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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及保密协议

时间:2024-02-21 09:56:25 合同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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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及保密协议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那么协议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竞业禁止及保密协议,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竞业禁止及保密协议

竞业禁止及保密协议1

  雇员:____________

  公司:____________

  基于我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续存的雇佣劳动关系,今后任何薪金、奖金的调整或提高,以及我今后可能在公司或其子公司担任的其他职务,我,签字人,特在此表示同意以下条款:

  1、秘密信息和专有信息

  我同意,不论是在雇佣期内还是雇佣期满后的任何时间,我都不会出于任何原因或任何目的,向除公司系统内部的适当人员之外的任何个人、商号、公司、组织或其他实体泄露任何公司或其下属任一商业机构、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子公司的秘密信息和专有信息。我也不会利用上述信息为除公司或其下属商业机构、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子公司之外的任何个人(包括我自己)、商号、公司、组织或其他实体谋取利益。

  为本协议之目的,本协议中的“秘密信息和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商业秘密、公司的制造成本、现有的或潜在的客户、客户名单、市场研究报告、市场策略及计划、定价方法、财务信息、新产品计划、产品制造方法、供货渠道和制造服务、薪资名册及其他关于雇员的保密资料、程序或方法、或其他任何与公司业务有关的情况、书册、记录以及可能随时存在的任何非公开的过程,上述信息均为我在为公司工作过程中有可能获取或得知。

  2、不劝诱客户和雇员

  在我与公司雇佣关系存续期间及此关系终止后的一年内,我保证不会对在我离职之前的两年中公司所拥有业务关系的客户或公司雇员进行劝服或诱使或试图使他们离开公司。

  3、不保留公司资料

  我与公司雇佣关系结束时,我会立刻将我所控制或保管的有关公司业务的所有手册、信件、记录、记录本、价格表、客户清单、报告和上述文件之副本,以及任何具保密性或专有性的书面材料交还公司,且不对其进行保留或传递给其他任何个人、商号、公司、组织或其他实体。我亦同意不保留上述各文件的副本、复制件、影印件或其摘要。

  4、索取

  我同意,不为个人使用的目的向公司现有业务关系的或今后可能存有业务关系的供货商、供应商或任何其他第三方索取任何礼品、付费旅游、个人目的物、门票或赠品。我进一步认可,违反上述规定将会遭受公司单方决定的纪律处分,直至遭到解雇。上述规定不适用于公司行为规定中所许可的微小金额的非索取礼品或娱乐。

  5、发明/开发

  我同意,在我与公司雇佣关系存续期间所作的、开发的或构思的任何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发明、改进、发现、配方、程序、技术信息、系统、设计、商标、商品名称、服务标志和建议(统称'“开发”),我都将予以保密并以书面形式立即并且充分告知公司,无论该等开发是否已申请专利或可否申请专利,也无论该等开发是我单独地或与其他人共同完成,或该等开发是我在受雇佣期间或占用公司的时间,或使用公司的材料或设施,或与我在公司工作内容有关的任何事宜相关,或与公司业务中所产生的任何问题相关,而该等问题是在我受雇佣期间所知悉或可能知悉的。

  我在此转让,并同意在我受雇佣期间及离职之后向公司转让上述开发的各项权利和权利证明,无论该等开发是否已提交专利申请。我同意,在我受雇佣期间及离职之后,无论何时只要公司要求,我将无偿地向公司或其指定的受让人转让

  (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我对上述开发所拥有的全部权益,并签署、确认和提交公司认为为此所需的、适合的各项文件,并提供各种协助,包括出具证实某一发明的相关证明,以使公司在国内外充分享有对发明、版权或其他权利以及该等权利的重新授予、续展、延续、分割或延展的权利。

  6、非竞争

  在我受雇于公司任何单位期间以及离职后的一年时间内,我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接受我曾受雇的公司单位的竞争对手的雇佣,或代表他们提供服务,包括任何会使在我受雇于公司任何单位期间所获悉的公司任何单位的保密信息可能会被合理地认为有益于该竞争对手的第三方,或有益于任何第三方由于其获得该等信息而成为公司任何单位的.竞争对手。

  若本条任何部分的规定被认为不可实施,本条应在适用法律所许可的范围内在时间、地点或范围方面作以删减,并使得删减后的本条规定得以实施。

  7、利益冲突

  未经公司首席执行官的明示书面授权,我同意我将不会以任何方式作为任何私营企业、合伙、商号、公司或其他组织或实体的股东,其直接或间接地与公司存有竞争关系,或与公司有任何业务关系,或置身于任何与公司存有利益冲突的业务关系。上述同意不适用于对在全国性的证券交易所或柜台外市场进行交易的公司的竞争对手、客户或供货商持1%以下的股权。

  8、雇佣终止

  本协议的任何规定不应被解释为公司就任何期限所作的雇佣协议或承诺,亦不应被解释为以任何方式限制公司或我本人终止雇佣关系的权利。本协议取代并废除任何及全部的与公司的相关雇佣协议,无论该等协议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也无论是明示的或是默示的。雇佣关系的终止并不解除我本人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该等义务在雇佣关系终止后仍然有效。

  9、违约救济

  我认可并确认,若我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或条件(无论是实际违反还是威胁违反),公司可获得的法律上救济均是不足够的。因而,我同意若出现上述情形,除法律所赋予的救济和权利之外,公司亦有权要求实际履行及/或禁令救济,上述各项权利和救济系可累计的。若出现违反本协议第2条或第6条的情形,且由于违约导致公司的客户流失或雇员离职,各方同意法院可裁决赋予公司在我雇佣关系终止前的五年中最高一年的年销售额两倍(针对客户流失)或最高一年的年薪金水平两倍(针对雇员离职)的损失赔偿。

  10、补偿

  对于上述第6项的规定,公司将向雇员补偿离职当月的全额工资,该项补偿与以前任何协议中规定的其他补偿不相冲突。

  11、弃权

  未要求严格遵守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承诺或条件不应被解释为对该等条款、承诺、条件的放弃。一次或数次放弃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权力亦不应被认为是对该等权利或权力的任何进一步的放弃。

  12、可分割性

  若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认作无效,该无效条款如同未曾被包含在整个协议之中,应从整个协议中分离出来,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13、约束力

  本协议对协议双方、双方的法定代表人、继承人以及公司的分支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其受让人具有约束力。我确认我本人不会转让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14、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

  15、其他

  本协议构成双方就标题事宜的完整协议,并取代先前的任何协议。除非经我本人和公司授权官员的书面签署,本协议不得修改或放弃。

  我确认,我本人于今日收到并阅读了本协议,对协议条款我已充分了解,我将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规定。

  雇员:____________ 公司: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竞业禁止及保密协议2

  甲方:

  地址:

  法定 代表 人: 职务:

  乙方 ( 员工 ) :

  身份 证号 码:

  住址 :

  甲乙双方于年 月日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在甲方从事工作,鉴于乙方的工作性质涉及保密等事项,甲乙双方特签订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1.1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 技术信息:包括产品开发计划、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 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及档案、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和销售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公司财务状况及财务运作方式、账目等;

  (3)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1.2 凡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

