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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在我们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保不准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往往需要预先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部门安全应急预案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部门安全应急预案范文1
公司厨房是一个重要的场所,在这里,员工们每天都能享用到美味的食物,也能够得到必要的营养,但是,厨房中却有很多安全隐患,可能会给员工的健康和生命带来威胁。因此,针对公司厨房的安全隐患,必须制定一份详细的紧急预案,确保员工的安全。
一、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是公司厨房安全的重要方面。为保证食品质量,厨房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卫生规定,如保证每天检查食品的质量和保存期限,检查食品是否有异味、变质等情况,保证食品的卫生和安全。
另外,每天的工作结束后,必须做好清洁工作,包括清洗厨房用品,消毒厨房用品以及清洗办公区域的工作。此外,必须保证在烹饪时的卫生工作,比如洗手,在加工食品前,必须进行充分的清洗,并在烹饪时避免使用已经变质的食品。
二、火灾安全
士无所依,医无所依,大火来临更是无所依。因此,厨房的火灾安全必须得到重视。首先,必须查看每天的安全检查区域是否有易燃物品和热源,如有发现烧菜时需要用手动灭火器,并确保手动灭火器愉快好用。这时还需要对炉头进行检查,并确保炉头的温度合适,使用时一定要注意。
另外,必须确保安全出入口的畅通,并且挂上“紧急出口”标志,员工必须熟知所有紧急出口的位置,所有员工必须进行安全训练,在炉火中行走时一定要佩戴适当的防护装备。
三、菜刀刃度安全
3、使用刀具时,员工必须佩戴切割安全手套和抗切割背心,必须训练员工如何正确使用各种刀具,并确保刀口锋利,以免切割时造成意外伤害。
另外,在厨房中有不少器具需要借助电力或其他动力,因此,必须确保所有电器在使用时正确地接线,电源插头应连接到保险盒,同时要确保抽油烟机和灯具的电线接线正确并可以正常工作。
四、毒气泄漏安全
厨房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一些常见的有毒气体,如一氧化碳,硫化氢,氨气等等,这些气体若泄漏到室内就会导致氧气不足,直接威胁员工的生命健康。因此,必须针对这些气体进行特别的安全措施,员工必须佩戴安全气体口罩,并且在厨房内做好通风处理。
五、急救和逃生
在员工遇到安全问题时需要急救,员工必须熟悉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能,知道如何开展心肺复苏和伤口包扎。此外,在紧急的火灾和其他危险情况下,员工必须熟悉逃生方法,知道其中的安全知识和生存技能。
总之,每个公司的厨房都必须制定详细而不失实用的安全预案。这份预案必须清晰明了,严格执行,同时定期进行安全演习和调查。为此,公司可以组建安全委员会,为员工提供安全培训和教育,维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件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件,高效组织应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件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连云港市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灌南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灌南县行政区域内食用农产品在种植养殖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和餐饮服务等环节发生Ⅳ级以上食品安全事件的应对工作。
1.4事件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制。
(3)科学评估,依法处置。优化和整合食品安全监测检验资源,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依法处置和快速应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水平和能力,推动食品安全事件应对处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实现食品安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
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1.5预案体系
本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分为县、乡镇两级管理,由本预案、有关部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乡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组成。
2.事件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件分为四级。
2.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Ⅰ级):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省份或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或经评估认为事件危害特别严重的;
(2)国务院认定的其他Ⅰ级食品安全事件。
2.2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Ⅱ级):
(1)受污染食品流入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造成或经评估认为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
(2)发现在我国首次出现的新污染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并有扩散趋势的;
(3)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Ⅱ级食品安全事件。
2.3较大食品安全事件(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件(Ⅲ级):
(1)受污染食品流入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区(县),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
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Ⅲ级食品安全事件。
2.4一般食品安全事件(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为一般食品安全事件(Ⅳ级):
(1)存在健康损害的污染食品,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Ⅳ级食品安全事件;
(4)县级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机制启动
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食安办)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调查组依法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核定事件等级。达到一般(Ⅳ级)级别以上食品安全事件标准需县政府应急处置的,由县食安办提出建议并经县政府批准,启动应急响应,成立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2指挥部设置
