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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时间:2023-12-11 11:01:27 计划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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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时间的脚步是无声的,它在不经意间流逝,我们又将续写新的诗篇,展开新的旅程,做好计划可是让你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法喔!计划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必备】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计划1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加强我校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工作,预防和控制肠道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有效提高我校的卫生水平,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校特制定本计划。

  二、工作目标

  1、参与并力争通过食品卫生分级量化考核,争取食品卫生达标。

  2、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学校食品安全环境。

  3、健全机制,力保学校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三、工作重点

  1、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布置、有落实,并及时反馈情况。

  2、建立和健全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对学校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全体师生的食品安全培训与安全教育,在校园内形成全员重视、人人讲卫生的良好氛围。

  3、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卫生量化分级考核。

  4、加大食品安全设施投入,改善食品环境,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系数。

  5、开展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检查,积极配合卫生、工商等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防止学校饮食饮水中毒事件发生。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细化责任,层层抓落实,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危害。要建立预防应急机制,组织、协调、指导应急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能迅速处理,把险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并降到最低程度。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突出教育的长效性。

  学校各块负责人要密切配合,要根据相关要求,努力开展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不断提高我校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硬件设施,使我校食堂从采购、加工、个人卫生提高到一个新台阶。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队会、讲座、板报、广播、网络等形式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要加强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抵制购买流动摊点食品。增强学生的预防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3、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加强食堂检查督导,严查违法行为。学校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积极指导学校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要始终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大事来抓,紧紧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狠抓落实,力争取得明显效果。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监管,提高餐饮质量。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建立采购食品时索取产品合格证制度,严把进货渠道关,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理,并有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规范食品存贮、加工、烹饪各个环节,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严防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加强对健康体检的把关,有效防止病菌侵入。

  (3)加强事前预防工作,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要进一步落实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提高警惕,预防校园侵害。切实做好食堂管理,严格控制外人进入操作间,严防盗窃和投毒事件发生,严把房门关。

  (4)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管水平

  对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让其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掌握卫生操作规范,避免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坚持培训上岗、执证上岗制度,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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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xx年9月

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计划2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服务师生为宗旨,进一步加强后勤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管理水平,提高整体品位,努力使食堂成为幼儿园工作中的一个靓窗口,让教师安心,家长放心,幼儿欢心。

  二、工作设想

  (一)完善各类制度

  加强对职工的.考核,将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完善考核细则,突出奖勤,树立正面典型,弘扬正气。

  2、进一步强化出勤管理,点名又点时,杜绝迟到早退现象.

  3、蔬菜购入采用多人组合法,买菜、付款、验货、过秤、记账分人负责,互相督促,总务处实行全面监督,园长统一审批。

  4、师生用餐保证菜的品种多样化,力求菜的质量营养化.

  5、进行成本核算,进取发挥膳管会的作用,不时调查食堂管理及师生用餐情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提高职工整体素质

  1、组织职工学习《食品卫生培训教材》等材料,并适当组织外出参加学习,提高职工卫生意识

  2、分工力求细化,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岗位任务的完成情景与考核挂钩,提高职工岗位意识和服务意识

  3、创设竞争机制,在同一岗位,不一样岗位间展开竞争,让职工在竞争中增强主人翁意识,并提高技术熟练度

  (三)革新工作流程

  在上学期试行的洗菜、切菜、炒菜、分菜、分饭按年级一条龙工作的基础上,适当作一些改善。

  高度重视卫生安全工作

  1、经过正常渠道采购食品,索取合同摊位的合法证件,认真做好农药残留速检和留样工作。

  洗菜要干净,炒菜要把正火候,贮菜要生熟分开,各类用具要分类摆放和使用

  2、一丝不苟地做好消毒工作,餐具做到"一天一消毒",小餐具用蒸汽消毒,大餐具用施康消毒液消毒,熟食间用紫外线灯消毒,消毒工作有专人负责,并做好消毒记录。

  3、防蝇设施已有纱窗,灭蝇灯。

  纱窗要关好,灭蝇灯设专人负责

  4、食堂工作人员均须持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工作期间一律要穿戴好工作衣帽,坚持好个人卫生,卫生不符要求的不得上岗,环境卫生分人分块包干,保证每周一次大扫除

