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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方案1
一、活动目的
推动我校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进一步开展,确立我校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的良好形象,树立诚信自强的典型人物,增强大学生诚信意识,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形式
本次活动由党委学工部主办,由大学生自强社承办。本次评选活动成立评选组委会,详见附件1。
三、活动主题
诚信舞台,青春演绎
四、评选条件:
1、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
2、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具有良好的品德;
3、获得过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或者参加学校勤工助学并工作表现突出;
4、学习成绩优秀,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校内一等奖学金,遵守校规校纪,无不良记录。
五、活动安排
评选活动由院系评选、学校初选、学校终选三个阶段。
1.院系初选
各院系应在11月16日-11月30日之前组织本单位的选拔活动,并将活动的影像、文字资料汇编成册上交国家助学贷款中心,作为“优秀组织奖”评选的重要依据。
院系要对推荐候选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并将推荐候选人的事迹材料汇编成册,包括候选人申请表(详见附件2)、x字左右的事迹报告和其他支撑材料,于30日之前报送国家助学贷款中心办公室,电子版请发(包括本人的免冠照片)。
在校生总人数超过x人的院系可报2名,x人以下的院系报1人。
候选人要确保本人的.材料真实性。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评选活动组委会可取消候选人参评资格,并给予候选人全校通报批评,同时将取消所在院系“优秀组织奖”评选资格。
2.学校初选
学生处将于12月1日-12月6日组织各院系选报学生参加学校初选。参加学校初选各院系学生应自行准备3分钟演讲稿(配合ppt )和2分钟自由问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学校终选
(1)网络评选
通过学校初选的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在学生处“诚信自强之星”专题网站展示,接受公众投票和监督。全校师生可登陆并对候选人进行网上投票。网络评选的成绩作为学校终选成绩的20%计入总成绩。
(2)学校终选
评选形式参看学校初选,评委现场打分,占总成绩的80%(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最终以总成绩的排名评选出“郑州航院大学生诚信自强之星”。
六、奖项设置
1.本次活动评选结果由学院以文件形式进行公布,设立“郑州航院大学生诚信自强之星”10名,学校将颁发证书并奖励500元;
2.设优秀组织奖3个,对在初评阶段组织得力、诚信教育成绩突出的院校进行表彰并奖励x元(原则上用于支持本单位资助工作的开展);
3.设最佳人气奖2名,在学生处网站投票产生,颁发证书;
4.学校将择优推荐2名“诚信自强之星”代表我校参加河南省大学生“诚信校园行”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
七、活动要求
1.各院系在接此通知后,应广泛宣传,认真组织院系初评。各院系候选人应经过班级、年级推荐产生,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真实,事迹突出、典型;
2.各院系应把此次评选活动当作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诚信教育的良好时机,通过此次活动树立典型,广泛宣传典型人物的事迹,积极营造诚信校园氛围,进一步提高广大学生诚信意识,促进我校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方案2
为积极响应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的有关号召,塑造和展示当代大学生勇于承担责任、勇于面对困难的形象,挖掘、宣传我校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激励广大青年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进一步在全校营造出自强自立、奋发拼搏的良好氛围,现决定举办我校“点亮青春梦”第四届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有关事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选对象
1、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困难、突破限制、超越自我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科研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表现出较强的个人能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当代大学生树立了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
4、本人的自强事迹曾在我校的校报、校园网等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并在校内产生了较大反响。
5、x年9月20日前,本人必须在微博校园开设实名微博(已有腾讯微博或qq账号者,可使用腾讯微博账号登录,或通过qq账号授权登录,然后通过“设置”按钮,将“姓名”一项修改为本人真实姓名),发布个人自强事迹简介,并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
二、评选要求
1、院系级评选(9月20日至9月30日):各院系要严格程序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启动院系级“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并在9月28日前结束院系级评选,经过认真审核评选后,确定本院系1―3名“自强之星”推荐人选,于9月30日前将本院系推荐的“自强之星”报名表及校内宣传材料报团委办公室(行政楼113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2、校级评选(10月9日至10月20日):由校团委组织评审委员会,结合院系推荐、网络投票和实际情况考察,综合评审,确定10名同学为新乡医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届时并将提名优秀人选参加x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选拔。
3、申报材料包括:各院系汇总表、候选人报名表和候选人的`有关宣传报道材料(包括样报、样刊、网络截屏等)。要求报送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
4、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各院系候选人汇总后统一报送团委办公室;
(2)汇总表、候选人报名表须加盖所在院系团委(团总支)、院系党委(党总支)公章,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校团委邮箱:;
(3)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9月30日前,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活动宣传
活动期间,各院系要充分利用校报、广播台、校团委网站及各院系网站等各种宣传阵地,对本院系评选活动的开展情况及候选人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扩大榜样的影响。
四、活动奖励
评出我校第四届大学生“自强之星”10名,其中“自强之星标兵”2名,颁发奖品和证书,并将组织“自强之星”先进事迹报告会或座谈会,进一步传播我校大学生的自强精神。
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方案3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公民道德素养,展现我校学生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根据前阶段学校开展的“文明礼仪”主题教育活动,学校决定由本学期开始举办首届校园文明之星评选活动,让广大的同学学有榜样,营造文明整洁、健康和谐、催人奋进的校园氛围,鼓励更多的学生学习先进、赶超先进,最终达到班风、校风优良,人才辈出的目的。
二、校园之星的`基本条件
(见《xx市第二小学校园“文明之星”评比细则》)
对有下列行为的学生不予参评:
1、随手乱扔果品纸屑,乱倒垃圾、随地吐痰者。
2、不按时打扫卫生者。
3、破坏花草树木者。
4、在校园内,尤其是楼道及室内追逐打闹,使用不文明用语现象者。
三、校园文明之星的评选办法
由学生、班级、年级组共同评选。具体操作如下:
1、由全班学生根据评选条件自行打分,经班委认定后推荐5-6名候选人(候选人自评分必须在80分以上)进行全班投票。候选人对照评选条件简要介绍事迹后,由大家举手表决确定,根据得票数多少且超过半数者才可确定为“班级文明之星”。各班将得票数最多的学生推荐为“校园文明之星”,并填写“校园文明之星推荐表”。
2、年级组将各班级推荐的“校园文明之星”进行审核,然后向学校推荐“校园文明之星”。(原则上各班一名)
四、注意事项及所交材料
1、各班要实事求是,评选过程要充分发扬学生民主,对推荐名额宁缺勿滥。
2、推荐表各项目要填写完整、真实。
3、上交“校园文明之星推荐表”
4、所有材料截止日期为4月10日。
五、校园文明之星的奖励办法
校园文明之星每学年评选一次,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有关事迹在学校宣传栏、广播站公布;该星作为以后评选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以及其他推优的参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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