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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11-24 11:46:17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5篇【热门】

  在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5篇【热门】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

  一、维护幼儿安全的原则

  1、防患于未然,加强预见性。

  2、组织有序,稳定幼儿情绪。

  3、提供充分与足够的活动时间与空间。

  4、教育与信任并重,处理好“收”与“放”的关系。

  二、安全管理与教育的内容和方法

  在班级保教管理中,应注意结合幼儿的年龄特点,进行适当的安全教育,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1、玩具的安全

  ①杜绝使用危害幼儿安全的玩具,如边缘锋利的玩具、容易破损或断裂的玩具、用有毒材料或涂料制成的玩具等,小班避免给幼儿提供体积较小或豆类的玩具。

  ②教会幼儿玩玩具的方法,尤其是户外大型玩具,应让幼儿掌握游戏常规。对于需成人指导才能玩的玩具,一定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

  ③注意玩具的维修和保管。如要定期给玩具消毒,对残旧的玩具要及时修理或丢弃,避免某些尖锐物体刺伤幼儿的手指。

  2、活动安全

  ①在使用剪刀等危险性工具时,要注意教幼儿掌握操作技能、要领。如,将剪子交给别人时,要把剪刀的尖端握在手掌心,将剪刀柄递出去,以防刺伤别人。剪刀用毕要合好,放归原处。

  不能拿着剪刀乱跑。

  ②除非特别规定,不准幼儿玩弄电源插座、插头、电线,不能玩火柴、打火机等。

  ③不随便吞吃非食物的'东西,不把钱币、玻璃球等小东西含在嘴里。

  ④使用户外活动器械要遵循正确的运动技能和方法,遵守活动规则,不得做任何危险的动作。如,爬攀登架时要抓紧护栏,不相互推拉。

  ⑤走路奔跑时要注意四周,不猛跑、猛停,要会躲闪,防止和同伴碰撞。

  ⑥上下楼梯靠右边走,不能与同伴相互推拉、挤。

  ⑦不把头伸到阳台、窗台、护栏外面,不攀爬楼梯护栏。

  ⑧不玩带刺或有尖角的物品,不把这些东西带在身上。

  ⑨户外游戏时,不远离集体。要整理好衣着,系好衣扣,鞋带,以免活动时绊倒发生危险。

  ⑩团体排队户外活动时,要确认并紧跟前面的小朋友,不掉队,不随便离队。教师应有二人随行,一前一后照顾幼儿,并随时清点人数。

  3。交通安全

  ①引导幼儿学习认识交通标志,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在街上乱跑;横穿马路不慌张,注意看清左右有无行车,才可以过马路。

  ②乘车时,幼儿不可将头、手伸出车外。在车上不得大声喧哗,不在车上玩耍和跑动,要扶好车把,以免发生危险,不玩弄车门和车窗。按顺序上下车,不可相互推挤。

  ③教师要随时关注本班幼儿情况加强安全意识,注意安全防范,及时发现并消除危险隐患。

  不得让幼儿单独离园,不能让陌生人接走幼儿。

  4、着装安全

  ①幼儿着装要舒适、安全,避免穿太长的裙子、太大的衣服,以免影响幼儿活动,且易绊倒,发生意外。

  ②教师不能穿太短、太窄、太长的裙子,以及太高的高跟鞋,以免当幼儿发生意外时,影响教师及时采取保护措施。不能留长指甲或佩带影响教学的饰品。

  5、防火安全

  ①幼儿园要按消防部门的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有足够的安全通道。

  ②每个班应贴出一张安全通道示意图,并组织教职工熟悉通道及消防和紧急事故电话。

  ③幼儿园应预先拟定紧急状况疏散计划,并让幼儿实际演习,以应付失火、地震等紧急状况。可通过比赛(游戏)的方式进行,教师听见紧急讯号后迅速带幼儿离开教室集中到室外空地(操场等)。这种练习每学期举行一次。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2

  门卫值班制度

  一、门卫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门卫安全管理制度,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园内,确保教职工及幼儿的人身安全和园产的安全

  二、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串岗,做好外来人员的查询登记工作,严把第一关,不得让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幼儿活动室、寝室及幼儿园食堂、物品保管室等。

  三、外来(家长、教职工或其他办事人员)人员到我园办事,登记后,门卫值班人员要注意行踪,来园时间、离园时间、找谁、办什么事,核实登记,发现行为异常或携带不明物入园要提高警惕,有情况要及时报告,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入园。

