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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时间:2023-12-02 07:19:25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集合)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5篇

  在当下社会,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集合)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5篇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

  一、目的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企业生产安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预防和减少事故事故后果。

  二、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生产车间内所有人员(包括正式雇员、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实习生等)和设备。

  三、制定程序本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如下:

  1、成立规章制度编写小组,明确各自职责和工作任务;

  2、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3、进行现场调研,了解车间生产情况和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4、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并通过企业领导审批;

  5、将规章制度印制成册,发放到各个车间并进行培训;

  6、执行监督和检查。

  四、内容

  (1)名称本规章制度名称为《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目的本规章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车间安全生产,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后果。

  (3)责任主体

  1、公司领导公司领导对车间安全生产全面负责,要求各级负责人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切实保障员工安全,并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

  2、车间主任车间主任是本车间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本车间的.安全生产计划、安排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本车间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监督。

  3、生产员工生产员工是本车间的主体,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要求,全程参与车间安全生产工作。

  (4)执行程序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生产员工入职前和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包括各类安全事故防范知识、应急救援方法、安全管理制度及其重要性等。

  2、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检查生产员工应确保使用、操作、维护及保管设备和设施,及时发现和排除危险因素和安全隐患。车间主任要制定安全设施检查计划,做好每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安全操作规程生产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操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防止事故发生。

  4、工伤治疗及事故调查处理车间主任要及时向治疗医院报告工伤事故情况,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提出事故处理方案。

  5、安全培训的考核汽车公司领导及车间主任要对安全培训的效果进行考核,以及及时向员工发放安全提醒等安全提示信息。

  6、责任追究对于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裁和问责,不得姑息迁就。

  五、法律法规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行政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规章制度,并加以实施。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确保装配车间现场人员和作业符合要求,实现优质、高效、低耗、均衡、安全、卫生生产;

  适用范围

  适用于装配车间所有管理员、装配工。

  2、职责

  2.1生产部负责制订本管理规定,责成装配车间严格贯彻执行本规定;

  2.2生产部每月进行一次生产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定期考核;

  3、工作程序

  3.1严格按照生产部所下达的《生产任务单》合理安排各项生产任务事宜。装配工必须无条件服从主管的生产安排和生产调动。

  3.1.1各项产品装配过程中所需原材料,人员,工装设备,监控测量装置等,都必须妥善安排,以避免停工待料。

  3.1.2每种产品投产时,都必须提前做好零配件的试样工作,并做好《样品检验报告》,做到提前预防批量质量事故。

  3.1.2装配工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装配作业。装配时发现零部件不良,要及时向车间主任反映,否则出现批量质量事故将追究其经济责任。

  3.1.3生产加工过程中,各工序产量,存量,进度,物料,人力等均应予以适当控制。

  3.1.4装配工上岗前应进行培训,使其熟悉装配作业的技能、技巧;熟悉各零部件良与不良的正确区分。

  3.1.5各种工装设备及工具应经常检查、保养,确保遵守使用规定。

  3.2工作现场之整理、整顿

  3.2.1定置管理

  a)人员定置:规定每个操作人员工作位置和活动范围,严禁串岗;

  b)工件定置:根据生产流程,确定零部件存放区域,状态标识;零部件绝对不能掉在地上。

  c)工位器具定置:确定工位器具存放位置和物流要求;

  d)工具箱定置:工具箱内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

  3.2.2定置管理实施要求

  a)有物必有位:生产现场物品各有其位,分区存放,位置明确;有位必分类:生产现场物品按照工艺和检验状态,逐一分类;

  b)分类必标识:状态标识齐全、醒目、美观、规范;

  c)按区越定置:认真分析绘制生产现场定置区越,生产现场所有物品按区越标明位置,分类存放;不能越区、不能混放、不能占用通道。

  3.2.3整理整顿要求

  a)整理:效率和安全始于整理。把要与不要的人、事、物分开。对于生产现场不需要的坚决从生产现场清除掉;

  b)整顿:在整理的基础上,把生产现场需要的`进行定置管理;

  c)清扫:装配工作台面除随时清扫保持清洁整齐外,工作台附近不得有杂物。

  d)清洁:每个装配工持证上岗,仪容整洁大方。每个装配工工作有序,保持肃静,不得在工作时谈天说笑,大声喧哗。

  e)素养:自觉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工作时间八不准》,上班时间未经主管同意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每个装配工要养成良好工作作风和严明的纪律,不断提高全体装配工自身的素质。

  3.3装配工自检出来的不合格零部件必须放入不合格品盒子内(红色),一组产品做完后必须上交发料室,对检验员检验出的不合格品要及时进行返工返修,不得乱扔给别人;不得拖延返工/返修时间。

  3.4.车间人员不得将公司、他人的财物、产品、零部件占为己有,否则按偷盗处理。

  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违反者按照《装配工考核及奖惩暂行条例》进行处罚。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

  1、各车间的火灾危险性各车间内有大量的原料、半成品、刨花、锯末、pvc、抹机水、油漆等可燃物,遇到火源极易着火;

  砂轮、焊接等,对火花控制不好容易发生火灾;

  机械轴承、皮带摩擦生热或用电锯锯硬质木材时间长发热时,也容易引起火灾;

  吸塑机、包边机、机贴机、电炉等温度控制或操作不当也会引起火灾,电气设备安装不符合规定或使用不慎(电箱内堆积灰尘过多未及时清理),又缺乏必要检修,也能引起火灾;

  太阳灯照射不当或使用不慎,极易引起火灾;

  由于违反工作制度随意携带明火或吸烟,也会导致火灾。

  2、各车间防火要求

  (1)各车间存放物料整齐有序,不可堵塞任何消防设施。

  成品应及时运走,刨花、锯末每班下班前都要打扫干净,倒在指定地点;

  (2)木工车间一般情况下不宜采用明火取暖,如用1000w太阳灯烤射半成品时距离应在300cm左右烤射,烤射时间不可超过3分钟,太阳灯要有专人负责,下班时要及时把电源关掉;

  (3)木工车间使用下料锯、直v机、横v机等生产时一定不要连续作业超过6小时以上,防止摩擦生热引燃起火;

