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申请书汇总[15篇]
在市场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申请书应用范围广泛,通过申请书,我们可以提出自己的请求。相信许多人会觉得申请书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执行异议申请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执行异议申请书1
申请人:_______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__民族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等。
请求事项:要求解除对申请人所有的坐落在____市____小区____幢____号房屋的查封等强制执行措施。
事实和理由:杜____诉王____民间借贷纠纷案,贵院已作出判决并生效,但原属于王____所有的.坐落在____市____小区____幢____号房屋,已在前年即转让给申请人所有,有双方买卖契约和公证书等证据为证,故现坐落在____市____小区____幢____号房屋已属于申请人所有,贵院把该房屋仍当作王____财产予以强制执行是错误的,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异议,要求解除对申请人所有的坐落在____市____小区____幢____号房屋的查封等强制执行措施,望依法予以准许。
____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执行异议申请书2
现申请人和被执行人________协商,由________转让其名下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以便于被执行人向申请人尽快清偿借款。因此,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解除对被执行人__________名下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房产的查封。
此致
郑州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年__月__日
执行异议申请书3
异议人(单位写明名称_______住所地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自然人写明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出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民族_______职业_______服务处所_______住所地_______居住地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在申请执行人_______与被执行人_______,就_______号判决书(裁决书、处罚决定书)的强制执行过程中,贵法院误将案外异议人的财产,当作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执行。异议人依法提出本执行异议。
请求事项
立即中止执行,并返还异议人的财产————————。
事实与理由
—————————————————————。
综上所述,我(单位)是案外人,贵院将我(单位)的`财产予以执行,明显错误。特依《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提出异议,请立即中止对上述财产的执行,并执行回转,切实维护异议人的合法权益。
异议人(签名盖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执行异议申请书4
申请人:_______,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解除对_______商品房的查封。事实与理由:
贵院因_______与_______借款纠纷一案,查封了_______号商品房(以下简称商品房)。申请人现对该查封行为提出异议,理由有以下两点:
第一,商品房的所有权归属于申请人。申请人与_______在合肥市开_______中心签订了编号为_______《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把商品房卖给_______。合同约定,_______应于合同签订当日支付首付款105,453元,剩余房款240,000元于_____年1月31日前办理银行按揭;应_______要求,申请人同意_______在_____年1月31日实付部分首付款36,362元,首付款余款69,091元_______承诺在_____年12月28日前付清;但_______在约定的_____年12月28日到期时,未能支付首付款余款69,091元,且未办理银行按揭,此后_______下落不明至今。虽然该房屋已经备案,但没有办理产权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九条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可以得出,该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仍然属于申请人,是申请人的合法财产。
第二,申请人依据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于_____年1月4日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合肥仲裁委员会依法缺席审理了此案,并以_______号裁决书裁定解除合同。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规定》第十九条明确规定:“被执行人购买需要办理过户的第三人的'财产,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虽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但申请执行人已向第三人支付剩余价款或者第三人同意剩余价款从该财产变价款中优先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在_______与_______借款纠纷一案中,_______作为申请执行人,并未向_______支付剩余价款;_______也不同意从该财产变价款中优先支付。因此,贵院不能对_______的商品房进行查封。
