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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时间:2023-12-24 07:02:16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精华】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华】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一、 行政安全管理制度

  (一)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创造良好的读书育人环境,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杜绝、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强化意识、重在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 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为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全责,各处、室(组)向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责任追究制。

  2. 学校每月要对师生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形式多样化,要对师生员工如何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演练,熟练掌握自救互救的能力。

  3. 建立事故报告制度,按事故等级规定向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及时报告,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事故事实,同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及善后工作。

  4. 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牢固树立敬业爱生思想,不得以任何形式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注意工作方法,加强师生间沟通,防止因矛盾激化产生后果。

  5. 未经上级有关部门和校长室同意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重特大自然灾害的救助工作(抗洪、救火等),也不得随意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商业性宣传和庆典活动等。

  6. 学校要经常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放学回家,中小学生不得随意在外逗留,进入网吧、游戏厅(室)等明令禁止的娱乐场所等。

  7. 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要及时封闭危险场所,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政府。

  8. 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设施、课外活动场所、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存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或拆除,确保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的安全可靠。

  为强化安全工作的责任,务求实效,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具体实际,现提出如下要求:

  1、全体教职工本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做好学校安全工防范作。

  2、分工不分家,共同配合,齐抓共管。

  3、当突发事件来临,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人的生命始终放在第一位,并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积极主动承担起保护学生的责任。

  (二)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 加强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爱护消防设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灾报警电话(119),人人都了解熟知消防自护自救常识和逃生技能。

  2. 保障校内消防设施的完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备完好率100%,并做好日常安全检查记录。

  3. 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 学生聚集场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级较低的易燃材料装修。

  5. 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实验用品做到按规定专门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严格执行领用制度。在室内,应存放一定量灭火用沙及灭火器材等。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在做实验前应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严防发生易燃易爆事故。

  6. 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待检查后要及时切断电源,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 人人爱护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消防栓、消防带、灭火器材以及各种消防警示标志等,违者要严肃处理。

  8. 加强对校内的用电线路、设备等安全检查,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不得私拉乱按。发现用电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用电设施的安全。

  9. 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蜡烛、蚊香等,严禁吸烟,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 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有效证件上岗,严格操作规程,液化气罐应存放操作间室外通风处,由硬质钢管接入室内,并经常检查管道接口是否漏气及橡胶管硬化现象,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

  11. 定期组织学校义务消防队员的业务培训,演练,提高处置火灾初起的能力。

  12. 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依法提请有关职能部门追究责任人及当事人的责任。

  (三) 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 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安全、食品卫生、文化娱乐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将情况适时反馈给有关部门。

  2. 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主动加强与辖区派出所、社区、工商管理、文化监管、城管等部门的联系共同抓好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3. 安全值班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安全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周边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存有不安全因素时,积极采取措施,针对不同情况及时处置,必要时及时与“110”或派出所联系,以确保学生的生命财产不受任何侵犯。

  4. 教师要提醒学生,上、放学时注意交通安全、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社会的文明人,新时代的好学生。

  (四) 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

  1. 大型活动的举办,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针对活动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人,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

  2. 大型活动前应对场(所)地,进行事先考察,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同时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

  3. 大型活动要明确场所(地)的纪律,以班为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活动进行中,学生不得在场内窜动,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 进出场地均要有教师负责带队,秩序井然,各转弯处、楼梯口,视线较暗处,均要安排人员疏导指挥,严防因拥挤发生踩踏而造成伤害。

  5. 大型活动要注意学生的身体状况,对个别身患疾病不适合活动的学生应及时劝其退出活动,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6. 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对活动实行全过程关注,及时掌握情况,处置活动中发生的问题,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五) 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 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周密的计划,落实过细的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地区活动的必需报经主管局审批备案,未经审批的一律不得举行。

  2. 每次活动应明确具体的安全责任人,同时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的搭配,并对所有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3. 每次活动的路线、场所,事前应进行调查、了解,尽量不去情况不明,存有安全隐患的地方。

  4. 活动所用的交通工具应向有资质的运输部门租用,并符合各项有关规定,同时教育乘坐人员必须遵守乘车有关安全规定。

  5. 活动中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及其他交通安全的有关工作。

  6. 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湖塘、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得让学生下水游泳,戏玩打闹,防止发生意外。

