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制度

时间:2023-11-21 07:05:3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实用]设备管理制度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设备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用]设备管理制度15篇

设备管理制度1

  一、目的:为了增强对公司机器设备的管理,做好机器设备的维护颐养工作,确保公司机器设备完好和正常运用,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公司机器设备的操作工、部门管理及设备科

  三、内容

  1、公司一切的机器设备均由设备科依据生产工作需求按规则程序申报、配置

  2、公司所配置的一切机器由该运用部门主管担任,应严厉落实“谁运用,谁担任”的方针;对重要机器设备进行《重要设备颐养检查卡》管理工作(挂在该机器设备上方)

  3、机器设备操作工的职责:

  3.1、操作工不得违规操作、带毛病操作和随意让别人操作。

  3.2、操作工应做到“四会、三无”,即:会运用、会检查、会日常清洁维护颐养、会扫除普通毛病,无灰尘、无锈蚀、无破损。

  3.3、操作工发现本人无法处置的毛病立刻向上级管理反映,由上级管理谐和处理。

  3.4、下班后及时关闭电气源,将机器设备的外表灰尘、遗胶、污垢擦拭洁净,关键部位应加光滑油。

  3.5、操作工下班要拾掇好本人担任机器设备的随机工具和模具,不得随意乱放,丧失按价赔偿。

  3.6、对违章操作机器设备的带来的结果担任

  4、管理的职责

  4.1、实在做好“整理”、“整理”,把性能不契合规范的作隔离保管,待维修调试前方可运用。

  4.2、坚持流水线的上下、中间清洁,严禁有人在流水线(皮带、台架)、机器设备上乱涂乱写,不放与生产无关的物品,留意维护温控表。

  4.3、辅佐设备科做好所管辖机器设备、随机工具、模具等的注销工作;全责做好操作工机器设备的交接检查工作,做好操作工离任、年终设备工具交接检查工作。(《重要设备颐养检查卡》A面)

  4.4、监视操作工做好机器设备日常护理和工具摆放工作。

  4.5、就设备的颐养、异常、维修积极与设备科担任人联络。

  4.6、部门主管对此项工作有义务进行落实、检查、调整。

  5、设备科主管的职责

  5.1、担任完善公司机器设备运用档案,对公司机器设备能否合理合理运用进行监视。(《机器设备运用档案表》)

  5.2、及时对不契合生产请求的机器设备进行维修,对曾经报废机器设备向公司副总或总经理提出申请。

  5.3、配合公司行政部对公司机器设备的卫生检查及生产平安检查,对违章操作机器设备的`人员有权益进行处分或上报

  5.4、做好公司设备机器的维修记载,对机器设备的损坏缘由做判别处置意见,并上报公司副总。

  5.5、完善公司《重要设备颐养检查卡》,依照规则时间完成机器设备的颐养工作,并做好记载。

  5.6、对节约机器设备投入本钱提出意见,节约合理运用零配件。做好新进机器设备的调试和跟踪效劳工作。

  6、行政部的职责

  6.1、辅佐设备科完成公司机器设备档案的入录、及其他工作

  6.2、每月对公司机器设备状态检查一次,并做出相应措施

  6.3、做好本条例的奖罚工作

  四、奖励与处分

  1、发现上述职责部门或个人违章一次按情节结果罚款20-50元,由直接上级行使处分权,若给公司带来宏大损失另行处置。

  2、机器设备检查个人得“差”第一次正告纠正,第二次扣款5元,累次加倍。

  3、机器设备检查个人得“良好”达10次,奖励50元

  4、此检查记载将作为公司优秀员工参考根据

  五、此制度自签发日后执行,行政部担任解释。

设备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员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车间特种设备的管理,具体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第三条车间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节能责任制度。

  第四条车间定期限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第二章特种设备的使用

  第五条使用特种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条例和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六条车间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核对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第七条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及时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八条车间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六)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第九条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车间应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条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特种设备不符合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

  第十二条公司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三章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第十六条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第十七条特种设备检查实行班组日检、车间周检、公司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月检的三级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有关部门必须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和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设备管理制度3

  1 目的

  为使消防设施、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确保及时实施灭火工作。特制定本作业文件。

  2 范围

  本作业文件适用于公司辖区内所有消防设施、设备。

  3 管理规定

  3.1 在生产区的每一个工(库)房都应有消防安全通道;生活区楼与楼之间应有消防安全通道。消防通道的要求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宽度不应小于3.5米。通道上遇有管架、栈桥等障碍物时,其净空高度大于4米。

  3.2 消防水源

  3.2.1 消防水应有可靠的水源,生产区管网应为环状,当采用环状管网有困难时,在采取不间断供水措施情况下可设计为枝状管网。

  3.2.2 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计算,但不应小于20l/s,延续时间按3h计算。

  3.2.3 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应按充实水柱长度不小于10米计算,消火栓配置应保证每股水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每股水量不小于20l/s,延续时间按3h计算。

  3.2.4 雨淋管网用水量应按同时作用最大一组雨淋管网水量计算,延续时间按2h计算。

  3.2.5 消防水储在厂区蓄水池时应设置加压泵,加压泵应保证水压不小于0.4mpa,流量30l/s,若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管道的压力应保证用水量达到最大且水枪在任何建筑物的最高处时,水枪的充实水柱仍不应小于10米;若采用低压给水系统,管道口的压力应保证灭火时最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不小于10米水柱。

  3.2.6 若设置加压泵,则加压泵的动力性能应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消防加压泵的供电回路,在生产现场发生火灾时生产、生活用电切断后,能保证加压泵的用电系统有时显标志。

  3.3 室外消火栓

  3.3.1 危险性工房周围150米半径之内应有消火栓。

  3.3.2 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为150毫米或直径100毫米和两个直径为65毫米的栓口,地下式消火栓应有直径为100毫米和65毫米栓口各一个。

  3.3.3 公司地下式室外消火栓的分布图应标明有消火栓位置,枪口直径、流量、压力等。地下式消火栓有高出地面的固定式标志牌,标志牌应符合gb2894—88中的'要求。

  3.3.4 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不少于20i/s,水枪水柱必须大于10米。

  3.4 室内消火栓在工房设计时,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距离15米设置一消火栓。安装时消火栓口距地面1.15米,室内消火栓有两种,直径65毫米或直径50毫米。

  3.5 配置灭火器

  3.5.1 手提式灭火器的规格为:10公斤泡沫灭火器,8公斤干粉灭火器,5公斤二氧化碳灭火器,4公斤1211灭火器等。

  3.5.2 在生产区、工房和库房内,按50平方米一具进行配置。特殊情况(如小库房、配电室小于50平方米)要求一处必须配置两具或两具以上。

  3.6 消防车的技术状态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 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消防部门批准,组建专职消防队,并配备足够的车辆、装备和器材。

