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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消防管理制度

时间:2024-01-23 08:36:0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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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消防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矿区消防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矿区消防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定期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每季度考核一次,并与工资挂钩,切实做到依法防火,防患于未然。

  3、各区队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加强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矿每月定期进行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检查并复查追踪整改落实。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井下施工现场、行人通道必须畅通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配备的地点和要求

  1、进回风井上下安全出口、采掘面、煤仓、井下变电硐室、设备集中摆放点、重要机电设备硐室必须装设消防器材。

  2、消防器材的安设地点必须保证宽敞、干燥,悬挂位置醒目。

  3、装设的器材有:灭火器、消防铲、消防桶、砂箱、沙和沙袋。

  4、消防器材的存放点应标识设置“消防器材管理牌板”以示警示。

  (二)安设要求及标准

  1、安设要求

  砂箱:1000㎜×600㎜×600㎜(长×宽×高)

  干粉灭火器:离地面不得低于150㎜,高不得超过1500㎜

  沙袋:10-20袋,要求牢固包沙的袋(2kg/袋)

  消防铲:1-2把

  沙:粉末细沙,砂箱装沙量不得低于0.3m3

  (三)使用和维护

  1、消防器材由消防器材设置点的管理负责单位负责管理,井下消防材料库的消防器材由救护队负责管理。

  2、消防器材的使用管理单位应清楚有效使用期,保证消防器材在有效期内使用,更换后的过期消防器材由原使用管理单位升井交消防办处理。

  3、矿井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实施灭火器更换工作。

  4、矿派专人管理,每旬定期巡查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5、井下消防器材在有效使用期内丢失、损坏的由综治办负责对使用单位按该消防器材价格的二倍数额进行处罚,并重新配备安设。

  6、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人员定期检查了解消防设备、设施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以便及时妥善处理。

  4、对矿井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治并写出隐患整改汇报材料上报矿井。

  六、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场所、办公室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5、严禁带电检修、搬迁设备、开关,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放电制度。

  七、矿井外因火灾事故的预防

  1、预防明火。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禁止烟火,也不准用火炉取暖。严禁携带烟草、引火物下井,井下严禁吸烟。井口房和井下不准电焊、气焊或用喷灯焊接,如果一定要在井下焊接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批准并有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而且要求事先清除附近的易燃物品,备足消防用水、砂子、灭火器等,并随时检查瓦斯和煤尘浓度。井下硐室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或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和布头等必须集中存放,定期送到地面处理。

  预防放炮引火。井下严禁使用不符合高瓦斯规定的炸药,严格执行放炮规定,井下不准放糊炮,严禁用煤快、粉煤、炮药纸等易燃物品代替炮泥,同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预防电气引火。要正确选用易熔断丝(片)和漏电继电器,以便电流短路、过负荷或接地时能及时切断电流。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预防摩擦生火。应做好井下机械运转部分的保养维修工作,及时加注润滑油,保持其良好的工作状态,防止因摩擦生热而引起火灾。

  预防火焰蔓延。井下使用绝缘阻燃电缆、不延燃橡套电缆、阻燃输送带,运输皮带机安装烟雾传感器,并灵敏可靠。

  2、地面和井下都要建立消防材料库,储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库储存的消防材料要定期检查和更换。

  3、矿井地面和井下都应建立消防供水系统及其有关设施。井下消防即可利用地面水池供水,也可利用上部水仓的积水。消防管路应每隔50米安装标准的管接,以便连接水龙带。

  4、在工业场地、井口和井下各主要工作地点按有关规定设置相应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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