  二、与上述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载体所有权的归属

  2.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与甲方业务相关或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资料、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但乙方可享有署名权等有关精神权利。

  2.2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利用业余时间完成的、与甲方业务无关的非职务成果,由乙方向甲方申明,并经甲方确认无误后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2.3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己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三、乙方的义务

  3.1 对第一条所称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3.1.1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3.1.2 乙方负责对与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有关的商业秘密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护。

  3.1.3 在调换工作岗位和离职(包括但不限于调动、辞职、被辞退、被开除,下同)公司时,应交将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向公司移交,并不得保留任何形式的备份。

  3.1.4 乙方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3.1.5 乙方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3.1.6乙方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1.7 乙方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3.1.8 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企业报告。

  3.2 乙方向甲方承担以下竞业禁止义务:

  3.2.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在职期间,乙方不得自行生产、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乙方不得帮助他人生产、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乙方不得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等)。

  3.2.2 乙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三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三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同行业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或与甲方存在冲突的利益及其他甲方有合理的理由认为己经成为或者可能成为竞争对手的各类企业,下同)就职。

  3.2.3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三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三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或服务的提供。

  四、甲方义务

  4.1 甲方对因保守企业秘密而行使职权的员工进行保护,对有功者实行奖励。

  4.2 对于负有竞业禁止义务的乙方,甲方应向其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禁止补偿费,补偿费的支付额视甲方的效益和乙方原任职岗位情况而定,但最低不得少于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补偿费在乙方离职时一次性计算付清,由乙方到甲方领取。如乙方不领取的,并不因之免除竞业禁止义务。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五、违约责任

  5.1 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或者和竞业禁止义务,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所泄密损失金额的80%作为违约金。

  5.2 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乙方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3 前款所述损害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损害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②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害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行为直接关联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甲方因调查和处理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律师代理费,应当包含在损害赔偿额之内。

  5.4 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5.5 若乙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

  但是,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5.6 上述违约金、损害赔偿、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由甲方直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5.7 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节决定对乙方采取警告、记过等行政措施,且甲方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六、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乙方得知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秘密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乙方是否在职,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七、其他

  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己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及向法院申请诉讼的权利。

  九、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9.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9.2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9.3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9.4 本协议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代表人: (签章) 身份证号:

  年月 日年 月日

竞业禁止及保密协议3

  _______公司(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住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邮编:________

  鉴于:

  1、乙方承认,由于受聘于甲方(包括但不限于接受甲方可能不时向其提供的培训)其可能充分接触甲方的保密信息(定义见下文)、并且熟悉甲方的经营、业务和前景及与甲方的客户、供应商和其他与甲方有业务关系的人有广泛的往来;

  2、乙方承认,在其受聘于甲方期间或之后的任何对保密信息的未经授权的披露、使用或处置或与甲方竞争将给甲方的业务带来不利的影响,并给甲方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和损失;

  3、乙方愿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对保密信息保密并不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相竞争。

  因此,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定义

  为本合同之目的,下列术语应具有下文规定的含义:

  “保密信息”:指不论以何种形式传播或保存的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的产品、服务、经营、保密方法和知识、系统、工艺、程序、现有及潜在客户名单和信息、手册、培训资料、计划或预测、财务信息、专有知识、设计权、商业秘密、商机和业务事宜有关的所有信息。

  “竞争业务”:指(1)甲方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2)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竞争对手”:指除甲方或其关联公司外从事竞争业务的任何个人、公司、合伙、合资企业、独资企业或其他实体。

  “区域”:指甲方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关联公司”:指控制甲方的、由甲方控制的、与甲方受到共同控制的或者与甲方存在相同投资主体的任何其他法人。

  第二条保密

  1、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乙方知悉或者了解到保密信息时开始,到该保密信息被甲方公开时止。

  2、乙方承诺,在保密期限内不以任何方式(1)向甲方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其他与使用保密信息的工作无关的乙方;(2)向任何竞争对手;(3)为甲方利益之外的任何目的向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披露任何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除非该等披露是法律所要求的;在这种情况下,披露应在该等法律所明确要求的范围内进行。

  3、乙方承诺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并在其与甲方的.聘用关系终止时向甲方返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载体和复印件。

  4、乙方进一步承诺如发现保密信息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保密信息,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第三条竞业禁止

  1、双方确认“竞业禁止期限”指乙方受聘于甲方的期限和该期限终止后____年的时间。

  2、乙方承诺,在竞业禁止期限和区域内不直接或间接地以个人名义或以一个企业的所有者、许可人、被许可人、本人、代理人、雇员、独立承包商、业主、合伙人、出租人、股东或董事或管理人员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义:(1)投资或从事甲方业务之外的竞争业务,或成立从事竞争业务的组织;(2)向竞争对手提供任何服务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3、乙方承诺,在竞业禁止期限内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说、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使甲方或其关联公司的(1)任何管理人员或雇员终止该等管理人员或雇员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的聘用关系;(2)任何客户、供应商、被许可人、许可人或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系的其他人或实体(包括任何潜在的客户、供应商或被许可人等)终止或以其他方式改变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的业务关系。

  4、乙方承诺,其未签订过且不会签订任何与本合同条款相冲突的书面或口头合同。

  第四条对价

  乙方在此确认,其将从甲方不时取得的薪金和其他补偿或利益构成其在本合同第二、三条中所作承诺的全部对价。

  第五条执行

  双方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执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或削弱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合法与可执行性。

  第六条公平承诺

  双方同意,

  第七条违约救济

  乙方承认,其违反本合同将给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并且通过任何诉讼获得的金钱赔偿都不足以充分补偿该等损害。一旦乙方违反,其将全部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一旦乙方的行为构成侵权,甲方亦可以追究其侵权责任,但此等约定并不意味着甲方放弃其他救济途径。

  第八条合同的修改与转让

  1、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本合同题述事项所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共识。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合同不得被修改、补充或变更。

  2、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或由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义务或权益。

  第九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应根据其进行解释。

  2、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文本

  本合同一经签署,即发生法律效力。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竞业禁止及保密协议4

  用人单位(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劳动者(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及其母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其他关联公司(以下统称“甲方”)的主营业务为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钛酸锂及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材料及电池、电机及电控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甲方在前述行业中享有特定的专利技术及其他相关技术,并且甲方未将前述该等专利、技术以及其他商业秘密(以下统称为“保密信息”)对外公开;

  2、乙方即将成为甲方的雇佣员工或将办理离职手续,将(或曾经)在甲方担任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或其他可以接触甲方保密信息的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或接触甲方的专利、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保密信息;

  3、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为确保甲方的保密信息不被盗用或外泄,乙方承诺将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为保护甲乙双方的正当合法权益,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保密义务和竞业禁止义务等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以资双方信守履行。

  第一条 定义及保密范围

  1.1 本协议中的“保密信息”是指甲方未曾公开的以及其他可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的任何保密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甲方的专利技术及其他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技术、专有技术、产品

  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产品配方、科研成果;

