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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

时间:2024-03-06 12:00:15 卫生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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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经典)

  在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经典)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1

  一、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食堂工作的头等大事,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要从讲政治、讲稳定的高度认识这一问题。

  二、学校建立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明确全体食堂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要求所有人员要从严过细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三、学校建立严格的食品管理网络,细化各自的工作,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失职的责任追究制度。

  四、学校要求食堂所有采购人员要保证采购到合格产品,调味品要采购有厂家、生产日期、有品牌的'产品,粮食、面粉、油料要采购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蔬菜要新鲜,肉、禽、蛋要采购以工商允许的放心产品。

  五、凡采购物品要索证、登记,以便事后追查。

  六、生产流程按卫生防疫部门要求操作,粗加工时,荤素分开加工,分开也要冲洗,防止交叉感染。

  七、剩饭剩菜不能出售,不能出售变质产品。

  八、所有餐具要每天消毒。

  九、物资存放符合要求,生熟分开,防霉防虫。

  十、十分重视食堂环境,食堂厨房、餐厅的环境卫生分工到人,按时完成。

  十一、要重视食堂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所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体检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十二、防止人为的不安全因素,防止歹人投毒。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2

  1、建立健全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8、后勤管理人员每周一次下食堂进行卫生检查和食堂卫生知识宣传,督促采购员不买无卫生许可证、无检疫证的肉类及食品。不使用、销售腐化变质食品。监督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操作间,买回的蔬菜必须进行四步处理(选、洗、泡、切)再煮,杜绝各种传染病,投毒案、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3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膳食工作要坚持为我院干部职工及患者生活服务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目的,开展各种形式的经营服务活动,坚持优质服务,讲究职业道德。

  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上班时间要穿工作服,戴帽、口罩、号码、胸卡等;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四、采购验收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且有良好的感官形状。

  五、加工烹饪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要符合职工及患者的健康需求。

  六、注意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桌椅摆放整齐且清洁,后堂厅的卫生要随时打扫,定期消毒,不留死角。

  七、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清洗干净,保持清洁。

  八、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采取“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加工好的食品要彻底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

  九、物资进仓要保持清洁卫生,存放要生熟分开,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

  十、加强思想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知识的教育,杜绝食物中毒。

  十一、对出现违安全、卫生规定,出现火灾或食物中毒的食堂,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4

  食堂有许多的火源、电源和机械设备,如有使用、防护不当,很容易发生火灾和伤害事故;食堂工作间安排紧凑、温度高、湿度大、污染源多,容易造成食品污染事故。

  食堂的安全任务之一是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的事件发生,保证全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制度,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

  2、彻底消灭厨仓库、配食间的老鼠、蟑螂、苍蝇和蚊子。

  3、严禁采购,加工腐烂、变质、霉烂的肉类、奶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类活物进入厨房。

  4、易腐食品应低温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数不宜再用,应作废弃处理。

  5、凡患有皮肤病、化脓性创伤、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疾病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应禁止从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应工作。

  6、把好食品采购、验收关,防止有毒食物进入厨房,以防误食或由于加工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

  7、厨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白碱、小苏打、明矾、硫黄去污粉、清洁剂、食品添加剂、发色剂等应分类专门贮存,禁止与其它物品特别是食品混装。

  8、所有剧毒品(包括杀虫剂)禁止进入仓库和厨房。

  9、一旦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应有状态,防止当事人擅自毁掉可疑食物,应收集食品容器、砧板、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沤吐物样品,及时送交卫生管理部门,以备检查,听候处理。

  食堂安全操作、预防火灾、防火措施:

  1、食堂的.设备应符合消防规范,并需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

  2、加强火源管理,油灶、煤气炉灶、电热设备及电源控制柜应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所有的电源切断。

  3、随时消除油渍污物,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厨房和仓库内应禁止吸烟。

  4、必须对所有的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的消防设施的检查。

  5、未经批准,禁止一切非厨房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食堂工作人员刀伤、烫伤、烧伤和机械伤害预防措施:

  1、所有设备实行包机制,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2、加强刀具管理,设置专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时专人定点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3、炉灶操作人员在烹制、运送食品过程中,应避免直接接触高温炊具炉具,必要时,应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热,以防烫伤灼伤。

  4、员工如已受到伤害,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并通知其家属,在伤口未愈之前,伤员不应与食品再有接触。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5

  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落实管理责任,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组长:刘白玉

  副组长:余叔畅高建伟杨飞

  成员:行政值日人员、总务处主任

  办公室电话:xxxxxxx

  2、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建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遇到突发事件,由组长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并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不得缓报、瞒报、谎报。

  二、学校食堂、服务部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一)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及保管制度

  1、采购食品时必须向商家索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等资料备案存档,以建立健全的台帐制度。

  2、库房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物资的验收、出入库、储存、保管等日常工作,认真做好出入库登记。库房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并按物资类别决定物资的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

