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集)物业小区车辆管理制度7篇
在现在社会,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业小区车辆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物业小区车辆管理制度1
1、小区停车场实行日夜24小时值班制度,由小区秩序维护员负责管理,车辆可以随时进出、停放。
2、本小区停车场实行有偿使用,车主须凭车辆进出小区的磁卡(月卡或一次性卡)进入停车场。
3、车辆进入:车辆进入停车场应一停二慢,必须服从管理员的指挥和安排,取得管理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4、车辆停放:车辆停放时必须服从管理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在规定位置上停放,并与周围车辆保持适当距离,不得对其他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调整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车主停好车辆后须立即离开停车场,不得在他人车辆旁停留。管理员应指挥车辆停放,查看车辆有无上锁,有无外部破损,应通知车主并登记,不服从指挥、乱停放车辆的'按照交通乱停放车辆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停车场车位分固定车位和非固定车位,车主按类使用车位。
5、驶离:车辆驶离停车场时应注意周围车辆的安全,缓慢驶离,并在出口处向管理员交回停车牌,管理员核对牌号相符,收回停车牌、收取停车费后方可驶离。
6、管理员值班期间应认真负责,热情服务,不得会客、喝酒、睡觉,不得离开,不得让亲朋好友和其他无关人员进入停车场,严格核对驶离车辆的牌号,对车主的合理要求应给予满足。管理员交接班时应办理交接手续,核实停车场车辆内登记记录相符,并列签字交接。
7、停车场内不得试刹车、练习车、修理车辆,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
物业小区车辆管理制度2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小区机动车的停放与行驶,维护小区环境,保障小区内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和<浦东新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由金桥湾清水苑小区(以下简称:小区)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委托小区物业公司组织实施。
物业公司对车辆的管理是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小区内所有车辆使用人应接受物业公司车辆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车管员)的行驶管理与停放引导。
第三条小区车位实行有偿使用,车辆使用人在小区泊车应交纳停车费。小区车辆管理制度。停车费收入归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应有专人进行停车费管理,公开账目,并定期结算与公示收支情况。根据维修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停车费收入在扣除车辆管理成本和业主大会授权使用的费用后的结余部分纳入小区维修基金账户,每年一次分摊到业主账户。欠缴或侵占停车费是损害全体业主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将小区业主共有的停车位供车辆使用人停车的行为关系,不含有对车辆保管的义务与责任。提供良好的停车条件,营造有序的活动场所是小区各方共同努力的目标。
车辆进出管理
第五条小区安装停车场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实行车辆智能化管理。小区车辆管理制度。所有车辆进出小区必须持清水苑小区车辆ic卡(以下简称:ic卡)刷卡通行。车辆在通过大门道闸时必须一车一杆逐一进出,不得尾随前车冲卡。
第六条ic卡分为月卡、充值卡和临时卡三种。实行一车一卡制。ic卡不得转让或一卡多车。车卡不一致的车辆不准进出小区。
第七条月卡仅限小区居民及小区内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申办车位登记手续时领取,在有效期内使用。
第八条实行来访车辆登记制度。来访车辆应登记后领取临时卡,刷卡进入。驶离时在小区出口处验卡后交卡付费。小区居民和单位也可以选择使用充值卡,以免每次现金缴费验卡和进入登记的麻烦。固定车位车主不得使用充值卡。来访车辆当天再次进出小区凭缴费收据免缴费。
第九条前来小区执行公务的警车等车辆后出入小区可免缴费。
第十条领取月卡和充值卡需缴押金20元,无卡或ic卡遗失、超期和损坏的车辆无法进出小区,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ic卡遗失、损坏应支付损失费30元。
