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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的应急预案

时间:2024-02-04 18:17:58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关于食品安全的应急预案

  在我们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大家知道应急预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食品安全的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食品安全的应急预案

关于食品安全的应急预案1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指导和规范我街道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按照建立“全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运行机制的要求,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实行属地和条块管理,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和杜绝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成立街道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各村、社区为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单位,负责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并协助监控和管理。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所在地社区村及有关部门应立即作出反应,在及时上报的同时迅速协助做好救助和控制。

  (四)依靠科学,加强协作

  要依靠科学妥善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真正做到守土有责、恪尽职守,各司其职、通力协作。

  二、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出现下列情况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一)一次食物中毒人数在20人以上的;

  (二)一次食物中毒有人死亡的;

  (三)引起中毒食品的扩散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在继续增加的;

  (四)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引发,或者隐含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五)其它可能造成社会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三、组织领导

  (一)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街道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1、研究确定本街道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2、由组长或副组长宣布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的命令;

  3、协助协调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

  (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

  1、协助负责全街道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协助组织建立和管理全街道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听取组织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评估和应急处理建议、处理措施;

  2、贯彻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组织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

  3、协助协调解决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协助汇总事故情况;

  5、负责完成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警戒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事故调查、善后处理五个工作小组。

  1、警戒保卫组:由派出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2、医疗救护组:由市医院负责牵头,有关部门配合,院长任组长。协助建立稳定的食品安全事故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的医疗物资、医疗设备和急救场所,指导急救人员搜迅速开展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低到最低程度。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及时向街道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人员抢救工作的进展情况。

  3、后勤保障组:由街道党政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根据事故情况,协助协调,组织事故发生的'社区居委会及有关部门安排应急药品和和物资,统筹调度,有偿调拨,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

  4、事故调查组:由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协助事故调查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评估事故影响,提出防范意见,并及时向街道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事故调查情况。

  5、善后处理组:由街道司法所和事故发生地社区居委会负责,事故所在地社区居委会主任为组长。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处理及家属的安抚工作,并及时向街道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善后处理情况和动态。

  6、各工作小组的参加部门,由街道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性质和各成员单位职责确定。其它街道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根据街道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的要求,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与支持。

  四、应急预案的启动

  经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并通过区卫生监督防疫部门确认,对符合本预案适用范围的食品安全事故,由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由街道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五、事故应急措施

  (一)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向当地社区居委会及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态的发展。

  (二)应急预案启动后,由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接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几个工作领导小组应当根据本预案所规定的工作要求,立即履行职责,紧急调集应急处理队伍、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理救援措施,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事故发生地的社区居委会、有关部门在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协助落实有关控制措施;

  未发生事故的社区居委会,要按照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的调度,参加做好事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街道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六、信息

  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信息,应征得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意后,由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向社会统一。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七、应急保障

  (一)人员保障

  1、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协助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参加事故处理,协助做好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大安全危害因素的控制与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应急处理工作。

  2、卫生部门负责建立应急医疗卫生队伍和和医疗救治,加强应急

  处理相关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和组织应急事故的处理的演练。

  (二)物资保障

  街道办事处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所需的设施、设备和物资,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原则,全力抢救事故伤亡人员。

  (三)信息保障

  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建立健全信息报告系统,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

  八、其它事项

关于食品安全的应急预案2

  1、加强日常监管

  学校总务处、食堂管理人员、校务室等相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食堂、宿舍),尤其是食品采购、操作加工过程、贮藏、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师生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

  2、报告制度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中心校、卫生院及有关部门报告。

  (2)责任报告人

  ①校园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②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

  ③学校师生员工。

  (3)报告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临床表现、初步原因分析、责任主体、采取的措施等;

  (4)报告的程序:事发当事人报告—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赴现场了解基本情况(所进食物、进食时间、中毒人数)—报告中心校应急工作小组—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中毒人数、临床症状、所进

关于食品安全的应急预案3

  总则

  1.1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预防为主,快速反应、依法处置 。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其他县区但涉及我区的各类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工作 。

  1.4事件分级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按照人员伤亡、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和发展趋势,将突发事件由高到低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较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一般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食物中毒类事件参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执行,其它类别事件由国务院及其授权的相应级别部门确定 。

  2市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指挥体系

  市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由区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其办公室组成 。区级指挥机构是应对本行政区域一般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主体 。

  2.1市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以下统称区指挥部)是区重大市场监管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组成部分 。

  指挥长: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主要负责人 。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网信办、区发改局、区科教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体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等 。根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实际情况,指挥长可抽调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

  区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承担,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 。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见附表1 。

  2.2现场指挥部

  区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下设事件调查组、危害控制组、医疗救治组、应急保障组、宣传报道组、专家组6个工作组,工作组成员根据事件性质从相关单位抽调 。各组职责详见附表2 。

  3风险防控

  充分发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作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件防控制度,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防控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综合利用和资源共享,构建各部门信息沟通平台,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依法对食品安全事件风险点、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加强对食品安全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热点问题的监管,做好节假日、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减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

  4监测与预警

  4.1监测

  卫生健康部门应会同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机制,根据国家、省、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制定、调整我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教育、公安、新闻宣传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抽样检验、风险监测、舆情调查等工作,对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和跟踪调查,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和地区通报 。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风险监测防控措施,定期开展自查,排查和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当出现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

  4.2预警

  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等有关部门根据监测信息和风险评估结果,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食品安全风险和较高风险隐患的食品,及时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报指挥部并通报相关部门和可能波及地区做好预警预防工作 。经区指挥部研判,需要向公众警示的,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本行政区域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当研判引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因素已经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应解除预警,终止有关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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