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污水处理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
污水处理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1
1、学习掌握有关液氰钢瓶安全使用规程,按规程进行检查,并熟练掌握。
2、开机顺序:
(1)从后往前启动污水搅拌槽,待运转正常后,各管路接好,并拧紧后,打开水射器水源,使气路形成负压。
(2)缓缓打开钢瓶氯阀,膜片压力表显示钢瓶内的氯气压力,有氨水检查各部位无泄漏后,可将氯阀开(1-2转)。
(3)缓缓打开定压调节阀,观察流量计内浮子调整到需要刻度。
3、停车顺序:
(1)先关闭氯阀当流量计浮子降到零位,关闭调节阀。
(2)关闭压力水源,如在加氯过程中发现漏氯现象,应立即按上述方法关机,并检查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开机。
4、注意事项:
(1)氯瓶阀打不开,应轻轻振动阀杆2—3分钟后,再打不开应报告厂部组织有关人员处理。
(2)处理泄氯时必须戴好防毒面具,方可进行处理。
(3)装卸氯瓶时,严禁碰撞,氯瓶内剩氯范围在5—30公斤。
(4)发生严重泄氯无法处理,应立即放入安全坑或尾矿库里,加入大量的白灰,使生成无毒次氯酸钙。
一、总则
1、为加强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保证污水处理厂安全正常运行,依据《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0-94),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2、本规程适用于城市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处理厂关键岗位的运行、维护及其安全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污水处理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安全责任人,落实安全负责人工作职责和各工段安全员职责。污水处理厂应每天进行岗位巡回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企业安全自查,加强节日安全检查。
4、污水处理企业应当制定《职工安全生产守则》,企业职工必须树立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各种安全生产制度,不得违章作业。所有关键岗位均应经过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方可上岗。采用新设备、新工艺时,要对有关操作、管理人员重新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操作。
5、污水处理企业应当制定防火安全管理规定。污泥消化系统、化验室、配电室、仓库等重点防火部位应设置醒目的防火警示标志。防火重点区内的所有电器、照明设备应符合安全防爆技术要求。重点防火部位应配备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设备应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整好用。对重点防火部位每月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做到无隐患、无漏洞。
6、污水处理企业应当建立化验设备仪器管理规定和化学试剂、药品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及保养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仪器使用实行登记制度。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校验,确保性能良好。化验室使用的化学试剂由专人负责保管,造册登记,按规定签证发放。
7、污水处理企业各岗位应有安全操作规程,并应示于明显部位。
8、污水处理企业运行管理人员应熟悉本厂处理工艺和安全运行要求。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设施、设备的运行要求和技术指标。
9、运行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按要求巡视检查构筑物、设备、电器和仪表的运行情况。各岗位的操作人员应按时做好运行记录。数据应准确无误,记录字迹清晰、内容完整,不得随意涂改、遗漏或编造。
10、操作人员发现运行不正常时,应及时上报。
11、污水处理企业应当制定事故处理办法和制度,发生事故时,污水处理企业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必要措施,及时组织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污水处理企业安全和职工人身财产安全。发生安全事故的,污水处理企业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