第十一条非小区居民接送幼儿园入托幼儿的车辆不能进入小区。各类大中型车辆,装载有毒、易爆易燃等物品的车辆不经允许禁止进入小区。
第十二条小区车位满位,车管员应及时告示并拒绝其他外来车辆进入小区。
车辆行驶管理
第十三条小区主干道实行单向行驶。长岛路北大门为进口,只进不出;台儿庄路西大门为出口,只出不进。司机必须依照交通标识的指示路线行驶,不得逆向而行。
第十四条为了保持小区的安宁,小区内车辆不准鸣喇叭;晚间行车禁止使用远光灯;小区道路上不得试刹车、练习驾车、修理或清洗车辆等。
第十五条进出小区内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
车辆停放管理
第十六条车位的设置。停车位分为固定车位与临时车位二种,统一编号。固定车位标有车牌号,供小区居民和单位工作人员停车。临时车位无车牌号标志,主要供外来车辆停车。
第十七条车辆的停放。小区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固定车位或临时停车位内。未经车管员同意,来访车辆不得占用固定车位。车位内不得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或堆放其他物品。
第十八条车位的.申请。无欠费记录的车辆使有人,小区居民可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等到物业公司办理固定车位申请登记手续;小区内单位工作人员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办理固定车位申请登记手续。
按登记先后顺序,先到先得原则安排车位。每套住宅居民只能拥有一个固定车位。对确需第二个固定车位的居民户,经批准后可以申请登记,按第二个固定车位的停车费标准缴费。但无车位居民应优先考虑。
第十九条车位的登记。车位申请确认后,车位使用人应及时办理登记手续:签订车辆停放协议,缴费,领取停车证(置于车辆挡风玻璃右侧内)与ic卡。手续办理不完备不能领取停车证与ic卡,也不得使用固定车位。
第二十条车位的变更。变更固定车位使用人仅限本户居住人,经物业公司同意后并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一条车位的退还。车位为全体业主的共有资源,业主产权转让、租赁户更变等,应及时到管理处办理退还手续,不得擅自转让车位。一旦发现,将收回原使用车位并取消双方车位申请资格。车位退还后如再次申请须另行申请登记。
物业小区车辆管理制度3
公司程序文件 版号: a
修改号: 0
ej-qp4.8物业小区车辆管理程序页码: 1/2
1.目的:
加强小区停车场的管理,保障私人车位使用权不受侵犯,保障停车有序和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本小区车辆管理。
3.引用文件:
3.1质量手册第4.7、4.8、4.9、4.10、4.13章
3.2 iso9002标准4.7、4.8、4.9、4.10、4.13章
4.职责:
4.1保安服务部按《车辆通行、停放收费办法》为小区住户提供车辆停放车位服务,并做好登记和宣传工作。
4.2保安服务部的车管员、保安员负责日常的车辆停放秩序、车辆安全管理。
4.3保安服务部主任负责对车管员、保安员工作监督与检查。
5.工作程序:
5.1对使用小区各种车证车辆管理:
5.1.1保安服务部每年根据住户租用车证期限,到期发放《车位续租通知单》,通知住户到经营管理部办理续租、换证、收费手续。
5.1.2住户续租车位、更换停车证要填写《机动车位登记表》并请住户将车证放在明显处。
5.1.3对持有小区车证的车辆进入小区时,由保安门岗确认其合法性后,打手势放行。
5.1.4每日20时至次日6时前,持小区车证的车辆进出小区时,须在《机动车进小区登记表》、《机动车出小区登记表》中进行登记。
5.1.5每日6时至20时前持小区车证的车辆进出小区时无须登记。
5.2无证车辆管理:
5.2.1此类车辆是指各大公司办理公务,探亲访友者所乘车辆。
5.2.2无证车辆进入小区时,保安人员问清去向,所办何事,填写在
《机动车进小区登记表》、《机动车出小区登记表》和《会客证》,并告知司机不能占用私人车位,如果占用,必须在17:00前离开,以免影响个人使用。
5.2.3此类车辆未经保安保安服务部同意一律不得在小区过夜 。
5.3搬家、拉物车辆管理:
5.3.1住户搬家需到经营管理部填写《出小货物登记单》,将大件物品填写在物品名细项目内,经门岗验证无误后方可放行。
5.3.2住户委托他人协助搬家、搬物时,需在《出小区货物登记单》受托人项目中填写姓名及证件号码。
5.3.3住户拉物出小区时,由门岗确认合法性(指确实时住户本人)由门岗填写《出小区货物登记单》由住户签字,即可放行。
5.4除以上程序外,小区内车辆管理执行《车辆管理规定》。
5.5停车场的标识:
5.5.1地面停车位的.标识:地面停车场由交通管理局划制的长5m,宽2.5m的车位线,喷制车位号。
5.5.2地下车库的标识:在入口处挂有限高2.2m的标志牌,车位线和车位号同地面停车场相同。
5.5.3在工作过程中,使用《物业管理服务规范用语》。
6.支持性文件与质量记录:
6.1《车辆管理规定》ej-wi-qp4.8-01
6.2《地下车库车辆管理规定》ej-wi-qp4.8-02
6.3《机动车车位登记表》ej-qr-qp4.8-01
6.4《机动车出小区登记表》ej-qr-qp4.8-02a
6.5《机动车进小区登记表》ej-qr-qp4.8-02b
