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管理制度

时间:2023-12-06 07:42:2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食品管理制度[精品]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食品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食品管理制度[精品]

食品管理制度1

一、配餐间间使用前进行室内空气消毒,每次消毒0.5—1小时。

  二、员工进入配餐间进行二次更衣和洗手,消毒配餐间内不得存放任何杂物和个人用品。非配餐间员工不得擅自进入配餐间。

  三、配餐所用的勺、盘、盆、碗、碟等餐具经消毒后使用,并做好餐具保洁。

  四、配餐剩余尚需使用的熟制品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冷藏,冷藏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不加工经营宾客、员工、学生吃剩的食品。

  五、配餐结束,及时处理配餐剩余食品,并做好配餐间的'清洁卫生。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堂食品卫生安全防范工作,维护稳定的教学秩序,不断提高饭菜质量与服务质量,防止食物中毒,现制定田林中学食堂内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望全体食堂工作人员认真学生,领会精神,坚决贯彻。

  一、食堂必须按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办出食品卫生许可证。

  二、食品(原料)采购

  (1)肉类采购必须要有肉品检验检疫证明。

  (2)豆制品采购必须要有送货清单。

  (3)蔬菜采购必须要有农副产品批发时常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4)其它食品采购要有对方的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复印件。

  三、食品贮存要有专人负责,通风良好有效,离地隔墙,分类分架,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的生活用品,无鼠迹、苍蝇、蟑螂等。

  四、餐饮具清洗应当有专用水池,荤、蔬清洗池应分开。

  五、熟食品、半成品、生食品、食品原料应当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与不洁物。

  六、食品原料必须新鲜洁净,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七、不得加工凉拌菜、生拌菜。不得加工改刀菜。食品必须烧熟烧透,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度,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八、熟食品必须要有留样,数量不少于250克,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

  九、食堂如有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重新食用前应确认未变质,并经高温彻底加热后再食用。

  十、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要有卫生部门体检后的健康证,持证上岗。

  十一、工作完毕要清扫干净工作场所,保持食堂的整洁。

  十二、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三白”上岗(头戴白帽子,口戴口罩,身穿白工作服),不戴耳环、首饰、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洗衣服等。

  十三、冰箱内存放食品生、熟必须分开。

食品管理制度2

  1、食品仓库应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的相关措施。

  2、食品存放应分类保管、隔墙离地。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按要求及时冷藏保存。

  3、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

  4、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开门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5、根据食品的种类选择冷冻或冷藏法保存食品。肉类食品应置于冷库或冷冻箱中保存。

  6、冰柜应经常检查制冷性能,由专人负责,定期除霜和除去冰块、清洗和消毒,保持整洁,无异味。

  7、建立仓库、冷冻物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已解冻的食品不宜再次冷冻。

  8、冰柜中的各类食品应分开存放,生熟食品不得混放;食品不得与非食品一起冷冻或冷藏。

  9、冰柜因停电或故障导致储存的食品解冻,在重新冷冻前要进行清理。

食品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为防止本公司发生的万一存在因微生物、异物等异常原因造成的不合格食品的扩散,尽早回收,以减轻或杜绝对社会、公众的威胁,维护企业的形象,减少公司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成品的回收控制。

  三、职责

  1、公司为本程序的最高决策者,负责提供资源支持(包括人员、资金、器材等),负责配合执法部门一起进行不合格产品的召回工作;

  2、销售部负责提供销售信息,确定问题产品的'回收方案处于公司的控制之下。

  3、质检部负责发现问题,分析该问题的影响力,提供解决问题的建议。

  4、生产车间负责在最短时间内,对问题产品进行逆向追溯。

  四、产品召回步骤

  1、厂区内部发现的问题,处理步骤按照不合格品处理程序时行再加工或销毁等处理。

  2、销售商或用户发现的问题,由营销业务部负责了解并记录问题发现的地点、时间和批号等,及时向公司汇报,并保持与销售商或用户的持续联系。

  五、投诉评估

  投诉汇总报告由发现问题的归口部门如实整理成书面材料并交质检部会签,如果发现产品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则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技术人员调查研究以确定存在危害因素,必要时请外界的研究机构来协助;