12、市级建设部门应当在每年2月底前向省建设厅书面报告上一年度本市、县污水处理企业安全生产报告。
二、污水、污泥处理工段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胶鞋,带手套,避免直接与污水、污泥接触。工作期间,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设备启动前应检查配电系统供电是否正常,并按各种机械设备的运行要求,做好启动前的全面检查和准备工作后方可启动设备。
3、设施设备运行中,严格遵守各种设备操作规程。
4、设施设备运行中,严格遵守巡回检查规定,注意观察各种仪表显示是否正常、稳定。
5、吊抓式除砂设备工作时,下面严禁站人。抓斗不得悬吊在半空或放在沉砂池走道上,避免出事故或影响操作人员巡视。除砂机工作完毕,必须切断现场电源。
6、污水处理后采用加氯消毒的,应按时检查可能漏氯的部位。出现漏氯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及时修复,确保安全。使用中的氯瓶应挂上“正常使用”的标记。用完的氯瓶应挂上“空瓶”的标记。未使用的氯瓶应挂上“满瓶”的标记。开、关阀门时,应使用专用扳手,开启时用力要均匀,严禁用力过猛或用锤击。使用中,输氯管结霜应用自来水喷淋氯瓶的外壳,并注意防止出氯总阀淋水受腐蚀等。不得用热水或其它烘烤方式加温。
加氯间工作人员应经常检查防毒面具、抢修材料、检漏氨水、报警装置等齐全完好,所有工具应放置在氯库以外的固定地点。加氯间保养和维护时,严禁违章明火和撞击火花,以防爆炸。
7、投配污泥、搅拌、加热及排放等项操作前,应首先检查各种工艺管路闸阀的启闭是否正确,操作人员检修和维护加热、搅拌等设施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污泥脱水机械带负荷运行前,应空车运转数分钟。工作人员在溶药池边工作时,应注意防滑。在污泥干化场操作时,应采取防滑等安全措施。应做好污泥脱水机房内的通风工作。
8、严禁非岗位人员启闭本岗位的机电设备。电机设备开机时,二次启动仍不运转,应立即停止启动,检修人员进行检查。
9、设备发生事故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10、各类电器设备严禁用水冲洗。电机、电器如起火,应用干粉灭火器扑灭。
三、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值班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熟悉本企业供电系统和各种配电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2、值班电工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
3、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设备上进行倒闸操作,必须由对设备更为熟悉的1人担任监护。
4、施工和检修需要停电时,值班人员应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包括停电、验电、装设临时接地线,装设遮栏和悬挂标示牌,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待各种注意事项,然后方可开始工作。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撤离后,值班人员应主动检查后,方可解除安全措施,恢复送电。在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5、在施工和检修时,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操作把手上应悬挂“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并设专人现场监护。
6、电工不准带电作业,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
7、发生人身触电和火灾事故时,值班人员应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并启动相应预案。
四、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要认真学习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熟悉各种设备的性能,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增强自己的安全意识。
2、设备检修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在特殊工作环境工作时,必须佩带安全用品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3、设备检修时,严禁一人在现场操作,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4、电气焊工作必须由电工操作,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佩戴防护用具,杜绝不安全因素发生。