6.6《地下车库车辆登记表》&n
bsp; ej-qr-qp4.8-03
6.7《出小区货物登记单》ej-qr-qp4.8-04
6.8《会客证》ej-qr-qp4.1-13
物业小区车辆管理制度4
1.目的:
加强小区停车场的管理,保障私人车位使用权不受侵犯,保障停车有序和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本小区车辆管理。
3.引用文件:
3.1质量手册第4.7、4.8、4.9、4.10、4.13章
3.2 iso9002标准4.7、4.8、4.9、4.10、4.13章
4.职责:
4.1保安服务部按《车辆通行、停放收费办法》为小区住户提供车辆停放车位服务,并做好登记和宣传工作。
4.2保安服务部的车管员、保安员负责日常的车辆停放秩序、车辆安全管理。
4.3保安服务部主任负责对车管员、保安员工作监督与检查。
5.工作程序:
5.1对使用小区各种车证车辆管理:
5.1.1保安服务部每年根据住户租用车证期限,到期发放《车位续租通知单》,通知住户到经营管理部办理续租、换证、收费手续。
5.1.2住户续租车位、更换停车证要填写《机动车位登记表》并请住户将车证放在明显处。
5.1.3对持有小区车证的车辆进入小区时,由保安门岗确认其合法性后,打手势放行。
5.1.4每日20时至次日6时前,持小区车证的车辆进出小区时,须在《机动车进小区登记表》、《机动车出小区登记表》中进行登记。
5.1.5每日6时至20时前持小区车证的车辆进出小区时无须登记。
5.2无证车辆管理:
5.2.1此类车辆是指各大公司办理公务,探亲访友者所乘车辆。
5.2.2无证车辆进入小区时,保安人员问清去向,所办何事,填写在《机动车进小区登记表》、《机动车出小区登记表》和《会客证》,并告知司机不能占用私人车位,如果占用,必须在17:00前离开,以免影响个人使用。
5.2.3此类车辆未经保安保安服务部同意一律不得在小区过夜 。
5.3搬家、拉物车辆管理:
5.3.1住户搬家需到经营管理部填写《出小货物登记单》,将大件物品填写在物品名细项目内,经门岗验证无误后方可放行。
5.3.2住户委托他人协助搬家、搬物时,需在《出小区货物登记单》受托人项目中填写姓名及证件号码。
5.3.3住户拉物出小区时,由门岗确认合法性(指确实时住户本人)由门岗填写《出小区货物登记单》由住户签字,即可放行。
5.4除以上程序外,小区内车辆管理执行《车辆管理规定》。
5.5停车场的标识:
5.5.1地面停车位的标识:地面停车场由交通管理局划制的长5m,宽2.5m的'车位线,喷制车位号。
5.5.2地下车库的标识:在入口处挂有限高2.2m的标志牌,车位线和车位号同地面停车场相同。
5.5.3在工作过程中,使用《物业管理服务规范用语》。
6.支持性文件与质量记录:
6.1《车辆管理规定》
6.2《地下车库车辆管理规定》
6.3《机动车车位登记表》
6.4《机动车出小区登记表》
6.5《机动车进小区登记表》
6.6《地下车库车辆登记表》
6.7《出小区货物登记单》
6.8《会客证》
物业小区车辆管理制度5
为了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车辆、行人安全,制定本制度;
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2、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3、非业主车辆不得在小区内停放过夜,若临时滞留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
4、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等随意停放。
5、凡不遵守小区内车辆停放规定及管理人员的指挥,发生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6、本小区车辆出入小区要出示出入证,外部车辆出入小区时,由值班人员履行登记手续,并服从本小区管理人员指挥。
7、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慢行,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
8、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必须随身带走。
9、进入本小区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在本小区停留。
10、不准在本小区任何场地试车、修车、练车。
11、不准碾压绿化带,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小区内一切设施。
12、不准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停放车辆(非机动车必须服从管理人员指定的停放位置)。
13、出租车接送小区住户,上下客后必须马上驶离,不得在小区内招揽客人。出租车司机属来访客人,必须正常办理探访手续。
14、车辆带货驶离小区,必须有相应的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须由住户登记签字放可放行。
15、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16、本小区车位首先满足在本小区长期居住的业主停放车辆,非本小区业主的车辆,不管与其小区业主任何关系不予提供车位。