  7. 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进展情况有所了解,及时解决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活动能安全顺利进行。

  8.在活动中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将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 门卫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1. 学校大门设专职门卫,选配年富力强的男性、具有初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年龄不超过50周岁的人员担当,并要聘请专职保安。

  2. 门卫工作有专人管理,门卫工作制度健全,责任明确。

  3. 门卫值班室,位置适当,视线开阔,墙体、门窗牢固。

  4. 门区有照明设备。门卫值班室配备必需的防卫器械和消防、应急照明器材。

  5. 门卫值班室应安装报警电话,门卫人员要24小时值班。

  6. 门卫人员上岗值班时必须佩戴相关证件,文明执勤,行为规范。

  (七) 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 门卫人员必须忠于职守时刻提高警惕,严格执行“门卫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门卫工作职责,做好工作。

  2. 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者、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或与被所访问者联系不上的,均不得进入校内。

  3. 携带物资出门,应严格查验出门证件,如手续不合规定者,应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4. 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外来机动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因公必须进入,应向门卫出示有关手续或说明情况,经同意后方可进入。

  5. 学生上课期间一律不得会客。特殊情况必须会见时,需经班主任同意,并只能在传达室接待,不得进入教学区。

  6. 保持学校大门口卫生整洁,交通通畅,无车辆乱停乱放,无小摊小贩在校门口设摊高声叫卖,更不得进入校园卖东西。

  7. 住校生晚自习后一律不得出校门。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离校者,应经宿管人员的同意并经登记后,门卫方可放行。

  8.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上下班。严守工作岗位,因事临时需请人代班时应事前征得分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离岗。

  9. 定时开启校门。在正常上课期间,无班主任签批的请假条,不得随意放学生出校门,防止发生事故。

  (八)校卫队安全管理制度

  1. 校卫队在学校综治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校内的治安、安全防范、巡查、守护以及对突发事件处置等有关安全工作,及事故发生时的现场保护和救护等工作。

  2. 平时负责对校园内的安全检查和节假日的安全值班等护校工作,协助校长室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督促整改。

  3. 学生上、放学时间,积极协助值班人员,维护好校门口的安全秩序,以及过往车辆的交通安全,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4. 注意掌握学校内及校园周边治安动态,对发现有不安全的情况,及时通报校领导,并主动处置。防止发生敲诈学生以及打架、斗殴等事情的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九)会计室安全管理制度

  1. 财会人员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安全保卫责任落实到人。

  2. 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现金存放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过夜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应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 会计室防盗门窗、要坚固,报警设施完好并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的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箱)。保险柜密码和钥匙要分开存放,保险柜(箱)应及时关锁,钥匙由会计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 财会人员去银行支取数额较大现金时,学校必须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 会计室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员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得接触保险柜。

  6. 会计室内不准吸烟或带入其它火种,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7. 财务印鉴应分人保管,财务印鉴和票证必须分开存放,妥善保管好各种空白支票、收据、发票及其他证券和印章。

  (十)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 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保存及使用的重要机密场所,是列为学校重点安全管理防范场所,应特别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2. 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严防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3. 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蛀的工作。

  4. 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5. 严禁任何人将火种带入室内,更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6. 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看护,确保安全。

  (十一)卫生室安全管理制度

  1. 学校卫生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 卫生室购买药品必须在卫生局指定的医药公司购买,不得直接跟厂方和药商购买,严格购药规定和质量,不得购买伪劣药品及不合格药品。

  3. 定期进行药品清理,对过期药品、变质药品进行登记,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然后报经有关部门验证后再销毁。

  4. 医生不开过期药品,如发现过期药品,立即退回作销毁处理。

  5. 发药时要告诉患者怎样安全使用药品,并在药袋上写明每日服几次,服药时间、药量、分几次服完等。告诫病人不许超常服药,警惕用药过量引起的药物中毒。

  6. 经常检查卫生室电器设备,用电设备及线路若有漏电、断电现象,应立即报告总务处进行检修,防止引发火灾。

  7. 卫生室使用高压锅消毒时,谁消毒、谁负责,避免超压发生爆炸事故。

  8. 医务人员要坚持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材,严防医源性交叉感染。各种常用卫生器械要定期消毒、浸泡,每学期检查1-2次。发现锈蚀、破裂,功能不全即不得继续使用。

