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制度

时间:2024-03-11 14:54:58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设备管理制度15篇[合集]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设备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设备管理制度15篇[合集]

设备管理制度1

  一、凡新建、扩建工程项目,如有可燃、有毒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必须按照“三同时”原则配备可燃、毒性气体检测报警仪

  二、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配置、选型应严格执行《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 3063-1999)的规定。报警仪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使用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类型;根据使用场所被检测的可燃性气体的类别、级别、组别,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等级、组别。

  2、当使用场所存在能使检测元件中毒的硫、卤素化合物等介质时,应选择抗毒性检测器。

  3、多点式指示报警器应具有相对独立、互不影响的报警功能,并能区分和识别报警场所的位号。

  三、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1、根据可燃、毒性气体的密度和主导风向,确定检测器的安装高度和位置。

  2、检测器宜安装在无冲击、无振动、无强电磁场干扰的场所

  3、指示报警器或报警器的安装安置,应考虑便于操作和监测的原则。报警器应有其对应检测器所在位置的指示标牌或检测器的.分布图。

  四、可燃、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及检修管理

  1、检测器为隔爆型时,不得在超出规定的条件范围下使用;在仪表通电情况下,严禁拆卸检测器。

  2、每日巡回检查时,应按动试验按钮,检查指示、报警系统是否工作正常;经常检查检测器是否显示正常,防止检测元件失效影响其工作性能,造成误报。

  3、报警器每年至少应进行“三校一检定”,即每3个月应校验一次,每年进行一次检定,填写《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记录》,校验工作可根据各单位的情况自己做,校验和检定人员须持证上岗,气体报警器标定时应采用经计量行政部门批准、颁布并具有相应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的标准气体。

  五、可燃气体报警器每年应全面检修一次,维护和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5-20__)要求进行。

  六、气体报警器的停运、拆除应报安全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进行。

设备管理制度2

  1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工艺设备投运前安全审查(pssr)(工艺安全管理的重要要素之一)的实施、职责和管理要求。审查目的是在工艺设备投运之前确定和提出所有影响工艺设备安全运行的因素,并确保:

  a)工艺设备按照设计的要求建设安装;

  b)所有保证工艺设备安全运行的程序准备就绪;

  c)操作与维护工艺设备的人员得到足够的培训;

  d)必要的工艺设备安全信息得到更新;

  e)所有工艺安全分析提出的改进建议得到落实和合理的解决。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

  a)新、改、扩建的工艺设施设备;

  b)重大工艺设备变更项目;

  c)工艺设备的停产检修。

  3定义

  3.1重大工艺变更项目

  对工艺设备同时进行多项硬件上的变更、更新与装配,引起工艺安全信息变化的项目。重大工艺变更项目往往是需要部分或全部停产才能进行的项目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3.2投运前解决项目(即:必改项)

  在做投运前安全审查时发现的,可能在工艺设备投运过程中或之后引起严重危害、影响操作和维护安全,风险级别属ⅰ级和ⅱ级(参见工艺安全分析管理标准),且必须在投运之前解决的缺陷。

  3.3投运后解决项目(即:遗留项)

  在做投运前安全审查时发现的,不影响工艺设备投运安全,风险级别属iii级和iv级并已经采取监控措施,可以在投运后解决的缺陷。

  3.4区域负责人

  区域负责人是指由油田公司或各单位指定,对要投运工艺设备的生产安全负责的管理人员。如,作业区经理、事业部生产经理等。

  4职责

  4.1区域负责人

  1)组建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

  2)组织制定投运前安全审查清单;

  3)落实投运前安全审查所需要的专业人员和资源;

  4)保证所有员工接受关于投运前安全审查标准的培训;

  5)主持投运前安全审查预审和审议会议;

  6)审查所有必改项的解决方案;

  7)在完成所有必改项后批准工艺设备的投运;

  8)跟踪落实所有遗留项的完成。

  4.2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组长

  1)组织投运前安全审查的具体实施,对审查质量负责;

  2)安排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成员的任务与进度;

  3)监督检查所有必改项的整改实施;

  4)完成投运前安全审查所需要的文件记录。

  4.3工艺安全管理协调员

  根据项目实施的管理权限由事业部或油田公司指定该项目的工艺安全协调员。工艺安全管理协调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通过工艺安全与风险管理培训;

  2)通过工艺安全分析方法培训;

  3)熟悉工艺安全分析方法;

  4)通过工艺设备投运前安全审查培训者培训。

  工艺安全管理协调员的职责:

  1)协调与指导生产单位制定投运前安全审查清单;

  2)组织进行投运前安全审查实施方法的培训;

  3)保证投运前安全审查的执行过程符合油田公司相关规定;

  4) 整理投运前安全审查的有关文件并归档。

  5管理要求

  5.1符合本标准适用范围的所有项目必须进行投运前安全审查。

  5.2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的成立

  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组长应当分配各个组员在实施投运前安全审查过程中所负责的专项审查内容和职责。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至少应当由以下专业人员组成:

  1)工艺技术;

  2)设备管理;

  3) hse管理;

  4)工艺设备操作;

  5)工艺设备维修;

  6)电气仪表(必要时)。

  如果本区域技术力量不能满足专项审查的需求,由区域负责人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专业人员支持。

  5.3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应结合工艺设备的特点和工艺安全管理协调员一起制定一个综合的投运前安全审查清单(可在附录的安全审查清单的基础上增加内容)。审查清单至少应包括:

  1)需要完成的工艺安全信息的更新项目;

  2)确认工艺设备的建设与安装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确认所有保证工艺设备投运与操作安全的程序已经准备就绪,并分发给相关人员,包括投运方案、操作、维修程序及安全规章;

