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

时间:2023-11-12 09:03:39 合同书 我要投稿

购销合同7篇(优秀)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购销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购销合同7篇(优秀)

购销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买方:签订地点:

  卖方:签订时间:年 月 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下列条款,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买方向卖方订购烟花爆竹产品箱,合计总金额万元(万 千 百 拾 元 角 分整)。

  产品名称、牌号商标、产品类别、规格型号、单位(箱、个)、单价、数量及金额等具体项目详见《浙江省烟花爆竹订货清单》,订货清单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产品检测报告编号:

  第三条提(交)货地点、时间、方式: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第五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供应与回收:

  第六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八条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若双方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买方(章)卖方(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编邮编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电挂电挂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

  浙江省烟花爆竹订货清单

  (合同附件)

  合同编号

  买方:卖方:

  序号产品名称牌号商标产品类别规格型号单位单价

  (元)数量金额

  (万元)

  合计

购销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民致富。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决定在惠阳市水口镇______村建立马铃薯生产基地。现就生产、销售等有关问题协议如下:

  1、提供_____亩排灌方便,土质良好的耕地作马铃薯生产基地,负责生产基地各个生产、销售环节的'组织管理及协助技术员做好生产指导工作。

  2、预付50%马铃薯种苗款,(每亩需种薯贰佰市斤原种每市斤种1.3元计)。余下50%种薯款待收薯时一次性由乙方扣回。

  3、在收购期间,必须保证足够人员维持好收购现场秩序。并协助乙方做好收购、验质工作。

  4、负责农业特产税的缴纳,及乙方派出技术员的住宿场所。

  1、保证在公历十一月前将??亩生产基地所需种薯送到甲方所在地,必须保证所供种薯无病毒、抗性强,并派有经验的技术员专门指导种植生产的各个环节。

  2、负责收购全部合格薯,并在产地设点收购。合格薯收购价格为每市斤零点陆元。(合格薯标准:无机械伤,无青头,无病虫害,无腐烂,单个重量0.25市斤以上)。级外薯按每市斤零点壹伍元收购。(级外薯标准:无腐烂,单个重量0.1--0.25市斤之间)。

  3、在收购时期,公司将派人到现场负责验质、过秤,运输、付款等工作,货款扣除种薯款后,分批付给农户,收薯完毕后统一结算付清。

  4、检质工人工资、食宿费和收购时所需的包装物品均由乙方负责。

  1、乙方如不收购甲方全部合格薯,50%种薯欠款由乙方自负,每亩还需赔偿甲方500元经济损失。

  2、甲方如不将全部合格薯出售给乙方,除扣清种薯款外,每亩应赔偿给乙方500元经济损失。

  3、乙方于公历十一月前将种子送到甲方所在地,未及时将种薯送到造成甲方耕地荒芜,乙方赔付甲方每亩300元。

  以上协议条款,甲、乙双方应自觉地严格遵守,不得违约。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章): 法人代表(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购销合同 篇3

  需方:

  供方: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如下:

  二、质量要求

  在按国家质量标准充装,氧气110压力,乙炔120压力,钢瓶、配件谁损坏谁负责赔偿,若丢失,钢瓶折旧后一个按650元赔偿。

  三、交(提)货方式:供方送货到需方仓库,每次运费按200元结算,当月按需方数量,统一开记有效发票挂帐及支付(转帐)。

  四、产品验收方式:当场验收。

  五、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签字之日起生效。

  需方单位:

  供方单位:

  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4

  供方: 需方:

  由于莞惠城际轨道工程施工的需要,甲方需购买碎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形成购销合同如下: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单价、金额

  二、验收方式及换算依据:

  需方对供方进入料场的各种规格碎石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经确认属合格产品,过磅计量。

  三、结算方式:

  1、需方人员开具的正式过磅单并由过磅材料员签字为准,每月25日结算一次,供方同时提供合格税务发票,需方按结算料款得70%拨付资金。如因需方业主资金不到位而导致供方资金不能按时约定支付时,资金按拨付日期可适当后延。

  2、余款待路基工程结束并由业主全面验收合格两个月内付清。供方垫付的所有资金,需方均不承担任何利息及其他费用。

  四、质量要求:

  1、供方提供的碎石,必须满足需方对路基工程质量和技术要求,按需方提供的配合比进行加工生产,需方随时对原材料抽样检验,供方提供的碎石,必须符合需方业主文件规定、国家及铁道部质量体系和技术指标要求。

  2、需方将对供方进入场内的材料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如供方提供的材料经需方抽样检验不合格时,需方不支付材料费用,如需清除退场,相关费用由供方自理,情节严重者对需方施工造成相关的损失或影响者,需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以适当的'罚金作为补偿。