5、用电动葫芦起吊时,严禁用湿手操作按钮,吊葫芦运行工作时,下面严禁站人。
五、化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化验管理制度及化验药品管理制度。
2、进入化验室进行操作前,应穿戴相应劳保用品。
3、化验操作时,严格按相关步骤、方法进行,细心观察,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4、遵守化验设备的用电安全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
5、在化验操作过程中,禁止与无关人员交谈而分散注意力。
6、剧毒药品或刺激性及腐蚀强的药品或溶液,应进行专柜加锁存放,严禁丢失。
7、加强药品仓库及化验仪器室的管理,严防丢失,建立领用台帐。
8、实验结束后,操作人员必须对药品、仪器、设备进行检查、清洗,离开实验室前切断与实验无关的设备电源、水源、气源。
9、废气、废液、废渣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化验设备仪器安全管理规定
1、仪器设备应实行专人负责保管,登记造册,建立仪器设备档案。
2、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和保养应严格按照仪器说明书要求,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使用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
3、放置仪器设备的场所应满足操作规程和使用条件的要求。仪器使用前应先检查仪器是否正常,若发生故障应查清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不准带故障运行。
4、实行精密仪器使用登记制度,用完后必须将各部件恢复到所要求的位置,及时对仪器进行清理,盖好防护罩。
5、凡共用的仪器设备,应设专人保管。使用人如实填写使用记录,使用人与保管人共同检查仪器设备的技术状态,办理交接手续。
6、依据相关规定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校验、检定,以确保性能良好。
7、凡降级、报废的仪器设备,应及时提出申请,测定性能,报企业领导审核后,由管理人员登记存入设备档案,进行报废、降级处理。
七、化学试剂、药品安全管理规定
1、化验室使用的化学试剂由专人负责保管,分类、分性质、分时效,造册登记,按规定签证发放,注意使用期限。
2、易燃易爆的物品存放在阴凉干燥处,如在实验室内的易燃和危险品应严格控制,加强管理,配备消防设施。
3、有毒试剂和贵重器具应由专人保管,加双锁存放,经批准使用的,两人共同称量、取用,并登记用量。
4、化验室内的每种试剂,药品必须贴有明显的标签,标明试剂名称,浓度及配制时间。
5、监测样品应及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分析测试。
6、过期药品及药品包装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清理报废。
八、中控室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每类设备的操作规程。
2、开模拟屏时,应首先开启模拟屏电源开关,再开启模拟屏驱动。
3、人工操作出水调节堰时,一次点动时间不得超过5妙。应停止1分钟,观察氧化沟水位变化。在电动控制时,应时断时续。
4、设备发生故障时,立即上报并关闭设备。待设备故障排除后,再将关闭的设备切换至自动位。
5、若单台设备重复发生故障时,不得擅自操作,应及时记录和汇报。
6、人工操作设备时,每台设备连续运行时间不得超过设备自动运行时的最大运行时间。
7、非生产使用软件不得在中控室微机上运行,不得在上位机上进行非生产操作。
8、监控数据异常时,应及时上报。
九、井下及地下构筑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下井作业必须填写《下井作业单》。由科室安全责任人指定现场安全责任人。下井作业单必须由现场安全员对下井作业人员做技术和安全交底,交底双方应在《下井作业单》上签字。
2、下井作业时必须有现场安全员在场全程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指定2人以上的监护人。
3、下井作业前必须打开井盖自然通风20分钟以上。
4、下井作业应满足井下氧气含量不低于18%的标准。
5、下井人员必须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品,由现场安全员进行作业前安全措施检查。
6、下井前必须使用多功能气体检测仪进行有害气体检测,确定危险气体未超标报警的,由班组长现场负责监督,同时报请科室第一安全责任人签字后,方可下井作业。
