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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企业员工培训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员工培训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企业员工培训制度1
为了让每一位新进员工充分了解医院文化发展建设,了解医疗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团队意识、集体荣誉感和自豪感,尽快转变角色,适应新的工作岗位,根据《武功县中医医院新员工岗前培训制度》相关要求及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需要,特制订20xx 度新员工岗前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的
通过有效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自身素质和行业水平,尽快转变角色,适应新的.工作岗位、工作环境,有效地发挥自己的才能。
二、培训时间
5月13日-5 月15日
三、培训地点
会议室
四、培训具体内容及时间
(见附件1)
五、参加培训人员
20xx年1月后新进员工,具体名单见附件2。
六、培训要求
1、授课老师认真查阅相关资料。
2、参加培训人员提前10 分钟到场签到。
3、严肃课堂纪律,参加培训人员上课时请关闭手机。
4、做好笔记,熟悉并掌握授课内容。
5、各科室护士长、主任根据科室实际,合理安排工作,保证20xx年1 月后新员工都能参加岗前培训。
6、除特殊原因外,新法安排,需缺席部分课程,由所在科室护士长或主任将要缺席的时间员工培训一律不准请假,如因科室工作无及名单提前交人事科,无故迟到或旷课按医院相关制度处理。
七、培训考核与反馈要求
培训签到册、课件以及考核成绩统计表都要反馈到医务科。
企业员工培训制度2
1、目的
促进和帮助员工持续进步以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增强企业凝聚力,建立高素质专业人才的核心竞争优势。
2、范围
公司经营宗旨、理念、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的培训;使员工掌握公司的共同语言,具有共同的价值观。
员工岗位技术培训;通过技术和技能培训,让员工尽早掌握工作要领、工作程序与方法,尽快进入工作角色。
执行新任务之前进行所需要的知识和技术培训;通过培训使员工技能得以提高和充实,使其具备多方面的才干,减少工作失误,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进而提高我们企业的效率。
为未来的某一任务和目标进行专题培训,以保障未来发展的目标得以实现。
职工素质提高培训;通过培训使团队更为团结、沟通更为有效,以提高团队战斗力。
3、职责
行政部
(1)在总经理指挥下,策划、组织和实施公司全员的内训和外训。
(2)监督检查公司所有培训活动的实施及效果验证,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妥善保存所有培训实施记录。
各部门领导
负责本部门培训需求的调查,培训计划的制订和实施;培训教材的编制;以及培训活动实施效果的验证。
总经理
负责员工培训活动的指导,确定培训活动的发展方向;以及专项培训计划实施的安排及批准。
4、培训频率控制
行政部负责组织公司专题培训,在总经理指导下进行。
各部门每月组织本部门员工培训至少一次。
5、新员工培训
凡公司新员工,其入职培训程序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职前培训):在新员工到岗后的七天内进行完毕。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介绍公司经营理念,现有规模和发展前景,公司组织结构和岗位职能,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各种科技信息平台的使用方法等。学习所遇到的问题由行政部做出解答,七天后行政部发出《新员工职前培训反馈表》,由受训者填写后返回行政部存入其个人档案。
第二阶段(上岗培训):由新入职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组织对其拟定培训计划并实施,采用授课及在岗实操等方式。培训工作可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指定的培训负责人必须是业务熟练者或岗位工作负责人(在岗实操即在一位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试着从事即将开展的工作)。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市场现状、产品知识、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技能、薪酬和差旅制度、绩效管理办法等。
6、员工外训管理:
行政部根据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制定外训计划,报公司总经理签批后实施。
接受公司资助外送培训学习的员工,若外训的费用(含因培训支付的各项费用、差旅费、各项补贴等)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外训员工须和公司签订《培训协议书》。
参加外训的人员应在培训结束的三个工作日内将受训之书籍、教材及资格证件、受训成绩等有关资料送公司行政部存档,以供公司员工共享。
参加外训的人员有义务在公司需要的情况下将受训内容整理成册,并通过内部培训的方式传授有关人员。
7、培训记录管理
各部门每月《培训计划表》于当月1日填好后传行政部存档备查。
为便于评估培训效果,综合了解已完成的各类培训情况,对员工今后工作调配、晋升、绩效考核等提供参考资料,所有部门应及时进行培训记录。
所有培训活动的记录必须包括:《培训签到表》、《培训反馈记录》、课程大纲或教材(文档和电子版)。
该月各部门完成的培训记录于次月1日前递交行政部接受检查监督并归档保存。
8、培训纪律
员工必须按培训通知要求准时参加培训,培训主持人应严格做好考勤记录。
培训不允许非公务原因请假,迟到一次扣绩效5分,早退或缺席一次扣绩效20分,处于年假、丧假、病假、产假、婚假、探亲假者不受此限。
培训期间,所有参训人员须将手机设置为静音状态,不得在现场接打电话;不得交头接耳私下议论,不得抽烟及来回走动,以上违反一次扣绩效2分。
拒绝参加培训2次以上者作开除处理。
企业员工培训制度3
1 目的
为实现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资源绩效,公司组织员工参加提高业务技能水平、质量意识、诚信意识等的各种培训,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增强员工的质量安全责任感、企业团队精神,维护公司的诚信环境,确保各岗位工作人员能够更好地胜任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公司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及方式
2.1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培训和教育的控制管理。
2.2员工培训和教育遵循学习与工作相结合,多种培训教育方式相结合,短期、业余、自学、集中培训等相结合的原则。
2.3培训教育工作坚持“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结合的原则,各个岗位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
3职责
3.1 质量技术部技术中心负责公司各部门培训教育的管理工作。
3.2 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培训教育工作。
4培训教育内容和形式
4.1 培训内容
培训的内容主要为法律法规、质量意识、诚信意识、管理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等。
4.1.1入厂教育:新员工进入公司必须接受入厂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简介、生产工艺、人事政策、薪酬福利、奖惩规定、企业文化、劳动时间、体检、休假、相应的法律法规、工作纪律、执行力、合理化建议、安全、质量、诚信等内容。
4.1.2岗前教育:作业员工上岗(换岗)前必须接受岗前教育,由培训老师采取“一对一”的教育方式,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岗位职责、生产操作规程/流程、设备操作规程、紧急预案处理、卫生规范要求、工作疑难指导等内容。
4.1.3安全教育:员工在岗工作必须接受安全教育,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安全基础知识、安全规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消防知识、事故处理预案等内容。
4.1.3.1安全教育分为公司、部门、岗位三级。
4.1.3.2公司级安全教育侧重培训安全组织、安全生产知识、消防知识、劳动纪律等。
4.1.3.3部门级安全教育侧重安全事故处理预案、部门规章制度。
4.1.3.4岗位级安全教育侧重点在岗位安全培训、设备安全操作培训。
4.1.4管理知识、专业技术知识
4.1.4.1最高领导层、干部(包括后备干部)的培训:角色转变、职业技能提升、管理技能培养、执行力建设等培训。
4.1.4.2 工程技术人员:技术管理培训、岗位业务技能培训等。
4.1.4.3 客户服务培训:优质客户服务、礼仪知识培训等。
4.1.4.4 其他行政部门:职业精神与职业素质培训等。
4.1.5诚信教育培训:全体员工必须接受诚信教育,诚信教育主要包括诚信管理体系标准;与诚信有关的法律法规;食品安全质量管理;诚信文化建设;失信预防及应急措施;相关技能;法律、质量、安全、环保等意识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等内容。
4.1.6体系(iso、haccp等)的培训:体系内审员培训、体系标准宣贯、关键控制点(ccp)操作培训等。
4.2 培训形式
4.2.1 讲座:公司定期、不定期邀请公司内外培训讲师就生产、设备、经营、管理举办培训、教育讲座,丰富员工知识。
4.2.2委外培训(学习考察):组织员工外出学习考察拓宽视野,学习先进技术或管理经验。
4.2.3 轮岗培训:是将作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员工调动工作岗位,使其能够熟悉并适应不同岗位的工作,达到提高综合业务素质的目的。
4.2.4技能培训:根据岗位的需要,对员工进行的以熟练实际操作、提高技能为目的的培训。
4.2.5 业余自学
4.2.5.1 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自己学习,参加业余学习一般不应占用工作时间,不影响工作效率。
4.2.5.2 员工如因参加学习、考试影响工作,经部门领导同意后凭相关证明,不扣发工资和奖金。
4.2.5.3 员工自己参加的社会学历教育(函授、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凡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公司对员工取得的学历证书予以承认。
3.2.5.4员工外部培训取得的资格证书的管理执行《证照证件管理制度》。
5培训组织
5.4.1质量技术部技术中心负责进行培训需求调查,根据【培训需求调查】编制年度培训教育计划,见【年度培训计划表】。
5.4.2 每次培训前,培训主管部门要提前编制培训的工作程序,安排好场地、时间、设备、培训资料等相关资源。
5.4.3 每次培训时,培训主管部门要组织参训人员签到,填写【培训签到表】,做好【培训记录】,收集培训效果评价意见和建议。
5.4.4 相关部门因工作需要进行的临时培训,应提前一周与培训主管部门(外培)沟通,协商确定相关培训资源(时间、场地、讲师、内容、考核等)。
5.4.5培训后,质量技术部技术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对培训有效性进行评价,可以通过理论考试、操作考核、业绩评定和观察效果等方法,评价培训的有效性,评价被培训人员是否具备了所需的能力。年终,由质量技术部技术中心进行全年培训总结,总体评价培训计划实施的有效性。
5.5 培训档案
5.5.1 公司保存培训记录,建立【员工委外教育培训档案】,并进行培训效果评价。
5.5.2 培训记录主要记录公司组织的培训活动,反映公司培训工作完成情况。
5.5.3 培训记录包括:培训目的或主题、培训签到表、培训过程记录、培训考核表。
5.5.4 员工培训档案主要记录员工个人参加的培训教育活动。
5.5.4 培训档案管理参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6相关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档案管理制度》