17、本小区车位在满足本小区业主停放的情况下,有多余车辆可以安排临时车辆停放,停放费按本物业规定收取。
物业小区车辆管理制度6
1.目的:
加强小区停车场的管理,保障私人车位使用权不受侵犯,保障停车有序和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本小区车辆管理。
3.引用文件:
质量手册
4.职责:
保安服务部按《车辆通行、停放收费办法》为小区住户提供车辆停放车位服务,并做好登记和宣传工作。
保安服务部的车管员、保安员负责日常的车辆停放秩序、车辆安全管理。
保安服务部主任负责对车管员、保安员工作监督与检查。
5.工作程序:
对使用小区各种车证车辆管理:
保安服务部每年根据住户租用车证期限,到期发放《车位续租通知单》,通知住户到经营管理部办理续租、换证、收费手续。
住户续租车位、更换停车证要填写《机动车位登记表》并请住户将车证放在明显处。
对持有小区车证的车辆进入小区时,由保安门岗确认其合法性后,打手势放行。
每日20时至次日6时前,持小区车证的车辆进出小区时,须在《机动车进小区登记表》、《机动车出小区登记表》中进行登记。
每日6时至20时前持小区车证的车辆进出小区时无须登记。
无证车辆管理:
此类车辆是指各大公司办理公务,探亲访友者所乘车辆。
无证车辆进入小区时,保安人员问清去向,所办何事,填写在《机动车进小区登记表》、《机动车出小区登记表》和《会客证》,并告知司机不能占用私人车位,如果占用,必须在17:00前离开,以免影响个人使用。
此类车辆未经保安保安服务部同意一律不得在小区过夜。
搬家、拉物车辆管理:
住户搬家需到经营管理部填写《出小货物登记单》,将大件物品填写在物品名细项目内,经门岗验证无误后方可放行。
住户委托他人协助搬家、搬物时,需在《出小区货物登记单》受托人项目中填写姓名及证件号码。
住户拉物出小区时,由门岗确认合法性(指确实时住户本人)由门岗填写《出小区货物登记单》由住户签字,即可放行。
除以上程序外,小区内车辆管理执行《车辆管理规定》。
停车场的标识:
地面停车位的.标识:地面停车场由交通管理局划制的长5m,宽的车位线,喷制车位号。
地下车库的标识:在入口处挂有限高的标志牌,车位线和车位号同地面停车场相同。
在工作过程中,使用《物业管理服务规范用语》。
6.支持性文件与质量记录:
《车辆管理规定》
《地下车库车辆管理规定》
《机动车车位登记表》
《机动车出小区登记表》
《机动车进小区登记表》
《地下车库车辆登记表》
《出小区货物登记单》
《会客证》
物业小区车辆管理制度7
一.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二.内部车辆出入小区凭证出入,外部车辆出去小区时,司机应配合门岗进行核实登记试行临时收费管理,由值班员履行登记手续。
三.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停放时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四.非业主车辆在停放小区过夜时,若临时滞留必须停放按照公司临时或过夜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五.严禁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和临时车辆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必须放在指定的'停车场)
六.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七.凡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后果自负。
八.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行驶,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机动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超车。
九.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十.进入车辆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等物品。
十一.不准碾压绿化土地,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十二.出租车不得行驶入小区,遇有承载老、弱、病、残、孕及携带儿童或携带过重物品及特殊情况(遇大雨或冰雹大雪时)的。视情况可等级放行,但必须及时驶离开,不得在小区内等候载客。
十三.车辆带货驶离小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须由住户到管理处办理有关物资放行手续,方可放行。
十四.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供电、供水、供气、有线、等公司)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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