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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资金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改善施工生产作业条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规范安全生产资金的会计核算,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xx〕16号),参照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资金是指各单位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单位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事业部范围内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
第四条各下属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资金的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第五条安全生产部门负责按照本单位生产经营预算等资料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计划,并结合项目实际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资产财务部门按照本文件第三章第十条标准计算各期应提取的安全生产资金,填写《安全生产资金提取计算表》(附件1)、《安全生产资金补提计算表》(附件2)和《安全生产资金提取和使用情况表》(附件4)。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填写《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台帐》(附件3)。
资产财务部门负责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对安全生产资金的计提和使用进行相关会计核算,定期与安全生产部门进行安全生产资金相关数据的核对。定期对下属项目部安全生产资金的计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安全生产部门定期对下属项目部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应将《企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落实到所属项目部,由各项目部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布置制度落实及相关资料填报工作。
第六条加强安全生产资金管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预算等资料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资金提取和使用计划,并将其纳入年度财务预算。
第七条每月末,项目财务部门根据生产部门统计的各工程项目当月上报业主的已计量金额,按照计提标准计算应提取的安全生产资金,填写《安全生产资金提取计算表》,并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第八条在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范围内,经安全生产部门牵头审核,并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后,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支出。安全生产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资金支出情况及时登记《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台帐》,并定期与财务部门进行核对。
第九条每半年末,资产财务部门联合安全生产部门核对数据。
第三章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标准
第十条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生产资金提取标准如下:
(一)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
(二)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如果同时经营两种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应按照各类工程提取标准分别计算提取安全生产资金。如果不能准确划分工程类别的,按主营业务计提标准计算提取。
第十一条提取的安全生产资金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应当将安全生产资金按比例以计量方式支付给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要加强分包合同管理,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资金的比例和金额、拨付方式、使用范围等,并加强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资金计量支付时,须经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审核签字,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人员在审核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范围、质量和数量后据实审核签字。
第十三条新建和投产不足一年的单位以当年实际营业收入为提取依据,按月计提安全生产资金。从设立和投产第二年起,按照本制度第十条提取标准计算提取。
第四章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主要包括:
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费。包括:临边、临口、临水等危险部位防坠、防滑、防溺水等设施;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而设的安全网、棚;其他与工程有关的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风、防汛、防台、防地质灾害、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
2、警示、照明等灯具。包括:施工车辆、船舶、机械、构造物的警示灯、危险报警闪光灯、施工区域内夜间警示灯、照明灯等灯具。
3、警示标志、标牌费。包括:各类警告、提醒、指示等。 4、安全用电防护费。包括:各种用电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防水电箱、高压安全用具、漏电保护等设施。
5、施工现场维护费。施工现场维护设施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围挡;施工现场高压电塔、杆维护;施工现场光缆维护等。
6、其他安全防护设备与设施费。应计入安全生产资金的其他安全防护设备与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购置、使用、维护、更新以及按照合同约定所组织的应急演练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
1、应急救援器材与设备的配备(或租赁)、维护保养费。包括:灭火器、消防斧等消防器材;急救箱、急救药品、救生衣、救生圈、应急灯具、救援梯、救援绳等救生器材与设备;租赁使用救生船、消防车、救护车等大型专业救援设备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应急演练费。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依据应急预案,模拟对突发事件组织的应急救援活动中,应由施工单位分担或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的部分或全部费用。
(三)重大风险源和安全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指针对重大风险源和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监控和整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
1、重大风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费。由建设单位、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或者施工单位委托专业评估单位对项目重大风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评估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重大风险源监控费。对项目重大风险源进行日常监控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施工监控不在此列。
3、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费。根据建设单位、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专业安全评估单位出具的评估报告,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指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
1、日常安全检查费。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日常安全巡视所发生的车辆与相关器材使用费,车辆与器材的购置费用不在此列。
