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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个人林地承包合同

时间:2023-12-12 08:37:10 合同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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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个人林地承包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农村个人林地承包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农村个人林地承包合同

农村个人林地承包合同1

  甲方:

  组 长: 身份证号:

  副组长: 身份证号:

  乙方:

  村 民: 身份证号:

  签订合同时间:20xx年10 月15 日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县街街道办事石庄村委会小石庄村民小组,对安林证字(20xx)第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业经登记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小石庄村民小组本着发展林业,繁荣林业,拓展林业经济。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会及户长大会,将小石庄集体所有和部分村民经营的林权林地招标公示。经公示竞标结果,同意转让给本村村民沈克川承包经营管理。双方经多次反复协调,核实,对林地流转让,承包给 的问题,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竞价面积,按林勘面积178.6亩,另外小山头有约 80 亩林地(80 亩由中标者到林业部门审批后方可采伐),实际面积待过林权证手续时甲、乙双方请有关测绘部门测量数为准。

  二、在转让承包中,林地的四至分别为:

  第一林班

  东至:以村民上山路( )的左边为界;

  南至:第一段以 文家林地为界;

  第三段 埂上为界;

  第四段 上为界;

  西至:以八角亭上山路 边为界;

  北至: 起为界;

  第二林班

  东南边至: 上为界;

  西至: 右边为界;

  北至:第一段 ;

  第二段: 为界;

  第三林班

  东至:以沈家坟堂下村民上山路(麻栗坡-团地)的左边

  为界;

  南至:第一段: 为界;

  第二段: 为界;

  西至:第一段 为界;

  第二段: 为界;

  北至 看守房后墙边两米为界;

  三、荒山林地转让承包的含义:

  1、一次性将林地上的树木出卖,采伐手续由承包人去办理;

  2、林地采发以后,由承包人重新种植经济林木;

  3、转让承包期限三十年,从20xx年10月10日起,至

  20xx年10月10日止。到期后,若因政策影响,可延长20xx年。

  四、转让承包的价款及支付方法:经村民代表,党员会议多次研究决定:招标竟价总价不低于人民币伍拾万元。支付方法是以竞价当天现金支付。20xx年10月10日招标竞价,本村村民 已人民币五十万五千元取得承包权,尾数五千元为村小组办完相关手续后支付。

  五、转让承包的林地,甲方必须是以林权证上界定的范围为准,并以甲乙双方到林业部门给予办理林权流转手续,村民以户为单位由村小组办理,签名盖章为证并备案。

  六、乙方承包林地以后,由乙方自主经营经济林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方不作干预。

  七、乙方采伐林木,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数量,树种,范围,时间及重新营造林木的要求及缴纳的'相关费用。

  八、承包期间,若地下发现矿藏资源可利用,需要开采,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并且向村小组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九、承包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规定,帮助乙方协调与邻近社队发生的相关问题,特别是护林防火,安全保卫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问题。

  十、在承包期间,国家征用该林地的赔偿,地上附着物,设施的赔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赔偿款扣减乙方不满的年限和林地投入的开发费后归甲方所有。企业单位占用,应赔偿的林地开发费归乙方所有。若国家征用和企业占用,承包期不满,甲方应按不满年限计算和荒山林地开发费,赔偿给乙方。

  十一、在承包期间,遇国家对林业发展优抚的各种政策优惠及补助,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归乙方享用。

  十二、违约责任:属于国家政策变化,收到不能承包等影响,不算违约。甲乙双方造成的违约责任,按地上附着物和设施的现行价格,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按地面附着物和设施总价值的20 %比例,作违约赔偿付给守约方,合同照样执行。

  十三、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反,若有异议,双方共同协商,以书面补充完善。

  甲方:乙方:日期:

农村个人林地承包合同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乡(镇) 村 组,

  负责人:

  住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乡(镇) 村 组农户

  代表人:

  住所:

  为维护农村林地承包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承包方案决议,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情况

  第一宗山:

  林地名称(小地名):    ,坐落 龙湖 乡(镇)小竺 村  组,

  东至      ,南至      ,

  西至      ,北至      ,

  面积 亩(大写)。山场四至界限详见附图(附件1)。

  第二宗山:

  林地名称(小地名):    ,坐落 龙湖 乡(镇)小竺 村  组,

  东至      ,南至      ,

  西至      ,北至      ,

  面积 亩(大写)。山场四至界限详见附图(附件1)。

  第三宗山:

  林地名称(小地名):    ,坐落 龙湖 乡(镇)小竺 村  组,

  东至      ,南至      ,

  西至      ,北至      ,

  面积 亩(大写)。山场四至界限详见附图(附件1)。

  第四宗山:

  林地名称(小地名):    ,坐落 龙湖 乡(镇) 竺由 村  组,

  东至      ,南至      ,

  西至      ,北至      ,

  面积 亩(大写)。山场四至界限详见附图(附件1)。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   年,从1982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三、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批准,不得用于非林地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承包的林地所有权不变。乙方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使用权。