7、在落实上述l、2、3、4、5项措施后,经多功能气体检测仪进行气体检测,确定危险气体超标报警时,采用鼓风机强制通风15分钟后再使用多功能气体检测仪进行检测,经检测危险气体未超标报警则按第6条执行。
8、在采用鼓风机进行机械通风后,经多功能检测仪监测还超标报警,立即通知安全主管部门派人到现场进行安全措施检查,由分管生产的副企业长签字同意后,佩戴好手套、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隔离呼吸面具,方可下井作业,并做好下井作业记录,下井作业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9、下井后,工具、配件必须使用工具袋吊接,严禁抛扔。作业井周围一米范围内不得有石块、砖头等有可能造成打击伤害的物体。
10、井下作业如需时间较长,应轮流下井,如井下作业人员有头晕、腿软、憋气、恶心等不适感,必须立即上井休息。
11、井下作业严禁烟火,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下井作业,如需动火作业且具备动火条件时,必须使用通风设备,同时配备消防器材,并到安全主管部门开具动火许可证,方可下井作业。
12、井下使用所有的电器设备必须是防爆型。
13、井下操作时,现场安全员和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精力集中,不得从事其他作业,保持与井下作业人员联系,注意观察、辨别井下作业人员的状态,及时发现问题,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14、发生作业险情,应立即抢救作业人员离开现场救护,同时通知安全主管部门和相关领导。
15、下井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神志清醒。未满十八周岁人员和有呼吸道、心血管、过敏症或皮肤过敏症的人员,以及女性不得从事本工种。
污水处理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2
1、进入岗位操作前,必须穿着工作服、鞋。
2、当设备启动前,应作检查,确认设备技术(安全)性能处于完好状态下,才能启动运行。
3、当登上曝气池面作业时,不得跨出护栏;上落楼梯需握扶手,以防滑倒。
4、当采集水样后,应将池口板盖上,防止坠落事故发生。
5、必需经常清扫操作场地,保持场地清洁通畅。
6、当设备进行维修时,应切断电源,并挂出“禁止合闸”警示牌后才可进行维修。
7、遵守安全用电制度,不乱拉乱接,不得有裸露电线或接头,接地线要保持有效。
8、查看接触氧化池的'水质清浊情况,以及微生物的生长状态,并用显微镜观察有无悬浮着菌胶团,判断菌种是否存活。
9、每小时巡池一次,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
10、对水质化验结果、设备运行情况做好记录,填写《污水处理水质分析记录表》和《污水处理站机械运转情况表》。
11、工作期间内不得离岗、串岗、睡岗,应集中精神操作,按工艺和安全操作规程完成工作任务,不发生安全事故;爱护机器设备,要勤巡检,勤润滑,按时填写设备运行记录;认真执行工艺规程,按时采集水样进行检测,准时填写检测记录,在化验工作中要爱护和小心使用各样化验仪器和器皿。
12、认真按工艺要求投料操作,注意节约各类原料、物料、水、电资源。
13、经常进行设备的清扫抹擦、保养。
14、若发生设备事故、工艺控制等意外,应立即报告,并立即停止运行,保护现场。
污水处理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3
1.进入井、池作业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
(1)下井、池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懂得人工急救的基本方法,明白防护用具、照明器具和通讯器具的使用方法。
(2)患深度近视、高血压、心脏病等严重慢性疾病及有外伤疮口尚未愈合者不得从事井、池下作业。
(3)操作人员下井作业时,必须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比如悬托式安全带、安全帽、手套、防护鞋和防护服等。如果尽管在已采取常规措施能无法保证井下空气的安全性而又必须下井时,严禁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和隔离式供氧面具,而应当佩戴供压缩空气的隔离式防护装具。
(4)有人在井下作业时,井上应有两人以上监护。如果进人管道,还应在井内增加监护人员作为中间联络人。无论出现什么情况,只要有人在井下作业,监护人就不得擅离职守。
(5)每次下井作业的时间不宜超过1h。
2.泵房集水池的安全注意事项
集水池的作用是调节来水量与泵的抽水量之间的不平衡,避免水泵的频繁启动,一般要求集水池的有效容积不小于最大一台水泵5min的抽水量。集水池的布置应该充分考虑清理池底淤泥时操作的方便性,比如要设置吊物孔、出泥孔和爬梯等。
污水中含有有毒有害或易燃性挥发性物质时,集水池应当设置成封闭式,在集水池平而距离最大的两点设通风孔,使集水池液而以上的空气形成最大程度的对流,井在合适的位置安装高空排放的排气筒,必要时还要安装风机强制通风,有时还要在操作人员巡检必须经过的部位设有毒气体标志。