《证照证件管理制度》
7相关记录
【培训需求调查】(无固定格式)
【年度培训计划表】见附表
【培训签到表】见附表
【培训记录】见附表
【员工委外教育培训档案】见附表
【员工教育培训档案】见附表
【员工委外教育培训评价表】见附表
企业员工培训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实施的宗旨与目的:
(一)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员工素质。
(二)激发员工求知欲、创造心,奠定公司人才基础。
(三)合格的管理者必须是合格的培训者。
第二条公司所属员工均应接受本规定所规定的培训,不得故意规避。
第三条公司所属员工经培训后,由公司行政部造册备案。
第四条公司行政部主抓公司培训工作,各部门制订专业培训计划和课程。
第五条凡员工调换工作岗位,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后才能上岗。
第六条培训课程设置法纪教育、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教育、安全生产与质量意识教育的公共课和专业课,专业课根据各部门和各工种而设置。
第七条公司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员工思想品德和岗位技能进行教育考核,每年至少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存档。
第八条本规定所指培训除另有规定外一律在本公司内实施。
第九条凡受训期间,不给其他津贴。
第二章新进人员培训
第十条本规定所指新进人员系指临时职员、试用人员、临时雇用人员及其他认为应接受培训的员工而言。
第十一条新进人员培训的宗旨与目的:
(一)了解公司组织概况及翱翔管理模式。
(二)统一思想、规范行为,使新员工尽快达到上岗条件的要求。
第十二条新招入公司的员工都要进行培训和入公司教育。
第十三条新招收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培训(公司、部门、班组)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培训内容包括公共课和员工手册、公司管理模式、岗位安全教育、专业技术、操作技能和质量保证教育及企业文化教育等。
第十四条从事项目经理、质检员、安全员及电气、锅炉、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的员工培训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新进人员经培训后,视其能力给予调派适当部门服务。
第十六条培训讲授人员以部门经理为主体,行政部协助。
第十七条根据新进人员报到人数的多寡合理排订培训时间。
第十八条培训课程的编排及时间,由行政部依实际需要另行制订。
第三章在职人员培训
第十九条在职人员培训包括业务知识培训、新技术培训和公共课培训,其目的是提高员工处理业务能力和提高思想水平。
第二十条在职人员培训由部门负责人拟定培训计划,会同行政部安排日程并邀请公司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或聘请专家协助讲课,以期达到效果。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班、机组)实施培训的成果列为平时业绩考核纪录,以作年终考绩的资料。
第二十二条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共课程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法规、政策、文件,经济理论、财务、税务知识,以及先进的管理经验。
第二十三条培训方法采取内外结合的方式。
在公司机关,每月由行政部组织,安排学习有关公共课以及了解现行的法规、政策、同行业、相关企业的先进经验等。
在工地,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采取不定期的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原则上每个工地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培训。
第二十四条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质量方面的法规、规定、文件以及产品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等,使用原材料的质量标准及检测方法,国内外先进企业安全质量管理的经验和方法,国内外先进检测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
第二十五条培训时间:每月一次,每次不少于四小时,必要时可安排人员到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班学习培训。
第二十六条经营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产品的工程质量标准、工程标书与合同编制及要求、合同评审原则及方法、谈判技巧与注意事项、产品的规格型号及使用范围,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关内容,经营管理规定、经营方面专业知识和工程合同知识(包括工程合同的签订,合同的.管理等)。同时组织经营人员相互交流经营方面的经验,反馈用户提供的信息,同类工程产品市场行情,工程价格等。
第二十七条培训时间:每两周一次,每次不少于二小时。
第二十八条采购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所用原材料的种类,质量标准及对原材料包装的要求、原材料采购合同的签订及合同管理的有关内容、交流原材料采购的经验,反馈原材料生产厂家有关的信息。
第二十九条培训时间:每月一次,每次不少于二小时。
第三十条工程技术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国内外先进生产工艺、桩基新技术、测量、仪器设备的运用,工程管理和工艺设计方面的专业知识、研讨生产工艺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办法。
第三十一条培训时间:每两周一次,每次二小时以上。
第三十二条设备管理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保养维修和操作方法,设备管理和安全、卫生管理,能源管理的有关内容。
第三十三条培训时间:每两周一次,每次二小时以上。
第三十四条生产工人培训:生产工人和操作工人采用平时业务学习和每月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培训内容包括除了公共课程以外,还应结合本岗位工作,重点培训桩机操作基础知识和管桩生产工艺基础知识、企业的各种规定和制度、岗位操作规程、设备的操作规定制度,设备的操作方法及维护保养、安全生产和环保卫生知识,产品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全面质量管理等有关内容。
第三十五条培训时间:平时业务学习每周一次,每次一小时以上。集中培训由行政部制订培训计划,安排培训时间,也可安排各部门自己培训或参观学习。培训期间要严格考勤,其结果存入档案。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经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企业员工培训制度5
一、公司着眼于员工综合素质的提高,对每位员工进行各种形式的培训、教育,提供充分的机会,使每位员工都能开发出自己的潜能,更好地实现个人自我职业发展。
二、培训形式包括:
1、岗前培训。新入职员工在到岗前要接受人力资源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使新员工了解企业的历史、发展、前景、企业精神,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和人力资源政策等,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培训。
2、在岗培训。在岗员工每年要进行1-2次的培训,培训不仅着眼于员工知识与技能方面的补充或提高,而且要培训员工的新观念和良好的工作作风。
3、资格培训。 公司在开拓新项目时,需对员工进行专业培训,通过适当的教育培训项目或课程,使员工获得相应的任职资格或技术等级。
三、员工培训方式
1、集中和日常培训相结合;
2、外派和聘请专家培训相结合。
(1) 因工作需要,必须参加国家、省、市、区组织的各类专业培训班的,须经各部门领导核准后,报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常务执行总裁批准。
(2) 外派培训人员,须按规定办理出差手续。
(3) 外派培训人员返回后,应将培训教材、结业证书复印件、文件及成绩单等交人力资源中心归档,统一管理。
(4) 外派培训人员应将培训内容视需要整理成册,向部门或公司有关人员适当传授。
四、培训实施步骤
1、每年经济工作会议后,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员工培训计划,经各部门领导核准后,报人力资源中心。
2、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开发总体目标和各部门培训计划编制培训大纲,制订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3、各部门临时追加培训计划,须填写《培训追加计划表》,部门领导核准后报人力资源中心审核,经常务执行总裁批准,列入本年度培训计划。
五、人力资源中心是公司职业培训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公司培训活动计划,并负责处理与社会有关部门在职业培训方面的有关事宜。
六、凡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员工在接受培训前均需与公司签订培训合同。
七、经公司批准参加的培训,培训费可以报销,工资待遇不受影响;订立培训合同的,按合同条款执行。
八、员工的各类培训、考试成绩,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记录在案,并作为员工奖励、晋升的一个重要条件。
九、培训档案
1、培训实施后必须建立完整的培训档案,由参加培训人和人力资源中心共同建立。
2、培训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 培训计划;
② 培训人员花名册;
③ 考试、测试卷;
④ 培训成绩单;
⑤ 培训教师、教材情况;
⑥ 培训总结;
⑦ 培训成果报告。
3、培训档案由人力资源中心定期转入公司档案室。
企业员工培训制度6
企业(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一、员工培训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划第三条的有关规定制订。
第二条员工培训的宗旨与目的。
(1)加强人事管理,提高员工的素质。
(2)使员工认识本公司对社会所负的使命,并激发其求知欲、创造心,使其不断努力充实自己。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的培训分为不定期教育训练与定期教育培训两种。
第四条本公司所属员工必须接受本办法所定的制度。
第二章不定期培训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培训由各部门主管对所属员工经常实施。
第六条各部门主管应拟定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切实推行。
第七条各部门主管经常督导所属员工以增进其处理业务能力,充实其处理业务时应具备的知识,必要时要指定所属员工阅读与业务有关的专业书籍。
第八条各部门主管应经常利用*,以专题研讨报告或个别教育等方式实施培训。
第三章定期培训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定期培训每年两次分为上半期(3月、4月)及下半期(11月、12月)举行,视其实际情况分别办理。
第十条各部门由主管拟定培训计划,会同培训部安排日程并邀请各单位干部或聘请专家讲课。
第十一条不定期培训依其性质、内容分为初级班(普通员工)及高级班(主管及以上干部),但视其实际情况可合并举办。
第十二条高级干部培训分为专修班及研修班,由总经理视必要时随时培训,其培训的课程、进度另定。
第十三条普通班其培训内容包括一般实务(公务概况、公司各种规章、各部门职责、事务处理程序等)、精神教育以及新员工的基本教育。
第十四条普通技术班其培训内容应包括一般实务外,并重视技术管理,专修计算机的各种知识。
第十五条高级班以其培训内容为主管必修的知识与技能。
