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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档案管理制度【通用】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
为了更好的规范工程资料、文件、设计图纸的保管、发放和使用,根据公司档案资料及图纸数量的实际情况,本着为工程服务的原则,合理利用档案资源,达到施工、存档两不误的目的,制定本细则。
一、收集范围
从项目建议书到项目竣工决算,所有与项目有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资料、图纸、图标、声像文件和资料。
二、工程资料、档案的保管
1、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保密法》及公司的有关制度,严守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守则,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对收集的文件、资料、图纸等进行整理和分类。及时把目录编好,装订成册。在保管过程中,严格遵守接收、查阅、借阅、归还档案的登记制度。
3、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系统、准确。
4.文件应分类存放,并在相应的文件盒上贴上标签。
5、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工作,档案柜必须加锁。
6、保存的工程档案每半年清理核对一次,如有遗失、损毁,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工程资料、档案借阅
1、有关单位查阅档案,应出示单位证明及本人证件,档案管理员要做好登记手续。
2、本单位职工查阅档案,档案管理员同样要做好查阅登记手续。
3、档案一般仅供参考,不允许外借。因工作需要确需借阅的,应经部门经理批准并约定归还日期,管理员应按期归还。如需续贷,应重新登记,借款人应妥善保管贷款档案。
4、原件原则上不外借。
5、查阅和借阅档案时,应保证档案的完好,严禁撕毁、涂改、摘抄书页、污损(包括标记、绘制)等。,档案。
6、允许复印的档案,应在登记时注明复印的名称和份数。
四、施工图纸的接收、登记
1、施工图纸从设计院出图审查后,先送到工程部档案室,档案管理员按设计合同规定接收设计院分发的施工图纸,准确核对后,按专业分类、编号,并将目录输入微机。 2、工程施工过程出现的变更文件等相关设计文件的内容必须先到档案室登记备案,由档案室登记发放。
五、施工图纸的发放、借阅。
1、招标代理公司所需图纸,必须从档案室按借阅程序借出,招标结束后,3日内送还档案室,延期管理员要尽快督促还回。施工图纸的发放由管理员按中标通知书通知有关单位领取。
2、建设单位及其他部门的图纸接收人为公司负责人。
3、图纸发放由资料室办理发放手续,接收人核查无误后进行签字、领取。
4、对于已经收到图纸的施工单位,不允许从档案室借阅这部分图纸。
5.需要公司其他部门在资料室借阅的图纸,由借阅者在资料室登记,并由各自部门领导签字批准。最长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七天。
6、档案室存档的图纸原则上不予借出,特殊情况下如需借阅,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7、图纸变更单执行上述规定。
六、作废图纸的处置
对于施工中因变更而作废的图纸,资料室将新图纸报主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签发变更通知单。资料室将通知各使用部门将旧图纸归还资料室,然后按照收集程序重新使用新图纸。回收的无效图纸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工程竣工后,根据建设局档案室及质检站有关的要求,由档案室对图纸、资料进行整理、移交、备案。
八、相关记录表式
1、收文登记表
2、发文登记表
3、借阅登记表
4、废图回收登记表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2
为了规范公司的工程档案管理,根据国家和地方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我公司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一)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
对于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录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的文件以及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应收集齐全,整理归档。
(二)归档文件的要求
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2、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清晰、格式整齐。
3、工程文件不得用铅笔、圆珠笔等非耐用书写工具签署。
4、工程文件尺寸统一采用a4规格归档。
二、工程档案的管理机构
各工程部设资料员,主要负责本部门工程项目从工程准备阶段到竣工备案验收过程中工程建设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编目、装订、档案预验收及移交。
三、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编目、装订、归档、移交、索引、保管、统计。
(一)工程档案的收集
文件形成后,文件形成负责人(经办人)必须在当天向资料员提交一份原件,资料员收到文件后当天在箱内登记。
(二)工程档案的整理
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及文件形成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分类排列。
(三)工程档案的立卷
1、工程文件可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五部分。
2、项目准备阶段文件按建设程序编制。
3、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组卷。
4、施工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组卷。
5、竣工图按专业组卷。
6、竣工验收文件按单位工程组卷。
(四)工程档案的编目
1、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案卷不宜超过30mm;页号编写在单页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2、卷内目录:“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责任者”填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和个人,有多个责任者的,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的名称。“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未按要求编目的,每项扣罚部门资料员5元。
(五)工程档案的装订
案卷可采用装订与不装订两种形式,文字材料必须装订。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应装订。装订应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
(六)工程档案的归档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30日内,部门资料员要完成该工程档案的归档工作,未按时归档的扣罚部门资料员5元。
(七)工程竣工档案移交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0天内,部门资料员将完整的工程竣工档案一份移交城建档案馆,一份移交工程档案馆。如未及时办理交接,将处罚部门资料员5元。
(八)工程档案的索引
工程代号由集团公司统一规定,档号由工程档案中心根据工程代号填写。
案卷号如:第1卷1.1.1-1
专业号如:基建类1为1.1.1
工程代号如xx花园首期为1.1
楼盘代号如xx花园代号为1
(九)工程档案的保管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确保工程档案的安全和不被流失。保持档案室的干燥和通风,保证工程档案不被腐蚀。
(十)工程档案的统计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每月对收集、归档、移交、借阅情况进行统计,及时催促借阅到期文件的归还。
四、工程档案保管期限
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1、永久:是指工程档案需永久保存。
2、长期:是指工程档案的保存期限等于该工程的使用寿命。
3.短期:指工程档案的保存期限少于20年。
同一案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案卷保管期限应从长。
五、工程档案密级
分类分为机密和秘密。同一案卷中具有不同安全级别的文件应归类为高密度文件。
项目准备阶段文件保密,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纸、竣工验收文件保密。
六、工程档案的借阅及销毁按照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在这个体系中,部门经理负责考核部门资料员,工程技术部经理考核工程档案管理处档案员。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1.1项目档案是企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项目的发展和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重要作用;为强化项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结合施工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和安装的文件编制、归档、收集和管理。