基于以上两点理由,申请人认为,贵院对商品房的查封行为是错误的,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提出异议,请求贵院解除对商品房的查封。
此致
合肥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执行异议申请书5
异议人:方××,女,汉族,1963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大街××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在申请执行人梁××与被执行人××区××实业发展公司 ,就(20xx)穗南法民一初字第141号民事判决书的强制执行过程中,贵法院误将案外异议人的财产,即:位于××市××区××街××大道×号×号房产,当作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执行。异议人依法提出本执行异议。
请求事项:
立即中止执行,并返还异议人的财产位于XX区南沙街××大道××号××号房产。
事实与理由
异议人方××与被执行人XX区××实业发展公司双方于20xx年4月12日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被执行人将其位于XX区××大道×××号×××房的房屋出售给异议人,异议人向其支付房款¥150,000元,20xx年5月8日,异议人已向被执行人付清全部房款。被执行人也已将上述房屋的钥匙交给异议人,将该套房屋正式交付异议人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综上所述,异议人是案外人,贵院将异议人的财产予以执行,明显错误。特依《民事诉讼法》第202条的规定,提出异议,请立即中止对上述财产的执行,并执行回转,切实维护异议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异议人:
日期:
执行异议申请书6
申请人:张,男,19______年X月X日出生,住XX市XX区路X楼X号,身份证号:610,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解冻申请人账号为工资卡,并为申请人及其母、女每月留出生活必需费用每月1600元。
事实与理由:
因张、陈、吴与XX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XX分社贷款纠纷一案,___年12月贵院依据()执恢号执行裁定书对张在中国工商银行支行账号为账户进行了查封、冻结措施,并扣划了全部余款,并且将每月到账工资全额划拨,结合执行及本案实际情况,申请人现提出异议如下。
___年10月,申请人因资金周转困难需要取得一笔贷款,陈向申请人表示她与被申请人当时的卢负责人熟识,可以为其取得个人担保贷款。___年10月27日,在陈介绍下申请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同日被申请人即向申请人提供了20万元贷款。然而,申请人实际上只拿到了5万元贷款,其余15万元被陈拿走(发放贷款时一折一卡,申请人拿了一张卡,里边有5万元,陈拿了折子,里边有15万元,折子一直在陈手里)。陈涉嫌诈骗一案申请人也已经报案。
申请人现年59岁,紧靠工资维持基本生活,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申请人之母程出生于19______年X月X日,现年已经78岁高领,需要赡养,申请人之女张X,出生于19______年X月X日,尚未成年,没有独立生活能力,需要申请人抚养。从___年至今,贵院将申请人的工资卡全额冻结,导致申请人及其母、女的基本生活没有保障,给申请人的'正常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因此,请求贵院对张在中国工商银行路支行账号为账户予以解冻,同时每月为申请人及其母、女留出生活必需费用1600元。
基于此,申请人特提出异议,请求贵院对该执行措施依法予以变更。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执行异议申请书7
申请人:有 限公司
住所地:xx市 法定代表人:
电话:(邓律师,xx市律师事务所)
被申请人: ,男,x年出生,汉族,泊头市
请求事项:
被申请人诉申请人财产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业经人民法院()泊民初字第判决,()沧民再终字第号民事判决,已生效,进入执行程序。讼争标的与申请人无关,人民法院判决申请人承担责任:其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程序违法,有新的证据证明该案当事人已经因为此事涉嫌犯罪,当事人王(下称嫌疑人)已被xx市公安局分局刑事拘留,正在进行审查,需要进一步查明事实;该案是错案,民事部分问题的解决需要以刑事部分问题的解决为依据;申请人已经向xx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申诉,xx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决定立案,申请号是*1号,xx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该案;对此案现在执行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为了防止执行错误,申请人特提出异议。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审查申请人的异议申请,中止执行。
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一、 该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应当予以撤销。
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再审案件原为一审生效的,应按一审程序审理,判决后,当事人有权上诉。本案原生效判决是()泊民初字第 民事判决,适用的是第一审程序,沧州市中院的提审行为,直接用二审程序审理和判决(为终审判决),是违法的:《民事诉讼法》第184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是由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发生的判决,当事人可以上诉,沧州中院直接按二审程序审理和判决,是违反法律规定,使申诉人丧失了一次纠正错误判决的上诉机会,剥夺了申请人上诉权利。