  (4)贴皮车间电炉在操作过程中应温度控制得当,350°温度热包布不可在上面停留2分钟时间,电炉上面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5)贴皮车间吸塑机、包边机温度严格按照作业规范进行作业,吸塑机加热仓温度控制在90°~160°之内,包边机加热仓温度控制在0°~180°之内,加热管温度控制在60°~250°之内,加热仓内严禁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6)贴皮车间、装配车间作业时注意烙铁的使用和放置,严禁放置在靠近易燃的.物品旁,抹机水在擦拭清洁的过程中严禁靠近含热量大的机器、工具及物品旁,擦拭后的抹布严禁乱摆放,一定要放置在规定的工位或区域内,每天下班前及时把电源关掉;

  (7)贴皮车间网架班在编制网架的过程中,电烫斗同网布在同一位置接触时间不可超过3分钟,操作停留过程中一定要把电烫斗立起放置,不可平面接触在工作台面上,每天下班前及时把电源关掉;

  (8)装配车间流水线机仓内每天下班前及时清扫干净,热胶炉温度正常生产时控制在120°~180°之内,开机前融化胶时温度控制在250°内10分钟调回正常使用温度;

  (9)车间在操作各种机械前,仔细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完好,轴承、滑轨等要经常加油,机器上、电控箱内、机器仓内积落的粉尘每天下班前要及时打扫干净;

  (10)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要求。

  电锯等工作间的电气设备应是密封式的或防爆式的,防止粉尘爆炸(粉尘浓度高时若意外产生火花会引起爆炸);

  刨花、锯末较多的电动机(下料锯、直v机、横v机、双边榫、锣机、圆锯机、推台锯),应加防尘罩;

  (11)车间落地扇、太阳灯放置位置得当,严禁电源线跨过道阻挡通道,车间内严禁私自同手机充电;

  (12)车间内不得存放汽油、酒精、油漆、白碘油等易燃物品;

  车间内严禁吸烟和用明火作业;

  要在工作完毕和下班时,清理场地,将木屑、刨花等余料堆放到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门窗锁门。

  (13)要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掌握防火灭火知识。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

  1.现场生产员工应该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车间应禁止酒后上岗,生病员工不得安排上岗,切实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员工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和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服饰上班,女员工长发应盘于头顶,否则自己承担后果。

  4.车间不得安排员工带病工作或超负荷工作,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在开机工作前,要对机器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后可以开机,空机运转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才可以正式生产操作。

  6.在工作中发现机器异常时,应该停机检查或请专业维护人员进行修理,严禁擅自无证进行修理工作。

  7.下班前应该关闭机械.切断电源,将工作区域清理后才能离开现场,不等空岗运转。

  8.对电器线路不得擅自移动,不得私自搭接,发现有电路电线裸露.损坏要及时反映,安排专职电工修理。

  9.对机械设备要按期进行保养,保持正常运行,要加强安全防范。

  10.生产区域内严禁烟火,确需进行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的,必须首先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安排作业,在作业前应作好防护.监控工作才能开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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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贯彻能者多劳、多劳多得、奖优罚劣的原则,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车间全体员工。

  第三章车间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条员工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第二条员工生产现场必须着装整洁,不准穿拖鞋、裙子、奇装异服。

  第三条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严格按照公司请假程序逐级向各级主管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

  第四条禁止将个人衣物、餐具、茶叶等用品带入生产现场,饮用水杯放在现场指定位置。

  第五条未经生产或相关部门会签批准,禁止将原材料、半成品、设备部件等物品带出现场。

  第六条提倡文明礼貌,现场作业严禁使用侮辱性字眼,不讲脏话。

  第七条现场员工必须专心作业,严禁嬉闹聊天,偷闲怠工。

  第八条现场各工序应做好人员定岗工作,禁止脱岗、串岗、溜岗、睡岗等。

  第九条现场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生产现场禁止吃食物、吸烟、看小说、读报刊等。

  第十条员工必须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岗位工作,坚决反对故意刁难、疏忽或拒绝上级主管命令或工作分配。

  第十一条现场人员必须自律自觉,勇于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破坏车间生产的不良行为,反对一切坏现象。

  第十二条员工必须按照生产工艺规定、操作指导进行现场作业,严禁向半成品投放异物或故意损坏机器设备。

  第十三条提倡节约,生产现场严禁水、电、气(汽)浪费现象。

  第十四条员工保管好个人使用的工具,爱护使用,不得遗失和故意损坏。

  第十五条严禁私自撕毁公司公布的各项通知、规定,严禁在现场各白板上乱涂乱画。

  第十六条严禁在现场打架、聚众闹事。

  第十七条违反上述规定处罚10-500元/次,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

  第四章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操作者必须专业培训,持有操作证,严格按规程要求操作。凡新上岗的和尚未取得操作证的人员,必须在持有操作证的操作者的指导下方可操作。因设备使用不当,人为损坏设备,相关责任人需照价赔偿。

  第二条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填写交接班记录并签字。交班的操作人员应详细向接班的工作人员交待本班设备运行情况,双方当面检查,如不能当面交接班,交班人应做好日常维护工作,使设备处于安全工作状态,并填好交班记录,接班人如发现设备异常现象,记录不清、情况未知或未设备未按规定维护时可拒绝接班。如因交接不清设备在接班后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第三条设备日常维护由专人负责,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设备负责人需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并留存检查记录。

  第四条在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异常,操作者应按规程立刻停止操作,并上报车间主任或设备管理员,操作者未经设备管理人员批准,严禁擅自更改设备电气接线及运行参数设置。

  第五条在生产过程中,对模具工装应轻拿轻放,开模时严禁用金属坚硬物品划伤模腔,清理模腔内的橡胶残留物;若交接班时发现模具损伤,立即隔离,分析原因,落实责任,承担损失,损坏模具及设备者,有可能被无薪开除。

  第六条每月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及模具修模换模记录,并对设备及模具使用寿命进行分析判断。

  第七条生产中注射硫化定位工装要安装位置准确,不能产生错位,由于检查不仔细造成设备模具工装损坏的,操作人员承担相应责任,对造成的经济损失照价赔偿。

  第八条罚则:不按上述规定进行操作者,情节轻微者罚款10-50元/次,造成设备、模具及工装损坏的责任人按照实际价值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

  第五章物料管理制度

  第一条所有采购回来的原材料均应有标示卡,由库管经清点数量无误并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库管对入库物资检验困难时,由车间质检人员协助,检验结果及时反馈公司采购部门。