  四、平时要关锁好大门,不得让幼儿擅自离园或让陌生人接走,密切注意幼儿的出入,防止幼儿走失,中途有幼儿的亲人来接幼儿,门卫值班人员要仔细询问事由并作登记,还要与被接幼儿的当班教师核实,严禁幼儿误接和丢失。

  五、门卫人员要做好幼儿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秩序维护工作,严禁各种车辆进入幼儿园大门外,要保证幼儿园大门、安全出口畅通无阻。发现幼儿园周边环境存在着安全治安隐患要及时报告。

  六、管理好消防大门及各道大门钥匙,严禁乱放及丢失。

  七、每天做好幼儿园的防火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

  八、下午下班之前要做好清园工作,并与值班教师进行交接。

  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一、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按照有关安全规章进行排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重点排查校舍、食物、饮用水、用电及消防、学生公寓、体育场馆和器材、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等安全隐患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二、排查出的隐患,要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及时进行整改。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三、安全隐患排查人员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要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各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未履行好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四、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制度,以及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六、发生伤亡事故后,责任人写出较为详细的事故发生过程及原因,书面上报学校。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七、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八、发生安全事故,如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要根据情节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幼儿园用水用电用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电源线路、自来水管道、煤气设备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二、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三、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四、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五、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六、安全用电用水用气必须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总务处组织自查并会同各部门进行抽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3

  渝水公路分局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建养、机械设备、施工现场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国家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分局各项工作安全稳步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制定依据为《安全生产法》以及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

  第三条

  安全生产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遵循“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以及“一岗双责”原则。

  第四条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单位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各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

  分局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上级部门安全生产领导的小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小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股室(公局、养护中心)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工程及养护的副局长担任。单位配备一名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

  分局机关小车的日常管理、维修保养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七条

  养护公司各道班设置一名道班安全员,具体负责道班的日常安全工作。通达公司各施工工地设置工地安全员,具体负责工地施工的安全工作。养护中心设置一名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养护中心内各类机械设备、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

  第三章岗位职责

  第八条

  分局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管理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二)部署、协调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三)健立建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以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审定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全体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发现问题和事故隐患,立即组织力量予以解决和采取防范措施。

  (五)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第九条

  分局安全员职责

  (一)协助领导贯彻执行落实各项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和任务。

  (二)制定、修订分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协助参与制定其它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三)经常检查分局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帮助指导按规程操作,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作业。

  (四)做好分局安全生产宣传、学习、教育工作。

  (五)做好分局安全生产内业资料,建立、完善、整理分局安全生产档案。

  (六)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道班(工地)安全员职责

  (一)在公司负责人领导下,负责道班(工地)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的指导,对操作职工进行业务指导。

  (二)定期进行安全学习,做好学习记录。做好道班(工地)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负责道班(工地)安全设施、机械设备、灭火器材的管理和使用,如有损坏情况及时上报并处理。

  (四)做好职工上路作业安全工作,教育职工必须穿戴安全服帽,作业机械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五)每天做好道路巡路安全检查,保证道路安全畅通。发现情况能处理的及理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第十一条

  通达公司、养护公司职责

  (一)在分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三)负责分局辖区内桥梁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桥梁经常性检查工作,根据桥梁技术状况等级,做好各类桥梁的安全防护工作,日常保养工作。

  (四)公司配备兼职安全员,各道班、工地配有相应的班组安全员,实行层层管理。

  (五)经常检查辖区内安全生产情况,督促职工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制止违章操作,督促检可整改,消除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做好设备、工具等的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道班(工地)安全生产情况。

  (六)抓好职工和外聘人员的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组织职工定期进行安全学习,检查等活动。

  (七)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各种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认真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做好安全生产和现场管理。

  第四章安全责任与追究

  第十二条

  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工作考评内容,与分局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实行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一票否决。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实行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遵循“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以及“一岗双责”原则。

  (一)分局局长是安全生产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中负全部责任,在事故中应负领导责任;

  (二)分管领导是安全生产事故的第二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中负直接责任,在事故中应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专职(兼职)安全员是安全生产事故的第三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中负监督、管理责任,在事故中应负管理责任;

  (四)、安全领导小组其他成员是安全生产事故的间接监督管理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中负间接管理责任,在事故中应负间接管理责任;

  (五)各基层安全员是安全生产直接监督管理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有主要责任,在事故中应负主要责任;

  (六)事故当事人在安全生产中是直接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中负有遵章守纪、防范事故的责任,在事故中应负直接责任;

  (七)其他员工在安全生产中是间接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中负有监督、制止、纠正违章的责任,在事故中应负间接责任。

