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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时间:2023-11-15 07:00:53 消防安全 我要投稿

(优)学校消防安全制度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消防安全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优)学校消防安全制度15篇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1

  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保证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升师生员工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爱护消防设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灾报警电话(119),人人都了解熟知消防自护自救常识和逃生技能。

  2.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3.学生聚集场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级较低的易燃材料装修。

  4.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实验用品做到按规定专门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5.人人爱护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消防栓、消防带、灭火器材以及各种消防警示标志等,违者要严肃处理。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

  7.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蜡烛、蚊香等,严禁吸烟,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8.加强对校内的用电线路、设备等安全检查,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不得私拉乱按。发现用电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保证用电设施的安全。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2

  图书馆是一级防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确保图书馆的消防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全馆人员要认真学习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主管部门防火安全的相关规定,提高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1.全馆人员必须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做到“一能三会”:能发现火险隐患;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读者疏散。

  2.全馆人员要做到“六知”:知火警电话(119),知部门用电总闸,知消防水源位置,知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知消防通道的位置,知火灾时不能使用电梯。

  二、全馆人员实行馆、部(室)、各岗位三级安全管理体制,设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馆长胡军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全馆的消防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馆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措施,把一切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中。

  1.实行消防安全巡查制度。对责任区的人员要勤查、勤问、勤提醒,对责任区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督促检查工作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做好“四关”:关电器设备、关灯、关门、关窗。

  三、馆内严格控制一切用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火种入馆,工作人员不准在馆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并有责任纠正读者的违章行为。

  四、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制度,馆内严禁使用各种电热器设备。不准随便乱拉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五、消防疏散通道必须通畅,严禁在通道旁堆放任何物品。

  六、严禁在电器附近堆放可燃物品,随时清理废纸等可燃物品。

  七、妥善保管消防设施、器材设备,保证完好无缺,随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消防警示标志醒目,灭火器存放位置醒目。

  八、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要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好巡查,全馆组织检查,消除隐患,堵塞漏洞,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九、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如遇到火灾事故发生时,必须迅速切断电源,立即报警,快速有序疏散读者。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3

  (一)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2、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3、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4、对新教师进行岗前消防培训。

  5、因工作需要教师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3、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整改本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

  4、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的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门卫消防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上班时间不准在门卫室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6、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3、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 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 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 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 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向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 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八)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5、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 校业余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校业余消防队员应在消防工作日常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3、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器设备的检查的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器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章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障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严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他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按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于处罚。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4

  1、加强食堂全体工作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要做到人人都熟知消防常识,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食堂内的.各种消防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山包后勤保障处。

  3、要掌握正确使用煤气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4、加强用电安全检查,食堂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5、定期清除烟囱油垢烟尘,防止火屑四溅,发生火灾。

  6、食堂内一律禁止吸烟。

  7、保持食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5

  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负责,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4)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5)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砂箱、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更换药剂。

  4、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7、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6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劳动密集型企业每月至少要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内设的部门、班组每周应当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单位消防安保人员每天要进行防火巡查,生产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两个小时一次。防火检查、巡查的重点是: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常闭式防火门是否保持常闭状态,闭门器、顺序器是否保持完好;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门窗上是否设置了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置是否正确、醒目、完整好用;

  3、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并组织员工进行演练;员工是否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和疏散逃生知识;

  4、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坚持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是否正常,连接消防控制室的各类报警设施以及通讯器材是否畅通好用;值班记录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认真;

  5、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室内、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的情况;

  6、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充足并且完整好用;各类灭火药剂、材料、油料等是否齐备充足;

  7、各种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防火要求,有无违章使用情况;

  8、水泵房、配电室、风机房、电梯机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

  9、生产所所有无吸烟或遗留火种的现象;有无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填写《火灾隐患整改登记表》,及时上报主管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

  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对《火灾隐患整改登记表》中存在的问题应逐条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落实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所需的经费。

  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可燃物多,发生火灾后蔓延速度快。因此,单位员工必须掌握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基本技能:

  1、要根据单位的.经营规模和使用性质,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实战演练,确保每一名员工熟悉初起火灾扑救的程序和要求;

