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管理制度

时间:2024-01-12 07:05:47 保密制度 我要投稿

保密管理制度【优秀】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保密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保密管理制度【优秀】

保密管理制度1

  一、根据《保密法》以及有关保密法规的精神制定本制度:

  二、传真机必须指定思想好,保密观念强,工作认真负责的.人专门管理和操作。

  三、利用传真机传输国家秘密载体(指密件、密报、资料、图表等)必须利用加密装置,并且必须履行审批登记制度。

  四、传真机的管理使用情况列入保密检查的内容,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在传真机上加装其他部件或向境外传输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保密管理制度2

  根据《保密法》以及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室的标准

  保密室的设置应该在办公楼(二楼以上)高层,人员少过往的房间(最好是单独的),安全防范条件好,本室“三铁”(有铁门、铁窗、铁柜)。有人专管,有安全保障。室内有防火、报警设备。

  二、保密员(含兼职)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2、忠诚老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3、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保密观念强。

  三、保密员岗位责任:

  1、认真学习,熟悉保密法规,严格地执行保密法规。

  2、负责国家秘密载体(密件、密品)的管理。认真登记造册,分类存放。

  3、上级下发和本级产生的“三密”文件,资料要做到来龙去脉清楚。分发、呈阅、借阅的要及时清退。秘密级、机密级的每季度清核一次,绝密级的不准借出保密室。

  4、做好文件、资料的完整归档工作。每年终对上级下达的密件经请示不需退回的以及本级产生的密件都要做好归档(一般在次年四月份前)和销毁工作。

  四、收文

  1、签收。属邮电机要室送来的要核对信封机要号码。属外部门送来的要清点份数。属领导开会带回的密件也要清点份数,才能签收姓名、日期要详细登记。属本级产生的密件也要登记好份数。

  2、呈批送办。收文后要及时呈请分管领导批示。及时呈阅办理。急件速办,一般件应在于24小时内处理完毕。

  五、发文

  1、密件要坚持只发组织,不发个人的原则。

  2、需要寄出的密件一定要到邮电局办好机要邮寄手续,不得以挂号或普通邮件寄出。不能办理机要交寄的,要派车专程送达或通知收文单位派员领取。

  六、登记

  1、分类设本。密件、密品和一般件要分类设专本登记,不可混杂。收文、借文和转文也要分设专本登记。

  2、项目清楚。对来文单位、文件号、收件信封号、总份数、密级、发往单位、签收人、日期等,每栏都要填写清楚,以便于今后泄密查处。

  3、用于收发、借文、清退、销毁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密品的`登记本(包括表格)用完后至少保存5年,绝密级、密码、密码电报的登记本用完后至少保存10年。

  七、传递

  1、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密品应套封装,数量大的应用铁箱或邮袋包装,在封面上或包上加盖密封章,标明密级和统一编号,并交由机要通信(专车、专人护送,不得用普通邮寄或托运)传递。

  2、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密品时,传递人不得拆阅、启封、不得把文件袋夹在单车、摩托车尾架上或在途中办理个人私事。

  3、绝密件应单独装封,并有两人护送。

  八、复制、摘抄

  1、秘密文件以及发文单位规定不准翻印的文件,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翻印;确需要复印时,应当经制文机关或者授权单位批准。翻印复印件应注明翻印、复印的机关,份数和日期,按原件规定管理,用后及时收回。

  2、印制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由本机关内部的文印室或委托持有《国家秘载体复制许可证》的印刷厂(车间)承担。严禁在市面营业部门复印机或私人印刷厂印制。

  3、摘录秘件或资料时,不可全文照录,只能重点摘录,所摘录的记录本用后交回保密室管理销毁(摘录本统一用保密室编号的本子)。

  九、阅办

  1、阅办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在办公室或阅文室进行,不得带出办公室或阅文室。

  2、呈请领导批示的密件、保密员要及时办理,不得耽误时间。

  3、领导批示密件呈批单办理送阅后要暂保留一年。

  十、借文

  1、保密室借出文件、资料(包括密件和内部件)应坚持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登记,签收手续,绝密件不准外借。

  2、借出的文件、资料(密件及普通件)应限期退还,保密员应常检查,到期未还的要加以催促。

  3、借出的密件不得横传。

  十一、清退

  1、清退文件是做好保密工作的重要环节,清退的重点是涉密件,资料。

  2、对上面发来的密件,要常检查,阅办完毕的及时退回,经请示不退的暂保管到一定时间才销毁。本级向下发的密件每季度消退一次,年终全部清退。

  十二、归档

  1、收集归档的文件、资料,应该是一年来完整文件、资料,保密员应认真检查收发文本做到完整无缺,然后按内容分类立卷装钉,卷宗里有密件的,卷面要按里面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的文件标志和保密期限(在卷面左上角标明)。

  2、立卷文件、资料要打印目录一式三份,其一份随卷装钉,一份留在保密室作为查文索引,另一份随卷移交档案局。

  十三、销毁

  1、销毁涉密文件、资料(包括内部的)保密室负责;

  2、属省、市、县分发各单位的涉密件、资料,由各单位保密室退回省、市、县处理。属上级主管部门下发各单位的涉密件,年终清理时应征求发文部门意见,同意自行销毁的,要列表造册。有单位领导批准、监销人、销毁人签名。

  3、销毁方法一般用碎纸机,数量多的,可派人专车送往造纸厂。但要事前联系好,涉密件及时打碎后,人才能离开。

保密管理制度3

  一、为了维护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保密法》和有关保密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涉及秘密信息的邮件应通过机要通信部门传递,不得用平信或挂号信邮寄。

  三、国家秘密文件、资料不得寄给私人(包括领导),而应寄送保密室,由保密室统一办理登记手续。

  四、在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情况下,使用电话机、对讲机、传真机、手机等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信息。