  3、库房管理人员每周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检查,对地面、货架、门窗、墙壁进行全面清洁。发现变质、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

  4、入库干杂调料要分类整理,严禁食品与非食品混放,堆放的食品隔墙(大于30厘米)、离地(大于20厘米),整齐存放,并标明品名及入库的时间。检查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保质期),按照“先进先出”发放原则予以发放。

  5、严格控制库房内的温度,随时对库房内的温度进行检查,保证通风良好,防止因温度过高或受潮而引起库存物质过早过期霉变。

  6、库房内严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及原材料。禁止在库房内存放私人物品及从事与库房贮藏无关的.活动。

  7、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温度范围的要求,冰箱(柜)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以便于对其内部温度的监测。

  8、食品冷藏、冷冻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存放,应有明显区分标志。

  9、食品在冰箱(柜)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使用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10、严禁采购腐败、变质、过期及标识不全的食品。

  (二)食品加工烹调制作管理制度

  1、操作人员更衣、洗手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次污染。

  2、加工前认真验收加工原料是否符合质量,严禁加工不合格原料。

  3、待加工原料进行清洗后,分类存放,按存放时间进行先后加工,防止交叉污染。

  4、加工植物类原料,应根据菜品及烹调的具体来定。对蔬菜原料进行捡摘剥削等加工处理;对容易去皮氧化的蔬菜要及时浸入水中,沥干水分,存于相应盛器内。

  5、水产品和肉类产品加工应除尽污秽杂质,按用途进行原料加工,加工后严禁落地存放。冷冻食品应解冻后进行粗加工,加工时避免损伤鲜活水产品肉质。

  6、活禽类加工应放血完全、褪毛干净、取内脏彻底;肉禽类清洗后无血、无毛,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保持清洁卫生,不同原材料进行分开加工,防止污染。

  7、配备有盖的污物桶,每日工作后垃圾日产日清,污物桶存放点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定期进行消毒杀菌。

  8、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严禁烹制变质食品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

  9、熟食品应存放在专用的经过消毒的用具、餐具中。

  10、剩余熟食品放入熟食箱存放,存放超过四个小时的熟食品,回锅后应彻底加热煮透方可供应。

  11、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调料瓶、炊具、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台面清洁整理干净,地面清扫拖净。

  12、厨房管理人员下班时,应检查各功能区域的卫生状况,并做好记录。

  (三)餐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餐厅每日用完后的菜墩、菜刀必须放在适量的消毒液中进行浸泡,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不能进行浸泡的不锈钢桌、不锈钢架等用具必须定期用适量浓度消毒液进行擦拭。清洗餐具、用具时,应做到“四池分开”,并在水池的明显位置注明标识。

  2、餐具、用具在清洗消毒过程中须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不得减少任何环节。

  3、清洗时,在水池里放入5――10/1000的洗涤剂,注入热水,将洗洁剂搅拌均匀,水温控制在40℃。;在将餐具、用具内的杂物刮掉,放入水池浸泡5――10分钟后进行清洗。

  4、洗净后,凡能用蒸汽消毒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均应放入蒸车内进行消毒,蒸汽温度大于或等于95℃,蒸煮时间为15――30分钟;凡不能用蒸煮的塑料餐具、用具、器皿等,须用药物浸泡进行消毒(药物浓度参照说明书),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

  5、对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须收回洗碗间用清水冲洗,进行消毒后,方可再用。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干燥后,应放入指定的位置,并加盖封闭,防止细菌浸入。

  6、洗碗间及消毒间必须保持整洁、卫生、明亮,不得存放有毒物品、有毒气体、污物、易爆物品等。

  7、下班时,承包者应锁好餐具间及洗碗间的门窗。

  (四)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员工须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有效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健康证到期再行体检的员工,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岗,停岗期间禁止进入加工间、禁止与原材料接触。

  3、员工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个人保管,其复印件交学校食品专职管理员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

  4、健康证到期而未办理的员工,应立即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5、学校食品专职管理员须经常对从业人员的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五)卫生检查及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学校食品专职管理员每天不定时地对食堂及餐厅的大厅、外厅、后堂、用具、设施设备进行抽查,并对存在的问题作好记录,及时向食堂及服务部承包人提出改进意见。

  2、强化督查。每天坚持学校行政值日人员巡查登记汇报制度,及时填写办公室制定的行政值日填写表中有关学校卫生安全日督查记录表,如遇重大事件,当天值日行政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向校长汇报,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否则视为当天值日人员对食品卫生监管不力,责任自负。

  3、食堂、餐厅及各部门卫生状况经多次通报仍未落实和完善的,学校食品专职管理员有权对食堂及服务部承包人进行批评和相应处罚。

  4、所有检查资料须在部门主任和校长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5、餐厅卫生由专人负责,定岗、定人、定区域。

