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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耗材进销存管理制度(精选10篇)
现如今,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药品耗材进销存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药品耗材进销存管理制度 1
为了规范诊所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药品是指取得国药准字号的物品。
包括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耗材是指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消毒产品等。
二、购进审核管理:
购进药品、耗材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三、验收管理:
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它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进购。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四、存储管理:
在常温(温度为0-30C)、阴凉(温度不高于20C)、冷藏(温度为2-10C)条件下储存药品,相对湿度保存在45--75%之间。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做好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及时调控并予以记录。
五、使用管理:
必须凭本店的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或医嘱进行。药品、耗材发放应当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拆零是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应当做好详细的记录,至少保存一年。在完成处方调配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处方。
六、应急管理: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后,应当立即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报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查清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原因,如重大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重大制售假劣药品案件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
药品耗材进销存管理制度 2
为加强医院药品、耗材管理,保证药品、耗材使用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药品、耗材进销存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对药品、耗材的管理实行“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差货赔偿”的管理办法进行。由药剂科负责日常工作,财务科监督管理。
二、药品、耗材的购进:药剂科必须严格执行药品、耗材采购、验收管理制度。
1、严格进货渠道,认真索取供货方资质,随货同行。
2、购入的药品、耗材必须是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的,并具有法定的质量标准、批准文号。进口药品应有《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并盖有供货单位的印章。采购生物制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药品检验报告书》,采购冷藏药品、耗材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冷链运输清单和冷链交接单。采购特殊药品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特殊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3、验收实行双人负责制,由库房管理人员和采购员负责。验收时必须对产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供货单位及药品合格证等逐一进行核查,并对其外观性状、质量、包装进行感观检查。发现质量不合格或可疑,应迅速查询拒收,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处理。凡验收合格入库的产品,必须详细填写验收记录,验收员要签字盖章。
4、验收合格的药品、耗材由会计专职人员录入息系统,保证录入息与验收原始记录一致。
5、验收记录应当保存至药品和耗材有效期后一年以上,但不得少于三年。
6、采购药品和耗材时,必须认真核对价格,药品会计应做好调价工作,并妥善保管相关单据。并且全院药品和耗材的调价金额会在月度统计报表中进行增减。
7、药品采购员应与供货单位互通息,协助药库管理员做好破损、效期药品和耗材的协调工作。对失效、破损的药品和耗材由药品会计在HIST系统内做好退货或报损处理,药品、耗材报损率不得超过千分之三。
三、药品、耗材的.销售:
1、药品销售严格按处方管理办法执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凭本院执业医生或助理执业医生处方方可调配,药师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但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确认的,可以调配。
2、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3、严禁私自串换药品。对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过敏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而又不符合退药的情况下,由主治医生开具处方,在处方上注明所需药品的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并附付处方,付处方上注明换药理由,换药数量。
四、药品、耗材的贮存:
1、药品应按贮存要求,设定相应的温湿度条件,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区)、阴凉库(区)、冷藏库(区),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温湿度调控工作,坚持每日定时观测并记录《温湿度记录表》,从而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
2、对库房(药房)药品、耗材进行有效管理。对近效期的药品设立近效期标志。库房验收时,对有效期限在六个月内的药品、耗材拒绝入库,特殊品种和临床急需品种除外。
3、药库(药房)管理员定期汇总、分析、上报长期存放的药品耗材等维护检查情况和质量息。从而减少报损和产品积压。
五、药品、耗材统计:
(一)、药房每月盘底,库房每季度盘底。
1、盘点准备
(1)对仓库和药房药品、耗材进行整理。对不合格品、过期药品定置存放,并建立相应的电子帐,由相应的库管员和药房负责人进行后续处理工作;
(2)及时对药品耗材存放位置进行维护,确保药品、耗材存放位置与货架号一致。