  2、立即通报公司;

  3、营销业务部部负责追溯及产品的所有标签。必须在24小时内查到问题产品的销售点;

  4、质检部、生产车间联合收集并反复阅读研究有关质疑产品,生产前后所生产的产品与质量记录。

  六、回收程序

  1、问题发现→报告召回工作组→集体调研→决定回收→产品标识→生产记录→顾客→回收→评估→处理。

  2、追回产品,直接废弃。

  3、回收结束后,填写《产品回收报告)),三日内归档。

食品管理制度4

  为规范保健食品出库管理工作,确保本公司销售的保健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杜绝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流出,特制定本制度。

  1、保健食品出库必须经发货、复核并加盖质量“未见异常”专用章等手续方可发出。

  2、保健食品按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如果“先进先出”和“近期先出”出现矛盾时,应优先遵循“近期先出”的原则。

  3、保管人员先按“销售单”的`内容在微机内准确复核,而后按照“销售单”取货完毕后,交复核人员复核,复核员应根据盖有财务章的销售清单核对购货单位、品名、规格、生产厂商、数量、批号、有效期等项目内容和外观质量后,并检查包装的质量状况,方可出库。出库复核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4、整件与拆零拼箱保健食品的出库复核:

  4.1、整件保健食品出库时,应检查包装是否完好;

  4.2、拆零保健食品应按逐批号核对后,由复核人员进行拼箱加封。

  5、保健食品拼箱发货时应注意:

  5.1、尽量将同一品种的不同批号或规格的药品拼装于同一箱内;

  5.2、若为多个品种,应尽量分剂型进行拼箱;

  5.3、若为多个剂型,应尽量按剂型的物理状态进行拼箱;

  5.4、液体制剂不得与固体制剂拼装在同一箱内。

  6、出库复核与检查中,复核员如发现以下问题应停止发货,并报告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处理:

  6.1、保健食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

  6.2、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6.3、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6.4、保健食品已超出有效期。

  7、下列保健食品不准出库:

  7.1、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虫蛀、鼠咬及淘汰保健食品;

  7.2、内包装破损的保健食品,不得整理出售;

  7.3、瓶签(标签)脱落、污染、模糊不清的品种;

  7.4、怀疑有质量变化,未经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质量状况的品种;

  7.5、本公司质管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暂停销售的品种。

食品管理制度5

  1、小卖部必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站进行身体健康体检,发现患传染病人员立即换岗。

  2、经营的食品必须索证。

  3、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

  4、不得经营过期及三无食品。

  5、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储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6、定性包装食品不能拆散销售。

  7、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防电工作。禁止将小卖部、烧饭处、住宿混用。

食品管理制度6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所有从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式样。

  二、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

  三、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四、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五、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

  六、每名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

食品管理制度7

  一、员工须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

  二、配餐问、冷荤凉菜间、烧卤熟食切配间、裱花间、沙律间、生食水产品、集体用餐分装间、备餐间等加工操作,应做到“五专”(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洗手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

  三、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未清洗消毒的瓜果、蔬菜、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专间。食品应从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传递。不得放置煤气灶等污染性设施,地面不得设明沟。专间室内温度不得超过25℃。

  四、专间工作人员严格注意个人卫生,在预进问二次更衣,穿戴洁净的衣、帽、口罩,严格执行规范操作。触摸未经清洗消毒的'食品外包装袋等食用品、工用具后,必须严格洗手、消毒,或更换清洁手套后,方能接触成品,避免交叉污染。

  五、每天应进行紫外线空气消毒30分钟,紫外线灯应安装在工作台正上方2米内,按30w/10~1 5 m2

  设置,定期监测辐射强度,每次记录使用时间和累计时间,及时更换。消毒时,室内应干燥、无灰尘、无水雾,门窗密闭,人必须离开,以防灼伤。

  六、专间的各种刀具、砧板、切片机械等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定位存放。用前消毒,用后洗:争。消毒应严格按要求使用煮沸、蒸汽、红外线消毒或用含氯制剂浸泡消毒等方法。