第十六条高级技术班培训内容为法律法规,了解设计,严格督导,切实配合工作进度,控制资材,节省用料,提高技术水准等研修课题。
第十七条各级培训的课程、进度另定。
第十八条各部门主管实施培训的成果作为平时考绩考核记录,以作年终考绩的资料,成绩特优的员工,可选派赴国外实习或考察。
第十九条凡培训人员接培训通知时,除因重大疾病或重大事故经该单位主管出具证明申请免予培训外,应在指定时间内向主管单位报到。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培训除另有规定外,一律在总公司内实施。
第二十一条在培训期间,除提供饮食补贴外,不给其他津贴。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二、在职员工培训制度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提高本公司从业人员素质,充实其知识与技能,以增进工作质量及绩效,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凡本公司所属从业人员的在职培训及其有关作业事项均依本办法。
第三章工作职责划分
第三条培训部。
(1)全公司共同性培训课程的举办。
(2)全公司年度、月份培训课程的拟定、呈报。
(3)培训制度的制订及修改。
(4)全公司在职教育培训实施成果及改善对策呈报。
(5)共同性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6)培训计划的审议。
(7)培训实施情况的督导、追踪、考核。
(8)外聘讲师。
(9)全公司外派培训人员的审核与办理。
(10)外派受训人员所携书籍、资料与书面报告的管理。
(11)其他有关人才发展方案的研拟与执行。
(12)各项培训计划费用预算的拟定。
第四条各部门。
(1)全年度培训计划汇总、呈报。
(2)专业培训规范制订及修改,讲师或助教人选的推荐。
(3)内部专业培训课程的举办及成果汇报。
(4)专业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5)培训后的督导与追踪,以确保培训成果。
第四章培训规范制订
第五条培训部应召集各有关部门共同制订“从业人员在职培训规范”,提供训练实施的依据。
(1)各部门的工作职务分类。
(2)各职务的培训课程及时数。
(3)各培训课程的教学大纲。
第六条各部门组织机能变动或引进新技术使生产条件等变化时,培训部即应配合实际需要修改培训规范。
第五章培训计划的拟订
第七条各部门依培训规范及配合实际需要,拟订“在职培训计划表”,经培训部审核,作为训练实施之依据。
第八条培训部位应就各部所提出的培训计划汇编“年度培训计划汇总表”,呈报人力资源部核签。
第九条各项培训课程主办单位应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报人力资源部核签后,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参加培训。
第十条临时培训课程,亦需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报人力资源部核签后实施。
第六章培训实施
第十一条培训主办部门应依“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按期实施并负责该项培训的全部事宜,如培训场地安排、教材分发、教具借调,通知讲师及受训单位等。
第十二条如有补充教材,讲师应于开课前一周将讲义原稿送培训部统一印刷,以便上课时发给学员。
第十三条各项培训结束时,应举行考试,由主办部门或讲师负责监考,考试题目分3~4种,由讲师在开课前送交主办部门。
第十四条各项在职培训实施时,参加受训学员应签到,培训部应了解上课状况。
第十五条受训人员应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六条培训部应定期召开检查会以评估各项培训课程实施成果,并记录,送交各有关单位。
第十七条各项培训考试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不补考者,一律以零分计算。
第十八条培训考试成绩,供考核及升迁参考。
第七章培训成绩报告
第十九条每项培训结束后一周内,讲师应将学员的成绩评定出来,填入“在职培训测验成绩表”,连同试卷送人力资源部门,以建立个人完善的培训资料。
第二十条主办单位应于每项培训办理结束后一周内填报“在职培训结报表”及“讲师钟点费用申请表”,连同“成绩表”及“学员意见调查表”,报培训部门,凭此支付各项费用及归档。
第二十一条如需支付教材编撰费用时,主办部门应填写“在职培训教材编撰费用申请表”,送相关部门核签后凭此予以支付。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对所属人员应填写“从业人员在职培训表”。
第二十三条每三个月,各部门应填写“在职培训实施结果报告”,报送人力资源与培训单位,以了解该部门最近在职培训实施状况。
第八章评估
第二十四条每项培训办理结束时,主办部门应视实际需要分发“在职培训学员意见调查表”,供学员填写后与考试试卷一并收回,并汇总学员意见,作为以后再举办类似培训参考。
第二十五条培训部应对各部评估培训的成效,定期分发“培训成效调查表”,供各单位主管填写后汇总意见,形成书面报告后,分送各部门及有关人员作为再举办类似培训的参考。
第九章外派培训
第二十六条因工作或升迁等任职新工作前的需要,各部门推荐有关人员送培训部审议后,呈总经理核准后外派培训,并依人事管理规章办理出差手续。
第二十七条外派培训人员返回后,应将培训的书籍、教材及资格证件等有关资料送培训部归档保管,其培训成绩亦记录在培训资历表。
第二十八条外派培训人员应将培训所学知识整理成册,作为内部培训教材,并举办培训班,担任讲师培训有关人员。
第二十九条报销培训费时,培训部应审核其外派培训的资料是否缴回,并于报销单据上签注,如未经审核,会计部门不应予以付款。
第三十条本条款适用于参加公司外的培训,对因升迁、储备需要,于任职前可集中委托外协部办理培训,但每年以两次为限。
三、新进员工培训制度
第一条新员工的培训,除人事管理规则及员工教育实施办法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制度实施。
第二条本制度所谓新员工系指临时职员、试用人员、临时雇用人员及其他认为应接受培训的员工。
第三条本
培训的宗旨与目的'。
(1)为新员工明了企业机构组织系统,进而了解本公司组织概况、各部门分管事务、经营方针及人事管理规章,使之能恪遵章则,完成本职工作。
(2)使新员工深切体会本公司远大的抱负,激发其求知欲、创造心,不断充实自己,努力向上,借以奠定公司基础。
第四条本培训根据新进员工每批报到人数的多少另行确定培训时间,经核准后即可依照本制度实施。
第五条新进员工经培训后,视其能力给予调派适当职务,但依实际需要得先行调派职务者容后始补训。
第六条凡经指定接受培训的人员,除有特殊情况事先经人事主管签报核准得予请假或免训者外,一律不得故意回避或不到,否则将从严论处。
第七条培训课程的内容除以公司组织、各种管理章则、各部门掌管的事务及营业方针等一般摹本实务教育外,精神教育同时配合实施。
第八条培训课程的编排及时间,得依实际需要另行制订。
第九条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四、各类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第一章高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一条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必须有创新和开拓的思想观念,为此应做到以下两点。
(1)从旧观念的羁绊中解脱出来,勇于创新。
(2)解除过去经验的束缚,接受新思想、新观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凡高层管理人员应具有下列意识。
(1)引进新产品或改良原有产品。
(2)掌握新的生产方法,了解公司经营的新技术。
(3)努力开拓新市场、新领域。
第三条每位高层管理人员必须随时培养自身素质,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
(1)身为高层管理者的责任心、使命感。
(2)独立经营的态度。
(3)严谨的生活态度。
(4)诚实、守信的经营方针。
(5)热忱服务社会的高尚品质。
第四条凡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须以企业经营效益的提高为目的,培养创造利润的思想观念。
第五条高层管理人员应随时进行市场调查研究,以推进营销活动,促进效益的提高。
第六条营销研究的基本步骤。
(1)确定研究主题,决定研究的目标。
(2)决定所需要资料及资料来源。
(3)选择调查样本。
(4)实地搜集资料。
(5)整理、分析所收集的资料。
(6)进行总结并写出报告。
第二章中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七条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的基本目标。
(1)明确公司的经营目标和经营方针。
(2)培养相应的领导能力和管理才能。
(3)使其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
第八条凡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坚持以下标准。
(1)是否为下属的工作、晋升提供了足够的支持和机会。
(2)是否适当地分派了工作,使下属有公平感。
(3)所订的计划,是否得到了下属的理解和衷心的支持。
(4)是否信守向下属许下的诺言。
(5)是否在发布命令、进行指导时,做了妥善的考虑。
第九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相关工作的知识。
(2)掌握本公司的管理方法。
(3)熟练掌握教育培训技术。
(4)努力培养作为领导者应具备的人格。
第十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能力。
(1)计划能力。
①明确工作的目的和方针。
②掌握有关事实。
③以科学有效的方式从事调查。
④拟定实施方案。
(2)组织能力。
①分析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方针。
②分析并决策职务内容。
③设置机构,制订组织图表。
④选任下属人员。
(3)控制能力。
①制订执行的客观标准和规范。
②严格实施标准,及时向上级反馈。
第十一条中层管理人员应采用下列指示的方法。
(1)口头指示。
①条理清楚切合主题。
②明确指明实行的时间、期限、场所等。
③保证对下属传达的明确性。
④指出实行时应注意之处,并指明困难所在。
⑤耐心回答下属的提问。
(2)书面指示。
①明确目标,逐条列举要点。
②提前指示应注意的问题。
③必要时,以口头命令补充。
④核查命令是否已被下属接受。
第十二条中层管理人员贯彻指示的要求。
(1)整理指示内容。
(2)严格遵循贯彻程序。
(3)确认下属已彻底理解指示。
(4)使下属乐于接受指示,并改进他们的工作态度,提高工作积极性。
第十三条中层管理人员人际关系的处理要求。
(1)善于同其他管理人员合作,彼此协助。
(2)乐于接受批评、建议。
(3)彼此交换信息、情报,不越权行事。
(4)对上级与下属的关系处理,应以工作效果为原则,不得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来。
第十四条中层管理人员接见下属的要求。
(1)选择适当的场所,以亲切的态度使下属放松。
(2)涉及私人问题时,确保为下属保密,使其减少顾虑。
(3)留心倾听,适当询问,使下属无所不谈。
(4)应注意不要轻易承诺。
第十五条中层管理人员为维持正常的工作关系应注意的事项。
(1)认识到人是有差异的,尊重下属的人格。
(2)把握工作人员的共同心理和需要。
(3)公平对待下属,不偏不倚。
(4)培养下属的工作积极性,重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且保留他们的正确意见。
(5)妥善解决下属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六条中层管理人员配置人力时应注意的事项。
(1)根据每位员工的知识、能力安排合适的职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给下属以适当的鼓励,使其在工作中具有成就感,形成良好的开端,增强工作的积极性。
(3)有效地实施培训,增强下属的工作能力。
第十七条中层管理人员对待下属时应注意的事项。
(1)不要对下属抱有成见和偏见。
(2)不以个人偏好衡量别人。
(3)冷静观察实际工作情况,不要使下属产生受人监视的感觉。
(4)利用日常的接触、面谈、调查,多方面了解下属,严守下属的秘密,公私分明。
第十八条中层管理人员发挥下属积极性应注意的事项。
(1)适时对员工加以称赞,即使是细微行为也不要忽视,同时不可以忽视默默无闻、踏实肯干的下属。
(2)授予下属权责后,不要做不必要的干涉,同时尽可能以商量的口气而不是下命令的方式分派工作。
(3)鼓励下属提出自己的见解,并诚心接受,尊重下属的意见。
(4)鼓励并尊重下属的研究、发明,培养其创造性。
(5)使下属充分认识到所从事工作的重要性,使之产生荣誉感。
第十九条中层管理人员批评下属时应注意的事项。