  (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可能成为甲方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经营方针,战略规划,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招投标资料和信息,营销方案,与同行对手的竞争策略、市场研究报告等;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5)其他保密信息:

  a.乙方在入职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使用的,或乙方的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或乙方在职期间甲方所拥有的其他商业秘密;

  b.甲方享有乙方在履行职务工作过程中创造的任何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营销方案、竞争策略、市场研究报告、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管理方法等;

  c.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保密信息是否具有商业上的价值;

  d.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等,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亦属于保密范围。

  1.2 乙方为甲方工作期间可能已经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书面、口头、图表、音像资料、通过观察设计等途径获得的甲方其他保密信息。

  第二条 保密义务

  2.1 乙方在工作期间、调离岗位或离职后,应严格保守在工作期间所获得的有关甲方的一切保密信息,非经甲方书面授权或法律规定的披露义务,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甲方公司的保密信息及其与之相关的任何设备、文件、技术资料、电子信息等保密文件或资料、物品被泄露;

  2.2 乙方无论任何原因,在工作期间、调离本岗位或离职后,均不得将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约定的甲方的专利技术、产品配方、产品研发计划和方案、培训资料、客户档案、公司运作方案、公司机密等一切相关资料外泄或提供给与甲方属于同一行业的竞争对手(即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或其他不属于同行业的任何第三方;

  2.3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或其他商业保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2.4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营、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给甲方,甲方拥有绝对和完整的所有权和处置权;

  2.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开发、撰写论文及向第三者公布;

  2.6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种保密信息履行职务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保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许可或协助他人使用保密信息;

  2.7 乙方承诺,在甲乙双方劳动关系无论何种原因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停止使用所有的保密信息,而且只要此种保密信息尚未进入公众领域,乙方就不得继续使用,也不得向任何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披露此种保密信息;

  2.8 在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终止或解除后,一旦甲方要求,乙方应随时将从甲方及甲方项目获得的一切资料文件及其复制件归还甲方或双方销毁;

  2.9 但上述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a.乙方能证明该保密信息已进入公知领域;

  b.乙方能证实该保密信息是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前所获得的;

  c.乙方因适用法律或法院命令的要求而披露的保密信息,但遇到此情形时,乙方应及时的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有合理可行的机会与要求乙方披露信息的机构进行交涉,且乙方所披露的范围仅限于该适用法律或法院命令所明确规定的内容;

  2.10 乙方应履行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乙方为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离职后五年。

  第三条 竞业禁止

  3.1 乙方应履行的竞业禁止义务期限为自离职之日起两年。在前述期间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有以下行为:

  (1)在与甲方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即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钛酸锂及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材料及电池、电机及电控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行业)的`单位处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人、顾问等;

  (2)自营或以他人名义经营与甲方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研发、生产、经营、销售与甲方相同或类似的产品或服务;

  (3)抢夺甲方的客户或合作伙伴,引诱甲方的员工/代理人/顾问等与甲方终止服务合同(即劳动/代理/顾问等合同)关系;

  (4)其他有违竞业禁止原则的行为。

  3.2 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应无条件同意甲方有权选择是否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竞业禁止义务,但甲方应自甲乙双方劳动关系正式解除或终止之前或自乙方从甲方离职之日起1个月内告知乙方是否要求其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甲方可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或直接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等行为明示要求乙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

  3.3 乙方被新工作单位录用后应在一周内将新工作单位的名称及乙方的职位、工作内容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将自己负有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的情况告知其工作单位。乙方每月5日前向甲方出示当前的任职情况证明,经甲方向乙方的工作单位确认核实后发放补偿金。乙方在月末仍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职情况证明的,视为放弃当月的补偿金。

  3.4 乙方可与甲方协商解除竞业禁止义务,但乙方不得单方面终止自己的竞业禁止义务。

  3.5 如甲方认为乙方已无竞业禁止的必要,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竞业禁止义务,自通知按乙方提供的地址发出七日后,乙方竞业禁止义务终止,但甲方应按照乙方已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时间支付补偿金。

  3.6 竞业禁止补偿金的支付:

  (1)竞业禁止补偿金的数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前12个月的月平均收入的50%,乙方在甲方处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月平均收入的50%计算。

  (2)补偿金每月支付一次,每月10日左右由甲方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银行卡上。如乙方拒绝领取或因乙方原因导致补偿金无法支付,甲方可以暂不支付或将补偿金向公证机关等有关单位提存,但乙方仍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竞业禁止义务。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4.1 甲方应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职务的技术研发,生产技术、检测技术流程再造提供良好的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4.2 乙方确认并同意,在职期间内为执行甲方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是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归甲方,专利被批准后甲方为专利权人。如乙方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了创造性贡献的,乙方可以署名为发明人或设计人;

  4.3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生产秘密、管理秘密、经营秘密向第三者公布或者外界公布;

  4.4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劳务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的保密信息;

  4.5 若甲方要求乙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须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竞业禁止的经济补偿金。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或甲方保密制度的规定,泄露或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利用甲方的保密信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利影响的,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并消除影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或侵权责任。

  5.2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关于竞业禁止的规定,应立即停止违约行为,继续履行本协议,与甲方的竞争单位脱离关系,采取措施挽回泄漏甲方秘密所造成的影响,尽可能使保密信息继续处于保密状态,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拾万元,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赔偿。

  5.3 除因乙方原因之外,如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超过六十日的,乙方有权选择:拒绝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继续履行竞业禁止义务,要求甲方自逾期支付之日起,按逾期支付的补偿金数额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5.4 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的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无论甲方是否主张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均可以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甲乙双方对因签订、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珠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6.2 争议发生后,在对争议进行诉讼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和履行各自在本协议的其他权利及义务。

  6.3 本协议的终止、撤销、解除、无效,不影响前述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七条 未尽事宜

  7.1 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一致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7.2 本协议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前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并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生效及其他

  8.1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若协议中有关保密和竞业禁止年限超过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年限,或补偿金数额低于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数额,本协议仍然有效,但乙方的保密和竞业禁止年限按法律规定的最高年限来确定,且甲方须在竞业禁止期限届满前按法律规定补足补偿金数额。

  (以下无正文,为协议双方的签署项)

  甲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竞业禁止及保密协议5

  本保密和竞业禁止合同(下简称“合同”)由下列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简称“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简称“雇员”)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雇员承认,由于受聘于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接受公司可能不时向其提供的培训)其可能充分接触公司的保密信息(定义见下文)、并且熟悉公司的经营、业务和前景及与公司的客户、供应商和其他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人有广泛的往来;

  2.雇员承认,在其受聘于公司期间或之后的任何对保密信息的未经授权的披露、使用或处置或与公司竞争将给公司的业务带来不利的影响,并给公司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和损失;

  3.雇员愿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对保密信息保密并不与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相竞争。

  因此,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定义

  为本合同之目的,下列术语应具有下文规定的含义:

  “保密信息”:指不论以何种形式传播或保存的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产品、服务、经营、保密方法和知识、系统、工艺、程序、现有及潜在客户名单和信息、手册、培训资料、计划或预测、财务信息、专有知识、设计权、商业秘密、商机和业务事宜有关的所有信息。

  “竞争业务”:指(1)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2)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竞争对手”:指除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外从事竞争业务的任何个人、公司、合伙、合资企业、独资企业或其他实体。

  “区域”:指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期限”:指雇员受聘于公司的期限和该期限终止后____年的时间。