  6、餐厅每日清洁1―3次,每周定期进行卫生大扫除,并用消毒剂全面消毒,并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7、员工在工作时,着装要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不得用双手接触或沾染所盛装食物的容器内部及食物成品,尽量使用专用的夹子、勺子等用具进行采用。

  8、餐厅工作人员在上班前和入厕后,要彻底清洁、消毒双手,保持双手清洁卫生。

  9、摆放在餐厅的保洁设施应清洁卫生,非食品用具不得与食品用具混放。

  (六)食物留样及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1、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每样食品必须留足150克,分别盛放在消毒的餐具中。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2、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盖上),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便于检查。

  3、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4、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

  5、经营场所发生食物中毒,应立即向卫生部门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6、停止食物销售,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品,关闭有关通道,控制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出、接触。

  7、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如实回答调查人员的询问,共同寻找中毒原因。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6

一、食堂必须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到期及时验换。

  二、食堂的管理者要经常教育员工树立健康意识和卫生观念,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管理经营。食堂的员工要牢记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在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方面要创一流的工作。

  三、从业人员按要求如期进行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定期培训,持合格证上岗。从业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整洁干净的工作服,坚持每日清洗、消毒一次。个人卫生作到"四勤"。严禁在操作间内洗衣物。

  四、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干净、无杂物、室内地面清洁、无油垢、无异味,垃圾桶及时清运。

五、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齐全,室内无蝇、无鼠迹、无蟑螂。

  六、各种工具、容器、机械定位存放,用毕及时洗刷干净,达到物见本色。

 七、不制作冷荤食品。肉类、蛋白食品要留样48小时。

  八、各种食品用具要生熟分开,设有明显标记。

  九、不采购、不加工腐败、变质、霉变、虫蛀、搀杂使假、标识不全及过期食品。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并索要许可证。

 十、必须采购、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添加剂。

  十一、库房食品存放分类上架,隔墙离地,防鼠防潮,不混放。冷藏食品放置方法正确、卫生。严禁存放有毒物品和杂物。

  十二、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食堂以外的.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以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7

  为了学校的安全,为了师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食堂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2、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独立原则存放间、加工间。

  3、严格把握好进货关、存放关。

  4、严格把好刨皮、清洗、烹饪等系列卫生关。

  5、严格把好剩饭、剩菜、剩早点关。

  6、注意饮水的安全。

  7、售饭菜、售豆浆、售早点要注意各方面安全卫生工作。

  8、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烂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9、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

  10、炊事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基本要求。

  11、炊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凡持有健康许可证的,才能上岗。

  12、炊事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并后要洗手消毒,工作时要穿戴工作服、衣帽,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售饭、菜必须戴上清洁的'手套。

  13、严禁非从业人员进入操作间,严防吸烟。

  14、严格防止食品腐烂、变质,严防毒事件的发生,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

  15、校长是第一责任人,主管校长是第二责任人,总务主任是第三责任人,其他人员是当然安全员。

  16、要警钟长鸣,要确保老师学生用餐的卫生和安全。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8

  为落实国家教育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的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通知、文件精神与要求,切实保障就餐人员饮食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定以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按照上级规定和要求对食堂进行合理布局,配备相关安全、卫生设施,采取防腐、防蝇、防鼠、消毒等措施,营造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

  二,主管食堂的管理人员,具体负责食堂的全面工作,贯彻《食品卫生法》,关心食堂人员的身心健康,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定期体检,保证没有任何传染病。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和《健康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在岗工作。

  三,食堂工作人员及就餐人员如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食品卫生安全时,应立即脱离群众,进行检查,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返回。

  四,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工作前、便后彻底洗手,穿戴整洁卫生、勤剪指甲、勤理发。操作中不吸烟、不喝酒、不说废话。

  五,厨工组长必须严把食品采购关,按正规渠道采购符合国标的食品,不买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种食品,严禁采购霉变、腐烂变质、污秽 不洁、可能对人体有害的食品。对中毒危险性高的`食物最好不采购,严把卫生安全关。

  六,食堂保管与食品卫生管理员要把好所采购食品验收关,拒收变质过期食品。做好粮油蔬菜等食品的储存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厨师与全体炊事人员要积极配合,团结协作,共同把好食品卫生关。搞好操作室、餐厅一日三餐的卫生清理工作,确保室内外清洁整齐。同时,每周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彻底清洗炊具、餐厅地面、餐桌等,每半月进行一次餐具消毒消毒工作,做到整洁干净,无蚊、无蝇、无鼠害。

  八,厨师在操作过程中,要把好病从口入,注重饮食安全,不做腐烂变质的食品,做到捡净粮食、洗净蔬菜、煮熟饭菜。

  九,学生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定购无证经营者的熟食品和隔餐剩余食品,不得定购冷荤凉菜食品。

  十、加强食堂刀具、火种、电器的管理,离开食堂要保证火源全部熄灭。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9

  为切实搞好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止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介水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根据《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二)建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传染病流行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发生上述事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三)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放过。