  5、食堂灶具等处均用电和柴油,要求职工规范操作,时刻注意用电和燃油的安全

  6、加强食堂财产管理,贵重物品存放在库房内,物品进仓或出仓均须登记入帐。

  三、食堂工作行事历

  周次资料

  1分好工,明确有关制度和职责

  2膳管会成员会议下发考核制度讨论稿,征求职工意见环境卫生抽查

  3职工卫生知识学习卫生消毒抽查

  4食堂安全工作检查工作流程跟踪调查

  5餐具存放情景抽查

  6考核制度定稿

  7职工个人卫生(含穿戴工作衣帽等)检查环境卫生抽查

  8师生用餐情景调查

  9防蝇设施检查

  10职工卫生知识学习

  11卫生消毒抽查

  14环境卫生抽查

  15膳管会成员会议餐具存放情景调查

  16卫生消毒抽查

  17卫生工作全面调查

  18工作交流、总结回顾、评比表彰食堂财产清理入库

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计划3

  一、检查内容

  按照《德阳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见附件)的要求进行检查。

  二、检查人员组成

  检查组组长:黎仁忠

  检查组副组长:张弛、明桂清

  检查组成员:舒波、唐明、向建伟、黄宇、凌万辉、赵银兰

  三、总体要求

  (一)定期检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具体责任人和管理人每周至少检查1次以上。

  (二)不定期检查:学校食堂安全领导检查小组不定时对学校食堂进行抽查,每月至少一次。

  (三)检查应如实作好记录。

  (四)对存在的问题的整改要求:包括整改时限、整改情况记录等。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专项检查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检查效果。学校各片负责人要密切配合,要根据市教育局相关要求,努力开展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在全创建市级示范学校食堂的基础上,争创省级示范学校食堂,充分发挥示范食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我校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硬件设施,使我校食堂从采购、加工、个人卫生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三)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学校领导要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四)加强食堂检查督导,严查违法行为。学校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积极指导学校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认真开展全面排查。

  (五)做好检查总结,及时上报信息。学校要确保每月至少对食堂检查一次以上。

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计划4

  一、工作目标

  以农村贫困地区和家庭困难学生为重点,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面改善学生营养状况,进一步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不断促进教育公平和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二、工作内容

  按照“政府主导、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推进“营养计划”稳步实施。

  (一)认真做好国家试点工作。周至县为国家“营养计划”试点县。从20xx年春季学期起,在周至县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校全面推行以提供午餐为主要形式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计划”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每学年按200天计算。试点工作所需资金主要由中央财政承担,市、县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投入且总额均不低于原“蛋奶工程”,不再收取学生家长费用。市、县财政投入主要用于实现“营养计划”试点工作全覆盖和提高补助标准。

  (二)进一步实施“蛋奶工程”,逐步推行“营养计划”。从20xx年春季学期起,进一步实施“蛋奶工程”,并与“营养计划”并轨实施。实施范围为:除周至县以外的全市所有义务教育段寄宿制学校、涉山乡镇学校、城乡家庭困难学生,户县、高陵县、蓝田县等3个县按照义务教育段学生总数的5%增加家庭困难学生享受补助的人数。

  在尚未具备“营养计划”实施条件的区县、区域、学校,进一步实施“蛋奶工程”,实施内容以鸡蛋、牛奶为主,在目前补助标准提高的情况下,可适当提供水果、肉类、蔬菜等营养食品。对于已具备就餐、供餐条件的区县、区域、学校,经区县政府提出,市政府备案,即可实施“营养计划”。