  3.6.2 消防车本身与其它运输车辆共性的技术状态,应满足《机械标准》的要求。

  3.6.3 企业兼职消防队编制均以满足公安消防部门认定的防火等级的要求为原则。

  3.6.4 消防通讯设备应完好有效,火警电话、调度电话、普通电话应完好畅通。

  3.7 管理要求

  3.7.1 任何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点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3.7.2 非火灾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私自使用消防器材。室外消火栓半径1.5米。储水池周围5米内不准放任何障碍物、种植物,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3.7.3 公司要建立消防器材及设施的登记册,详细登记本单位消防器材、设施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存放位置、负责人及有效期。

  3.7.4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设置在室内的墙壁消火栓、水带、水枪、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等,由所在单位防火负责人分管,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挂有统一规格标明负责人、领用日期的标签,防止丢失、损坏和过期。

  3.7.6 负责人员经常对消防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每周必须检查和保养一次。

  3.7.7 室外消防栓、消防储水池等由消防负责管理和使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7.8 各单位应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并制订火险预案计划等使员工会检查、会保养、会使用消防器材。

  4 相关文件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设备管理制度4

  一、设备安全分为三级管理

  1、公司设备动力科设专职设备安全管理员,对本单位全部设备进行建帐、建卡、建档。

  2、车间设兼职设备安全员,负责本部门设备安全运转情况,检修维修情况,隐患和事故的`报告。

  3、班组设设备安全员,负责本班组的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车间,填写安全隐患检查表。

  二、定期检修制度

  1、机动、传动设备每月进行一次液体润滑油的更换。

  2、各类机泵每年进行一次解体检修。、

  3、升降机(货梯),每天进行一次检查,每月进行一次检修。

  4、电器设备开关,开关柜内电气器件(接触器接点)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5、防雷设备每年雨季前进行一次检查测试。

  6、变点室每年两次检修、清扫。

  7、锅炉、油炉每年至少一次按国家运行标准进行检修。

设备管理制度5

  1.目的

  使生产制造所需的设备得到适当的维护和保养,确保生产设备满足生产的需求。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进行生产制造设备操作及管理维护的有关的部门和个人。

  3.定义

  (无)

  4.职责

  4.1生产部经理负责对生产制造设备的建档管理;组织有关部门对设备进行验收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

  4.2生产部设备维修班负责:生产设备的维修与检查。

  4.3设备使用部门/班组负责: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记录。

  4.3生管采购组负责:设备及备品备件的采购。

  5.工作程序

  5.1设备的添置和验收

  5.1.1设备使用部门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和设备的使用情况提出设备的更新计划,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批准后由生管采购组进行采购。

  5.1.2设备采购进厂后由生产部设备使用部门,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将所有设备列入'设备一览表'中。并建立设备档案,填写'检测/生产设备履历表',连同设备操作维修手册、设备采购合同等资料一同归档。

  5.2设备使用和保养

  5.2.1生产部依据设备使用说明书或在生产厂商的协助下制订'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在管理部的协助下组织操作人员对'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培训。

  5.2.2操作人员上岗前需经使用单位培训,并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5.2.3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并做好设备日常点检,按照设备保养点检内容对设备的'关键部位进行检查,填写'设备点检记录表'。

  5.2.4生产部负责制订'设备保养规程',并制订设备保养计划并有效实施,保养实施完毕后填写'设备保养验收记录表'。

  5.3设备维修

  5.3.1设备维修由生产部设备维修班负责实施。可以是外请制造商或其它维修单位。

  5.3.2操作人员发现设备出现故障后应停机并通知设备维修人员,由设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维修完毕后,设备维修人员应将维修情况登记在'检测/生产设备履历表'中。

  5.4设备事故的处理和设备的报废

  5.4.1发生设备事故,相关部门应根据事故发生的类别逐级上报,由设备维修班负责组织维修。

  5.4.2事故所在单位必须认真分析设备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作出处理意见,形成报告报管理部存档。

  5.4.3设备经维修后无法使用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报废的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批准后报废。

  6.参考资料

  6.1质量记录控制程序(qp420220)

  6.2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见权责单位档案索引)

  7.报告和记录:

  7.1设备一览表(fm750201)

  7.2检测/生产设备履历表(fm750202)

  7.3设备点检记录表(fm750203)

  7.4设备保养验收记录单(fm750204)

  7.5设备事故处理报告(fm750205)

  7.6设备报废申请(fm750206)

设备管理制度6

  一、设备事故范围与分类

  设备因正常损坏造成停产时间、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下列规定数额者为设备事故:

  1、特大设备事故是指因设备损坏,造成该机采工作面停产72小时及以上,或修复费用、造成设备报废损失10万元及以上;

  2、重大设备事故是指因设备损坏,造成该机采工作面停产72小时以下、48小时及以上,或修复费用、造成设备报废损失6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的为重大设备事故;

  3、一般设备事故是指因设备损坏,影响日计划产量10%以上,或修复费用2万元及以上6万元以下;

  4、微小设备事故是指因设备损坏,影响日计划产量和修复费用低于一般事故者均为微小设备事故。

  二、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1、设备事故调查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1)一般和微小事故,由矿机械化采掘设备管理小组负责组织调查,并处理;

  (2)发生特大或重大设备事故,事故单位应及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由公司机械化采掘设备管理及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公司。

  2、设备事故原因可分为:

  (1)设计不合理;(2)装调试有缺陷;(3)制造质量差;(4)违章指挥,违章操作;(5)维护保养不周;(6)检修技术方案失误;(7)野蛮检修作业;(8)检修质量(包括材质不合理)差;(9)超期检修、检验;(10)安全附件、仪器仪表失灵;(11)其它。

  3、事故处理

  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找出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研究修复方案。对事故责任者,根据情节给予经济处罚及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格遵守生产设备事故报告制度。

  四、预防措施

  矿机械化采掘设备管理小组,必须经常督促检查,检查预防设备事故措施的贯彻执行,并督促机采段队对员工进行事故预防和安全教育工作;对于重大未遂事故也应象对待已遂事故一样,找出原因,吸取教训。

设备管理制度7

  1.设置目的

  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重点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及财产、环境不受损失。为此,特设置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工厂的特种设备的管理。根据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监察条例》锅炉(含附件)、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厂内机动车辆等。

  3.规范性引用文件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549号令20xx.05.01实施)》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质监总局20xx.10.01实施)》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细则(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xx.04.09实施)》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xx.11.15实施)》

  4.职责

  4.1主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对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4.2机动部门负责特种设备(设施)的安装、投产、注册登记,建立特种设备档案,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并指导协助工厂做好特种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检查和考核。

  4.3安全部门负责对特种设备(设施)和危险性较大设备(设施)的安装、运行、操作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并指导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执行情况检查,定期对特种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督促国家检测。

  4.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做好定期检查记录、维护和保养。定岗定人持证操作。

  5.管理程序

  5.1锅炉与辅机安全要求

  5.1.1锅炉使用应有“三证”(产品合格证、使用登记证、年度检验报告)齐全。并将有关登记证照和规章制度悬挂在锅炉房内醒目处。

  5.1.2锅炉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等附件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排污装置无泄漏。在检验周期使用。