  第十四条

  在工程、养护、运输、房建等工程项目发包时,应签订《安全责任状》和《施工安全协议书》,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特殊工种作业岗位严禁使用临时工,施工期间应严格检查承包队伍的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品用具,竣工验收时,应有安技部门参与验收。

  第十五条

  由以下情形造成的安全事故,应追究领导者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因设计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应追究规划设计人员的`责任;

  (二)因规章制度不健全,由“三违”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应追究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因施工、安装、检修、质量、管理上的错误和缺陷造成的安全事故应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四)不按规定进行机械、车辆维修保养、年检年审、办理保险业务,应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由以下情形造成的安全事故,应追究所在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主要责任:

  (一)上级指示未按规定要求贯彻落实;

  (二)未按规定组织职工开展安全学习、培训、进行宣传教育。

  (三)因工作不负责任、管理混乱、未进行岗前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对违规违纪行为不制止,造成财产损坏、丢失和安全事故;

  (四)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未按劳动保护“三同时”规定运行;

  (五)对新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学习培训、考核,即安排上岗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的;

  (六)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引发的安全事故;

  (七)在公路上堆放砂石等公路施工材料引发的安全事故;

  (八)购置劣质、性能失效的生产用具、机械材料、生活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用具,造成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的;

  (九)施工作业现场不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使用承包队伍未签订《施工安全合同》和《安全责任状》,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

  (十)上路作业未穿戴安全服帽、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施工路段未设置安全标志;

  (十一)无证、酒后驾车、私自用车、对外运输,行车中搭乘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人员;

  (十二)发现隐患不及时整改,驾操无安全保障和带“病”车辆、机械行驶、运转,造成的安全事故;

  (十三)酒后跟班作业,影响工作和生产安全;

  (十四)冬季夜间睡觉将煤炭炉放入房间内睡觉取暖。

  (十五)发生安全事故未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向上级领导汇报、瞒报,造成后果的;

  (十六)对违规违纪处罚,不正确对待,对举报人打击报复,影响生产和团结,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十七条: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以公安交警责任认定和处理结果为依据,并根据实际情况,经分局安全领导小组讨论研究,重新作出的事实认定,按直接经济损失进行处理。不牵涉到外籍的安全事故,以市局安委会和分局安全领导小组调查、分析、认定、处理结果为依据,分别追究领导责任,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第五章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根据调查、分析、研究,可采取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扣发工资等办法进行处罚。坚持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发生安全事故,经调查、分析、讨论、认定进行责任划分,事故责任分为三种:

  (一)领导责任;

  (二)间接责任;

  (三)直接责任;其中直接责任又分为以下六种:

  1、全部责任;

  2、主要责任;

  3、同等责任;

  4、次要责任;

  5、一定责任;

  6、无责任。

  第二十条:违反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未造成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的处理如下:

  (一)上级指示未按规定要求贯彻落实,扣除单位负责人工资200元;

  (二)工程施工,作业现场未设立安全员及醒目安全标志,扣除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工资各200元;

  (三)路面作业不按规定穿戴安全服、帽,少一样扣50元,施工作业中未设置安全标志,扣在场责任人工资100元;

  (四)不按规定组织、参加学习,弄虚作假,发现一次扣单位负责人工资100元,职工每人50元(休假人员除外);

  (五)机动车在行驶中搭乘外籍和与本职工作无关人员,发现一次按每人50元扣除驾驶员工资;发生事故造成后果与经济损失的由驾驶员和准乘人员共同承担赔偿;

  (六)在公路路肩内堆放养护材料留至过夜,影响交通安全的,扣除责任人或负责人工资100元;

  (七)驾驶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上路,发现一次扣除驾驶员工资100元;

  (八)对车辆、机械设备未尽责管理、维修、保养,造成反复修理和经济损失,扣除主驾驶员工资50元;修理费用由主驾承担40%,副驾承担10%;无副驾、主驾承担50%;

  (九)因饮酒过量影响工作和安全,扣除当事人工资100元;不能工作的按事假处理;造成事故应追究所在单位负责人责任;

  (十)冬季取暖将煤炭炉放入房间内睡觉取暖,一次扣除当事人工资50元;

  (十一)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单位财产丢失、损坏,经安全领导小组讨论研究,按责任划分进行赔偿;

  (十二)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用车,发现一次扣驾驶员工资200元,并按市场价收取费用,造成的交通事故,按照市局和本办法管理规定对单位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所扣的款项,由肇事者负责全部补偿。