1.3项目工程档案按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由项目部统一管理,重要及常用的文件移交档案室保管,以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并便于使用。
1.4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建立、建全档案的形成、收集、积累、整理、归档的工作体系。
第二章工程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
2.1项目部是公司项目工程相关档案的统一管理者,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项目从立项到最终验收交付的所有相关文件;并对工程项目进行统一整理造册。
2.2现场工作组是项目部的下属部门,受项目部直接领导,负责收集整理现场施工、工程预算、工程变更、付款、结算、决算、验收等相关信息。接收和审查施工、监理等相关方移交的资料,并统一整理接收的资料。
2.3档案室接收项目部移交的工程档案,并进行分类、整理和管理,负责工程资料的收发和借阅。
第三章项目工程档案管理流程
3.1工程项目档案是指导工程项目及日后的生产、建设活动的重要依据,是继承工程项目知识的重要手段,因此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先明确责任;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明确项目从立项到最终验收交付的过程中档案管理的相关人员及职责。
3.2从项目开始立项,项目部制定工程项目档案负责人,工程项目施工前由项目部指定人员收集立项、选定工程合作单位、设计、预算等相关资料,从项目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由现场工作组负责档案的收集。
3.3资料收集员在收集工程资料后,应按项目的逻辑对工程资料进行整理,并及时收集缺失的资料,使工程资料完整、有逻辑。
3.4根据工程的特点,现场工作人员将在适当的时候向项目部移交工程资料,由项目部统一整理、登记、编号、组卷。根据其逻辑顺序,对资料进行分类保存,并对保存的资料进行标记,以便于管理和查询。
3.5项目部统一移交资料后,重要的和日常使用的资料应及时归档,便于资料的使用。项目部归档的工程资料应为原件,项目部保留复印件。
档案室应对项目部移交的资料进行登记,并将移交的工程资料单独分类存放。
3.6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借阅管理工作。原始资料一般不允许借阅,借阅的复印件供借阅者使用。因特殊原因需要对外报送的文件,要做好说明,并注明理由。
工程项目档案借阅后,档案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借阅人,按期归还。
第四章项目工程档案管理
4.1工程项目文件是在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等。
4.2工程档案从立项到验收交付过程中,建设、监理等相关方应主动向现场人员移交相关资料;同时,档案收集人员应收集并督促资料移交人员及时移交资料,工程资料应先收集、整理、分类,再移交给项目部,由项目部统一整理、分类。项目的每个环节完成后,根据项目的特点,项目部将需要归档的文件移交给公司档案室。
4.3档案收集工作的要求
(1)认真贯彻集中统一管理项目档案的原则;
(2)遵循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
(3)保证项目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
(4)认真审核,未经相关机构审批签字的要求相关人及时补齐;
(5)资料移交方和接收方必须做好资料的备份。
4.4工程项目资料的收集管理
4.4.1项目部负责收集、积累和整理项目前期文件(施工前)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勘察、设计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勘察、设计文件,并按规定向项目部移交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
4.4.2项目施工阶段,由承包单位负责其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并移交现场工作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文件,并提交现场工作组。
4.4.3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承包商负责收集和整理工程竣工资料,并提交给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负责竣工验收阶段所有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4.4.4反映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应收集齐全,归入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收集范围包括项目立项文件、基础设计文件、设计文件、项目管理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工艺设备文件、涉外文件、竣工验收文件。
4.4.5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
4.5工程项目资料以收集人收集和档案资料产生部门或单位主动移交相结合,在资料收集整理过程中,对形成的项目工程文件进行鉴别,包括完整性、准确性鉴别以及审批情况。
4.6项目工程档案的分类要求
(1)档案的分类,要符合形成档案的专业和形成单位的项目活动的性质和特点;
(2)在公司各类工程项目中,同一类工程档案的分类标准应该一致;
(3)分类层次,类目要简明,不宜过多过繁;
(4)分类应按专业系统进行规范。
4.7档案整理遵循项目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项目档案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充分利用档案的原始整理依据,对项目档案进行整理,便于保管和利用。
4.7.1工程项目的前期文件、设备技术文件、竣工试运行文件及验收文件,应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分别按年度、工程整理。
4.7.2勘察、设计单位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文件,应按工程项目整理。
4.7.3施工技术文件应按项目工程的专业,阶段整理;检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及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整理。
4.7.4设备、技术、工艺、竣工图、设计变更、调试和维修中形成的文件应按项目进行整理。
4.8项目档案案卷管理
4.8.1论文的构成应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完整特征,保持论文中文件的有机联系,做到分类科学,论文构成合理;法律文件和手续齐全。满足档案管理的要求。
4.8.2基建类案卷按项目依据性材料、基础性材料、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竣工验收等排列。
4.8.3设备类案卷按设备依据性材料,外购设备开箱验收(自制设备设计、制造、验收)、设备安装调试、随机文件材料、设备运行、设备维护等排列。
4.8.4项目档案号,要反映项目档案系统整理后的客观秩序,同项目档案的分类方法和分类方案的结构层次相一致;项目档案号应力求简明,不要过于复杂繁琐。
项目档案号=分类号+案卷顺序号。
4.9项目文件的编目包括登记号、登记日期、文件编号、文件标题、编制单位、数量、保管期限、变更记录、备注等。
4.10工程项目资料的更改
4.10.1当工程项目文件需要更改时,文件更改人或更改部门通知收集管理人,并说明更改的理由依据和更改内容。
4.10.2文件的更改原则上应由原批准人或按项目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审批,更改后已审批的文件应及时移交给档案收集管理员,由收集员移交给上级管理部门或档案室,并做好更改备注。
4.11工程项目档案的借阅
需要临时借阅文件的人员应填写《工程项目档案借阅申请表》,经档案室相关人员同意后方可借阅,档案室借阅文件一般为复印件,借阅后必须及时归还,《工程借阅记录》,如果原件一般情况下不外借,如确需外借,说明原因。
4.12项目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由项目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而制定,在项目部将资料归档移交档案室时明确提出,由档案室人员在保管期满后,提出销毁申请,项目部决定其销毁与否。
4.13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项目合同是项目的重要信息。作为项目实施和工程价款支付的基础,现场工作组、项目部和档案管理人员应是项目管理的重点。
项目合同一经批准签订,项目部将组织相关人员收集移交档案室,并通知做好留底工作。
工程变更后如需变更或补充合同,项目部应在合同修改或补充审批后通知档案室,并将新的合同或协议归档。
第五章附则
5.1本制度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5.2本制度由项目部制定、修改,自总裁批准之日?生效实施。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4
1、工程秘书应严格城建档案管理要求,做好资料档案工作。
2、做好施工现场每日例会记录、每周例会记录。临时现场会议记录。
3、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造册。施工班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4、工程中工程量签证单、工程任务书、设计变更单、施工图纸、工程自检资料的整理归档。