  9. 条件不具备时,不要勉强给病人注射易引起过敏性休克的药品,对危重病人要立即送医院处理。

  10. 医务室人员每周一次到体育课场地进行体育卫生监督,检查体育场地及体育器械有无不安全因素。

  11. 医务人员每周必须坚持到食堂和小卖部进行卫生检查及卫生知识宣传,督促采购员不买卫生手续不全、腐化变质食品。小卖部也不许出售“三无”食品及过期食品,监督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操作间,食品蔬菜处理必须符合有关操作规定,严防发生食物中毒。

  12. 监督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食品卫生有关规定,严格按规定上岗。

  (十二)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 办公室门窗牢固,重要的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及技防设施。

  2. 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3. 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混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4. 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5. 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开时注意关锁门窗。有报警器装置的要接通电源,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6. 个人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过夜以防被盗。

  7. 办公室人员随身所带的小包、手提电脑、手机、现金等,要严加保管,防止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而造成损失。

  8. 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严禁随意丢弃烟蒂,下班时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十三)印章和保密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1. 学校党政公章、各部门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都应有专人保管、启用,严格执行领导批准使用制度。

  2. 任何部门的公章,未经单位、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带离办公室或借给他人使用。

  3. 保管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印章,严格掌握使用原则,不得随便为他人加盖公章。

  4. 所有保密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学校办公室保密员登记后方可使用,并按指定对象阅办,不得私下传阅。

  5. 使用保密文件、资料保密文件、资料应要严格借阅登记制度,使用后及时退还档案室,不得长期存放,机密以上文件不准随便摘抄、复印,防止泄密。保密员应定期清查收回。

  6. 保密文件、资料遗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上级保密部门。

  7. 保密文件、资料,应由密级规定的机关负责登记销毁,严格销毁审批手续。任何个人、部门不得随意销毁、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十四)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 学校应制定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一旦事件的发生,能有序加以对待,最大限度减少损害,平时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 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洪水、台风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生命安全。

  3. 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

  4. 遇有突发事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第一时间求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 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 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要安排一定资金,不断加强应急救护队的建设。

  (十五)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 学校大礼堂、餐厅、体育活动场地、大教室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 活动前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严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 活动场所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各种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完好,门窗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 科学控制活动规模,根据场地适当控制参与活动的人数,不得过分拥挤,要留有充分余地。

  5. 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落实各个环节安全责任人,遇有突发事件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十六)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1. 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

  2. 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校办室或总务处审核存档备查,建立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台账,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数据变动及时准确。

  3. 临时用工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用工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 临时用工人员凭学校印发的临时用工出入证进出校门,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

  5. 外地临时用工人员必须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主动办理暂住证手续,并按学校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治安保证金。

  6. 认真执行严控临时用工的有关规定。

  (十七)校园临时建筑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 在校园内临时建筑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有关安全管理。

  2. 施工单位人员,必须严格审查其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校办室或总务处备案。

  3. 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4. 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筑物资的看管,并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5. 施工单位人员要统一到校办室或总务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6. 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要开设施工运输专用通道,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十八)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制度

  1. 明确专人负责学校日常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健全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台帐,严把食品采购索证关,杜绝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2. 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环境整洁卫生,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各种生产、经营手续齐全。

  3.学校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健康证》方可上岗,个人卫生符合规范要求。销售饭菜时,必须在专用场所使用专业售货工具。

  4. 学校严禁采购或销售“三无”食品,所购食品均应索取有效的质检报告,严禁采购过期变质、腐烂、假冒伪劣有害的食品原料。

  5. 学校食堂应严格按照《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禁止生、熟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食品的容器使用后必须做到一洗、二汏、三消毒的过程。

  6.食品仓库应保持干燥、通风,无苍蝇、老鼠、蟑螂或其它有害昆虫。贮存食品的货架容器必须清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

  (十九)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

  1. 学校要严格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2. 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必须经县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由疾控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3. 用于学生试用的卫生保健用品,必须经市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4.为杜绝意外事故,用于学生群防群治的疫苗,由疾控部门提供,学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实施预防接种时,专业人员必须严格做到“一人一筒一针”。学校分管卫生领导及校医负责对接种全过程的监督。

  5. 开展学生群防群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 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凡学校出现传染疫情的,须在2小时内逐级上报教育局安保处,并配合当地疫控部门做好疫情控制工作。