  第二十一条:酒后、无证驾车,下班后、节假日休息私自用车外出,行驶中搭乘与本职工作无关人员,发生的交通事故和经济损失,由当事人和准驾、乘人员共同承担,自行处理,单位不负一切责任。

  第二十二条:各种机械设备、机动车辆,应按规定时间进行维修、检验、保险,未按时间进行保修、年检年审、保险的车辆,应追究经办人,事故责任人和所在单位负责人责任。经保修的车辆、机械在三个月内因修理质量造成的安全事故,应追究修理单位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共同承担。

  第二十三条:在工程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未按照安全设施“三同时”进行监督管理,由“三违”现象造成的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由相关责任人和现场指挥人员共同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对工作不负责任,不开展岗位安全监督检查、隐患整改,导致火灾,被盗、安全事故发生的,按照本办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工程发包施工前应按规定签订《施工安全合同》,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期间乙方在承包项目施工作业中所发生的交通安全和人身伤亡事故及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全部负责、自行处理。造成单位损失的由承包单位负责赔偿。

  第二十六条:聘用外单位车辆,应签订《安全协议》,雇用临时工应审查其年龄,不得安排特殊岗位作业。未按规定执行,发生安全事故,追究雇用单位负责人主要责任,并按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发生安全事故不立即上报、隐瞒、谎报、发现一起对事故责任人或该单位负责人给予100—500元处罚。

  第二十八条:机动车外出作业违章罚款或交通事故罚款,一律不予报销,自行承担。

  第二十九条:造成安全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对事故责任人、间接责任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的处理如下:

  一、直接责任扣款标准

  1、负责全部责任扣款40%

  2、负主要责任扣款30%

  3、负同等责任扣款20%

  4、负次要责任扣款10%

  5、负一定责任扣款5%

  二、发生事故与经济损失对间接人的处理:

  1000元以下每人扣工资100元;

  1000元—5000元每人扣工资200元;

  5000元以上每人扣工资500元。

  三、发生事故与经济损失对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的处理:

  1000元以下每人扣工资100元;

  1000元—5000元每人扣工资200元;

  5000元以上每人扣工资500元。

  四、超过分局目标管理标准的,按照市局文件要求或国家安全法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一条

  定期组织安全学习。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第三十二条

  各施工、养护单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三项教育:一是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的基础教育;二是专项工艺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教育”;三是班前班后的“日常教育”。

  第三十三条

  对外聘请的人员应符合分局的有关规定,并应对新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四条

  特殊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的安全教育外,还要进行特种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五条

  每年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在本分局范围内从事生产劳动,违反劳动纪律,造成安全事故,均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七章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4

  1、保教人员要做好幼儿寝室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幼儿有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

  2、值班教师午睡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串岗聊天、拉家常、玩手机,精心护理幼儿。随时巡视幼儿睡眠情况,提醒幼儿大小便,为幼儿增减被子,纠正幼儿的不良行为和睡姿,防止幼儿踢被或者蒙被睡觉。发现幼儿身体异常或有生病迹象,及时处理并报告。

  3、做好幼儿宿舍的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防火、防爆、防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4、严禁私自在幼儿寝室私接、乱拉电线、电源、插座、开关及安装使用电器。下班前要仔细检查幼儿寝室教室电器电源是否关闭妥当。

  5、严禁在幼儿寝室及周围,存放易燃、易爆、有害、有毒等危险品及其他违禁物品。严禁在幼儿寝室焚烧垃圾杂物。对寝室进行消毒时要做好监护火源、电源工作,严禁幼儿在场。消毒完后要仔细检查电器、门窗是否关闭好,严禁使用明火。

  6、严禁在幼儿寝室点蜡烛或使用其他明火。

  7、保教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幼儿园的交接班制度。特别是幼儿入园人数,幼儿带药服药情况,幼儿的异常情况。接班人员未到,老师不能随便离开幼儿。接班教师要按时到岗,了解本班幼儿当天在园情况。

  8、对幼儿进行午休安全教育。要求幼儿入寝室后不能大声喧哗、嬉戏、打闹,不得在床上蹦跳。老师安排幼儿床铺时应考虑幼儿的身体状况,有针对性的安排上铺幼儿。对睡上铺的幼儿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摔下跌伤。

  9、教育幼儿不要随意触摸、乱动各种电器设备,不准幼儿或家长将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等违禁品,带入幼儿寝室。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5

  中站区教育局为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现全力推进学校人防、物防、技防达标建设,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健全规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现19所中小学已配备专职保安38名,幼儿园聘用兼职安全保卫人员12名,配齐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器械,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场所、装备“六落实”。