(1)要选择合适的时间,要冷静、避免冲动。
(2)在适当的场所,最好是无其他人在场的情况下。
(3)适可而止,不可无端地讽刺、一味指责。
(4)不要拐弯抹角,要举出事实。
(5)寓激励于批评中。
第二十条中层管理人员培养后备人选时应注意的事项。
(1)考察后备人选的判断力。
(2)考察后备人选的独立行动能力。
(3)培养后备人选的协调、沟通能力。
(4)培养后备人选的分析能力。
(5)提高代理人的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
第三章基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二十一条基层管理人员与公司内部各级的关系。
企业员工培训制度7
不同的企业在员工培训这一块培训的内容是不一样的,对其不同的性质企业员工所规范条例也不同,下面是企业管理网准备的商业企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仅供各位参考。
(一)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依据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从业人员人事管理,悉依本规则规定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从业人员职称规定如下:高级主管——董事长、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主管——经(副)理、科(副)长;部门职员——承办员。
第三条本公司从业人员,按其所任职位职务的繁简、责任的轻重,分为六职等。
第四条每一职位均设置一“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及应列职等。人员的列等,应按其所派任的职位,决定其职等。每一职位的列等需得跨二等,初任时,以列较低职等为原则;在该职位工作满3年,成绩优良者,可改列高一等。
第五条各类人员人数应按业务需要,于每年年度开始前编订“人员编制表”,经总经理核定后转送董事会核备。
(二)任用
第六条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职位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合。
第七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八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1.总经理、副经理——由董事会任免;
2.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
3.副经理——由总经理任免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4.科长——由总经理任免或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事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5.副科长——由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
第九条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十条新进人员应先办理安全调查,并按其学历任用。
第十一条除正式从业人员,本公司可按业务需要聘雇人员,其待遇、工作期限及工作条件以同合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1.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2.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3.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4.通缉在案尚未撤销者;
5.吸食*或其他毒品者;
6.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7.经其他公私机构开除者;
8.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9.未满十五周岁者;
10.主管人员,不合于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者。
第十三条新进非主管人员一律须经试用40天,试用期间应由人事部门切实考核。试用成绩欠佳、品行不良或发现其进入公司前有不法行为者,可随时停用。
第十四条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办妥下列手续:
1.填妥本公司新进职员履历表;
2.缴验学历证件及身份证;
3.缴验户籍册;
4.缴验医院最后一个月体格检查表;
5.缴验前任职机构离职证明书;
6.缴验遵守本公司人事等规章规定的志愿书及保证书(铺保一家,保证:服务期间行为、安全及保管财物等连带赔偿责任);
7.填交劳工保险加保表2份;
8.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3张;
(三)服务
第十五条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说明外,如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交办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接受。
第十六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1.准时上下班,对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实行;
3.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4.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6.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7.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8.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9.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10.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十七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42小时,星期天及纪念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用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天给予一天的休息,视为例假。
第十九条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的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的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一星期调整1次。
第二十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一条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定。
第二十二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定为7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可派人员值日值宿,其办法另定。
第二十四条从业人员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1.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
2.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3.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8天;
4.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6天;
5.娩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分娩假8星期(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人计算);怀孕3个月至7个月而流产者,给假4星期,7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6星期,未满3个月流产者,给假1星期。
6.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的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兵役征召或*以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7.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二十五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1.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2.请公假者薪水照发;但如因兵役召集在30天以上,且兵役机构另有薪饷者,本公司薪水停发;
3.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二十七条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延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羽经理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八条旷工1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一、二款规定可请病、事假之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1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个月之不请假奖金,每请假1天,即扣发该项奖金1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
第三十条本公司人员服务满1年者,得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日;
2.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10日;
3.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日;
4.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1日,但休假总日数不得超过30日。
第三十一条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的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仍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四)考核
第三十二条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的从业人员,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的责任。每3个月一次,应将各项人员的工作情况,逐一详列于考核表中,详细评核其工作绩效,并将结果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凡列优等及劣等者,均应详述理由,呈上一级主管核阅及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升迁及培训等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三条年度工作考核,应分别于各从业人员到职届满1年的月份办理。由人事部门每月将当月份到职满一年的'人员考核名册,分别列送其直属主管,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予以评核。评核等级,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优等或劣等的考核,均应详细列述具体事实及理由。其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或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或旷工累计达3天以上者,不得考列甲等以上。