  5.1.3按规定合理设置报警和连锁装置,锅炉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2t/h的应装设极限高、低水位报警器和极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6t/h应装设超压报警和联锁装置。

  5.1.4给水设备完好、配备合理。采用机械供水时应设置两套给水设备。

  5.1.5炉墙无严重漏风、漏烟,油、气、煤粉炉防爆式装置完好

  5.1.6水质处理应能达到指标要求,炉内水垢在1.5mm以下

  5.1.7各类管道无泄漏,保温层完好无损,管道构架牢固可靠

  5.1.8其他辅机设备应符合机械安全要求

  5.1.9其它锅炉房及操作规定

  ⑴锅炉、压力容器运行间,应有防爆措施,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⑵锅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安全人员的监督检查,不得擅离职守。

  ⑶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制度和规程办事,运行记录详实、认真,并妥善保管,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

  ⑷操作运行人员要勤看、勤查,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告。

  ⑸工作人员严禁带病工作,严禁酒后上班。

  ⑹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必须,操作运行人员发现安全附件损失,应立即通知检验人员及时更换。

  5.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要求

  5.2.1各种《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和《压力容器使用证》、注册证件、定期检验报告、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年检报告等技术资料齐全。

  5.2.2本体外现检查;接口部位,焊接接头等部件无裂纹、变形、过热、泄漏等缺陷。外表面无严重腐蚀现象。

  5.2.3安全附件;压力表在检验周期内使用。安全阀铅封应完好,动作可靠,5.2.3支承(支座)应完好,基础可靠,无位移、沉降、倾斜、开裂等缺陷,螺栓连接牢固。

  5.2.4疏水器、排污(水)阀无泄漏,布局合理、排放物对周围环境无污染

  5.2.5运行状况良好,无超载、超压、超温现象;无异常振动声响现象;有定期巡回检查记录

  5.3工业管道

  5.3.1漆色标记应明显,流向清晰。

  5.3.2应有全厂管网平面布置图,标记完整,位置准确,管网设计、安装、验收技术资料齐全。

  5.3.3管道完好,无严重腐蚀、无泄漏(3点/1OOOm),防静电积聚措施可靠。

  5.3.4埋地管道敷层完整无破损,架空管道支架牢固合理。

  5.4工业气瓶

  5.4.1气瓶状况

  ⑴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⑵外观无缺陷及腐蚀;

  ⑶漆色及标志正确、明显;

  ⑷安全附件齐全、完好。

  5.4.2储存要求

  ⑴仓库状况良好,安全标志完善;

  ⑵各种瓶及空、实瓶应分开存放,存放量符合规定;

  ⑶标记明显,间距合理;空、实瓶的存放处应有明显标识,并保持间距1.5m以上;

  ⑷各种护具及消防器材齐全、可靠。

  5.4.3安全使用

  ⑴防倾倒措施可靠;

  ⑵工作场地存放量符合规定,作业现场的'气瓶,同一地点放置数量不应超过5瓶;若超过5瓶,但不超过20瓶时,应有防火防爆措施;超过20瓶以上时,必须设置二级瓶库。

  ⑶与明火间距符合规定;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气体气瓶与明火间距应大于10米,气瓶壁温应小于60℃。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5.3起重机械(电梯、电动葫芦)安全要求

  5.5钢丝绳的断丝数、腐蚀(磨损)量、变形量、使用长度和固定状态等应符合国标规定

  5.5.2滑轮与护罩完好,转动灵活

  5.5.3吊钩等取物装置无裂纹、明显变形或磨损超标等缺陷,紧固装置完好

  5.5.4制动器工作可靠,磨损件无超标使用,安装与制动力矩符合要求

  5.5.5各类行程限位、限量开关与联锁保护装置完好可靠

  5.5.6紧停开关、缓冲器和终端止档器等停车保护装置使用有效

  5.5.7各种信号装置与照明设施符合规定

  5.5.8PE连接可靠,电器设备完好有效

  5.5.9各类防护罩、盖、栏、护板等完备可靠,安装符合要求

  5.5.10露天起重机的防雨罩、夹轨钳或锚定装置使用有效

  5.5.11安全标志与消防器材配备齐全

  5.5.12各类吊索具管理有序,状态完好

  5.6厂内机动车辆

  5.6.1车辆必须具有国家统一制定的牌照,有关技术资料及档案齐全,且定期检验。

  5.6.2动力系统运转平稳,线路、管路无漏电、漏水、漏油

  5.6.3灯光电气部分完好,仪表、照明、信号及各附属安全装置性能良好

  5.6.4传动系统运转平稳

  5.6.5行驶系统连接紧固,轮胎无损伤

  5.6.6转向系统轻便灵活

  5.6.7制动系统安全有效,制动距离符合要求

  5.7安全管理

  5.7.1特种设备(工业气瓶有供气单位定期检测外)均应按规定建立台帐,法定资质单位定期检测。保存检测报告。

  5.7.2设备应进行定期自检记录。

  5.7.3设备改造或大修理应存入设备档案。

  5.7.4设备发生事故或有重大故障应有记录。

  6.考核

  按设备管理考核办法或《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执行。

  7.记录

  8.附则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

  本制度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本制度由工程部负责起草;

  本制度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设备管理制度8

  1、生产技术科负责对公司检测设备的登记,建立设备一览表,归档管理。

  2、生产技术科负责定期按计划要求将公司的检测设备与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送检或校检。

  3、中心室负责人加强对国家强制检验设备的监督工作,确保使用的检测设备在合格的有效期内。

  4、操作人员对检测设备应爱护使用,进行维护保养、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并报告公司主管部门。

  5、操作人员负责检查使用的`检测设备是否在合格有效期内、是否标有合格标识,反之则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处理

  6、操作人员未经授权人同意不得折装重要检测设备。

  7、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对各分厂的计量、检测设备的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检测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由于人为原因造成检测设备故障或损坏,责任人应按损失及维修费用20—50%进行赔偿。

设备管理制度9

  一、总则:

  1、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合理装备、安全使用、服务生产,为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生产效益,取良好经济效益创造条件。

  2、搞好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尊重科学、规范管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机械设备管理的台帐档案

  1、项目经理部设备员负责所在项目经理部的机械设备技术资料的建档设帐,其中《机械设备登记卡》、《施工设备组织计划》、《施工设备维修计划》、《施工设备购置申请表》、《施工设备报废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自存,一份报生产科备案。

  2、机械设备台帐应包括下列资料:

  (1)设备的名称、类别、数量、统一编号;

  (2)设备的购习买日期:

  (3)产品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4)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5)操作人员当班记录,维修、保养、自检记录;

  (6)《大、中型设备安装、拆卸方案》,《施工设备验收单》及《安装验收报告》;

