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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理处负责人岗位竞聘的通知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通知,法规性文件经有关部门制定以后,需要用通知的形式予以发布。相信写通知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分理处负责人岗位竞聘的通知,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各支行、部:
为适应工作需要,经行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三马路、工农分理处负责人岗位进行公开竞聘。
一、岗位竞聘的基本原则
1.坚持热爱合行、热爱部门工作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岗位竞聘的范围、对象及条件
参加竞聘人员为全辖各支行、营业部、总部各部门工作人员。条件:
1.政治觉悟高、原则性强;
2.参加合行工作3年以上(含20xx年);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初次任职年龄35周岁及以下,总部各部门现有工作人员、支行副职(含临时负责人)及以上人员不受此年龄限制;
5.有一定的人脉资源和业务公关能力。
三、竞聘岗位设置及待遇
设负责人岗位各1名,薪酬按支行副职待遇执行。
四、竞聘方法、程序
根据以上岗位设置,按照“对照条件、个人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岗位竞聘,实行“试聘制”,严格按照竞聘程序方案进行。
五、组织竞聘
(1)业务考试。总行出卷进行业务知识考试,内容:应知应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基本业务技能等。考试采取闭卷方式。
(2)演讲。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听取演讲、评判应聘者“自荐书”。
主要内容包括:
a、个人简历、常识水平、政治面貌等基本情况概述;
b、竞聘岗位所具备的优势;
c、近二年从事工作的业绩及成果;
d、竞聘业务岗位的主要工作目标及措施。要求主题突出,目标明确,措施扎实,有可操作性。材料在1000—20xx字,5月31日前报人力资源部。
(3)综合测评。业务考试成绩占总分40%,演讲考评占总分30%,评委按德、能、勤、绩、廉综合评价占总分30%,三项得分相加优者胜。
(4)考察公示。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初选入围者进行综合考察后确定各岗位人选,张榜公示,公示结束后,进行试聘,期限半年。试聘期满经考核能胜任者正式聘用。
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树立竞聘者的大局意识、奉献意识、责任意识,以积极的态度参加竞聘,正确对待竞聘结果,服从组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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