  第二条车间所有生产员工必须通过填写领料单经车间主任签字后交库管领料,库管办理物料出库手续,并做好电子台帐登记,不可私自拿取物料;生产完毕后,多余的物料必须全部退回库房,库管做好记录;生产物料有序摆放在专门的位置,严禁随处乱放及丢弃。

  第三条在生产过程中,须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掉在地上的物料必须捡起。

  第四条胶料的存放必须保持干燥、整洁、无杂物、无油污;夏季高温时,须存放于阴凉通风处,谨防自硫。

  第五条库管定期向公司上报库存情况,设置物料库存警戒线,短缺后要及时向采购部门预警。

  第六条罚则:不按上述规定执行者,罚款10元/次,影响生产者罚款20元/次。

  第六章产品工艺流程管理

  第一条车间所有工序员工必须按作业指导书作业步骤和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

  第二条生产人员按规定流程步骤操作,认真填写工序卡片,车间主任不定期巡查生产工序卡填写情况,对不认真执行的做相应处罚。

  第三条生产流程确认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通知班长或车间主任,由车间主任通知相关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四条偶联剂的配兑及涂胶,严格按照工艺规程要求,配兑、涂胶人员做好记录,因未按工艺要求操作,导致产品不合格,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五条芯棒预热加温时间由操作人做好记录,因加温时间不足使芯棒未达到工艺规程要求的温度,不能进行注射硫化工序,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当事人承担。

  第六条生产人员注意环境温度的变化并记录,超出工艺规程要求时,及时通知生产管理人员调整设备工艺参数。未能及时调整导致成品率降低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罚则:不按上述规定执行者,情节轻微者罚款10-50元/次,造成的损失责任人按照实际价值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

  第七章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车间配置一名质量巡检,负责涂胶、硫化、挑选工序质量抽检。

  第二条硫化工序操作工应在生产中进行自检,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外观明显的(包括但不限于气泡、缺料、撕裂、缺口、破损、排气)不良品流入到下一工序不得超过10PCS以上。

  第三条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报废品应放置于专用框中,分析不良品产生的'原因,予以解决,进而做到事中控制,不可仍进垃圾桶。不良品硅橡胶由责任人自行剥除干净。不良品禁止私藏,交由质检人员检验统计,违者罚款50元/次,发现三次及以上解除劳动关系。

  第四条每一种型号产品均应做好不良品对应项目记录,和产品质量数据自检表。

  第五条硫化工序现场生产的产品报废率须小于1%,对于报废高于1%的产品型号,应及时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并予以解决。

  第六条组装车间在装配过程中对硫化工序进行复检,检出的不良品做好记录,交上一工序责任人分析处理。

  第七条车间设置出厂试验人员一名,按规程对组装后的成品进行出厂试验,试验合格后出具检验报告,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包装入库。不合格品放入专用框内,分析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处理。

  第八条所有不合格品严禁流入下一道工序,按不合格品处理程序处理。

  第九条罚则:不按上述规定执行者,情节轻微者罚款10-50元/次,人为原因导致产品报废率大于1%,加大处罚力度,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因操作原因长期报废率超过2%的应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章计划安排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根据月度年度预估销售情况,编制产品月度年度销售计划表,经公司评审后提交生产部门执行生产任务。年度销售计划应在上一年度12月中旬提报,月度销售计划在每月15日提报。

  第二条生产计划管理人员根据月度年度销售计划数量及交期,结合公司产能及库存情况制定月度年度生产计划表,经公司评审后下发至生产部门及采购部门。年度生产计划应在上一年度12月下旬提报,月度销售计划在每月18日提报。

  第三条生产计划人员应对物料供应情况进行跟踪及协调,确保完成生产任务。

  第四条车间主任应在每月1日提交上月生产、排产总结,下月排产计划。

  第五条车间主任根据月度生产计划制定排产计划下发车间安排生产,原则上同一品种产品每月排产不超过2次。

  第六条车间所有员工必须依照车间主任制定的生产排单计划进行生产,不得因模具不佳,定量考核等理由拒绝生产,对因拒绝生产,由此造成的后果,当事人应承担相关责任。

  第七条车间生产不能及时完成生产计划的,车间主任应提前一周通知生产计划人员安排外协生产。

  第八条车间主任须在本周五前将下一周产品生产计划、生产消耗品采购计划、人员休班加班计划等事项提前拟定好。

  第九条车间所有员工休班加班须向车间主任提出申请,经理获批后,方可加班,私自加班,将不计产量,不计工时。

  第十条罚则:不按上述规定执行者,罚款10元/次,影响生产计划完成的责任人罚款50元/次,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第九章计件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调动生产线各岗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增强责任心。贯彻能者多劳、多劳多得、奖优罚劣的原则,对倒班人员的薪酬实施本办法。

  第二条计件制岗位人员编制应根据核定产能设置,在员工完成劳动额定基础上,由生产部根据各工序额定、计件单价和员工个人当天产量核算其当天及月度计件工资额,并经生产部汇总、核对后由公司每月20日统一发放。

  第三条计件员工薪酬构成

  学徒期员工=固定月薪(按考勤发放)正式员工=月计件工资+月考核工资+工龄工资第四条工资计算办法

  月计件工资=个人月合格产品量×产品单价×技能系数-月不合格品扣款

  月考核工资=(个人月合格产品量-月产量定额)×超产单价

  工龄工资=100×在本公司连续工作年限(成为正式员工满一年起)

  不合格品扣款=不合格品数量x损失材料成本x废品系数

  技能系数:硫化工序0.95-1.1(极差0.01),装配工序0.9-1.01(极差0.01)

  废品系数:废品率1%-2%取1.1,废品率2%-3%取1.2,废品率2%-3%取1.3,废品率3%-5%取1.4,废品率5%-10%取1.5,废品率超过10%取2。

  定额个人月合格产品量:公司根据产品的技术复杂程度、劳动繁重程度、责任大小、工作时间和不同的生产设备状况等条件确定:

  硫化车间月产量定额=8000只/班/月装配车间月产量定额=8000只/班/月

  第五条技能系数由车间主任根据员工月度工作表现情况综合测算。员工未能及时完成月产量定额,技能系数只能选取1以下较低值。

  第六条全勤奖:每月出勤天数在28天及以上的奖励50元(按月发放)。

  第七条保底工资

  第八条餐补:8元/出勤天数(按月发放)