清理池底淤泥时,因为集水池都很深(一般是污水处理厂的最低点),所以一定要严格遵守下井、池作业的规定,注意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清池前,先关闭进水闸或堵塞靠近集水
池的检查井停止进水,并用泵将池内存水排空,再用高压水将淤泥反复搅动几次,然后要采用强制通风,在通风最不利点检测有毒气体(H2S、CH4及可燃气等)的浓度和含氧量,在达到安全部门的规定要求后,操作人员方可下池工作,同时池上必须有人监护。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操作人员下池后,仍要保持一定的通风量,因为人进入后,对淤泥层的搅动仍可能释放出有毒气体。每个操作人员在池下的工作时间不宜超过30min。
3.污水处理厂有害气体中毒的防范
在污水管道和处理厂的各种构筑物和井内,都有可能存在对人体有害的气体。这些有害气体成分复杂、种类繁多,根据危害方式的不同,可将它们分为有毒有害气体(窒息性气体)和易燃易爆气体两大类。
有毒有害气体主要通过人的呼吸器官对人体造成伤害比如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气体,这些气体进入人体内部后会抑制人体细胞的换氧能力,引起肌体组织缺氧而发生窒息性中毒。
易燃易爆气体是遇到各种明火或温度升高到一定程度能引起燃烧甚至爆炸的气体,比如沼气、石油气等,在污泥井、集水井(池)等气体流通不畅或长时间没有任何操作的地方,这些气体容易积聚成害。
4.发现有人气体中毒后的抢救方案
(l)报警:操作人员或管理人员发现有人中毒后,立即大声呼救并迅速跑向值班室报告,当班负责人问明大致情况后,立即安排人员拨打急救电话120和气防电话119(一般和火警电话相同),同时通知上级有关管理部门。
(2)抢救:在有人报警的同时,当班负责人还应安排其他人员立即施救。施救人员要按要求穿戴好空气呼吸器后,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把中毒人员抢救到通风无毒区,然后立即实施正确的心肺复苏术。
(3)心肺复苏:在发现中毒人员无意识后,应立即实施人工呼吸、胸外按压等急救措施。如果是氯气中毒,为防止施救人员中毒,不能进行口对口的人工呼吸,应采用胸外按压法急救。
(4)注意事项:施救人员在到中毒区抢救中毒人员时,一定要注意做好自身的防护。在将中毒人员抢救出来后,立即隔离事故现场,防止未佩戴防护器具的人员进人而引起再次中毒事故。
5.防止硫化氢中毒
硫化氢的分子式是H2S,相对密度为1.19,比空气略重,是一种无色气体。当它在空气中的含量为0.012-O.03mg/m3时,就可以闻到它那特殊的臭鸡蛋气味。当空气中含量达到O.O1%时,人接触2-5min就会嗅觉失灵;当含量为0.07%-0.1%时,能引起急性中毒,麻痹呼吸中枢;当含量超过0.2%时,数分钟内可以使人窒息死亡。理论上认为,人体对空气中硫化氢的60min安全接触浓度是0.02%-0.03%,8h安全接触浓度是0.001%。硫化氢属于易燃物品,与氧化剂反应很强烈,易起火或爆炸,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是4.3%-46%。在有硫化氢的场所严禁明火(包括火花、吸烟等),使用的电器设备应具备防爆性能。
污水处理厂发生的许多伤亡事故都与硫化氢有关,比如因在各种下水道、集水井(池)、泵站和构筑物内均有出现硫化氢聚集而引起工作人员中毒、甚至死亡。因此,无论城市污水处理厂还是工业废水处理场,都必须具有一系列预防硫化氢中毒的安全措施。
(1)掌握污水成分和性质,弄清硫化氢污染物的来源。对各个排水管线的硫化物浓度及其变化规律要做到心中有数,酸性污水和含硫污水是造成下水道、阀门井、计量表井、集水井(池)、泵站和构筑物腐蚀和其中硫化氢超标准的直接原因,因此要严格控制和及时检测酸性污水的pH值和含硫污水的硫化物浓度。
(2)经常检测集水井(池)、泵站、构筑物等污水处理操作工巡检时所到之处的硫化氢浓度,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所有井、池或构筑物内工作时,必须连续检测池内、井内的硫化氢浓度。
(3)泵站尤其是地下泵站必须安装通风设施,硫化氢比空气重,所以排风机一定要装在泵站的低处,在泵房高处同时设置进风口。
(4)进人检测到含有硫化氢气体的井、池或构筑物内工作时,要先用通风机通风,降低其浓度,进入时要配戴对硫化氢具有过滤作用的防毒面具或使用压缩空气供氧的防毒面具。
(5)严格执行下井、进池作业票制度。进入污水集水井(池)、污水管道及检查井清理淤泥属于危险作业,必须按有关规定填写各种作业票证,经过有关管理人员会签字才能进行。施行这一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控制下井、进池的次数,避免下井、进池的随意性;井能督促下井、进池入员重视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
(6)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气防知识培训。要使有关人员懂得硫化氢的性质、特征、预防常识和中毒后的抢救措施等,尽量做到事前预防,一旦发生问题,还要做到不慌不乱,及时施救,杜绝连死连伤事故的发生。