租赁合同是虚假的,章是私刻的,合同是无效的。约定"司法部门管辖"约定不明而无效的。
同时,《民事诉讼法》还规定,因案件事实未查清,主要证据不足的,应撤销判决,发回重审。
二、该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有些事实并未查清。
(一)本案中,一个关键的事实未查清,吴万士提供的证据证明诉争的租赁物送到了房山区窦店镇田家园工地,而申诉人与该地区无任何施工和合作关系。本案应按原审事实未查清,应当裁定发回泊头市人民法院重审。
(二)该判决没有查清合同的效力,王双猛为无权代理,该合同及责任跟申请人无关 。首先,法院应当查明合同的效力特别是公章和代理人是否有权代理以及租赁物的所有权及其去向。申请人并没有盖公章,法院审查第二项目部及其签订合同的效力,这是很关键的,但法院没有依法审理:
(1)申请人从来没有设立所谓的第二项目部,(事实上和工商档案中均没有申请人设立第二项目部的文书和批文),甚至连牌子也没有挂,原审法院并没有把事实核查清楚。所谓"项目部"是王双猛自己临时设置的,未经登记,没有独立的行为能力。就本案而言,"第二项目部"未经依法登记,且没有申诉人的授权,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设立任何权利与义务,不能从事材料采购、租赁、对外设立合同等民事法律行为。项目部的性质决定了其不能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其他经济组织。
( 2 )申请人从没有授权 及所谓的第二项目部进行任何行为,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申请人授权给嫌疑人办理任何事项,申请人同时也从来没有对其追认。合同法解释(二):第十二条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也从来没有与申请人发生过任何业务。
( 3 )所谓的第二项目部的印章,跟申请人没有任何关系,是嫌疑人私刻的、伪造的.(在后述),申请人对此根本就不知情。
(三)本案为租赁合同,而出租人没有证据证明合同标的物送到申诉人控制之下,其提供的证据证明租赁物送到的地点是田家园工地,现已查明该工地是个人工地,申请人对该工地一无所知,申诉人及其下属从未实际收到过租赁物。这一关键事实,在再审中并未查明。既然申诉人未收到合同的标的物,就不应该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四)根据我国《合同法》及《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不因实际占有而发生变更,结合本案,租赁物所有权归吴万士所有,而王双猛的诈骗行为所侵犯的是财产所有权,该行为指向的客体是租物的所有权,所侵犯的是吴万士的财产权利,吴万士才是受到侵害的利益人。再审判决中所称"等人代表收取租物后,即使构成犯罪,侵犯的也*公司的利益…"一说,显然是错误的。
三、有新的证据证明,本案当事人已被xx市公安局分局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案件事实需要进一步查清,本案为刑民交叉的案件,民事案件事实需要等刑事案件查清之后才能认定,其审判程序应遵循"先刑后民"的程序进行。
x年8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及时查处在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的经济犯罪的通知》中指出,为了保证及时、合法、准确地打击这些犯罪活动,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如发现有经济犯罪,(申请人在原审中提出了证据证明章私刻,没有授权和不知道也没有收到任何物,)应将经济犯罪的有关材料分别移送给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侦查起诉,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均应及时予以受理。
x年3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经济犯罪必须及时移送的通知》中,为了及时有力地打击经济犯罪,又强调指出,对在法院审理经济纠纷中发现的经济犯罪问题,法院必须及时移送,公安、检察机关也必须及时受理,不得互相推诿、扯皮。
x年4月9日,最高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7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对审理经济纠纷中发现经济犯罪嫌疑必须"先刑后民"也作了明确规定。
本案合同的订立人沧州市中院再审时,在x年已由xx市公安分局以涉嫌诈骗依法立案侦查,申诉人在开庭时,已提交相关材料(本次再次提交并要求贵院依法听证和调取相关证据:嫌疑人已经交代,其章是私刻的,业务申请人也是一点也不知道,租赁物也是由他自己处理,没有给公司,已经涉嫌诈骗),并要求移送本案。现在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了严惩犯罪,公安机关正在对此案进行侦查,以查明多人多次合伙共同进行诈骗犯罪活动,目前发现,有的犯罪嫌疑人已经潜逃,公安机关正在对其他犯罪嫌疑人进行追捕。
我们认为,本案尚在侦查当中,全部事实尚未查清,赃款赃物的追缴工作尚未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会影响到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同时,把因犯罪行为导致的责任,判决全部由申诉人承担,是极其不公平的,是违法的。无论是法律效果还是社会效果都是不好的。试想,如果租赁物被追回,在判决生效的前提下,赃物是发还该谁呢?依照该判,赃物无法发还。
就本案而言,根据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刑事犯罪案件尚未审结,沧州中院应该裁定中止审理,待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再继续审理,不能让无辜的申请人成为冤大头!!