  当月因生产任务不足,员工在正常出勤(全勤)情况下,为保证员工的收入,员工平均计件工资未达到保底工资时,由公司为每人补贴平均工资与保底工资之间的差额部分,但有以下情况的员工只按计件工资发放,并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不服从分配;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的。第八条数据统计与核实工艺技术员依据生产排产单开据产品工艺流程卡,经生产部主管部门签字确认后登记编号完毕交付工艺首道班组长计件员工依据实际加工流程在产品工艺流程卡规定的位置填写生产数量及其他内容产品工艺流程卡的登记的数据经质量部门签署后生效计件员工按《交接班记录本》上的要求如实填写每日生产数量,交当班组长确认签字审核。车间主任需要根据工艺流程卡所对应工序完成情况核实《交接班记录本》真实性后,每周六上报工作量统计表,每月2号上报月工作量统计及员工计件工资报表并存档。经生产管理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的员工计件工资报表提交人事及财务部。

  第九条异常请情况处理

  因来料不良需加工挑选及来料不符要求需退货,公司为此挑选、拖时而造成的浪费工时按工厂规定的金额计算,由此形成的支出由采购部门根据不良产品的比例来决定是否向供应商索赔因机器设备出现故障进行维修或者进行机器保养停产的时间,按工厂规定的金额核算工资。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设备故障引起的品质异常,效率低、需要马上反馈至设备负责人及时处理,若无法处理,经生产主管确认又必须生产时按工厂规定的金额补偿计算。上班时间参加各类培训活动或者技能培训,按培训相应的工时按工厂规定的金额进行补偿计算工资所有因在物料等料、物料不足导致的停产,而造成的异常所浪费的工时按工厂规定的金额计算工资,并且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因停电超过半小时不能进行生产的,按工厂规定的金额进行计算工资所有计算工资异常由生产负责人、生产部主管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并累计一个月的异常提报人力资源部。品质异常:由于生产员工操作原因造成返工,全检,按制度处罚。

  本制度的内容如有疑问由公司领导或生产部门负责解释;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国家政策不断修改、完善。本制度自签发之日开始实施。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6

  一、总则

  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2、安全负责人是特种设备管理的总负责人,应按本规定要求实行安全管理,并对其安全可靠性负责。设备管理机构和设备管理人员对本制度贯彻执行,各级安全人员对本制度实施监督检查。

  二、机构和职责

  1、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积极消除各类隐患,完善生产工艺流程,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2、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3、生产部是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的职责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3)负责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及台帐管理工作;

  (4)负责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运行、检验各环节的监督检查;

  (5)负责制定特种设备检验及人员培训计划。

  三、特种设备监督管理

  1、特种设备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内部相关的法规、标准及管理规定。

  2、特种设备在安装完毕后,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依法进行注册登记方能使用。

  3、建立完整的特种设备台帐及技术档案。

  4、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制定安全检查制度,明确安全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和检查频次,安全检查不低于每月一次。对查出的隐患建立隐患台帐并及时处理,影响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隐患,在隐患处理前严禁设备运行。

  5、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组织对人员的安全技能进行考核和培训。

  6、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要求预案要制定到每台设备,每个装置。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案演练,提高事故应急能力。

  7、不得私自购进未取得生产许可的气瓶。必须保证各安全附件齐全。

  8、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合格(含安全附件)方能投入使用,设备及附件必须有明显的检验合格标志。要保留设备检验报告或检验合格证复印件备查。

  9、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条件、检验要求及检验周期执行国家相关标准。特种设备检验(含安全附件)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并通过局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的检验单位进行。

  10、特种设备(含安全附件)采购必须选择有资质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设备到货后由安全人员对设备进行安全验收。

  11、特种设备的改造必须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部门出具改造设计方案,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方可实施。

  12、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的项目承包方必须到局安全质量环保部进行资质审查:

  11、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12、局外施工单位的“跨地区施工批件”;

  13、局资质认证管理部门核发的有关资质证书;

  14、质量保证材料;

  15、工程业绩资料;

  16、经审查合格后,由管理局安全质量环保部核发《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分承包方资质审查证书》,在持有此证情况下,方可在我公司开展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工作。

  17、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前,施工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申报表,并依据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公司安全质量部门、局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批后方可施工。

  18、施工单位对设备安装、修理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必须达到相关安全技术性能的标准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我厂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要依据安全措施和标准进行检查,如达不到标准要求,有权责令整改和停工。

  19、设备安装、修理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有关安全技术文件和资料全部移交我公司。

  21、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必须尊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事故调查,追究责任。

  四、附则

  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7

  1.车间员工提前5分钟到岗并做好开工前所有准备。迟到早退1~10分钟扣5元;11~60分钟扣10元; 61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2.上班中途员工外出必须向车间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并打卡正确登记出入时间,否则按旷工处理。

  3.因事因病请假必须亲自提前提出,病假无假条按事假处理,不得事后请假或他人代假,否则事假按旷工处理,病假按事假处理。

  4.事假一天扣款40元(每小时5元),病假需凭正规医院诊断书,不计工资。每月事假不得超过2天,超过时间按旷工处理。每月病假超过三天以上者,超过时间按事假处理。

  5.凡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6.无故旷工一天扣80元(每小时10元)。当月旷工累计3日,全年旷工累计10日的,提请商务部予以辞退。

  7.因生产需要安排加班或临时通知上班,不得无故推托,无特殊原因不加班者按旷工处理。

  8.上下班亲自刷卡,不得托他人或代他人刷卡,否则每人次扣10元。

  9.下班前妥善处理当日生产的部件、产品,并清扫责任区。没有擦机台、清扫责任区者扣10元。

  10.离开工作岗位或下班后没关闭责任范围内的设备、照明电源,下班后没关车间窗户者扣10元。

  11.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违者扣10元。

  12.员工不得在公司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内买卖私人物品,违者扣10元。

  13.工作时间,不得听音乐、玩手机,接打私人电话不得超过5分钟,通话时不得大声影响他人工作。违者扣10元。

  14.员工于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故须会客时,应经车间核准在指定的`地点,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15.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不得挤坐在一起,违者扣10元。

  16.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坐姿端正,不得脱鞋、翘腿、左顾右盼,违者扣10元。

  17.禁止脱岗、串岗、溜岗、睡岗,违者扣10元。

  18.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生产现场禁止闲聊、吃食物、随意吐痰、吸烟、喝酒、看书报、唱歌、吹口哨等。违者每次扣10元。