  学校卫生管理要求

  组织机构

  1、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卫生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2、食品卫生管理员:xxx

  3、食堂岗位责任人:xxx

  4、饮用水、传染病岗位责任人:xxx

  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选择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学校卫生管理。

  (2)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实行承包经营时,学校必须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

  (3)负责建立学校食堂、饮用水、传染病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公示,并接受监督。

  (4)督促学校建立严格的食堂、自备水、二次供水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自备水、二次供水场所,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饮用水卫生与安全。

  (5)负责制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并定期进行培训,同时应加强对学生饮食卫生、饮用水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不喝生水等。

  (6)学校应加强对食堂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的督促检查,学校领导必须定时深入食堂、自备供水场所检查,具体负责人要餐餐检查,确保师生用餐、饮用水卫生安全。

  (7)学校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二、卫生管理员职责

  (1)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

  (2)拟定本单位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制度,并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督促检查;

  (3)每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及时纠正不符合卫生操作规范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4)每天抽查原料或成品索证情况,查验标签与货物是否相符,并提出是否需要进一步检验确证,每天对饮用水水质、消毒情况进行检查并作好纪录;

  (5)对学校食堂的食品留样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

  (6)对收回、退还的不合格食品进行记录,并记录销毁等处理数量、时间、方式和流向等;

  (7)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和管理,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落实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病症者调离相关岗位;

  (8)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该单位存在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问题及改进情况,负责按要求报告食物中毒、食品污染、饮用水污染事故、传染病流行情况,并协助调查处理;

  (9)建立食品、饮用水卫生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10)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员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提供有关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的情况,并督促落实卫生监督意见;

  (11)发现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中存在影响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时,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实施时间和完成时限等意见;

  (12)根据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情况向本单位负责人提出奖励和惩处建议;

  (13)其他卫生管理职责。

  三、岗位责任人职责

  (1)组织本岗位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

  (2)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督促检查;

  (3)每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和饮用水卫生状况,及时纠正不符合卫生操作规范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4)接受和配合卫生管理员对本岗位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提供有关学校卫生管理的情况,并督促落实卫生监督意见;

  (5)根据本岗位食品从业人员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情况向本单位负责人提出奖励和惩处建议;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10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社会稳定。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食物中毒预防和报告制度

  1、食堂必须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

  2、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后勤管理处负责日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预防工作。

  3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和从业人员工作责任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4、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销售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原料存放间必须由专人负责。食堂管理人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学生饮食的卫生与安全。

  5、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饮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发现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出售变质、污染和三无食品,应及时向学校和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6、学校制订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起动应急机制,并实行紧急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由学院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报告信息应包括发生单位、地址、时间、疑似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7、不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报告,不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对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8、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按卫生部和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学校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二、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对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要求统一使用自来水。

  2、认真做好学生桶装饮用水工作。对提供学生桶装饮用水的企业必须进行科学性的考察,签订供应合同,坚持索证,做好日常的质量监管。

  3、及时清洗消毒供水设施。坚持每学期开学之前和开学期间定期进行冲洗和消毒,在夏、秋季节要及时增加清洗消毒频次,并做好冲洗消毒登记工作。

  4、定期开展饮用水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必须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三、学校食堂高危食品定点采购制度

  1、高危食品是指大米、面粉、食用油、酱油、饮料、肉、禽、皮蛋、蔬菜、海鲜、凉菜等对人的身体健康关系重大,易发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2、学校食堂采购高危食品,必须实行定点采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以保证其质量。

  3、蔬菜容易残留有机磷农药,加工前应用清水漂浸两小时以上。花菜的残留农药难以清除,四季豆未烧熟容易引起中毒;海产品大肠菌容易超标,学校食堂应谨慎采购和加工。

  4、冷荤凉菜容易感染细菌,引发肠道传染病,达不到国家相关要求不得采购和加工冷荤凉菜。

  5、学校食堂要将定点采购单位(摊位)名单,报学校备案,后勤集团签订供应合同,并预收l—2万元质量安全保证金。

  6、学校要建立食堂食品定点采购责任制,加强对食品采购的管理。如发现食堂未按要求定点采购,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因未定点采购而发生食源性疾患的,追究采购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定点采购点原因引起不安全后果的,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四、学校食品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1、建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设立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2、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对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的检查等具体工作。

  3、学校食品安全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检查内容包括食堂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学生自购食品的卫生等。周查由卫生科牵头组织,月查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要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台帐,对发现的问题,要发出整改通知书,由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字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学校应及时向当地卫生、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4、学校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食堂的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五、校园商品准入三项制度

  1、进货验收备查制度

  (1)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必须采购新鲜、卫生的食品及食品原料,杜绝采购《食品卫生法》等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或原料。

  (2)须向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采购粮油、肉类、饮料、乳制品、调味品及其他定型包装食品须向供货方索取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单复印件。

  (3)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要实施定点采购制度。原则上不得采购卤肉类熟食制品;如需采购使用,需经彻底加热处理后出售。