(7)在污水处理厂有可能存在硫化氢的地方,操作工巡检或化验工取样时不能一人独往,必须有人监护。
6.防止沼气爆炸和中毒
厌氧消化污泥或厌氧处理高浓度有机污水产生的气体被称为沼气,其中CH4约占50%一75%,CO2约占20%~ 30%,其余是H2co、N
2、HzS等。沼气中含有65%的甲烷时,燃烧lm3的沼气需要6 .2m3的空气。当空气中含有8.6%~20.8%(以体积计)的沼气时,就可能形或爆炸性的混合气体。
沼气是一种很好的燃料,发热量为21000,25000kj/m3,可用于锅炉、燃气发电机、汽车发动机等。除了可作为气体燃料外,诏气中的CH4还可用作制取四氯化碳、甲酵、甲醛、有机玻璃树脂等化工产品的原料,褶气中的二氧化碳可用于制造纯碱和干冰。因此,诏气是一种可供利用的生物能源,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厌氧生物处理装置产生的沼气中含有饱和水蒸汽和O.O05%-0.08%的H2S,具有一定的.腐蚀作用。因此,沼气带有H2S所固有的臭味,为了避免沼气中H2S腐蚀输气管道及相关设备(如锅炉、沼气发电机等),利用前需作除湿、脱硫处理。脱硫的方法主要有干式脱硫、湿式脱硫及水淋喷洗脱硫等,除湿的方法一般是在管道低点设置凝水器。
为防止污染大气,一般不允许将剩余沼气直接向空气中排放。在确有沼气而又无法利用时,可安装燃烧器将其焚烧。燃烧器通常能自动点火和自动灭火,必须安装在安全地区,其前要有阀门和阻火器。燃烧器要设置在容易监视的开阔地区.与消化池盖或贮气柜之间的距离要在15m以上。
沼气中的甲烷是易燃易爆气体,因而在厌氧处理系统的运行巾,必须对防止沼气可能引起的爆炸问题高度重视。另外,沼气浓度较高的地方氧的含量必然会较低,加上沼气中古有H2s气体,如果进入沼气富集区而没有任何防范措施,还可能导致使人窒息死亡的严重后果。
为杜绝沼气的泄漏,要定期对厌氧系统进行有效的检测和维护,如果发现泄漏,应立即进行停气修复,这是防止沼气中毒与爆炸的最佳措施。检修过的厌氧反应池、管道和贮存柜等相关设施,重新投人使用前必须进行气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埋地沼气管道上而不能有建筑物或堆放障碍物。
沼气柜因放放空时,应间断进行,严禁将原来贮存的沼气一次性排入大气。放空时要在晴天进行,严禁在可能产生雷雨或闪电的天气进行。另外,放空时还要注意下风向是否有明火或热源(如烟囱)。
沼气的密度与空气基本相同,因此,在可能有沼气存在的房间内必须设置上下置换气孔,换气次数一般为8~ 12次/h。在沼气管道阀门及其他可能逸出沼气的地点,应该设置在线可燃气体报警器,并定期检查其可靠性,防止误报。而且所有电气设备、计量仪表、房屋建筑等要按有关规定设置防爆措施,其次要严禁在巡检、维修等过程中出现的人为明火,比如抽烟、带铁钉鞋与混凝土地面的摩擦、金属工具互相撞击或与混凝土结构的撞击、电气焊作业等均可产生明火。
应当在值班或操作位置及巡检路线上设置甲烷浓度超标报警装置,在进入厌氧反应器内作业之前要进行空气置换,并对其中的甲烷和硫化氢浓度进行检测,符台安全要求后才能进入,作业中要有强制排风设施或连续向池内通人压缩空气。
沼气系统区域周围应设防护拦,建立出人检查制度,严禁将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带人。沼气系统的所有厂房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甲级防爆要求,例如是否有泄漏天窗,门窗与墙的比例、非承重墙与承重墙的比例等要达到防爆要求。
7.防止溺水和高空坠落事故
污水处理厂操作工和管理人员需要经常在污水池上巡检,检修人员也需要经常在污水池上进行检修或更换设备等工作,因为一般污水池的水深都在3m以上,所以预防溺水事故是污水处理厂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污水处理厂工作的有关人员必须懂得一些溺水急救的常识。另外.污水处理厂的流程一般是一次提升后靠重力流动,因此均质池、沉砂池乃至曝气池都高于地面3m以上,所以在污水处理厂工作或参观必须要当心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具体做法如下:
(1)污水池等构筑物必须安装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栏杆,栏杆高度不低于1.2m。
(2)池上走道不能高低不平,也不能太滑,尤其是北方寒冷地区必须有防滑措施。雨、雪、风天和有霜的季节,有关人员在构筑物爬梯和池顶上行走时,必须手扶栏杆,注意脚下。
(3)有关人员不准随便跨越栏杆,必须跨越栏杆工作时,必须穿好救生衣或系好安全带,并有专人监护。
(4)污水池栏杆必须设置救生圈等救生措施。
(5)各种并盖、排水沟盖板、走道踏板等要定期检查,一旦发现腐蚀损坏,必须及时更换
(6)在对污水处理设施放空后进行检修或在外池壁上作业时,必须配备登高作业的“三件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并遵守登高作业的其他有关规定。
8.清通管道时的注意事项
清通管道时应当尽量避免下并作业,比如在检查管道内部情况时,最好采用反光镜照射等间接方法。必须下井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下井作业前必须履行各种手续,检查并井盖开启后,必须设置护拦和明显标志。