  “蛋奶工程”原则上继续实行全市统一采购牛奶,并提升牛奶的供应规格和品质标准,鸡蛋等其他营养食品由各区县负责提供。

  (三)启动实施我市“营养计划”试点工作。从20xx年春季学期起,在全市农村义务教育标准化寄宿制学校中启动实施“营养计划”试点工作。各区县负责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认真组织实施。到2014年底,“营养计划”实现全市覆盖。

  (四)确定供餐模式。实施“营养计划”,要因地制宜,适时推进,确定合适的供餐内容和模式。

  “营养计划”供餐包括完整的午餐,提供蛋、奶、肉、蔬菜、主食、水果等加餐或课间餐,以及其他营养补充、干预等供餐形式。供餐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和要求,确保食品原料新鲜洁净。有条件的农村学校可适度开展勤工俭学,补充食品原料供应。可参照有关营养标准,结合学生体质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物产特点,科学制定供餐食谱,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质量合格。

  各区县可依据各学校的不同情况,合理选择、确定供餐模式。主要模式有:

  1.学校食堂供餐。学校食堂每天制作荤素搭配的营养午餐(必须确保每天对学生供应鸡蛋、牛奶),由学生凭餐券领取。

  2.课间加餐。目前不具备供餐条件的学校,统一向学生提供鸡蛋、牛奶为主,水果或其他营养食品为辅的`加餐或课间餐。

  3.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或者周边学校食堂购买供餐服务。

  (五)积极改善就餐条件。各区县要按照时间要求,结合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等工程,统筹资金,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逐步改善学校食堂设施,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规模较小的农村学校,可根据实际改造、配备伙房和相关设施,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各区县要根据实际,为农村学校食堂配备合格的工作人员并妥善解决待遇和专业培训等问题。

  三、经费安排

  我市实施“蛋奶工程”和“营养计划”的经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每学年按200天计算,所需资金除省财政补助外,其余资金由市、区县财政按照7∶3的比例分担,学生家长不再承担。鼓励各区县结合实际扩大实施范围,扩大实施范围的经费由各区县财政承担,不得向家长收取费用。各区县用于实施“蛋奶工程”和“营养计划”的经费总额不得低于原“蛋奶工程”。

  完善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政策。根据我市及区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实际,对补助发放范围和标准等进行动态调整。从20xx年春季学期起,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小学每生每天4元、初中每生每天5元。所需资金由中省、市、区县财政按5∶4∶1比例分担(周至县、蓝田县地方负担部分全部由市级财政负担)。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营养计划”实施工作。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食品药监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区县人民政府是实施“营养计划”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区县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实施方案。要把食品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切实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和监督检查,确保“营养计划”和“蛋奶工程”安全顺利实施。

  教育部门牵头负责“营养计划”的实施、指导、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并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供餐服务企业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做好学生健康教育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落实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营养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物价部门负责建立价格监测、预警机制以及收费公示制度。

  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

  工商部门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监管,供餐企业应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

  质监部门负责所涉及的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按照有关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奶制品生产经营监管制度。

  卫生部门负责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实施医疗救助,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制定学生营养状况检测评估标准及制度,对学生营养食谱和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学校食堂及供餐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负责学校食堂及供餐餐饮服务单位的准入管理和监督检查,查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

  监察、审计部门依法对“营养计划”实施工作及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营养计划”实施公开、透明。

  宣传部门负责对“营养计划”实施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向媒体及社会各界解读省、市“营养计划”的有关政策。

  各学校要认真负责地做好“营养计划”的落实工作。“营养计划”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安全管理责任。各学校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保证各个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妥善组织和管理好学生就餐,确保“营养计划”安全、顺利实施。

  鼓励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基层组织,以及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积极参与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在改善就餐条件、创新供餐方式、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各区县、各部门、学校和有关企业(个人)之间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任务,责任到人。