  二、“三防建设”布下天网

  各中小学幼儿园设置安防监控室,在大门口等重要部位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现有监控摄像头576个,能保存40天。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在门卫值班室共安装“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31套,并与当地公安接警中心联网;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候区域,设置隔离栏、隔离墩、减速带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确保师生出入安全,秩序井然。

  三、严格门岗管理制度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组织门卫、保安员加强门卫管理和学校重点部位及周边巡查,确保校门口24小时有人值守,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和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登记制度以及小学生、幼儿接送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车辆进入校园,严禁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在学校上、放学时段,组织门卫和保安员在岗值守,维护人员、车辆出入秩序,做好安全巡查工作;组织教师在学校及校门口开展护校工作;对发现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可疑情况及时报警,对正在发生的侵害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迅速使用防卫器械先期处置。

  四、安全知识教育和疏散演练相结合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经常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其自我保护、紧急避险能力。

  五、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认真落实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教育部门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中站区教育局认真履行职责,坚决遏制学校发生学生伤亡及影响恶劣的安全事故、刑事案件;对失职渎职的,要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组织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6

  1、幼儿来园和离园值班教师负责照顾,交接班不能有空档,必须清点幼儿人数,作好记录,签字确认。

  2、幼儿户外活动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注意动静交替;要适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时间不宜过长,活动前后一定要清点幼儿人数,确保幼儿的'安全。

  3、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不要打闹乱跑,进园后不得擅自离开幼儿园。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使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具体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每天晨、午检工作,教育幼儿不要带危险品来园(如:别针、纽扣、尖针、玻璃球、小刀、小豆豆等),防止异物落入鼻腔、口腔、耳内。

  5、园内各活动室要定期用紫外线消毒,消毒时防止人员入内。

  6、每天下班前要对全园各活动室进行检查。如:教室、厕所等,防止幼儿遗留在室内。

  7、值班教师负责保管幼儿药物。给幼儿服药必须核对(姓名、剂量),防止发生错误。

  8、园长每天早晚要巡视一遍园所,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教师在活动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

  9、意外事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家长工作。然后必须写出事故报告,并根据产生影响程度、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户外活动和放学由两位老师负责,其他时间由当班老师负责。

  10、厨房严禁幼儿入内,热汤、热菜、热开水要放在幼儿碰不到的地方,开饭时一定要注意稍凉后再给幼儿吃,防止烫伤事故。

  11、凡是幼儿经过的地方及活动场地要经常检查,不准乱放杂物。

  12、幼儿玩大型玩具要加强监护,随时纠正幼儿的不安全动作,组织活动要有秩序。活动完后,要清点幼儿人数。

  14、幼儿室内外活动时,教育幼儿不大声喧哗,要有秩序、不乱跑乱撞,划定活动范围,所有教师到位。

  15、幼儿五个环节的安全防护措施一定严格执行,针对具体情况对幼儿加强常规教育,不得有半点疏忽。(就餐、就寝、入厕、户内外活动、出入园)。

  16、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变相体罚幼儿,杜绝因上述情况造成事故。

  17、值班时不会客,不打、接电话,如有急事,须经领导同意后予以安排。

  18、值班教师下班前,检查并关闭门窗、水管、电源等。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7

  为进一步加强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幼儿园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教职工和幼儿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幼儿园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园长、负责人、分管副园长、级部主任、后勤、食堂等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园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幼儿园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开学、学期结束,对教师与幼儿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在幼儿园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4)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5)对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安全职责

  1、有防火安全领导组织,有灭火疏散预案,层层签定有消防,有宣传。

  2、制定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单位职工达到“三知两熟悉”即知火灾特点、知重点部位、知灭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熟悉灭火对策。

  4、有健全的防火档案,有防火检查记录,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幼儿园的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不应超过3层:200M2以上建筑必须有两个疏散楼梯,楼梯间为防烟楼梯间。

  6、幼儿园与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火间距小得小于30M,幼儿园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门向外开启,出口处不准有踏步。

  7、幼儿园不应直接设在汽车库的上面,下面或毗邻处,幼儿园用房不宜设在地下人防工程内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内。

  8、幼儿园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闭楼梯间的最大允许距离为:

  (1)位于两个外部出口或楼梯之间的房间为25M。

  (2)位于袋形走道或尽端的房间为2OM。

  9、安全疏散楼梯间内不能附设烧火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

  三、电器防火

  1、幼儿园内电源开关、电闸、插座等距地面应不小于1.3M,灯头距地面应不小于2M。

  2、学校内荧光灯和超过60W的白炽灯,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白炽灯与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0.5M,不准使用落地灯和台灯照明,灯泡不能使用纸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3、幼儿园的寝室内不能随意乱拉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等电器等。