  (4)学校必须指定专门人员作为食品采购验收员,验收人员需对采购的所有食品、原料进行认真清点与查验;验收人员应拒收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和原料入库,并交由学校将其销毁处理。

  (5)采购与验收人员均需在食品采购登记单上签名,认真进行登记,并将有关资料保存归档。

  (6)若因食品采购把关不严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采购人员和验收人相关责任。

  2、不合格食品下柜制度

  (1)严把质量关,对“三无产品”、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主动及时下柜。

  (2)对师生或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然后提交有关部门组织鉴定,经鉴定合格的商品可重新上柜销售,鉴定为不合格的商品立即停止销售。

  (3)对已销售的不合格商品、假冒伪劣商品,及时予以追回,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供应商和工商部门。

  3、消费投诉处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品售后服务规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务规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积极配合工商、消协处理消费者投诉。消费投诉举报电话号码。

  (3)对消费者投诉,严格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消费者先行协商处理;无法处理的,及时与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联系,妥善处理。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11

  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范食堂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全校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校长是本校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食堂管理员(事务长)是食品卫生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对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负直接、全面的责任;学校总务主任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二责任人,学校分管后勤的校长是第三责任人。

  二、学校校长要监督总务处、食堂管理员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卫生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岗培训。食品卫生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卫生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三、食堂管理员应制订内部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制订卫生检查计划,规定检查时间、检查项目及考核标准,每次检查应有记录并存档。校长要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四、食堂管理员应确定食堂工作流程各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负责人。

  五、库房管理负责人:胡文辉,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库房内应设置数量足够的'物品存放架,其结构及位置应能使储藏的食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厘米以上,以利于空气流通及搬运。

  六、原料采购负责人:胡迎春,原料采购严格把关,不得向没有与学校签订,《食品原材料定点供应协议书》和《食品原材料供应质量安全承诺书》的供应商采购食品,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采购时应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七、厨房负责人:彭升阳,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烂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摄氏度。严禁生熟交叉,生熟容器要标识,剩余食品要冷藏。

  八、洗消间负责人:刘利燕,餐具做到一冲二洗三清四消毒五保洁。

  九、食品卫生管理员:邱有志,监督管理食堂各个环节的食品卫生,对食品卫生检验工作进行管理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12

  (一)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职责

  学校法人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必须建立分管校长负责制,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核算员和学校卫生技术人员,依据《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把好用人关,具体职责如下:

  一、学校开办食堂的决策应通过学校教代会研究决定。应在充分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学校教代会研究决定,定期组织教职工、学生、家长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评议。

  (一)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六条关于“学校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其选址、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学校食堂必须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审查及竣工后的验收,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二)依据卫生部《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第五条有关食堂选址卫生要求:一是学校食堂不得设在易受污染的区域,应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二是距离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应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三是应同时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的有关要求。

  (三)遵循食品加工流程,学校食堂各功能间布局及流程应合理,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四)无餐厅学校必须设备餐专间,并在备餐专间使用加盖餐具分餐后运送到各个班级。

  (五)学校必须在卫生许可证规定的有效期限、经营范围内经营。对食品从业人员及分餐人员实行每年健康体检和卫生培训,取得健康证后方能上岗。

  (六)学校应选择责任心强,符合规定的人员担任食堂管理员。

  二、建立学校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师生和家长的监督;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三、建立突发事件(停水、停电、停气、食物中毒等)的应急处置预案和运行机制。

  四、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明确责任报告人。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及时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上报。

  五、建立学生集体用餐管理制度。

  六、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七、主管校长应当经常性地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落实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长效、规范管理措施。

  (二)食堂管理员岗位职责

  食堂管理员应有从事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的经验,参加过食堂管理员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身体健康并持有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食堂管理员在学校领导下,负责食堂的全面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

  二、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与考核。

  三、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并考核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加工隔夜的剩余食品,不得制作出售凉菜。

  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办证,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堂从业人员及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六、建立食品卫生管理档案(规范化台账)。

  七、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三)采购员岗位职责

  一、遵纪守法,公正廉洁,买卖公平。

  二、保证食堂主、副食原料和燃料的保质、保量供应。

  三、采购食品及原料要按照有关规定到指定的并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供货商处购买并严格索证。

  四、必须遵照炊事员或营养员出具的菜单进行购买。

  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不购假冒伪劣、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及原料。

  六、增强服务意识,虚心听取意见,主动、热情当好食堂的参谋。

  七、帐目做到日清月结、手续健全,妥善保管好现金发票,不挪用公款。

  八、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食堂会计岗位职责

  在学校领导下负责食堂的会计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负责食堂资金的收支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秉公办事。

  二、严格按食堂的采购、领用、报销、票据交接、支出登记制度,审核一切收支事项,抵制不符合规定、原则的行为,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三、按会计法规范如实建账,每月按时结账,按期编制出财务报表。