  2、要建立消防应急处置的第一梯队和第二梯队。第一梯队由起火部位附近的当班员工组成,第二梯队由不在起火部位的所有当班员工组成。每个梯队分为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一旦发生火灾,各组要按照具体分工,迅速到位。灭火行动组人员,要熟知消防设施、器材以及呼吸面罩、缓降器等逃生自救器材的放置位置,并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3、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当值班人员接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生的火灾报警信号时,要通过无线对讲系统或单位内部电话等方式立即通知巡查人员或报警区域的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实地查看,确认火情后,要立即通过报警按钮、楼层电话或无线对讲等通讯方式向消防控制室报告,同时组织灭火行动组在30秒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有秩序地进行灭火;

  4、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接到报警后,要立即启动消防设施,并通过单位内部电话、无线对讲系统或广播、警铃等有效方式,发出火警指令,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到场,并拨打“119”电话向公安消防队报警;

  5、要维持好火场秩序,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断电、断气等措施,以防止火势的扩大蔓延。

  三、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聚集且流动性强,场所人员对环境比较陌生,对场所同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不熟悉,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因此,单位员工必须具备火场逃生自救、互救特别是组织人员疏散的能力:

  1、要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本区域切合实际的火场疏散逃生预案,并通过实地演练,熟悉这些地方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方向,使全体员工熟练掌握疏散程序和逃生技能;

  2、负责疏散引导的人员,要对周围环境了如指掌,熟悉逃生路线,熟悉安全出口的位置,熟悉疏散装备、器材的放置位置并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3、一旦发生火灾后,消防控制室、值班室要迅速启动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或其它警示信号;在现场情况允许的情况下,必须通知到每一个房间、每一位顾客,及时将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4、人员在通过烟气弥漫的火场时,要用湿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低头弯腰快速前行,不要深呼吸,最大限度地减少将有毒气体吸入体内的可能;

  5、一旦身上着火,不要到处乱跑,要就地翻滚,压灭身上的火苗或将着火的衣服脱下,防止烧伤;

  6、疏散人员时,要通过喊话或发出灯光信号等方式,通知和引导人员采取正确方式,沿正确路线有序逃生,并提醒人员不要恐慌,要互帮互助,提高疏散效率;

  7、负责疏散引导的人员,要始终保持与指挥中心或消防控制室、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的联络,随时根据火场变化调整疏散路线; 8、当火灾无法控制时,火场总指挥要及时通知所有参加救援人员撤离。

  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劳动密集型企业的领导及每一名员工必须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具备基本的防火灭火技能。同时还要采取有效措施,向顾客宣传消防知识。因此,单位必须具备消防安全教育能力。

  1、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必须明确和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并成为消防安全明白人;

  2、根据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值班制度,火警处置程序;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等;

  3、要加强对员工上岗或转岗前的消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对在岗人员,至少每半年要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使员工懂得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4、要充分运用顾客须知、服务指南、展板、广告牌、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有线广播、有线电视等宣传载体,开展消防宣传;利用每日点名、例会、交接班、总结大会、店庆等活动,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5、劳动密集型企业要设立专兼职消防宣传员,经过专业培训后,专门从事(负责)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单位还应在主要出入口设置“消防安全告知书”,向外来人员进行消防宣传;

  6、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要粘贴提示性或警示性标识,在重点部位、人员聚集区等场所粘贴“严禁烟火”、“严禁吸烟”等警示性标识;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7

  一、学习制度

  1、干部政治学习以自学为主,并记好学习笔记。

  2、在集中学习时,全体干部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学习时要认真听讲并做好学习笔记,不准交头接耳,不准随便出入。

  3、学习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重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理论以及与自身业务密切相关的知识。要结合学习进一步强化公仆意识、群众意识、求实意识、纪律意识,发扬艰苦创业、无私奉献、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精神,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

  4、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增强针对性,提高学习质量。要充分利用集中辅导、听报告、看录像等形式,开展好各种学习活动。

  二、考勤制度

  1、全镇干部要自觉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机关安排的会议及其他重大活动均实行点名考勤制度,上级安排的会议或其他确需参加的事项要按规定请假。确因公出差,无法履行请假手续的,主管领导向主要领导说明情况,否则一律按缺勤处理。

  3、为便于上传下达,联系工作,凡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下乡要通知办公室去向,各片工作人员下乡要向分管领导说明。