  4、配置使用空调的幼儿园,空调应有接地线,周围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帘不能搭在空调上,供电接线板和电表等应扩容,达到相应的负荷。

  四、消防设施

  1、灭火器应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个放置点不多于5只,不少于2具,应急灯每1OM一个,楼梯间和走道内必须安装室外消火栓完好。

  2、疏散指示标志设在通道两侧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上边缘距地面不大于1.0,标志的间距不大于20MI袋形走道的尽端离标志的距离不大于10Mo。

  3、每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幼儿园应安装自动报警系统。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8

  为保证我园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幼儿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园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园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园所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全园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幼儿园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幼儿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幼儿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园级领导;幼儿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5、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园所领导要经常检查园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幼儿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幼儿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园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配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幼儿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园所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幼儿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幼儿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幼儿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幼儿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幼儿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幼儿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预见灾害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幼儿的安全。

  4、不得组织幼儿参加救火、救灾等。

  七、加强幼儿园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幼儿园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抓好治理工作。

  2、行政值日教师除做好园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园所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幼儿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幼儿的安全。

  3、每天放学,小朋友有序的由老师护送到园门口,家长在园门口凭接送卡接小孩,家长不许进入幼儿园。

  4、教育幼儿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幼儿的自护能力。

  八、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认真搞好幼儿园环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园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强管理,特别对园所师生的用水、饮用水一定要符合标准。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9

  一、幼儿园值班及巡视制度

  (一)行政值班  

  值日行政每天上午、下午各巡查一次全园(包括一、二、三楼),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

  (二)保安值班:

  1、每天早上关闭防盗报警系统,开好楼道防盗门。

  2、每天按幼儿园作息要求定时开启或关闭学校大门。

  3、每天早、晚入园和放学时段,要衣冠整齐站在定点值勤岗上值班;其它时间在门卫办公室值班,并注意观看校园监视系统。

  4、外来人员来访一律登记后方可放行。

  5、上课期间,幼儿家长来园需与班上教师联系确认方可行。

  (三)校园巡视:

  1、白天观看校园监视系统,并定时外出巡视。

  2、晚上保安值班至少2人,从教师离校后,关闭校门,开始第一次巡视校园,并做好关闭楼道路灯、防盗门、路灯,开启报警系统。

  3、保安要定时和不定时地交替巡视校园,特别是食堂、电脑主机房及重点部位,并做好书面记录,巡视时要带好保安设备,发现情况及时报警。

  二、幼儿园班级安全管理制度

  △接送安全:

  1.早上接到孩子后,留意观察孩子的情况,注意孩子情绪、精神状态等;

  2.早上交接班、户外活动回来后一定要清点人数;

  3.对于生病的孩子给予特别照顾,观察病情有否变化;

  4.放学时,三位老师安排好工作,保证有两人站活动室门口与家长交流,一人组织孩子;

  5.老师要把孩子亲自交到家长手中,非接送时间接送要填写登记表,陌生人要看接送卡或及时向家长和幼儿了解情况,确认安全后才接孩子;

  6.老师要等孩子差不多接完后,才可进行教室的清洁工作。

  7.离园前要关好水龙头,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8.教育孩子不单独离开幼儿园。

  △饮食安全:

  1.厨房人员送食物来时要注意组织好孩子,不让孩子靠近热的食物,食物桶放在餐车底层;

  2.注意食物的热度(特别是流质食物),不能把太热的食物分给孩子;

  3.分食物时老师必须戴口罩;

  4.提醒孩子吃的时候留意骨头;

  5.幼儿剩余食物不留班上,以免保管不当引起安全事故;

  6.不发放不新鲜、过期或变质的食物给幼儿。

  7.除幼儿园和孩子自带的的食品外不随意给食物给幼儿吃。

  △户外活动的安全:

  1.在教室里要提醒孩子外出时要跟着老师,不能乱跑,不能单独离开集体;

  2.上下楼梯先交代要求,不追赶打闹,拉扯、推人等,靠右侧行走;

  3.户外活动前后必须清点人数;

  4.活动前先检查场地、器材是否安全;

  5.交代场地的规则与安全要求;

  6.全部幼儿在老师视线范围内活动,老师不做与孩子活动无关的事或聊天;

  7.老师要考虑体育课的器材摆设是否有安全隐患,充分利用运动场地;