  (7)各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明材料。

  (8)《机械设备登记卡》、《施工设备购置申请表》、《施工设备报废申请表》、《机械设备检查评定表》、《施工设备验收单》、《设备运转当班记录》、《施工设备配置计划》、《施工设备检修计划》、《设备维修记录》、《早期购置之不理机械设备技术档案补办表》、《租凭合同》、〈自制简易设备技术评定表〉。

  凡设备技术资料[(2)、(3)、(4)]丢失或不全,由生产科组织对设备状况进行鉴定、评定,填写《早期购置机械设备技术档案补办表》,作为设备技术档案存档。

  三、机械设备标识

  1、设备标识应制作统一的标识牌,分为“大、中型施工设备”、“小型施工设备”及“施工机具”三类。

  2、标识牌应按要求填写。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应将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的每三个月对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的检查结果填入设备标识牌的“检验状态”一栏中,检查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停用”,同时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将检查状况填入《机械设备检查评定表》中。

  3、标识牌应固定在设备较明显的部位。

  四、机械设备的组织

  1、凡属新开工工程,项目经理部应先根据该工程实际状况编写《施工设备组织计划》,并报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批、备案。

  2、项目经理部设备来源可分为“新购、调配、自有、租凭”。

  3、项目经理部需购置新的大、中型设备时,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配合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填写《设备购置申请表》,报项目经理部审批。项目经理部需购置小型施工设备可根据施工生产需要自行购置。

  4、凡由项目经理部自行制作、改制的设备均要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进行评定审,评定合格才可投入使用,并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填写《自制简易设备技术评定表》。

  五、机械设备租凭

  1、项目经理部租凭大、中型设备时,要签订《租凭合同》;并将《租凭合同》复印一份报生产科备案。

  2、租凭设备进场使用前,由生产科施工设备监督员组织对其性能进行评定、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并将验收结果填入《施工设备验收单》中。

  3、租凭设备的管理应纳入项目经理部设备的统一管理中。

  六、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

  1、机械设备使用的日常管理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即贯彻“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生产科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督检察工作。

  2、各项目经理部应聘任设备员,该设备员应具备机械设备基础知识和必须的设备管理经验。

  3、机械设备使用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及维修人员)。操作人员务必按规定持证上岗。

  4、机械设备使用的工作人员应能胜任所担任的工作,熟悉所使用的设备性能特点和维护、保养要求。

  5、所有机械设备的使用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要求进行,严禁超负茶运转。

  6、所有机械设备在使用期间要按《设备保养规程》的规定做好日常保养、小修、中修等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带病运转。

  7、机械设备的操作、维修人员应认真做好《设备运转当班记录》及《设备维修记录》。各项目经理部的设备员应经常检查《设备运转当班记录》的填写状况,并做好收集归档工作。

  七、施工设备的保养、维修

  1、施工设备的保养由项目经理部设备员组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按各类《机械设备保养规程》进行,并由操作人和设备员分别填入《设备运转当班记录》和《设备维修记录》中。

  2、《施工设备检修计划》由项目经理设备员部根据《各类机械设备保养规程》编制,并报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核、备案。

  3、施工设备的检修,由工地结合实际状况,按《施工设备检修计划》进行,日常维修工作由设备员组织进行,所有维修工作,设备员均要填写《设备维修记录》。

  八、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

  1、小型施工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由项目经理部按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标明行;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应做好相应记录。

  2、大、中型设备进场后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并由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将验收结果填入《施工设备验收单》中。

  3、大、中型施工设备、工程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应由专业队伍来完成,并事先由选定的专业队伍制定安装、拆卸方案,报生产科设备技术负责人审批。若拆装工作由非本公司队伍来承担,应先由生产科进行评审,评审透过后,方可承担拆装工作。

  4、大、中型施工设备的运输,按《物资搬运操作规程》执行。

  5、大、中型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安装完毕后,应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按有关标准对安装质量进行验收,并由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填写相应的《安装验收记录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九、机械设备的停用管理

  1、中途停工的工程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做好保护工作,小型设备应清洁、维修好进仓;大型设备应定期(一般一个月一次)做维护保养工作。

  2、工程结束后,所有机械设备应尽快组织进仓,进仓后根据设备状况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3、因工程停工停止使用半年以上的大型机械设备,恢复使用之前应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试验。

  十、机械设备的报废批准。

  1、机械设备凡是属下列状况之一,应予报废:

  (1)主要机构部件已严重损坏,即使修理,其工作潜力仍然达不到技术要求和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

  (2)修理费用过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因意外灾害或事故,机械设备受到严重损坏,已无法修复的;

  (4)技术性能落、能耗高、没有改造价值的;

  (5)国家规定淘汰机型或超过使用年限,且无配件来源的。

  2、应予报废的机械设备,项目经理部应填写《机械设备报废申请表》,送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查、备案。大、中机械设备要送主管生产副经理审批。

  3、报废了的机械设备不得再投入使用。

设备管理制度10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与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新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图书馆财产和人身安全。

  一、设备设施选购

  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的安全。

  2、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馆长批准实施。

  二、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三、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图书馆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落定。

  2、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有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按照技术要求,由部门负责人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质量保持在最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实行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2)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3)做好设备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经常性的加注润滑油。防止过度磨损

  4)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5)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6)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五、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生产部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

  2、每半年由使用部门会同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3、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

  4、每年年底由图书馆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六、设备设施安全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设备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和设备事故,根据设备损坏程度,设备事故分为:

  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经济损失在5000以下。

  2)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3)特大设备安全事故:导致设备保费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

  2、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

  2)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并报告馆长及有关职能部门,图书馆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检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

  3)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

  4)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1、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2)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

  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因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

  2、设备报废手续

  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技术部确认并签署意见。

  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技术部审核,经馆长批准,移交财务部门结算手续

  3、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得。

  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切勿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程。

  八、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即在设备—生产全过程的状态,按章设备选别,设备维护保养、维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由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保存。

设备管理制度11

  1目的

  为加强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公司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机械、动力等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

  3管理职责

  技术生产部负责整个公司的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定,组织和实施公司的设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设备操作者的理论和技能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定期开展设备的安全生产检查。负责设备安全生产的调查和处理;协助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做好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基础管理

  4.1.1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才能操作相应设备,专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管理处设备科同意后才能操作相应设备。

  4.1.2特种车辆的操作人员、电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才能上岗。

  4.1.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遵守相应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4.1.4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单位有关设备管理的办法、制度和规定。

  4.1.5技术生产部要经常利用各种会议、书刊、标语等形式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以及机械设备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标准。

  4.1.6技术生产部每月定期组织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并做好记录,督促操作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4.2责任事故范围