  四、深入实际,认真做好食堂财务分析,及时向领导提供经费收支情况,在杜绝亏损、控制盈利幅度和资金运作等方面当好领导参谋、助手。

  五、管理好食堂各种财务档案、印鉴以及各种与财务核算有关的票据。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炊事员岗位职责

  一、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二、刻苦钻研烹饪技术,不断提高伙食质量和服务质量。

  1.按食谱安排,加工制作主副食品,做到精心细作,花色品种多样化。

  2.做好开饭前的准备工作,保证开饭时间,不断改进就餐供应办法,减少师生用餐等候时间。

  3.不得克扣师生饭菜份量。

  4.不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感官形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三、搞好食堂清洁卫生工作,保证饮食卫生。

  1.生菜要洗好洗净。

  2.不加工、出售腐败变质的食物。

  3.生熟食要分开,分别加工。

  4.炊具和盛放容器要洗刷干净,每天进行消毒。

  5.卖饭时不用手接触成品、食物,操作时不准吸烟。

  6.对主副食品及原辅料要妥善保管,防止鼠害虫咬,腐败变质,对存放熟食品的容器要加盖加罩。

  7.餐具要洗净,学校提供的餐具每天消毒。

  8.餐桌和售饭菜台擦抹干净。

  9.每天早、中、晚饭后打扫食堂,每周至少对厨房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

  四、注意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理发,不留胡子,不随地吐痰,工作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五、节约水、电,爱护各种机具设备,凡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必须由当事人赔偿。

  六、工作任劳任怨,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不与师生吵架。七、重视安全工作,不用湿手接触电气开关,防止热气、热油、开水烫伤等意外事故发生。

  八、加强团结,互相帮助,工作时禁止打闹,严禁带亲友进入厨房。

  九、不准从食堂内往外拿食物、炊事用具。

  十、服从指挥,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有病、有事请假,不准随意旷工、误工。

  (六)保管员岗位职责

  食堂保管员在食堂管理员领导下工作,其职责是:保管好食堂物品。

  一、遵守职业道德,严把进货质量复检关。

  二、入库食品及时验收,按《库房管理制度》要求负责存放。三、认真落实《库房管理制度》的卫生要求,保持库房整洁、卫生、通风。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四、认真做好出入库记录,做到帐物一致,并规范建立台帐。五、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禁将库房钥匙擅自交给他人。

  (七)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认真按照食品卫生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依法办好食堂,竭诚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

  二、按规定办理或更换食堂卫生许可证。

  三、认真搞好食堂清洁卫生,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四、存放垃圾、潲水的容器放在固定地方,并加盖密闭及时处理。

  五、生熟食品必须分开存放,制作生熟食品的人员分开,加工用具、容具分开,并有标识。

  六、保证食品质量和卫生,食品存放不得超过保质期。

  七、保证餐具、用具消毒合格,每餐用后进行清洗、消毒、保洁。

  八、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工作衣帽、勤洗澡、理发,上班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不吸烟,工作前和便后要洗手。

  九、食堂内不允许留宿住人。

  十、食堂从业人员及分餐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持证上岗,分餐时须穿戴工作衣帽、口罩,并洗手、消毒。

  十一、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必须立即向卫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以备开展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八)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

  一、加强宣传和教育,使全体师生了解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症状表现。

  二、保健教师(校医)和班主任每天做好师生的晨检统计,并主动关心学生的健康状况。

  三、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时,必须逐级上报,不得瞒报、谎报。必要时还向保险、公安、工商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四、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立即停止供应一切食品,保护现场,并将中毒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九)学校食品供应制度

  一、烹调好的食品应及时存放到备餐间。

  二、烹调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5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三、分餐必须在备餐间进行,禁止在其它场所分餐。

  四、食品供应人员进入备餐间前必须进行二次更衣,戴上口罩、工作衣帽,并洗手消毒。闲杂人员不许进入备餐间。

  五、供应人员服务期间应面带微笑,举止文明,热情周到。

  六、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不得用手直接抓取食品,必须使用清洁的餐具。操作时不对着食品打喷嚏、咳嗽和有其他污染食品的不卫生动作。

  七、禁止向师生出售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八、供应后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再出售。

  (十)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一、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二、学校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容器中;

  三、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以免被污染,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并做好留样登记,便于检查;

  四、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五、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72小时,时间满后方可倒掉;

  六、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

  (十一)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一、食堂管理员做好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的分工安排。

  二、餐具、工用具使用后必须洗净、消毒,严格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程序操作;如果使用药物消毒,则按照一洗、二消毒、三清洗、四保洁程序操作。

  三、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

  四、蒸汽消毒时,保持温度100摄氏度,消毒10分钟以上。采用含氯制剂消毒时,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消毒5分钟以上,消毒时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使用消毒柜消毒,器具必须杯口向下,消毒30分钟以上。

