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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安全工作计划
光阴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我们又将续写新的诗篇,展开新的旅程,现在的你想必不是在做计划,就是在准备做计划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计划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用电安全工作计划,欢迎阅读与收藏。
用电安全工作计划1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深化电力设施保护及用电安全专项整治。
二、重点整治内容
1、电力设施保护: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使用建筑塔吊的专项整治;各类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筑专项整治;
2、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以下简称“三线”)违章交越和搭挂;
3、安全用电及用户自备发电机安全。
三、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
1、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全县厂矿企业、农村电工的持证上岗率要达到100%,消除无证上岗现象,进一步减少各类触电事故的发生;要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切实整治一批隐患,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建筑塔吊防范措施达到100%,对三线交越和搭挂隐患整改率要达到90%以上,对自查隐患的整改率要达到80%以上,自备发电机安全抽查率15%,进一步提高专项整治的有效性。
2、标本兼治,初步建立源头防范长效机制。认真查找、分析新隐患、新问题产生的原因,努力争取政策支持,力争在今年内把电力设施保护和用电安全工作纳入建筑、道路、县政、园林、林业等规划审批中去,并在年内开展实施;建立电力设施保护及用电安全基层组织网络。
3、严格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提高联合执法的'威慑力。各部门要依据各自执法职能和权限加大执法力度,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要根据《安全生产法》、《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并实施行政处罚,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从严查处,追究责任。
四、整治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排查阶段(4月1日——5月30日)
1、各部门要根据全县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及时调整和充实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在做好人员、经费、工作、责任等落实的同时,要进行广泛的动员和部署。
2、开展深入的隐患普查,从三个方面进一步摸清隐患现状。
(1)电力设施保护:重点是建筑工地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使用塔吊、机械情况,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安全隐患情况;
(2)用电安全:不并网自备发电机;电工的持证上岗;重要用户和重点公共场所安全用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3)三线交越和搭挂;电力线、通讯线、广播电视线交越和搭挂隐患情况;对查出的隐患要分类进行统计造册。
3、认真总结经验,在进一步查清隐患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和重点隐患整治计划。
第二阶段:整治阶段(6月1日——11月31日)
各部门根据全县的统一部署,按照各自制定的整治方案,开展有序整治,并着重加强以下几项工作,促进全面完成整治工作目标:
1、对查出的隐患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类,明确重点,明确分工,制定措施,落实责任。
2、要加大各类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安全隐患的查处力度。涉及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的建筑工地塔吊使用,各建设单位在开工建设前应经建设部门和电力部门的审批,确保电力线路的安全,对未经审批在电力线路保护范围内使用塔吊导致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3、针对触电事故季节性明显的特点,开展广泛深入的用电安全检查。加强对厂矿企业用电安全、自备发电机安全及各类电工作业人员上岗情况检查,加大对无证上岗的处罚力度,加强对各类涉电作业特殊工种的培训工作,确保电工、发电机操作工、电焊工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4、加强“三线”交越和搭挂源头治理力度。定期组织各“三线”相关单位召开例会进行协商,同时安全监管部门对贯彻落实国务院安监局《关于对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交越和搭挂进行安全整治的通知》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加大对拒不整改单位的执法力度。
5、县安监局将组织人员对各部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第三阶段:总结考核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
1、各乡镇(街)、县各有关部门对电力设施保护及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书面上报县安监局。县安办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查验。
2、对整治工作先进集体(个人)进行表彰。
用电安全工作计划2
用电安全工作关系到我村的全局发展,是生产、生活中最重要的一环,用电安全工作要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要从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为了确保全年用电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的实现,20xx年村用电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继续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要求。落实村部用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用电安全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加强现场管理,控制危险源,消除事故隐患。
二、完善各项用电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1、加强现场用电安全检查工作。兼职安全员坚持每天进行不少于两次现场用电安全检查。
2、及时更新危险源,细化危险源、敏感点的登记、销号工作。安全员在现场应注意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或安排人员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施工顺利进行。