5、工程中其它文件、资料、文书往来整理归档。
6、各类档案资料分类保管,做好备份,不得遗失。同时建立相关电子文档,便于查阅。
7、借阅档案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工程资料借阅表,并及时归还。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5
工程档案是工程部运行管理楼宇建筑设施和设备的基本依据,加强工程档案管理是工程部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加强工程档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程档案目录管理
1、工程档案管理采取纸页档案和计算机档案并行管理方式,基础档案材料要保留纸页档案,过程性档案要逐步向无纸化档案过渡。
2、工程档案设置三级目录,第一级目录为类别目录,第二级目录为程序文件目录,第三级目录为工作单目录。 3、项目文件设置应与上一级文件目录设置一致。二、工程档案管理程序
1、工程档案管理责任
(1)工程经理职责:设立秘书档案员;确定文件目录;设置文件安全级别;检查文件。
(2)工程部职责:配合工程部经理。
(3)秘书档案员的职责:档案建立;文件修改;归档;销毁更新;档案数据分析报告;接受经理和上一级档案管理员的检查;检查工程部各级人员的`档案工作。
(4)员工责任:认真进行原始资料的记录;
接受各级领导和档案员的工作检查。
2、工程档案管理程序
(1)工程档案的建立
文秘档案员根据经理意见建立各级档案目录并将各类文件、资料、图纸、记录按目录要求存档。档案要予以统一编号,并在每卷首页建立目录清单,同时在计算机中进行目录登记。
(2)工程档案的存档
工程档案由文秘档案员整理,按规定目录存档。
(3)工程档案的查阅和借阅
一般工程档案查阅可向文秘档案员借出,在工程部办公室阅览;若需借阅须在文秘档案员处办理借阅手续。保密档案经工程部经理批准可查阅,不可以借阅。
(4)工程档案的更改清理和销毁
原始文件通常不可修改;经工程经理同意,可以修改工程部门的工作文件。工程部档案应定期清理,工艺工作档案到期后应及时销毁,但应保留销毁记录。
(5)上级档案存档
工程部档案应由文秘档案员定期上交物业管理中心存档。
(6)保密等级设置和更改
涉及到物业管理中心、项目部、工程部机密的技术和经济档案,如委托管理合同、原始图纸、技术改造方案和图纸、工程招标标底、施工合同书等应设置密码,其保密等级和密码及其修改由工程部经理决定。
(7)计算机档案管理
工程部档案应积极推行计算机管理,由文秘档案员设置目录菜单,将档案或目录及时录入计算机中,进行资料分析、整理和信息传递。
(8)图书档案管理办法
工程部购买的技术图书由文秘档案员登记归档,制定图书借阅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借阅。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6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准确和完善,通过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记录、整理和归档,不断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可追溯性、闭合性,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工作。
3.1安全生产档案(台账):是指各部门、项目部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图像、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3.2 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和储存的信息。
5.1 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综合管理工作,对各项目部、各部门安全生产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拟定公司安全记录归档和保管、使用、统计等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公司各类安全生产记录的分类、编号和备案工作。
5.2各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管理工作。统一使用公司制定的格式进行安全生产记录。
5.3各项目部负责本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记录管理,填写、收集、整理、保管、利用本项目部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类记录。
5.4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各职能部门按照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关制度履行相应职责。
6.1.1.1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变动记录。
6.1.1.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等。
6.1.1.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11项制度必须建档)等文件。
6.1.1.4与工种岗位和设备工具相对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规程。
6.1.1.5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和下发的制度性文件、通知、通报等。
6.1.1.6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相关人员证书(含三类人员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相关资格证书)。
6.1.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计划、阶段性专项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6.1.1.8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执行、考核记录。
6.1.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台账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6.1.2.1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含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学习、活动资料;
6.1.2.5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身份证明、资格证书;
6.1.3.2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临时组织的各类会议,包括传达贯彻上级文件,收看收听电视电话会议通知、记录、纪要等;
6.1.4.1重大危险源的检测、评估、监控报告或记录;
6.1.4.2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的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培训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6.1.4.3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名称、负责人、地点(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
6.1.5.1职业健康目标管理和责任制,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明(复印件);
6.1.5.2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
6.1.5.3年度职业健康计划和实施方案,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记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宣传图片、纸质和摄像资料)等;
6.1.5.4用人单位职业监护档案,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接触职业危害人员登记表及体检记录(上岗前、在岗、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表),职业病人登记表,职业病人诊断证明等;(如果有)
6.1.6.1相关方单位资质及签订的安全协议(合同)、安全告知等;
6.1.6.2相关方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
6.1.6.3外用工、外包工等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记录;
6.1.7.1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6.1.7.2专项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6.1.7.3日常、综合性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6.1.7.4隐患检查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登记表;
6.1.7.6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安全事故隐患的类别、所属工艺、地点、影响范围及程度、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及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责任人和部门(或单位)、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的评估报告;
