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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最新

时间:2024-01-14 09:56:47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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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最新

  在现在社会,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最新,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最新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最新1

  宿舍是学生在校生活的主要场所之一,搞好学生宿舍的内务、卫生,对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给同学们创设一个整洁、有序、安全的.宿舍环境,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要保持整洁。住宿生午、晚睡起床后,应整理各自内务。

  二、值日生每天至少打扫室内、后阳台及门前走道卫生两次。并及时清倒垃圾于室外卫生桶内。宿舍门窗每周至少要擦洗两次,保持明亮干净。卫生间每周至少用洁厕精洗擦两次。

  三、检查评分标准:每个宿舍一周内的卫生分满分20分。

  四、奖励

  四周内卫生分达到“星级宿舍”标准的,将在宿舍门上挂星,以示荣誉。并于期末按有关标准给该班加分。综合宿舍被评为“星级宿舍”,该宿舍得分按人均分加入相应班级期末总分。

  五、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1.床上不洁,每人次扣1分;

  2.地板、后阳台不拖洗扣2分;地板、后阳台、门前走廊有纸屑、果皮或杂物各扣1分;

  3.天花板上有蜘蛛网的扣1分;

  4.门窗不净或乱写、乱画、乱贴,各扣2分;

  5.衣服、毛巾、袜子乱挂于室内,每件扣1分;

  6.鞋、桶等生活用品乱放,每人次扣1分;

  7.室内、阳台上有烟头扣2分;

  8.室内垃圾不及时倒掉或桌椅乱摆各扣2分;

  9.宿舍不按时关灯的,每次扣1分,并记1次违纪;

  10.内外墙壁上乱写、乱贴、乱画各扣2分;

  11.水桶、洁厕精、厕所刷、扫把、拖把、垃圾铲(筐)等,每缺一件扣1分。

  12.综合宿舍被扣分的,按居住人数平均扣除相应班的卫生分。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最新2

  学生宿舍作为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与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其安全稳定是学生实现全面发展的基础。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本着“以育人为根本、以管理为手段、以服务为宗旨”的工作理念,旨在为学生的成长与成才营造良好的氛围与和谐的环境。为了发挥学生宿舍的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入宿

  1、学生宿舍由学校统一管理安排,学生必须按指定的宿舍入住。学生如需调换宿舍,须在规定时间内,经学院审核、由学院统一至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手续后方可调换。

  2、学生临时借用宿舍钥匙必须凭本人有效证件到值班室办理借用手续,丢失钥匙要及时上报宿舍管理中心,并凭本人有效证件交款后补配。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换门锁的,须报宿舍管理中心批准、备案。费用学生自理。

  3、学生住宿费标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收取,住宿费每新学年初缴纳一次。因退学、转学、休学等学籍变动而退宿时,住宿不满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住宿费,超过一学期不满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住宿费。

  4、安装空调的寝室,住宿学生应按照《空调租赁协议》相关内容执行。

  二、作息制度

  1、学生宿舍的晚间熄灯时间:

  周日-周四:23:00

  考试期间:24:00

  周五、周六、节假日:通宵供电

  装有空调的学生寝室,应按照熄灯时间自觉熄灯。

  2、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起床,晚间熄灯之前必须回到宿舍。熄灯后,应保持安静,以免影响其他同学的休息,不得无理要求延迟熄灯时间;在熄灯同时,由宿舍值班员关闭宿舍楼大门。

  3、学生熄灯后归来的,应向宿舍值班员出示本人有效证件,说明原因并按规定登记。对于无特殊原因而经常熄灯后归来的学生,宿舍值班员有责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向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及相关学院反映情况。

  三、宿舍安全

  学生入住前,统一签订《住宿协议书》与《学生宿舍安全承诺书》,明确权利义务,承担安全责任,认真履行诺言。

  1、宿舍楼内严禁带入和使用违章电器。主要包括①电热类电器如电热棒、电热毯、电热壶、电热杯、电炉、取暖器等;②高功率电器如电吹风、电水壶、电夹板、卷发棒等;③烹煮类电器如电饭煲、电热锅、电磁炉等。

  2、严禁损坏学生宿舍公共财物、公共设施,严禁挪用、损坏消防器材和设施。

  3、严禁使用明火如焚烧、蜡烛、酒精炉等,严禁拉闸,严禁私自改动电表,严禁私拉电线、插座,严禁在床上使用交流电电器,严禁使用超长接线板与充电应急灯等。

  4、严禁使用劣质接线板、充电器、插座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三无”产品。

  5、严禁出租床位、留宿非本寝室成员住宿。

  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有染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物品进入学生宿舍。

  7、严禁吸烟、酗酒、赌博、搓麻将、打架斗殴等违纪行为。

  8、严禁宿舍内停放自行车,楼内禁止饲养宠物。

  9、严禁宿舍内放置管制刀具。

  10、严禁高空抛物。

  11、提高安全意识,发现漏电和电器故障及时报修,做到人离灯灭、人走机停、人离寝室切断电源。

  12、严格执行值班室会客制度。正常履行公务人员须佩带有效证件出入宿舍,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宿舍。