  (三)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各区县要提高对校园食品卫生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以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为核心,切实加强对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市、区县食品卫生安全监管部门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等,要明确安排专人负责“营养计划”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制度和应急机制,及时、妥善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四)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行。市、区县财政要将财政补助资金纳入专项资金转移支付特设账户,实行动态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补助资金应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不得直接发放到学生或家长手中。要督促供餐单位定期公布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严禁克扣和浪费。要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防止套取和冒领补助资金的行为。要加强学校食堂的会计核算,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全面公开经费账目,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

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计划5

  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切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启动试点。按照国家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的要求,我县3.33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从秋季开始享受中央财政提供的营养膳食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在校200天计算,每人每年600元,资金总额为20xx万元。

  此项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教育部门牵头,协调财政、公安、工商、食品药品、卫生、物价等相关部门,切实做好资金划拨,原材料供应、食品安全监督、供餐模式等方面工作,为计划的全面实施提供保障。

  (二)供餐模式。从实际出发,我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模式要坚持分步实施的原则。

  第一步,从春季开始,采用以液态奶为主的课间加餐形式,向学生提供每天200—250克液态奶,覆盖学生人数为3.33万人。对于具备供餐条件的龙江镇中学,财政部门将“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直接拨付学校,由学校组织食品采购、加工和供餐,覆盖人数为750人。供奶企业须经县政府采购部门公开招标,确定具备生产学生饮用液态奶资质和学生饮用奶标识的企业后对学生进行液态奶供应,由企业负责液态奶的供应、运输和配送,学校负责接收和分发。

  第二步,加快改善就餐条件。一是对学校现有食堂进行清理整顿,已对外承包的要在7月末收回经营承包权,解除合同,由学校统一管理。二是加大投入,对学校食堂进行改造,扩大规模,改善条件,使其达到规范化、标准化要求。三是结合农村中小学布局,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为载体,统筹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将学校食堂建设纳入重要建设内容,建设一批标准、规范的中小学食堂,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供条件和保障。待具备条件后,逐步实施以学校食堂供餐为主,以购买供餐服务为辅的供餐模式,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营养餐。

  从开始,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完成农村学校食堂规划建设任务。重点进行乡镇中心学校食堂建设,20xx年重点进行学校食堂布局调整规划后需保留学校食堂建设。计划新建、改扩建食堂30个,其中新建21个,改扩建9个,总建筑面积1703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126万元。

  三、实施步骤

  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进的原则,我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分以下四个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已完成)。县成立实施“营养改善计划”领导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制定出台“龙江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并报省教育厅,召开部门协调会议,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

  (二)启动试点阶段(已完成)。研究确定供餐模式,从我县实际出发,选择龙江镇中心学校为“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

  (三)公开招标阶段()。由县政府采购办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具备生产学生饮用奶资质和标识的企业向学生提供液态奶,并签订供货合同,对供货时间、保质期限、配送形式、安全管理等事项做出具体约定。龙江镇中心学校采购供应要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供货单位和个人,并签定相关合同,明确学校和供应单位的相关责任。

  (四)组织实施阶段(6月)。在充分论证全面准备的基础上,全县计划于6月开始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企业开始向学生供应液态奶,龙江镇中心学校开始向学生提供3元钱等值营养餐。

  四、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一)在逐步收回学校食堂经营承包权。规划建设一批规范的中小学食堂以后,县政府要加强对中小学食堂工作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实行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食堂管理和工作人员,加强对食堂管理人员的全方位培训。

  (二)加强食品采购,储存管理。要依据食品安全标准建立食品供应准入制度。各中小学要建立统一的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食品及原辅材料的采购实行索证登记制度,严禁采购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学校要建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储藏、储存场所,配备必要的保鲜设施,分类存放,安全管理,严禁不符合质量和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向学校。

  (三)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要针对原料供应、加工操作、包装储存、餐具消毒、环境卫生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等环节,制定具体监管措施。定期对纳入“改善计划”的供应企业依法进行检查,及时查处生产、加工、配送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建立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健全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和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工作措施,定期组织演练,防患于未然。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成立龙江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