  4)确认已经对员工进行了投运方案、操作、维修程序及安全规章的培训;

  5)确认必要的设备测试与检查项目、检查程序以及检查的频次符合要求;

  6)确认所有其它必要的辅助系统已经就绪;

  7)确认应急预案的符合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5.4投运前安全审查的计划

  区域负责人和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应召集所有组员举行一个预审会议。预审会议内容包括:

  1)安全审查组长应当向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介绍整个项目的概况;

  2)审查并根据工艺设备的特点适当调整投运前安全审查清单的内容;

  3)安全审查组长将任务分配给组员;

  4)制定一个实施投运前安全审查的进度计划;

  5)确定与工程设计、施工等相关方的协调机制。

  5.5投运前安全审查的实施

  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成员应当根据在预审会上确定的投运前安全审查清单对工艺设备进行逐项审查评估。

  1)评估应包括必要的文件审查和现场检查;

  2)应当将发现的缺陷形成书面的记录和综合报告;

  3)为确保投运前安全审查的质量,应当根据项目的.施工进度在完成80%设备安装之前就开始准备,确定审查清单,依据审查清单定期进行逐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交有关部门解决,不能等到施工结束才开始实施投运前安全审查。

  5.6审议会议

  完成投运前安全审查清单的所有项目后,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与区域负责人一起审查投运前安全审查的结果。会议上应将提出的缺陷全部列出,逐一进行工艺安全分析,并根据风险级别将其分类为:

  a)投运前解决项目(必改项)

  b)投运后解决项目(遗留项)

  5.7跟踪落实

  5.7.1所有必改项必须落实整改负责人或负责单位,并制定实施整改的进度,确定完成整改期限。审议会议应当定期进行(一般每周一次),对必改项进行跟踪,直至所有必改项得到落实。

  5.7.2所有必改项完成之后,区域负责人应与审查小组一起审查各项的整改结果,必须得到区域负责人对必改项整改结果的认可,方可由区域负责人批准工艺设备的投运。

  5.7.3所有遗留项必须落实解决方案和监控措施,并落实负责人(或单位)和完成期限。所有遗留项整改完成后应进行验收,并将完成日期补登到安全审查清单和综合审核报告上。

  5.8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阶段、分专项或多次实施投运前安全审查,但在正式投运前,需再次召开审议会议,将历次投运前安全审查的结果进行整理、回顾和再次确认,由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填写投运前安全审查综合报告(格式见附录c),经区域负责人审查确认所有必改项已经整改、所有遗留项已经落实监控措施和整改计划后,方可批准实施投运。

  5.9属于本区域自行组织的项目,在区域负责人批准投运前安全审查综合报告后即可投运。属于上级单位组织的项目,区域负责人批准的投运前安全审查综合报告作为投产、项目验收的必须和首要条件。

  5.10文件整理

  5.10.1所有必改项,如果涉及变更,必须将相关的图纸、设计文件、材料表等进行更新存档。

  5.10.2所有遗留项整改完成后,整改负责人书面通知区域负责人,书面通知应与投运前安全审查清单、综合报告及有关此项目的工艺风险分析归档在一起,以备后查。

  5.10.3所有投运前安全审查的文件,包括审查清单、综合报告以及遗留项的解决方案和跟踪落实计划应归档。

  6审核

  每次投运前安全审查后应由工艺安全管理协调员对其完整性与内容进行审核评估。

  附录a:投运前安全审查清单范例(适用停产维修且没有变更的投运)

  附录b:投运前安全审查清单范例(适用新改扩建和重大变更项目的投运)

  附录c:投运前安全审查综合报告

设备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的管理,作到有计划地更新购置,正确地使用与维护,确保材料、设备完好,满足检验、试验质量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1、材料进场或入库时,由材料保管员负责在仓储和堆放处挂标识牌,填制物资验收单,登记保管台帐和材质证明。对已检验的材料,材料保管员应在标牌的“检验状态”栏中填写检验状态。(已检合格、已检待定、未检)

  2、材料堆放场地的标牌,应设置在通道附近的明显位置。保管员应在标牌上注明材料名称、厂家、产地、检验状态等项目。对甲方提供的产品,应在贮存场地悬挂“甲供”字样的标牌进行特殊标识。

  3、材料保管员填写物资验收单,发料单凭证和保管台帐,并保存记录,填写内容应包括:名称、规格(牌名)、数量、编号或炉批号、合格证明编号、生产日期、进货日期(包括保质期),对甲方提供的产品,加注“甲供”字样的标记,作为可追溯标识。

  4、各种物资应由材料保管员按类别、品种、规格分别存放,标牌明显,填写完整、准确。码放层次以五或十为单位,做到举目成行,过目知数,便于交通、保养、清点和发放。

  5、周转材料领退频繁,不使用时由材料保管员回收整理保养,以备再用。

  6、以到仓库未经验收的物资,材料保管员有保管义务,若造成不应有的损失,要追究材料保管员的责任。

  7、材料保管员要保持物资技术资料完整和帐、物、卡齐全,并帐、物、卡应三相符。

  8、加工完毕后的.半成品,由操作人员根据布置图的要求,在半成品加工件上标注记号,记号应在明显且不易在搬运中擦掉的地方,记号应注明半成品编号、生产日期、检验状态等。

  9、采购人员应对工程所需的主要物资编制采购计划,按批准的计划供应。

  10、现场材料要做到“三清四净”,即“三清”:现场物资管理及负责人要分清,材料消耗及时结清,原始记录应记全、记准、分得清;“四净”:施工现场好,水泥袋、散装水泥收净,元丁、螺丝、铅丝及工具材料拾净,工地三场(钢筋场、木工场、拌和场)散放的钢筋、木料、水泥堆放整齐,打扫干净。

