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

时间:2023-12-01 07:45:32 合同书 我要投稿

购销合同汇编(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购销合同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购销合同汇编(5篇)

购销合同 篇1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所在地:住所在:

  业主: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乙方长期购买、使用甲方销售的零件、部件、配件等五金工具,为使双方的交

  易实现公平、安全及确保双方在交易中诚实守信,现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标的物基本描述:

  乙方购买的上述五金工具的名称、数量、价格等,以双方书面确认的购销凭证为准。

  第二条 质量标准:

  1、満足乙方的使用要求;

  2、该标的物质量标准有强制适用的国家标准的,合同的约定不得低于该标准。

  3、甲方对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限及条件:

  第三条 包装标准:按照标的物的实际需求和使用惯例进行包装。

  第四条 交货方式和地点:

  1、乙方自取;

  2、乙方电话通知甲方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

  乙方采取本条第2款约定的交货方式的,甲方在接到乙方要求送货的通知后 小

  时内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

  上述交货方式由乙方按照自身需求决定,甲方须积极配合。

  甲方按照本条约定的交货方式交付后,双方进行书面确认。该书面确认仅是对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价格的认可,以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确定该书面确认亦是对其质量的认可的(如锯条),则该书面确认包含对质量的认可;以日常生活经验不能当时确定货物质量的,以实际使用后的确认为质量认可。甲方对于乙方在购买和使用中出现的有质量问题的货物,应当及时进行更换或退货。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双方采取按月结算方式。甲方在每月 日前,与乙方核对本月购销金额,乙方进行书面确认后,甲方按照乙方书面确认的金额,开具合格发票,乙方收到合格发票后,每月日前以 方式向甲方支付。甲方未按时提供发票或提供发票不合格,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 。

  第七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甲方累计次未按照乙方要求的交货方式和时间交付,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交付的货物累计 次不符合乙方使用要求或行业质量规定,乙方有权要求退货和解除合同。

  3、乙方累计次无合理理由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

  4、任何一方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的`。

  5、双方合意解除的。

  解除合同通知自送达对方时起生效。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拒绝交付货物或迟延交付货物或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或交付货物质量不合格的,按次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须按次向甲方支付未付款金额 %的违约金。

  3、甲方应当提供质量合格的货物,因提供假冒的货物或提供伪造合格证的货物,由此给乙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九条 其他事项的约定:

  1、因甲方货物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人员造作不当造成的损害,甲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以送货方式交付货物的,甲方人身及货物风险均由甲方承担。

  3、甲方销售的货物有售后服务需求或约定的,应当提供售后服务。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时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盖章):

  业主: 授权代表: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业主身份证明复印件

购销合同 篇2

  甲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三七购销合同范本。

  第一条买卖标的

  1.名称:

  2.品种:

  3.数量:

  4.计量单位和方法:

  5.质量等级:按国家标准执行(见附件),确定标准后封存样品,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二条包装

  1.包装材料及规格:

  2.不同品种等级应分别包装;

  3.包装要牢固,适宜装卸运输;

  4.每包品种等级标签清楚;

  5.包装费用由 (甲/乙)方负担。

  6.包装物由 (甲/乙)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条价款

  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第四条货款结算

  1.货款的支付方式,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货款。

  (2)甲方自提,现款现货,货款两清。

  (3)预付货款总额的 %,余款在货到后以一次付清。

  2.实际支付的运杂费,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运杂费由乙方承担。

  (2)运杂费由甲方承担。

  3.货款的结算方式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现金或现金支票结算。

  (2)银行电汇或银行票汇结算。

  (3)银行转帐结算。

  4.开具发票类型:开具发票类型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

  (2)税率为4%的普通商业发票。

  (3)售货收款凭证。

  第五条交货方式

  1.交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实行送货的,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 (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代运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3)实行提货的,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甲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

  2.保险: (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3.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

  第六条产品验收

  1.验收时间:甲方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 日内组织有关人员会同乙方人员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以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允许产品颜色有一定误差,重量允许有 %误差,允许含水分为 %。

  3.异议: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风险负担

  1.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产品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产品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

  3.乙方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产品,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甲方承担。

  4.乙方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产品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产品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5.因产品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可以拒绝接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甲方拒绝接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农副产品必须及时验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2.甲方评定产品质量等级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或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和提级提价。