  五、党政机关及重要会议场所,从境外购进或接受赠送的`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如手机、电脑)以及其它物品,应当经安全保密技术检查后才能使用。

  六、严禁在无加密装置的传真机上传输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向境外发传真必须经有关领导审批,办理登记手续。

  七、用于处理国家秘密的电子计算机,必须配置防射干扰

保密管理制度4

  第一条利用计算机网络上网发布信息的保密管理工作实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条机关、单位在网上对外发布信息,实行保密审批制度,确保国家秘密不上网。

  第三条上网发布信息的保密审批由发布信息的机关、单位的保密组织指定一至二名政治上可靠、工作责任心强、对保密工作业务和本单位保密范围熟悉的党、团员负责初审,其保密组织负责人终审。

  第四条上网发布信息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信息采集人、保密审查人、终审人以及信息上网时间。

  第五条严禁国家绝密、机密、秘密信息上非涉密的电子计算机网络。

  第六条工作秘密、敏感信息等原则上不允许在非涉密的电子计算机网络上处理和对外公布,确需对外公布的,由单位主管领导严格把关,认真审批。

  第七条更改原对外发布的信息内容,也应进行保密审批和登记。

  第八条上网发布的`信息必须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并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对违反规定擅自上网发布信息,造成泄密的,将依照保密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保密管理制度5

  一、根据《保密法》和国家保密局等六个单位关于《印刷、复印等行业复制国家秘密载体暂行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非营业性复印机的管理。

  三、复印机必须指定思想好、忠诚老实、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专门管理及操作。

  四、不得利用内部复印机擅自复印国家秘密载体(包括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图表等),确因工作需要复制时,须经制文机关或其授权单位批准后方可复印。

  五、代外单位复印国家秘密载体时,应先验明《国家秘密载体准印证》,并对委托单位名称、批准人、经办人、复制载体名称、密级、保密期限、复印日期、份数等项目进行详细登记,以备后查。凡未持有《国家秘密载体准印证》者,应拒绝复印。

  六、不准复印货币、各种有价证券以及反动淫秽作品。

  七、对复印机要重视保密管理,定期进行保密检查,发现违反保密规定使用复印机造成泄密事件,除对当事人追究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保密管理制度6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的计算机外存储器,是指可移动的计算机信息存储器,包括计算机的软盘、U盘、光盘等。

  第二条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外存储器,必须定密。其定密的法定程序与纸介质的秘密文件资料定密方法相同。其密级按所存储信息的最高级确定标志。

  第三条涉密信息原则上不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上。存储于外存储器上的重要涉密信息必须进行备份,备份盘与正式盘同等管理。

  第四条存储涉密信息的外存储器,应在显眼位置贴上或标明“绝密”、“机密”、“秘密”等密级的记号,标明“严禁拷贝”字样,并按相应的密级文件进行管理。

  第五条存储过涉密信息的外存储器,不得降低密级使用,不得与存储普通信息的外存储器混用。

  第六条新启用存储涉密信息的外存储器或使用外来外存储器,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和杀病毒处理。

  第七条由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员”负责管理,不使用时应放置电脑密码文件柜内,不得随意丢放。

  第八条重要的涉密信息存储采用磁盘信息加密技术。磁盘信息加密技术可分为文件名加密、目录加密、程序加密、数据库加密和整盘加密等,具体应用可视磁盘信息的保密强度要求而定。

  第九条涉密的外存储器原则上不得外借,确需借阅某些文件、资料时,应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登记手续。外借使用专用的外借盘,外借盘要标明“严禁拷贝”字样,借阅的文件、资料内容由负责保管的`保密员拷贝到外借盘上。归还的外借盘除办理归还手续外,还要及时清除盘内的文件、资料,并对磁盘进行杀病毒处理。

  第十条涉密磁盘信息清除采用交流消磁法。可使用国家有关部门研制的磁盘消磁设备消磁,以防涉密信息泄露。

  第十一条涉密的外存储器销毁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并进行注销登记,可采用软盘、光盘粉碎机碾碎或敲烂后丢进焚化炉熔化。如果本单位没有条件进行处理的,应集中交到保密工作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对违反保密制度,丢失外存储器造成泄密的,将依照保密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保密管理制度7

  第一条要根据监管范围,确定本单位的监管计算机及其涉密等级(秘密级、机密级、绝密级),并在监管计算机上统一张贴相应的密级标识。

  第二条涉密计算机要指定专人管理,“谁管理、谁负责”,并按涉密等级设置开机密码和屏保密码(秘密级8位、机密级10位、绝密级12位)。

  第三条各单位新购置或确定监管的计算机应及时报同级保密部门备案,并安装监管软件。

  第四条已安装监管软件的.计算机,未经保密部门同意,不得对监管软件进行卸载、删除或对计算机硬盘进行格式或,确因需要的,应报保密工作部门批准并重装监管软件。

  第五条已安装监管软件的计算机单机,必须拆除网卡、网线设备(笔记本电脑还需拆除或屏蔽无线传输设备)。

  第六条已安装监管软件的计算机,禁止与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共享办公自动化设备。

保密管理制度8

  一、根据《保密法》和(国保发[1998]1号)文件等有关保密法规精神,为保护计算机处理国家秘密安全,制定本规定。

  二、涉密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掌握保密基本知识,熟悉保密法规。

  三、计算机处理的秘密信息及载体(磁盘磁带和打印出的文件等),应视为“三密”件,由专人管理体制。

  四、加秘密信息不得在加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中存销、处理、传递。

  五、处理涉密的'计算机,必须配置视频幅射干扰机。

  六、使用进口计算机处理国家秘密信息时,应当进行保密技术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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