  11、工地仓库可以建立义务回收废料组织,回收的废料若无转移价值,可就地折价处理。

  12、工程竣工后,项目部要组织人员做好材料清理回收工作,将工地不用材料、大型工具等先行退库,对工棚、水电线路等应有计划的拆除、分类,妥善存放,做到帐清、场地清。

  13、公司质量管理处对所属项目部的物资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对管理好的项目部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设备管理制度4

  防爆电气设备工程的设计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一、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原则是安全可靠、经济合理。防爆型防爆电气设备的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防爆标志。

  二、根据爆炸危险场所区域等级对电气设备防爆结构的要求选择相应的.电气设备。

  三、选用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和组别,不应低于该区域内爆炸性物质的级别和组别。当存在两种以上爆炸性物质时,应按危险程度较高的级别和组别来选用。

  四、爆炸危险场内的电气设备,应同时符合周围环境内化学的、机械的、热的、霉菌以及风沙等不同环境条件对电气设备的要。

  五、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与维护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规定执行,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六、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按《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检修》和有关规定执行,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人应经过防爆电气设备知识的培训。

  防爆型仪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危险场所使用的仪表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要求。防爆型仪表的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防爆标志。危险场所仪表的安装,配线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的技术要求。

  二、防爆型仪表检修时不准更改零部件的结构,材质。

  三、在危险场所对原有的防爆型仪表进行更新、改造时,必须审定仪表的防爆性能,不得随意降低防爆等级。

  四、在危险场所新增仪表测控回路及其他回路,其防爆等级不得低于区域内其它仪表防爆等级。

  五、防爆型仪表设备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设备管理制度5

  医疗仪器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一、医疗设备使用前必须制定操作规程,使用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二、对卫生部或卫生厅规定的有关大型仪器设备,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三、使用科室对仪器设备的管理

  1、建立使用登记本(卡),对开机状态、使用时间、运行状况、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登记。

  2、高值仪器设备(万元及以上设备)应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科室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无关人员不能上机。维修部门应确定一名维修专管人。

  3、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包括科室设备台账管理、设备的配件附件管理、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如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应办理移交手续。

  4、新购贵重仪器(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应定期报告使用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

  5、未经医院领导批准,科室使用的仪器不准外借。

  6、使用科室与人员要精心爱护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人为责任性损坏,要立即报告科室领导、设备科及分管院长,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的处理。

  四、使用操作人员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必须做到:

  1、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

  2、急救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采取应急预案,用手动方式代替仪器设备进行工作,然后调用同类仪器设备,再通知维修人员到达现场维修。

  3、大型仪器设备或对临床诊断治疗影响很大的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时应及时报告院领导,通知医务科门、临床科室,停止开单,以免给病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或者检修,应由技术人员负责检修,待故障排除后方能继续使用。

  5、使用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6、操作使用人员应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使用完毕后,应将各种附件妥善放置,不得遗失。

  五、医疗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仪器设备档案是医院整个档案的组成部分,也是医疗仪器设备动态管理工作中不可能缺少的部分。它对医疗仪器设备的计划、购置论证、安装、验收、使用、维护、计量、质量管理、调剂、报废等全过程管理中有着特别重要的.作用,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档案管理的要求:要提现真实、完整、动态。

  (二)确定兼职档案员一名,负责医疗仪器设备的建档工作。

  (三)凡属固定资产管理的医疗设备,均应建立医疗设备档案;万元及以上的医疗设备应建立完整的档案。

  (四)医疗仪器设备完整档案的内容包括:

  1、筹购资料:申请报告、论证表、合同、安装调试、验收记录及有关医疗器械的合法证件等。

  2、仪器设备随机资料:产品样本、使用手册、维修手册、线路图及其其它有关资料。

  3、管理资料: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应用质量检测与评价、计量、使用维修记录、效益评价及调剂、报废情况记载等。

  (五)档案的建立:

  1、兼职档案员参与大型仪器设备的开箱验收,并详细记录随机所附的有关技术资料。

  2、收集建档范围内的有关资料。

  3、整理、分类、登记,建立设备档案。

  (六)档案的管理:

  1、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档案交医院总档案室保管。

  2、上一年度的医疗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应在本年度未完成建档工作,5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档案移交给医院总档案保管。

  3、及时做好动态档案信息的补充更新工作。

  4、医疗设备档案的借用手续,遵守医院总档案室的规定。

  5、技术档案要按规定保存时间进行保管;销毁档案资料要经过批准。

  6、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要办理好档案移交工作。

设备管理制度6

  1、目的作用

  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章程,对日常的使用检修工作进行规范,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正常运行,防范各种事故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障生产顺利进行的必要措施。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2.1对电气设备的管理需要有科学的态度和严谨、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因此机修车间要加强对配电室及电气修理组的日常工作管理,使工作人员保持高度负责的工作状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2由于电气设备的管理专业性很强,公司总师办及设备动力科应在专业技能上加强对工作的指导,特别是对关键、重要设备的操作和检修,更要经常深入到现场进行工作督导,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管理

  3.1凡新建、技改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经交接试验合格,方可交付车间(部门)投入运行。

  3.2预防性试验是检查鉴定运行中供电设备和高压电气设备(电力变压器、电力电缆、高压配电装置、高压电机等)的绝缘性能、导线接头的质量及电气保护装置动作的可靠灵敏程度,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

  3.3预防性试验周期规定,原则上结合各车间(分厂)的电气设备大、中、小修进行,一年一次预防试验工作,超周期不试验,由设备所在部门负责。

  3.4由设备能源科编制预防性试验规程、报表等,预防性试验人员实施执行。

  3.5预防性试验工作,由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其工作程序如下:

  3.5.1配电室高压电气,由机修车间提出计划,直接与市供电部门联系试验工作,计划交设备科备案。

  3.5.2各生产车间的高压电气,由设备所属部门提出计划报设备科审核、备案,电气副总批准,交机修车间负责试验工作。试验后,由机修车间提供试验报告,试验数据要准确可靠,交设备科和设备所属部门归档备查。

  3.5.3设备所属车间应派出电工配合被试设备进行拆装线,并协助机修车间进行高压试验工作。

  3.6列入年度计划的预防性试验的高压电气设备应做到不漏试,标准不得降低,严格按国家现行规定的规程执行。

  3.7电气在预试过程中,若发现主要设备的绝缘显著降低或重大绝缘缺陷和击穿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组织分析及时抢修或更换,抢修或更换试验合格后,方可投人运行。

  4、继电保护装置的整定、校验

  4.1继电保护装置是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卫士,它可以排除或缩小故障的范围,保护电力系统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4.2各种高压电气设备保护整定计算要正确,定值要合理,不能因鉴定不当造成保护枢动误动或越级跳闸。

  4.3继电保护装置调整校验动作要可靠,灵敏度要高,运行要正确,动作率必须达百分之百。

  4.4凡经整定的继电保护装置要加以铅封,不准随意乱动、乱调。

  4.5按照国家现行试验标准,每年进行保护调整校验。

  4.6投人运行中的继电保护装置,由配电值班人员或维护电工进行定时巡回检查,在运行日志上,要详细记录保护装置动作的次数和原因、信号反映影响范围。运行中出现误动或越级跳闸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车间汇报,车间应组织主管人员到现场检查整定值及保护装置,必要时重新调整,先做传动试验,找不出原因再做继电器的解体检查直至解决问题。

  5、电气设施的.防雷保护

  5.1建立和完善电气设施的防雷保护设施,是防止雷电对电气设施造成损坏的重要安全措施。

  5.2各变(配)电室必须具有防止直击雷、感应雷及防止雷电波人侵的保护设施。防雷保护设施应做到先进合理,参数配合恰当,动作灵敏可靠。

  5.3随着电网系统的逐步扩大,从设计上应不断采用国内外先进防雷措施和设备,提高全厂电网系统的耐雷水平。

  5.4要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测,以保持其性能良好可靠。

  5.5全厂应于每年雷雨季节到来之前,以机修车间为主,设备科参加,组成电气防雷检查组,对防雷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限期解决。

  6、绝缘油的管理

  6.1绝缘油的管理是一项有特殊要求、技术性很强的管理,管理好可以提高绝缘强度,延长电气设备的检修周期,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6.2运行中电气设备的绝缘油,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试验标准,凡不合格者,不得投人使用。

  6.3不同牌号的绝缘油一般不宜混合使用,必须混合使用时事前应做好混合试验,符合下列要求,方准许投人使用:

  6.3.1混合油质不低于其中安定性较差的一种油质。

  6.3.2新油与运行中的油相混合时,其油质不应低于运行油之质量。

  6.4所有电气设备上变压油,应每年进行一次取样击穿试验,做简化试验,其简化试验项目包括闪点、酸、酸碱反应(其结果报告应存人档案),不合格者,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

  6.5电气值班人员对运行中的变压器、电压互感器、油开关等备应定期检查(对公用设施,机修车间负责定期检查)于规定油品和泄漏者,应向主管人员反映,及时处理。

  6.6对大型变压器(1000kva及以上的)每两三年做一次油色谱分析。

  7、主要电气设备检修

  7.1主要电气设备的检修周期,应损、腐蚀、老化等规律,安排检修。

  7.2对主要电气设备应强调“检”字,只有及时地检查出问题及时排除,才能保障其强使用中的监控管理。

  7.3对于正在运行中的设备故障,在接到报告后,维修车间组织修复工作。对修理件,使设备尽快运行。

  7.4对于按间隔周期定时定点检修的设备,应在检修前三天通部门并按检修内恢复工作状态。

  7.5设备在检修过程应根据不同设备的具体情况,按公司设备动力科制定的检修标准严格执行。

  8、双票制度管理

  8.1为了确保安全停电、送电,对电力检修作业,实行工作票及操作票制度。

  8.2电气工作人员在高压电气设备上进行安装、检修、调整和试验等工作,必须遵照工作票的规定,履行工作票手续。

  8.3架空线路及电缆计划停电检修和试验等工作,必须断开电源开关时,施工负责人必须到厂总配电室履行工作票手续。

  8.4各车间电源进线开关及配电屏计划停电检修和试验等工作,必须断开一级电源开关时,车间电气主管人员及施工负责人必须到厂总配电室履行工作票手续。

  8.5事故处理及消除严重设备缺陷,属于哪一个车间,该车间电气主管人员或施工负责人应到厂总配电室履行工作票手续。

  8.6各车间如果计划停电检修或试验等工作时,如不需断开上一级电源的开关时,车间电气主管人员应在本部门配电室履行工作票和操作票手续。

  8.7凡计划停电检修或试验,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结束后,必须由原履行工作票手续人员到厂总配电室办理复电手续。

  9、关于避免触电事故

  9.1严禁无电工证人员在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9.2严禁无经验电工和未在工作地段两段挂接地线的情况下在高压电气设备上作业。同时,验电和接地均需使用合格工具。

  9.3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配电线路停电必须使用“停电区域图”。

  9.4严禁无人监护,单人在高压设备上工作,施工前必须遵守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的规定。

