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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时间:2024-01-23 08:06:54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优秀)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在现在社会,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1

  为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项目部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质量问题,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依据省市和辉南至白山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辉南至白山高速公路HBTJ01合同段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辉南至白山高速公路HBTJ01合同段。

  二、 参会人员:

  每一个星期召开一次,由安质科召集,由项目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主持,项目部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各工区总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各施工队负责人参加。

  三、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定于每月25日晚19:30召开,地点在项目部会议室。如有临时变动,由项目部安质科负责提前通知,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四、 会议主要内容:

  1、总结存在的安全问题、质量问题、拆迁问题、施工进度问题及安全隐患查、整改情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并对安全奖惩情况进行通报。

  2、学习集团总公司、辉南至白山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以及省市主管部门下发的最新的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做到“言之有据,行之有法”。

  3、结合上级部门下发的安全质量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力求在下一步的生产过程中不犯重复性的错误。

  4、了解前段时间、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艺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和工艺操作程序等工作。

  5、进行安全座谈,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6、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做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各施工队及上报总公司。安质科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五、会议制度:

  1、 安全生产例会原则上所有项目部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各工区总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各施工队负责人全数参加,如临时有事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经项目经理签字批准后生效。会议精神将以会议纪要形式下发至个人,对于后续安全生产出现的问题不能以未参加会议为借口搪塞。

  2、对于未履行请假制度或口头请假的人员给予200元/次的处罚,并在安全生产例会上进行通报。

  3、对于开会迟到的人员给予100元/次的处罚。

  4、对于开会期间睡觉、玩手机、聊天的人员给予50元/次的处罚。

  5、安全生产例会全程手机静音。

  6、安全生产例会严格执行签到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2

  一、目的

  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安全生产信息、传达安全生产指令、解决存在的问题,以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使会议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电厂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二、例会分类

  1、电厂年度安全生产例会

  2、电厂月度安全生产例会

  3、部门月度安全生产例会

  4、安全生产专题例会

  三、例会要求

  1、电厂年度安全生产会议

  (1)例会内容:全面总结当年电厂安全生产工作,公布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完成情况,讨论、研究下一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确定下一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2)例会时间:每年12月底

  (3)例会召集人:电厂安委会主任

  (4)参加人员:电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成员

  2、电厂月度安全生产会议

  (1)例会内容:传达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汇报各部门本月安全工作完成情况、讨论、解决当前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明确下月安全工作计划,部署具体工作安排。

  (2)例会时间:每月月底

  (3)例会召集人:电厂安委会主任

  (4)参加人员:电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成员

  3、部门月度安全生产例会

  (1)例会内容:传达电厂安全生产例会会议内容,分析安全生产形式,结合电厂下月安全工作计划安排本部门具体安全工作任务。

  (2)例会时间:电厂月度安全生产例会之后

  (3)例会召集人:部门负责人

  (4)参加人员:部门全体人员

  4、安全生产专题例会

  (1)例会内容:针对电厂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安全事件进行讨论、研究并形成解决方案。

  (2)例会时间:随时

  (3)例会召集人:电厂安委会主任

  (4)参加人员:重大安全事件相关人员

  四、电厂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

  1、电厂安全工作例会议题,由安委员会主任确定,安委会各委员如有其他议题可提前向安委会主任申请进行会议讨论,如有重要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

  2、凡提交电厂安全工作例会研究的议题,应事先经过会议研究,形成可供例会决策的方案。

  3、电厂安全工作例会实行安委会主任负责制。对在安全工作例会上研究的事项意见不能统一时,一般性问题可缓议,如涉及时间性较强的紧迫问题,可由安委会主任裁定。

  4、凡上次工作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需由各安委会委员向本次工作例会汇报落实情况。

  五、安全工作例会议定事项的.实施和检查

  1、电厂安全工作例会的记录,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并整理会议纪要下发有关部门、及时转告因故缺席的安委会成员。

  2、电厂安全工作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由电厂安监员负责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落实情况。

  3、出席和列席电厂安全工作例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的过程和内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

  六、附则

  1、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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