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制定一系列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如下:
为加强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制定以下安全
教育培训制度:
1、员工入职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课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三级安全教育分为单位级、部门级、班组级)。
2、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每年接受在岗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少于8课时。
3、对员工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可采用岗前培训、岗上培训、板报图片、专题宣传栏、录像。知识竞赛、讲演讲座、应急预案演练等多种形式进行。
4、特种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专门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5、安全三级教育记录保存至该员工离职为止,平时教育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6、单位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国家安全工作方针和法律法规;
(2)从业人员安全工作的权利和义务;
(3)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
(4)单位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和执行的重要性;
(5)单位经营特点、危险场所、危险作业等方面的`注意事项;
(6)消防、交通、特种设备等安全生产知识;
(7)单位对安全工作要求;
(8)发生事故如何抢救伤员、排险等应急救援知识。
7、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1)本部门安全经营特点和安全规章制度;
(2)本部门工作环境和危险因素及注意事项;
(3)安全技术基本知识;
(4)要害部位及安全设施分布情况;
(5)安全事故案例及单位安全工作任务的传达。
8、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1)本岗位安全工作特点和性质;
(2)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职责;
(3)所使用设备设施状况、性能及保养知识;
(4)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5)岗位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规范。
(十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对存在火灾隐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应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整改。
2、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所属部门的安全管理人要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保安部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负责人和保安部应当及时确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要派专人督促检查,追踪落实整改。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要落实临时防火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3、对公安消防安全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保安部要督促有关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完成整改。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及时报送公安消防部门检查验收。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负责整改的部门消防管理人应将整改的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保卫部门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十三)、灭火和疏散演练制度
为使职工在发生火灾时,能够有序的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将伤亡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根据公安部发布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订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包括以下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设备保障组、医疗救护组
2、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组、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指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两次演练。
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习范围内的人员。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一、预案制定: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等级、生产性质、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及单位周围环境。
2、假设起火部位包括起火时间、原因及危及附近建筑物火设施等危险程度:燃烧物质、面积及火势可能蔓延的方向,火灾损失及人员伤亡情况等。
3、组织机构,包括火场指挥部,通讯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医疗救护组,警戒组等。
4、明确各组的任务,组织程序及措施和各级指挥员及参战人员的职责。
5、绘制假设火灾部位及周围环境的平面图,图中应表明消防水源情况,各组所在位置和扑救火灾,疏散人员(物品)行动路线。
二、演练时间:
根据61号令的规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三、方法和要求:
1、在组织消防演练时,事前要向本单位领导报告,许可后,方可进行演练,有关领导和部门应给予大力支持。
2、消防演练时,应在假设火灾现场设置明显标志,火场指挥员和参加人员应佩带标志。
3、举行消防演练时,应周密计划,严肃认真,尽量不影响工作。
(十四)、燃气、电气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 经过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2、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3、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4、保卫部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5、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单位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 安全意识。