  “关联公司”:指控制公司的、由公司控制的或与公司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第二条 保密

  1.雇员承诺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并在其与公司的聘用关系终止时向公司返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载体和复印件。

  2.雇员承诺,在期限内不以任何方式(1)向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其他与使用保密信息的工作无关的雇员;(2)向任何竞争对手;(3)为公司利益之外的任何目的向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披露任何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除非该等披露是法律所要求的;在这种情况下,披露应在该等法律所明确要求的范围内进行。

  第三条 竞业禁止

  1.雇员承诺,在期限和区域内不直接或间接地以个人名义或以一个企业的所有者、许可人、被许可人、本人、代理人、雇员、独立承包商、业主、合伙人、出租人、股东或董事或管理人员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义:(1)投资或从事公司业务之外的竞争业务,或成立从事竞争业务的组织;(2)向竞争对手提供任何服务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雇员承诺,在期限内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说、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1)任何管理人员或雇员终止该等管理人员或雇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聘用关系;(2)任何客户、供应商、被许可人、许可人或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系的其他人或实体(包括任何潜在的客户、供应商或被许可人等)终止或以其他方式改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业务关系。

  3.雇员承诺,其未签订过且不会签订任何与本合同条款相冲突的书面或口头合同。

  第四条 对价

  雇员在此确认,其将从公司不时取得的薪金和其他补偿或利益构成其在本合同第二、三条中所作承诺的全部对价。

  第五条 执行

  双方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执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或削弱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合法与可执行性。

  第六条 公平承诺

  双方同意,本合同第二、三条中所作约定的范围和性质是公平合理的,在此约定的时间、地理区域和范围是为保护公司和其关联公司充分使用其商誉开展经营所必需的。

  第七条 违约救济

  雇员承认,其违反本合同将给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并且通过任何诉讼获得的金钱赔偿都不足以充分补偿该等损害。雇员同意,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有权通过临时限制令、禁止令、对本合同条款的实际履行或其他救济措施来防止对本合同的违反。但本条的规定不应被解释为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放弃任何获得损害赔偿或其他救济的权利。

  第八条 合同的修改与转让

  1.本合

  同构成双方就本合同题述事项所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共识。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合同不得被修改、补充或变更。

  2.雇员不得转让本合同或由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义务或权益。

  第九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应根据其进行解释。

  2.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如协商未果,该等争议应被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规则和程序在[xxx/上海]仲裁解决。仲裁过程中,双方应尽可能得继续履行本合同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

  第十条 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双方在此于文首载明之日郑重签署本合同,以昭信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雇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竞业禁止及保密协议6

  甲方(公司):

  法人代表:

  地址: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一、保密协议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作为甲方的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知悉和掌握甲方生存发展有重要关系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约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 本合同所称甲方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技术信息:本合同所称技术信息是指甲方现有及正在开发或构想中的技术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及非专利的专用技术、计算机软件、报告、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及与其相关的决议、文件及函电等未公开的专利、知识产权信息。

  (二)经营信息:本合同所称经营信息是指甲方现有或未来将发生的与经营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料、营销计划、采购计划、定价政策、市场分析报告、甲方的区域分布、管理诀窍、财务资料、会计档案、进货渠道、买卖意向、广告计划、产品报价、服务网络、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以及尚未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定期报告、配股方案、分配方案等信息。

  (三)管理信息:本合同所称管理信息是指甲方现有或未来将发生的与管理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现有及正在制定或构想中的人事信息、工作计划、组织结构信息、内部规章制度、工资待遇、奖金提成、薪资变动、业务规程等信息、文件和资料等。

  (四)关于甲方重大法律问题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正在或将要进行的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涉及仲裁或者诉讼、处分资产或者权益等事项的信息。

  (五)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的载体上述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资料 、图形图表资料、音像资料和电子资料等,可以是载于书面的或是载于任何其他非书面介质上的或是口头上的。

  (六)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已经拥有和签订协议后在经营活动中不断增加的商业秘密。凡属与甲方公司事务有关的一切保密信息,都属于应当保密的范围,在此所称的信息包括全部或部分由乙方本人为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内容。

  第四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五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的,视为乙方已同意这样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六条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并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期限为: 两年 。

  甲方同意在乙方离职后履行保密义务期间,向其支付保密费。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通过薪金10%的计算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在职或离职时额外支付保密费和经济补偿费。

  第七条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八条 乙方在履行职务和完成具体工作任务时,若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而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甲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九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十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并办理完毕交接手续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停止侵害,同时依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其进行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二)乙方因违约行为为他方提供服务或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因此得到利益和他方创造的价值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负有向甲方给付上述所得利益的义务。造成甲方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其按照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上述相关损害赔偿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按比例扣除;

  (四)乙方清晰地知道,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均会导致甲方巨大商誉及经济损失,故有可能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违约金数额以 10万 元人民币计算;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五)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六)乙方在承担赔偿损失和其他民事责任后,甲方仍保留通过司法途径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第十二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五条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二、竞业限制合同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乙方在就竞业限制的有关事项,约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为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任何第三方服务或拥有利益。

  (二)自行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三)为与甲方在产品、市场或服务方面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企业或者机构工作或者在这种企业、机构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或虽然不担任职务,但为前述单位提供指导、咨询、协助或拥有利益。

  (四)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有竞争、供销或其他利益关系的业务。

  (五)可能直接或间接转移本公司的业务,或对本公司的业务产生或将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

  (六)离职之前不得抢夺甲方客户,离职后不得带走甲方的客户。

  (七)不得引诱其他雇员离职。

  (八)离职后的 半年 内,不得开展与甲方竞争的业务或受雇于与甲方公司有竞争业务的公司。

  (九)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乙方同意,如上述行为涉及其近亲属,或借助他人名义,均视为乙方行为,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并办理完毕交接手续的时间为准。

  第三条 作为乙方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补偿,甲方须按月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 500 元/月(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月),并在每月发薪日由甲方转账至乙方工资代发账户。

  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按期将补偿费转入乙方工资代发账户的,甲方可在发薪日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乙方到甲方以现金形式领取,若乙方拒绝领取补偿费,甲方有权将补偿费提存,提存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连续六个月拒绝领取提存补偿费,视为乙方放弃已经提存的补偿费,本协议依然有效,直至终止条件出现。

  甲乙双方约定的竞业期限届满,甲方即可停止补偿费的支付,同时,本协议自动终止;若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竞业期限内从事有关竞业禁止工作的,甲方即可停止补偿费的支付,同时,甲方将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应于每月1日前告知甲方现在的住所地址、联系方法及工作情况,如乙方在新的单位找到工作后,应主动向甲方提供新单位的工作证明及联系电话。甲方可以随时与乙方联系,并核实情况,乙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四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乙方清晰地知道,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均会导致甲方巨大商誉及经济损失,故有可能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违约金数额以 20万 元人民币计算;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书面形式。

  第九条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竞业禁止及保密协议7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 动 者):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和离职后需保护甲方技术秘密和其它商业秘密,并履行竞业禁止义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1 甲方权利和义务