  4.2.1责任机械事故:凡下列原因引起的机械非正常损坏或损失,造成机械技术性能下降,使用寿命缩短均属责任事故。

  a)不按规定加注(更换)润滑油、冷却液,造成设备损坏的。

  b)因能检查到的部位(螺丝、螺母、销钉、键及连接杆)松动、脱落而造成设备损坏的。

  c)由于外部因素(工具、螺丝、杂物)等物件遗落在设备内而影响设备正常运转,造成设备损坏的。

  d)设备运转超过核定速度或核定载荷,造成设备损坏的。

  e)违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

  f)非本设备定岗人员操作设备,造成损坏的。

  g)设备在运转中发现异常现象而不停机检查排除隐患,造成设备损坏的,或操作人员擅自离开岗位,不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造成设备损坏的。

  h)设备管理员及维修人员在设备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设备操作人员接到通知后不及时排除造成设备损坏的。

  i)指挥人员或主管领导强迫工人违反机械性能或操作规程进行危险作业,使机械在恶劣环境中工作造成设备损坏的。

  j)设备自然事故隐瞒或拖延不报者,经检查发现后按责任事故处理。

  4.2.2非责任事故,凡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的外界原因而因设计、制造等先天缺陷,而又无法预防和补救所造成的事故,属非责任事故。

  4.3责任事故分类

  4.3.1根据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机械事故分为:

  a)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5000元(含)以内;

  b)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5000~20000元;

  c)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20000元以上。

  4.3.2、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交通事故分为:

  a)轻微事故:一次性造成轻伤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不足1000元;

  b)一般事故:一次性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不足3万元;

  c)重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1~2人,或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6万元之间;

  d)特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6万元以上。

  4.4事故的调查

  4.4.1发生设备机械事故,操作员应立即停机,保护现场并报告设备管理人员及单位领导,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到现场。如涉及人身伤亡或事故损失有可能扩大的情况,应首先组织抢救。

  4.4.2凡发生事故应在8小时内报有关管理部门,发生重特大事故在2小时内报有关管理部门。

  4.4.3事故发生后,设备管理人员要及时召集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和周密调查,听取当事人和旁证人的申述,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有关情况及造成后果,作为分析事故的依据。

  4.4.4发生机械大事故及一般交通事故,设备部应会同有关人员到事故现场进行事故调查与分析。

  4.5事故的分析

  4.5.1对于发生的责任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当事者和干部、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认真进行分析和处理。

  4.5.2事故分析的基本要求:

  a)要重视并及时进行事故分析。分析工作进行得越早,原始数据越多,分析事故原因的根据就越充分。要保存好分析的原始数据。

  b)如需拆卸发生事故的机械部件时,要避免使零件在产生新的损伤或变形等情况发生。

  c)分析事故时,除注意发生事故部位外,还要详细了解周围环境,多访问有关人员,以便得出真实情况。

  d)分析事故应以损坏的实物和现场实际情况为主要依据,进行科学的'检查、化验等多方面的因素和数据仔细分析判断,不得盲目推测,主观臆断。

  e)事故发生往往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分析时必须从多方面进行,确有科学依据时才能做出结论,避免由于结论片面而引起不良后果。

  f)凡发生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报有关,发生重特大事故必须在10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报有关管理部门。

  g)凡隐瞒事故不报或拖延上报时间,破坏现场阻碍调查和处理,一经发现,从重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6责任追究

  4.6.1属责任事故且有经济损失的,责任人要按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10%进行赔偿,赔偿最高金额为5000元,另外根据事故性质分类和责任大小分别作出其它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经济赔偿和经济处罚之和最高不超过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6.2机械事故

  a)一般事故:取消1个月浮动工资及奖励资格(聘用人员取消1个月的绩效奖励及评奖资格)。

  b)大事故:取消z个月浮动工资及奖励资格(聘用人员取消2个月的绩效奖励及评奖资格)。

  c)重大事故:取消3个月浮动工资及奖励资格(聘用人员取消3个月的绩效奖励及评奖资格)。

  4.6.3事故处理结束后,设备部负责填写《事故调查及处理记录》。

  2.3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3.1、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安全生产档案,特制订本制度。

  2.3.2、本制度所称的安全生产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公司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安全生产工作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技术资料、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3.3、公司各部门、员工都有保护安全生产档案的义务。

  2.3.4、安全生产档案工作由公司总经理统一领导,综合部负责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并监督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

  2.3.5、综合部应逐步完善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和方便利用,采用科学手段,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2.3.6、整理办法:

  1、方法:以问题特征为主,立小卷,一事一卷。

  2、步骤:

  A、收集

  文书档案:当年立前一年的卷,并预立当年的卷。企业科技档案类:立竣工工程卷,未竣工工程资料整理成册。

  B、整理:根据分类和成立时间整理。

  C、立卷:区分不同价值确定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

  2.3.7、过程管理:

  1、属于公司保管的安全生产档案:公司各部门的资料员做好平时文件的预立卷工作,并在事件结束后或在每季第一个月的十日前将上季需归档的预立卷的文件整理成册移交办公室保管,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2、属于部门保管的安全生产档案:在每季第一个月十日前汇编成册上报综合部,各分级保管者在每年的二月十日前将安全生产档案总目录、预立卷材料的目录交综合部。

  2.3.8、监督:

  综合部根据各部门和各部门上报的安全生产档案总目录、预立卷材料的目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来监督各部门及各部门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工作。

  2.3.9、销毁:

  须报总经理批准,销毁时应有两人以上负责监销,并在清单上签字。

  2.3.10、公司安全生产档案的分类及编号:

  指定资料员经综合部培训后,按有关分类及编号要求操作。

  2.3.11、在业务中对外签署的各种涉及安全生产的经济合同

  《合同管理规定》处理。

  2.3.12、借阅:因公司需要借阅安全生产文档的,应填好档案查阅单,员工不得将安全生产档案随意外带,确因工作需要外带,需办理档案外借手续,经综合部核准后,方可带出,用毕即归还。阅档人对所借阅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更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遗失。

  2.3.13、公司所有有价值的安全生产档案如:文件、报表、考数字化处理和保存。

  2.3.14、各部门应尽量采用电脑管理和工作,便于档案资料的数字化处理和保存。

  2.3.15、对存入电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资料、档案,按《计算机管理办法》管理。备份盘与源盘应分开存放。

  2.3.16、有下列行为之一,据情节轻重,给予50-500元扣薪处理,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毁损、丢失或擅自销毁安全生产档案。

  2、擅自向外界提供、抄摘安全生产档案。

  3、涂改、伪造安全生产档案。

  4、未及时上报归档或管理不善的档案管理者。

  5、未按手续就借阅、外带者或越级查阅者(档案管理者同罚)。

  2.4、安全会议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例会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好传统,是有效的安全工作方法,坚持安全例会制度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保证,制度内容如下:

  2.4.1、公司的安全工作例会,由安全办公室主任召集,分管领导主持召开,所属部门领导、安全员参加。会议应分析安全形势,讲评安全工作情况,传达上级有关指示和会议精神,学习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和法律法规,布置下一阶段安全工作任务。

  2.4.2、公司下属各部门每月由其领导主持,独立召开全体员工安全生产例会,通报各方面安全生产情况,指出整改问题,不断教育员工,增强安全意识。员工不能缺席,做好签到记录和会议记录。