  8.户外活动时要关注生病和表现异常的孩子。

  △室内环境:

  1.提醒孩子在教室不乱跑;

  2.喝水时要排队,不能推挤,保证水温不超过70℃;

  3.不玩教室里的电器开关;

  4.小朋友上厕所时,要有老师在里面监护安全;

  5.教室里的地面要保持干爽;

  6.不能让孩子玩老师的'钢琴,以免琴盖掉下压伤孩子的手;

  7.对建构区积木的使用提出明确的要求,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8.将安全教育渗透到一日活动中,不同年龄段对孩子安全教育的内容不同;

  9.老师在设计活动时将安全因素考虑进去;

  10.老师带班严禁聊天或做无关工作的事情,更不许擅自离岗;

  11.发现有生病孩子及时送医务室或用内线电话通知医生;

  12.使用钉书机、铅笔和剪刀时注意安全,注意细小牙签、豆子等东西存在的安全隐患。

  13.任何时候只要全班孩子在一起都要有两位老师在岗,有问题要充分利用内线电话;

  14.保证班级活动场地、家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

  15.孩子的药和老师的药放好,切忌孩子自己拿药吃,孩子吃药在成人陪护下,认真核对;

  16.清洁消毒用品不随摆放,放在规定的柜子内;

  17.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或上报

  △午睡值班

  1.午睡前后清点人数;

  2.老师安排好位置,以免太拥挤;

  3.留意生病的孩子,注意观察孩子的睡姿、脸色;

  4.对咳嗽的孩子要隔开睡;

  5.老师要巡视全场,看到每位孩子,及时为孩子们盖好被子,检查孩子有无异常;

  6.中午值班老师严禁午睡。

  △消防安全:

  1.三位老师会使用灭火器,懂得消防应急示意图,安全出口;

  2.外出活动或离园时能及时关好水电;

  3.发生火灾时能清楚自己的职责,安全组织孩子们远离危险,清楚逃生自救的方法及疏散通道;

  4.不留放易燃易爆物品

  5.电线、电插远离孩子,不留安全隐患。

  当出现各种安全事故时,幼儿园启动应急预案,三位老师按照预案安排开展工作,救治受伤的孩子和迅速组织孩子们疏散到安全的地方,安抚家长。

  班上孩子出现小意外时,向家长解析事情的经过,争取家长谅解,需要往医院处理的第一时间通知园医、园长和家长,做好家访和安抚工作。

  三、幼儿园集会、大型活动和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制度

  1.举办各类大型活动(含亲子运动会、六一游园活动、外出实践活动等),班级要专门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有专人负责,方可开展活动。

  2.活动前,活动组织者应到活动场所进行实地察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问题要及时解决。

  3.活动前向教职员工、幼儿及家长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特别是对于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点反复讲解、分析,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

  4.学校集会、做操由各班教师负责统一指挥,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5.学校集会、做操等大型活动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梯时学生走指定楼梯并靠右行走,不要拥挤,不得催促幼儿快跑。当班教师组织幼儿分左右楼梯上下楼,相应楼层有指定教师负责疏散管理,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出入会场有序,到达活动场所,由班主任组织学生按指定位置安排座位或站队,防止学生乱跑,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6.亲子运动会和亲子游园活动过程中应强调注意的事项,强调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学生搬凳子上楼至集合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7.加强对带队教职员工的责任意识教育,要求加强管理。活动过程中要求带队教职员工始终跟随幼儿,不得放任幼儿自由活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加以教育。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0

  1、食间内应保持清洁、整洁,每天用消毒水、紫外线灯各消毒一次,每天小扫除,每周大扫除,每月彻底大扫除一次。

  2、熟食间有专人负责,每种用具应专用(刀、砧板、揩布、拖把、消毒用具)。

  3、熟食间食具需经消毒后才能放置,生食和半制品不得置放。

  4、工作人员进熟食间,必须清洁双手,换上专用衣鞋。

  5、非熟食间用品,不得放入熟食间内。

  6、非熟食间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熟食间。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1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职责及安全行车规定

  1、校车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3、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4、遵守交通规则,不疲劳驾车,不违章驾车。

  5、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8、幼儿园门口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9、接送学生前20分钟,司机应提前做好准备,随时等候出车。

  10、司机要服从园长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1、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幼儿园。

  12、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再向管理部门报告。

  二、校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时校车司机要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三、跟车工作人员安全工作职责