  3.甲方有权拒收对乙方交付的不合规格的产品,但必须向乙方说明拒绝收受的理由。

  4.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做好生产采收技术指导工作。

  第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交付任务之前,不得私自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出售产品。

  2.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不得向甲方交付等外产品。

  3.乙方的农副产品生产如受气候条件的影响,允许在减产 %的幅度内不以违约论。

  4.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交付任务后,有权自行向第三方出售产品。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 %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 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产品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他:

  第十一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合同范本《三七购销合同范本》。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如其品种、颜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产品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产品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产品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其他: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

  第十三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四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七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八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 份,送或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3

  甲 方:乙 方:合同编号:签约地点:签约日期:

  冷库门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双方在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共同制定此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合同标的物

  详见附件一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乙方确保在合同生效后,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历天内将约定的产品按甲方要求交付给乙方使用,

  三、送货地点、方式、费用承担

  由乙方负责运送并缷货至甲方指定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订后, 每次付款时预留当次货款的 作为质保金,在质量保证期 年内无任何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2、每次付款前乙方先行将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开至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3、支付方式: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 五、质量标准及保证承诺

  1、乙方所供产品必须不低于国家标准和相关的行业标准(即现时有效的及合同履行期间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强制性和非强制性标准),且不低于乙方的企业标准。

  2、质量要求:

  详见附件二,最终以甲方验收合格为准。

  3、甲方现场情况:乙方签订此合同表明乙方已明确知道甲方的使用要求和使用环境,若设备达不到甲方使用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整改,直至达到甲方专业人员的验收标准;若整改后甲方专业人员认为此设备即使再进行整改也不会达到甲方的要求时,乙方无条件将设备拉回,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4、乙方提供给甲方产品的同时应依法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5、产品质量保证期间为自货物交付之日起 年。但若国家法律、法规或行业标准对质保期有更长要求的,质保期限依该规定。 六、产品生产厂家与包装

  1、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是由约定的厂家生产,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按照该批货物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货物的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甲方的要求,确保货物装卸及运输的安全;货物包装标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等对有关产品的产地、原材料、用途、警语、生产日期等标识之规定;乙方保证货物的包装与货物本身相一致。 七、产品价格

  1、产品价格已包含增值税、关税等各种应由乙方缴纳的税金、甲方要求的包装费,运送到订单上指定地点的运费和运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之前的装车费、检验费用及其他可能产生的各项费用等。

  2、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价格不得高于同一时期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价格,否则,应双倍返还甲方价格差额。

  八、售后服务

  1、如甲方需要,乙方应免费提供安装、调试及相关操作人员的培训。

  2、乙方对提供的产品终身维修、维护,并保证服务的及时性,若因乙方服务不及时(则自甲方通知乙方之时起,乙方小时之内未上门服务,则认为是乙方服务不及时),甲方有权自行委托他人维修,因此形成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免费提供本公司相关软件方面的升级版本;并及时向甲方反馈本公司新开发出来的更新换代产品信息,如甲方需要,乙方承诺以市场最优惠的价格提供给甲方。 九、商业秘密之保守

  乙方不得刺探、打听、收集或为第三方刺探、打听、收集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与甲方的业务量、供货品种、价格等信息以及在双方合作中获知的甲方的其他商业信息。除非经过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其有关商品或服务的宣传广告中或公司的介绍资料中、网站中提及甲方及其关联企业。发生上述情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

  十、商业贿赂之禁止

  双方都同意坚决杜绝商业索贿、行贿及其他不正当的商业行为。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商业贿赂是指回扣、招待、娱乐、购房、置业、就业、国内或国外旅游、馈赠、购物折扣、借钱等给甲方的个人或其家属物质或精神上直接收益的开支。另接受甲方辞、离职人员和跳槽人员也在本条禁止之列。发生上述情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 十一、违约责任

  1、如乙方拒绝履行交货义务,须向甲方支付货值2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或不能正常使用,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因修理或更换货物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期间,乙方按照不合格产品总价款的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乙方交付产品名称、规格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收,已经接受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乙方自接到甲方退货通知后5日内自行将货物取走,逾期未取走的,甲方有权做出处理;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批货物总价值10%的违约金。