指挥部总指挥由县政府领导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县食安办负责同志担任,其他副总指挥由县政府领导授权指定有关部门或单位的负责同志担任,有关单位为成员。
由县食安办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食安办。
3.3指挥部职责
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研究事件应急处置的决策和部署;组织发布事件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向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报告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
3.4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有关乡镇和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件,防止事态蔓延扩大;研究协调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搜集整理有关事件处置信息,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提出事件处置建议;向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县政府、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件应急处置情况;组织信息发布,必要时接受媒体采访;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指挥部办公室建立会商、发文、信息发布和督查等制度,确保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3.5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工作督查和指导,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成员单位名单及具体职责见附件1)。
3.6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应当根据本预案的要求,成立相应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构。一般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处置需要,指挥部可下设若干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关工作。
(1)事件调查组。由县食安办牵头,会同县公安局、监察局、卫计委、有关监管部门及事发地乡镇政府,深入调查事件发生原因,评估事件影响,作出调查结论,提出事件防范意见;
对涉嫌犯罪的,由县公安局立案侦办,查清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管部门及其他机关工作人员存在的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调查。
(2)危害控制组。由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封存有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监督、责令引发食品安全事件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召回并停止经营,严防危害蔓延和扩大。
(3)医疗救治组。由县卫计委负责,事发地乡镇政府和县红十字会等有关社会团体参与,负责结合实际制定最佳救治方案,在事件发生后迅速组织专业救护机构、人员开展现场救护、院前急救、专科医救、卫生防疫等工作。
(4)监测评估组。由县卫计委牵头,提出检测方案和要求,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相关检测机构开展相关检测,分析查找事件原因和评估事件发展趋势,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提供检测与评估报告,并通报有关监管部门。
(5)维护稳定组。由县公安局牵头,指导事发地公安派出所加强治安管理,迅速组织警力保护现场、维持秩序和交通疏导等,保障事件调查与医疗救治等工作的顺利进行,积极化解因事件造成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6)新闻宣传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县食安办指导新闻宣传部门组织事件处置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7)专家组。根据需要,指挥部成立由有关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为应急响应的调整和解除及应急处置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县食安办负责组建专家库。专家库应包括食品卫生学、流行病学、临床医学、毒理学、化学、生物学、法学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和专业人员。
如事件涉及较大范围的经济赔偿问题,可单设民事赔偿组,负责指导事发地乡镇政府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如事件涉及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应成立涉外组或港澳台组,由县政府外侨办、县台办负责协调处理食品安全事件中涉及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的应急工作。
3.7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
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及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作为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应当在县卫计委及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组织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3.8乡镇政府职责
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地乡镇政府在县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配合做好本区域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负责需要上级政府组织、协调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
4.应急保障
4.1信息保障
县食安办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县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包括食品安全监测网、事件报告与通报、食品安全事件隐患预警等内容;建立健全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信息共享。
4.2医疗保障
县卫计委应当建立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体系,在食品安全事件造成人员伤害时迅速开展医疗救治。
4.3应急队伍与技术保障