  1.1.1 甲方在乙方遵守劳动合同及本协议所规定的竞业禁止期间的前提下,提前在其在职期间按其全年工资收入的 %标准支付津贴作为商业保密和竞业禁止补偿费。

  1.1.2 支付方式为:商业保密和竞业禁止补偿费按年度支付,从 年开始,由甲方于每年春节期间通过乙方预留的银行帐户支付至乙方。

  1.1.3 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将补偿费向有关机关提存,由此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1.2 乙方权利和义务

  1.2.1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商业利益、客户信息、发明创造、创意作品、外观设计、应用软件、源程序、数据库、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知识产权、客户资料均属于甲方享有。乙方可以在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及业务允许范围内充分利用开展生产、经营、业务活动。 上述资料、设计或专利等成果有关的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所有权等知识产权等各项权利均归甲方享有。

  1.2.2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乙方应承担义务的范围如下:

  1.2.1.1 可能成为甲方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技术方案、项目资料、设计图纸、工程设计、技改方案、外观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指标参数、作业流程、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应用软件、源程序、数据库、运行环境、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各类资料载体;

  1.2.1.2 可能甲方成为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项目组人员构成、费用预算、利润情况及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

  1.2.1.3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的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等)对外承担保守义务的事项亦属于保密范围。

  1.2.1.4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业务资料、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1.2.3 乙方承诺,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员工、其他人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有承诺保密义务的业务资料、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1.2.4 乙方承诺,在其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它商业秘密,乙方应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1.2.5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否则由此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费用和侵权赔偿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或追偿。

  1.2.6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之后两年内,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经理、员工、代理人、顾问等。

  1.2.7 乙方承诺,在职期间或离职之后,不得直接、间接或者试图影响本企业的客户关系,包括原材料、零部件、供应商和企业产品的销售客户,使用其向离职职工或者第三方转移。不得直接、或间接、或帮助他人引诱、或拉拢在甲方企业内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或关键岗位的职工离开本企业,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1.2.8 乙方因职务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乙方在离职交接时无条件返还甲方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载体和复印件。

  1.2.9 乙方为证明在竞业禁止期间两年内已履行了竞业禁止的义务,在竞业禁止期内的任何时间经甲方要求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自己是否履行了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义务;该证明材料至少需含有下列之一但不限于:

  1.2.9.1 从甲方离职后,与新的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能够证明与新的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据;

  1.2.9.2 新的单位为该乙方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1.2.9.3 或当乙方为自由职业或无业状态,无法提供上述1.2.2.1和1.2.2.2两项证明时,可由其所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或其它公证机构出具的关于乙方的从业情况的证明。

  1.2.9.4 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证人分别出具的关于乙方的从业情况的证明。

  1.2.10 乙方离职后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起至两年。

  第二条 合同的违约责任

  1.3 甲方确认:

  1.3.1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协议1.1条所列各项义务,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延迟支付约定的补偿费支付期限一年以上,或者甲方支付该到期补偿费的数额不足本协议规定数额的4/5时,即可视为拒绝支付)的,甲方除如数向乙方支付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费用,还应当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元。

  1.3.2 如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甲方违约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应得竞业限制补偿费的利息损失(如已经支付违约金,应当予以扣除)。

  1.4 乙方确认:

  1.4.1 乙方不履行本协议1.2.1条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甲方所有,公司有权对乙方给予处分。

  1.4.2 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1.2.2和1.2.3条所列义务,除应退还依据本协议1.1条所取得的补偿款外,还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

  1.4.3 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当予以扣除)。

  1.4.4 前项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1.2.9.5 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单位产品的利润所得之积。

  1.2.9.6 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第(1)项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及相关第三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及相关第三方与违约行为直接有关联的每单位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

  1.2.9.7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饮食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1.4.5 如乙方不能按1.2条第四款要求同时提交约定证明材料,则应该视为乙方未履行竞业限制协方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按本竞业禁止协议参考上述条款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双方约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1、乙方所掌握的甲方重要商业秘密已经公开,而且由于该公开导致乙方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已无重要影响;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协议1.1条的义务,拒绝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的(延迟支付约定的补偿费支付期限一个月以上,或者甲方支付该到期补偿费的数额不足本协议规定数额的4/5的,即可视为拒绝支付)。

  3、甲方法人终止,又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人。

  本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影响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或之后签订的商业秘密协议的效力。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可以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一方拒绝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五条 效力之分割条款

  本合同的任何具体条款,无论是当事人协商修改,还是法院判决部分无效,均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

  第六条 双方之声明

  本竞业禁止协议完全出于甲乙双方的真实意图,乙方没有受到甲方的任何暗示、强迫,乙方所接受时间、地域和领域的竞业限制出于完全自愿。

  第七条 合同之效力和变更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八条 合同之持有及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男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合同正文)

  双方签署:

  甲方: 乙方:

  地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签署人签字: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竞业禁止及保密协议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

  除在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的条款之外,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有关保密和竞业禁止的若干事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保密义务

  1.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以及解除/终止日后的竞业禁止期内,均不得为其个人利益使用或者向其他个人或单位披露任何保密信息,并且应当始终尽全力防止保密信息被披露。

  1.2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以及终止日(定义见下文)后的一年内,任何由员工独自或者与他人一起创作或者开发的创意、作品、发明、创造、计算机软件、专有技术、商业秘密和专有信息的著作权、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以及所有权(“知识产权”),只要这些知识产权与员工在公司的职责或公司指派给其的任务有关,或者是利用公司的资金、资料、技术秘密和技术条件创作或开发而成,则该等知识产权均归公司所有。另外,本条的规定对员工的继承人和受让人有约束力。“终止日”是指本合同因期满未续约而终止之日,或本合同因其他原因终止或解除之日。

  1.3保密内容,包括:

  1.3.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客户基本信息、客户调查报告、客户贷款信息、成交或商谈的保费价格;

  1.3.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份构成和投资情况、公司近远期发展战略、经营方针、重要决议、投资方案、投资决策意向、市场分析、广告策略、与公司经济利益关系重大的研究开发项目和计划、经营管理策略;

  1.3.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

  1.3.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程序、数据库、研究设计开发记录、业务操作流程、操作手册、担保费率计算说明、技术方案、技术数据、技术文档、科研成果、相关函电等。

  1.4保密范围

  1.4.1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应用和操作的;

  1.4.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1.4.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1.4.4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1.5乙方同意保持所有甲方所了解到或可能了解到的第三方的保密信息或技术秘密处于最严格的保密状态,除非为履行乙方为甲方所进行的工作任务且符合甲方与该第三方的协议外,不向任何个人、企业或公司披露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或技术秘密。

  第二条:竞业禁止

  2.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兼职从事其他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工作,不得参与其他组织对甲方的商业竞争;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甲方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乙方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甲方所有。

  2.2如果乙方意图被一家从事与甲方业务相竞争的`机构聘用,或直接或间接进行与甲方业务相竞争的任何业务,则其须获得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

  2.3在合同期限内,员工不得建议或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试图说服或促使公司或其关联方、股东、客户及商业伙伴(例如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银行)的雇员接受其他个人或单位的雇佣,或离开公司或其关联方、股东、客户及商业伙伴。