  9.5严禁不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事故处理可不用操作票的操作应记入操作记录本)。

  9.6严禁未经核对盲目操作(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开关刀闸位置、操作模拟图)。

  9.7严禁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具进行操作。

设备管理制度7

  班班通设备是学校信息化教学的重要设施,是教师教学的辅助工具,师生必须倍加爱护、按规定流程使用与操作。为了加强对“班班通”设备的使用与管理,确保教学工作的开展和设备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1、班主任为该班班班通设备的`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班班通设备的全面管理工作。班主任要经常检查设备使用情况,发现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给学校领导,以便及时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如发现设备硬件损坏或丢失,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如保管不善造成设备损坏、丢失,除照价赔偿外,还要追加班主任责任。班级任课教师为第二责任人,应协助班主任管理。

  2、各班要指定一名班级信息管理员(班主任可指派一名品德优秀、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的学生担任),负责检查班班通设备是否关闭,确保教师上课完毕设备立即关闭。对班班通设备进行清洁除尘,切忌用湿抹布清洁,保持多媒体讲台下地面的干燥;不得用手触摸电子白板和投影仪,更不能让硬物触及电子白板和投影仪等。

  3、粉尘、不按程序操作、机器运转时受到震动是损害机器使用寿命的大敌。班主任必须对学生进行教育,未经教师允许学生不得乱动和使用各类设备,以免发生危险和设备损害。要保持教室内卫生,桌面洁净,减少粉尘,延长机器使用寿命。保证多媒体讲台桌面干净、整洁,不乱放书本、杂物等。严禁将水杯、黑板擦等物品摆放在多媒体讲桌上。

  4、任课教师使用前应先向班主任申请,课前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如需拷贝文件的应先进行杀毒处理,授课完毕后将文件移到指定个人文件夹。不使用外来磁盘、劣质光盘。使用完设备后,及时清理桌面、将电子笔等整理归位,再依次正常关闭电脑主机、投影仪等班班通设备,严禁直接关闭总电源;及时填好教师使用记录,班主任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如果班主任不做检查,出现问题由班主任负责。班主任每月底将教师使用记录交学校教务处检查。

  5、授课教师要注意系统的维护保养,发现故障或计算机有病毒应及时清除或向班主任报告处理,确保正常使用。授课教师不要在放置主机的操作台上放置其它杂物,保障主机能够正常通风散热。严禁在电脑桌面与C盘上保存资料。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设置,严禁随意拆卸设备,不得擅自在计算机上安装和卸载软件。教学需要的软件,由学校管理员进行安装。

  6、教师使用班班通设备须规范操作,不得在教室计算机中使用与教学无关的内容,自觉抵制有害信息,不在网上浏览有害信息及网上聊天、看电影、听音乐、玩游戏,严禁利用网络制作、发布、传播各种有害信息。杜绝学生非法操作设备,教师不得擅自允许学生单独使用多媒体设施,严禁学生随意开关总电源、计算机、投影仪等设备。

  7、打雷时和雷雨天气各班禁开电源,严防雷击。

  8、班班通钥匙不得随意转借他人使用,遇到周五或学校放假,班主任必须认真进行检查,做到电脑关机、电源关闭、多媒体讲桌上锁、教室门窗关紧等,做好设备的防潮、防损、防盗工作。

  9、每到新学期开始,新老班主任要对教室内的班班通设备进行交接,新班主任要对照原教室内的班班通设备配置表检查设备是否齐全,是否损坏,有问题由原班主任负责,新班主任不做交接由新班主任负责。

  10、班班通的所有设施未经学校领导许可,不得由任何人带出教室。

  11、凡违反上述规定对相关设施造成破坏者,应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将按校纪校规给予处理。(正常损耗除外)

  12、学校加强管理,定期检查,将“班班通”检查评比列入班级检查常规。同时将不定期对各班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的结果将纳入教师考核中。

设备管理制度8

  1、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

  1.1遵守并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学习培训工作。

  1.2审批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3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1.4参加特种设备安装验收及试车。

  1.5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6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7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8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职责

  2.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2.2制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安全操作规程。

  2.3参加特种设备订购,进厂和安装的验收及试车。

  2.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等。

  2.5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2.6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2.7对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2.8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9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特种设备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2.10协同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2.11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2.12组织特种设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2.13对特种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2.14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

  2.15对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

  3、生产部及负责人职责

  3.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3.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

  3.3参加特种设备安全会议。

  3.4合理安排生产,防止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

  3.5制定新工艺,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时,充分考虑特种设备能力,防止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

  3.6协同做好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3.7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

  4、人事部及负责人职责

  4.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4.2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规定,招用新特种设备操作工时,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做好监督新员工就业前健康检查工作,并充分考虑员工的文化技术素质和能力。

  4.3协同各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教育。

  4.4把员工特种设备安全绩效作为考核员工业绩的内容之一。

  5、车间(部门)领导职责

  5.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5.2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5.3参加新特种设备的安装验收及试车。

  5.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等情况。组织本部门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5.5对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5.6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

  5.7协同做好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工作。

  5.8积极向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反映特种设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5.9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5.10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

  6、班组长职责

  6.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2组织班组人员,学习、钻研技术,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6.3掌握特种设备的运行参数,督促班组人员正确操作设备,完成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6.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6.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6.6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6.7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

设备管理制度9

  1、目的

  为了提高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健康水平,切实减少设备零部件的损坏,保证设备更加安全、人员的工作责任感,稳定运行,使维修人员在生产工作中加强定期工作,更进一步地明确维修人员重在“维护”的职责,增强维修切实搞好设备的定期清扫、维护、校验及试验等工作。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3、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14477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t 14604-2008粉尘防爆术语

  gb/t 14604粉尘爆炸泄压指南

  gb/t 17919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

  gb/t 18144监控式抑爆装置技术要求

  gb 26410防爆通风机

  gb 40019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4004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4、职责