  4、严格请假制度,有病、有事请假者要事先写请假条并如实向领导讲明请假事由。确有急事或遇特殊情况无法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先通过电话说明情况,事后履行补假手续。请假返回后要办理销假手续,由办公室负责做好请销假登记。无请假条或未经领导签字批准者,一律按旷勤处理。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需报请主要领导批准;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请假必须报请主要领导批准。

  5、婚、丧、产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婚假七天,男女年满二十五周岁,增加到十五天;直系亲属死亡,经批准,给予丧假七天;产假九十天,超过规定和天数按病事假计算。

  6、对无故旷工者(点名未到,且当日未报告的),每旷工1天扣发本人日工资的两倍,旷工2天扣发本人日工资的四倍,旷工3天停薪待岗三个月,待岗期间每月只发给150元基本生活费,并按时完成工作。旷工4天者,停薪半年,并向政府交回工资卡。旷工5天以上者,停薪一年,继续上班。连续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累计超过30天者予以辞退。干部职工因病请假5天以上者,必须持有相关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无论病事假5天以内者,按天数扣发下乡补助,事假10天以上一月之内者,除按天扣发下乡补助外,扣发一个月奖金,并扣发月工资的20%。一月以上,两个月之内,扣发下乡补助,并扣发半年奖金和月工资的30%。两个月以上,按天扣发下乡补助,取消评优资格及全年奖金,并扣发月工资的40%。病假15天以上,1个月之内,按天扣发下乡补助,并扣发一个月奖金,1个月之上,3个月之内,按天扣发下乡补助,并扣发半年奖金,3个月之上,半年之内,扣发下乡补助,取消评优资格及全年奖金。半年以上者,从满半年之日起,扣发30%工资,超过一年者,从超过之日起,每月只发400元生活费,年终考核为不称职。无论因病因事一次性请假起超过一年者,停发工资。由组织安排的公休假期,按天扣发下乡补助。

  7、机关人员值班视为正常工作时间予以考勤。

  三、办公制度

  1、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上班后没有出差和下乡任务的要坚守工作岗位,不早退,不脱岗,溜岗,若有违反,发现1次通报批评,屡教不改的,由纪委查处。

  2、上班时间严禁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发现一次,严肃批评。第二次,书面检讨,第三次,停职检查。

  3、上班时间要衣着得体,待人接物要热情周到、举止大方。对来办事的群众要热情接待,认真办理。对不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务要耐心解释并及时引领到有关部门处理,不得借故推诿,态度生硬。处理公务要迅速及时。

  4、机关干部讲话办事要从全局出发,自觉维护党委、政府和机关干部的形象,不说不负责的话,不办违反原则的事。

  5、上级部门下发的通知,由办公室报经党政主要领导审签后,由有关责任人办理。分管领导、干部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会议,会后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逐级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并对会议安排的工作拿出可行性参考意见。

  6、凡涉及全乡性的有关情况、数据、资料需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的,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无误、报党政主要领导审阅后上报。凡涉及部门性的有关数据情况、资料需上报区上有关部门的,应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后上报。

  7、凡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所作的行政处罚,必须调查核实无误,整理好材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处罚意见,经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执行。

  8、分管领导要认真负责地对本片、本部门人员执行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对屡次违反纪律者要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9、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恪尽职守。对拒不服从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工作安排,并导致工作贻误的,经党委研究,视情节予以处罚或处分。

  10、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严禁泄漏工作秘密。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工作影响的,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予以党纪或政纪处分。

  11、包村干部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10天。督促落实所包村按时完成乡党委、政府分配的任务及村里的年度目标任务,协调班子关系,协调处理村里的一切事务

  12、娱乐活动要做到健康文明,严禁赌博,严禁汹酒,严禁吵架闹事,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若有违反,严格按党纪、政纪的规定查处。

  四、机关卫生管理制度

  1、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倒垃圾,不随地吐痰,不随处乱扔烟头、纸屑等杂物,不乱停放车辆。

  2、每天早晨要自觉清扫所在办公室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无痰迹尘土,办公生活用品要摆放整齐有序,美观舒适;室外卫生保持清洁。

  3、后勤人员对机关卫生上班前清扫一次,日间根据清洁程度不定期清扫。

  4、不在办公室内乱拦绳子晾晒衣物,不乱钉钉子挂放东西,保持室内整齐。

  五、印章管理制度

  1、印章由办公室文书保管和使用,办公室文书必须妥善保管,严防丢失,若因管理不善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其责任。

