)风险程度变化后,需要对风险控制措施的调整。

  13.3沟通

  建立不同职能和层级间的内部沟通和用于与相关方的外部风险管控沟通机制,及时有效传递风险信息,树立内外部风险管控信心,提高风险管控效果和效率。重大风险信息更新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

  为减少生产事故,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规范厂区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员工生命健康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使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

  二、职责

  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1、人员管理

  (1)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度,加强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的安全意识。

  (2)工作时间,职工要按规定穿戴整齐保持端正整洁。夏季禁止袒胸赤膊、穿拖鞋进入厂区。

  (3)进入厂区,外来人员会客(来访)需进行证件登记。

  (4)工作时间,禁止在车间门口及厂区主干道两旁聚集逗留。

  (5)酔酒后禁止上岗。

  (6)外来人员进入厂区时参照执行。

  2车辆管理

  (1)非生产

  车辆禁止进入生产区域。

  (2)所有车辆(包括业务单位的货运车辆)要按指定区域停放,禁止堵塞厂区交通;禁止停放在厂区车间门口及标识的禁停区域。

  (3)厂大门外两侧50米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必须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办公会议的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的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的规定、要求对厂区安全生产形势进行研究部署。各分管领导在汇报工作的同时,必须认真汇报各管辖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会议由厂长负责召集,汇报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3)各分管领导要根据分工系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不定期召开本分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确定安全工作重点,明确安全生产目标。

  (4)生产部门作为企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要根据本企业安全工作重点、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不定期的召开车间的安全生产会议,做到及时上传下达,不延误时间。 4、安全培训制度

  一、公司安全教育

  (1)对新入厂员工,在进厂时进行安全教育,使新员工了解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树立遵章守纪安全第一

  的观念。

  (2)每年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学习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安全防火、安全用电、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预防事故的发生。

  (3)结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利用标语、板报、会议、事故总结等不同形式,让员工明白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预防事故的措施,从中认真吸取教训,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4)不定期的学习外地经验和重大事故通报。

  二、新工艺、新技术的培训

  在新工艺、新技朮、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操作。

  三、安全生产评价管理制度

  (1)厂主管部门及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不定期的对各基本生产车间、重点生产岗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责令其及时整改。并定期对车间、班组进行安全生产评价,总结经验教训,杜绝事故发生。

  (2)厂生产主管部门对车间、班组及重点岗位的安全生产评价要与职工的经济利益挂钩,以鼓励职工积极参加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努力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

  四、禁止烟火

  (1)所有人员厂内生产区域禁止吸烟,不乱携带和使用火种。

  (2)对于厂区内爆品,仓库应在醒目位置标明“严禁烟火”警示标识;

  如有必要可派专人看守。

  (3)厂区内明火作业需向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申请,申明动火原因、地点及安全防护措施,安全监督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及审核,确认有必要动火且安全防护措施合格的,允许同意后,方可动火。

  (4)厂区内禁止焚烧树叶、垃圾,冬季禁止使用电火炉或者其它限制级设备取暖。

  (5)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地点要经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原则上不影响生产现场的正常操作,便于取用,醒目的固定位置,并防止于特制箱内,有明显标识。消防设施执行“三定”管理。即定人管理、定位管理、定期管理。

  (6)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方针,积极采用先进的防火,灭火技术,建立健全保卫义务消防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加强防火检查和灭火器材管理。

  五、应急体系

  (1)全体员工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指导方针。

  (2)各职能部门要把预防事故发生、控制事态发展和减少事故损失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中心环节和重要任务。

  (3)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由公司生产厂长和副厂长担任组长,其它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组成。发生

  意外时“应急小组”必须优先开展抢救生命,最大限度避免意外扩大并于第一时间报告总经理。

  (4)为体现预防为主的原则,“应急小组”负责日常安全生产排查、监督,负责联络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和厂区安全隐患的排除工作。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运营过程中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运营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根据《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关于加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安全管理的通告》、《宝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安全生产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海淞公司《海淞公司建筑渣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建筑渣土车辆运输运营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制度,按规定建立安全组织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建筑渣土运输运营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配备建筑渣土运输运营安全生产专职人员。

  2、建立健全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基础台账(驾驶员管理台账、车辆管理台账、安全教育台账、违章与事故台账、“三不放过”台账)和有关信息资料。对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及时宣传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

  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每月对渣土车辆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驾驶员出车前坚持“三分钟安全教育”,及时查找隐患、消除隐患,杜绝违规现象,有效地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4、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必须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进行车辆登记、车厢密闭改装年检、办理市区《通行证》。公司安全员及分管领导每月定期对渣土车辆运输驾驶员进行考核计分,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或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应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条款要求,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取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生产安全管理制度02-15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08-27

生产安全管理制度04-25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09-18

生产安全应急管理制度_生产安全应急管理制度规定04-04

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_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范文04-01

生产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04-11

班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_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03-26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05-22

安全生产检查的管理制度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