2、专项安全检查费。施工单位聘请专业安全机构或专家对项目安全生产过程中的特殊部位、特殊工艺、特别设备的施工安全检查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3、安全生产评价费。施工单位聘请专业安全机构或专家对项目安全生产过程中的特殊部位、特殊工艺、特别设备的施工安全检查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4、安全生产咨询、风险评估费。施工单位就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相关专业安全机构、咨询单位或专家进行咨询所支付的相关费用。按规定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的费用。
5、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费。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标准化建设费用。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指为保障现场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而配备的、供现场施工人员使用的防护必需品所发生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
1、安全防护物品配备费。施工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在日常施工中必须配备的安全帽、安全绳(带)、手套、雨鞋、工作服、口罩、防毒面具、防护药膏等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费用。
2、安全防护用品更新费。施工单位对安全防护用品的正常损耗进行必要补充所产生的费用。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指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对安全生产进行宣传,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
1、安全生产宣传费。包括制作安全宣传标语、条幅、图片、视频等宣传资料所发生的费用。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费。包括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安全知识教育等支出的课时费;安全报纸、杂志订阅或购置费;安全知识竞赛、技能竞赛、安全专题会议等活动费用;安全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费用。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指施工单位配合相关科研机构,对其安全生产方面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等研究成果进行试用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指施工单位邀请法定检测检验机构对相关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性检测检验所发生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
1、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费。施工单位对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设施送交或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测,并出具相关报告所发生的费用。
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施工单位邀请法定检测检验机构对相关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性检测检验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指不在以上范围内,由施工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投标书中列支的相关安全生产资金。主要包括:
1、办公用品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办公用计算机、照相器材等必须的办公用品配备费用。
2、雇工费。保障施工安全,对施工现场进出口部位进行交通管制而雇用交通协管人员进行看护所支出的人工费用。
3、其他费用。招投标时不可预见的,在施工过程中经建设
单位与监理单位认可,可在安全生产费中列支的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第十五条提取的安全生产资金须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年度结余资金应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资金支出数超出计提数的,可于年末按照超出数进行补提,次年计提安全生产资金时按扣除补提数后的差额计提。
第十六条经过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可以对所属项目部等非法人分支机构提取的安全生产资金按照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第五章安全生产资金的核算和报表
第十七条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相关规定,核算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统一设立“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资金计提”、“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资金支出”科目,并设置相应的辅助核算项目。
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资金,应当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科目,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
使用安全生产资金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使用安全生产资金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安全生产资金提取和使用的会计分录如下:
1、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资金时:
借:成本/费用
贷: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资金计提
2、使用安全生产资金,属于费用性支出的:
借: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资金支出
贷:银行存款
3、使用安全生产资金,最终形成固定资产的:
(1)实际使用时: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2)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同时,借: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资金支出
贷:累计折旧
第十八条“专项储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的“专项储备”项目反映。
第六章安全生产投入的使用管理
第十九条全年安全生产费用总额按实际需要支付,并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条每年12月底,各部门将下一年度本部门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和安全生产费用预算汇总后报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部召开专门会议,讨论编制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
第二十一条属于专项资金范围内费用的使用与报销,按相关制度要求由资产财务部报销。项目财务部门每月度对帐务进行核对,发现差错,及时整改。
第二十二条编制的专项费用不足时,应及时追加投入费用额,新增的计划仍按上述审批的要求执行;
第二十三条在本制度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当将安全生产资金优先用于隐患整改或设备设施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费用支出。
第二十四条职工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第二十五条资产财务部应在编制全年费用预算的同时,将安全生产费用纳入全年经费预算。
第七章安全生产资金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要加强安全生产资金提取和使用的管理工作,采取专项提取、专户核算、建立台账、规范审批的办法,严格按规定控制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不得列支与安全生产资金无关的费用。
第二十七条应对所属单位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使用情况建立监督检查机制。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安全生产部将定期对所属单位及项目部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使用情况组织专项检查。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资产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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