3、加强村民、企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积极落实各项用电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做好设备的管理、验收、定期检查保养工作
5、及时完善各项用电安全规章制度,做到用电安全工作有法可依、有理有据,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安全管理重点,根据人员调动,调整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积极主动的迎接各项上级用电安全检查工作,总结各项用电安全工作中的不足,积极改进,创新创誉。
三、重视用电安全工作,确保全年用电安全目标顺利实现
1、重视用电安全培训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用电安全培训教育活动,组织观看安全影片、安全谜语竞猜等活动,丰富用电安全工作,更好的达到用电安全宣传的效果。
2、努力抓好电网设备设施的改造和隐患处理,完成变压器残旧设备的安全改造,加强对电力线路隐患的检查和处理。
3、分类别、分季度组织实施用电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针对不同的生产情况,制定用电安全方案、部署安全工作,有针对性的实施用电安全管理。
4、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使企业的用电安全生产管理等各项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用电安全工作计划3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医院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医院科室安全用电管理由医院后勤部门负责,科室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总务科统一办理。未经总务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总务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二、科室电源输入线路一律由总务科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路新增加设备有总务科统一组织施工。安排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
五、科室和宿舍安装使用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院领导批准,擅自安装使用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使用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使用。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 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各行政科室、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八、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九、科室装修时,电源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设计、施工,并充分考虑电源容量和线路安全,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十、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总务科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总务科安排巡查人员每天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十一、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科室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十二、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设备质量要保证。在医院立项采购设备前,就应认真检查将要采购的设备是否符合国家电气安全标准、电工标准,严禁使用不合格的设备。
2.设备安装要规范。供电线路和各类用电电器与医疗设备设施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电气工程安装要求的标准,必须注意防潮、防尘;安装附属设施时也必须符合医疗设备的配套要求。
(1)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
(2)保护零线应引自专用变压器的中性点或配电室、总配电箱进线处的中性线(n线)。
(3)保护零线必须与工作零线相隔离,严禁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混用。
(4)保护零线上不得安装控制开关或熔断器。
(5)保护零线的截面不应小于对应工作零线截面。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截面不应小于2.5mm?的多股绝缘铜线。
除此之外,病房及各医疗部门中所有插座都应按规定接线,火线、零线、地线不可调换,特别注意零线、地线不可接错,否则会造成事故或存在安全隐患。严禁为了省事,将水龙头、水管等做接地线,这样若有一台设备外壳漏电,则水龙头、水管就成为带电体,容易发生触电事故。
1.做好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人人都树立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意识,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用电环境。建立或健全安全用电制度,并确保落实,这样才能有效地防患于未然。
2.制定相应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严禁各科室私拉乱接电线,因工作需要,使用大功率的电器或设备时,需先向后勤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由电工人员现场勘查确认签字后,方可使用。
3.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各类用电人员进行培训。应让医院的工作人员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有效提高他们安全用电意识,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医院安全用电落到实处。
我国是最早设置医院的国家之一。远在西汉年间,黄河一带瘟疫流行,汉武帝刘彻就在各地设置医治场所,配备医生、药物、免费给百姓治病。
汉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民疾疫者,舍空邸第,为置医药”,似如今的隔离医院。以上两则史实,均为《汉书》所载。北魏太和二十一年(公元497年),孝文帝曾在洛阳设“别坊”,供百姓就医用。隋代有“病人坊”,收容麻疯病人。唐开元二十二年(公元734年),设有“患坊”,布及长安、洛阳等地,还有悲日院,将理院等机构,收容贫穷的残疾人和乞丐等。
到了宋明年代,医院组织渐趋周密。当时,官方办的医院叫做“安济坊”,私人办的有“养济院”、“寿安院”,慈善机构办的“慈幼局”,分门别类招收和诊疗病人。南宋理宗宝佑年间(公元1253—1258年),有个叫刘震孙的人,在广东建立过一所“寿安院”,“对辟十室”可容10人,男东女西,界限有别,“诊必工,药必良,烹煎责两童”。此外,治好了则资助之使归家,死亡了则予以掩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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