  4.1生产部职责

  4.1.1督促运行和维护加强对设备及系统的定期工作,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健康水平。

  4.1.2协调和组织责任单位消除重大缺陷及隐患。

  4.2维修单位职责

  4.2.1各维护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定期对运行或备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以便

  更好地掌握设备的健康状况。

  4.2.2坚持定期巡视检查,定期清扫,设备应保持清洁,不积粉尘,不积水,不积油。

  4.2.3维修人员巡视检查现场设备,查找设备缺陷及隐患,检查振动、温度是否正常,并提出设备停运后的检查、检修项目,搞好维修保养工作。

  4.2.4定期巡查工作中,发现重大缺陷以及事故隐患或危及设备安全的缺陷,维修人员应立即汇报并做好应对措施,具备条件后立即进行处理。

  4.3组织措施

  4.3.1维护单位应定期检查设备,每周不少于一次。定期校验的设备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并做好校验记录。

  4.3.2在定期清扫、维护、校验及试验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缺陷,应及时汇报,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研究解决的方案。

  4、尘灰清理

  4.4应对除尘系统残留的尘灰及含尘泥浆进行清理,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位:

  a)应每班清理的部位:

  ——吸尘罩或吸尘排风柜;

  ——干式除尘器布袋、灰斗、卸灰收集尘灰的容器(桶);

  ——湿式除尘器的水质过滤池(箱);

  ——纺织粉尘除尘器的滤网、滤尘室;

  ——木质粉尘单机滤袋吸尘器的滤袋及吸尘通风机。

  b)应每周清理的部位:

  ——除尘器的监测报警装置、控制装置、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湿式除尘器的储水池(箱)。

  c)应每月清理的部位:

  ——除尘器进风管;

  ——除尘器出风管、通风机;

  ——干式除尘器输灰装置;

  ——湿式除尘器的滤网、滤球、喷水嘴。

  4.5清理作业时,除尘系统应停机,应采用不产生扬尘的清扫方式和清扫工具。

  4.6清理收集的尘灰及含尘泥浆,应作无害处理。

  6 .除尘系统安全使用与维护

  4.1.3除尘系统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维护检修,除尘系统检维修作业前,应完全清除系统内部及周边区域的粉尘,明火作业应按照gb 14477的规定采取防火安全措施。

  4.1.4干式除尘器进行维护检修时,应针对滤袋的吹灰、残留尘灰的状况,更新、更换滤袋。

  4.1.5除尘系统配有的风压差监测报警装置、水量和流速监测报警装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火花熄灭装置、泄压装置、抑爆装置和阻爆装置,在使用期内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校验和维护,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4.1.6应确保除尘系统符合防爆安全要求,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在安装、改造时进行验收检测,使用期内每两年进行一次定期检测。

  7、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4.2.4设备维修记录清单

  编号:

  aqjl-14-01

  4.2.6粉尘清理记录

  编号:

  aqjl-14-02

  8、附记

  无

设备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使用、报废等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内目前所有生产现场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和定期检验的管理。

  三、编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四、职责

  1、设备部负责特种设备的基本维护管理及报废的管理。

  2、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联系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

  3、设备所在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

  五、工作内容和要求

  1、压力容器

  1)各工段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进行维护检修、使用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试压、无损检测和变形的测定。

  2)使用部门根据生产工艺的要求和容器的技术性能制定容器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3)各工段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压力、温度条件使用,不得在超温、超压和超负荷下运行。变动温度、压力控制指标,未经领导批准,不可变动。

  4)设备部对每台压力容器进行编号、登记、建立设备档案。

  5)加强容器、管道的防腐工作,容器和管道外表面要经常喷刷保持油漆完整。

  6)容器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定时进行检查。

  7)设备部对容器的使用、维护、检验和管理进行全面监督。

  8)压力容器配备的安全装置,要定期进行检查,并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可靠,发现不正常现象及时处理。

  9)安全附件实行定期检验制度,设备部每年至少联系对安全阀检验一次,压力和测温仪表每半年校验一次,爆破片由车间应定期更换,更换期限由车间视实际情况确定。

  10)压力容器每年应由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一次年度检查。

  11)设备部做好检验报告的归档工作。

  2、气瓶

  1)气瓶安全使用管理工作,使用岗位要指定专人负责。

  2)定期对气瓶储存和使用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涉及特种作业的,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作业。

  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其安全距离应不小于lO米,并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工作中同时使用氧气瓶和乙炔瓶时,瓶间安全距离应不小于7米。

  4)气瓶移动作业时,应采用专用小车搬运。如需乙炔瓶和氧气瓶放在同一小车上搬运必须用非燃料隔板隔开。

  5)气瓶所使用的瓶阀、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单向阀等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3、厂内机动车

  1)安全驾驶

  ①驾驶人员必须经过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培训考核,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准开车,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行车驾驶操作规程。

  ②严禁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未经允许生产用车严禁无故开出生产作业区。

  ③机动车辆在厂区内最高行驶速度不准超过20公里/小时。

  ④遇有结冰、积雪、积水的道路,无人看守的路口,遇有恶劣天气有雾能见度差的,每小时不得超过10公里。

  ⑤各种车辆出入厂房、仓库大门、加油站、危险地段及生产现场的车辆,时速每小时不得超过5公里。

  ⑥恶劣天气能见度在5米以内或路斜坡在6%以上,生产作业路段长,长时间重载下坡的机动车辆停止行驶。

  ⑦禁止将车辆乱停乱放;禁止在车库、驾驶室内及其它禁烟场所吸烟。

  2)车辆安全检查

  ①各有车部门除按规定参加每年对所有车辆由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安全年终审验外,每月要进行一次安全车辆检查。所有机动车辆的刹车、方向盘、喇叭、灯等,必须是灵敏可靠。机车在作业前,驾驶人员应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作业中如发现车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进行处理,不得拖延时间或带病行驶车辆。