  19.个人责任区内有食品、餐饮具、包、化妆品、毛巾、卫生用品、书报、衣物、鞋、内地面有散落零件等,扣款10元。

  20.废品、废料未存放于指定区域,不合格品、待检品、返修品、合格品无清晰明显标识,扣10元。

  21.工具(钳子、螺丝刀、电烙铁、通路仪)、工位器具(周转箱、周转车、零件盒)、抹布、拖布、包装盒、酒精等使用后未及时放回到原位,扣10元。

  22.不在本班组责任区内工作时,工作结束后未及时将工作地点清理干净,扣10元。

  23.合格部件、产品不按时入库,返修品不及时返修,不及时清理废品、边角料、工作垃圾(废包装盒、废包装箱、废塑料袋),在现场存放超过一天,扣10元。

  24.未对原料、部件、产品做好防尘,防潮措施,罩上塑料袋或将其垫起,扣10元。

  25.不爱护公共环境,随处乱仍果皮、纸团、瓜子皮等垃圾,扣10元。

  26.按规定填写各种质量记录,在工序流动中不允许揉搓、沾湿、撕毁、损坏和丢失。违者扣10元。

  27.不按规定使用放置工位器具、周转工具,不按规定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扣款10元。

  28.各岗位妥善保管生产工艺文件(质量规定、操作规程),本岗位、责任区的文件丢失、破损扣20元。

  29.不得怠工或煽动他人,不得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违者扣20元。

  30.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设备,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31.未经车间批准,禁止将原物料、半成品、设备部件等物品带出现场加工,违者扣20元。

  32.工作时间干私活,扣款20元,用公司原材料做私活的按原材料价值的2倍赔偿。

  33.全体人员要爱护公司财物、消防器材、生产工具和生产设备,因生产而领用的工具自行保管,用后归还,如有人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34.有偷盗行为或擅自将公司财产占为已有者,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35.涂改工票数字及虚报情况和数字者,一经发现,按10倍数量处罚。

  36.擅自拆除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使用非本人操作的其他设备,新员工未经培训擅自使用设备,扣款20元,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37.因个人原因影响生产进度、影响发货,扣款30~50元。

  38.自责加工不合格品及将不合格品转序者,按其对后续工序及成品质量的影响程度扣款30~50元。他责不合格品转入本序而未发现且加工转序者,按自责处理。

  39.因工作失误造成生产过程中的质量事故者,视情节及认识态度及后果扣款50~100元。

  40.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拔弄是非当面顶撞领导的视情况扣款50~100元,甚至提请主管领导解除合同。

  41.违反操作规程,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设备损坏以及原材料浪费的,视情节况扣款50~100元,并且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8

  一、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好安全用品。

  二、造型过程中所用工具必须就近安放不得随意乱丢。

  三、不得擅自接电源,需临时用电应有电工接线。

  四、造型需留出浇铸安全通道,型箱不得影响浇铸。

  五、浇铸前应检查所用器械,加穿浇铸时应穿戴的防护用品。

  六、浇注前应检查型箱的干燥,压箱必须够重,边缝需填实,防止铁水溢出。

  七、出水应慢放,在放水结束后方可移包。浇铸过程应做到实走、稳抬、慢浇。

  八、应按规定时间出箱,逐件依次移出。

  九、必须在工件冷却后再进行清沙处理。

  十、注意车间整体卫生,型箱工具用完需摆放整齐。

  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1、职业危害防治方面应做到:

  (1)对存在粉尘、有毒有害气体、辐射、噪声和高温等职业危害的场所进行定期检测; (2)制定防治粉尘、有毒有害气体、辐射、噪声和高温等职业危害的具体措施; (3)企业应每年组织相关人员对职业危害状况进行评估,以确认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有效性。

  2、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要求的、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规定发放。

  3、员工健康监护应做到:

  (1)企业应定期为员工体检,并建立员工健康监护档案。

  (2)对职业病患者,应按规定给予及时治疗、疗养。

  (3)对患有职业禁忌症,并确诊不适合原工种的,应及时调离。

  中频感应炉安全操作规程

  一、在开炉前应先开水系统并认真检查个水冷管的畅通,及水压是否正常。保证各水接头不得漏水。

  二、在开炉前应检查炉衬和炉口,炉嘴保证完好。保持感应圈清洁。并对炉台机械运行进行检查。

  三、按规定对材料进行检查和部分加料。

  四、通电由低逐步渐高,直到正常。增压过程巾应随时注意各仪表指示。

  五、熔炼中应保证炉料按比例投入,随时除渣和松料,以保证不得出闷气,架牢现象。

  六、按工艺要求温度及时出炉,在出炉前应造渣并清渣。

  七、每一炉炉水出完以后应检查炉衬。

  混砂机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机器各部是否完好,辗轮转动是否灵活,刮板尺寸是否调节适当,再空运转3-5分钟,确认各部正常后才能加砂、加料,并必须严格按规定量使用,禁上超负荷。

  2、混砂机在转动时,不许用手扒料和清理辗轮,不许伸手到辗盘内添加各种物料,取样必须从取样孔去取。

  3、无论新、旧砂都必须过筛防止将铁块等杂物投入辗盘内损坏机器。

  4、因故停车应清除辗盘内的砂及物料后再行启动,不能重车强行启动。

  5、运转时,操作者不得离开,并应经常注意音响及辗轮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处理。

  6、当辗轮未完全停止时,不准将手及其它器械伸进辗盘内,进入辗盘内清理检修时,除了要拉开电源开关,挂上“有人检修,不准合闸’’的警告牌外,还要设人监护。

  7工作后,必须检查、清扫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工作,并将各操作手柄(开关)置于空挡(零位),拉歼电源开关,达到整齐、清洁、安全。

  砂轮机操作规程

  一、开动砂轮机使用前首先检查砂轮罩壳是否齐全牢固,砂轮是否有破损。

  二、使用砂轮磨削时应戴好防护眼镜。

  三、操作者,应站在旋转砂轮的.侧面。

  四、砂轮安装时需两面加石棉垫,加紧牢固。

  五、磨削时工件应夹紧抓牢,工件应慢慢接触砂轮。不能速度太快或用力太猛,应均匀磨削。

  六、磨削时发现砂轮跳动、运转不平稳应及时修整砂轮。

  七、如有异常情况出现立即停止

  热处理炉操作规程

  一、开机应认真检查各项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二、台车送出、进应仔细观察走线安全。