  职责分工:

  教育部门: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内容,牵头做好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各项工作;

  发改部门:要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农村学校改善生活卫生设施;

  物价监管部门:要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适时开展学生营养配餐生产流通环节费用的调查和测算,组织对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

  公安部门: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生产场所消防安全监管,与有关部门配合查处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

  财政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切实加大投入,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农业、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对供给学校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农牧企业、农村经济联合体和农户面向农村学校定点生产、加工和集中配送食用农产品;

  卫生部门:指导学校开展学生营养状况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提出改善学生营养的措施和意见;

  审计部门:负责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

  税务部门:研究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及流通环节费用减免政策;

  工商部门: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流通活动的监督管理;

  质监部门:负责对供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管,对供餐食品定期进行抽检;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加工、贮存、餐具消毒、设备清洁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食品安全监督协调机构: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相关事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监察部门:负责对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宣传部门:负责宣传引导,全面、客观地反映计划实施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实际行动,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由专人负责按方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指导。

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计划6

  一、工作目标

  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纳入民生重点工程,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长效机制,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通过计划的实施,不断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二、实施时间、范围、标准及经费来源

  (一)实施时间和范围。从20xx年春季开始,在继续实施好“蛋奶工程”的基础上,在全县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全面启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从20xx年秋季开始,“蛋奶工程”和营养改善计划并轨实施。

  (二)实施标准及经费来源。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按每生每天3元标准承担,其它资金由地方财政配套,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

  三、供餐方式、操作流程及工作重点

  (一)供餐方式。在学校后勤条件还不均衡的情况下,主要采取以下供餐方式:一是对后勤条件较好的农村寄宿制学校采取餐劵制,学校食堂分别按3元和4元的标准准备荤素搭配的营养午餐,以班为单位统一向学生配发,学生可自选标准凭餐劵领取;二是对目前尚无厨房的村小,选择在学校周边符合条件的农户家进行托餐,学校协助农户做好每日学生用餐登记;三是对目前尚无厨房且无家庭托餐条件的村小,则按3元标准每天以蛋奶形式或中心小学统一送餐配发给学生。

  (二)操作流程。

  1、学校供餐方式主要操作流程。首先由卫生局、教体局、食药局等职能部门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供餐条件进行食品卫生安全风险评估,对符合供餐条件的学校,由县教体局负责监督供餐学校对实施“计划”所需原材料大宗物品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由中标供货企业或供货商按时统一配送到校,学校确定专人接收验货和登记上账入库,每天按时按量出库,由食堂按照提前制定的食谱加工成营养熟食,按规定试尝留样后,安排学生食用。

  2、家庭托餐方式主要操作流程。卫生局配合教体局、食药局等职能部门提前研究制定家庭托餐的基本条件和评审办法,按照“一年一审、好中选优”的基本原则,由卫生局等职能部门先期进行资质审查、筛选,面向社会公布全县符合校外托餐条件的家庭名单,指导学校做好托餐家庭选择,并由所在镇中心小学统一制定营养膳食原材料采购标准,指导托餐家庭做好营养膳食原材料定点采购或配送工作,由托餐家庭按时按量加工成营养熟食,按规定试尝留样后,安排学生食用。

  (三)工作重点。一是加强学校食堂基础能力建设。把学校食堂尤其是村小食堂建设作为农村校安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的实施重点,加大学校食堂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力度,保证学校基本具备提供营养午餐的硬件条件;由人社局和财政局统筹解决学校食堂工作人员配备和工资问题,力争用三年时间逐步实现学校供餐方式全覆盖目标。二是强化资金监管。县财政局要制定“计划”资金专项管理办法,将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县教体局要建立“计划”资金专项管理制度,设立“计划”资金专账,由县教育经费支付中心统一监管使用;要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防止套取和冒领国家补助资金的行为发生;要督促供餐学校和托餐家庭定期公布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严禁克扣和浪费。各实施学校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定期公开学生营养改善经费账目,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三是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县政府与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签订专项食品安全责任书,由县食药局牵头制定实施“计划”的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中小学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夯实各级各职能部门的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覆盖各级各部门及各实施学校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