  2.4甲方将在竞业禁止期限内向员工按月支付相当于员工月基本工资25%的数额或法律要求的竞业禁止补偿的最低数额作为当月的竞业禁止补偿金,除非甲方在竞业禁止期限届满之前不再要求员工遵守竞业禁止义务。

  第三条:违约责任

  3.1在合同期限内,若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甲方可要求其赔偿,赔偿金额相当于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__元。若违约责任发生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可单方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并不予提前通知。

  3.2乙方承认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均可能会给在甲方造成无法挽回且不能通过金钱赔偿予以弥补的损失。因此,如乙方违反或威胁违反本合同,甲方除其它救济之外还有权申请禁制令或类似强制措施,且乙方在此放弃任何关于甲方存在其它救济方式的抗辩或任何其他可能阻止甲方申请实际履行或任何其他救济方式的抗辩。乙方承认除适用法律为乙方的任何限制之外,其还应遵守本合同项下对乙方的任何限制。

  3.3本协议与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存在直接冲突的,按国家法律规定处理。

  第四条:其他

  4.1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4.2甲方拥有对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

  4.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竞业禁止及保密协议9

  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风险提示:竞业禁止的人员具有针对性,不是所有人都必须遵守。

  竞业禁止的生效是依据法律,只要成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有法定的竞业禁止义务。

  而部门经理、普通员工等无需承担此义务。

  由于乙方是公司的职业经理人,全面负责企业经营管理,对法人财产拥有绝对经营权和管理权。

  因此,甲乙双方就乙方对于公司工作的保密和竞业禁止约定了如下协议:

  第一条禁止行业及地域

  竞业禁止的行业包括与本单位所服务的营业具有竞争性质的行业;并且乙方承诺在禁止地域范围内也承担禁止义务,包括甲方在与其他公司协议过程中签署的禁止地域。

  竞业禁止的期限为乙方在甲公司合同履行的全部期间。

  风险提示:竞业禁止只限制在职期间,只针对在职人员,只要未离职,就一直适用。

  若是要限制离职人员,需要在员工离职时,与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以约束其跳槽到竞业公司产生纠纷。

  但建议在员工开始接触商业秘密时就与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因为大部分离职原因都与企业有矛盾或是为了追求高薪待遇,离职时是比较难与其签订的,应提前做好风险防范。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乙方不得从事与甲方相竞争的业务,包括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参与竞争的行为:

  (一)以投资、参股、合作、承包、租赁、委托经营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有关业务;

  (二)直接或间接受聘于其他公司或组织参与有关业务;

  (三)直接或间接地从与总部相竞争的企业获取经济利益。

  第三条支付

  由于乙方是甲方的职业经理人,经理人的竞业禁止的义务是法定的,所以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风险提示:单位对竞业禁止人员不需要支付补偿。

  若是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则员工离职后要按月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不能以已经支付过所谓的“竞业禁止补偿金“为由拒绝支付补偿金。

  更不能将其在职期间获得的保密费当做是对竞业限制人员离职后的补偿金。

  第四条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竞业禁止义务,其所得收入归甲方所有,并应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的数额,为乙方所参与的业务在违约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在违约期间所受到的损失,包括为制止、调查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第五条争端解决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

  双方同意,选择甲方所在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协议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六条其他

  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公司、公证处各执__________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甲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竞业禁止及保密协议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甲乙双方就保密和竞业禁止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保密信息的定义

  在本协议中的保密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不论以何种形式传播或保存的:

  1.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的产品、服务、经营、商业机会、现有及潜在客户名单和信息、保密方法有关的所有信息;

  2.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的知识、系统、工艺、研究成果及技术改进、专有知识、设计权、程序有关的所有信息;

  3.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的手册、培训资料、计划或预测、财务信息有关的所有信息;

  4.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的客户和合作伙伴的经营有关的所有信息。

  第二条 保密义务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发表、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披露保密信息(包括向不得甲方其他员工披露保密信息)。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使用保密信息(包括不得利用保密信息进行新的研究与开发)。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允许他人使用保密信息(包括不得允许甲方其他员工使用保密信息)。

  3.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包括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浏览、复制等)获取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保密信息;

  4.甲方可根据需要随时调整或出台新的保密政策,无论届时乙方是否仍然在职,都应遵守甲方所有的新保密政策。

  5.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者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6.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且本协议没有约定之处,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履行保密义务。

  7.乙方应当在其与甲方的聘用关系终止时向甲方返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载体和拷贝。

  8.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9.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0.乙方如发现甲方秘密信息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11.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者其他保密信息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和侵权赔偿可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三条 竞业禁止

  乙方在任职期内及双方之间的《劳动协议》解除或终止之日起____年内承担以下竞业禁止义务:

  1.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保密信息有关的生产和服务。

  2.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

  3.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说、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使甲方的任何管理人员或员工终止该等管理人员或员工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4.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说、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使甲方的任何客户、供应商、被许可人、许可人或与甲方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系的其他人或实体(包括任何潜在的客户、供应商或被许可人等)终止或以其他方式改变与甲方的业务关系。

  5.不直接或间接地以个人名义或以一个企业的所有者、许可人、被许可人、本人、代理人、员工、独立承包商、业主、合伙人、出租人、股东或董事或管理人员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义实施下列行为:

  (1)投资或从事甲方业务之外的竞争业务;

  (2)成立从事竞争业务的组织;

  (3)向竞争对手提供任何服务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第四条 对价

  乙方确认,甲方发放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中已考虑到乙方依本协议第二、三条所应承担的义务,乙方从甲方取得的劳动报酬已构成其在本协议第二、三条中所作承诺的全部对价。

  第五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对由其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纠纷解决方式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生效条件

  1.本协议经乙甲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份,乙甲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竞业禁止及保密协议11

  甲方: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

  乙方:身份证:住址:

  风险提示:

  竞业禁止的人员具有针对性,不是所有人都必须遵守。竞业禁止的生效是依据法律,只要成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有法定的竞业禁止义务。而部门经理、普通员工等无需承担此义务。鉴于乙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一、保密内容

  1、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决策、产品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销售资料、采购资料、财务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等。

  2、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工程设计图、制造工艺、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等。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营、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撰写论文向第三者公布。

  4、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5、双方协定竞业禁止期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止期内乙方不得到生产同类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风险提示:

  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________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________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____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

  三、竞业条款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之后两年以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员工、代理人、顾问等;乙方在离职之前或者离职之后两年以内,不得抢夺乙方客户,或者引诱乙方其他员工离职,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也不得自营与甲方相同或具有竞争性关系的产品或服务。

  四、违约责任乙方如违约使用甲方商业秘密或导致秘密泄漏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须支付甲方违约金_____元;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客的利益损失);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风险提示: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员工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两种情形之外,企业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条款。因此,保密协议中不得约定员工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时应当支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员工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五、纠纷解决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的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客的利益损失)。

  六、经济补偿

  1.甲方对乙方保守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津贴,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贴人民币_______元;

  2.保密津贴每月____日与工资同时发放;

  3.乙方调任非涉密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贴。风险提示:

  单位对竞业禁止人员不需要支付补偿。若是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则员工离职后要按月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不能以已经支付过所谓的竞业禁止补偿金为由拒绝支付补偿金。更不能将其在职期间获得的保密费当做是对竞业限制人员离职后的补偿金。