根据需要,县食安办指导有关部门,依托专业力量组建食品安全应急队伍以及具有一定救援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辅助性队伍。加强对应急队伍的指导,并在知识培训、应急演练等方面给予支持。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机构职责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健全专家队伍,为事件核实、级别核定、事件隐患预警及应急响应等相关技术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4.4监测数据保障
建立食品安全监测数据库,包括土壤环境污染监测、饮用水质量监测、饲料质量监测、有害重金属污染监测、农药兽药残留监测、食品添加剂监测、生产加工领域食品质量监测、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餐饮服务领域食品质量监测、食源性疾病尤其是食源性的传染病监测等方面的数据。
县食安办督导有关部门制定数据的收集、整理、使用、评估制度,制定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
4.5物资和经费保障
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的储备与调用应当得到保障;使用储备物资后须及时补充;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产品抽样及检验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4.6社会动员保障
根据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协助参与应急处置,必要时依法调用企业及个人物资。在动用社会力量或企业、个人物资进行应急处置后,应当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4.7宣教培训
有关监管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安全专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促进专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技能,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道德水平,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正确引导消费。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加强对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和监管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决策和处置能力。
5.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
5.1监测预警
县卫计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省、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县实际,组织制定、实施食品安全监测方案,建立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体系。县卫计委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提出并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或问题,应及时通报县食安办、县卫计委以及有关方面,依法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5.2事件报告
(1)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单位与引发食品安全事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信息;
(2)食用农产品、食品监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并向县食安办和卫计委通报的信息;
(3)乡镇政府报送的信息;
(4)医疗机构报告的信息;
(5)食品安全有关技术机构提供的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
(6)经核实的公众举报信息;
(7)经核实的媒体披露与报道的信息;
(8)省、市或其他区县有关部门通报涉及本县的信息。
5.2.2报告主体、程序和时限
(1)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和信息,应在2小时内向县食安办和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部门报告。
(2)发生可能与食品有关的急性群体性健康损害的单位,应在2小时内向县食安办、卫计委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3)接收食品事件患者治疗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及时向县卫计委等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县卫计委和有关监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通报县食安办。
(4)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有关社会团体及个人发现食品安全事件相关情况,应当迅速向县食安办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或举报。接受举报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核实举报内容并依法查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件瞒报、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不得阻碍他人举报。
(5)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事件或接到食品安全事件报告或举报,应立即通报县食安办和其他有关部门,经初步核实后,要继续收集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有关新情况向县食安办和其他有关部门通报。
(6)经初步核实为食品安全事件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县食安办应当按规定向县政府及市政府食品安全办报告;
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食品安全事件的首报信息,实行信息直报,县食安办应在2小时内向市政府食品安全办报告信息。必要时,经县政府批准,可直接向市政府、省或国家食品安全办报告。
5.2.3报告内容
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医疗机构、技术机构和社会团体、个人向县食安办、卫计委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疑似食品安全事件信息时,应当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和受伤害人数等基本信息。
阶段报告应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原因,并对初次报告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总结报告应包括食品安全事件鉴定结论、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汇总;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建议;对引发食品安全事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罚意见。总结报告要在事件处置结束后10日内形成。