6、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十五))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项“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单位应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消防法律法规、《中华人命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61号令)以及上级部门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规定,强化监管,深化整治,夯实基础,细化责任,严格执行,进一步完善酒店消防安全工作,不断提高酒店消防安全水平,建立消防安全长效机制,确保酒店长周期安全运行。
二、控制隐患:
无岗位责任死亡事故;
无重大泄漏、中毒事故;
无重大火灾或爆炸事故;
无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和公共安全事故;
无重大伤亡事故;
一般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000(现价);
人员伤亡率控制在1‰(年均)以下。
三、工作要点:
1、通过提高技术促进酒店消防安全系数的提高,实施酒店设别设施的安全运转系数,故障率≤15起年均。
2、继续抓好消防安全设备设施的管理,对本酒店消防安全设备设施定期进行检验,并做好检验和试验记录,对检验有缺陷的设备及时停用,有计划地更换相应的设备或管线。
3、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隐患的监控措施,在可能会存有消防安全隐患的关键要害部位,增设醒目的安全标识,加强保卫巡视。
4、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的目标责任制管理,细化消防安全目标考核办法,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
5、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对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61号令)完善酒店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按时完成、改进各项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力争实现全年无一起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6、严格执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61号令),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保证消防安全所必须的投入,做到各项措施的认真落实。
7、认真抓好酒店各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单位领导和相关管理部门加强监控、巡视、检查力度,特殊时期酒店领导或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确保酒店各岗位安全运转无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十六)、消防设备维护检查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定期检查
1、每日检查
每日应检查集中报警控制器和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检查方法:有自检、巡检功能,可通过搬动自检、巡检开关来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没有自检、巡检功能的,也可采用给一只探测器加烟(或加温)的方法使探测器报警,来检查集中报警控制器或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同时检查复位、消音、故障报警的功能是否正常。如发现不正常,应在日登记表中记录并及时处理。
2、季度试验和检查
每季度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作下列试验和检查
(一)、按生产厂家说明书的要求,用专用加烟(或加温)等试验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是否正常,确认灯显示是否清晰。试验中发现有故障或失效的探测器应及时拆换。
(二)、检验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的声、光显示是否正常。在实际操作试验时,可一次全部进行试验,也可部分进行试验。但试验前一定要做好妥善安排,以防止不应有的恐慌或混乱。
(三)、自动喷水系统管网上的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是电动报警装置,应试验他们的报警功能、信号显示是否正常。
(四)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具体试验方法:切断主电源,看是否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供电,备用电源指示灯是否亮灯,4h后,再恢复主电源供电,看是否自动转换,再检查一下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充电。
(五)、有联动控制功能的系统,应用自动或手动检查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是否正常。
(六)、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如条件许可,客梯和货梯也应切除外选,接通内选,进行一次强制电梯停首层试验。
(七)、消防通信设备应进行消防控制室与所设置的所有对讲电话通话试验,电话插孔通话试验,通话应畅通,语音应清楚。
(八)、检查所有的手动、自动转换开关,如电源转换开关、灭火转换开关、防排烟、防火门、防火卷帘门转换开关、警报转换开关、应急照明转换开关等是否正常。
(九)、进行强切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十)、检查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加烟、加温试验器等是否齐备,并处于安全无损和适当保护状态。
(十一)、直观检查所有消防用电设备的动力线、控制线、报警信号传输线、接地线、接线盒及设备等是否处于安全无损状态。
(十二)、巡视检查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指示装置的位置是否准确,有无缺漏、脱落和丢失,每个探测器的下方及周围各方向,手动报警按钮的周围是否留出规定的空白空间。
(十三)、可燃气体探测器应按生产厂家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试验和检查。
3、年度检查试验
每年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作全面检查试验,并填写年检登记表。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定期检查
1、日常检查
系统在使用中,应每日定期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一)、水源的水量和水压。
(二)、消防泵动力。消防水泵应每天运转一次。若采用自动控制时,应模拟自动控制参数进行启动运转,每次运转易为5min。