  七、其他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年____月____日

竞业禁止及保密协议12

  甲 方:

  地址: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

  任职部门: ;任职职务: 。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保密信息,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及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制定下列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本协议作为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之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一条 定义

  为本合同之目的,下列术语应具有下文规定的含义:

  1.“保密内容”:指不论以何种形式传播或保存的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的产品、服务、经营、保密方法和知识、系统、工艺、程序、现有及潜在客户名单和信息、手册、培训资料、计划或预测、财务信息、专有知识、设计权、商业秘密、商机和业务事宜有关的所有信息。

  2.“具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指甲方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3.“竞争对手”:指除甲方或其关联公司外从事竞争业务的任何个人、甲方、合伙、合资企业、独资企业或其他实体。

  4.“区域”:指甲方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5.“关联公司”:指控制甲方的、由甲方控制的或与甲方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第二条 保密内容

  本协议提及的技术及商业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经营秘密、技术秘密、交易秘密、管理秘密、甲方及客户的商业秘密。

  1. 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销售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人力资源信息,市场营销模式,代理名称及其他信息等。

  2. 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源代码,核心技术,工作进度、技术方案、产品流程、技术指标、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

  3. 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签订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等。

  4. 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各类合同协议、会议纪要、内部文件、管理制度等。

  5. 甲方客户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客户名称,客户数据库,客户商业资料,客户经营及市场资料等。

  6.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创造的与以上内容有关的资料,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均属本协议规定保密范围内。

  第三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在工作中所掌握的技术资料、市场信息、客户资料等属于技术及商业秘密,其所有权为甲方所拥有。

  2、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技术研发、产品设计、市场开发和客户维护,并将经营、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撰写论文并向第三者公布。

  4、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涉及的有关本部门的工作,除不得与第三方泄露外,在甲方范围内只能与本部门沟通和与直属上级汇报,不得透露给其他部门任何人。

  5、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6、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义、渠道、信息等资源进行任何活动。

  7、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四条 保密责任

  除履行职务需要之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传播、公布、发表、传授、转让、交换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无权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及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乙方在职期间,不得与甲方竞争对手或与甲方产品及业务类似的公司有业务往来,否则视为泄露甲方商业机密,造成的损失乙方承诺限期赔偿。

  第五条 秘密信息的载体

  1、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有甲方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代码,数据,产品信息,视频等)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2、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返还属于甲方的全部财物和载有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不得将这些载体及其复制件擅自保留或交给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

  第六条 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或持股时间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或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七条 保密期限及竞业禁止

  1、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由甲方公开时止。

  2、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或退出,乙方离职之后(自离职之日起)仍应当保守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及商业秘密,承担同在甲方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

  3、乙方承诺,乙方在甲方解除合同关系后两年内,在区域内不直接或间接地以个人名义或以一个企业的所有者、许可人、被许可人、本人、代理人、乙方、独立承包商、业主、合伙人、出租人、股东或董事或管理人员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义,投资或从事与甲方业务具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成立从事与甲方业务有竞争关系的组织。

  4、乙方承诺,其未承诺和签订过且不会签订任何与本合同条款相冲突的书面或口头合同。

  第八条 竞业禁止补偿

  1、如乙方能信守竞业禁止承诺,甲方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其进行补偿,双方约定好的股份或期权中已包含该补偿,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补偿。

  2、如乙方违背了竞业竞争的承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股权和期权,且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害,如损害无法估计的,赔偿款为乙方离开甲方前1年收入。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

  1. 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任职期间接受甲方的罚款、降薪或辞退等处罚,情节严重者,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并无偿收回全部股份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如已离职,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2. 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甲方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

  3. 若乙方在职期间违约,视情节赔偿甲方的金额不得低于500万人民币。如造成甲方无法继续正常运营的,甲方有权增加赔偿金额。若乙方将代码、技术、文档资料、客户资料、商业秘密等约定的保密事项交于甲方竞争对手,乙方承诺赔偿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4. 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诉讼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调查取证费用、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及差旅费等);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任何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它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手印)之日起生效。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条款的法律含义。双方确认严格遵守本合同规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自己违约行为负责任。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竞业禁止及保密协议13

  公司:_________

  雇员:_________

  鉴于:雇员承认,由于受聘于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接受公司可能不时向其提供的培训)其可能充分接触公司的保密信息(定义见下文)、并且熟悉公司的经营、业务和前景及与公司的客户、供应商和其他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人有广泛的往来;雇员愿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对保密信息保密,并不与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相竞争。因此,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定义

  为本合同之目的,下列术语应具有下文规定的含义:

  1.“保密信息”:指不论以何种形式传播或保存的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产品、服务、经营、保密方法和知识、系统、工艺、程序、现有及潜在客户名单和信息、手册、培训资料、计划或预测、财务信息、专有知识、设计权、商业秘密、商机和业务事宜有关的所有信息。

  2.“竞争业务”:指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3.“竞争对手”:指除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外从事竞争业务的任何个人、公司、合伙、合资企业、独资企业或其他实体。

  4.“区域”:指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5.“期限”:指雇员受聘于公司的期限和该期限终止后_________年的时间。

  6.“关联公司”:指控制公司的、由公司控制的或与公司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第二条 保密

  1.雇员承诺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并在其与公司的聘用关系终止时向公司返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载体和复印件。

  2.雇员承诺,在期限内不以任何方式(1)向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其他与使用保密信息的工作无关的雇员;(2)向任何竞争对手;(3)为公司利益之外的`任何目的向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披露任何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除非该等披露是法律所要求的;在这种情况下,披露应在该等法律所明确要求的范围内进行。

  第三条 竞业禁止

  1.雇员承诺,(合同范本 )在期限和区域内不直接或间接地以个人名义或以一个企业的所有者、许可人、被许可人、本人、代理人、雇员、独立承包商、业主、合伙人、出租人、股东或董事或管理人员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义:(1)投资或从事公司业务之外的竞争业务,或成立从事竞争业务的组织;(2)向竞争对手提供任何服务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雇员承诺,在期限内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说、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1)任何管理人员或雇员终止该等管理人员或雇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聘用关系;(2)任何客户、供应商、被许可人、许可人或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系的其他人或实体(包括任何潜在的客户、供应商或被许可人等)终止或以其他方式改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业务关系。

  3.雇员承诺,其未签订过且不会签订任何与本合同条款相冲突的书面或口头合同。

  第四条 对价

  雇员在此确认,其将从公司不时取得的薪金和其他补偿或利益构成其在本合同第二、三条中所作承诺的全部对价。

  第五条 执行

  双方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执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或削弱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合法与可执行性。

  第六条 公平承诺

  双方同意,本合同第二、三条中所作约定的范围和性质是公平合理的,在此约定的时间、地理区域和范围是为保护公司和其关联公司充分使用其商誉开展经营所必需的。

  第七条 违约救济

  雇员承认,其违反本合同将给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并且通过任何诉讼获得的金钱赔偿都不足以充分补偿该等损害。雇员同意,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有权通过临时限制令、禁止令、对本合同条款的实际履行或其他救济措施来防止对本合同的违反。但本条的规定不应被解释为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放弃任何获得损害赔偿或其他救济的权利。