四、申请人已经向xx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xx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立案,案号是()河高再字第1号,高一级司法机关审查本案,有利于查明事实,做到程序公正,贵院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本案,避免再出现错误。
综上所述,申诉人认为,()泊民初字第判决、()沧民再终字第民事判决,严重的违反了法律程序,使申诉人丧失了保护自己权利的机会,且本案认定事实错误、有些事实未查清,申诉人在完全不知情和没有任何过错的前提下,却要承担因犯罪行为而造成的损失,显失公平,该判决是错误的,程序是违法的,该判决是不能执行的,贵院应当认真审查申请人的异议,进行听证和调卷,申请人也可以提供执行保证,贵院应当依法中止对本案的执行,将本案移送xx市公安局分局或待xx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结果后再决定是否执行。
此致
xx省泊头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执行异议申请书8
申请人:_______(基本情况)
请求事项:
纠纷一案,业经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判决,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送达生效,进入执行程序。讼争标的`,系,人民法院判决,剥夺了我的权利,特提出异议。请求人民法院处理好纠纷问题后再予执行。
事实和理由:
(写明案件的经过、事情起因、争讼标的及法院判决的结果等)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执行异议申请书9
申请人:_______,男,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________市________区,电话号码_______。
请求事项:
________汽车是申请人使用拥有的财产,贵院对该车辆的执行剥夺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特提出异议,并且请求法院撤销对________汽车的保全。
事实与理由:
___与___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因为生意需要向申请人借款11万元,为此把________汽车作为抵押交付给了申请人,同时交付的还有该车辆的行驶证。双方借条约定车辆违章由申请人负责,为此申请人在拿到车后处理该车辆的违章,花费1万多元,该情况有借条、违章记录单据作为证明。
申请人自以来一直使用该车辆,申请人为该汽车做了年审,年审手续费用都是由申请人办理。另外,该车辆的`交强险、商业险都是由申请人办理的,保险金也一直申请人缴纳。
近年来,申请人一直没有间断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但是借款人一直没有归还,后来借款人电话无法联系,申请人四处打听借款人下落无果,由于借款人___与___一直没有归还借款,导致申请人权益受到侵害损失很大。现在申请人占有使用该车辆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理应受到法律的保障。
综上,申请人请求贵院立即停止执行,依法撤销对________汽车的保全。以保障法律赋予申请人的合法的权利。
此致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执行异议申请书10
异议人:方××,女,汉族,1963年×月×日生,住xx市xx区××路××大街××号,身份证号码:440126××××××××2449,联系电话:;
在申请执行人梁××与被执行人经济开发区××实业发展公司 ,就(x1)穗南法民一初字第141号民事判决书的强制执行过程中,贵法院误将案外异议人的财产,即:位于xx市xx区xx街××大道×号×号房产,当作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执行。异议人依法提出本执行异议。
请求事项:
立即中止执行,并返还异议人的财产位于xx市xx区xx街××大道××号××号房产。
事实与理由
异议人方××与被执行人经济开发区××实业发展公司双方于x年4月12日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被执行人将其位于xx市xx区××大道×××号×××房的房屋出售给异议人,异议人向其支付房款¥150,000元,x1年5月8日,异议人已向被执行人付清全部房款。被执行人也已将上述房屋的钥匙交给异议人,将该套房屋正式交付异议人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综上所述,异议人是案外人,贵院将异议人的财产予以执行,明显错误。特依《民事诉讼法》第202条的规定,提出异议,请立即中止对上述财产的执行,并执行回转,切实维护异议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异议人:
x2年8月24日
执行异议申请书11
申请人:姓名xxxxx,性别xxxxx,年龄xxxxx,民族xxxxx,家庭住址xxxxx,联系电话xxxxx。
请求事项:要求解除对申请人所有的坐落在xxxxx市xxxxx小区xxxxx幢xxxxx号房屋的查封等强制执行措施。
事实和理由:杜xxxxx诉王xxxxx民间借贷纠纷案,贵院已作出判决并生效,但原属于王xxxxx所有的坐落在xxxxx市xxxxx小区xxxxx幢xxxxx号房屋,已在前年即转让给申请人所有,有双方买卖契约和公证书等证据为证,故现坐落在xxxxx市xxxxx小区xxxxx幢xxxxx号房屋已属于申请人所有,贵院把该房屋仍当作王xxxxx财产予以强制执行是错误的,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异议,要求解除对申请人所有的坐落在xxxxx市xxxxx小区xxxxx幢xxxxx号房屋的查封等强制执行措施,望依法予以准许。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年××月××日
执行异议申请书12
案外异议人:
(个人)姓名、地址、身份证号。委托代理人信息。
被异议人(原申请执行人):(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信息。被异议人(原被执行人):同上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中止对xx的查封(或冻结、拍卖等)。
事实与理由:
贵院在执行(20xx)法执字第号裁定书过程中,查封(或冻结、拍卖等)财产,因该财产属于异议人所有,现提出书面异议,请求贵院解除(或停止、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写明理由及法律依据)
申请人:xx
日期:xx
执行异议申请书13
申请人:北京______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
住所:北京市______
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诉申请人企业借贷纠纷一案,经贵院缺席审理,做出(_____)一中民初字第号终审判决,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已进入执行程序.贵院依据(______)一中执字第号裁定书对申请人的银行存款采取了冻结、划拨措施,申请人认为原生效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
一、裁定中止执行(______)一中执字第号裁定书;
二、暂缓将已划扣的申请人资金给付原告,以免造成申请人损失无法追回;
三、解封申请人已被冻结账号,以免扩大申请人的损失.