  七、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提供的食品可疑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做出撤换等相应处理。

  八、瓜果蔬菜消毒应按要求使用含氯制剂和高锰酸钾(pp粉)浸泡等清洁消毒方法,有果皮的,最好剥掉食用。盛放直接食饮品的容器必须经过严格消毒保洁。

  九、各种凉菜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生食水产品加工后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裱浆和新鲜水果(经清洗消毒)应于当天加工、当天使用。应严格遵照不同食品贮存条件的要求,及时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半成品和成品应用保鲜膜或餐盒等密封保存,标签注明生产时间,注意在保存时效内使用。隔餐隔夜的改刀熟食及冷盘凉拌莱,冷藏时间不超过24小时,食用前须按规定进行充分加热。

  十、保持专间清洁,每天严格做好有关工用具和空气消毒工作,并做好记录。

食品管理制度8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应悬挂于醒目处,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二、餐饮服务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三、搞好食品防蝇、防尘、防鼠、防腐工作,及时处理好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和标记。

  四、建立食品索证档案,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

  五、保持库房整洁、专用。食品应做到分类、有标志、离地离墙存放。

  六、食(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餐具保洁柜应密闭、专用、定期清洗消毒。

  七、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生食品与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接触有毒物质、不洁物质。

  八、烹调食品要彻底加热,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熟食品应保存在100℃以下60℃以上的条件下。隔夜隔餐熟食品使用前应充分加热。

  九、加工凉菜的区域要封闭、专用,应配备消毒、冷藏、降温等设施,刀、墩、抹布等工具要专用,室内温度不超过25℃。

  十、销售入口食品要有专柜加罩,使用售货工具,货款分开。需要分装直接入口食品时,从业人员应戴一次性手套并使用清洁干净、符合卫生标准的包装材料;

  十一、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周围无污染源,距离暴露的垃圾堆、坑式厕所等25米以上。

食品管理制度9

  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一)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组织召开,由领导小组成员参加,每半年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内容是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研究辖区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协调解决食品检查发现的问题,指导检查村和社区食品安全工作。

  (三)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由办公室主任组织召开,由检查员和助理检查员参加,每两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四)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内容是研究落实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策和工作部署,讨论决定食品安全信息上报工作。

  二、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一)镇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食品安全检查员,每年对辖区内涉及食品的单位组织开展2次以上的食品安全检查。

  (二)食品安全检查员对辖区内涉及食品的单位每季度开展1次食品安全检查。

  (三)主要检查内容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证照是否齐全有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要求、基础台账是否完整、是否公布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四)对食品安全助理检查员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五)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认真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及时报告相关监管部门,并做好跟踪落实工作。

  (六)及时汇总检查结果并上报县食品安全办公室。

  三、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一)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负责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镇和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突发重大食品安全时间随时上报。

  (二)食品安全检查员和助理检查员及收集到食品安全信息后要随时报告给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食品安全信息员收集到食品安全信息后随时报告给村(社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四)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社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在收到报送的信息后要详细记录收到时间、报告内容、报告人等,以便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五)对食品违法案件处理结束后,各级组织要把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下级组织或者举报人。四、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对事故进行隐瞒、谎报、缓报或阻碍他人报告,报送不及时的;未采取积极有效的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的;食品监管部门失察、监督不力和监管不到位的;生产经营企业(或个人)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不落实,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经营环节销售假劣食品或“三无”食品的;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阻碍、干涉调查工作,拒绝和拖延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提供事故情况和资料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条:一旦发生了是食品安全事故,经调查认定为责任事故的,首先要严肃追究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行政单位一把手的.行政责任,同时要严肃追究分管领导,分管部门及直接责任人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第三条:实行食品安全责任制可追溯管理,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从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环节逐一追查,一直追查到源头,各环节的相关责任人都要受到从严查处。

食品管理制度10

  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七、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八、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十、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十一、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二、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管理制度11

  食品公司生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建立健全生产计划管理体制,理顺生产计划的执行程序,提高计划执行率,确保生产任务的按时完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系统及为生产服务的相关单位。