5.3事件评估
5.3.1有关监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县食安办、卫计委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由县食安办会同卫计委等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事件评估。
5.3.2食品安全事件评估是为核定食品安全事件等级和确定应采取的措施而进行的评估。评估内容包括:
(1)污染食品可能导致的健康损害及涉及范围,是否已造成健康损害后果及严重程度;
(2)事件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3)时间发展蔓延趋势。
6.应急响应
6.1分级响应
根据食品安全事件分级情况,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响应。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灌南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开展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
6.1.1核定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分别报请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批准并宣布启动实施,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当组织实施Ⅰ级、Ⅱ级、Ⅲ级应急响应时,县政府按照国家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省政府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和市政府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的部署及应急预案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市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一般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地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县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村(居)及有关单位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报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事件发生单位按相应处置方案开展先期处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当发生30人以上食物中毒或在必要时,应启动Ⅳ级应急响应进行处置。必要时提请上级政府派出工作组指导、协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6.2应急处置措施
一般(Ⅳ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县一般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要立即按照预案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以最大限度减轻事件危害:
(1)县卫计委有效利用医疗资源,组织指导医疗机构开展食品安全事件患者的救治。
(2)县卫计委及时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检测,相关部门及时组织检验机构开展抽样检验,尽快查找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原因。对涉嫌犯罪的,县公安局及时介入,开展相关犯罪行为的侦查工作。
(3)县市场监管局应当依法强制性就地或异地封存事件相关食品及原料、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待查明导致食品安全事件的原因后,责令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消除污染。
(4)对确认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相关食品及原料,县市场监管局应当依法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检验后确认未被污染的应予以解封。
(5)及时组织研判事件发展态势,并向事件可能蔓延到的乡镇政府通报信息,提醒做好应对准备。事件可能影响到县行政区域以外时,应及时报请市政府食品安全办或市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做好相关通报工作。
6.3监测分析评估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应当对引发食品安全事件的相关危险因素及时进行检测,专家组对检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分析事件发展趋势、预测事件后果,为制定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置方案提供参考。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对食品安全事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消除或者控制,对事件中伤病人员开展救治,对现场、受污染食品控制,食品与环境,次生、衍生事件隐患消除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提出评估建议,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6.4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6.4.1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条件
(1)级别提升与降低
当食品安全事件随着时间进一步加重,并有蔓延、扩大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及时提升响应级别;对事件危害已逐步消除的,且经研判认为事件危害减低到原级别以下或无进一步扩散趋势的,应相应降低响应级别。
当学校或托幼机构、全国性或区域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可相应提高响应级别,加大应急处置力度,确保迅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2)响应终止
当食品安全事件得到控制,并达到以下两项要求,经分析评估认为可解除响应的,应当及时解除响应:
食品安全事件患者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且无新的急性病症患者出现,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病例出现。
现场、受污染食品得到有效控制,食品与环境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件隐患消除。
6.4.2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程序