  4、如乙方逾期履行交货义务,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该次订单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对乙方违约所应承担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直接给予扣除。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它

  1、合同解除、中止: 1.1合同解除:

  1.1.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 3 日通知违约方,对方在接到 5 日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

  1.1.2因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建、缓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受影响一方提出不能继续履行原合同的详细资料和有关部门的证明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1.3发生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况时,可以解除合同。 1.1.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1.2合同中止:

  1.2.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不得影响与争议无关或不受影响义务的履行,但经甲方同意的不在此限。

  1.2.2若乙方因争议中止合同,且经调查后被认定为理由不充分的,乙方不得就中止履行部分要求延长履约期限或免除合同责任,并应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2、本合同签订时,乙方需随合同附乙方的有效证件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相关行业资质证件等)并加盖公章。

  3、在本合同项下,乙方与甲方的关联企业或甲方指定企业发生的业务关系,乙方同意将发票开至甲方指定单位并由甲方统一结算货款。

  4、本合同以印刷版本为准,未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删除、涂改、添加一律无效。 5、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4

  卖方: 合同编号:

  买方: 签订地点:昆明商品中心批发市场

  中介方:昆明商品中心批发市场 签订时间:

  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通过中介方电子交易平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标的:一级白砂糖

  第二条 数量、价款及交货期

  交货期

  数量(吨)

  单价(元/吨)

  金额(元)

  第三条 生产厂家:生产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的厂家均可。

  第四条 产品质量要求:卖方在中介方电子交易平台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白砂糖GB317-20xx国家标准对精制、优级、一级白砂糖。低于国标一级但符合国标二级标准的白砂糖也允许交收,二级糖对一级糖实行质量补贴40元/吨。

  第五条 包装要求:卖方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白砂糖GB317-20xx国家标准对标签、包装的要求并有“QS”标志。

  第六条 交货地点:中介方指定并公告的交货仓库。具体交货地

  点由卖方在中介方公告的仓库范围内选定,不同交货地点的地区差价按中介方的公告执行。但卖方和买方双方协商一致,也可在双方认可的其它地点交货,相关事宜由卖方和买方双方自行解决,并向中介方备案,中介方不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

  第七条 交货时间:交货时间为交货期编码所表示的交货月份当

  月的15日(节假日顺延)起的三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的按协商后的交货时间执行。交货期编码所表示的交货月份根据中介方的公告确认。

  第八条 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买方须支付货款。在买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额货款前,买方需提供履约担保。

  第九条 卖方须向中介方提交中介方认可的有效提货凭证。因故

  暂不能提供有效提货凭证,须提供履约担保。

  第十条 在办理货物交接时,买方支付货款的时间以及卖方提交中介方认可的有效提货凭证的时间按中介方的公告执行。

  第十一条 为确保本合同的履行,买卖双方委托中介方监督双方的履约风险。当市场收市价格高于卖方销售价格时,中介方核算出卖方的履约风险数额,暂未提供有效提货凭证的卖方必须在下一工作日前,向其在中介方的分账户划入相应数额的资金,并不得动用。当市场收市价格低于买方采购价格时,中介方核算出买方的履约风险数额,买方必须在下一工作日前向其在中介方结算部的分账户划入相应数额的资金。该笔资金买方不得动用,但可一并算入买方的货款。同时,买卖双方委托中介方对买卖双方的履约能力进行监督,由中介方根据市场情况公布履约风险警示点,在每一个结算日与交易商的履约风险数额合并计算出交易商的风险警示额度。交易双方任何一方在中介方的专用结算账户内的本日资金达不到风险警示额度时,必须在下一交易日交易前补足。

  第十二条 买卖双方均同意对方在本合同到期之前,可以将合同的

  权利和义务通过中介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转让给其他交易商。买方将合同转让后,中介方退还买方履约担保。卖方将合同转让后,中介方退还卖方提货凭证或者是履约担保。转让合同产生的盈亏,由中介方代为核算和划转,并对转让盈亏按照(盈亏额/1.17×0.17)进行转让盈亏扣补。