  三、职责

  (一)、营销公司、外贸部负责市场需求计划的提报。

  (二)、计划部负责公司生产任务的编制、下达(在接到市场需求计划后,必须在10小时内汇总编制各车间生产计划通知单),检查、监督、落实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各生产任务执行单位的考核及作息汇总落实。

  (三)、生产部负责公司各生产任务计划的组织、协调、调度、调整、控制工作。负责各生产类资源的平?,计划可执行性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和调整。

  (四)、各车间根据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通知单,负责制定各日时区生产任务及其他各日时区生产任务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外贸部:

  1、负责客供面料、辅料进厂计划的跟踪落实、确定、反馈。

  2、在接到客户确认信息后,必须在8小时以内编制提报自备料等备料通知单,并跟踪落实备料情况。(外贸部提供样卡必须准确,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备料通知单要有工艺图示、样卡、板号(样品)以及面、辅料幅宽,若无板号、无图示,应说明同哪个款。

  3、客户中途更改工艺或更改辅料,外贸部必须及时将更改资料提报给计划部、供应部、技术部、辅料库。

  4、根据客户提供的产量配比,编制提报生产任务通知单及相关工艺技术资料。生产任务通知单必须标明面、辅料库存情况和到厂时间(约数也行)以及客供面料单耗。

  (六)、车间生产计划管理职责

  1、根据制定日时区生产任务,分解各工序日时区生产任务,并组织落实、执行。

  2、负责每日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报计划部。并对本车间生产任务情况进行落实、考核。

  3、负责对上道工序满足其本车间生产任务的执行情况,进行落实、考核。

  4、负责各生产任务完成后的分析及面、辅料的出(退)库手续(清完计划后必须在两天内写出计划分析报核算部)。

  5、缝制车间必须按日时区生产计划,将产品均匀转下道工序。

  6、负责各种用料情况的反馈,若因更改工艺或一些特殊情况造成用料单耗的变更,应及时填写用料单耗调整单,由技术部通知外贸部,供应部签字后交计划部,防止阻碍生产进行的现象发生。

  (七)、供应部计划管理职责

  1、根据计划部下达的面料计划通知单和营销公司下达的团定、零活面料采购计划,结合各面、辅料库存情况,必须在10小时内提报面、辅料采购计划,按期保质保量的组织采购到位。

  2、并对面、辅料采购计划完成信息,以工作联系单的及时反馈各相关部门。

  (八)、库管员计划管理职责

  1、根据计划部下达的`生产任务通知单和各车间制定的日时区生产任务计划,组织清点落实各面、辅料,并对库存不足的面辅料,编制采购计划报供应部组织采购。

  2、按生产计划耗量一次性或按各车间日时区计划组织,清点发放各种辅料、标、牌等。

  3、负责对客供、自备、面、辅料到货信息及时反馈给供应部、外贸部、计划部、生产部、营销公司。

  (九)、营销公司计划管理职责

  1、根据市场需求计划结合库存成品和面料,填写面料采购计划报计划部。

  2、负责团订、零活计划的接收、汇总、传递,并做好调度落实工作。

  3、负责物流车辆配货计划的的编制、传递工作。

  4、专卖店团订业务或工装类产品款式改变,必须反馈给技术部,做好样板及辅料的配备(提报数量及样品)

  (十)、技术部计划管理职责

  1、负责各种面、辅料工艺单耗定额计划的确定,样品、样板、制作工艺文件的编制。

  2、负责计划单耗的更改通知,计划单耗的通知,计划单耗与排版单耗出现增减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计划部、外贸部,能使计划单耗得到及时调整。

  (十一)、维修部计划管理职责

  根据设备使用年限、易损件使用更换周期和日常维修备件,编制设备维护、维修计划、配件采购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四、管理程序

  (一)、根据市场(团订、零活)需求和外贸订单计划,计划部根据各车间产量定额编制月度、周度、日时区生产计划并下发,以便生产部、各车间安排生产及内部生产调整工作。

  (二)、日常计划管理程序

  1、生产任务下达后,生产部根据各面、辅料备料情况,在不影响生产流水线正常运行的状态下,根据交期先后顺序,组织安排生产。

  2、外贸部与客户洽谈确定的产品生产计划,在收到客户对样品的确认信息后,必须在8小时以内,编制完成生产计划备料单报计划部,计划部在接到外贸部的备料计划通知单后,必须在6小时以内编制完成备料计划通知单,并监督各相关部门必须在24小时以内及时准确的完成各项确认工作。