  7.凡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防群治或试用保健用品的学校,一经查实,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法人的责任;

  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十)值班巡逻制度

  1. 实行学校值班巡逻制度,凡值班者,必须对全校教育、治安保卫工作全面负责。

  2. 值班巡逻根据季节特点进行,加强对教学区的值班巡逻,对各要害部分加强防盗、防火巡逻。

  3. 遇有节假日,由学校统一安排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巡逻,并对全校治安保卫工作负全面责任。平时由门卫人员、行政值班人员巡逻。

  4. 值班巡逻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5. 在值班巡逻期间,能及时发现和处置突发事件成绩显著的,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6. 值班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在值班巡逻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处罚。

  7. 值班巡逻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巡逻记录。

  二、教务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 教室的门窗必须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发现损坏,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2. 教室门的钥匙,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由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3. 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

  4. 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5. 学生不准在课桌上、墙壁上、门窗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6. 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以防发生触电和火灾事故。

  7. 学生不得在无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坠楼事故。

  8. 教室的电风扇、电视机等吊挂件要牢固,要定期检查,并有详实的检查记录。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 化学危险品应按其易燃、易爆、腐蚀、毒害等特性,分室或分柜隔离存放,剧毒药品应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领用危险化学药品必须按规定执行,用有剩余要回收,回收数量要登记。

  2. 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安全供电标准,安装漏电保护器,杜绝明线,供电线路要定期检修和更换,要严格控制学生实验用电,尽量使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

  3. 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污染等工作,要配备干粉灭火机、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并保持完好状态。

  4. 实验室要重视安全防盗工作,特别是化学药品室和仪器准备室门窗要有防盗设施,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药品及仪器保管室内。

  5. 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经常督促做好安全检查。实验室工作人员是实验室安全防护的直接责任者,应熟悉各种安全防护器材的使用,随时随地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6. 任何人不得擅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一律严肃查处,造成后果者应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三)微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 微机房是学校重点区域,学校应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管理人员,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2.微机房必须安装防盗门窗、红外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并加强人员保卫值班,做好防盗工作,配足配齐消防灭火器材,做好人防、技防、设施防三防工作。

  3. 任何人不得擅自将陌生人带入机房操作微机。

  4. 要安全文明上网,严禁登录国家禁止的色情、暴力、反动等非法网站,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擅自带软盘上机。

  5. 严禁带火种进入微机房,更不准在机房内吸烟。

  6. 学生使用微机,必须服从信息技术教师的指挥,按程序操作。注意爱护公物,防止人为损坏。

  7. 严格控制机房人数,保持机房内通道畅通和前、后门的畅通便于及时疏散人员。

  8、微机房应指定管理维护人员,做到定期清洁、维修,确保机房工作正常。

  9、信息技术教师应指导学生正确上机,严禁学生未经允许拆卸微机,乱接插头。

  10. 经常检查用电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以防造成更大的损失。

  (四)办公微机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 各办公室教学公用微机为本科室人员使用,未经其本科室人员同意许可,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 任何人不准在教学、办公用微机上玩游戏、聊天和登录国家禁止的色情、暴力、反动等非法网站。

  3. 禁止在计算机网络上发表违法或有害国家形象的议论,也不得发表无事实依据,影响社会及学校安全稳定的言论。

  4. 做好各微机室安全防盗工作,下班后及时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5、未经校领导允许,不得随意调整办公微机用途及摆放位置。

  (五)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 严格采购审批制度,未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剧毒、易燃、易爆物品。

  2. 严格实行两人双锁保管的制度和进出库登记制度。

  3. 领用危险品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实验剩余的药品应及时退还登记入库。

  4. 使用危险品时要按规范操作使用,学生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实习。

  5. 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收藏、截留、保存危险品,违者由此发生的后果,将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6. 建立规范的资料台帐。

  (六)图书室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室内;

  室内应严禁吸烟、点蚊香,不准有明火。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2. 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图书借出、收回登记及时,定期盘点。

  3. 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

  4. 下班前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并检查水龙头是否关好,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实行封闭式管理。

  5. 不得私拉乱线电线和超规定使用电器设备,要经常对室内线路和电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防止漏电、短路等电路、电器故障引发火灾。