  2、党委、政府印章的使用。党委、政府的行文、决定、人事任免、合同、上户,项目、矿山开采等重大事项用章由书记、乡长审签后办理,其他事项用章由分管领导审签后办理,日常事务用章办公室文书按程序和规定办理。

  3、办公室文书对盖章事项必须认真审定,不得随意盖章,若因随意盖章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其责任。

  4、携带印章外出,必须做好领用登记,注明用章事由和用章时间,由经手人做好签领手续,并负责领用期间的一切责任。

  六、接待管理制度

  1、对上级来宾,以礼相待,文明待客,既要热情周到,又要厉行节约,避免铺张浪费。提倡禁酒,严禁酗酒,敬酒热情而不过分。

  2、对上级来人的招待,由办公室报请主要领导批准,一般安排在政府餐厅就餐。特殊情况需外出招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原则上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作陪,严禁多人陪餐。招待一律实行派饭单制度,派饭单由办公室负责印制和管理,按主要领导意见签批,由分管领导领取并按规定的标准予以安排。接待单上应根据陪同领导的意见载明接待标准和就餐人数等情况。无派饭单一律不予结算和报销。

  3、招待中要尽量压缩和控制饭菜、酒水标准。就餐中,对来宾提出的各种要求,按规定安排处理,不能解决的问题,应请示领导或向客人解释清楚。接待完毕应据实当场核算,陪同领导在接待单上签字。政府餐厅就餐的,陪同领导和办公室均应在接待单上签字

  4、单独核算的单位按标准自行招待。上级部门来人,需由乡上统一招待的,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否则不予安排。

  5、严格区分职务行为与个人行为的关系。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准以会议等任何借口巧立名目用公款吃喝、假公济私,随意就餐,一经发现,提出严肃批评,费用自理。。

  6、乡上成立机关生活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机关餐厅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及时帮助餐厅改进工作,组织就餐人员对食堂的工作进行评议。

  7、机关餐厅工作人员要以“服务好”为宗旨。做到饭菜可口、价格合理、清洁卫生,要主动征求就餐人员的批评与建议,努力改进工作,并做到日清月结,每月公布一次帐目。

  8、机关干部在食堂就餐,中午不准喝酒,更不准酗酒,耽误工作,影响机关整体形象。

  9、因喝酒误事、酗酒闹事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大会检讨直至纪律处分。

  七、值班制度

  1、坚持党政成员带班制度、值班报告制度和值班记录制度。带班领导对本班的值班工作负总责,要率先垂范,坚持到岗到位;因公无法坚持带班时,要提前做好安排。值班人员必须坚决服从带班领导的工作安排,若无故不值班或擅离职守,发现一次罚款50元。造成工作失误或机关财产损失的,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2、严格值班纪律,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按时值班,增强责任心,尽职尽责。值班地点在办公室。值班时间为下午6点至早8点,早7点开大门,晚11点前锁大门。严格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准迟到,不准早退,值班应提前半小时与办公室人员交接班,做好衔接。因特殊情况不能夜间值班者,须向值班领导请假并自己找人代替值班。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

  3、值班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主动、妥善、及时处理来电、来人及会务等日常事务,协调、安排好各项工作。遇到问题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并通知有关人员,遇有紧急重要事项和突发事件,立即向主要领导汇报,妥善解决,不得延误。值班记录要按时交接,并由值班人员签字

  4、值班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地点值班和休息,确保24小时昼夜电话畅通,不得私自脱离办公室。凡抽查不在岗,按无故不值班处理,发现一次,当天所有值班人员每人罚款50元。

  5、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自觉清扫办公室卫生,保持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有序。

  6、值班期间不得饮酒更不准酗酒误事,如有失职、渎职现象,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八、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财务、财经管理制度,财务人员要坚持按财经法律法规办事,认真执行乡党委、政府规定的财务制度。一切开支必须先报告,获准后方可开支,没有领导签字,财务上不得支付任何款项,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开支必须由经办人,报账员,纪委书记,乡长会签方可报销,车辆修理费、招待费超过1000元的支出,必须报党委书记审阅。重大开支由书记办公会或党委会研究审批。

  2、根据工作需要由书记、乡长安排购置的物品由财务人员负责购买,根据领导的安排,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和支配,使用清单原则上每月一次分别由书记、乡长审核并签字;特殊情况,随时由书记、乡长审核签字。