  3、各车间严格按照日时区计划组织生产,并对各上道工序车间供应的工序产品做好协调,以满足生产需求。

  4、各车间根据下道工序车间日时区计划中标注的品种、数量,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生产,确保按时区组织到位,保证后道工序车间日时区生产任务的完成。

  (三)、营销公司根据各专卖店提报的发货申请,汇总编制配货计划,每天上午11点,下午4点报成品库配货。

  (四)、各专卖店通过网络、传真申请的零活计划要及时整理、打印、登记,每天下午4点报计划部,计划部必须在8小时以内,编制根据相关车间生产任务进度,下达零活生产任务。营销公司、计划部共同落实计划完成情况。

  (五)、各车间每天8点30分将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报生产计划部,并对上工序对其满足率进行统计和考核。

  (六)、工艺单耗定额确定

  1、样品生产单耗在样品未确定前为临时性工艺单耗执行,样品客户确认后技术部重新核定工艺单耗定额,报外贸部(跟单员)、计划部、生产部、供应部。

  2、成本核算部、计划部、跟单员,跟踪、落实单耗执行情况,并对单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做出考核意见。

  3、根据外贸部订单计划按时完成样板(上衣3天,下衣2天)、样品(上衣2天,下衣1天)的制作生产任务。

  (七)、计划部编制下达的生产任务通知单,必须按先后顺序经外贸部经理、跟单员、辅料库、供应部、生产经理对面辅料单耗定额、及各种辅料、标牌库存数量进行严格审核签字确认

  后,由总经理批准下达。

  (八)、生产任务通知单审核确认人,在完成审核确认后必须签注生产任务通知单收到时间和完成时间。

  五、考核

  1、各相关部门必须按职责要求认真报送生产计划,自备辅料计划,每发生一次不按职责要求执行,考核责任人绩效分10分。

  2、因报送不及时,影响生产计划运行和外贸订单交期的完成,考核责任人绩效分30分,考核部门责任人绩效分20分。造成客户提出索赔时,由相关部门责任人,部门责任人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

  3、计划部没有按职责要求对生产任务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没有按时完成生产任务的车间,提出考核意见,考核部门负责人绩效分20分。

  4、因各类面、辅料采购计划提报不及时,影响生产计划完成,考核相关责任人绩效50分,考核部门责任人绩效分30分。

  5、不能在规定的8小时内完成备料计划通知单的提报,不能在10小时内完成生产任务通知单的编制传递,不能在6小时内完成备料计划的编制,不能在24小时以内及时准确的完成单耗确定,库存辅料,标牌数量的确认等到各项工作,每项考核责任人绩效分20分,考核部门负责人绩效分10分。

  6、经确定的产品单耗、确认的库存辅料,标牌等数量不准确,影响生产计划的完成,每次考核确定、确认责任人绩效分20分,考核部门负责人绩效分10分。

  7、因各类面、辅料采购计划组织落实不到位,影响生产计划的完成,考核责任人绩效分20分。考核部门负责人绩效分10分。造成停工待料时,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承担全部停工待料损失。

  8、各部门提报的各项计划接收部门必须填写计划完成时间,否则由提报部门提出考核意见报企管部,由企管部落实考核,情况属实追加考核责任人绩效分10分。

  9、对下达的生产任务因调度、协调、控制不力,没有按时完成,造成工人加班加点时,考核责任人、部门责任人绩效分20分,考核分管领导绩效分10分。

  10、部门、车间之间发生影响生产任务进度时,被影响部门、车间必须对影响部门、车间按规定要求进行考核或提出考核意见报企管部,未考核或未提考核意见时,考核被影响部门、车间责任人绩效分20分。同时,考核影响部门、车间责任人绩效分10分。