  第十三条 验收:买方在收到提货凭证后两个工作日内到仓库验收相应货物。若买方对所收货物的质量及数量有异议,须在收到提货凭证后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介方提出,逾期不提出者,即视为货物质量、数量验收合格。若买方在收到提货凭证后两个工作日内自行提货的`,应对其欲购入白砂糖的质量等级承担检查义务,货物一经出库,即视为对质量等级无异议。

  委托中介方代发运的,买方应委托专人对将交收的白砂糖质量等级进行验收,应签署《委托发货通知》或《委托代管申请》,中介方不承担代办运输过程中质量损益的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货物交收异议处理:

  买方对所收货物中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事项提出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向中介方提出。书面报告应明确所收货物中有异议部份的数量、存放仓库及异议内容。中介方收到买方提交的质量异议书面通知后,在当日通知相应卖方会员。中介方将根据本合同条款和实际情况与买、卖双方对所提出有异议部份的货物进行协商处理或复检。质检机构由中介方指定,中介方与质检机构确定计划抽样日及规定到达时间后,中介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买卖双方。 买方或卖方在抽样日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抽样现场的,则视为认可抽样过程。复检结果达到卖方申报等级的质量标准时,买方会员承担质检费用;反之,由卖方会员承担。复检结果未达到卖方申报等级的质量标准但符合合同要求时,卖方会员须按合同规定(40元/吨)补偿买方会员质量等级差价外,另按10元/吨的标准对买方会员进行额外补偿。复检后,交接货物按复检结果办理。若检验结果不符合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则为卖方违约,由中介方按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二”对卖方进行处理,并由卖方承担复检过程所发生的费用(商检费、搬运费、仓储费等)。

  第十五条 费用负担:货物交收过程中所发生的运输、包装、过磅、入库、出库等费用由卖方和买方自理,交货当月20日(含20日)前的所有费用由卖方负担,当月20日后的所有费用由买方负担。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买方未按本合同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约定,向中介方按时有效足额划付款项则为违约;卖方未按本合同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约定向中介方按时足额提供有效提货凭证并办理相关手续,或者未能按时支付款项,则为违约。任何一方违约后,买卖双方均同意由中介方代违约方与对方解除合同或将合同转让给其他交易商,所产生的相应盈亏由违约方自行承担,并由中介方对转让盈亏按(盈亏额/1.17×0.17)进行盈亏扣补。

  二、交货当月15日下午15﹕00分(节假日顺延)之前,中介方仍未能代违约方解除或者转让合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由中介方根据违约方实际违约数量监督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处理办法:中介方按该订货月份交货当月的月平均价对买卖双方合同进行清算,并按(盈亏额/1.17×0.17)的标准对清算结果进行盈亏扣补。再从违约方的账户将违约部份按每吨400元计算违约金划归非违约方。

  违约金计算公式:违约金=实际违约数量(吨)×400元/吨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成交时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第十九条 因订立履行本合同发生的诉讼,买卖双方约定由中介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买方和卖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按中介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卖方: 买方:

  中介方:

购销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油漆购销达成以下条款,作为双方履行购销合同之准则:

  一、产品名称、商标、规格、数量及金额

  注:1、颜色以甲方确定的样板为标准。

  2、供货数量以实际为准。

  二、供货方式

  由乙方帮助组织送货到甲方指定库房,由甲方负责组织卸车及费用。

  三、供货期当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发出书面订货单,乙方收到甲方的每次订货单之后7日内按订货单数量供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四、付款方式

  当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提交要货计划,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的30%做为定金,乙方根据此计划安排生产、送货,货到工地、签收方可卸货, 甲方从签收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尾款。

  五、验收

  甲方在验收时当场签收(盖章或签字),作为结算的依据。 甲方指定的现场签收人为

  六、技术要求

  甲方在施工之前,乙方对施工操作、注意事项进行指导,并提交有关施工技术、产品性能的详细资料。甲方必须按技术要求施工,如违背施工技术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如乙方出现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甲方如不接受合格的货物,则无权收回已支付货款;如乙方提供的产品不合格,甲方可以拒绝收货并拒付货款。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甲、乙双方以合同内容为依据,本着相互谅解,相互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向有关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也可向法院提请诉讼、裁决。

  九、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从签署之日起立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在甲方未付清订单的所有货款前,该订单所列之货物的所有权为乙方所有。

  4.已调色的产品概不退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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