6.1.7.7其它与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有关的记录。
6.1.9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档案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6.1.9.5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的`相关记录。
6.1.10.2安全工作费用投入过程中相关票据复印件等。
6.1.11《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责任书》规定的其它台账。
6.1.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记录、建立台账的内容。能够证明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的其他记录资料等。
6.2.1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纸质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字迹清晰,日期明确,签认手续完备;
6.2.2各项目部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记录、收集和整理;
6.2.3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台账)应分类存档,按时间顺序(以年度为界),每年年终将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装订成册;
6.2.4档案(台账)以数据电文形式存在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xx年修正)的相关要求。
6.3.1各部门、各项目部记录管理人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记录(记录管理人由单位、各部门根据岗位职责进行确定),填写“在档记录清单”;
6.3.2记录的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应说明理由,并将该项用双斜杠划去;
6.3.3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不允许空白。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记录,应采用双斜杠划去原记录,在其上方写上更正后的记录,加盖或签上更正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更正日期;
6.3.4记录填写应与运行活动同步进行,不得后补或编造。
6.5.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运行记录的发放;记录发放范围仅限公司范围内;记录发放部门应填“发文记录”,记录的接收部门应填“收文记录”。
6.5.2记录表格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或复制,并由各部相关部门记录管理人负责登记发放。
6.5.3各部门的记录需借阅或复制者要经相应部门负责人批推,由各部门相关记录管理人登记备案。
6.6.1记录如超过保存期限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销毁时,由各相关部门记录管理人填写《文件销毁申请单》,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安全管理部确认,由记录使用部门标记过期或执行销毁。同时在“在档记录清单”上注明销毁的项目、方式、数量等信息。
6.6.2对于保存期限内需向其他移交或提供的运行记录,除应在“记录清单” 上注明移交或提供记录项目、数量等信息外,还应填写“文件移交清单”接收移置运行记录的部门应在“运行记录移置清单”上签字确认。
6.7.1各部门、各项目部需指定记录管理员,记录管理员必须把单位所有记录分类,依据记录的类型整理、标识,便于查阅并可追溯相关活动。
6.7.2记录应存放于通风、干燥的地方,所有记录保持清洁,字迹清晰。不得丢失或破坏、防止泄密。
6.7.3文书档案保管期限按照公司相关文件管理规定或《国家档案局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要求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执行。
7.1公司安委办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建立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时间为每年度至少一次。
7.2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责任书》涉及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工作的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7
1、工程设备档案由资料管理员管理。资料管理员者应严守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守则。
2、各类档案应按系统分类:强、弱电;给排水;暖通、空调;消防报警;房屋结构;资料管理员存放于档案盒内并贴上标签。
3、编制档案目录,内容应与档案盒外标签一致。
4、外单位交来图纸由资料管理员统一签收,并将有关图纸交各相关专业的`管理员核对实物,如图纸无误则由资料管理员按系统归档;图纸有误,则由资料管理员联系交图单位更正。
5、档案及图纸是工程维修保养的重要依据,应妥善保存。
6、借阅档案须经相应系统的管理员以上人员批准,资料管理员登记并指定归还日期,由资料管理员按期追还,需续借的要重新登记。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8
1.总则
1.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1.3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国家、企业的宝贵财富,是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劳动结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2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2.1档案资料管理
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行政部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工程建设中,各种技术资料交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发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人办进领用手续。
2.1.3设备到货后,由技术部汇同有关部门开箱验收后,设备资料(归档的发给施工单位的)统交行政部统一管理,造册登记并建立收发明细帐。各单项工程总体验收由技术部对其各种技术文件和竣工资料进行查验,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技术部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2.1.4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由行政部门统一申请,经批准后按计划办理,或委托有关部门自行办理。凡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的报销凭证,一律由档案室签收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2.2归档文件的质量规定
2.2.1凡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均应为正本(即必须有各方代表符合规定的亲笔签名,有单位盖章栏目的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归档,签字方不能用副本或复印件归档)。
2.2.2施工技术记录、工程签证单、试运记录、设计修改通知单(含工程联系单)等表格和数据均应用70g以上的白色书写材料书写并原件(如表式为复印件,数据虽用合格材料书写也不能作为原件;验收签证单中的各方人员必须签名齐全,不能以盖章或打印件代替签名)归档。
2.2.3调试措施,方案和报告等均应为油印件或激光打印机打印件,不能用复印件或普通色带打印件,以保证字迹的耐久性。
2.2.4主送和抄送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均应以红头文件(不能用复印件)归档。2.2.5书写规定
A)书写字迹工整,图样清晰。
B)书写墨水应为碳素墨水,严禁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
C)文件书写格式应用横行排列,文件段落,章节编排,按有关文件编写要求;汉字简化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
3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3.1工程文件接收
3.1.1各单位提供给技术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行政部统一接收;上级党政主管机关所发的行政及党务方面的文件也由行政部统一接收。
3.1.2技术部其它部门或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行政部。
3.1.3设备文件,技术部汇同有关部门对设备开箱验收后,及时将设备资料立卷归档;设备文件资料由行政部统一归口发放给有关单位。