  2.4.3、公司安全例会由公司安全办负责组织召开,时间定为每月5日(逢休假日顺延下周二)下午4:45~5:45。

  2.4.4、安全工作例会的内容以会议形式为主,主要是通报、分析事故案例和学习交通法规,传达上级文件和指示精神,电化教育、图片展,请专业人员讲学等,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思想意识。

  2.4.5、对不按时参加例会学习的员工,当月公司应安排时间随时给少数人或个别人进行补课学习,并适当采取强制学习措施。

  2.4.6、对长期不参加安全学习或不愿接受安全教育的员工,公司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根据规定扣罚其安全保证金。

设备管理制度12

  设备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生产效率能否稳步提高,取决于设备能否正常安全运行。因此,有必要加强设备管理,建立和完善设备管理制度。为做好各车间的设备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1. 运营管理

  所有设备、管道、阀门、电缆、电气仪器(及测量仪器)的操作(使用)管理和维护由所有用户(人员)负责。

  重要设备(价格10万元/台以上,功率300kW以上)是否投入使用,由用户提出,设备部门复核,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设备管理实行全过程管理和责任制,每个车间员工都要爱护设备,维护自己使用的设备。设备发生事故时,遵循“四不放手”的原则(不查明事故原因;事故责任人及从业人员未受过教育;未制定预防措施的;对事故责任人不予处理)和“三处理”(小事故作为重大事故处理;附近发生的事故视为事故;其他单位的事故按本单位的事故处理)进行分析处理。

  2. 设备维护

  设备是生产的物质基础。设备是否完好是完成生产任务的重要因素。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我们必须坚持合理的操作和及时的维护。包租及维修人员必须贯彻“维修第一,维修第二”的原则,认真落实设备维修制度;

  1)贯彻“谁用谁管”的原则。

  2)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仔细使用和维护,确保安全操作,无任何故障或事故发生。

  3)维修人员不得在规定的时间内,因维修不及时或质量低劣而造成故障和事故。

  4)对使用中的`设备实行三级维护制度:

  ①日常维护:操作人员应进行维修前后的转变,并且每个转变不得少于20分钟。认真检查设备,做好设备润滑和现场清洗工作。

  二级维修:主要是操作人员,并对维修工作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对设备进行部分拆卸检查,打开油路,检查设备各部件的配合间隙,并对松动部件进行紧固。

  ③三个级别维护:主要是维修工人,与运营商的参与,进行部分拆卸设备的检查和维修,更换或修复磨损部件,清洗润滑系统,改变油、检查和修理电气系统。

  5)合理润滑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减少部件磨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关键。操作者必须对设备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润滑必须是“五个固定”(固定人员、固定地点、固定时间、固定质量、固定数量)。

  6)设备维护应遵循:

  ①清洁:设备是免费的油和灰尘。确保油漆能看到自然的颜色,铁能看到光,运动表面不脱油,场地周围没有灰尘。

  ②润滑:油枪(杯)完成,石油路径平滑,油渍清晰,石油水平是合适的,石油质量是合适的,经常添加了油,润滑是合理的。

  ③整洁:工具、配件和成品是整齐地堆放。

  ④检查:加强和调整,防止腐蚀和泄漏,主设备的技术条件,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⑤观察:定期观察和测量设备和零部件的磨损规则和消费,提供实际数据维护。

  7)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对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和季节性检查,对观察和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理,防止膨胀,并填写操作检查记录。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及时报告重大问题。

设备管理制度13

  1、目的

  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满足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业使用的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

  3职责

  3.1质管科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

  3.2使用部门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

  4、申购

  使用部门需增添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时,填写申购单交质管科。

  5、审批

  质管科对购置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6、采购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组织人员进行采购。

  7、验收

  7.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购入后,质管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7.2开箱验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包装物是否完好无损;

  (2)整机完整性与外观检查;

  (3)主机、附件、随机工具的数量与合同及装箱单的一致性;

  (4)使用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7.3质量验收

  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或相应的规程、规范、标准、使用说明书等,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性能及技术指标进行质量验收。计量器具须经检定/校准。

  7.4验收合格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方可报销入库;验收不合格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负责向供方提出退货/索赔要求。

  8、编号

  8.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负责编号。

  8.2编号方法为使用部门代号加该部门购置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顺序号。顺序号由两位数字组成,从01开始顺序编号。

  8.3部门代码规则

  a:水处理间

  b:灌装间

  c:化验室

  d:仓库

  e:物料检验

  f:包装间

  9、登记

  质管科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登记,建立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台帐。

  10、发放

  使用部门到质管科办理领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手续,明确保管人和放置地点。保管人因人事变动重新确定的、放置地点有变化的,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质管科进行变更。

  11、使用

  11.1使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前,必须检查其是否有合格或准用标志,是否在有效期内。

  11.2使用人员必须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操作规程或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11.3主要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使用后,使用人员应及时予以记录。

  12、检定/校准

  12.1质管科在每年年初制定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周期检定/校准计划,经厂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12.2当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状态发生变化(如停用、重新启用、报废)时,质管科对周期检定/校准计划进行更改。

  12.3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检定、校准周期,根据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制造厂建议、使用频繁程度和严酷程度、使用环境的影响、测量准确度要求等由质管科确定。

  12.4周期检定、校准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使用部门因工作需要确需修改周期的,由使用部门说明变更理由,质管科修改周期检定、校准计划。

  12.5对于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进行检定、校准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经质管科同意,可超周期使用。一经工作结束后,应立即组织检定、校准,同时根据检定、校准结果对此期间出具的数据的有效性作相应处理。

  12.6质管科根据周期检定/校准计划,提前一个月把即将到期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校准。

  12.7检定、校准有关记录、证书由质管科归档。

设备管理制度14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爆破器材专用生产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鼓励技术进步,促进行业持续、快速、安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直接用于民用爆破器材专用生产的设备(以下简称“民爆专用设备”),其安全使用年限的管理适用于本规定。

  第三条新研制的民爆专用设备的危险程度分类及安全使用年限,依据本规定的原则由国防科工委组织专家确定。

  第四条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规定对民爆专用设备使用年限实施监管。

  国防科工委负责民爆专用设备目录的制定及设备危险程度的分类。

  省级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生产企业民爆专用设备的备案、安全使用的监管及违规行为的处罚。

  第五条根据使用的安全状况,对达到本规定所规定的安全使用年限的民爆专用设备,实行强制报废。

  第六条根据使用场所的危险程度,民爆专用设备分为0类、ⅰ类、ⅱ类和ⅲ类,具体危险程度分类及安全使用年限规定如下:

  (一)0类—直接用于爆炸危险品加工生产,并已发生过多起重大燃烧、爆炸事故的专用设备,自设备安装之日起最长使用年限为5年;

  (二)ⅰ类—直接用于爆炸危险品加工生产,危险性大的专用设备,自设备安装之日起最长使用年限为10年;

  (三)ⅱ类—直接用于爆炸危险品加工生产,危险性较小的专用设备,自设备安装之日起最长使用年限为12年;