一般(IV级)食品安全事件由指挥部组织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论证。评估认为符合级别调整条件的,指挥部提出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建议,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后,事件发生地乡镇政府应当结合调整后级别采取响应措施。评估认为符合响应终止条件的,指挥部提出终止响应建议,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必要时,可报请上级政府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食品安全事件响应级别调整和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
6.5信息发布
一般(IV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要严格实行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等多种形式,由指挥部或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7.后期处理
7.1善后处置
县政府及相关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对食品安全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及运输工具补偿;应急及医疗机构垫付费用、事件患者后续治疗费用的及时支付,以及产品抽样与检验费用的及时拨付;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涉外和港澳台的有关善后处置工作等。尽快消除事件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恢复正常生活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保险机构应当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按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承担受害人后续治疗和保障等相关费用。
7.2考核奖惩
7.2.1考核奖励
县食安办定期组织对各乡镇政府、各有关成员单位应急预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乡镇政府、各有关成员单位对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7.2.2责任追究
对迟报、谎报、隐瞒和漏报食品安全重要情况或应急管理工作中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总结
食品安全事件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县食安办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对食品安全事件和应急处置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事件原因和影响因素,评估应急处置开展情况和效果,提出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完成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形成后,应按规定报送县政府和市政府食品安全办。
部门安全应急预案范文2
消防工作是企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根据《消防法》和《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为有秩序迅速调集企业员工和企业的消防设备、能有效的应付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达到及时控制火势蔓延,迅速扑灭火灾,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本着“初期火灾以自救为主、外援为辅”的原则,制定本计划。
1、组织机构及人员分工、职责:
企业灭火现场设灭火总指挥,下设灭火组,抢救组、警卫组,通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
(1)总指挥:
职责:在火灾发生时,负责企业灭火组织的指挥,人员的`协调、物资的调配和外援力量工作的布置。
(注:当火灾突发,负责人因故不在岗位时,由副厂长或各班组的带班长代行其职责。)
(2)灭火组:
分工:备有灭火器、铁锨、湿棉被。
职责:在灭火现场总指挥的指挥下,负责火场的灭火。灭火组全体人员在灭火现场一定要听从指挥员的指挥,坚持“救人重于救火,先控制,后扑灭”的原则,贯彻“速战速决,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思想
(3)抢救组:
职责:负责在火灾发生时,抢救可能抢出的物资,并对伤员进行救护。
(4)警卫组
职责:负责重点部位和火灾现场的警卫工作,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并告知附近车辆来客及四邻远离现场。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并根据指挥员指令,采取警卫措施。
(5)通讯联络组
职责:负责在火险发生时保障通讯联络的畅通。负责向上级报告,向消防部门报警,同时负责指挥员命令的传达及外援力量的接待工作。
(6)后勤保障组
职责:负责向火场运送灭火器材,调动运输工具,切断电源,关闭阀门,并同时负责灭火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2、火灾的扑救
(1)报警信号的规定
A、报警器连续报警五分钟。
(2)组织方法及分工
当接到火灾警报后,指挥员应冷静沉着,首先组织抢救组人员迅速准确地弄清起火区域和部位,了解燃烧的物质,火灾的大小,然后根据掌握的情况,分析判断调动力量配置灭火器,下达灭火指令。
各小组应根据指挥员指令和自己担负的职责,迅速准确、有条不紊地同时地展开工作。
(3)外援力量的组织协调
当有外援力量到达后,通讯联络组应负责接待工作,应弄清外援力量的人数,是否携带灭火器具,携带何种灭火器具,是否有灭火战斗的经验等等情况。然后报告总指挥,由总指挥布置其工作。现场全体抢险人员一定要听从现场指挥员的命令,不能我行我素。
部门安全应急预案范文3
为确保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出现事故停电、临时停电及出现电力事故情况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司其职的原则,及时控制局面,努力将因停电或电力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应急预案。
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制定学院停电及电力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建立健全学院停电及安全用电责任制度、违章用电和触电报告制度、触电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
3.加强学院停电后规范学生行为及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安全用电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督促相关部门经常对公共部位电力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
5.组织各部门、系(院)经常进行寝室、教学楼、实验(训)楼、食堂、门面、职工宿舍安全用电情况检查,对违章用电现象及时纠正;根据当前用电超负荷现状,特别规定:空调上限控制温度为25℃,空调和小功率(小于750w)电烤火炉不得同时使用,不准使用大功率(大于750w)电烤火炉;
6.一旦发生停电或电力事故要积极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和协调工作;
7.做好学院内部蓄意停电及电力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三、防范措施
1.经常对学院的配电房、供电设施、设备及线路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确保安全用电。