  2、甲方有权依法按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检查、监督乙方对承包林地的使用,有权制止乙方非法损害承包林地林木的行为;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乙方对承包林地享有林地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林木及其产品,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它方式流转。承包期内,乙方转让林地,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认可手续;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林地的,应当报甲方备案。

  4、乙方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5、乙方不得改变承包的林地用途,应依法采伐林木,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取土等破坏森木行为,不得在野外违章用火。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林木盗伐事件,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造成对方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为损失额的 %。

  2、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不认为违约,依法可免除或减轻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户主)代表的变更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2、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⑴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⑵提请林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

  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乡(镇)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鉴证单位)各执一份。备份一份。

  发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名:

  承包方(签名):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盖章) 鉴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农村个人林地承包合同3

  发包方(甲方):

  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基本情况及承包方式、承包期限

  (一)承包林地的基本情况

  甲方同意将 宗林地使用权及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发包给乙方,面积共 亩。

  (二)承包期限:承包方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所有权。

  (2)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3)有权制止乙方非法损害承包的林地、林木及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

  (4)乙方对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义务

  (1)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权确权和纠纷调处等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有权依法自主组织林业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林木及产品;有权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进行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权与其他农户联合,将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

  (2)承包的林地、林木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4)对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内,乙方家庭内部成员分户需要对承包林地进行分割经营的,可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为依据,各分立的家庭分别与甲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依法申办林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5)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依法继续承包。

  2、义务

  (1)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属生态公益林的,不得改变公益林性质。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开矿、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在承包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荒山应及时造林,采伐迹地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4)保护好野生动物、植物资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承包期内,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经甲方同意;转包、出租、互换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甲方备案。

  (6)如遇国家征占用林地,必须服从需要,配合林业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三)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均可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承包林地在承包合同期内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林地补偿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理,林木补偿费归承包者所有。

  3、承包期满后,未采伐林木的处理约定:

  4、其他:

  四、以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价款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乙方按每亩 支付林地承包费(或实物),合计 ;林地上已有林木一并承包给乙方的,价格为每亩 ,合计 。共计 (大写: )。

  支付方式(现金、实物、分期兑付等):

  支付时间:

  五、违约责任

  (一)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乙方为多人的,共同承包人对甲方负连带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擅自终止合同的,应向乙方赔偿损失。

  (三)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六、附则

  (一)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提请林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负责人或乙方代表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交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用于办理林权证一份。

  发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承包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农村个人林地承包合同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凤凰村一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年,即从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__年共计金额为_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_%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 签字

  __年__月__日

农村个人林地承包合同5

  甲方:

  甲方委托人:

  乙方:

  1.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自身权益,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诚信、合作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2. 甲方将粤林证字第号,编号林权证,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除原有桉树外),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3. 林地原有桉树归甲方所有。甲方在办理过户前负责砍伐原有林地桉树,砍伐期为本协议签字付款后月。

  4.粤林证字第号,编号林权证,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除原有桉树外),使用权利人转让费万元人民币。甲方前期收取乙方转让费万元人民币,办理过户给乙方姓名等手续,依收据为证(若过户不成功,甲方全额退还乙方)。待林权证过户给乙方姓名后,乙方将剩余款项及时转到甲方账户上。

  5. 林地面积、四至及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6. 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地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7. 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8.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甲方委托人一份,乙方一份),签字付款后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委托人:

农村个人林地承包合同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现就林地承包经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位于XX乡xx村五组辖区内原村茶山林地、荒地面积约600亩承包给乙方经营,经营期限为20xx年,即20xx年10月10日至20xx年10月9日止。

  二、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交纳承包款2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三、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即将该林地和荒山交付乙方使用经营。同时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理顺林地周边关系和本辖区内的村民关系,做好确认承包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公正,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的经营权不受侵害。甲方在承包范围内外原有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应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并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四、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以及林区的'治安管理等工作,确保乙方正常生产经营。

  五、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独立自主的经营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六、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须继续承包该林地,则应在期满30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该林地的优先承包权。

  七、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合同。如违反本合同,则违约方必须赔偿对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村委会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个人林地承包合同7

  发包方(甲方): 村 组 负责人:

  住所: 联系方式:

  承包方(乙方): 村 组 承包方代表:

  住所: 联系方式:

  一、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建设。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所有权。

  (2)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3)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

(4)享有承包时已有林木 %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5)有权获得以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承包收益。

2、义务

  (1)确认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承包后发现原来存在林地、林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乙方申领林权证。

  (5)依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和对林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进行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林木及产品。有权与其他农户联合,将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4)对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内,乙方家庭内部成员分户需要对承包林地进行分割经营的,可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为依据,各分立的家庭分别与甲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依法申办林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5)享有承包时已有林木 %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6)在下一轮承包时,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7)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依法继续承包。

  2、义务

  (1)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闲置荒芜。 (2)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荒山应在 年内造林。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承包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承包期内,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经甲方同意;转包、出租、互换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甲方备案。

  (6)及时、足额(或足量)支付以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承包费(或实物)。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均可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乙方对流转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承包林地在承包合同期内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林地补偿费由甲方与乙方按比例分成。

  4、承包期满后,未采伐林木的处理约定:

5、其他:

  四、以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价款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乙方按每亩 支付林地承包费(或实物),合计 ;林地上已有林木一并承包给乙方的,价格为每亩 ,合计 。共计 (大写: )。

  支付方式(现金、实物、分期兑付等): 支付时间:

  五、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 元(大写: 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合同按以下第 种方式生效,不因甲方负责人或乙方代表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鉴证之日起生效。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提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林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如属完善原责任山承包合同,原责任山承包合同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

  5、其他约定事项:

  6、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不视为违约行为,依法可免除或减轻责任。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镇人民政府、市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鉴证单位)各执1份。

  发包方(签字、盖章): 承包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农村个人林地承包合同8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则,就林地承包经营问题,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林地概况。甲方将其位于辖区内地名高洞山的林地,面积约20_亩,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承包林地的具体四至以大寨湾村民组派代表指定边界为准。另附由林业技术人员勾绘并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名确认的万分之一地形图作为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共20_年。期限为:从付先荣采伐结束之日开始计算时间至25周年止。(最好是写为“20_年6月30日至20xx年6月30日的格式”)

  三.承包期间承包款按以下所列方法由乙方缴交给甲方:

  1.承包款合计15.5万元人民币。(所涉及的金额建议写为大写如十五万五千元或者写为155,000元)

  2.承包款缴纳方式:

  (1)签定合同之日付1.55万元。

  (2)付先荣采伐结束,乙方完全进行经营之日,付4.65万元。

  (3)不出现边界纠纷,乙方完全进行经营之日起五年内付清余款。

  四.承包林在付先荣采伐结束时已经没有地上物(包括所有林木)。如有极少地上物无偿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处置。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合同规定缴纳承包款。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1)承包林地范围内经县人民政府登记换发的新版林权证。

  (2)林地发包方案的集体决议。该决议要有该村民小组户主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户主签名同意。

  (3)由林业技术人员用万分之一地形图现场勾绘拟发包林地的范围界线图。

  3.按合同规定,甲方必须依时将承包林地交付给乙方使用,该林地性质必须是商品经济林地。在承包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理顺林地周边关系和本辖区内的村民关系,做好确认承包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的承包

  经营权,收益权不受侵害。如因甲方发包林地权属有纠纷,甲方要负责解决,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4.在承包期内,在承包范围内外的甲方原有的'交通道路,要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5.甲方要协助乙方搞好护林防火和林区治安管理工作,确保乙方正常经营生产。

  6.甲方要协助乙方申办林权登记手续和采伐申请手续等。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在承包经营期内,按合同规定乙方对承包的林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2.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对林地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3.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资或引进技术和资金与第三人进行合作经营或联营,但必须告知甲方备案。

  4.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进行种养开发,要做好承包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个人林地承包合同9

  发包方(甲方):   

  负责人:

  承包方(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森林法》等法律规定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按照 乡(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批准的 的方案([ ]号),乙方以 (家庭 联户 均股 其它)形式承包甲方林地,在依法、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情况

  林地总面积 亩。具体为:

  1、小地名 小班号 宗地号 面积亩,地类 林种 主要树种 ;

  2、小地名 小班号 宗地号 面积亩,地类 林种 主要树种 ;

  3、小地名 小班号 宗地号 面积亩,地类 林种 主要树种 ;

  4、小地名 小班号 宗地号 面积亩,地类 林种 主要树种 ;

  5、小地名 小班号 宗地号 面积 亩,地类 林种 主要树种 。

  以上承包林地四至详见“林地承包、林权登记现场勘验表”。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享有林地所有权,有权依法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检查、监督乙方对承包林地的使用,有权制止乙方非法损害承包林地和林业资源的行为。

  2、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协助县、乡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乙方的林业违法行为。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使用权,有权依法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可依法对拥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或作为出资、合作条件,对其承包的林地、林木可依法开发利用。承包期内,乙方转让林地,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认可手续;转包、出租、互转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的,应当报甲方备案。

  2、承包经营林地的收入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地被依法征收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3、承包期内乙方应依法采伐林木,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毁林开垦、毁林采种、采石、取土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4、承包经营期内,负责宜林地、采伐迹地的植树造林。如规划入县以上造林工程,应全力做好配合支持工作。

  5、森林火险期内,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急准备措施。发生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和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

  六、承包价格及支付时间、方式(仅限其它承包形式)

  乙方按每亩 元支付承包费,合计 元。承包林地上原有林木,乙方支付林木 元。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

  1、现金方式支付,支付时间为 。

  2、实物方式支付,实物为 ,支付时间为 。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造成对方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为损失额的 %。

  2、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不认为违约,依法可免除或减轻责任。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代表的变更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2、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2)提请林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空格部分双方不做约定时应在空格年打_。合同持有情况为:甲乙双方、乡(镇)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鉴证单位)各执一份。县林业局备案一份。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1:权利共有人名单 附件2:甲方林权证复印件 附件3:甲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转让承包的票决记录复印件

  附件4: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意见

  注:联户或均股均利方式承包的应将附件1附后;承包给甲方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应将附件2-4附后。

  发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名):

  承包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盖章) 鉴证人(签名):

  鉴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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