第三十四条凡考核列优等者,经总经理核准予以二级以上的晋级或升级,列甲等者晋升二级,列乙等者晋升一级,列丙等者留任原级,劣等者免职,均以各从业人员任职期满一年考核核定后的次月起执行;但在考核年度内曾经核准升职或升级者,该年度考核不再晋级。
第三十五条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考核由董事长评核;科长以上人员及优等的考核;由直属主管层转总经理核定,其他人员均由各部门层转经理核定。
(五)奖惩
第三十六条从业人员的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奖金及升迁或晋级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嘉奖:
(1)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事迹的;
(2)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众利益的行为,且有事证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于记功或记大功:
(1)细心维护公司财物及设备,致节省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2)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者;
(3)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给奖金:
(1)对业务、维护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者;
(2)对公司设备维护得宜,或抢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对业务、维护或管理的方法作重大改革的建议或发明,经采纳施行而成效显著者。
(4)对采购销售、会计处理、财物调度、人力运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其价值者;
(5)对天灾、人祸或有害于公司利益的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使公司免受损失有事实为证者;
以上奖金之数额,可视实际贡献的价值决定;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升迁或晋级:
(1)一年内曾记功2次以上者;
(2)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的才能,品德优良,服务成绩特优,且有具体事迹为证者;
(3)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使公司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者;以上晋级可视实际情况晋升一至二级;但其薪级已达本等最高级者,可改发相当级数薪水之全年份奖金。
第三十七条从业人员的惩戒,分为警告、记过、降级及免职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1.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
(1)携带不必要物品入厂者;
(2)未经准许擅带外人人厂参观者;
(3)擅用他人经管的工具及设备者;
(4)拒绝警卫检查其携带的物品者;
(5)涂写墙壁、机械用具有碍观瞻者;
(6)携带眷属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2)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公司发生损失者;
(3)对上级主管的命令,有不同意见,未予婉转说明,或虽经陈述,未被采纳,而擅自违抗指挥者;
(4)行为不检,有损公司声誉者;
(5)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公司发生损失者;
(6)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
(7)故意涂改、丢失计时卡者;
(8)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者;
(9)在工作时间瞳睡者;
(10)在公司易燃场所吸烟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降级:
(1)在公司或工厂内酗酒滋事,妨碍秩序者;
(2)向外泄漏公司业务机密者;
(3)在工作时间内偷懒睡觉者;
(4)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或提供建议而任意谩骂者;
(5)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
(6)一年内记过2次者;
以上降级,应视各款实际情况降一至二级,无等级可降者,应予降等改任;
4.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免职:
(1)无故继续旷工至3日以上,或1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6日以上者;
(2)未经许可,擅自在外兼职,或参加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之事业者;
(3)胁迫上级主管,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
(4)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5)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
(6)未按照规定或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7)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者;
(8)有偷窃行为,经查明属实者;
(9)在公司内赌博,有伤风化行为;
(10)携带武器、凶器或违禁品前来公司者;
(11)亦公司rh3't^前百相灯留夯.
(12)散播有损本公司之谣言而妨碍工作秩序者;
(13)因故意或过失的行为引起灾害者;
(14)有煽动怠工或罢工的具体事实者;
(15)触犯刑律,经判有期徒刑确定者;
(16)一年内记过3次者。
第三十八条从业人员的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除嘉奖、记功、警告、记过由各部门经理核定外,其余均须呈请总经理核定。
第三十九条其他未经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戒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
第四十条从业人员奖惩可累计,以嘉奖3次作为记功一次,记功3次作为记大功一次,警告3次作为记过一次,记过3次作为记大过一次、同一年度功过可以互相抵消,以嘉奖抵警告,记功抵记过,记大功抵记大过。
(六)离职
第四十一条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停职:
1.有违犯本公司规章的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2.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但末确定者。
第四十二条前条第1、1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的薪水。
第四十三条在停职期间,薪水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
第四十四条本公司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1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在事前预告,其预告期间规定如下:
1.在公司服务1年以下3个月以上者,于10日前预先通告;
2.在公司服务3年以下,1年以上者,于加日前预先通告;
3.在公司服务3年以上者,于30日前预先通告。
从业人员对于其所承受的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亦可随时解雇,并照上项规定日期预先通告。
第四十五条从业人员在接到前项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以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的工作时间,其请假日的薪水照发。
第四十六条依照第四十五条规定,解雇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但如系公司发生破产情况,依破产法办理,不在此限):在公司连续工作每满1年者,发给一个月薪水。以上所称薪水,系以从业人员最后服务月份的薪水为准。
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辞职,应于7天前以书面形式层转公司的主管人员核准,事后汇报总经理核准。其为副经理以上人员者,应层转总经理核准。核准辞职后,应即办妥移交,并可依其申请,发给离职证明书,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第四十八条职员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时或永久离开本公司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发生损害者,均应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七)保险
第四十九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应一律参加劳动保险。
第五十条参加劳动保险,应于新进同时,亲自填写保险表一式两份,交人事部代办参保手续。应纳保费,由公司补助80%,自行负担加%。自行负担部分,由发薪部门,按月在应领的薪水内代为扣缴。
第五十一条参加劳动保险后,其应享的各项权利,及应得的各种给付,应由本公司人事部门代向保险公司拾办。保险人除依法应享的给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的赔偿或补助。
(八)出差
第五十二条从业人员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及特别费。其中除交通费可按现行费率报支,膳杂费可按日计支外,其余各项费用,均应检据报销。如无法取得支出的原始凭证单据者,应申述理由,呈奉经理核准后,才能报支。
第五十三条出差天数,应由指派的主管于事前核定,如出差公务提前完毕,应立即返回,不得借故滞留。如因公确实无法于核定天数前返回者,应列具事实理由,呈由原指派主管核准后,方得支给旅费。如出差地区可当天往返者,非特殊理由不得留宿。
第五十四条出差前可酌情预借旅费。
第五十五条出差国外,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特别费及手续费。其中除膳杂费按实际出差日数核支外,其余均须检据核实报支。
第五十六条出差印尼、南洋各地者,照国外出差标准8折支给。羽
第五十七条出差同一地点半月以上者,旅馆费及膳杂费8折支给;两羽个月以上者,以7折支给。
第五十八条国外出差应按照最近路线直赴出差地点,非经许可,不得'绕道或延滞非公差地区。
第五十九条出差国外,可酌借必要旅费,办理结汇。回国后应即报销旅费,多缴少补。
第六十条出差国外期间,不得有危害国家民族或本公司的行为言论,并遵守出差国当地的法律及习惯,如因违反而惹是生非造成事故的,均由出差者本人负责,与公司无涉。返国后,应于1个月内提出考察或工作报告;考察报告的内容应力求充实,并对公司业务应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如未依期提出报告者,旅费暂缓核销。
(九)福利及建议制度
第六十一条本公司依法提拨福利金,设立职工福利委员会,办理福利事宜;职工福利委员会的组织办法另定,并依规定向主管机关呈报。
第六十二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设施。
第六十三条本公司为协助同仁解决困难,为沟通上下意见起见,特设立“从业人员建议制度”。