  ②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出车前检查、行车中检查、收车后检查),做到车有故障不上路。

  ③严禁驾驶人员过度疲劳开车或酒后驾车行驶。因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事故的由驾驶人员负责。

  ④机动驾驶室内严禁放置棉纱、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⑤特种车辆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车辆安全。

  ⑥操作者必须熟悉本车的性能、结构、原理,持证操作。

  ⑦维护、检修车辆时禁止吸烟。

  3)车辆出入

  厂内生产作业车辆不准出厂行驶,因工作需要到厂外运输物资,必须持有办公室的通行证,按指定路线行驶。

  4、起重设备(暂无此类设备,今后会添加)

  1)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使用、违章操作起重机械设备。

  2)设备部应根据起重机械的种类、数量和复杂程度,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

  3)设备部应建立必要的起重机械检修维护、定期检验、操作、安全规程等。

  4)起重机械必须经上级主管岗位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检验周期一般为2年。

  5)设备部必须对起重机械逐台进行登记和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图纸等原始技术资料,以及运行记录、历次技术检验报告、大修理、改变原设计性能和重大事故记录等。

  6)各种不同规格型号的起重机械都要按GB6067-20__《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装设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塔式起重机要加足配重。各种钢丝绳的选择、使用和报废亦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7)起重机械的工作地点要有足够的`照明和吊运通道,并应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和电气线路等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8)起重机械实行专责制,每台起重机械都要由专人负责使用管理。

  9)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起重机械必须做到“四懂三会”(懂性能、懂结构、懂原理、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应经上级主管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

  10)起重器械使用必须坚持“十不吊”。起重量大于80吨的,还必须根据公司相关要求,办理作业许可后方可作业。

  11)新购置起重机械时,必须选购取得制造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生产的产品,安全保护

  装置要齐全。并有完整的合格证。

  12)公司对起重机械进行重大改造或改变原设计性能时,必须根据《起重机设计规范》拿出改造方案、设计图纸、计算书和质量保证措施,并报技术监督岗位同意后,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改造。

  13)设备部定期组织对起重机械进行技术检查和检验,检查和检验的周期与内容按《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14)新安装、经过大修理或改变原设计性能的起重机械,使用前必须进行静载试验和动载试验等技术检验,经使用岗位共同鉴定验收合格,并经分管生产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15)国家明令淘汰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报废;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进行大修已不能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的也应报废。

  5、吊索具管理

  1)起重吊索具由使用岗位提出申请需求,供应处向有资质的生产或供应商进行采购,所有采购的吊具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明书。

  2)吊具发放前,必须建立吊具档案,由设备部统一编号、登记入册后由使用岗位领取。

  3)各使用岗位设置专门存放点,存放点有选用规格和对应载荷的标签,主要使用人员能熟悉并正确选用,不合格的吊索具不许在现场堆放或使用。

  4)员工在使用吊具前应检查,发现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岗位负责人办理相关报废手续。

  5)设备部对现场使用的吊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吊索、吊具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办公室办理相关报废手续。

  6)使用岗位有专人管理和维修保养吊索具,在发现吊索具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7)设备部负责吊具的报废,不得以任何理由复用。

  6、电梯管理

  1)电梯使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使用、违章操作电梯。

  2)公司应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电梯的管理工作。

  3)电梯维保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对电梯进行定期检修维护、定期检验。

  4)电梯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检验周期一般为1年。

  5)设备部必须对电梯逐台进行登记和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图纸等原始技术资料,以及运行记录、历次技术检验报告、大修理、改变原设计性能和重大事故记录等。

  7、特种设备资料归档保存

  设备部应建立完整、准确的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并长期保存,技术档案内容至少包括:《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设备及其部件的出厂随机文件;安装、大修、改造的记录及其验收资料;运行使用、维修保养和常规检查的记录;验收检验报告与定期检验报告等。

设备管理制度11

  1、生产技术科负责对公司检测设备的登记,建立设备一览表,归档治理。

  2、生产技术科负责定期按规划要求将公司的检测设备与当地质量技术监视局联系送检或校检。

  3、中心室负责人加强对国家强制检验设备的监视工作,确保使用的检测设备在合格的有效期内。

  4、操作人员对检测设备应爱惜使用,进展维护保养、检查,对发觉的问题准时做好记录并报告公司主管部门。

  5、操作人员负责检查使用的检测设备是否在合格有效期内、是否标有合格标识,反之则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处理

  6、操作人员未经授权人同意不得折装重要检测设备。

  7、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对各分厂的`计量、检测设备的使用、治理状况监视检查,发觉问题准时处理。

  8、操作人员应严格根据检测设备的操作规程进展操作。由于人为缘由造成检测设备故障或损坏,责任人应按损失及修理费用20—50%进展赔偿。

设备管理制度12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经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施工安装,由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维修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维修部签发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第八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维修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应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应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工程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申请批准后,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十四条报废、报损旧设备由管理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发生设备事故,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负责人。

  第十七条值班人员及有关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主管总经理。

  第十八条对重大事故,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事故处理完毕,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二十一条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工程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工程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停 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停通知单”一并报部门经理,签注意见,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内容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主管签字维修。

  第二十九条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主管人员验收签字。

  第三十一条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三十二条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三十三条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条维修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设备管理制度13