(三)、报警阀各部件的工作状态。每天巡检一切供水总控制阀、报警控制阀及配件,进行外观检查,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
(四)、自动充气装置的工作状态(如气压水罐、增压水灌)。
2、定期检查
除日常检查时,应每月对系统进行一次定期检查
(一)、喷头。每月检查一次喷头外观,喷头外表应清洁,尤其是感温元件部分,对轻质粉尘可用空气吹除或用软布擦净;对含有污垢的喷头应将其分批拆换,集中清理,但不能用酸碱溶液或热水洗擦。
(二)、报警阀。每月检查一次室外阀门井中的控制阀,保证阀门处于开启状态。对报警阀进行开阀检验,观察阀门开启性能和密封性能,以及水力警铃、延迟器的性能。此试验可通过末端装置进行。如发现阀门开启不通畅或密封不严,可拆开阀门检查,视情况调换阀瓣密封件。对安装的压力表要定期检验。
(三)、管路。检查系统管路有无腐蚀渗漏,湿式系统管路内的水应定期排空、冲洗。对水雾系统管路中的过滤装置应定期清扫。如发现管路中有沉积物,应进行冲洗。
(四)、水源。每月检查一次贮存消防用水的水池、消防水箱,核对水位以及消防水不被他用的技术措施,发现故障,及时进行修理。检查消防泵的启动、吸水、流量和扬程,利用报警控制阀旁的泄放实验阀进行一次供水试验,验证系统供水能力。
(五)、每月检查一次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其部件,保证接口完好、无渗漏、有闷盖。
(六)、每月对水流指示器试验一次,利用末端装置实验阀排水,检查其能否及时报警。
(七)、检查火灾探测报警装置和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的工作状态。如发现故障及时调换或检修。
3、年度检查
(一)、每两年对储水设备应维修一次,进行修补和重新油漆。
(二)、每两年对消防水泵应解体维修一次。
(三)、自动喷水系统每年应进行一次可靠性评价,并对施工验收、日常管理维护、修理情况进行总结。
室内消火拴系统定期检查
室内消火拴箱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碰伤和其它损坏。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检查要求为
(一)、消火拴和消防卷盘供水闸阀不应有渗漏现象。
(二)、消防水枪、水带、消防卷盘及全部附件应齐全良好,卷盘转动灵活。
(三)、报警按钮、指示灯及控制线路功能正常,无故障。
(四)、消火拴箱及箱内配装的消防部件的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无缺。
(五)、消火拴、供水阀门及消防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油。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定期检查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灯具等设施。应按照有关规范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并建档管理。
1、每日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巡查,发现有以下问题之一的,应立即整改。
(1)、占用疏散通道。
(2)、堵塞安全出口。
(3)、锁闭疏散门。
(4)、在疏散楼梯上堆放物品。
(5)、破坏、覆盖、挪用疏散指示标示、应急照明灯具。
2、每月对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灯具的性能进行检测,发现故障及时更换或维修。
3、每月对防火卷帘门和防火门的开启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开启不灵活、闭门器损坏等故障及时维修。
4、每月进行一次电源切换试验,以检测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的完好率,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灭火器材的定期检查
每日应对灭火器进行检查,确保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1、外观检查
(一)、检查灭火器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已经开启后即使喷出不多,也必须按规定要求在充装。充装后应作密封试验并牢固铅封
(二)、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指针在红色区域,应查明原因,检修后重新灌装
(三)、检查可见部位防腐层的完好程度,轻度脱落的应及时补好,明显腐蚀的应送消防专业维修部门进行耐压试验,合格者再进行防腐处理
(四)、检查灭火器可见零件是否完整;有无变形、松动、锈蚀(如压杆)和损坏,装配是否合理
(五)、检查喷嘴是否通畅,如有堵塞应及时疏通
2、定期检查
(一)、每半年应对灭火器的重量和压力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并应及时充填
(二)、对干粉灭火器每年检查一次出粉管、进气管、喷管、喷嘴和喷枪等部分有无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体内干粉是否结块。
(三)、灭火器应进行水压试验,一般5年一次,每年一次。加压试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并标注检查日期
(四)、检查灭火器放置环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灭火器的保护措施是否正常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遵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消防管理工作的规定,结合酒店具体工作,制定以下制度。
(一)防火责任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中第五条对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实行防火责任制的要求,酒店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各部(室)成立防火安全小组,班组设立防火安全员,真正做到防火工作任务明确,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
1、防火职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把安全防火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头等重要大事;
(1)组织好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2)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和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实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切实消除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4)组织义务消防队,加强管理教育和培训,保证他们有充足的训练时间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5)对酒店发生的火灾、火险事故,积极组织职工进行扑救,并领导、监督、查明发生的原因,弄清事故责任者。
2、酒店防火安全委员会的职责:
(1)根据店长的指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执行消防法规,制定有关防火安全制度和工作计划,做好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2)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防火安全委员会会议,研究布置酒店消防工作,消除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3)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