第六十四条本公司行政部门,均设置意见箱,由高级主管亲自定期启阅。从业人员对于工作上的困难,无法由直属主管或同一部门同仁协助解决,必须由上级主管或其他部门人员协助者,或对公司某项措施未能满意提出申诉者,或发现有人营私舞弊等不法事情而有证据拟予检举者,或根据平时服务经验、学识及研究心得,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提供建设性的建议者,均可以书面列具理由、事实、内容等投入意见箱内,亦可公开呈报上级主管转呈总经理或有关部门主管核阅。如因文字表达困难或其他原因,不便以书面说明而须以口头报告者,可先以简略报告述明理由,投入意见箱内,等高级主管人员拆阅后,再定期约见。
第六十五条提供意见人必须签其真名,填明服务部门,否则不予受理。如屑检举性质案件,检举人应负法律责任,如查明系私怨捏造事实,恶意中伤诬告者,除被害人可依法诉办外,本公司将再依第三十七条有关的规定对检举人予以惩处。
第六十六条本公司对提供的意见,经采纳施行后,可视其对本公司做出贡献分别议奖。如属检举案件,经查明属实者,除对检举人酌情给予奖励外,并为其永保机密。
(十)附则
第六十七条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企业员工培训制度8
一、目的
1.使新入职员工熟悉和了解公司基本情况、相关部门工作流程及各项制度政策,能够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增强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2.帮助新入职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了解工作职责,投入工作角色,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新入职员工、转岗员工、内部晋升员工,以下统称为新员工。
三、新员工入职培训的权责及内容
1.人力资源中心:
1.1入职当天:带领新员工熟悉办公环境、公司规章制度、薪资福利、流程表单等,进行《新员工入职培训》;
1.2入职15天后:进行新员工岗位入职培训面谈,了解新员工培训及学习进度、其它需求;
1.3入职两个月内:组织《新员工培训班》,进行企业文化、职业化课程等现场培训及考试。
2.用人部门:
2.1新员工入职前:按照新员工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规范:制定《新员工培训学习计划》;
2.2入职15天后:进行岗位学习评估,并记录在《新员工培训学习计划》上,交人力资源中心归档;
2.3入职3个月内:培训新员工岗位基本专业知识、技能,传授工作程序及方法,介绍关键工作指标。安排新员工按时参加《新员工培训班》。
四、入职培训流程
1.用人部门在员工入职前1天,按入职岗位的岗位职责,明确学习内容及指导人员,制定《新员工培训学习计划》,并发人力资源中心培训主管;
2.培训主管在新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后带领新员工到用人部门,介绍本部门同事及办公室工作环境;指导新员工在电脑上学习新员工入职培训,并在入职当天17:00,对新入职员工进行笔试。
3.用人部门负责人在新员工学习完《新员工入职培训大纲》相关内容后,按《新员工培训学习计划》,安排指导人员对新员工进行岗位培训;
4.培训主管不定期对新员工入职学习进度进行跟踪,在员工入职15天后对新员工进行岗位面谈,了解新入职员工学习、工作、生活的进度与需求;
5.在新员工入职15天后,用人部门负责人及指导人员在对新员工学习进度进行评价,并在《新员工培训学习计划》做记录,之后将表格交人力资源中心培训主管归档。
五、入职培训的考核、考勤及建档
1.为保证入职培训目标的实现,在新员工入职15天后,用部门必须按《新员工培训学习计划》对员工进行考核评价;
2.部门主管应积极支持及配合人力资源中心,确保员工能够按时参加《新员工培训班》,确因工作原因迟到、早退及中途缺课者,应提前书面告知人力资源中心培训主管;
3.人力资源中心应建立完整的《入职培训学习卡》,对员工入职后的所有培训记录备案。企业新员工培训管理制度(精选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新员工更好地理解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加快融入公司氛围,熟悉工作岗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新员工是指新进公司工作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为新员工入职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他相关单位(部门)为新员工入职培训的协助管理部门。
第二章内容与程序
第五条所有新员工均须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无特殊原因不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的,原则上不予转正。
第六条新员工入职培训周期为3-6个月,主要包括集中培训和试用期岗位实习培训两项内容。
第七条集中培训主要内容为:公司基本情况及产品介绍、发展历程及企业管理理念、组织架构与基本规章制度、管理制度体系与质量管理体系介绍,以及实地参观精品楼盘等。
第九条试用期岗位实习培训主要内容为:本岗位的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工作规范、要求及注意事项等。
第八条在本公司的集中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和实施,主要采用集中授课及讨论、参观的形式进行,培训周期原则上为2天。在集中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联络与沟通,并作好相应安排。
第十条新员工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应对新员工已具备的岗位知识和已掌握的岗位技能进行必要的了解和评估,找出差距,并确定其试用期间的实习培训重点。
第十一条试用期岗位实习培训主要以岗位实践为主,并由所在单位(部门)安排辅导员进行辅导,具体按《新员工辅导员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新招聘的部门负责人和工程系统岗位的人员,在实习培训期间还应安排至绿城集团的相关职能部门或培训基地进行2-3周的岗位实践,具体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联络和安排。
第十三条如需安排至相关职能部门或培训基地进行培训的,人力资源部应会同新员工所在部门对培训时间、岗位、内容及要求等进行沟通,并提前一周将《实习培训需求表》提交实习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以便实习单位安排针对性的培训。
第三章效果评估与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集中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笔试、口头提问、面谈等形式对新员工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第十七条在相关职能部门或培训基地的实习培训期间,新员工须提出不少于10个有关技术和管理方面的问题,向有关人员请教,尽量找出答案并在《实习培训提问清单》作好记录;在实习结束后,《实习培训提问清单》经实习培训部门负责人审阅后,交新员工所在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实习培训期间,新员工应做到以下几点: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虚心好学,多问多练,认真完成实习培训任务;
2、做好工作笔记,培训结束后由新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审阅;
3、培训结束时须完成实习培训总结或指定的专项报告。
4、遵守培训期间的其他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实习培训结束后,实习培训责任人应通过口头提问、面谈等形式对新员工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填写《实习培训情况反馈表》交新员工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条新员工入职培训期结束后,新员工须写出书面总结,交新员工辅导员及部门负责人审阅,并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参加实习培训人员培训期间的相关费用由所在公司承担。
第二十二条在相关职能部门或培训基地的实习培训期间,派出单位应向实习单位支付50元/工作日的培训费,由实习单位用于奖励培训责任人及培训部门。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企业新员工培训管理制度(精选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入职培训的目的
1、使新进员工熟悉和了解公司基本情况、相关部门工作流程及各项制度政策,增强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2、使新进员工能够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增强作为企业人的意识。
3、帮助新进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投入工作角色,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
4、使新进人员深切体会到公司的宏伟目标,激发其求知欲、创造性,不断充实自己,努力向上。
第二条:适用范围
1、凡本公司新进员工必须接受本公司举办的入职培训,悉依本制度实施。分公司新进员工入职培训制度另行制定。
2、本制度所指新进员工包括新进间接员工、直接员工及其他认为应该接受培训的员工。
第三条:入职培训的内容
1、公司概况及企业文化。
2、品质管理知识。
3、消防、安全制度。
4、公司劳动纪律、《员工手册》等各项人事制度。
5、相关部门组织架构及作业流程。
6、业务知识与业务技能。
7、参观生产线(视实际需要)。
第四条: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新进员工名单,对于间接员工,原则上每月开班2次,员工接受公司入职培训时间为1天。直接员工接受公司入职培训时间为半天,培训发展中心随时提供入职培训。
第二章:培训阶段
第五条:对于新进员工的入职培训,按照工作环境与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
1、公司入职培训。
2、各部门入职培训。
3、实地训练。
第六条:公司入职培训的重点是:
1、公司历史、现状及发展前景介绍。
2、企业文化宣导、组织目标、组织架构讲解。
3、公司质量目标、品管知识、环保知识讲解。
4、公司人事政策及保密制度。
5、消防、安全制度。
第七条:各部门入职培训的`重点在于业务工作与实际操作技术的培训,其重点如下:
1、各部门组织架构、职权、工作内容及规章制度。
2、每天例行作业及可能的临时任务。
3、从事未来工作的业务知识、技能与方法。
4、各部门要求掌握的其他知识与技能。
第八条:公司入职培训讲师由相关部门主管推荐并经部门主管和培训发展中心审核合格后担任。
第九条:各部门入职培训负责人由部门主管确认,必须有丰富的经验,并掌握相应的业务知识与技能。
第十条:实地训练即在部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尝试从事即将开展的工作,指导者应协助受训者完成工作,并随时指出其注意事项及应改进的地方。操作员工实地训练时需佩带训练证。
第十一条:为有效达到教育训练的目标,应酌情安排、灵活制定教育训练计划,并严格予以实施。
第三章:入职培训的考核、考勤及建档
第十二条:为保证入职培训目标的实现,在公司入职培训结束后,培训发展中心必须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必须继续接受下一次入职培训,直至考核合格。
第十三条:公司入职培训考勤规定。
1、培训发展中心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人员名单在培训前2—3天在公司内部网络及公告栏中发放培训通知及确认培训人员。同时各部门培训联络员及文员有责任将培训通知告知部门受训人员。
2、培训发展中心必须严格入职培训考勤,所有受训人员须在上课前签到确认并领取培训讲义。
3、确因工作原因迟到、早退及中途缺课者应在培训次日前持有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的说明,否则将作迟到、早退论。
4、确因工作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来参加培训者,应在培训前持有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的说明,否则将作缺勤论。培训发展中心将安排其接受下一次培训。