2、盘点实施
(1)盘点主管负责人发放盘点表。并根据盘点人员数分每两人一组进行盘点,一人负责点实物,一人负责在盘底表上填数,凭盘完的盘点表换新的盘点表。
(2)存货应按实物填写。实物与账实相符的,在存货底部“存货”栏内打,不符的,填写实物数量。
(3)盘点负责人对总盘点表审核后,交由财务人员审核,确认无误后在盘点表上签字确认,并交专人录入系统。
3、数据处理
(1)、数据录入系统时一人负责报数,一人负责录入,确保准确无误。
(2)盘点单录入时,如盘点数字与系统数字不符,应立即由专人负责核实。验证结果应由审核人和盘点人签字确认。
(3)药品盘点金额与系统账面金额基本一致,盘点结果视为有效。
(2)对账物相符率有一定要求。终止妊娠药品、毒性药品、贵重药品和耗材应100%相互一致,常用药品账目间差异率不得超过2%(差异率=(实物数量-账面数量)/销售量*100%)。
(3)盘底完成后,药房(药库)应及时更新药品耗材台账。
药品耗材进销存管理制度 3
1. 目的
加强在库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储存管理。
3. 职责
保管员: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质管员:负责指导和监督贮存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4. 内容
4.1保管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市药监局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2药品储存应按药品的性质,分类进行储存,药品与非药品,内用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性质相互影响,易串味的药品的药品分区存放,特殊管理药品和不合格品单独存放,有明显标志。
4.3根据药品储存条件,储存于相应库中
——常温库:温度控制 0--30℃以内,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以内。
——阴凉库:温度控制 0--20℃以内,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以内。
——冷 库:温度控制 2--10℃以内,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以内。
4.4药品堆垛应有一定的距离,与墙、屋顶的`间距不少于30厘米,与散热器或供热管道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
4.5药品储存实施色标管理,合格品区---绿色;退货品区---黄色;待验区---黄色;不合格品区---红色。
4.6库存药品要按批号顺序分开或依次堆码。
4.7 酒精等危险药品库存不得超过20瓶,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4.8库房要配备窗帘、灭火器、防盗、干燥桶等设施、设备,定期维修,保持良好运转。
4.9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库房应设有防鼠、防污染等设施,严防药品被污染、鼠咬、虫驻、发霉等现象,保证库房地面无灰尘、无蜘蛛网。
4.10对储存药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4.11因人为原因造成质量事故,按药店有关规定处理。
药品耗材进销存管理制度 4
1.药品购进
1.1药品营销企业的审核要求与首营企业的审核内容、办法一致,只有经过审核并认定为合格方可建立药品购销业务关系。
1.2制定计划由药库保管员根据库存情况、销量以及用药趋势、临床需要编制采购计划。
1.3采购计划的内容包括品名、规格、剂型、产地、数量、最新进销价等,报科主任审核,经分管院长批准后执行。
1.4采购药品和一次性医疗器械根据规定参加集中招标或者集体议标,服从招标办的统一管理。临床临时用药由临床科室主任提出,经药剂科主任报分管院长批准后采购。因疫情和自然灾害等不确定因素,需要临时采购时可以不受招标限制,在分管院长、科主任组织下进行。特殊药品采购执行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
与药品经营企业签订合同时,必须注明品名、规格、产地、单位、数量、价格等详细内容,必须有供(送)货期限和违约处罚条款,必须有产品质量保证条款。医药企业应履行合同,药剂科应当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议。
2.药品验收
2.1执行“二核对”、“一查验”:核对医药企业的发票和随货同行、核对采购计划(订货合同),查验质量检验报告书、进口药品注册证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2.2对照发票验收检查药品外包装是否破损,如破损应及时处理。拆零包装的应验收到中包装或最小包装。
2.3如果送达的药品的规格或送货数量与采购计划(订货合同)不相符,应当及时查明情况并做好记录。
2.3.1验收内容对药品外包装、中包装、内包装上内容逐项验收。
2.3.2查说明书:对药品说明书上内容逐项与批件核对。
2.3.3特殊药品必须两人共同验收;必须逐项验收至最小包装。
2.3.4进口药品应有符合规定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检验报告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医药企业红印章。
3.陈列存放
3.1将合格药品按药品养护和陈列要求存放到,常温库(<30℃)、阴凉库(<20℃)、冷藏库(2~10℃)、特殊药品专用库。
3.2验收时发现不符合以上规定的药品视为不合格品,移至退货区,并填写退货记录。
4.将验收情况及时如实填写药品验收记录。
5.将发票、随货同行交药品调拨员办理入库手续,然后交药品会计做金额帐。
6.验收时限
6.1一般药品应在当日内完成。
6.2特殊药品应在药品送达时当面验收。
7.药品验收记录保存5年。
8.在验收中发现有问题的药品,应及时经营企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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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品购进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从资质符合法宝要求的.单位购进。
2.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并建立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账、物相符。购进票据和记录应载明品名、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家、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日期等内容。
3.购进票据和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2年。
4.购进进口药品,要索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加盖红色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5.验收药品要仔细查验药品外观性状、数量和药品内包装、标签、说明书等。整件包装应有产品合格证。
6.药房药品应按剂型分类存放,不得着地存放。不合格药品放置于色标为红色的不合格品区。
7.要根据药品特性,将其存放于符合药品储存条件的环境中。冷藏(2~10℃)、阴凉(0~25℃)、常温(0~30℃),相对湿度保持在35~75%。
8.药房要配置防潮、防霉、防虫、防鼠、防火等设施。
9.每日上午8:00、下午2:30定时记录药房温湿度。如超出规定范围,要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记录。