  第八条 合同的修改与转让

  1.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本合同题述事项所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共识。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合同不得被修改、补充或变更。

  2.雇员不得转让本合同或由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义务或权益。

  第九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应根据其进行解释。

  2.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如协商未果,该等争议应被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规则和程序在[北京/上海]仲裁解决。仲裁过程中,双方应尽可能得继续履行本合同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

  第十条 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

  有同等效力。

  双方在此于文末载明之日郑重签署本合同,以昭信守。

  公司(公章):_________ 雇员(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竞业禁止及保密协议14

  甲方:___________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址:

  联系电话:_________

  鉴于__,乙方受聘于甲方,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商业秘密。为切实保护甲方商业秘密及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

  第1条定义

  1.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及专有信息是指:

  (1)甲方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其他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代理经销政策、客户名单、行销计划、营销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招投标标底标书内容、重大经济合同、重大经营项目、技术开发项目、项目组人员构成、费用预算、利润情况及人事资料。

  (2)甲方依照法律法规或有关合同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专有信息。

  1.2竞争业务: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甲方或其关联企业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1.3竞争对手:指除甲方或其关联企业外从事竞争业务的任何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和机构。

  1.4区域: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1.5期限:

  (1)竞业禁止期限包括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劳动合同终止后______年内(最长不超过两年),上述期限届满自动终止。

  (2)保密义务是乙方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附随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终止而终止,乙方履职期间及离职以后均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保密义务。

  1.6关联企业:指控制甲方的、由甲方控制的或与甲方受到共同控制的及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经济组织。

  1.7关系人:指乙方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他关系密切的亲属等一切关联人。

  第2条乙方应说明的情况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向甲方书面说明如下情况:

  2.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拥有的专利技术、著作权、商业秘密情况(无需披露商业秘密实质内容);

  2.2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向任何第三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况(无需披露商业秘密的实质内容);

  2.3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向任何第三方承诺竞业禁止的约定。

  乙方违反上述说明义务,产生的一些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3条乙方的'义务

  3.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之日起______年内(不论何种原因离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地自行或促使其关系人从事任何与甲方相竞争的业务;不得直接或间接地自行或促使其关系人投资、建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经济实体或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经济实体中取得股权或任何权益;不得直接或间接地自行或促使其关系人参与任何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经营实体的管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自行或促使其关系人受聘于任何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

  3.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离职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和/或使他人获得、使用甲方商业秘密及专有信息,也不得在他人泄漏甲方商业秘密及专有信息的情况下利用和/或扩大已泄露的甲方商业秘密及专有信息。

  3.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不得擅自实施侵犯他人商业秘密、专有信息和知识产权的行为。乙方违反本条约定,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离职后,不得传播、扩散不利于甲方的消息或报道,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员工或客户离开甲方。

  第4条甲方义务

  4.1如乙方从甲方离职,自劳动合同终止之日起,乙方履行竞业禁止义务期间,甲方应当按月向乙方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每月补偿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 元(或每月补偿金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前12个月月平均工资的三分之一),由甲方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指定银行卡上。

  4.2甲方有权单方面要求乙方停止履行竞业禁止义务,并不再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4.3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第3条第2、3、4款约定的义务系乙方作为甲方员工应当恪守的法律义务,甲方无须就上述义务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第5条违约责任

  5.1乙方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不低于其所实际领取竞业禁止补偿金的5倍。

  5.2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及追究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费用。如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甲方有权按照追究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费用及乙方因违约所获得的收益向乙方主张赔偿。

  5.3甲方不履行规定义务,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竞业禁止补偿金的,乙方可不履行竞业禁止义务。但若乙方拒绝受领补偿金,不得以此为由豁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5.4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或竞业禁止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行政法规使乙方及其相关的雇佣单位受到追究,还可根据其选择,或依据民法追究其侵权责任,或依据本协议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6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6.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应根据其进行解释。

  6.2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争议。如协商未果,该等争议应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7条合同效力

  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 ____

  甲方(签章):

  签署时间: ____

  乙方(签名):

竞业禁止及保密协议15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

  乙方(劳动者): 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和离职后两年内,需保护甲方商业秘密,并履行竞业禁止义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乙方遵守劳动合同及本协议所规定的竞业禁止期间的前提下,在其在职期间和离职后两年内,按其全年工资收入20%的标准支付补偿费用。

  2、支付方式为:商业保密和竞业禁止补偿费用按年度支付,由甲方于每年农历春节放假前支付至乙方预留的银行帐户,如乙方账户无法支付,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乙方仍需遵守劳动合同和本协议。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客户信息,产品配方,产品检测报告,工程信息,经营信息(产品定价,经营策略等)商业利益、客户资料均属于甲方享有。乙方可以在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及业务允许范围内充分利用开展生产、经营、业务活动。上述资料等各项权利均归甲方享有。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乙方具体应承担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信息,产品配方,产品检测报告,工程信息,经营信息(产品定价,经营策略等),不得私自收集客户信息,生产配方等商业秘密。

  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的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等)对外承担保守义务的事项亦属于保密范围。

  4、若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处,乙方作为员工,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业务资料、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5、乙方承诺,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员工、其他人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有承诺保密义务的业务资料、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6、乙方承诺,在其离职后两年内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它商业秘密,乙方应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7、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否则由此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费用和侵权赔偿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或追偿。

  8、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之后两年内,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经理、员工、代理人、顾问等。

  9、乙方承诺,在职期间或离职之后两年内,不得直接、间接或者试图影响本企业的客户关系,使用其向离职职工或者第三方转移。不得直接、或间接、或帮助他人引诱、或拉拢在甲方企业内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或关键岗位的职工离开本企业,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因职务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乙方在离职交接时无条件返还甲方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载体和复印件。

  第二条合同的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协议,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延迟支付约定的补偿费支付期限三个月以上,或者甲方支付该到期补偿费的数额不足本协议规定数额的4/5时,即可视为拒绝支付)的,甲方除如数向乙方支付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费用,还应当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5000元。

  2、如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甲方违约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应得竞业限制补偿费的利息损失(如已经支付违约金,应当予以扣除)。

  3、乙方不履行本协议,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分。

  4、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双方约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1、乙方所掌握的甲方重要商业秘密已经公开,而且由于该公开导致乙方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已无重要影响;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协议,拒绝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的(延迟支付约定的补偿费支付期限三个月以上,或者甲方支付该到期补偿费的数额不足本协议规定数额的4/5的,即可视为拒绝支付)。

  本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影响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或之后签订的商业秘密协议的效力。

  第四条争议解决方法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可以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一方拒绝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效力之分割条款

  本合同的任何具体条款,无论是当事人协商修改,还是法院判决部分无效,均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

  第六条双方声明

  本竞业禁止协议完全出于甲乙双方的真实意图,乙方没有受到甲方的任何暗示、强迫,乙方所接受时间、地域和领域的竞业限制出于完全自愿。

  第七条合同的效力和变更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八条合同的持有及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男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 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电话: ______联系方式:______

  日期:______日期: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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