  3、机关所需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编制计划,报乡长批准后,由办公室和财务人员负责购买。大宗物品的采购须两人以上经手,要在确保品质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成本。办公室要建立严格的物品领用手续和分发记录。未经批准,任何部门不得任意购置物品,否则,不予报销。

  4、干部办公室要妥善保管好室内的物品,各办公室的.物品要造表登记,一式三份,一份由各办公室留底,另两份分别由办公室和财务室存档备查。

  5、实行财务报告制度。每月按规定时间由财务人员将上月的财务收支情况向书记汇报一次;根据乡长指示随时向乡长汇报。

  6、加强水电管理,压缩水电费支出;加强通讯管理,不能因私事拨打长途电话。

  7、干部职工借用公款公物必须经主要领导签批,3个月内必须偿还,否则,按挪用或贪污论处。

  8、因公出差,出差两天以内的原则上财务室不借钱,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借钱的,经领导同意后,严格履行借支手续。

  9、差旅费报销除严格按财政文件规定执行外,区内出差,只报往返路费,区外出差,不发下乡补助,按规定报销往返路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领导干部出差,按规定报销有关费用。报效实行一月一签,一季度报销一次,报销差旅费只限一处,不得重复报销,否则,按贪污论处;禁止随意在商店佘帐购物。文件材料以在政府打字室打印为主,严格控制在外打印、复印,凡必须在外打印、复印的文件材料必须事先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否则,谁经办谁出钱。

  10、干部下乡补助按实际出勤天数和应发天数据实发放。机关后勤人员每月按25天发放,出勤不足25天的,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其它特殊岗位(不含计划办)兼职人员的岗位津贴,按有关规定发放。

  11、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认真把好财务关,为主要领导当好参谋助手。

  九、公文管理制度

  1、上级来文、来电和发来传真,办公室要做好来文登记并呈请领导阅示或转送相关领导办理,文件和传真还必须制作传阅单并将阅件作资料存档。领导阅批或转送相关领导后,办公室必须进行跟踪督办,确保落实。

  2、本级党委、政府的发文,严格实行签发制度。党委文件、政府文件、分别由书记、乡长签发,所有发文,由办公室负责审核把关,未经审签的文件一律不允许发出。

  3、单位以党委、政府名义发文的,先由单位拟定文稿,再交办公室审核,由主要领导签发后,按照发文程序进行,政府只出文件头,所需费用由单位自理。

  4、所有打印材料,由政府打印室负责打印,特殊情况需在外打印的,原则上由主要领导同意并指定地点,否则,由经手人自行负责不予报销。

  5、打印室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确保打印室正常运转,若有加班任务,必须加班到直至完成任务为止。原则上不对外打印,不对外收费,特殊情况由分管领导审批。

  6、打印工作人员必须加强文印设备的管理,严禁任何人玩电脑游戏或搞娱乐活动,操作员必须按照规程操作,防止人为造成设备损坏,凡人为造成文印设备损坏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廉政制度

  1、机关全体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克己奉公,廉洁从政,秉公办事,平等待人,不徇私情。

  2、要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禁在各种公务活动中损公肥私,中饱私囊,严禁以各种形式侵占集体财产,不得以任何理由到基层报销个人费用,严厉禁止到基层吃、拿、卡、要。

  3、工作日因公下村或村干部来乡联系工作,一律不得接受村里的招待。必要时,必须便饭就餐,不能增加村里负担。

  4、严禁机关人员工作日午间饮酒(受组织指派接待重要客人的除外)。违反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陪餐任务时,饮酒要适量,不得酗酒闹事。

  5、要严于律己,不准利用职务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为自己和亲友谋求特殊照顾,更不得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从事营利性活动或从事第二职业,不准借工作之机收取回扣、好处费等各种形式的贿赂。树立党委、政府和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

  6、严格遵守中、省、市、区关于反腐倡廉、廉洁自评的有关法纪法规和制度。对违反廉政纪律的,一经查实,经党委研究,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财产管理制度

  1、乡机关各办公设施及用品均系公共财产,人人都必须注意爱护和保管,财务室会同办公室统一实行登记,建档。指定专人管护,人事变动办理交接手续。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产权的隶属关系,不得买卖、处置和改作其它用途。