(4)强化义务消防队的管理,做好义务消防队的培训工作;
(5)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并认真检查落实;
(6)对酒店发生的火灾、火险事故,积极组织扑救,制定改进措施,提出处理意见,并请酒店导批准;
(7)对酒店防火工作进行评估,实施奖惩。
3、各部(室)防火负责人的职责:
(1)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消防工作原则,各部门经理是该部门防火工作的当然负责人;
(2)执行上级消防机关及酒店防火安全委员会有关防火的指示规定,将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
(3)组织本部门职工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心呈上级主管部门审核落实;
(4)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分析研究部门安全防火方面的情况;
(5)经常向所属部门和酒店义务消防队员反映和报告有关消防方面的情况;
(6)一旦发生火情,积极扑救,协助公安、消防部门保护现场,查明原因;
(7)有权制止违反消防制度的一切行为,并及时逐级报告。
3、纪律和要求:
(1)消防队员要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要积极参加消防技能训练和消防知识学习;
(2)消防队员在遇到火灾时,要挺身而出,奋力扑救,保护宾客和员工的安全;
4、消防队员和各部门义务消防小组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随便调动,确需变换者,应及时调整补充,并报保卫部备查。
(三)、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为了能够做好酒店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排查及时解决存在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制定隐患排查制度如下:
(一)隐患排查的方式
1、每日保安人员对酒店的公共区域、重点部位等部位每2小时进行1次巡视检查;
2、每周酒店各部门经理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酒店的重点部位、外包等部位进行隐患排查;
3、每月由保卫部、工程部对酒店消防系统、报警系统、监控系统、应急救援设备设施、重点部位等进行隐患排查;
4、重大节日、活动前夕由酒店店长带队对酒店进行隐患排查;
(二)隐患排查内容
1、检查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杂物堆放影响疏散;
2、检查酒店内安全出口灯、疏散指示灯是否完好,断电后是否能够正常使用;
3、检查消防泵,喷淋泵是否能够抽上水,并保证水压不低于4帕;
4、检查消防泵内水枪、水袋、软盘是否完好无缺,并检查消防泵是否有水;
5、检查厨房烟道是否油迹过多,易引发火灾;
6、检查各煤气表(罐)房,禁止存有杂物,开关和煤气软管是否完好;
7、检查酒店各部位电线是否老化或乱拉、乱接电源,禁止使用不合格电线或插座;
8、检查消防联动系统是否正常使用,运行良好;
9、检查报警系统是否正常使用,运行良好;
10、检查手动报警装置是否完好有效;
11、检查消防广播是否能够正常启动;
12、检查防火卷帘门是否能够正常启动;
13、检查防烟设施是否能够正常启动;
14、检查安全标识是否完好和缺少;
15、检查库房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隐患排查工作要求
1、参加隐患排查工作人员要对酒店高度负责,在排查过程中不走过场,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不留死角。
2、排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酒店领导汇报,责成相关部门整改落实。
3、隐患整改情况要及时进行复查。
4、隐患排查要做好记录。
(四)、动用明火安全管理规定
凡经批准用火的重要部位,动火前要做到“七不准”,动火中要做到“四必须”,动火后要做到“一清理”,即:
动火前:
1、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准动用明火。
2、现场的易燃易爆杂物未清除不准动用明火。
3、不可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准动用明火。
4、凡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渍,不准动用明火。
5、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仓库和场所,不准动用明火。
6、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中,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准动用
明火。
7、未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准动用明火。
动火中:
1、必须有指定的现场安全防火负责人。
2、用火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现场安全负责人和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要立即停止用火。
4、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必须及时组织扑救。
动火后:
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后方能离开。
(五)、员工防火制度
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酒店各区域或办公室。
2、未经保卫部批准,不准在办公室或其它工作场所动火,不准使用燃油、酒精、液化燃气等灶具或其它加热设备(厨房除外)。
3、不准随地丢烟头、火柴棒。
4、不准在安全走火通道堆放物品或作其它用途。
5、禁止在安全危险标志区燃放烟花爆竹。
6、不准在仓库、机房、等处吸烟、用火。
7、非酒店专业电工,不准擅自接拉或拆除电线、电源插座。
8、下班时,要认真检查工作场所是否有未熄灭烟头等火种,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9、重点部位(锅炉房、煤气房、配电房、厨房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防止火灾发生。
10、厨房工作人员,每周检查一次气体管道、阀门、开关、电源、炉头等,发现故障及时通知工程部维修。
11、如果发生火警,应立即通知消防中心或总机房,就近拿取灭火器灭火。
(六)、消防器材管理保养制度
1、酒店的消防器材由安保人员每天检查一次,每日填写一次检查表格;检查包括:各类灭火器材,安全出口指示牌,应急灯,消防栓,消防门,消防通道、烟感 器等。
2、检查保养:清洁各类灭火器材的卫生,检查出口指示牌,应急灯是否正常,消防门是否自动关闭,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
3、把每次检查出的故障及时报工程部进行维修,阻塞消防通道的物品要及时通知所管辖部门清理。
4、所有灭火器由消防中心人员检查后每年检测一次,发现漏气、气压不够,及时充气,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状态。
(七)、宾客防火须知
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化学物品及充压容器进入酒店。
2、禁止在酒店内使用燃油、酒精或液化石油气等灶具和各种加热设备。
3、请勿在电梯内和床上吸烟,禁止随地乱扔烟头、火柴棒。
4、严禁在酒店范围内放烟花、爆竹。