5、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及中途缺课者,将作缺勤、迟到、早退论处,并书面告知其部门主管。培训中心仍将安排其参加下一次入职培训。
6、凡未经部门最高主管批准而不参加入职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转正。
7、入职培训是每一位新进员工必须参加的培训项目之一。各部门主管应积极支持和配合培训发展中心,确保员工能够按时参加入职培训。
第十四条:培训发展中心应建立完整的入职培训档案,并能体现在个人培训档案中。各部门入职培训由部门自行组织,并保存培训纪录。培训中心将不定期进行跟踪、检查,以保证部门入职培训的有效进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为程序文件的补充。
第十六条: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附件一、公司入职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表。
企业员工培训制度9
一、编制目的
为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高员工素质,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提升公司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职员工培训的管理。
三、职责、义务
1、公司有责任为每位员工提供不同的培训机会;同时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和责任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完成各培训课程的具体要求,并通过测试。
2、综合办公室是公司员工培训工作的组织者,主要职责包括:
确定培训的需要,制定培训计划,编制培训预算;
落实培训对象、培训机构、场地,确认教学方法,协调组织培训课程的开展;
对员工培训结果进行考评,不断完善公司的培训制度。
3、公司各个部门要做好本部门的工作、人员分析,提出本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问题和培训需求,积极配合培训工作的开展和培训效果的评价。
四、培训类型与内容
1、结合公司培训开展情况及培训需求情况,公司主要开展的培训有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岗前培训:被公司录取试用的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公司的组织架构、企业文化、各项规章制度。
在岗培训: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对在职员工组织不定期的不脱产培训。在岗培训包括企业文化、管理理念、品德修养、业务知识及技能培训等。
继续教育培训: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公司鼓励员工进行继续教育培训,以提高员工专业技术功底和自身素质。继续教育培训包括学历学位教育、职称及其他资格证书考试、培训等。
2、公司提倡员工能够利用业余时间有针对性地加强学习,不断增强自身才能和综合素质,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要求,培育学习型组织氛围。
五、组织与实施
1、综合办公室在每年十一月份开始,开展下年度培训需求的调查工作,以确定公司中哪些部门需要开展培训以及能够实施培训。
2、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根据各自的工作目标,重点及人员配置、人员素质现状,对部门人员进行分析,提出下年度部门重点的培训要求,于每年十一月末报综合办公室,进行汇总、统计。
3、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应在每年的十二月下旬由综合办公室制订完成,并报总经理审批,年度培训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修订。
4、新员工的入职培训应根据新进人员的具体时间,综合办公室负责课程安排,相关各职能部门协助实施。
5、公司组织内部培训及邀请外部培训机构来公司进行的培训,由综合办公室组织实施,并负责时间、场地、费用支付等相关事务的办理。
6、按照培训计划参加外出培训的人员,综合办公室进行通知,各职能部门应安排好外出人员的工作衔接。需出差的,应按规定办理出差手续,培训完成后,需将有关的培训资料、教材及相关的证明、证书等交综合办公室保管。
六、评估
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培训评估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在各职能部门的配合下,收集汇总培训的有关信息,包括从学员的应用知识、技能方面评定培训成效,对培训对象的工作行为表现进行追踪和业绩考核、调查被培训者对培训的看法,对培训的成本和经济效益进行评价,并提出明确的结论,以便重新评估培训的需要,为下一次培训提供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各职能部门。
七、其他
1、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综合办公室。
企业员工培训制度10
为建立企业强势企业文化模式,特设立企业新员工同化制度,通过本制度所制定的规范理清新员工价值观,认可接受企业哲学,并学习以企业核心价值观为导向的行为模式。
新员工同化制度包括新员工培训制度、新员工指导人制度、新员工职业发展计划以及新员工试用期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参见各项子制度的规定。
新员工同化制度实施顺利在于指导人制度的完善。
新员工同化制度实施有效在于职业生涯规划指导。
新员工同化制度实施保障在于新员工考核制度。
新员工同化制度要求全体老员工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协助新员工尽快适应企业文化环境,不得有任何误导行为。
新员工同化制度设立的.根本原则在于“适合的才是最好的”。通过若干制度的设置,在试用期过程中让新员工发挥最大的表现,观察其是否符合企业文化,是否满意企业及工作岗位。
新员工同化制度设立的另一目的是为企业挑选具备培养可能的有领导潜质的新鲜血液。
通过新员工同化制度而表现优异者将列入企业重点培养人才列队,在其未来在企业的发展中,企业将予以重点考察、培训,并给予更多的机会。
新员工同化制度的实施要求以“求大同存小异”的态度来对待新员工,关注新员工的可塑性及创新能力,通过合理化建议的制度吸收新员工的良好提案。
企业员工培训制度11
本文是经盛管理咨询公司20xx年1月份即将由中国发展出版社出版的《仁本管理-中国式人力资源战略实操全录》书中的部分内容连载之七,它是经盛管理咨询文库中人力资源实操系列的第一本。本书是国内第一本论述中国式人力资源战略的`专著,它从理论和实践第一次提出中国式人力资源战略就是“仁本管理=人+团队+文化”的概念,并从“人力资源战略规划、招聘、培训、薪酬福利、绩效考核、晋升通道”六个方面系统介绍了“仁本管理”的内涵及操作,书中也详细介绍了经盛咨询公司的许多案例,帮忙读者理解和操作中国式人力资源战略。
企业新员工同化制度的基本框架
新员工培训制度;
新员工指导人制度;
新员工职业发展计划;
新员工试用期考核办法。
企业新员工同化制度主要要解决三个问题:
第一,价值观澄清;
第二,职业目标设定;
第三,清晰如何考核。
同时为新员工提供指导人帮助。
企业员工培训制度12
一、培训宗旨
1、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将培训的目标与企业发展的目标紧密结合,围绕企业发展开展培训工作,不断探索创新培训形式;
2、将培训与人力资源开发紧密结合,拓展培训的深度和内涵;
3、实行全员培训,建立培训效果与激励挂钩机制,搭建起学习型、知识型企业的平台。
二、培训目的
1、达成对公司文化、价值观、发展战略的认知和认同。
2、掌握公司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要领,使新进员工尽快适应和能胜任本职工作。
3、改进员工工作表现,强化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树立效率原则、效益原则。
4、提升员工履行职责的能力,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工作热情,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5、提高员工学习能力和知识水平,提升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发展能力,为个人进步和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三、培训的组织
1、各部门自行负责汇总、整理、编制培训教程;做好课堂管理,制备教材,保证良好的环境;准备必要的培训设备及辅助材料。
2、员工享有参加培训的权利,也有接受培训和培训他人的义务。除了积极参加公司和各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外,公司提倡和鼓励员工在提高专业知识、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方面进行自主学习。
四、培训种类和内容
(一)新员工岗前入职培训是对新员工入职前进行的上岗培训,企业文化和制度培训、岗位培训和模拟实习三个部分。
1、企业文化和制度培训,目的是使员工了解企业发展史,熟知企业宗旨、企业理念、企业精神和经营范围;学习和掌握企业行政管理制度、业务工作制度和道德行为规范。
2、岗位培训,培训部门要对新员工拟任岗位进行专业培训,使其熟悉岗位职责、业务知识、日常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及操作要领。
3、案例研究及模拟实习,以案例形式讲解本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经验和教训,使新员工掌握一些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而后可进行有针对性的模拟实习。
4、培训后进行考核,分为理论考核和实践考核,结合平时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和学习成绩综合进行。考核合格者方可继续上岗,对于补考不合格者,公司予以辞退。
(二)在职员工的培训
1、岗位培训是对在职人员进行岗位知识、专业技能、规章制度、操作流程的培训,丰富和更新专业知识,提高操作水平。采用部门内训,让员工了解每个岗位必须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等。
2、转岗培训:对公司员工进行内部调动时进行的培训,为其适应新岗位的要求补充必要的理论、知识、技能。
4、升职培训:员工职务晋升后的培训,针对新岗位的要求补充必要的理论、知识、技能,以尽快胜任新工作。
5、专业培训:是对从业人员就某一专题进行的培训,目的是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及能力,内容为行业新动态、新知识、新技能等。采用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
五、培训方法
1、以部门自办为主,外请为辅。授课人可通过聘请方式从公司技能明星、优秀员工、专业能力强的资深老员工中选出。
3、聘请外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公司为员工讲课或组织训练 。
六、培训要求
1、培训工作要准备充分,注重过程,讲求效果,防止形式主义。
2、授课方法要理论联系实际,通俗易懂,深入浅出。
3、参加培训的员工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准时参加培训,认真听课,细作笔记。实习时要尊重老员工,严格按规程操作。
4、培训考试成绩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转正、升(降)级、晋(降)职、转岗的重要依据之一。参加培训的员工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扣除培训期间的工资、奖金和补助,并作降级、降薪或辞退处理。
5、参加培训的员工培训过程中所获得和积累的技术、资料等要做好保密工作,不得私自拷贝、传授或转交给其它公司或个人。
企业员工培训制度13
1.1目的
为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公司的企业精神,特制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作为各级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1.2适用范围