  四、行为规范

  1、学生应妥善使用和爱护宿舍内水电设施、门窗玻璃、家具、灯具、电话设施等公物。

  2、提倡节约用水用电,离开宿舍时,关闭水电。

  3、自觉保持宿舍环境的清洁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在宿舍内做到垃圾袋装化,垃圾袋带出宿舍楼并扔到指定垃圾箱内。宿舍内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泼水,不将饭菜倒在水槽里,不向窗外乱扔杂物,不在墙面乱涂、乱画、乱张贴。

  4、学生应维护宿舍内的生活秩序,不在宿舍楼内打球、踢球、溜冰等。

  5、学生应积极参加宿舍楼内的“文明修身”和“民主管理”活动。

  6、提倡健康文明生活。学生在宿舍内不得有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参与非法的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宗教等活动;不得从事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7、行为举止要文明礼貌,学校老师、检修或卫生检查人员来到宿舍时,要主动开门,礼貌回答有关问题。同学之间要互帮互助,相互关心,形成团结友爱的良好氛围。

  8、未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学生、单位及团体不得在宿舍内从事经营性活动及收费性服务活动。

  五、用电管理

  1、本、专科学生每人每月免费使用5度电(按月结算),超额部分由该宿舍住宿学生自行支付。学生可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至购电站购电,电费价格采用上海市居民用电价格。

  2、每学期开学初,各寝室可根据住宿人数至购电站一次性免费领取6个月的用电额度。

  3、电表有购电提醒功能,当电表剩余电量低于20度时,电表会自动断电一次作为提醒。此时,学生可凭有效证件到购电站购电,以恢复供电。

  六、退宿手续

  1、毕业生按照学校规定的`日期离校,离校时凭离校手续单办理退宿手续,并交还钥匙等有关物品。

  2、毕业生因特殊原因需延长住宿的,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后,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统一安排入住。

  3、毕业生在办理离校退宿过程中,须接受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对宿舍内的家具、门窗玻璃、门锁、灯具、水电、电话等设施设备的验收,如有丢失、损坏的,按照《住宿协议书》相关条款执行,照价赔偿。

  4、提倡文明离校,毕业生在离开宿舍时,应保持宿舍内的干净整洁。

  5、因退学、转学、休学等原因退宿时,凭学校学籍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到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6、学生办理走读需退宿的,应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校外住宿登记表与校外住宿承诺书,经家长签字、学院审核后,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走读手续。

  七、三级建家

  1、学生宿舍开展“三级建家”评比活动,每学年评选出“合格之家”、“优秀之家”与“模范之家”。

  2、每学年初进行“三级建家”的申报工作,并对申报的寝室进行检查评审,第一学期末进行初评,第二学期末进行总评。

  3、凡被评上的寝室将在网上进行公示,该寝室内学生在综合素质测评时给予加分。

  4、校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各类奖学金获得者所在寝室必须为“合格之家”。

  5、学生党员、市级各类评优所在寝室必须为“优秀之家”。

  6、每学年卫生成绩平均16分以上的寝室可参加“合格之家”的申报评选,17分以上的寝室可参加“优秀之家”的申报评选,19分以上的寝室可参加“模范之家”的申报评选。

  7、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派专人检查寝室内务,对寝室每周的卫生平均成绩建立数据库管理,并在宿舍楼内公布。

  8、寝室卫生检查中,每学年中有两次评分不及格的寝室,发黄牌警告,通报学院。第三次评分不及格的寝室,其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寝室卫生项目为零分。

  9、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派专人定期抽查申报三级建家寝室情况,并汇总反馈相应学院,学期末与学年末在网上进行公示。

  10、凡本年度被评为“优秀之家”、“模范之家”的寝室,均可获得年度“文明寝室”的称号。

  八、违章处理

  1、学生在宿舍楼内的违章处理实行扣分制度,处理种类包括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取消住宿资格、校级行政处分等。每位住宿学生每年起始总分为10分,凡违反以下规定的,按相应分值扣除,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2、内务卫生成绩低于13分、在公共部位堆放垃圾或其他不文明行为的,扣除1分/次。

  3、在宿舍内出租床位、私自调换宿舍、留宿非本寝室人员,从事邪教、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动,其他破坏或阻碍学校或宿管中心正常工作的,扣除2分/次。

  4、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斗殴,破坏公物、高空抛物的,扣除3分/次。

  5、凡学生在宿舍楼内带入和使用违章电器的,一经查实予以没收,扣除5分/次。

  6、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窃电、私自改动电表、私拉电线插座的,扣除5分/次。

  7、因学生自身原因造成宿舍楼发生火灾、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扣除10分/次。

  8、其他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1—5分扣分处理。

  9、凡认识态度恶劣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3分追加扣分处理。

  10、初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开具白色警告单。再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出具黄色警告单,并抄送学院。