5、未经酒店保卫部批准,不得在客房内安装复印机、传真机及家用电器。
6、如发生火警及其它意外事件时,请勿惊慌,应拨打酒店的报警电话或及时向服务人员报告,从安全防火通道迅速撤散。
如违犯上述须知要求,酿成火警、火灾事故者,负责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对造成严重后果者,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八)、消防管理处罚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本酒店消防管理工作,保护酒店、客人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实施细则,结合本酒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酒店范围内发生的违反消防管理行为,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或治安处罚外,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有以下违反消防管理规定行为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警告及500元以下的罚款。
1、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在有禁火标志或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使用明火、电热器具或携带火种进入以上场所。
2、指使或命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
3、不具有专业合格证进行电工操作、电、气焊以及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用品。
4、负责监控用火、用电和使用危险物品的人员擅离职守。
5、损坏消防器材、设备、设施(按价赔偿后进行处罚)。
6、未到酒店消防中心办理用火手续,在酒店内擅自用火作业。
7、未经保卫部门批准,擅自在酒店范围内燃放烟花炮竹、烧香拜神。
9、未经保卫部门批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酒店。
10、外包、租赁单位或个人未办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装修等。
11、在施工现场吸烟或违反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2、在工作岗位擅离职守或违章操作造成轻微火险事故。
13、拒绝、刁难酒店消防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14、隐瞒火灾事故真相或提供假情况。
15、在消防通道堆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
16、在酒店内违章用火造成消防系统报警。
17、其它轻微行为。
(九)、库房防火安全制度
1、为保障酒店财产安全和仓库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2、严禁在仓库内动用明火,严禁吸烟。在明显部位设置禁烟、禁火标志。易燃、易爆、易自燃物品要单独存放。
3、库房照明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
4、库房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符合消防规定,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5、库房货物码放要整齐,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的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少于1.5米,物品与照明灯具的水平间距不小于0.5米。
6、库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不准采用可燃材料做隔断墙。
7、库房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库。
8、确保库内灭火器材清洁、有效,会正确使用灭火器。
9、发现火情应速拨酒店火警专用电话。
(十)、装修.施工消防管理制度
1.凡酒店范围内进行的改建.装修等施工项目,工程的设计,建筑材料的选用,施工组织方案,消防措施等须报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2.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之前,必须与酒店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酒店保卫部门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时,必须先到保卫部门办理进场施工登记,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4.施工中使用的电器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严格防火措施,禁止违章作业,电源部分须在酒店电工的协助下接电源。
5.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保卫部门办理审批手续,领取动火证方可作业,操作电.气焊割的人员必须是正式焊工,操作现场必须按照动用明火安全管理规定操作。 6.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脱漆剂等易燃物品时,必须符合《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易燃品要有专用库房,由专人保管,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现场内。
7.施工中不准大面积使用脱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不在现场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8.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限额领料,随用随领,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现场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电炉.乙炔发生器等。
9.工程施工如果影响原有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功能时,须事先报消防监督机关同意,并采取措施,保证事故报警和灭火功能。
10.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备及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楼梯和疏散通道。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13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04-25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05-05
【热】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03-06
酒店消防安全等管理制度03-29
酒店消防安全等的管理制度03-29
酒店餐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02-17
【精】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03-05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