  五、餐具、工用具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必须是取得卫生许可的产品。

  六、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应储存在专用的密闭保洁柜中备用,并做好消毒记录,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七、保洁柜不得置放其他杂物或私人物品。

  (十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制度

  一、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教育,形成良好的防病意识和自觉的晨检习惯。

  二、由专人严格执行食堂从业人员的每日晨检工作,密切观察和详细询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

  三、发现从业人员患有发热、咳嗽、腹泻、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各类消化道传染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立即停止其工作,并督促其及时接受治疗,恢复健康后方可上岗。

  (十三)学校师生用餐制度

  一、自觉维护餐厅秩序,就餐按次序排队,做到不插队,不拥挤,不争先恐后。

  二、尊重职工劳动,有意见或发生矛盾应通过组织或值班老师和学生干部解决,不得与食堂工作人员及值班人员无理争吵。

  三、按时用膳,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推迟。如要提前或推迟的,必须由有关部门事先通知食堂。

  四、注意餐厅清洁卫生,剩饭、剩菜必须倒入潲水桶,不随便乱丢,不随便搬移饭桌。

  五、爱护餐厅设备,禁止踩踏座椅或把脚放在座椅上。

  (十四)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一、食堂由专人负责管理,厨房及其他加工、销售场所,闲人不得入内。

  二、库房重地指派专人保管和检查,未经库管员同意,他人不得随意出入。

  三、每天检查食堂内水、电、气的使用情况,及时维护相关设备,下班前切断所有水、电、气的'供应。

  四、厨房、餐厅、库房每天下班前必须关好门窗,并按规定上锁,严防他人进入。

  五、上班后要首先检查安全防范设施,发现异常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同时,仔细检查食品原料、餐具、工用具是否受到污染。

  六、长假期间做到有人值班、巡视。

  (十五)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建立校长负责的各级岗位责任网络,明确各岗位职责。

  二、各级管理人员重视职业道德,积极钻研业务,提高管理水平。

  三、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度,各级管理人员严把责任关。

  四、对因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违反食品卫生有关规定,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的各级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及危害性等具体情况,给予批评、行政处分、调离岗位等处理,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的,将责任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并对各级行为人、责任人,事后根据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和给予相应的处理。

  (十六)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一、指定专人负责餐厅的卫生工作。

  二、及时处理就餐人员的剩余饭菜。

  三、随时保持餐桌椅及地面的干净整洁。

  四、每餐后对餐桌椅、售饭台、地面、用餐者洗涤装置、潲水桶,垃圾桶及周边环境等彻底清洁。

  五、定期消毒,消灭蚊、蝇、鼠害。

  (十七)食品库房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的管理,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要严把食品原料存储关,存储的任何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卫生标准和规定,具体如下:

  一、储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无鼠、无蝇、无蟑螂。

  二、库房应当保持干燥、通风,应有防潮、防尘、防霉、防虫、防鼠设施。

  三、存放食品原料应做到先进先出,易变质原料先用。

  四、库房管理员要及时按验收制度,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对发现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原料应作处理记录。

  五、食品原料品种分段(库)、分类存放,正常食品与卫生质量有缺陷的食品,短期存放与较长期存放的食品,具有异味的食品(如海产品)和易于吸收气味的食品(如面粉、茶叶、饼干等),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的标识。

  六、各种存放原料的容器外面应有标记,容器应加盖、加罩。

  七、存放食品应离地(40-50cm)、离墙(30cm),以利于通风换气。

  八、禁止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包装袋或非食品包装袋存放食品。

  九、禁止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物品。

  (十八)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

  一、肉、禽、鱼要净毛或去鳞,掏净内脏、血块,并洗净。二、蔬菜必须摘洗干净,无杂物,无泥沙。三、不得加工发霉、变质以及被污染的食品。

  四、加工间的用具,刀、墩、盆以及各种设备,使用前、后必须清洗干净,并定位存放。

  五、初加工所产生的废弃物要及时清理,做到地面无积水、场地无异味、无油污。

  (十九)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一、面食工作人员必须把好面食制作关。严禁使用发霉变质的面粉、面条和有害的食品洗涤剂、食品添加剂。

  二、操作间应全封闭,配备防蝇、防尘、防鼠和冰箱等设备设施,成品、半成品及原料等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三、面食加工制作前后都必须将面食加工制作工具、餐具清洗干净。

  四、制作面食前,加工人员须修剪指甲、洗净双手,严禁在面食制作场所内吃食物、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五、剩余面食严禁露放,未用完的面粉及辅料必须密封、上架并做好标识。

  六、注意保证份量足够,蒸熟煮透,质量合格,味道可口。

  (二十)配餐管理制度

  一、充分利用“三防”设施,保持配餐间的清洁卫生,发挥其对餐具、容器、用具的保洁功能。

  二、工作人员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供应。

  三、工作人员进入配餐间前着装要整洁,手经过清洁消毒后戴上口罩才能分发饭菜,在操作时不能对着成品饭菜咳嗽、打喷嚏,操作时要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分发饭菜时,先检查盛装饭菜的容器是否清洁、卫生,经过清洗、消毒的容器不能用围裙或抹布擦拭。