  三、装料不得超重量(11吨)和炉料在进炉内前要检查稳定性,并不得超高和须离测温表卫10~20cm。

  四、在设定温度前须再度检查炉料捌‘质对设定温度应复检后方可开启。

  五、对直接入水件必须在顶起前要开启油泵,并保证安

  全卡在位。

  六、热处理过程中要随时注意温度的升、保温情况。

  七、处理完后应检查内膛电阻带和炉板清洁方可把台车进炉。

  喷枪操作规程

  一、使用喷枪前必须检查液化气瓶阀有无泄漏。

  二、检查喷枪开关是否完好。

  三、检查灭火器是否完好。

  四、检查皮管有无漏气,连接各部位应严密。

  五、点火时需在口后部点火。喷口不得对人和物。

  六、点火前要对需烘烤得部件周围检查不得有易燃物品。

  七、在对型模烘烤过程中必须先前后近的操作方法。

  八、使用后必须管好气瓶开关,然后管好喷枪开关,枪瓶分离后分别放好。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9

  为确保安全教学、安全生产、确保您的人身安全和家庭幸福,进入车间的一切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安全规则:

  1、所有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工作区,更不能开动设备。所有人员均不得带小孩进入车间。

  2、工作时要穿工作服或紧身衣服,袖口要扎紧。

  3、不允许穿凉鞋、拖鞋和高根鞋进入车间。

  4、操作者一般均应戴工作帽。女同志或长发者的头发或辫子,必须塞进帽子里。

  5、工作时,头不能离工件太近,以防止切屑飞入眼睛。如果切屑细而飞散,则必须戴上护目镜。

  6、手和身体的`任何部位都不能靠近正在旋转的机件。如皮带轮、皮带、齿轮、卡盘、工件等。更不能在这些地方开玩笑。

  7、工件或刀具必须装夹牢固,否则会飞出伤人。

  8、机床开动时,不允许用量具测量工件,也不允许用手摸工件表面。

  9、当工件或机件太重时,不能一人单干,可应用起重设备或请他人帮助。

  10、不可用手直接清除切屑,应使用钩子或其它工具清除。

  11、不允许用手刹住转动的卡盘、夹头或工件。

  12、不允许任意装拆电气设备或机件。

  13、在车床、钻床上工作时不允许戴手套。

  14、车间内严禁打闹。

  15、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工作人员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逐出车间,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事故者,责任自负。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0

  一、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制度有许多,如“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等等。这些制度的制定,要落实到进场人员的培训。使用的农民工较多,要提高这些人员的法律意识,熟悉和掌握现场管理的要求和方法。以行业规章制度为依据,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细则的具体实施工作。符合实际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细则,规范施工现场人员行为,增强自觉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自我安全意识。

  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管理者思想上的防线,安全生产,以人为本,人的'安全素质决定项目安全生产的水平。强化施工现场管理者的安全意识、管理素质是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关键。只有通过对现场管理者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增强人的安全素质,才能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只有人人重视安全、人人懂安全,才能真正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施工现场的特殊部位、特殊工种,安全管理者、安全生产,要建立健全和贯彻实施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三、对则专门进行交底教育,不留死角。施工现场要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安全管理者安全事故追究制,在利益分配上要突出安全管理者的作用,奖罚分明,使其成为安全管理者搞好安全生产、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经济杠杆。通过不断地教育培训,使安全管理者的安全素质得到提高,成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能手。

  四、在施工现场提高作业者在施工中的安全操作能力和一定的安全生产职业道德水平,不仅是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基础,也是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前提。对现场施工作业者的安全教育要生动细致,并能为广大作业者所接受,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通过学习教育,有力规范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引导他们体会安全。综上所述,坚持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项制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真抓实干,就一定能遏制住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1

  喷漆车间是公司的重点防火单位。响应公司领导提出的“抓安全不能手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公司大局稳定”,并不断发展壮大,实现“中国驰名,世界著名”的宏伟目标,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

  健全安全生产领导组织,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安全常识教育,要求员工懂得灭火常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特别对新招学员要先培训后上岗。严禁将火种带入车间,更不准在车间或更衣室内吸烟,发现一次罚款500元,交公司处理。

  二、安全生产制度:

  1、进入喷漆车间的转件车辆,必须带防火帽。

  2、转运油漆,稀料要由专人负责,严禁野蛮装卸造成滴漏及撤溢,或磕碰激起火星。

  3、车间要每天打开窗户进行通风,引风机,排气扇要正常运转,保持室内空气清新,低空气中易燃气体的`浓度。

  4、外来人员进入喷漆车间必须持有处室部门签发的通行证。 5,严禁在喷漆室,油罐漆,配电室或调漆间使用手机。

  6、严禁向喷室,下水道或漆泥池内丢棉纱,纱布等杂物。

  7、车间下水道,漆泥池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清理,换水,保证下水道畅通,漆泥池水质清亮。此工作应有记录备查,车间设备管理员,车间主任,动力设备处责任管理员亲自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不得用印章代替)。

  8、车间引风设施,引风筒,引风机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清理,引风筒每6个月清理一次,水帘喷气室引风机每周清理一次,水旋喷漆室引风机每月清理一次,每次要有清理记录,由清理人填写清理记录,车间设备管理员,车间主任,动力设备处责任管理员亲自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

  9、喷漆车间每月对烘干室进行清理保养并有专人负责,清理完毕,有清理人填写清理记录,车间设备管理员,车间主任,动力设备处责任管理员亲自验

  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不得用印章代替)。车间每天应安排人员对烘干室进行保养,并做好记录备查。

  10、浸漆车间每2周清理一次烘干室并检查辐射块及其供电导线是否损坏,由专人负责清理完毕填写记录,车间设备管理员,车间主任,动力设备处责任管理员亲自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不得用印章代替)。

  11、电泳线应安排人员每周对喷嘴进行清理,每周对流水线弯轨,直轨,行走轮,驱动,涨紧等部位进行检查,每周对滚子列进行加油,以上工作均应有记录备查,车间设备管理员,车间主任,动力设备处责任管理员亲自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不得用印章代替)。

  12、引风机严禁带病作业,发现异常响声须及时停机修理,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每年夏季车间应安排人员每天下午2点左右对引风机进行测温,并留存记录备查。