  6. 电子阅览室是电子设备重地,为维护网络安全,上机者不得擅自私自装卸、删除随机软件。也不得自带设备入内连机操作,保证网络使用安全。

  (七)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 多媒体教室必须安装防盗门窗、红外报警及监控装置,同时要加强人防等三防工作。

  2. 使用多媒体教室应实行登记制度,购入硬、软件严格审批制度,专人负责审查、登记、保存、账册齐全;

  不得将违反国家信息安全有关规定的信息输入教学多媒体微机内。

  3. 多媒体教室微机的使用,应专人管理,计划安排,未经领导批准,闲人不得入内擅自启用。使用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学生应服从老师或辅导人员的指挥,合理规范使用。

  4. 人离教室要随手关窗锁门,并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

  (八)文印、打字室安全管理制度

  1. 注意文件保密。打印的文件、试卷不得让无关人员随意翻阅,防止泄密。

  2. 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准逗留室内。

  3. 禁止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严禁吸烟,并张贴有关警示标牌,提示人员注意。

  4. 室内注意不得私拉乱接电线,并有消防灭火器材安全用电。

  5. 打字、文印人员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将未公开的文件、试卷内容传播给他人。

  (九)网络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1. 学校网络中心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一系列国家有关计算机互联网规定和信息系统安全的法律法规、实施办法。

  2. 学校必须落实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学校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不得使用任何非法手段获取他人信息。未经校方授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将计算机接入校园网, 不得盗用未经合法申请的IP地址入网。

  3. 机房环境和相关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173-93《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国标GB2887-89《计算站场地技术条件》、GB9361-88《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电源防护、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震、防静电、防雷击等工作,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监控装置,做好安全防范等工作。

  4. 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

  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及时对本校的信息进行审查,校园网站和栏目信息的负责部门必须对所发布信息制定审查制度,对信息来源的合法性,发布范围,信息栏目维护的负责人等作出明确规定。

  5. 严禁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发布、链接、转载、查阅和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

  6. 学校网络管理部门必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黑客”的攻击,堵塞隐患漏洞,监控、封堵、过滤、清除网上不良信息和有害内容。网管中心的服务器、工作站未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不得借用到校外。

  7. 主干服务系统发生重大事件,必须及时报告学校分管领导或公安机关。

  8. 严禁任何人携带火种进入室内,人离开要及时关窗锁门,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十)电视总控室安全管理制度

  1. 电视总控室是学校的教学、宣传教育工作服务的重要基地。转播、直播自制节目必须事先订立计划,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方可播放。

  2. 宣传、教育内容要讲政治、讲正气、讲文明,要和党中央、国务院及地方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

  3. 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室,不准在工作室内吸烟或使用任何明火。

  4. 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技术要求规定的工作程序启用各种机器设备,严防人为损坏设备。

  5. 工作人员应随手关窗锁门,认真做好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

  (十一)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

  1. 体育活动,遵循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要定期、不定期对体育场地器材、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组织学校体育活动前,要组织专人对相关场+设施进行安全检查,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场地。

  2. 开展体育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充分做好运动前各项准备活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不得组织学生开展有危险风险高的活动,教会学生掌握正确的运动技巧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4. 在体育活动中,老师负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的,老师要承担相应的刑事或经济责任。

  5. 不得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避免因体力和能力不足造成的伤害。

  6. 在组织各类体育竞赛、锻炼活动、学生军训活动前,要全面掌握学生的身心健康状况。对身体、心理不健康者要正确指导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7. 在体育课或活动中若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应在校医指导下采取紧急施救或转诊,并及时逐级报告。

  三、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新生进校安全管理制度

  1. 新生报到往返途中必须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金,防止途中丢失、被窃。

  2. 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身携带,加强看管,不要到处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3. 进入宿舍,箱包要加锁存放,有壁橱的房间,个人壁橱应同时加锁。

  4. 所带现金,除当日所交各项费用外,余款当即存入银行,学生本人身上所存放现金不得超过50元。

  5. 个人所洗晒的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加强自我看管,注意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边过夜。

  6. 不提倡学生佩戴手饰、使用手机,已带来的最好让家长带回去,不要放在身边,防止丢失。

  7. 新生进校不要从地摊上或在学校内向陌生人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防止受骗上当。