2.坚持夜晚值班制度,加强夜间的管护,确保夜间校园用电安全。
3.定时检查应急灯是否完好,如不能用,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修理。
4.经常做好安全用电知识宣传,让师生了解和掌握安全用电常识,会用电、会防范。
5.经常维护好柴油发电机组,冬季加满水箱防冻液、蓄电池电解液、机油,单台柴油发电机组备足10吨柴油,每周试运行发电机组半小时。
四、两种情况下的停电处理方法及首要措施
1.接到停电通知的情况
在接到电业部门停电通知的情况下,水电班应事先将停电线路、区域、时间以及安全防范要求等情况通知师生员工、学院各系(院)、各部门(特别是食堂、学生公寓、施工工地)及学院教职工住宅区,以粘贴停电通知的形式发布停电消息,让大家做好准备。同时,水电中心应做好停电前的应变工作。
2.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发生停电的情况
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发生停电的情况下,水电班值班室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全体在校电工对停电原因进行确认,弄清是学院内部故障停电还是校外原因停电。若系内部故障停电,应立即派人查找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若系外部停电,一方面要防止突然来电引发事故,另方面致电电业局查询停电情况,了解何时恢复供电,并将了解的情况及时通知应急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
五、停电应急预案
1.学院召开重大会议、开展重要活动遇到停电情况时,根据需要由后勤处水电班使用柴油发电机组进行发电。
2.根据停电范围与可能的停电时间启动相应应急保安措施,门卫、保卫人员应加强警戒与巡视,加强重要部门、重点部位、重要设备的保卫工作。特别是人员密集的场所或部门,要根据情况做好宣传引导、妥善安置、紧急救援或疏散,稳定师生情绪,防止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3.保卫处要配备自备保安电源、应急照明灯,水电班要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处理内部电力故障需要的一些常用维修设备、工具和材料)。保卫处平时定期对内部的保安电源及设施进行检查,如应急灯、出口指示、人流导向指示灯(牌)等确保安全设施完好,有效提高突发停电事件应急能力。
4.水电班20分钟之内启动柴油发电机组发电,优先保证供电顺序为:水井抽水—学生食堂—教学楼、实验实训楼(白天)、学生宿舍(晚上)—办公楼—职工住宅—其它。
5.教学楼晚自习大面积停电的紧急预案:
若出现停电情况,教师首先将学生控制在教室内,维护秩序,稳定学生情绪,等待来电或在教师和教学楼管理员指挥下,使学生安全离开教学楼;教学楼管理员要迅速了解情况,通知水电值班室,值班室要及时告知水电班负责人,水电班负责人要尽快安排人员进行维修,如停电不能在短时间内恢复。学生工作人员和教师要有序疏散学生,防止踩踏事故;疏散学生时,老师控制楼道、楼梯口,组织学生有序疏散;学生下楼梯一律靠右边行走,禁止学生在疏散过程中停住弯腰去系鞋带或捡丢下的物品;各楼层疏散必须错开时间,防止拥挤、践踏。
6.宿舍停电的紧急预案:
管理员在第一时间通知值班领导,并听从值班领导的安排;停电后,各个宿舍学生必须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嬉闹;寝室长指挥本宿舍学生在寝室休息,并注意安全;在此期间,学生严禁互串宿舍或到楼下;寝室楼门卫管理员一定要负起责任,及时解释情况,督促学生就寝并处理应急事件。
7.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1)立即切断电源。可以采用关闭电源开关、用干燥木棍挑开电线或拉下电闸。救护人员注意穿上胶底鞋或站在干燥木板上,想方设法使伤员脱离电源。
(2)脱离电源后立即检查伤员,发现心跳呼吸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应坚持不懈地做下去,直到医生到达;
首先,要尽快把他仰面放平进行人工呼吸,进行人工呼吸时,抢救人员骑跪在触电人员身体上部(注意不要压在其身上),双手按在触电人员胸部上下反复按压,按压的速度每分30-40次,或按这样的速度进行口对口的人工呼吸,直至触电人员有心跳,有呼吸为止;心脏按摩,抢救人员双手按在触电人员的左胸心脏部位有节奏的按压,每分钟60-70次,直到有心跳为止。
(3)对已恢复心跳的伤员,千万不要随意搬动,以防心室颤动再次发生而导致心脏停跳。应该等医生到达或等伤员完全清醒后再搬动。
(5)触电引发火灾安全事故的紧急预案:
①立即切断电源;
②利用各部位消防器材,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和自救;
③人员扑救的同时根据火灾情况向消防部门报警;
④打开所有安全通道、组织师生疏散;
⑤及时通知相关领导。
六、调查与处理
1.根据触电事件发生的过程,分析事故的原因、结果、经济损失等调查情况上报上级部门。
2.对造成电力事故的部门和个人,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3.对造成严重事故,通过学院保卫部门转送司法部门处理。
第一条:本预案所指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是指突然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火灾、人员伤亡、公共卫生事件、恐怖袭击或其他事件。
第二条:指导思想:各类企业的'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救人第一”和“快速有效”的指导思想。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反映,处置得力的原则迅速启动,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控制事态发展,将人员伤亡、事故损失降到最低,并迅速恢复正常状态。
1、全面掌握各类企业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情况,绘制安全事故分布图。
2、整合救援资源,合理组建专业救援队和社会救援组织,有效配置各类抢险仪器、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3、组织开展安全事故隐患,周围人员的安全教育,使其掌握必要的自救知识。
4、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根据现场情况,组成抢险救援机构,并组织、协调、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5、指导救援队伍和组织进行摸拟演练,并及时修订安全预案。
重特大事故(险情)发生后,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先采用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的企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判断、抢险救援的进展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和抢险处理的有关事宜。
1、重特大事故(险情)发生后,要立即组织专业队伍和有关人员迅速开展抢救、处置工作,控制事故(险情)扩大,为后续救援抢救创造条件。
2、领导小组成员到达事故(险情)现场后,立即根据事故(险情)发生的地点的实际情况,按照应急救援责任分工,组成抢险救援机构,并向有关单位下达救援命令,组织各救援小组立即开展工作。
3、抢险救援结束后,在统一指挥下,有序撤离。
负有抢险救援任务的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政令畅通。
汐子派出所、二龙派出所、汐子卫生院、二龙卫生院、汐子电信、二龙电信、汐子变电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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