  13、喷漆室(水帘喷室,水旋喷室)要每天进行日保,清理积漆及喷淋,循环水系统。严禁棉纱及稀料,纸板进入喷漆室。水漩喷室底每周应进行一次清理,并做好记录备查,车间设备管理员,车间主任,动力设备处责任管理员亲自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不得用印章代替)。

  14、从事高空作业维修设备人员,必须办理登高作业证,配备安全带或其它防护措施。

  三、用电用火制度:

  1、车间专职电工要经常检查线路,对不规范或裸漏老化线路要及时整改,更换避免打火引发火险。

  2、车间内配电盘,配电柜,配电箱内要清扫,要在断电后,在电工的指导下进行。

  3、车间所有线槽和插座等电气设备旁不准有积水,电缆沟上不准存放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具有腐蚀性的物品。

  4、喷漆车间内所有电机必须用防爆型,并安装接地线,搅漆罐必须有接地线并经常检查是否松动。

  5、喷漆车间五十米内严禁私自动用明火,如确实需要,先经保卫处和车间批准,做好预防工作方可施工。

  四、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1、消防栓要定期试压,发现异常及时向保卫处汇报,消防水带不准私自乱动,消防栓一米内不准堆放任何物资并要求道路畅通。

  2、灭火器,消防沙要有专人管理,定期保养,检查。严禁私自挪用消防器材或消防工具,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

  3、灭火器,消防栓扳手,消防水带要定置存放,确保安全有效。

  4、车间消防增压泵要定期检查不准有待修现象,确保正常使用。

  五、油漆稀料管理制度:

  1、对易燃的油漆,稀料要派专人保管,严格安计划领用并定置存放。

  2、正在使用的油漆,稀料要用塑料容器,并加盖保护,避免发生意外或挥发到空气中造成污染或浪费。

  3、废油漆,稀料要集中存放并远离电源,由企管处统一处理严禁向下水道或喷漆室内倒。

  六、劳保用品使用制度:

  1、喷漆工,兑漆人员上岗时必须戴防毒口罩,耐稀料橡胶手套。

  2、前处理人员上岗时要戴防毒口罩,刷稀料者还要戴橡胶手套。

  3、电泳线夹子人员要戴绝缘手套,防护眼镜。

  4、使用电动工具,平?吊操作工必须穿绝缘鞋。

  七、经济责任制:

  1、以上规定如有不足之处,请车间提出协商解决,否则按规定执行,如果不按规定执行造成责任事故,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动力设备检查时,如有不实现象,罚处室责任管理员50一100元。如发现车间相关记录不实或不全,每项次扣车间管理工时1 o个,扣设备管理工时5个。篇二:喷涂车间制度汇编

  喷涂车间制度汇编

  1、组织结构图;

  2、岗位职责;

  3、生产工艺流程;

  4、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工艺质量控制;

  6、设备管理条例;

  7、绩效考核办法;

  喷涂车间职能机构图

  岗位说明书

  车间主任岗位说明书

  车间技术员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2

  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1、负责本部门的环境卫生,每人必须负责各自所负责的区域卫生。

  2、每天下班后必须打扫卫生,(车间内的门、窗户、生产线、风扇等都须清洁)。

  3、车间的垃圾须倾倒到指定的'垃圾区域,不得四处乱倒。

  4、工具放在指定的区域,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甚至损坏。

  5、所有员工必须正确佩带厂牌上班,无特殊情况必须穿厂服上班,.

  6、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不准穿拖鞋、裙子、奇装异服,同时不准带任何食品到车间内吃。

  7、厂区及工作区域严禁吸烟,违者一次罚款500元。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8、上班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工作期间非工作人员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出。

  9、上班时,须坚守岗位,不得到处走动,做事须主动配合,不得被动等待、观望等;

  10、员工在包装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负责人反映,不可擅自使不良及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否则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

  11、工具专人专用不得遗失,违者照价赔偿;

  12、车间内物品必须按指定位置整齐放置,不得随意乱堆乱放。

  13、车间内员工必须在规定作业区域操作,不得堆放任何杂物。

  14、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5、鼓励员工提供好的建议,一经采用根据实用价值予以奖励。

  16、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不良行为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对举报者查经属实给予适当奖励。

  17、工作消极、不认真、工作态度恶劣,严禁影响他人工作情绪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

  18、严禁私自联系业务员并私自为其发货,一经查实,将处以发货费用的十倍罚款;

  19、严禁向销售员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吃拿卡要);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待岗或除名);车间管理考核办法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3

  为加强对生产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故制订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一、各员工严格按照生产操作安全规定进行操作,正确使用并爱护机械设备。

  二、严禁员工带病工作和班前酗酒,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严禁穿拖鞋及穿一些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服饰操作机械,女工的'长发要盘起来,否则后果自负。上班必须带安全帽,发现一次没有带安全帽罚款5元,二次发现十元,三次二十元,依此加倍,所罚款项从当月工资中扣除。(6月8日起执行)

  四、严禁上机械带病工作或超负荷工作,否则后果自负。

  五、工作前应先清理工作台位物品再空转机运作,进行听、看等系列安全检查后,在确认无异常情况下才可正式操作。若发现问题要立即停机检查和报请专业人员维修,严禁擅自拆卸机械及防护装置。

  六、下班时要关闭机械、电源等,清理工作区域,不可人离开岗位不关机械。

  七、不可随意移动电源、线路或私接乱拉电线,发现电线有裸露、损坏要及时通知电工进行修复。切断电源进行作业时必须挂牌明示。

  八、严禁在操作岗位上吸烟、打电话、玩手机、干私活。

  九、要经常保养机械设备,使其能够正常运作,特别是容易出现安全问题的设备要加强安全预防。

  十、起重设备用于大件的吊装,不符合安全吊装要求的情形不准进行进行吊装;徒手搬运存在危险的,必须使用叉车或者行车。

  十一、在禁火区域进行焊接、切割等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事先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做好防护工作并用专人监控方可操作。

  十二、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机械或未经许可动用他人机械设备。

xx工程有限公司

  20xx-6-7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4

  为了更好的规范车间工作人员的行为,也更好的防止车间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望车间工作人员遵照执行。

  一、总则

  1、车间主任对给排水车间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2、车间主任编写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