3.1.4技术部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3.1.5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应按技术部领导审定的工程文件及时分发给有关单位和部门。
3.1.6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3.2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3.2.1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由行政部统一办理。
3.2.2呈送上级单位的工程文件由技术部领导确定发放单位和数量。
3.2.3为避免工程文件资料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领取单位应指定领取人名单,并书面通知行政部;行政部按指定名单发放工程文件资料。4行政部门档案管理职责
参建单位(总承包、发包、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承办单位)应按各自的职责,将负责承建、承办的项目文件材料进行收集、积累、整理,按照归档要求移交建设单位。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其总包项目的`文件从形成到编制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并负责组织、协调分包单位的归档工作。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全套完整、准确系统的符合档案规范标准的项目档案。
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
设计单位:负责对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等文件进行收集、积累、整理。
监理单位: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文件的形成及竣工档案的编制进行监督与审核,特别是对竣工图完整、准确、系统进行监督和审查。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归档项目监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文件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并审核、签署。同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在生产技术准备和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5施工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施工,安装全部技术记录(含隐蔽工程的各种资料)。负责提交分部试运记录及验收签证书。负责提交分部试运阶段的方案、措施。
负责提交全部机组建设期间的工程联系单及总结。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调试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所承担的调试项目的调试方案、措施与调试报告等。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设备缺陷处理记录。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变更设计资料及调试工作总结。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设计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项目(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负责提交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
负责按时提交全套完整的竣工图(一式八份)。并切实执行竣工图编制的有关规定。负责提交设计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质量监督部门(质量监督中心站与质量监督站)监理部门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监理等方面的全部文件材料。监理各专业负责人对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的归档案卷实施审查,对被监理单位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负责,并在案卷内备考表审核人栏签署。负责提交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单位归档完整齐全的证明材料。对不符合归档要求档案的处理:
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案卷和案卷内的文件,行政部有权退回立卷归档单位,立卷归档单位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案卷及案卷文件材料。
本公司全部文书、技术档案及资料均可借阅、利用。本着既能保守档案机密,又能充分发挥档案凡因工作需要借阅者,须办理下列手续:
6档案、资料借阅制度
5.1借阅档案、资料一般只需由本人填写借阅登记即可(注明:用途、领用时间、归还时间)。归还时管理人员要对其检查之后方可归档。
5.2借阅档案、秘密技术档案和资料,须填写借阅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即可。
5.3绝密文书、技术档案和资料一般不借出、不复制、不摄影,如确因工作需要,应在借阅单上注明范围、内容、用途,先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批准、档案人员只能按其范围、要求、内容提供利用。
5.4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资料者,凭单位介绍信,信上要注明查阅范围、内容、用途,属机密、绝密档案或资料,应主管副总同意,总经理批准方能借阅。
5.5借阅的档案材料要妥善保存,不得损坏、勾划、删改、加注、拆页等。借阅人必须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和泄密。未经同意,不得复印、抄录和转借,不能见档案内容公开出去。如遇丢失,要及时写出丢失报告,在没有做出处理前停止借阅。
5.6借阅时间在两周以内,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对特殊情况需较长时间利用的要经主管副总批准,但年末要将所借档案交到档案室进行清点、核对后重新借出。对长期借阅档案不归还,又不说明原因,不办理续借手续的,行政人员要通知借阅部门负责人负责催还,否则对其整个部门暂停借阅。并严格按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5.7凡借有档案、资料者,在工作调动、单位撤销、退职、退休、生病住院或借后暂不使用者,必须将档案或资料退回行政部,否则不能办理调离手续。同时行政部如因工作需要有权将档案、资料调回行政部。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9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工程项目档案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程项目档案归档范围
本规定所指工程项目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公司在工程项目的开发、设计、实施、竣工等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方案、软件、图录像等。其主要包括:工程项目建议批文,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附件,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采购合同,工程预(结)算书,工程设计图纸,工程施工图纸,往来公函,传真,会议记录,委托书,开工报告,请款报告,技术资料,主要设备材料估检报告,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竣工报告等。
三、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即资料员),资料员负责档案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调阅等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1、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程项目的档案材料;
2、档案材料的保管和销毁;
3、档案材料的查借阅、催还。
四、档案的立卷、收集、整理
1、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分别立卷,一项目一卷。
2、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阶段开始立卷,收集该项目有关资料归档管理。
3、各项目的职能人员应将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进行积累,整理和及时移交归档,移交档案文件时,资料员必须在档案移交清单上进行登记(见附表一)。
4、在档案的首页设卷内文件目录,并填写文件序号、编制单位、名称、归档日期等信息(见附表二)。
5、在档案的次页设“合同概要”、“主要事件备要”,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联系人,重要日期备忘,应收工程款记录等,该项工作由资料员负责,项目职能人员配合。
五、档案的管理
1、对工程项目档案系统排列编号,确定保管期限,编制档案目录(卡片),按一定次序排列和存放。
2、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清理。
3、清除不必要保存的材料。
4、对破损和褪色的材料进行修补和复制。
六、档案要求
1、文件必须为原件、正文,符合文件格式。