10.按月对所有药品进行检查养护,并做好养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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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确合理地储存约品,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储存保管的基本工作职责是:安全储存、保证质量、降低损耗、避免事故。
三、仓库保管人员的基本职责:
(一)按照药品不同自然属性分类进行科学储存,防止差错、混淆、变质。
(二)做到数量准确,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四、药品仓储保管应执行药品储存管理制度,并按主要剂型的储存保管和养护要点做好在库药品的储存保管。
(一)药品应按储藏温、湿度要求,分别储存于阴凉库或常温库、冷藏库内。
1、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
2、常温库:温度保持在0℃—30℃。
3、冷库:温度保持在2℃—10℃。
4、相对湿度:各库房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
(二)药品应依据药品性质,按分库、分类存放的.原则进行储存保管,其中:
1、药品与非药品(指不具备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的物品)应分库
存放。
2、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库或分区存放。
3、品种与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应分区或隔垛存放。
4、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以及性质相互影响的药品应分库存放;危险品应与其他药品分库存放。
5、药品中的危险药品应存放于危险品专库。
6、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存放。
7、不合格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品专区内,按合格药品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8、退货药品应存放在退货区内,经质量验收并确认合格品后再移入合格品区;经质量验收为不合格的入不合格品区。
9、药品按品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及效期远近或分开堆垛,入混批堆码,每一垛的混批时限为:药品的产品批号或生产日期间间各应不超过一个月。
10、近效期药品即有效期不足半年时,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摧毁月报表。
11、近效期药品应挂近效期标志。
12、在搬运和堆垛等作业中均应严格按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搬运存放,规范操作。不得倒置,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撞。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并定期翻垛。
13、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四)药品的货堆应留有一定距离,具体要求如下:
1、药品垛与垛的间距不小于100cm。
2、药品垛与墙、柱、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cm。
3、药品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cm。
4、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00cm。
5、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不准堆放药品,其垂直下方与药品垛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0cm。
(五)在库药品均实行色标管理,其中:
1、黄色: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
2、绿色:合格药品库(区)、零货称取库(区)、待发药品库(区)。
3、红色:不合格药品库(区)。
(六)药品入库时应按照药品入库验收制度,经过质量检查验收,并签字或盖章后办理入库手续。
(七)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有权拒收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八)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应接受药品养护员有关储存方面的指导,掌握主要剂型的储存保管与养护要点,做好仓间温、湿度等管理,正确储存药品。
(九)药品出库发货时,应坚持检查复核后出库发货。
(十)药品出库发货时,应做好出库发货复核记录。
(十一)对于销后退回药品,应按《退货药品的管理规定》做好退货记录与存放、标识等管理工作。
(十二)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温湿度调控工作,坚持每日上、下午各一次观测并记录《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药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质量。
(十三)药品仓储保管人员每月底应定期做好库存盘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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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底垫、货架及避光、通风等药品储存设施,在库药品应堆放整齐,离地距离不小于10cm,离墙顶、散热器及墙壁距离不少于30cm。
二、在柜(架)药品应分品种按批号分开堆放。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易串味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危险品等应分开存放。
三、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专柜存放,专人上锁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
四、应设置与其开展的诊疗业务相适应的药房、药库,并根据药品储存要求逐步做到设置常温库(0-30摄氏度)、阴凉库(不高于20摄氏度)、冷库(柜台)(2-10摄氏度);药房、药库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药房、药库应配备温湿度检测设备。药品养护人员,每天上下午应对药房、药库各进行一次巡行,并认真做好温、湿度记录。发现温、湿度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调节。
五、药房应做好防尘、防潮、防污染及防虫、防鼠等相应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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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仓库要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的养护组织,配备必要的`养护设备仪器,建立药品养护档案和设备仪器档案,积极配合质量管理部门做好质量信息反馈。