  四、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体系。为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协管教育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监察局、发改局、财政局、教体局、审计局、文广局、卫生局、农业局、工商局、食药局、食药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由县教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教体局分管副局长和县财政局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定期联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计划”实施的相关事宜。同时,在县教体局增设营养改善计划办公室,具体负责“计划”的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各镇、各学校也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并确定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层层签订专项工作责任书,切实建立健全县、镇(部门)、学校三级组织管理体系。

  (二)明确部门职责,夯实工作责任。教体局要把“计划”的实施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牵头负责“计划”的实施、指导和督查;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托餐家庭进行食品安全检查;联合食药、质监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食品安全培训方案和教材编写,对实施“计划”的中小学校长、食堂负责人、从业人员以及供餐企业、托餐家庭相关人员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法规制度和行业规范培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财政局负责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落实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发改局负责将“营养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农村学校改善就餐条件;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组织对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计划”实施及流通环节费用减免政策。农业局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工商局负责对供货企业(含工商户)、供餐学校和托餐家庭主体资格注册的登记和管理。质监局负责监管供餐学校和托餐家庭的食品生产和加工,查处食品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卫生局负责组织处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工作,制订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标准及制度,对学生营养食谱和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食药局负责制定实施“计划”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负责学校食堂以及供餐单位(家庭)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不同供餐方式的准入办法、食品安全管理及监督制度,切实做好日常综合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监察局、审计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计划”实施工作及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宣传、文广部门负责制订宣传工作方案,对“计划”实施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向媒体及社会各界解读国家实施“计划”的有关政策。各实施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承担“计划”的组织实施及相关管理责任,抓好食堂建设和设施设备配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保证各个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妥善组织和管理好学生就餐;各镇中心小学负责对托餐家庭的日常监管,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在确定供餐模式、配餐食谱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计划7

  一、指导思想:

  食品卫生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于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是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的大事。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规定》和《省级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等法律法规,以预防和遏止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努力营造学校食品放心消费的环境为目标,坚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围绕学校为学生着想,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师生生命健康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普遍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增强教育系统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教育教学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特制定本计划。

  二、加强领导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师生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认识,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行和长期性。学校制订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门机构、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成立了由一把手总负责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在全校范围内形成有效的食品卫生安全网络。

  三、明确职责

  (一)学校分管副校长应当履行的职责如下:

  1、加强对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学校分管副校长与学校食堂管理员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每学期会同校委会组织一至两次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做好学生课营养餐、饮用水及其他方面的.学校食品卫生的管理和督查。

  2、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实施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并做好必要的考核记录。

  3、加强学校食堂及饮用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使其达到卫生要求,并与学校招生规模相适应。学校食堂及饮用水等基础设施达不到卫生要求或与办学规模不相适应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

  4、督促落实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和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二)学校应当履行的职责如下:

  1、学校定期召开食品卫生安全专题会议,每月检查学校食堂、饮食店、商店食品及饮用水卫生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达不到卫生基本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同时要做好四个“备案”:一是各层次的检查和自查工作都要有检查记录备案;二是发现安全隐患要有整改记录备案;三是出现食物中毒要有处理意见记录备案;四是要制定饮食卫生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备案。

  2、学校食堂应坚持“服务师生,保本微利”的原则,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3、学校要加强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必须向学生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和必要的洗手设施。学校供水工作由专人监管,盛装学生饮用水的容器必须加盖加锁。

  4、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和卫生法律知识培训,并持有卫生监督部门指定医疗单位检查的健康证明。发现患有影响食品卫生安全疾病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学校食堂物资实行准入制度,定点采购,并建立采购索证及验收制度。

  6、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饮食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7、加强食堂及饮用水源的安全保卫工作,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投毒事故的发生。