  8. 新生不要随便交朋友,特别是校外人员要谨慎相处,防止被骗被诈,外出活动不准进入任何公共娱乐场所。

  9. 注意妥善保存就餐专用卡,一旦丢失及时到食堂微机房挂失,防止被他人使用。

  10. 在校内外都必须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违规骑车、违章走路,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二)学生校园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1. 进出校门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电动车。

  2. 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抢行、不追逐、不拥挤。防止因追逐打闹和奔跑,造成拥挤踩踏滑倒及摔伤。

  3. 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围墙,门窗、阳台、围栏、树木、球架等,更不准攀爬上房顶。

  4. 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制刀具进校。

  5. 照明、电扇等电器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拆除,更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和玩耍。

  6. 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得勉强攀爬擦拭。

  7. 不准擅自外出游泳。

  8. 住宿生不准擅自离校外出到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参加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和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办理登记手续,方可离校。

  9. 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0. 遇有不安全因素时应及时报告老师。冷静处置,以保自身安全,不冲动蛮干。

  11. 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规定。

  12. 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服从指挥,听从老师教导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3. 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骑自行车、电动车严禁走机动车道,严禁骑英雄车,严禁超速行驶,严禁在路上逗留、玩耍,严禁与陌生人接近,更不得听从陌生人指使,牢固树立自我防范意识。

  14. 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5. 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三)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 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 学生在校园内,严禁老师、员工侮辱、打骂学生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 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相互关心,严禁辱骂同学、打架斗殴,以及玩有安全隐患的游戏、玩具等,他人,人身的视其具体情况,其家长要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4. 学校任何部门不得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 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 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陷和“后进”的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

  7. 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8. 学校一般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广告宣传活动。

  (四)学生个人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 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品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自我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 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多余的钱要加密码存入银行,存折要妥善保管。

  3. 学生用的衣、鞋、被等生活用品,晾晒时,注意看管,晒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室外过夜。

  4. 不提倡学生佩戴金银手饰、手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5. 个人存放物资的箱、包等,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宿舍内的任何人不得随便翻动他人物品。

  6. 使用密码箱的同学,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得轻意告诉他人。

  (五)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 学生宿舍的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同时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2. 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应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以保护生命为重,要见义勇为,但不要作无意义的抵抗与牺牲。

  3. 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 晾衣、晒被时严禁攀高登台,注意使用室外晾衣架,防止身体失重、跌落。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5. 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6. 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7. 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8. 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

  9. 学生宿舍必须保持通道畅通,进出门一律内置外开,宿舍钥匙要置于十分便利取到的位置。

  10. 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损坏,否则将严加处理。

  11. 精心选择和安排政治过硬、责任人心强、经验丰富、身体健康的人员担任宿管员,对住宿生进行安全防范指导和必要的安全管理。

  12. 提倡实行上下夜轮流,值班,加强夜间巡查,确保学生宿舍安全。

  13. 组织实施住宿生应对突发事件的疏散演练和平常行为习惯的养成。

  (六)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 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坚持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活动审批程序,未报经教育局备案的大型集体活动一律不得举行。

  2. 拟组织的活动,必须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 活动中,要过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责任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明确职责,坚守岗位,保证各个环节管理到位。

  4. 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所用车辆必须严格遵从用车的一切规定要求,确保交通安全。

  5. 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6. 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得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野炊中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四、学校后勤安全管理制度

  (一)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1. 学校购买物品严格领导审批手续,固定资产及时进入物资账,保管人员的账册必须和会计室的账册吻合。

  2. 保管人员按学校规定健全物资保管账册,领用手续齐全、账物相符。

  3. 各组室的物资均有专人负责保管,门、箱、橱上的钥匙由专人保管,领用、借用手续齐全,防盗、防护设施齐全,避免物资受到损坏。

  4. 保管人员要注意物资的安全使用与保管,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二)水电房的安全管理制度

  1. 水、电房是学校师生教学、生活用电、用水的控制中心,管理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定期检查、维护认真管理好两房。保证用水、用电的安全性、稳定性。

  2. 非工作人员不准带人进入两房内,随便摆弄供电、供水设备,损坏机件、影响正常使用。

  3. 房内保持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有序,门窗防护设施完好,安有报警监控设施,加强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发生人为破坏。

  4. 配电房配有消防器材,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保证器材的正常使用。

  (三)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 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申领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按规定进行年审。