2、必须齐全完整,装订整齐,并适当管理。
3、传真件应复印一份归档。
七、档案的保管
1、档案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防虫蛀,防丢失,保证档案的安全。
2、所有档案应专柜存放,加锁。
3、所有档案不得随意查阅、变订,不得置于公共场所。
4、公司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介于两种保管期限的,保管期限从长。
八、档案的销毁
1、档案管理人员根据档案保管年限的规定对档案进行鉴定,登记已失效的档案,编制档案销毁清册(见附表三)。
2、档案销毁清册经核准人批准,方能销毁失效档案。
3、销毁一般以焚烧、粉碎的方式处理,特殊销毁方式另作说明。
4、销毁时要有二人以上监销,并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
5、销毁人员应采取严密管理措施,防止档案失密和泄密。
九、档案的查借阅
1、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的应填写好查阅申请单,由核准人签字同意,方可查阅(见附表四)。
2、确因工作需要外带,需办理档案外借手续,经核准人签字同意,方可带出,用毕即归还。
3、资料员对文件的查(借)阅情况要进行登记(见附表五)。
4、借阅人对所借之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等,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遗失。
5、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及时处理。
6、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核准人批准后方可借阅,且不得带离档案室。其抄摘内容也须核准人同意且审核后才能带出。
7、公司对调阅制度实行分级制度,公司可根据借阅人工作的需要及等级的评定,分别给予“原件借阅”“复印件借阅”“局部复印件借阅”。
十、有下列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违纪处分,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毁损、丢失或擅自销毁档案。
2、擅自向外界提供、抄摘档案。
3、涂改、伪造档案。
4、对档案没有及时上报、归档或管理不善,而造成公司损失。
5、未按手续借阅、外带及越级借阅。
二00九年九月十日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0
第一节目的
为了规范工程文件资料管理,明确工程中有关文件资料的范围、接收、分发、回收、存档的具体工作程序,划分各部门的职责,确保各有关方均能及时获得,顺利进行工作,以利工程建设和竣工移交,特制定本资料管理制度。
第二节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全过程(前期、中期、后期)。
第三节职责
1、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和工程图纸资料的归档管理。
2、负责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环境控制措施等文件的初审、督促实施,以及相关文件的归档管理。
3、负责项目建设中工程文件资料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地掌握工程施工的情况,以及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
4、管理好领用的工程文件,回收、整理、移交文件。
5、负责施工单位、监理公司、质检单位等的相关工程文件,进行回复、收集、归档。
6、负责本公司总工办、施工单位等相关部门文件资料的收集、传递、回复、归档。
第四节管理内容及要求
一、文件资料的接收、分发
1、对施工方、监理方、总工办等相关单位或部门发送至我部门的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归档。
2、将整理完毕的图纸资料,经有关主管领导批准后按规定的份数分发至相关单位,并做好发放记录。
二、标识、版本更新、设计变更
1、设计及材料、设备文件均应在每张图上做明显状态标识,以确认是否为有效版本。
2、名称相同的改版文件,如是整卷册(整袋)改版的'则在图纸袋上加注版次,如是对前版文件某一张(某几张、某一部分)进行改版的,要在文件袋上清楚的注明将前卷册文件哪一张(哪几张,哪一部分)作废更换。
3、对于发送至工程部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部将对设计变更通知单分类、编号、登记。原件归档,同时按照有关要求发放给有关单位,并做好收发记录。
三、图纸资料的补遗和索赔
1、图纸资料如遇交付清单不符或短缺,难以辩认等问题时,工程部应立即通知总工办,由总工办函告设计方限期补齐和更换。
2、如图纸资料末按合同日期提供,工程部应及时上报公司相关部门,督促落实。
四、图纸不符的处理
1、收到图纸资料,如果认为该图纸资料与工程项目不符不能执行应注明原因,及时将图纸资料送还总工办。
2、如问题涉及甲供材料、设备制造厂商。工程部及时督促总工办物资采购人员协调解决并负责与材料、设备厂商联系处理。
五、对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有关要求
1、工程部所有文件按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类,并在工程的施工组织过程中不断补充、完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分部试运前应组编完毕,并作为竣工、试运必要条件,不符合要求者不予验收。
2、文件应齐全、规范、完整、符合要求,归档文件资料要字迹清晰,图面整洁。编制文件资料应使用微机打印或黑墨水或蓝黑墨水书写。
3、在竣工后移交给有关单位和部门。有关人员对竣工资料的编制、整理、审核、交接、验收等鉴定合格,档案管理人员逐项检查,全部合格后接收资料,由工程部保管,归档文件应为原件。
六、施工、调试文件的审查。
1、当施工方、调试方的施工专业文件资料、资质文件资料及工程合约等准备就绪时,应由施工方、调试方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代表审核、盖章(签字)确定,资料文件上报交监理方审核、确定后交工程部审核备案。
七、工程文件资料的借阅、复印
1、工程文件资料需要借阅时,应由借阅人填写《工程文件资料借阅申请单》,经借阅人所属部门或单位负责人核准,签字确认,工程文件资料借阅'即借即还'不得将文件资料带至文件资料借阅指定区域之外。
2、工程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允许复印,因工程需要必须复印时,由当事人填写《工程文件资料复印申请单》经借阅人所属部门或单位负责人核准,签字确认,方可复印。复印件按照受控文件控制要求执行。
八、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编制要求
1、工程技术资料主要划分为五类:
①工程质量保证资料;
②工程分部分项(观感质量评定)评定资料;
③工程技术资料;
④施工管理资料;
⑤竣工资料(竣工图)。
2、工程技术资料的编制,应随施工进度反映工程质量。新工艺的实施,新结构的试验,地基检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工程相关的照片,音像资料,能够反映工程的实施情况。资料应按有关规定装订,每册资料应有名称、目录、页码、说明,以便查找核实。凡引用复印资料必须有复印时间,日期,复印人签字,复印单位的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的位置和索引。
3、工程技术资料的编制流程:工程技术资料应采用国家统一的格式、表格。
对于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分部分项评定资料、工程技术资料,应先由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填写,然后报监理公司审核。监理公司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相关资料进行复核、确认,再由监理公司向建设单位工程部申报。建设单位对监理公司上报的工程技术资料进一步审核,根据资料的类型交相关负责人,包括总工办(材料部、造价部)各专业工程师的核实、给予签认,并留档备查,同时复回监理公司。对建设单位不须确认的工程资料,工程部存档即可返回。
对于施工管理资料,工程竣工资料,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公司申报,经监理公司审查后会同监理公司的资料统一上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统一审查、归档、移交社会档案管理中心。
4、工程技术资料应随施工进度同步收集、整理、整编,应做到齐全、准确、真实、可信,不得弄虚作假,对确认归档的资料,不得涂改、删除、更换,工程资料由工程部专人负责。
九、工程部档案资料入档序目
1、工程招投标资料
a、招标文件;
b、招标答疑;
c、标外文件;
d、商务标;
e、技术标;
f、中标通知书
2、工程竣工资料由施工单位按当地档案部门规定顺序整理。如:前期资料及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原件)、各种检验实验资料、分部分项自检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等。
3、竣工图(有竣工图章内容齐全)
4、竣工工程结算书(造价咨询单位审查三家盖章)
入档的文件资料要按照有序、成卷、分类存放,便于查询、有条件利用的原则进行保管。
十、工程部档案资料的销毁
工程部接收施工单位报来的竣工工程档案资料,在本部存放时间为3年(从工程竣工备案之日起),期满后由工程部综合业务主办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负责移交给综合办档案室。
工程部移交给综合办公室的档案,按照档案管理规定管理期限为50年,需要销毁时要办理销毁手续,逐级审批,监督销毁。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1
档案管理作为物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严格重视。切勿丢失、泄密,以确保工作的有序正常进行。