  1、跟车工作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上车,负责安排幼儿入座上车维持秩序,作好安全乘车的准备工作。上车时,跟车人员清点幼儿人数,让幼儿站队上车,没有教师带领的幼儿不能上车。接幼儿来园时跟车工作人员要下车接幼儿上车,安排好幼儿的座位。车到园后,幼儿下车,跟车教师与本班教师交接,清点本趟车上各班幼儿人数。

  2、跟车工作人员要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始终和司机保持密切合作,协调一致,对家长、幼儿态度和蔼、细心周到,服务热情。

  3、跟车工作人员在开车前后及时开关车窗,以保障车内空气流通,跟车工作人员要时刻提醒幼儿,不能在车内大声喧哗,保持车内安静。

  4、跟车工作人员保证各班联系单及幼儿园通知单,准时发给家长;有服药的.幼儿,要做好封包登记姓名、服药量及服药时间,准确地带回交到各班教师手中,保障幼儿及时服药。

  5、跟车工作人员要掌握幼儿尤其新入园幼儿的乘车起始、终点,对家长提出的线路更换和正确建议高度重视并及时反映,以便更好地解决而服务于家长。

  6、各班负责接送幼儿的老师根据各车接送名单,及时接送幼儿。如有幼儿漏上的情况,由各班负责接送的老师送幼儿回家。

  7、送幼儿时车要靠边停,跟车工作人员要先下车后再让幼儿下车,同时教育幼儿下车后不要奔跑,等车走后再走。确保每个幼儿安全到家。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2

  一、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对场地进行全面考察,考虑周详,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二、每次活动必须事先有计划,每次活动必须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跟随照顾。

  三、户外活动前教师必须对活动器械及幼儿活动的安全进行检查,特别关注检查幼儿的身体状况,是否携带不安全物品,有无不安全行为。

  四、出发前要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纪律教育,清点幼儿人数,编好组,检查幼儿衣物和身体。

  五、外出或户外活动时,要求幼儿不许奔跑,要在指定活动范围内游戏。教师需照顾动作不灵活和体力较差的幼儿,防止这些幼儿因体力差动作不灵活造成意外摔伤事故。

  六、幼儿在户外活动时,要在保教人员的视野之中。活动时不得无故离开幼儿,如因特殊情况暂时离开,也要有其他人员在看护,杜绝无故离岗现象。

  七、活动时,每换一个活动地点或内容都要及时提醒幼儿注意安全,并认真清点人数。

  八、外出或户外活动时,教师、保育员要时刻提高警惕,不让幼儿接近陌生人。

  九、活动结束时,教师要认真清点幼儿人数,排好队回到幼儿园。

  十、有计划地锻炼幼儿机体,增强幼儿身体抵抗能力,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冬季防寒取暖工作,防止中暑和冻伤。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3

  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情况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

  一、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二、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出发。校车定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三、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车时间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提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下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六、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七、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八、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下车。

  九、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十、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出示接送卡。

  十一、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织教师提前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4

  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必须增强安全意识,把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摆在首位,制定幼儿园安全教育制度、安全管理措施,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二、建立防范措施,定期对幼儿园教室、设备、环境、教、玩具等进行安全检查,教育幼儿不要到危险场所玩耍。

  三、做好家园联系及幼儿园、离园交接工作。每日做好幼儿园点名工作,对缺课的幼儿要马上查明缺课原因,并做好记录,及时反馈到家长。

  四、严格执行幼儿在园期间安全保教责任制度,防止幼儿跌伤、走失等意外事故发生。

  五、经常进行切合幼儿年龄特点的安全教育,防止发生火灾、触电、烫伤以及将异物放入眼、耳、鼻、口内等。教育幼儿不要单独到河沟、公路上玩耍,不登高、不爬树,不戏耍猫、狗等。

  六、教育幼儿不打架,不互掷石块、砖块、泥沙,不长时间在强烈日光下玩耍。

  七、要求幼儿教师尽职尽责,做好幼儿安全教育工作。

  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5

  一、验收制度

  1、幼儿园实行每天主副食品的.验收制度

  2、每天验收后及时做好书面记录(包括日期、名称、数量、质量)。

  3、负责人:食堂管理员具体负责验收。

  4、验收要求:

  一闻:对每天购置的肉类、水产等副食品必须闻一闻,如发现变质及时退回。

  二摸:摸一摸主食品的干湿度、对蔬菜及副食品要翻开摸一摸是否变质腐烂,发现问题及时退回。

  三看:看食品的颜色、食品的出厂日期、保质期及合格证书,严禁假冒食用油、食盐、味精、劣质酱油等食品进入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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