  3、成立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成员由副主任及工段长组成)。

  4、安全员负责对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督促检查、员工安全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台帐,及时把检查情况、隐患排查情况、培训情况汇报安环处。

  5、车间负责督促各工段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

  二、安全生产制度

  1、新入厂员工和来厂培训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2、员工家属、儿童及无关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生产区。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

  3、员工在班前和班中不准喝酒,发现带酒味上班者,应立即停止其工作。

  4、车间要害部位:锅炉房、主控室、油库、配电站等,非本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5、2米以上(含2米)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派专人监护。

  6、特种设备的管理要落实到人,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或工具,未经批准,不准动用。

  7、严禁非电气人员接电源或从事电气设备、线路、开关的检修、操作等工作。

  8、行灯和机器设备上照明的电压不得超过36伏。槽罐、沟道、潮湿场所使用的照明灯为12伏,绝缘必须良好。

  9、各种设备、工具开动或使用前,要经过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起重物品时下方严禁站人。

  10、各种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指示器等,要经常检查、效验,保证齐全、完好、灵敏、可靠。

  11、严格执行工艺指标,按工艺规程和操作法进行操作,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制度。大型设备的检修和倒换实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制度。

  12、设备运行中,擦洗和加油时不准触动转动部位。

  13、检修(检查)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检修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在非动火区内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证。

  14、生产中遇到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或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等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有权先停车后报告。

  15、人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人人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16、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备可靠,电气设备和线路的接地(接零),绝缘必须良好,否则不准使用。

  17、车间和仓库内的门窗必须安装牢固,并经常检查、维护。

  18、为保护地下的电缆、管道和构造物,防止人身和其他事故,需动土施工时,必须按“动土(动工)安全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动土许可证,待批准后方可施工。

  19、自行车必须放入规定的车棚中,严禁进入生产区内。

  三、下列场所非操作人员不许逗留

  1、挂有“危险”标志的地方。

  2、进行起重作业的场所。

  3、在进行电焊、气焊的场所。

  4、在进行检修、安装或高空作业的地方。

  5、正在运转的设备附近。

  6、有倒塌危险的建筑物、土石方作业的沟、坑、孔、洞近旁。

  7、厂内生产区动火要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

  8、在易燃、易爆区域内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9、除发生火警、火灾外,各种消防用具,器材和设施,未经领导同意,不准随便动用。

  10、高压线下,严禁站人和堆放物品。

  11、酸碱储罐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人员卸酸碱和使用酸碱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私自发放酸碱。

  12、油泵房和油管区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禁止打手机,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未经批准不准放油,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四、保障安全十禁止

  1、禁止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

  2、禁止非木工动用电锯、电刨。

  3、禁止非焊工从事焊接作业。

  4、禁止非机动车驾驶员动用车辆。

  5、禁止在厂内用明火照明。

  6、禁止在厂内焚烧杂草、垃圾。

  7、禁止在厂内及生产场所吸烟。

  8、禁止携带引火物及发火物进入危险场所。

  9、禁止不戴安全帽进入交叉作业区。

  10、禁止未系安全带登高作业。

  五、检修作业十不修

  1、检修任务不明确不修。

  2、没有安全防范措施不修。

  3、带压设备不修。

  4、带电设备不切断电源不修。

  5、不切断有害物质来源不修。

  6、危险物质设备不经过处理不修。

  7、容器内部作业分析置换不合格不修。

  8、设备结构和性能不清的不修。

  9、正在运行的设备不修。

  10、空中悬挂设备无牢靠措施不修。

  六、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清洗,置换合格,禁止动火。

  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七、进入设备、容器的八个必须

  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6、必须佩带规定的防护用具。

  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监守岗位。

  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八、生产区十四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进入未成年人。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11、未办高空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跳板,不准作业。

  13、未安装触电保护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人员,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九、处罚规定

  处罚的目的是惩前毖后,保证维持有效,有序的工作水准,保障车间和员工的权益。

  1、在禁烟区内吸烟者,罚款200元,严重者承担一切后果。

  2、进入生产车间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员工操作设备时不准戴手套进行操作。

  3、上班后,不佩戴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罚款60元。

  4、在工作岗位上睡觉者罚款50元。

  5、在上班期间看与生产业务无关的书籍、报纸,罚款20元。

  6、上班时间无故串岗、离岗或干私活者罚款50元。

  7、上班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作旷工半天处理。

  8、出勤未签到按旷工或事后请假处理。

  9、请假、公出未办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10、工作懈怠,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罚款50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1、无故拒绝工作安排、指令,罚款50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2、违反安全规定或其行为危害他人安全,罚款50—200元。(严重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3、偷盗车间的财物,移交保安或公安部门处理。

  14、不得在消防器材、消防栓前堆置物品,保持道路畅通,未经同意不得动用消防器材(特殊情况下除外)违者罚款50元。

  15、上班时酗酒者,罚款200元/人。

  16、无故损坏车间设备、附件者按原值赔偿。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5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车间和部门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车间、部门的领导担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车间、部门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负责班组安全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公司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安全的领导和各车间、部门安全负责人及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运转工作,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设施提出整改意见或停止使用。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施。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车间、部门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各车间、部门及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车间、部门及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设施、工装、夹具等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车间、部门及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生产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公司、车间(部门)、班组)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长病复工的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安全、劳工、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生产作业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通风、采光良好。有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必须有安全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照明;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场所,必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放射性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负责施工的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施工单位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向责任单位索赔,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车间、部门、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科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到安全环保部填写公司《危险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

  五、通讯线路

  第二十五条通讯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通讯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定》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通讯线路施工部门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通讯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通讯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讯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保卫科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储存点,要严禁烟火,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火种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火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防治第三十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车间、部门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和佩带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的用途和性能的,不能上岗操作。

  第三十一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作,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害因素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接触有害因素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二条对从事接触有害因素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劳工部,由劳工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和疗养的决定。

  第三十三条禁止来厂劳动的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周岁的青少年从事有害因素的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害因素作业。

  八、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三十四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各车间、部门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一次;各车间、部门、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的作业行为规范应每天进行检查。

  第三十五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部门不能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三十六条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定,公司提取一定比例的安全措施费,用于隐患整改。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须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核后,在劳保经费项目列支。

  九、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七条公司的安全工作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报公司审批后,实施奖励。

  第三十八条安全生产集体的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执行公司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部门领导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按公司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重大设备事故,交通事故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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