1.所有文档实行统一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
2.所有收、发文件由专人统一登记,文件传阅后应及时归档,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3.对性质不同的`文件,实行分类立卷保管,以便日后查找;
4.对于客人档案应建立详细档案,未经上级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将客人资料告知他人;
5.所有文件作到不泄密、不失密,定期检查所有文件;
6.对欲销毁文件必须经过部门经理批准后进行销毁工作,严禁向废品回收站出售。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2
1、目的
规范图纸资料收发、借阅、保管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开发施工期间和竣工后的图纸资料管理。
3、引用文件
无
4、定义
本程序所述“图纸资料”是指工程项目开发施工期间的各类设计图纸(含电子文件、效果图等)、设计变更通知及其它有关工程项目方面的文件资料。
5、职责
5.1行政部负责审批机密图纸资料的借阅;
5.2工程部经理负责签发施工图及变更通知,并对常规文件拟定发放清单。
5.3工程部负责图纸资料的收发、编号、登记、复印、盖章、归档保存和借阅管理,并负责定期清理工程档案,按要求及时移交公司总部档案室存档。
6、程序
6.1图纸资料的'发送、登记、归档
6.1.1工程部调查地产窗口各部门所需图纸资料的数量,填写《图纸资料发放清单》,交工程部经理审核签字。
6.1.2工程部将图纸资料按审核后的《图纸资料发放清单》及规定的《工程设计变更图纸编号表》(由工程部人员制定)编号、盖出图章、复印后发放,同时填好《发文记录表》。
6.1.3凡是工程部发送的图纸资料,必须留一份连同《图纸资料发放清单》原件存档。
6.1.4工程部至少每六个月清理一次工程档案,对已竣工项目的工程档案,填写《文件移交单》)移交公司总部档案室档案员归档。
6.1.5工程部在进行图纸资料管理时,应按工程所在区域分类,如“书香桃苑一期”,再于同一地域的图纸资料中按建筑、结构、电气等专业分类集中保存。
6.1.6工程部对库存的有关资料进行编目,填写《工程资料一览表》,以便进行统一的归档管理。
6.1.7工程部所存资料以简单、易查为原则进行有关资料的标识登录,以方便查询资料达到快捷目的。 6.2图纸资料密级的确定
6.2.1图纸资料密级由工程部经理确定,并在《图纸资料发放清单》中注明。
6.2.2密级分机密和非机密两类。
6.3图纸资料的借阅
6.3.1相关部门借阅非机密图纸资料时,由工程部填写《图纸资料借阅登记表》,并须由借阅人签名。到期归还时,须签名确认。
6.3.2借阅时间超过三十天者,须由部门负责人在《图纸资料借阅登记表》上签署意见,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6.3.3机密资料通常不予借阅,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由借阅人填写《工作传签单》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同意,再按6.3.1~6.3.2办理借阅手续。
7、记录
《图纸发送登记表》、《发文记录表》、《文件移交单》、《图纸资料发放清单》、《工程资料一览表》和《图纸资料借阅登记表》由工程部资料员保存三年。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3
第一条为规范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促进工程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指挥部与监理、施工单位签定的《安全生产合同》等文件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参与高速公路建设的所有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档案主要包括安全文书和安全内业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汇总与存档。
第四条安全生产档案管理遵循“填写全面、真实准确、归档及时”的.原则。各单位应落实专室、专人、专机、专柜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文书和内业资料的档案管理,档案盒应有管理类别标签、细分标签和卷内目录,以便归档和查阅。
第五条施工单位安全内业资料包括: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责任状;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安全操作规程;
(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六)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合同;
(七)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及证件、一般作业人员台帐;
(八)特种设备登记、检验合格证、维修保养记录和运行记录;
(九)安全教育培训、交底台帐及记录;
(十)安全会议与学习台帐及记录;
(十一)各级安全检查、整改台帐及检查通知、整改回复、安全问题处罚、复查等记录;
(十二)专职安全员安全日志、电工巡视记录;
(十三)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台帐及使用计划、使用记录和有关证明材料;
(十四)危险源调查、分析、评价、分级资料;
(十五)主要危险源明白卡以及危险告知台帐、记录;
(十六)临时用电、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十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计划和记录;
(十八)生产安全事故台帐及事故报送(月报、快报)、处理记录;
(十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资料;
(二十)其他安全管理资料(包括例会、照片、影像资料等)。
第六条监理单位安全内业资料包括:
(一)安全监理制度、职责及安全保证体系、安全资格证书;
(二)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三)审查批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保证措施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记录;
(四)安全监理检查、指令及隐患检查整改闭合资料;
(五)安全监理台帐(包括监理日常工作台帐、安全监理指令台帐、专项方案审查台帐等);
(六)安全监理日志、安全监理巡视记录、安全监理月报;
(七)施工单位定期对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设备台帐等报备资料;
(八)其他安全管理资料(包括例会、图片、影像资料等)。
第七条安全内业资料启用以下表格,由指挥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应填写,按规定报送和存档。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4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准确和完善,通过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记录、整理和归档,不断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可追溯性、闭合性,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档案(台账):是指各部门、项目部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图像、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和储存的信息。
3、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综合管理工作,对各项目部、各部门安全生产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拟定公司安全记录归档和保管、使用、统计等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公司各类安全生产记录的分类、编号和备案工作。
4、各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管理工作。统一使用公司制定的.格式进行安全生产记录。
5、各项目部负责本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记录管理,填写、收集、整理、保管、利用本项目部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类记录。
6、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各职能部门按照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关制度履行相应职责。
7、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变动记录。
8、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等。
9、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11项制度必须建档)等文件。
10、与工种岗位和设备工具相对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规程。
11、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和下发的制度性文件、通知、通报等。
12、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相关人员证书(含三类人员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相关资格证书)。