  五、成品饭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要放在操作台或专用架上。

  六、未经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非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和领取饭菜的师生,在配餐时不得随意出入配餐间,饭菜由配餐间工作人员送出配餐间。

  (二十一)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一、烹调人员必须把好食品烹调安全卫生关。加工制作食品用的原辅料必须新鲜,不得使用或加工腐败变质、“三无”产品和感观异常的原辅料,烹调间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非食品加工用品及个人用品。

  二、用于加工食物的刀、墩、案、容器等,必须生、熟、荤、素分开使用,不能混用,烹调加工前后必须将加工用具清洗干净,并定位存放。

  三、烹饪食品要炒熟、煮透,加工后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在烹饪后至配餐前食品存放不得超过2小时。

  四、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凉菜。

  五、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不能直接放在地上,同时要遮盖好,做好防尘、防蝇。

  六、烹饪完毕后要及时做好清理工作,保持烹调区域的卫生。

  七、努力提高烹饪技术,努力为师生提供卫生、营养、美味的食品。

  (二十二)学校食品采购制度(索证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的管理,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学校要严把食品采购关,采购的任何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学校采购的食品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学校采购食品时,应固定食品采购场所。

  采购方须向销售方索取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销售人员的健康证复印件、检疫报告书等;

  (二)采购“进口食品”时,必须向销售方索取“口岸国境”食品卫生检验报告书,如果是“出口转内销食品”,必须是经县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关检验合格的符合我国食品卫生标准的检验报告书。

  (三)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注意有无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食用(或使用)方法,配方(或主要成份)等标志。

  (四)采购的食品包装标示必须清楚,容易辨认,必须有中文标识。

  (五)采购人员必须建立采购进货记录:

  1.食品采购的记录内容包括:名称、地点、时间、数量、销售人员的姓名等以及是否索证;

  2.肉类必须单独建立采购进货记录,包括:进货时间、数量、来源、市场名称、销售点名称、销售人员姓名、肉是否盖有动物检验合格印记(蓝色滚筒印章)和肉品质检验合格(红色滚筒印章)等。

  二、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一)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状异常的食品;

  (三)未经卫生检疫或检验不合格的肉和肉制品;

  (四)无检验合格证明的米、面、油、肉类及调味品等;

  (五)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六)无(或过期)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七)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原则上学校不使用食品添加剂);

  (八)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三、运转食品的工具、容器应当保持清洁,无破损,运输冷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

  (二十三)餐饮业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一、餐饮业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

  二、餐饮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凭经验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三、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

  四、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有包装标识和产品说明书,标识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卫生许可证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保质期限、使用范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等,并在标识上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

  五、食品添加剂有适用禁忌与安全注意事项的,应当在标识上给予警示性标示。

  六、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七、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八、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建立管理制度,并制定“三专一管”即专人管理、专人领用、专人使用和统一管理的原则。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13

  为确保我校食品卫生安全,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责任制。

  一、食品卫生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之中。学校法人代表是食品卫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务主任具体负责人,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做到责任明确。

  二、学校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并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

  三、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灭“四害”工作,环境随时保持整洁、卫生。

  四、建立食品卫生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和重大事项、信息报告制度。

  五、食品安全责任追究:

  (一)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情节较轻的,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扣除一定的奖金或工资。

  (二)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14

  1、学校食品经营场所严格进货渠道,进货必须从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产家或批发店购进。

  2、学校食品经营场所每次进货必须主动接受学校食品卫生与安全领导小组的.检查,提供货样、清单及合格证等,学校有权对不合格食品进行上报处理。

  3、严禁销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有致病性寄生虫、污秽不洁、假伪劣、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学校食品经营场所卫生环境整洁,通风透气,无苍蝇、老鼠、蟑螂等。

  5、对食品柜、容器等必须经常清洗、消毒、保持清洁。

  6、学校食品经营场所工作人员必须有健康合格证,经常保持个人卫生。

  7、学校提供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定期按规定进行检测。

  8、发现有食品中毒现象,必须立即报告学校食品卫生与安全作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送往医院救治,同时上报主管部门及有关防疫部门,并将可能有问题的食品进行隔离封存,配合上报有关部门调查。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15

  一、凡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健康检查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工作并随时保持个人衣帽、仪表整洁。

  二、食堂内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的'措施,消灭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的滋生条件。

  三、食品加工储存、销售、陈列和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其运送食品的工具,应当定期维护、清洗消毒。冷藏冷冻设备应当定期清洗除臭,温度指示设置应当定期校验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四、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有异味的食品不能食用应及时销毁。

  五、超过保质期及其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不能使用。

  六、储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保持清洁、无毒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七、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离地离墙标准为20公分),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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