二、根据季节的不同,气候的变化,做好库房的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午9:30—10:30,下午15:30—16:30按时观察库内温湿度的变化,认真填写《仓库温湿度表》,如库房温湿度超过规定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保证药品储存安全。
三、养护员每月根据电脑输出的药品养护检查记录,对在库药品实行“三三四”循环养护质量检查,检查合格后,在电脑中进行确认,并做好记录。发现质量问题挂黄牌暂停发货,在电脑中冻结药品暂停销售,及时输出《药品质量复查通知单》,并交质管部门核查处理。确认为合格药品,解除冻结;确认为不合格药品将不合格品移至不合格品库(区)存放,通知保管员下帐,在电脑中做好不合格药品记录。
四、在检查中发现质量有变异征兆,应及时采取养护措施,做好养护记录,并书面报告质量管理部门抽样检查。
五、在检查中,对首营品种、近效期药品、长时间储存的药品、性质不稳定易变质的品种、已发现不合格品种相邻批号的品种等,应进行重点养护。
六、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养护执行《中药材、中药饮片管理制度》及《中药材、中药饮片养护程序》。
七、建立健全重点药品养护档案工作,并定期分析,不断总结经验,为药品储存养护提供科学依据。
八、检查记录应字迹工整、内容明晰、不得涂改。
九、如因职责不清,工作不实造成药品损失,且损失金额超过100元的,将在质量考核中处罚。
十、加强养护用的仪器设备、温湿度检测仪和监控仪器,仓库在用计量仪器及器具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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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规范药品的报损与销毁流程。
2.范围:全院药品使用部门,适用于破损、过期等不能继续使用药品的报损与销毁。
3.定义:无。
4.权责
4.1医护人员发现药品质量不合格,及时填报药品不良事件报告,将不合格药品退回相应药房。
4.2药学部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接收并核实申请报损的药品、输入电脑、指导销毁、打印报损单;药品报损做账、计算药品报损率,报科主任。
4.3药学部:分析药品报损原因,及时制订相应的'措施,以进一步降低报损率。
5.制度内容
5.1以下药品属报损药品范围
5.1.1因无远效期替换一直留用放置过期的。
5.1.2由于意外事故、不可抗力(如地震)等导致药品损坏的。
5.1.3因工作原因发生药品破损的。
5.1.4药品的效期或标识模糊。
5.2以下药品属销毁药品范围
5.2.1质量不合格药品,如破损、过期、标识模糊、变色、有异物等。
5.2.2超过有效期限尚未使用的药品。
5.3 药品报损与销毁处理流程
5.3.1护士发现需报损药品,填写《病区药品报损申请表》,经护士长签名,将申请表和待报损药品送至相应药房,药房负责人核实、接收、调换。
5.3.2药师发现药品需报损,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经负责人确认后,放置于不合格药品区。
5.3.3药学部各部门负责人每月将所有待报损药品汇总,提出报损申请,报药学部主任和分管院长审批,经审批同意后,及时在HIS系统中办理报损手续并按规定进行销毁,并记录。
5.3.4药品销毁:按医疗废物处理,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5.3.5发现质量不合格药品,各部门负责人要检查同一产品、特别是同一批号产品的质量,必要时暂停该产品在我院的使用。
5.3.6药学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月进行报损率统计并上报科主任,药学部应每季度进行报损原因分析,及时制订相应措施,以进一步降低报损率。
5.3.7因管理不善放置过期的药品、超过有效期限尚未使用的药品由科室自行销毁,其中因管理不善致放置过期的药品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科室自行承担。
5.4相关人员应做好药品的养护工作,减少医院损失。
5.5医院规定,药品报损率(中成药及西药)小于0.05%。
5.6原包装破损药品、装量不足药品,可由药库负责与进货单位联系调换,以降低报损率,减少浪费。
5.7做好报损与销毁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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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进一步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使用,巩固城区药品两网建设成果,规范城区药品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药品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我县城区药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目的,坚持预防为主、警示在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强化目标责任管理,强化药品市场日常监管,全面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三、定期监督检查的范围:社区各级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
四、社区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职责:
负责全街所有医疗卫生单位的药品监管,除医疗卫生单位以外的.其他涉药单位的药品监管。
五、定期检查方法:定期监督检查采取联合检查与单独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六、定期检查内容:
1、资质检查:包括涉药单位证照核发、变更、年检情况,从业人员资质晋升变化、健康体检情况,供药供械企业的资质证明等;
2、购销检查:包括药械购进销售渠道的合法性,索票索证情况,入库验收记录,质量审核等;
3、存储检查:包括分类陈列、温湿度监测、卫生环境、质量自查考核等;
4、质量检查:包括专项检查、抽样筛查、监督检查等。重点检查有无销售使用过期失效、霉烂变质等假劣药械、非药品冒充药品等;
5、广告监督:重点加强对违法药品广告的监测和查处;
6、制度检查:核查保证药品质量的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7、专项检查:按要求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日常巡查监管和专项检查任务。
七、定期监督检查要求:药品监督定期检查要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目的,全面整顿和规范城区药品市场秩序。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现场整改的,必须现场督导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必须责令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必须按照法定程序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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