  11、因审核不认真造成剩余辅料超过总耗用量的3.0% 部分,按审核人责任大小承担损失(采购价格)。

  12、审核确认人不签注生产任务通知单收到和完成时间,造成责任无法认定时,由该审核确认人承担全部责任。

  13、因供应部超采购计划造成的辅料剩余,按采购价格赔偿损失。

  14、因编制计划不认真,造成供应部采购的面、辅料不用,造成的损失由跟单员、计划部相关责任人、审核人根据责任大小承担赔偿损失。

  15、每个计划清完后必须在两天内写出计划分析报核算部(清计划以各个车间为单位),一次不报考核负责人绩效分20分。

  16、所以计划因面料原因未裁齐的,必须在当天把所有剩余辅料退库,发现一次不退库,考核负责人绩效分20分。

  17、裁完活后必须把每一板的布头栓飞子,发现一次不按规定栓飞子,考核负责绩效分10分。

  18、不按计划发活,配活不及时,发生一次考核车间主任绩效分10分。

  19、缝制车间必须按日时区生产计划均匀过活,发现一次过活不均匀,考核负责人绩效分10分。

  20、各车间每天8点30分不报计划进度情况,每发生一次,考核负责人绩效分10分。

  21、各车间产品入活数,必须与入活单相符,因工作不认真造成数据不符,责任没法认定时,考核上、下道工序责任人绩效分10分,车间负责人绩效分10分。

  六、附则

食品管理制度12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管理制度13

  1、目的:控制产品储存过程的卫生条件,防止产品受到污染;

  2、适宜范围:适用于产品储存过程的卫生控制

  3、主责部门:生产部;

  4、负责部门:仓管;

  5、具体要求:

  5.1食品辅料及成品库卫生管理

  5.1.1食品原辅料进厂必须具有食品合格证。

  5.1.2进厂的食品原辅料须由品管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并记录验收结果,才能投入生产使用。

  5.1.3仓库地板应保持干净清洁,做到地面无灰尘,屋顶无蜘蛛网悬挂。

  5.1.4食品入库后,按入库先后批次生产日期分别存放,并对库存食品定期进行卫生质量检查,做好质量预报工作,及时处理有变质征兆的食品。

  5.1.5成品库存放食品时,要按批次存放,做到先入先出且不得挤压。

  5.1.6严禁库房存放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物质和危险物品。

  5.1.7食品储存工程中,应及时防霉及库房保持适当的温湿度。

  5.1.8食品在仓库中的堆放要有足够间隙,不可过分密集,库房应铺木制垫板,食品放在垫板上并与地板墙壁间保持一定距离,熟食品不能着地。

  5.1.9过期及发霉虫蛀腐败变质的食品原辅料、成品,不能存放,应及时清理出库。

  5.1.10、贮存食品原辅料、成品的库房不得残留异味。

  5.1.11、应定期对仓库进行清扫与消毒,消毒前应清库并注意消毒剂对食品的污染。

  5.1.12、库房应做好防雨防潮工作。避免库房漏水。

  5.1.13、库房应做好防鼠、防虫措施。

  5.2、冷藏保鲜库的'卫生管理

  5.2.1、冷藏库设有精确控制温度的装置,要求温度恒定,按温度要求准确控制,尽量减少温度的波动。

  5.2.2、冷藏库周围场地和走廊及空气冷却器应经常清扫,定期消毒,冷藏库及工具设备应保持清洁,注意搞好防霉除臭和消毒工作。

  5.2.3地面应经常打扫清洗,做到不残留污水污泥。

  5.2.4、食品应按入库日期批号分别存放,先入先出,防止冷藏食品超过期限,在贮存过程中,应做好卫生质量检查预报工作,及时处理有变质征兆的食品。

  5.2.5、库房应定期消毒,可使用次氯酸钠消毒液,消毒前将食品全部搬出,消毒后经通风凉干后方可使用。

  5.2.6、库房不得残留异味。

  5.2.7、库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及带有污染源的物品。

  5.2.8、冷藏库应密闭无漏风,且做好防鼠、防虫措施。

食品管理制度14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二、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应易于维修和清洁。

  三、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

  五、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六、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七、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八、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九、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十、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设施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食品管理制度15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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