  2、科学使用办公设备及公共财产,自觉保护公用设施。如因不负责任、违规操作等人为因素造成办公设备、办公用品丢失或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损失,并给予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经党委研究作出严肃处理。

  3、机关公物用品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对稿纸、墨水、笤帚、拖把等易耗、易损物品,由办公室每半年统一配发一次,各办公室管理使用。

  4、公共财物一律实行丢失或损坏赔偿制度。

  5、借用公物要打借条并及时归还。

  6、自觉节约用水用电。水龙头用后随时关闭,办公室、宿舍要做到人走自觉关闭门窗,关闭饮水机、电视、电灯、电脑等电器的电源。发现用水、用电浪费现象,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非工作需要,不准使用电炉、电热锅、电热壶等电器,违者没收并扣发当月工资。

  7、加强安全管理,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办公室和分管后勤的人员要随时进行安全检查,做到防范于末然,若因疏忽大意造成安全事故,严肃追究其责任。

  十二、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上岗时要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准带戒指、手表和其他装饰物,不准留长指甲,指甲要短于手指2mm左右,做到“四勤”:勤洗头、勤洗澡、勤洗工作服、勤理发,不准留长发和胡须。

  2、厨房内严禁吸烟、吐痰。不得在食物或餐具、厨具附近咳嗽、打喷嚏。万一打喷嚏或咳嗽,要背向食物或餐具、厨具并用手帕等罩住口鼻,随即洗手。

  3、工作前、便后,均要彻底洗手。

  4、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料理操作,生食与熟食、蔬菜与肉类,必须分开加工、分开清洗、分开存放。

  5、易腐食物或原料,应及时贮藏在摄氏零度以下冷藏柜内。

  6、餐厅所有用具均应摆放整齐、干净,用后立即清洗和凉干,不得外借他用。油、气、电、水、火各个部位用后要立即关闭,下班前要复查一次,确保关闭。

  7、餐厅、厨房、地面要勤拖洗,保持无污迹、无积水、无杂物。

  8、墙壁、天棚无污迹、无蜘蛛网、无吊尘。

  9、玻璃窗、灯具、吊扇洁亮、无灰尘。

  10、下水道每天用适量开水冲洗一次,保持无污物。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8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专人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微机房、创新活动教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后勤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教室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煤气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9

  一、认真学习和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加强对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观念。

  二、建立和设置各个要害部门的安全通道。确保各处走道,楼梯口的畅通,平时不准在楼层通道及安全出口处堆积物品。

  三、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隐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将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对师生员工经常进行防火教育,不断增强防火意识。

  五、不准违章用电、用火,下班之后及时切断必要的电源,并对电源线路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六、不得任意乱拉电线,乱接电源,若确需要接拉电线,必须与总务处联系,经同意后,方可按要求进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线路、开关、照明灯具等电气设备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七、发现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要及时制止、举报,一旦发现火警,应及时报警119。

  八、生活用火要特别小心,火源附近不要设置可燃、易燃物品。

  九、平时加强对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养成不玩火、不玩电、不玩消防设施等习惯。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10

  第一条 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条 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条 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

  第四条 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单位、部门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第五条 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第一条 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开放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其他部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第二条 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应佩戴统一制作的臂章。

  第三条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第四条 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第五条 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6、开放结束或下班后应检查是否关闭电源,消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

  7、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第六条 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情况。

  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第二条 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标志遮拦、覆盖。

  第三条 严禁在营业、生产、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第四条 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第五条 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消防器材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第一条 各种灭火器是预防扑灭火灾的专用工具,必须处于完整良好的'状态,方可达到迅速有效的扑灭初期火灾,必须经常检查、保养、维修。 的性能、用途及保养使用方法。 位防火负责人统一上报保卫处。

  第二条 各单位配备的灭火器材,必须由专人管理,不得随意挪动,并能掌握各种灭火器材

  第三条 对所管理的灭火器材的规格、数量、有效期限及时清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报本单

  第四条 对无火情火灾动用或无故损坏消防器材者,按消防管理条例处理。

  第五条 对配备的灭火器材,无故损坏,原因不明者,一律由本单位出资如数购买。

  第六条 对各种灭火器材要加强管理,保持清洁。注意防冻,防暴晒,置于阴凉、干燥、通风的便取之处。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11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幼儿园的交通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在校学生的交通与消防安全意识,保障在校学生的'人身安全,创建平安校园,根据上级指示,我校成立了交通与消防安全专项教育活动组织机构,并建立了完善的制度措施,切实开展学校交通与消防专项整治,特制订如下方案和工作制度。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使学校周边交通安全标志进一步规范,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与应急措施,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使学校周边环境进一步改善,确保我学校、幼儿园安全形势稳定有序。