1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计划、阶段性专项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14、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执行、考核记录。
1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台账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6、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含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学习、活动资料;
17、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身份证明、资格证书;
18、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临时组织的各类会议,包括传达贯彻上级文件,收看收听电视电话会议通知、记录、纪要等;
19、重大危险源的检测、评估、监控报告或记录;
20、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的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培训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21、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名称、负责人、地点(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
22、职业健康目标管理和责任制,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明(复印件);
2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
24、年度职业健康计划和实施方案,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记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宣传图片、纸质和摄像资料)等;
25、用人单位职业监护档案,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接触职业危害人员登记表及体检记录(上岗前、在岗、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表),职业病人登记表,职业病人诊断证明等;(如果有)
26、相关方单位资质及签订的安全协议(合同)、安全告知等;
27、相关方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
28、外用工、外包工等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记录;
29、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0、专项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1、日常、综合性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2、隐患检查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登记表;
33、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安全事故隐患的类别、所属工艺、地点、影响范围及程度、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及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责任人和部门(或单位)、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的评估报告;
34、其它与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有关的记录。
35、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档案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6、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的相关记录。
37、安全工作费用投入过程中相关票据复印件等。
38、《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责任书》规定的其它台账。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记录、建立台账的内容。能够证明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的其他记录资料等。
40、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纸质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字迹清晰,日期明确,签认手续完备;
41、各项目部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记录、收集和整理;
42、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台账)应分类存档,按时间顺序(以年度为界),每年年终将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装订成册;
43、档案(台账)以数据电文形式存在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xx年修正)的相关要求。
44、各部门、各项目部记录管理人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记录(记录管理人由单位、各部门根据岗位职责进行确定),填写“在档记录清单”;
45、记录的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应说明理由,并将该项用双斜杠划去;
46、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不允许空白。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记录,应采用双斜杠划去原记录,在其上方写上更正后的记录,加盖或签上更正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更正日期;
47、记录填写应与运行活动同步进行,不得后补或编造。
48、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运行记录的发放;记录发放范围仅限公司范围内;记录发放部门应填“发文记录”,记录的接收部门应填“收文记录”。
49、记录表格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或复制,并由各部相关部门记录管理人负责登记发放。
50、各部门的记录需借阅或复制者要经相应部门负责人批推,由各部门相关记录管理人登记备案。
51、记录如超过保存期限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销毁时,由各相关部门记录管理人填写《文件销毁申请单》,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安全管理部确认,由记录使用部门标记过期或执行销毁。同时在“在档记录清单”上注明销毁的项目、方式、数量等信息。
52、对于保存期限内需向其他移交或提供的运行记录,除应在“记录清单” 上注明移交或提供记录项目、数量等信息外,还应填写“文件移交清单”接收移置运行记录的部门应在“运行记录移置清单”上签字确认。
53、各部门、各项目部需指定记录管理员,记录管理员必须把单位所有记录分类,依据记录的类型整理、标识,便于查阅并可追溯相关活动。
54、记录应存放于通风、干燥的地方,所有记录保持清洁,字迹清晰。不得丢失或破坏、防止泄密。
55、文书档案保管期限按照公司相关文件管理规定或《国家档案局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要求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执行。
56、公司安委办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建立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时间为每年度至少一次。
57、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责任书》涉及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工作的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5
(1)维修档案属工程档案的一部份,由工程部文员统一管理。
(2)设备维修档案按强电、弱电、机管、电梯、空调、装修、用户单元内设施分类。
(3)用户单元维修档案用标签按不同档案分开,其他档案按类别存放,在相应的档案盒上贴上标签。
(4)文员根据返回工程部的维修单每天填写维修档案记录表,并录入电脑中已设置密码的“维修管理”项目。
(5)文员每天核对发出和返回的`维修单,将有关内容如实录入维修档案记录表,如发现不符马上追查原因。
(6)文员每月对维修档案记录、维修单等进行整理,并分类归档。
(7)维修档案为评估大厦设备运行情况和用户室内设备状况的根据,应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一般为一年,重大维修项目保存期至少为两年。过期档案由工程部经理、系统工程师组成的鉴定小组统一审定后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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