  (四)ⅲ类—用于具有燃烧危险的原料加工或不直接接触危险品的专用设备,自设备安装之日起最长使用年限为15年。

  第七条对0类、ⅰ类、ⅱ类民爆专用设备实行目录管理,民爆专用设备的目录由国防科工委制定。

  第八条凡在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上使用的0类、ⅰ类、ⅱ类专用设备,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实施强制报废:

  (一)达到国家和行业强制报废年限的;

  (二)虽未达到本规定所规定的年限,但经修理和调整后仍不满足设计功能要求的,或达不到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

  (三)技术性能落后、未达到行业规定的耗能标准、产能过低或用人太多的;

  (四)对安全起关键作用的核心部件寿命期限已到的;

  (五)影响生产安全的`工艺参数监控不完善的;

  (六)由于设备因素造成安全事故的;

  (七)有相关规定的其它情况。

  第九条民爆专用设备在距本规定使用年限最后的1~2年内,应加大设备检查、维护保养频率,确保设备运行稳定;民爆专用设备的易损件应根据其使用技术状态及制造厂的要求及时更换。

  第十条民爆专用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设备台帐和设备管理管理制度,0类、ⅰ类、ⅱ类民爆专用设备在安装后1个月内报省级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各省级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对本地区民爆专用设备实施有效监管。

  第十二条严格禁止0类、ⅰ类、ⅱ类民爆专用设备超年限使用,对未按规定报废的,一经发现,视危害程度及后果追究相关责任。

  0类、ⅰ类民爆专用设备超年限使用或未按规定报废的,报请国防科工委吊销设备所在生产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ⅱ类民爆专用设备超年限使用或未按规定报废的,给予所在生产线停产6个月的整顿,待省级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十三条现场混装炸药车和移动式地面炸药生产专用设备及车辆,按本规定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四条民爆器材运输车辆除应符合《爆破器材运输车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外,还应满足公安部《机动车[msi]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要求。

  第十五条进口的民爆专用设备的安全使用年限参照进口技术合同中设备制造商的规定和本规定确定。

  第十六条民爆专用设备提供方或制造厂提供的专用设备,必须提供安全使用规定、维修和检测方法;明确规定提供的专用设备的使用年限及其易损件的更换周期。

  第十七条鼓励在民爆器材生产中采用成熟可靠的新工艺、新设备。项目研制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符合《民用爆炸物品科技管理办法》(科工爆[20xx]192号)的要求。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国防科工委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设备管理制度15

  1.目的作用

  动能设备是企业生产的动脉。加强对工业锅炉、动能网管、压力容器的维护保养,正确地操作使用,科学地管理,使动能设备处在良好的运行状态,充分发挥其功能作用,是保证企业生产顺利进行、节约能源、保障安全、提高经济效益的需要。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2.1动力车间直接负责对动能设备的管理,由于动能设备属特种设备,其安全要求受到国家劳动部门的监管,因此要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各项政策规定,除了要安排好各动能设备的日常生产外还应做好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强化对各项执行的力度。

  2.2公司总师办及设备动力科应高度重视对动力车间生产运行状况的监察控制,抓好基础管理和安全督导,要经常深人车间进行专业技能传授,帮助解决各种技术问题。

  3.工业锅炉的管理

  3.1锅炉是生产、生活不可缺少的重要动力设备之一。锅炉在使用中具有高温、高压的特点,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发生事故。为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促进生产发展,保障人身安全,必须加强对工业锅炉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蒸气锅炉安全监察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使其经常保持在良好状态下运行。

  3.2使用锅炉的单位要重视锅炉管理工作,专人负责锅炉设备的技术管理,按照《蒸气锅炉安全监察规程》的要求,搞好锅炉运行维护保养、定期检修工作,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运行。

  3.3使用锅炉单位应按照劳动部门颁发的《蒸气锅炉使用登记办法》申请锅炉登记,未领到“蒸气锅炉使用证”的锅炉,不准使用。

  3.4使用锅炉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劳动部门《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司炉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才能独立上岗,否则,不准独立上岗操作,任何人员更不准强迫司炉工人违章作业。

  3.5投人运行的锅炉应建立以下制度:

  3.5.1锅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5.2运行记录制度;

  3.5.3交接班制度;

  3.5.4水质化验制度;

  3.5.5维护保养检修制度;

  3.5.6事故处理和报告制度。

  3.6运行中的锅炉值班室必须悬挂以下资料:

  3.6.1锅炉总体纵剖面图;

  3.6.2蒸气系统图;

  3.6.3水系统图;

  3.6.4设备清扫、加油线路图;

  3.6.5锅炉运行图。

  3.7运行中锅炉必须经常进行下列分析化验:

  3.7.1燃料的分析化验;

  3.7.2蒸气的品质分析化验;

  3.7.3软水的分析。

  3.8使用锅炉单位必须对每台锅炉进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锅炉设备档案,档案应包括以下资料:

  3.8.1锅炉安装技术登记簿;

  3.8.2锅炉总体安装图及主要受压部件的剖面图;

  3.8.3锅炉受压部分金属材料证明;

  3.8.4锅炉制造焊接质量的技术证明;

  3.8.5锅炉受压部件的强度计算及安全阀排气量计算资料;

  3.8.6锅炉出厂质量检验合格;

  3.8.7锅炉安装质量的技术证明资料;

  3.8.8水质标准和水处理方法;

  3.8.9设备检修改造记录;

  3.8.10设备事故分析报告。

  3.9使用锅炉的单位应严格按照《蒸气锅炉安全监察规程的要求》定期进行以下检验工作:

  3.9.1压力表每六个月必须校验一次;

  3.9.2安全阀每年必须校验一次(弹簧式安全阀每周做一次手提排气试验);

  3.9.3运行中锅炉每年进行一次停炉内外检验;

  3.9.4结合大修每4~6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水压试验以及焊缝探伤等)。

  3.10锅炉有下列情况之一,也应进行内外部检验和水压试验:

  3.10.1新装、移装或停止运行一年及一年以上者,需投人运行时;

  3.10.2受压元件经过重大修理或改造后;

  3.10.3根据锅炉运行情况,对设备状态有所怀疑时。

  3.11为了延长锅炉使用寿命,节约燃料,保证蒸气品质,防止水垢水渣腐蚀而引起锅炉部件损坏或发生事故,凡新安装的锅炉没有可靠的处理措施,不得投人运行。

  3.12使用锅炉单位应定期进行效率测定,一般每1~2年进行一次。新建、大修或改造的设备,在投人运行前应进行效率测定并建立完整记录。如实测的效率低于额定效率15%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时,应分期逐台予以改造或更换。运行中的锅炉因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保证安全运行时,经技术鉴定,使用锅炉单位应提出申请停运或报废鉴定书,经主管部门和主管经理审批后,上报政府劳动部门。

  4.动能管网管理

  4.1动能管网管理的范围

  4.1.1动能管网是企业生产的动脉,由于管道长分支多,一般大多易产生跑、冒、滴、漏的现象,使压力下降,影响正常生产,造成能源的损失。因此,加强动力管网的维护是保证生产顺利进行、节约能源、提高经济效益的需要。

