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社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现如今,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社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社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一)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组织召开,由领导小组成员参加,每半年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内容是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研究辖区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协调解决食品检查发现的问题,指导检查村和社区食品安全工作。
(三)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由办公室主任组织召开,由检查员和助理检查员参加,每两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四)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内容是研究落实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策和工作部署,讨论决定食品安全信息上报工作。
二、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一)镇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食品安全检查员,每年对辖区内涉及食品的单位组织开展2次以上的食品安全检查。
(二)食品安全检查员对辖区内涉及食品的单位每季度开展1次食品安全检查。
(三)主要检查内容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证照是否齐全有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要求、基础台账是否完整、是否公布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四)对食品安全助理检查员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五)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认真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及时报告相关监管部门,并做好跟踪落实工作。
(六)及时汇总检查结果并上报县食品安全办公室。
三、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一)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负责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镇和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突发重大食品安全时间随时上报。
(二)食品安全检查员和助理检查员及收集到食品安全信息后要随时报告给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食品安全信息员收集到食品安全信息后随时报告给村(社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四)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社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在收到报送的信息后要详细记录收到时间、报告内容、报告人等,以便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五)对食品违法案件处理结束后,各级组织要把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下级组织或者举报人。四、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对事故进行隐瞒、谎报、缓报或阻碍他人报告,报送不及时的;未采取积极有效的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的;食品监管部门失察、监督不力和监管不到位的;生产经营企业(或个人)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不落实,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经营环节销售假劣食品或“三无”食品的;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阻碍、干涉调查工作,拒绝和拖延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提供事故情况和资料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条:一旦发生了是食品安全事故,经调查认定为责任事故的,首先要严肃追究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行政单位一把手的.行政责任,同时要严肃追究分管领导,分管部门及直接责任人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第三条:实行食品安全责任制可追溯管理,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从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环节逐一追查,一直追查到源头,各环节的相关责任人都要受到从严查处。
社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居民的食品安全权益,加强社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保障社区居民的身体健康,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指社区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是居民、经营者、管理人员之间的约定和规范。
第三条:社区居民在食品消费过程中有权知情、参与和监督,经营者在提供食品的过程中有责任提供合格、安全的食品,社区管理人员有义务监管和维护社区食品安全。
第四条:社区食品安全管理的原则是科学性、全面性、合法性、公正性、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
第五条:社区应建立食品安全监测和预警机制,加强对食品供应链的监管,提高食品安全管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机构
第六条:社区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是指负责社区食品安全管理的机构,由社区居民组成的社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担任食品安全管理机构。
第七条:社区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并完善社区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和规章制度;
(二)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处理;
(三)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
(四)建立社区食品安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食品安全投诉;
(五)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八条:社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居民代表和相关部门代表组成,由社区居委会负责选举产生。
第九条:因社区食品安全事务需要,社区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可以邀请食品安全专家、学者等担任专职顾问。
第十条:社区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经费由社区居委会予以保障,社区居委会应当按照规定向社区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一条:社区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保障食品安全:
(一)建立食品安全监测和预警机制,定期对社区食品进行抽检,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二)加强对食品销售场所的监管,确保食品销售场所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法规;
(三)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四)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五)建立食品安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社区居民的食品安全投诉;
(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
第十二条:社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社区居民的食品安全投诉,确保投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十三条:社区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经营食品,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和卫生标准。
第十四条:社区食品销售场所应当按照相关法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确保销售的食品质量安全。
第十五条:社区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相关法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质量控制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确保生产加工的食品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章: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社区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社区食品进行抽检,对食品进行质量检验和卫生检查,对不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社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应当依法进行,监督检查人员应当持相关证件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八条:社区居民有权通过社区食品安全投诉渠道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投诉,并及时得到处理和回复。
第十九条:对居民的食品安全投诉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投诉属实的应当依法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社区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记录和整理,为食品安全管理提供参考和依据。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居民,社区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如警告、罚款等。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食品经营者,社区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如处以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第二十三条:对故意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食品的食品经营者,社区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应当报请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暂定为三年,届时根据社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订。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社区食品安全管理机构。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社区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社区居委会备案执行。
【社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社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04-25
社区食品安全制度_社区食品安全制度范本04-01
社区食品安全相关制度04-11
社区食品安全宣传制度04-16
社区食品安全活动方案03-29
社区食品安全台账制度04-11
社区食品安全实施方案03-29
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03-09
社区食品安全工作总结11-21
社区考勤管理制度_社区考勤管理制度条例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