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3-11-15 08:27:0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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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水务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水务管理制度

水务管理制度1

  水厂用电安全是水厂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二、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三、为做到安全用电,根据市供电局的要求,对我单位安全用电制定如下制度,在、请部门认真执行。

  1、严格按照规定用电,防止不安全隐患。

  2、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3、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随意拆卸。

  4、做到节约用电,下班要把灯、电器关闭。

  5、水厂后勤部门每月对大楼用电电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6、配电间每天保持清洁整齐,并对配电屏电器、生活水泵、消防设备等进行安全检查。

  7、搞好防火、防电事故及安全事故发生,做好设备安全运行。

  四、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员。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五、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六、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水电管理中心或用电单位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七、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八、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相关部门应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单位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九、任何部门和外来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

水务管理制度2

  为了加强职工劳动保护,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防比各类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根据国家劳动保护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生产和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总则

  1.1本制度所指劳保用品是指符合国家规定的为本公司劳动者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1.2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保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在册在岗职工。

  2、管理工作

  2.1后勤部负责劳动保护管理工作的审批、采购、储存、发放、立册。

  2.2劳保用品的采购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确保质量,按需采购,适量备贮。

  2.3验收时要做到票货相符,如不符要求,不予验收。

  2.4对验收后的劳保用品应及时进仓,登记入账,凭领料单发货,按月汇兑并报材料会计,做到账物相符。

  3、劳保用品采购与发放

  3.1采购劳保用品,由后勤部根据劳动者实际需要(型号、尺码)编制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购置。 3.2劳保用品发放时间为每季一次。

  3.3职工领取劳保用品,首先需到后勤部查询本人领用标准,经确认标准后,开具《材料领用单》一式四份,一份留底,一份交财务,一份交领用人本人,一份交仓库。《材料领用单》上应填写所领物品的'种类、数量、时间,并由开具人和领用人签名。

  3.4领用人应凭《材料领用单》领用联和仓库留底联到仓库提货。

  3.5后勤部应及时登记劳保用品的领用情况,并定期对各种物品的数量进行核算,及时和仓库取得联系,确保需领物品的储存量。

  4、劳保用品的使用

  4.1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因此使用者要妥善保管,不准乱放、乱丢、损坏。

  4.2劳动者要根据公司有关规定配备防护用品,在工作中正确穿戴、使用。

  5、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和使用年限

  5.1发放标准和使用年限,根据国家建设部、省建设厅的有关标准和公司实际需要制定《职工个人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严格掌握劳保用品的使用年限,不到使用时间的,应拒绝再领。

  5.2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根据公司各工种的性质特点和对人体危害程度,确定劳保用品的数量和使用年限。

  5.3对各工种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见附表。

  6、由于岗位变动引起的发放标准变动按以下规定:

  6.1由管理岗位向一线生产岗位变动,劳保用品的种类相应增加。

  增加的时间应从岗位变动手续办理完毕,并到新岗位算起。相同劳保用品除原先己发放过的除外,其他部分按新标准执行。

  6.2由生产岗位向管理岗位变动,劳保用品种类相应减少,减少时间应从岗位变动的手续办理完毕,并到新岗位算起。领用标准参照上一款。

  6.3职工调离本公司时,后勤部应及时注销调离职工本人的《劳保用品领用卡》。

  7、各部门应加强对各岗位工作人员劳保用品使用的监督与指导。各岗位工种人员在工作和生产中要按规定用好劳保用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意识。

  8、为树立企业形象和文明生产,要求劳动者按岗位勤保规定统一着装。

  9、本标准由后勤部负责解释,由公司工会、劳动保护委员会监督。

  于二00二年十月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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