  4.1.2动能管网包括:自来水供排水管网、循环水供排水管网、通风管网、压缩空气管网、蒸气管网、燃油输油管网、液压站润滑油供回油管网、煤气管网、氢氧管网等。

  4.2供水管网管理

  4.2.1所有供水管网不应超工作压力运行。发现压力超规定时,要及时调整。

  4.2.2管网沿线要有明显的标志,以免压坏破损,造成供水中断。

  4.2.3管网闸门应灵活易操作,闸门井应露出地面,不被堆压或埋没,井盖完整无损。

  4.2.4地面上的管网每年冬季应做好保温,防止冻裂。

  4.2.5地面上的钢制明管应定期刷油防腐,防止锈蚀,一般每2~3年应做一次。

  4.2.6各水表应保持清洁、准确、灵敏可靠。

  4.2.7各明管、暗管、闸门、水表不应漏水。

  4.2.8管网主管单位,应定期进行巡查,一般应做到每月巡查一次(包括水表、闸门),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

  4.2.9管网闸门应定期加油,一般应做到每月加油一次。

  4.3排水管网管理

  4.3.1排水管网的合理使用、定期维护、延长使用周期、杜绝堵塞、保持畅通对安全生产有着重要意义,一般应做到每年清理一次。

  4.3.2各车间的两污排水支管应保持畅通,不得堵塞杂物。

  4.3.3两污排水井应明显易找,井盖完整,不准堆放杂物和埋没。

  4.3.4废酸水不得任意排放,应单独自成系统,经过回收或处理后,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方允许排放。

  4.4蒸气、煤气、气(风、压气)管网的管理

  4.4.1各种管道无严重腐蚀和跑、冒、滴、漏现象。

  4.4.2蒸气、煤气管道,外表敷设保温层;空气管道冬季要做好保温防冻,一般在每年11月底以前做好防寒保温工作。

  4.4.3各种管道应做防锈工作,一般2~3年,刷漆一次,颜色必须符合规定。

  4.4.4管道支架应稳定可靠,不应超重,不应架设电缆、电线,不应兼作其他用途。

  4.4.5蒸气、煤气、空气管道的膨胀器、脱水器、放散阀、开闭器要保持完整良好状态,同一支架上敷设多种管道时要按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4.4.6各种管理颜色规定:a.中压蒸气管道一红色;b.低压蒸气管道一红色(黄环);c.高压蒸气管道一红色(绿环);d.压气管道一深蓝色;e.工业水管道一黑色;f.明设给水管道一绿色;g.煤气管道一橙色;h.软化水管道一绿色(白环);i.氧气管道一浅蓝色;j.润滑油管道—黄色。

  4.4.7色环宽度:100mm以下管径宽50mm;100~300rnm管径宽70mm;300mm以上管径宽100mm。

  4.4.8设备科对各车间在主管网上接的支点及主管,应定期进行检查,一般应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防止泄漏。

  4.4.9动力管网上未经设备科批准,各车间不得私自乱接,发现未经批准私自乱接者,按违章处罚。

  4.5动力管网的密封管理

  4.5.1动力管网的密封和管外保温层是消除动力产品的跑、冒、滴、漏,减少能源的损耗和环境污染,提高文明生产水平和搞好管网维护的重要手段。

  4.5.2设备科要绘制全厂动力管网干线的系统图,建立密封技术档案;各车间必须相应绘制本车间动力管网系统图和建立密封技术档案。

  4.5.3全厂泄漏率控制在0.6以下。

  4.5.4无泄漏区、网、车间、厂的标准:a.管理严格、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定期检查、见漏就堵。b.管理完善,建立有密封技术档案和动力管网系统图,以及泄漏原始记录,密封点统计完整、准确无误。c.没有明显的泄漏现象,泄漏率能经常保持在0.5以下。d.密封点在1000点以上的区域、管网、车间,凡符合上述三条者,可由厂命名为无泄漏区、网、车间,给予奖励。

  4.5.5动静密泄漏检查标准,根据介质不同,分别规定如下:密封点的计算:a.动密封点:管道上运动部位的密封有一处算一个点。b.静密封点:凡有一个静密封接合处,算一个密封点。c.设备除运动部分外,凡有一接合部位,不论其大小,均算一个静密点,管网上一对法兰,算一个密封点,一个丝扣活接头算三个密封点,一个阀门算四个密封点(一个动密封点,三个静密封点),若阀体另有一个丝堵,则多标一个密封点。泄漏点的计算:凡有一个泄漏处,就算一个泄漏点,不论是密封处或是设备,管道上因焊缝裂纹、沙眼等原因造成的泄漏都算一个泄漏点。泄漏率的计算公式:

  4.6动力管网管理责任的划分规定

  4.6.1全厂水、风、气(蒸气、压缩空气、煤气)管网应实行分级、分区域管理,这是保证动力管网安全运行的重要方法。

  4.6.2全厂内外所有管网不论大小长短,根据划分责任区域应建立检查维护责任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一般应每月检查一次,不得出现三不管的管路。

  4.6.3动能管网,全厂以设备科动力能源组归口负责管理;主干道管网由机修车间负责维护与管理;进人各车间的支管管网由各车间负责维护与管理(水道暗管及没有管道工的车间,由机修车间负责)。

  4.6.4动力管网上的计量仪表,器具由计量控制科归口负责管理。

  5.压力容器管理

  5.1压力容器范围:包括蒸气、压缩空气、煤气贮气罐,氧、氨气瓶和乙炔气体,石油液化气瓶等,均属于压力容器。

  5.2压力容器是动能设备中主要设备之一,在使用中具有高温高压和储存、释放能量的特点,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发生人身、设备事故。为了确保其使用安全,必须加强管理,使其经常保持在良好的状况下运行。

  5.3使用压力容器的单位,必须对每台压力容器编号、登记,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应包括: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登记卡片、修理和检验记录。16k-gf/crn2以上的反应容器和贮运容器还应有总图和主要受压元件图、强度计算书及运行记录。

  5.4新建压力容器必须有符合《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及各项资料,方能投人生产使用。

  5.5使用压力容器单位,不准任意修改原设计容器的工艺条件,并严禁在超温、超压的情况下运行。

  5.6压力容器在使用过程中,不得对主要受压元件进行任何修理和加固工作。

  5.7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投人使用前应作内外部检验,检验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

  5.7.1停用两年及两年以上需要恢复使用的。

  5.7.2由外单位拆卸调人需要安装使用的。

  5.8氧气瓶与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应摆放稳妥,间隔距离应保持在1.5米以上。

  5.9凡内储气体的各种受压容器,在运输和安装使用中,应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和在烈日下暴晒以及近火、油源。

  5.10对在用的压力容器,必须定期进行检验,检验内容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5.11超声波或射线探伤无损检验合格,应符合国家劳动局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且检验记录在检验完后及时存人该设备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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