公司各层级员工以及各职能部门开展的各类培训及相关活动均适用于本制度,员工参加或组织相关培训的情况,将纳入部门和个人的绩效考核范畴,作为个人薪资及岗位(含职级)调整的依据之一。另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实施的协调、监督及管理部门。
2.1培训需求的确定
2.1.1公司整体培训需求的确定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整体经营战略,经较为充分的培训需求调研后,拟定公司年度培训需求分析报告,或将相关内容在年度工作计划中予以体现,报公司审核确认。
2.1.2部门培训需求的确定
各职能部门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中,应根据本部门现状和未来1~2年内的工作及岗位需求,提出本部门的培训需求。另对于阶段性或临时性培训需求,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反馈或上报主管部门负责人。
2.2拟定培训方案或计划
2.2.1年度培训计划的拟定
每年1月30日前,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整体经营战略,并结合各职能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拟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计划中应包括全年拟计划实施的培训项目、培训形式、预计开展时间、培训经费等相关细则。
2.2.2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的拟定
人力资源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结合当期各部门工作实际情况,拟定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在方案中,应体现出本季度拟开展的培训项目、参训对象、项目责任人、开展时间、费用预算、培训目的等相关内容。
2.2.3月度培训计划的实施
人力资源部不单独拟定公司月度培训培训计划,但在人力资源部经理的月度工作计划中,应对本月开展和实施的培训项目进行阐述,并在工作中对相关细节予以落实。
2.3培训方案或计划的审批
2.3.1年度培训计划的审批
人力资源部拟定的年度培训计划,须报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执行。期间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对计划内容进行调整,则在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中予以体现。
2.3.2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的审批
人力资源部拟定的`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须报上级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如实施过程中需要对有关内容或项目进行调整,须经上级主管领导同意;如涉及费用超过5000元的调整,须报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执行。
2.4培训方案的实施
2.4.1人力资源部负责的培训的实施
对于按季度培训计划开展、以人力资源部为实施主体的各类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培训主管填写《培训项目审批表》,人力资源部经理和行政人事总监审核确认,其中培训费用在5000元以上,或参训人员为部门经理及以上层级人员,须报总经理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
2.4.2其他部门负责的培训的实施
对于公司各部门自行组织业务学习或相关培训活动,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如涉及其他部门人员(含兼职讲师),则须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对于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派本部门人员外出参加相关商业培训,或邀请外部专家到公司开展相关商业培训,须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培训项目审批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后提交至人力资源部,按2.4.1规定的程序办理。
2.5培训时间的安排及管理
由公司组织安排的各类专业技能培训,在时间安排上,尽可能安排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并兼顾培训对日常工作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的程度;对于有公司驻外人员参加的集中式培训,尽可能与公司有关会议相结合,以节省时间和费用。另如因综合因素,需利用非工作时间开展的培训,对于参训人员,则不计为加班。
3.1关于培训方式
3.1.1企业内训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排的公司内部培训,由公司的内部兼职讲师主持或授课,培训对象也均为公司内部各层级员工。在有相关培训需求时,此类培训为第一选择,如因各方面因素限制,公司不具备开展的条件,则可选择其他方式的培训。
3.1.2外聘培训师或培训机构开展的企业内训
对于需要外聘培训师或管理咨询机构到公司开展实施培训项目或活动,一般情况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联系和组织。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培训,则相关业务部门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推荐培训师或培训机构。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培训需求及与对方联系情况,填写《培训项目审批表》,按2.4.1规定的程序办理。
3.1.3外派人员参加相关培训
对于因公须外派人员参加相关专业培训,则派出人员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培训项目审批表》,按要求填写,注明培训时间、内容、费用等,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报总经理审核后,至人力资源部备案,并按3.5.3相关要求,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后参加相关培训。
3.2关于培训的分类
3.2.1新员工入职培训
公司新入职的员工须接受入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简介、企业文化、规章制度、行为规范等相关内容,以帮助新入职员工增进对公司及工作环境的了解,迅速进入工作状态。新员工培训一般采用内训方式,人力资源部根据当期新员工的数量,不定期开展。
3.2.2员工在职培训
公司员工在职期间,每年须接受一定时间的培训和学习。其中原则上要求普通职员每年接受公司提供培训的时间不小于40学时,部门主管接受公司提供培训的时间不小于50学时,部门经理接受公司提供培训的时间不小于60学时。
员工在职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专业技能(含市场营销、生产技术等)、通用管理技能、职业发展与心态等方面的内容。采用外训和内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进行。
3.2.3关于员工外训
对于因工作需要,公司派出员工参加相关培训机构组织的商业培训,属于员工外训(时间不超过30天)。外训费用超过20xx元/人,脱产时间超过5天以上的,须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其他情况须经总监层级以上管理人员确认后执行。
参加外训的人员受训完毕返回公司后,须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受训总结和培训教材备案,方可到财务部门核销相关费用(培训费、差率费等)。
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所涉及的费用及培训内容,在员工派出参训前确定是否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明确相关责任。
3.2.4关于委托培养
因公司发展需要,对于部分关键岗位所需的经营管理或技术性人才,可以采用委托相关培训机构或院校培样的方式进行培训(培训时间超过30天)。委托培养的人选须公司董事会认可同意,并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委培人员须在公司服务的年限、委培费用的承担等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参见公司《培训协议》相关条款。
4.1内训讲师的选聘与培养
4.1.1内训讲师选聘流程(部门推荐,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总经理确认)
内训讲师的工作性质为兼职,即在公司内部开展培训活动,以不影响其自身的正常工作为原则,或尽量将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人力资源部根据当年培训工作开展计划,确定当年内部讲师的数量、专业方向,并在年度培训计划中予以体现,报请公司核准后,向公司相关部门发布内训讲师推荐信息。相关部门负责人推荐适合人选至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提交公司总经理确认,发放内训讲师聘书。
4.1.2内训讲师的选聘标准
内训讲师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同时在相关岗位上具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工作技能位于中等以上,无重大违规违纪历史,具有较强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善于沟通。
4.2内训讲师的级别评定
公司对内训讲师施行等级管理的办法,每年将根据内训讲师的工作能力以及当年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级别评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
内训讲师须具备一定的课程开发能力,并全年保持一定的课时总量。如全年经人力资源部认可的授课时间不得低于30课时,或全年开发的课程数量不得小于3门,否则不具备次年晋级资格。
4.3内训讲师课酬管理
公司将根据内训讲师当月经人力资源部认可并备案的授课时间,计发课酬。其中初级讲师60元/课时,中级讲师80元/课时,高级讲师100元/课时。
另对于内部讲师在部门内部开展的属于本职工作范畴的正常培训活动(如自营督导到办事处开展进行工作辅导或培训)不计发课酬。
5.1关于培训档案
5.1.1培训档案的建立
公司开展的新员工入职培训、各类员工在职培训、员工外训、委托培训等活动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应建立相应培训档案备查。
5.1.2培训档案的内容
培训档案的内容包括《培训项目审批表》、《培训项目实施情况记录表》、参训人员名单及出勤记录、培训教案(或教材)等相关内容,另对于部分培训项目,应附有《培训效果评估调查表》。
5.1.3培训档案的用途
建立培训档案,是规范公司培训管理的重要措施,让各类培训均有相对完整详细的记录,避免重复培训,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同时,培训档案也是公司对于人力资源部组织和开展的各类培训活动进行评价和考核的重要依据,保证培训效果及质量的重要手段。
5.2关于个人培训记录
5.2.1个人培训记录的建立
对于公司主管及以上层级的人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其参加培训的情况,建立个人培训记录。
5.2.2个人培训记录的内容个人培训记录应包括《个人年度培训情况登记表》、《培训协议》、结业考试试卷及成绩单、结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个人培训资料。个人培训记录与员工档案一并保管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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