  二、组织机构

  成立专项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海安;副组长:赵跃申、江保善;成员:何申强、曹东浩、何书平、赵玉芬、江冰。

  三、工作内容

  重点检查学校周边交通安全标识,与相关部门协商完善校门口路边减速指示标志,完善幼儿园接送制度,制订严密的方案,认真落实。学校、幼儿园加强消防设备配备,整理学校、幼儿园现存不安全因素。

  四、工作措施

  1、全面排查、加强安检,切实整改学校周边交通安全隐患。

  加强对学校、幼儿园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情况的排查梳理。对接送学生的家长进行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学生接送制度,并逐一登记,确定责任人。

  2、注重宣传,加强教育,提高学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

  学校要利用多种形式和活动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面对面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维护自身交通安全。

  3、加强教育,树立意识,有效开展学校交通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学校、幼儿园与相关责任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每周一次讲话,每天一次提醒,利用媒体形式,运用有力教材教育学生。领导小组定期排查、总结安全隐患,制订相应方案,不断努力,预防安全事故。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教职工要从服务学生、维护安全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到加强交通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认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2、加强督导,推进工作。强化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学校(园)师生和群众对交通安全管理进行监督,促使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12

  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爱护消防设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灾报警电话(119),人人都了解熟知消防自护自救常识和逃生技能。

  2、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3、学生聚集场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级较低的易燃材料装修。

  4、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实验用品做到按规定专门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5、人人爱护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消防栓、消防带、灭火器材以及各种消防警示标志等,违者要严肃处理。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

  7、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蜡烛、蚊香等,严禁吸烟,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8、加强对校内的用电线路、设备等安全检查,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不得私拉乱按。发现用电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用电设施的安全。培训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加强学校消防工作,有效地防止重大火灾的发生,保护学校和全校师生(教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过》,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二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工作范围与职权实行分级管理,做到职责明确、奖罚分明。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建立在校长领导下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设组长(主管校长兼)、副组长和成员若干名,负责全校防火安全领导工作。

  第四条建立义务消防队,进行定期训练,做到平时能防、遇火能救。

  第五条严格实行分级管理。校各职能部门应有一名行政干部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并设立一名消防安全员协助行政领导负责日常的安全防范工作。第三章火灾预防

  第六条学校在新建、扩建和改建重大工程时,必须同时落实消防供水、室内消火栓、消防通道等设施。

  第七条禁止在校(园)内点燃明火,因施工等确需明火时,必须事先经学校总务部门批准,采取严密防范措施。第八条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必须保持安全出口、疏通通道的畅通。建立严格执行用电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检查和值班巡逻,确保安全。

  第九条全校实行防火责任制。

  第十条根据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备设施。

  (1)对本单位配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应指定专人负责保养和维修,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消防标志完好、有效。

  (2)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

  (3)支持、配合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履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职责,认真、及时整改本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将整改情况向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报告。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

  接受消防技能训练,参加灭火演练,了解和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发生火灾时的处置方法,能够迅速扑灭初期火灾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

  (5)校内承包单位和经济实体所需配备的灭火器材,由该单位出资,并按照防火安全办公室的要求统一配备、更换、维修。

  (6)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及更换,必须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7)消防器材应置于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设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8)消防器材要定期保养、检修、更换;

  要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器材档案,及时记录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更换及检修等情况。

  (9)各单位配备的灭火器材,由单位防火领导小组指定专人管理;

  各教学楼、办公楼、宿舍配备的灭火设施、器材,分别由各楼管理部门指定专人管理。

  (1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伤或擅自移动、拆卸、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标志,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不准堵塞消防通道;特殊情况须报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变动。

  (11)防火组织健全并积极开展工作,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消防设施、器材保管完好;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第四章逐级防火责任制

  第十一条校长防火责任制:

  (1)校长是法人代表,是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3)将消防工作与学校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为学校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6)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7)组织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十二条主管领导防火负责制:

  (1)组织制定年度消防计划。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演练。

  (6)授权学校总务(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7)校长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十三条总务(有关)部门防火责任制:

  (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2)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定期对全校进行防火安全检查,节假日前重点检查,对查出的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向主管领导汇报,认真建议,督促解决。

  (4)定期对学校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对全校教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具体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6)对学校义务消防队进行日常的管理和培训。

  (7)主管领导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义务消防组织防火责任制:

  (1)结合本职工作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班前班后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领导。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培训、学习活动,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3)监督学校和本部门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违章,及时制止。

  (4)保管维护本部门的消防器材,保持完整、有效。

  (5)发生火险及时报告,并积极参加抢险。

  (6)积极向本部门的教职工宣传消防知识,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五条对在执行和落实安全防火规定工作中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学校将进行表彰和奖励。第十六条对不认真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违反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发生火灾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13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明白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到达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持续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实验员负责保管,在室内务必有灭火器等。

  5、图书馆、实验室、微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务必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食堂务必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食堂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9、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职责。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14

  一、消防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全体师生都必须高度重视,人人都有责任搞好学校消防工作。

  二、学校消防工作的'指导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严格遵守《消防法》。

  三、学校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主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处室主任为组员。消防领导小组的责任是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宣传,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检查和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组织和采取应急手段,确保学校消防安全。

  四、校长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校长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是:

  1、贯彻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3、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分管副校长为学校消防安全的管理人,应履行的职责是:

  1、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2、拟定年度消防计划,制定学校消防安全措施,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组织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

  4、确保灭火器材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防安全标志完好。

  六、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主管领导与各处室、教研组、班级签订消防安全,各处室主任、教研组长与教职工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七、对消防重点部位如实验室、微机室、图书室、主控室、电教室、财务室、配电室等实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自职责,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安全标志,定期检查、检验、维修、更新灭火器药品,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并对有关人员定期进行消防灭火技能的培训,掌握灭火器材的正确操作。

  八、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夜间巡逻制度,落实到人,由总务处负责安排和检查并建立记录。

  九、坚持对全校师生进行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规,严禁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不准在校内随意乱烧旧书本、废纸等。

  十、与消防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主动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和指导,不断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设施,杜绝火灾隐患,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15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研究,特制定普通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工作规划,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单位正常工作两不误。

  (三)配齐配足消防器材,确保消防演习活动正常开展。

  (四)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先进,研究解决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逐步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健全消防工作台帐。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教育,学校每季应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教育,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职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处室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安全防范。

  (七)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灭火逃生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八)配合区教育局及消防大队开展火灾调查,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九)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二、防火检查制度

  防火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并应当填写防火检查记录。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十)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防火巡查制度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学生宿舍夜间防火巡查不少于2次。

  (七)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四、整改火灾隐患制度

  (一)为确保学校消防安全,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计划,在巡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情况必须及时向其所在的部门领导、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整改意见,切不可拖延。

  (三)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四)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应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五、消防设备定期检测、维修制度

  (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二)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三)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乱用。

  (四)对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善备用。

  (五)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严禁堆放物品。

  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一)学校内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必须符合《消防法》有关规定。

  (二)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货物,不准停放车辆和其他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三)安全管理部门每天要进行安全巡视检查,严禁安全出口上锁、堵塞,保证单位内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四)学校内所有行政教学楼、学生宿舍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须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五)安全部应对单位各种安全疏散指示牌进行检查保养,发现损坏要及时更换维修。

  (六)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七、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教职员工、学生进行教育培训。

  (二)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使学生了解应知应会的消防知识。

  (三)学校应当每年对教职员工、学生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新教职员工上岗前、新生入学后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

  (四)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教职员工经培训后,应懂得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并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六)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七)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八)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九)对每届新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由德研部组织实施);

  (十)学校应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防止用电造成火灾事故发生,凡动用电维修、安装各类用电设备者必须持证上岗。

  (二)非电工人员严禁动用、检查、安装各类用电设备,外来人员要动用电时必须交用电说明并报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后方可作业。

  (三)发现用电设施损坏、不安全(包括各类电器)应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

  (四)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插座和电线。

  (五)电工安装、维修用电设施时,一律严禁赤脚。

  (六)各处室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电工要定期对单位各类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如有发现各类电器、电线等用电设施损坏,及时更换。

  (七)所有办公室、教室等人员在离开时要切断电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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