  2. 食堂要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制定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食堂操作的要配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蟑螂、防尘等设施、要建有清毒池、更衣室、盥洗池、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细化流程,精致管理,确保师生员工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

  3. 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严禁患有传染病的人员从业与食品有关的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专用售货工具。

  4. 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内,防止发生食品交叉感染,影响食品卫生。

  5. 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建立规范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 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残留农药中毒。

  7. 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经常对餐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案板每次使用后要清洗、晒干。

  8. 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干净、卫生,使用安全、无害。要有防止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孳生条件的具体措施,防止发生食品污染。

  9. 认真做好防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场所,防止发生油锅过热引发火灾事故。

  10. 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电器、制冷设备、压力容器、锅炉等,每年按规定检测,定时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安全正常使用,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要存放操作间室外通风处,用硬质铜管接入室内,软管接头牢固,无泄漏定期更换软管,防止软管硬化而漏气,严防事故发生。

  11. 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要立即整改,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和保质保量的食品卫生安全。

  (四)电工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1. 电工必须对校园内正常用电安全负责,合理、规范地布设校园内电源供电线路,任何部门调整、改用电源必须征得管电人员的同意。

  2. 电工必须持有上岗证,并按规定每年参加有关职能部门的专业培训,无证者不得从事接电工作。拉接电源、安装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 电工对学校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发现电器损坏、线路老化等现象应及时修理,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书面报告学校领导,请求专业职能部门尽快解决,严防发生触电火灾等事故。

  4. 电工对师生报修的电器设备,应及时前往查看修理,如一时不能修复的,则暂停供电,不得拖延耽误,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5. 学校放假期间,电工要对全校电路使用状况应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检查,不需用电的部位应切断电源,节约能源,保证有电安全。

  (五)医务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 医务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对治疗的疾病要尽心尽职,不得发生错诊、误诊事故。

  2. 病员如实向医务人员反映病情,医务人员应对症下药,对一些急病员、病情难以诊断的应及时转院治疗,不得延误治疗时间。

  3. 医务室进药渠道要规范,不得使用过期、变质的药物,预防发生人为的医疗责任事故。

  4. 医务人员适时对全校师生进行卫生、防疫等健康知识教育,做好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工作,防止发生全校传染病事故,影响师生的工作和学习。

  5. 医务人员要督促有关部门搞好环境卫生、食堂卫生,严防发生师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六)出租房、承包经营部安全管理制度

  1. 谁出租谁负责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承租者的经营范围,不得将有损校园安全、师生身心健康的项目引进校园内。更不得从事易燃、易爆、游戏机室、网吧和娱乐性等经营场所。

  2. 当事人和其所使用的临时人员都应严格审查身份,并及时将审查情况登记并报校办室或总务处备案。

  3. 学校有关部门与其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上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和违章处罚办法,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4. 安全人员应定期对用火、用电等安全检查,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和超标准使用大功率的电器设备,防止发生事故。

  5.承租经营者不准经营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物品或劣质、过期、霉变腐烂及三无食品,严防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故。

  6.承租、承包人应加强自身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到防火、防盗等工作确保承租、承包期内不发生安全事故。

  (七)校园自行车、电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1. 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电动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车、电动车持有者必须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2. 车辆自行加锁,停放整齐。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物品。

  3. 在校园内不得骑车相互追逐戏闹,应推车慢行。

  4. 未经车辆拥有同意,他人不得开启车锁,偷骑他人车辆,否则视为偷窃行为。

  5. 发现自行车、电动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校保卫处(总务处)协同查处。

  (八)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1. 校园内禁止机动车辆入内。

  2. 确因需要机动车进入校园的,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3. 机动车进入校园必须征得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并应服从学校门卫及有关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4. 机动车驾驶员应及时关好车门,自行保管好钱包、贵重物品。

  5. 车辆进入校园,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减速慢待。

  (九)锅炉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 锅炉的使用必须经质量监督部门检测,合格方可使用。

  2. 锅炉工应持证上岗,定期参加有关职能部门的技能培训,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不得随便请他人代班操作。

  3. 锅炉应实行定期检测和定时检修制度,检验不合格的锅炉禁止使用。

  4. 锅炉工要认真负责,不准擅自离岗,工作期间要时刻关注气压情况、进水情况,严防发生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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