(2)下井前必须提前打开检查井并盖及其上下游井盖进行自然通风,井用竹棒搅动并内泥水,以散发其中的有害气体。必要时可采用人工强制通风,使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降到允许值以下,而含氧量达到规定值。
(3)人员下井前,必须进行气体检测,测定并下空气中常见有害气体的浓度和含氧量,其含氧量不得少于18%。准确量化的测定方法是使用多功能气体检测仪,检测方便快捷。简易的方法可以将安全灯放入井内,如采缺氧,灯会熄灭;如果有可燃性爆炸性气体(未到爆炸极限),灯熄灭前会爆闪。简易的方法还可以将鸽子等小鸟放人井内,观察小鸟的活动是否异常来判定人能否下井。
(4)严禁进入管径0.8m以下的管道作业,对并辣不超过3m的检查井,在穿竹片牵引钢丝绳和掏挖淤泥时,也不宣下并作业。
(5)井下严禁使用明火。照明必须使用防爆型设备,而且供电电压不得大于12V。并下作业面上的照度要高于50k。
进人污水处理厂的其他并、池作业时的注意事项也可以参照以上内容。
9.化验室的安全操作规则
污水处理厂都设置水质分析化验室,进行分析化验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1)加热挥发性或易燃性有机溶剂时,严禁用火焰或电炉直接加热,必须在水浴锅或电热板上缓慢进行。
(2)可燃性物质如汽油、酒精、煤油等物品,不可放在电炉、火源或其他热源附近。
(3)当加热蒸馏、高温消毒及有关用火或电热工作中,必须有人在现场负责看管,不能无人值守。从电热炉上、烘干箱中或其他热处用手取玻璃仪器或试样时,要佩带隔热手套。
(4)剧毒物品必须制订保管、使用制度,并设专用保险柜双人双锁管理,杜绝单人取用管理现象。
(5)倾倒硝酸、硫酸、烧碱溶液、氨水和氢氟酸等强腐蚀性药剂时必须带好橡皮手套,开启乙醇和氨水等容易挥发性的试剂瓶时,绝不可使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尤其是夏季高温时极易大量冲出,如果不小心有可能产生严重的伤害事故。
(6)酸、碱,尤其是挥发性酸、碱必须在不同的仓库内保存。
(7)用移液管吸取水样或化学试剂时,不能用口吸,而必须使用橡皮球吸取。
(8)应经常检查电热设备所用电线是否完整无损,电炉等加热设施必须放在隔热垫板上,电源开关应安装坚固的外罩,开关电闸时,一定要精力集中,而且绝不能湿手操作。
(9)使用挥发性溶剂、试验会产生有害气体或进行加热消解(如测定CODcr)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10)操作离心分离机、六联搅拌机等转动仪器时,必须在仪器完全停止转动后才能进行开盖等操作。
(11)氢气锅瓶、氮气钢瓶等压力容器必须远离热源,并停放稳定,且不能放在操作间内,而应在隔开的单独存放间内存放。
(12)化验室内应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设备,以便及时扑救初期火灾。
(13)接触污水和药品后,应注意及时洗手,手上有伤口时不可接触污水或药品。
10.化验采样时的安全事项
在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废水处理场采样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仪器,采样人员必须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在排水检查井、泵房集水池及均质池等存在高浓度有机污水或待处理污水的地方取样时,要有预防可燃性气体引发爆炸的措施。
(2)在泵房、检查井等半地下式或地下式构筑物处取样时,要当心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引起的中毒危险和缺氧引起的窒息危险。
(3)取样时,如果需要上、下曝气池、二沉池、事故池等较高构筑物和地下式泵房的爬梯,要注意预防滑跌摔伤,尤其是在雨、雪、霜、风等恶劣天气条件时上、下室外爬梯更要十分当心。
(4)在泵房集水池、曝气池等各种水处理构筑物上取样时,必须小心操作,以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
【污水处理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相关文章: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管理制度04-10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04-18
岗位卫生操作规程制度03-29
关于下发部分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通知03-19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05-10
煤场管理安全操作规程11-13
各类安全操作规程制度04-09
冲床安全操作规程制度04-09
焊工安全操作规程制度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