事实与理由:
______年,申请人的公司银行账户被采取了查封、冻结措施,部分款项被扣划,对公司财产及商誉造成了极大损害.经到贵院了解,方知北京公司诉申请人企业借贷纠纷一案,经贵院缺席审理,做出(______)一中民初字第号终审判决,已进入执行程序,对此申请人深感愤慨,对该生效判决,提出异议与理由如下:
一、申请人从未向原告借过任何款项,申请人对于原告及向原告借款300万元之事也一无所知.十多年来原告也未曾电告、函告或来人索要借款,申请人亦从未收到过原告的催款通知或其它书面文件.
二、申请人从未接到贵院关于本案件的诉讼文书及通知,对本案件的诉讼程序进展亦一无所知,法院在申请人没有收到任何诉讼文书和通知的情况下径直缺席判决是草率且错误的
申请人于二零零三年初搬迁至北京,且一直在此正常经营(整个办公面积为1200米2,均为我公司所有),公司人员包括法人代表等均有公开办公电话及手机号码,公司在市内各个办事机构均有常驻工作人员;企业信息可以通过工商登记、网站查询获知,且申请人于近几年内在北京开发了数个房地产项目,具备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原告只要意欲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则能通过上述多种途径获取通讯方式及地址;如果法院能尽通知义务,申请人没有理由会对借款一事乃至诉讼一事一无所知.
三、原告所说的申请人向其借款的经办人与申请人没有任何关系,某人即不是申请人公司员工,申请人也从未委托过此人代理公司进行企业间借贷行为.
四、原告用于证明与申请人之“借款关系”的借条、发票、协议书只有复印件,不应作为裁判依据.原告提交的具有原件的《承诺书》中所载公章系伪造.故,在未经核实证据真实性且相关证据仅有复印件的情况下,未尽通知义务径直缺席判决是违背常理及法律的
五、某人利用伪造的'申请人公章,以申请人名义向原告借款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原告从其自称的“借款关系”成立十多年以来从未向申请人主张债权,申请人有理由怀疑原告与某人合谋欺诈,申请人已经就本案情况向贵院提出调卷申请,并将向公安机关报案.
综上,申请人认为原生效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特申请贵院中止执行,以便查清事实,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此致
北京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北京______公司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执行异议申请书14
申请人:xx
请求事项:
申请人xx纠纷一案,业经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判决,与xx年xx月xx日送达生效,进入执行程序。讼争标的.xx,是xx,人民法院判决xx,剥夺了我的xx权利,特提出异议。请求人民法院处理好xx纠纷问题后再予执行。
事实和理由:xx(写明案件的经过、事情起因、争讼标的及法院判决的结果等)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执行异议申请书15
异议申请人:_______,男,19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住所地: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邮编:_______
申请事项:请求贵院依法解除车的扣押,将其直接返还给申请人。
事实与理由:
_____年底,异议申请人获知其个人财产车,在被执行人涉及的强制执行案中被当作执行财产予以扣押。经多次协商未果,无奈之下向贵院提出执行异议。
异议申请人认为上述扣押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存在明显错误,理由如下:
1、该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已表明,其归属于异议申请人所有,而并非被执行人个人财产;2、异议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并不认识,且没有任何利害关系或经济纠纷,被执行人对该车辆不享有任何权利。
综上所述,异议申请人是该车辆的所有权人,作为该执行案件的`案外人其合法权益不应受到任何侵犯。申请执行人应当通过合法途径主张债权,而不是将该车辆作为被执行人财产申请法院予以扣押。由于该扣押行为没有法律依据且明显错误,现异议申请人依照执行程序相关规定,向贵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贵院依法解除对该车辆的扣押,并要求将其直接返还给异议申请人,以切实维护申请异议人的合法权益。核准为盼!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
代理人:_______律师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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