  11、凡累计扣分高于(含等于)5分的,在宿舍楼内通报批评,取消“三级建家”评选资格,并抄送学院,由辅导员将相应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凡累计扣分高于(含等于)10分的,取消住宿资格,在楼道内张榜公示,并抄送学院,由辅导员告知学生家长。扣分情况每月在宿舍楼内公布一次,以学年为单位累计。

  12、凡取消住宿资格的,学生必须于两天内搬离寝室。需要申请再次住宿的,一个月后,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向宿舍管理中心提出,酌情处理。

  13、凡给予校级行政处分的,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查实,经核准后报学工部(处)。留校察看以下的违纪处分报学工部(处)部(处)务会议批准;留校察看以上(含留校察看)处分由学工部(处)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各类处分结果必须由违纪学生本人签字并向全校公布。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住读学生,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最新3

  为加强对学生住宿管理,创建文明、健康、安全、整洁、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讲文明、守纪律、爱劳动的良好习惯,强化学生团结友爱、互相合作的集体主义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各学生宿舍楼设层长,由自管会男女生部干事担任,为更好的发挥层长对宿舍的管理与服务职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职责与权限

  层长是宿舍楼楼层的学生负责人,负责做好本楼层学生宿舍服务、管理工作,各楼层实行层长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其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强化服务意识,深入寝室,加强与宿舍成员的思想沟通,掌握思想动态,认真听取学生对宿舍管理提出的意见要求并及时整理上报。

  2、定期开展舍长会议,每周至少一次,做好会议记录。

  3、做好卫生检查,督促学生搞好寝室卫生,做到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认真做好记录,按时上报检查结果。

  4、尽快熟知本楼层各寝室成员,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汇报。

  5、做好宿舍本楼层夜间查房的人数清点,做好记录。突发情况的处理汇报工作。

  6、熟知自管会章程,扣分细则,明确自身责任。

  7、在工作中公正严明,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本考核细则。

  8、建立工作日志,认真做好记录,定期与其他层长进行交流。

  二、考评标准、办法及奖惩制度

  层长考核实行绩效考核,并进行亮化打分,满分一百分,基本完成上述层长职责所规定的任务为及格分60,余下40分为考核人根据层长在工作期间表现及成绩酌情加分。

  1、出色完成学生处、系部、自管会等部门所布置工作,为系部宿舍的荣誉或发展作出显著贡献的加个人分15分;

  2、主动为宿舍服务、管理建设提出卓有成效的建议并被采纳的加5分;

  3、能够妥善处理好职责范围内各成员之间的关系,并能不计得失主动协助本楼栋的其他相关工作的加5分;

  4、所负责楼层整体良好,各宿舍氛围融洽,卫生状况良好,且有优秀典型宿舍出现,加个人分15分。

  5、通过自己的服务与管理,所负责楼层宿舍状况明显改善,加个人分15分。

  6、因个人原因造成部门扣分,自管会名誉受损,扣个人分10分;

  7、作风散漫,未真实记录工作日志、如实反映楼层宿舍状况的扣个人分10分;

  8、因自身原因被处以警告处罚的,扣15分;

  9、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考核人员酌情扣分。

  三、工作考评时间及人员

  1、考评按月和按学期进行,每月评选结果在自管会例会上进行通报;每学期进行学期工作总评,具体时间为每学期的期末考试前一周完成本学期的考评工作,其余时间列入下学期考核范围。

  2、由男、女生部正副部长、对各层层长按照上述考核办法对层长进行考核打分。

  四、奖惩办法

  凡层长学期量化考核分在90分以上者为优秀,80分以上为良好,60~70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1、凡被评为学期优秀者将颁发荣誉证书,加个人综合考核分10分,并享有自管会副部以上优先录用权;

  2、凡被评为学期良好者享有优秀学干评优先选权,加个人综合考核分6分;

  3、学期工作为及格者,加个人综合考核分2分;

  4、学期工作为不及格者,予以退除。

  凡查实符合以下情况者予以警告:

  ①在一学期中无故缺席寝室长相关会议与活动累计超过2次。

  ②私自在楼栋里开展任何形式的活动,但尚未造成后果者。

  ③在担任相关职务工作期间玩忽职守尚未造成后果者。

  ④在工作中出现徇私包庇现象超过1次者。

  ⑤在工作中因出现意见分歧而辱骂同学者。

  凡查实符合以下情况者予以即时退除:

  ①私自篡改卫生检查记录或提供虚假数据,予以退除。

  ②在一学期中累计警告2次者予以退除,在一学年中累计警告3次者予以退除。

  ③凡私自在楼栋里开展任何形式的活动,并造成后果者,予以退除。

  ④凡在楼栋中拉帮结派、散播谣言、影响正常工作的予以退除。

  ⑤在任期间受到学校任何处分或成绩有不合格者予以退除。

  ⑥工作期间玩忽职守直接造成后果者予以退除。

  ⑦在一学期中无故缺席例会及相关会议或活动累计超过3次的予以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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