  1、厨房设备和用具的保管,使用均分到岗,由个体人员包干责任。

  2、设备用具使用后要随时保持清洁,做到无灰尘,水迹,油渍,不腐锈。

  3、设备和用具使用完毕,使用者应及时清洁,并将其放回原位,责任人有权检查。

  4、各种设备和用具如有损坏,发现人员要及时向厨师长(行政总厨)汇报,联系修理,不得带病操作和使用。

  5、新上岗的员工,必须对厨房机械设备的性能及操作方法程序接受培训,掌握要领后方可操作使用,责任人有指导培训的义务。

  6、员工必须对厨房里的设备,设施,功能及用途进行全面了解后,方能使用,新设备操作前,需看清说明再使用。

  7、对厨房的设备、用具、员工不得私自拆装,如因人为操作不当引起的损坏,由员工瞬息万变行承担赔偿责任。

  8、调离或离开原岗位者,应对所保养使用的设备工具如数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调动手续,如有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9、各岗位使用的.设备,应按作业指导书中的规定每天不要的维护,并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不论什么原因,均应及时报修。

  10、由设备使用人向厨师长报告报修内容和理由,由厨师长填写报修单签字确认后方可。

  11、厨房设备出现的报修问题,由厨师长进行分类处理。

  12、设备使用人在使用前经过严格培训,但操作时违反操作规程,不仅设备的维修费用由责任人全部承担,如果因此造严重后果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或处罚责任;

  13、设备的使用因操作者人为因素造成的,其维修费用由责任人自己承担;

  14、如果设备的故障属于正常范围内(因磨损、老化等)的,其维修费用则由本厨房包干分配的维修费用支付,不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15、厨师长将《报修单》的存根放到维修报告存放夹内,每天进行检查,影响作业的设施设备一天未修复上报店长进行协调,其他超过三天上报店长。

  16、作业时间内出现直接影响工作的设施设备必须在五分钟内报修,报修后十五分钟维修人员未到现场,及时反映给厨师长或店长催修,在催修后十分钟维修人员仍未到现场由经理催修。

  17、送达《报修单》后,未给予确切的维修时间且未影响工作的,但在24小时内仍未得到修复的设施设备由店长催修。

  18、厨房员工应严格执行,如违反参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设备管理制度14

  一、检测仪器设备的验收,由质检部成员负责人组织进行,同时组织其安装、调试和检定工作。

  二、检测仪器设备由质检部负责保管,使用和日常保养,定期进行检定工作。

  三、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荷、超范围和带病工作。使用中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待恢复正常,并经检验后,方可继续使用。

  四、仪器设备每季度进行一次保养。

  五、仪器设备要按期请计量部门进行计量检定。当精度达不到规定时,应按检定结果降级使用,并更换标志。

  六、当仪器设备的计量精度经检定达不到最低精度标准,且无法修复时,由质检部负责人提出报废申请,上报批准报废。

  七、仪器设备由各项目试验组统一管理,每台仪器均应有使用说明、操作规程和检验校准时间、记录及保管人,建立仪器设备档案。

  八、新购的仪器设备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合格方可使用,能正常使用的各种仪器应定期检查,所有检查都应做好记录。

  九、仪器设备调试、校准记录应由技术负责人负责记录。在使用中自检情况和故障情况应有测试人员做好记录。

  十、检验设备、计量仪表使用时要做到用前检查,用后清洁干净。

  十一、检测人员必须自觉爱护仪器设备,保持仪器设备整洁、润滑、安全、正常的使用状态。

  十二、检测人员要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做到管好、用好,会保养、会使用、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性故障。

  十三、游标卡尺暂定使用期限为3年,在正常操作情况下磨损、报废不追究使用者责任,使用期限内丢失的按采购价和3年比例赔偿。超过使用期限仍能正常使用的,公司将根据使用状况和延期使用的.时间长度给予奖励,超过使用期限丢失的罚款50元,但奖励部分仍然有效。

  十四、分发给各部门的测量设备,当员工调换岗位或离开公司前应将所使用的测量设备归还于质检部,质检部做好《计量仪器跟踪表的》登记工作。

  十五、游标、千分尺鉴定周期为6个月,硬度计、液压式拉力试验机鉴定周期为1年。

设备管理制度15

  电气实验工作是鉴定电气设备的绝缘状态,测试分析设备技术性能,正确判断设备能否投入使用,予防设备损坏,保障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为搞好我厂电气实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⒈、长期(超过8个月)停止运行和移动后的高压设备在投入运行前必须按运行中设备的实验项目和标准进行实验。

  ⒉、新安装、大修理和检修后的高压设备在投入运行前,必须分别按规定项目和标准进行实验。

  ⒊、本厂使用的各种保安用具必须严格按照实验周期,实验标准,定期实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⒋、地面电设备接地及防雷保护用的.所有接地元件,接地电阻,于每年雷雨季节前测定一次,主要场所如土质不良,应酌情增加测量次数。

  ⒌、厂各机电保护,每年要依据电网系统方案试运行和各负荷变化情况,进行依次整定实验。新安装主要设备在投入运行前,机电作整定实验。

  ⒍、参加实验人员须由有实际检修经验,经考试合格并发给实验操作作证的电工或技术人员担任。

  7、实验人员应熟悉现场和设备的情况,严格执行电气实验规程,严格采取现场保安措施而后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仪表、仪器和设备,准确无误的进行实验。

  ⒏、加强技术管理,建立和健全主要设备和历年实验资料和档案,对实验结果必须全面得、历史地科学地进行综合分析,掌握设备性能变化的规律和趋势,不断提高实验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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