  8、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当迅速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开展救助工作。

  四、具体措施

  1、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制度。学要指定专人负责包括食物中毒在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上报工作。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立即报告当地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同时全力配合抓好救治和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报告内容为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临床表现、已采取的措施、可疑食物、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有关内容。

  二是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学校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学校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立即向所在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三是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和责任人追究责任。

  2、检查各校食品卫生安全进销台帐,对每年度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对要整改的单位督促完成。

  3、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所有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100%。

  4、定期开展培训。定期开展对学校卫生主管领导和学校食堂负责人的卫生法律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五、主要工作:

  1,加强宣传,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培养师生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2,与卫生部门联合每季度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堂食品卫生进行一次检查。

  3,暑假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后勤人员进行一次培训,提高后勤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4,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工作总结,评比。

  六,活动安排:

  二月份:安排布置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工作

  三月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检查

  四月份: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检查

  五~六月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第二次检查

  七~八月份:后勤工作人员培训

  九~十月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第三次检查

  十一~十二月份:年终检查,总结,评比

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计划8

  一、加强领导,健全网络

  我院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对医院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从保障广大患者和医护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行和长期性。要制订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门机构、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成立由一把手总负责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医院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在全院范围内形成有效的食品卫生安全网络。

  二、明确职责,层层落实

  1、明确医院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院长负责制,院长为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副院长为主要责任人,食堂具体分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分工协作,各尽其职,在各个岗位和各个操作环节都要责任到人,坚决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2、定期召开食堂食品安全专题会议,每月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同时要做好四个“备案”:一是检查和自查工作都要有检查记录备案;二是发现安全隐患要有整改记录备案;三是出现食物中毒要有处理意见记录备案;四是要制定饮食卫生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备案。

  3、坚持“服务患者,保本微利”的原则,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4。为了加强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必须为患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和必要的洗手设施。医院的供水有专人监管,盛放病人饮用水的容器必须密封加锁,每天清洗消毒。

  5、医院食堂必须符合食品卫生经营的基本条件,取得卫生许可证,严禁出售“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

  6、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和卫生法律知识培训,并持有卫生监督部门指定医疗单位检查的健康证明。发现患有影响食品卫生安全疾病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7、医院食堂物资实行准入制度,定点采购,并建立采购索证及验收制度。

  8。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教育患者和医务人员养成良好的食品卫生习惯。

  9、加强食堂及饮用水源的安全保卫工作,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投毒事故的发生。

  10、医院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当迅速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开展救助工作。

  三、具体措施

  1、建立医院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包括食物中毒在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上报工作。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内容为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临床表现、已采取的措施、可疑食物、姓名、等有关内容。,同时全力配合抓好救治和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医院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控制后,医院要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二是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医院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医院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积极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三是建立医院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报告不及时、瞒报、漏报的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2、改善食堂食品安全纳入考虑,对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总结,需要整改的方面积极完成。

  3、确保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100%。

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计划9

  为切实加强我校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工作,预防和控制肠道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有效提高我校的卫生水平,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校特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范围

  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卫生、食品及饮用水

  二、检查内容

  1、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围绕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安全,按照《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和《金沙县特殊教育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及县教育局相关要求,主要检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学校饮用水卫生:学校切实解决学生在校饮水问题,提供开水或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对自备水源、供水设施及管道的防护和管理,落实清洗消毒措施。自备水源应经县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三、检查安排

  学校食堂安全领导检查小组不定时对学校食堂进行抽查,每月至少一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专项检查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检查效果。学校各块负责人要密切配合,要根据县教育局相关要求,努力开展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在全县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充分发挥示范食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我校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硬件设施,使我校食堂从采购、加工、个人卫生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三)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学校领导要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四)加强食堂检查督导,严查违法行为。学校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积极指导学校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认真开展全面排查。

  (五)做好检查总结,及时上报信息。学校要确保每月至少对学校检查一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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