  五、进度要求:

  需方需提前十二小时向供方提供用料计划,供方必须按需方的计划及时将材料组织到位。如不能满足供方的用料要求时,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应由供方承担不能及时供应对需方造成的损失。

  六、其他约定:

  1、供方必须严格按照需方的设计要求,技术章程,行业标准,提供合格产品。每次供料由需方提供用料数据,供方负责落实,对不按计划供料需方不予承认。

  2、需方应积极、主动与供方沟通联系,保持道路平整畅通,。

  3、供方运输途中发生罚款及一切机械,交通、自然及人身事故均由供方承担,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供方必须严格按需方的时间、数量及时间组织进料,如不能满足需方要求时,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供方不得在供应中采取不正当欺诈手段,如发现情况,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在总合同价款中扣除10%作为罚款。

  6、送料人员必须听从需方现场人员及管理人员的指挥,送料车辆严禁插队、堵塞道路、影响交通秩序,寻衅滋事无理取闹。如有违反需方将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在资金结算时直接从财务扣除。

  7、供方应教育司机遵守民俗风俗,如因此而发生的纠纷及一切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需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8、采购数量暂定商议,最终数量以需方签字盖章认可的实际使用为准。如需方最终需用数量超过本合同数量时,除双方另有协商外,仍按本合同执行。

  9、本合同截止日期:本合同将于此工程用料需求量满则本合同自动失效,(若无特殊原因或因供方能力供不应求时)。

  10、本合同碎石采购单价在供货期间原则上不做调整。但由于国家宏观调控等因素引起的全国普遍性价格变化,并且在合同履行隔月以后可以对采购单价进行协商调整,协商期间,供货单位必须按需方要求供货,否则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留所欠款作为违约罚款。

  11、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可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七、纠纷解决办法:

  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需方法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持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

  供方:

  需方:

  签订日期

购销合同 篇5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年 月 日,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双方之间的原煤购销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内容如下:

  一、 货物名称:

  二、 数量: 吨。

  三、 计量方法:以火车站铁路地衡计量为准 。

  四、 质量要求:(以乙方亲自采样送检结果为准)发热量不得低于 千卡/kg,硫含量不得超过 %/kg,灰粉含量不得超过 /kg,水份含量不超过 /kg,挥发分含量不超过 %/kg.

  五、 价款: 总单价 /吨,总价款: 万元。

  六、 货物的检验:装车前 日双方共同委托法定专业技术机构检验。

  七、 货物交付时间: 年 月 日前。

  八、 货物的交付地点:邵阳(北)火车站 。

  九、 货物的交付方式:火车站火车车板交货。

  十、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

  ㈠ 甲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向乙方提供符合合同条件的原煤。

  ㈡ 甲方为乙方代办火车站 渑池—(至)—邵阳北站铁路运输手续,并向乙方交付提货单据。

  ㈢ 甲方为乙方出具煤炭销售统一发票。

  ㈣ 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每月运煤发数及结算方面的核对和相关服务。

  ㈤ 对托运的煤炭,应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规定,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保质保量运到指定地点。

  ㈥ 对托运的煤炭要保证无短缺,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责任。

  ㈦ 运输过程造成煤炭丢失,污染时,甲方应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乙方。

  乙方:

  ㈠ 煤炭托运后,乙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収煤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要求。但必须在起运之前通知甲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甲方所需费用。

  ㈡ 乙方应在获取检验结论之日起 日对货物的质量予以确认或者提出书面异议并通知甲方。

  ㈢ 乙方负有及时付款及及时接收货物的义务。

  ㈣ 因收煤地点原因造成无法卸煤时,乙方应偿付甲方卸车费用及违约金。

  十一、违约责任

  ㈠ 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应承担总货款的5%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实际损失。

  ㈡ 甲方不能提供符合数量的货物的,应按合同价款返还多收货款,并按所缺货量承担相应的铁路运费,按所缺货量总款的.5%承担违约金。

  ㈢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有权拒绝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甲方应返还所收货款,并承担本次列车铁路运费,按总价款的5%承担违约金。

  ㈣ 甲方不能按期交付货物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向第三方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有权请求返还所收货款,并有权主张与他人合同实现后的预期利益损失,甲方还应承

  担货物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

  ㈤ 乙方不能按照约定按时、足额付款,除应按合同的总价款的5%承担违约金外,还应据实赔偿甲方的损失。

  ㈥ 乙方不按照约定期限对货物进行检验或者提出异议,视为货物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十二、免责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在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 不可抗力的原因。

  2、 乙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十三、双方另行达成的协议,可作为本协议的组件。 十四、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十五、争议的解决:协商、调解,如经调解无效,在合同签订地进行诉讼。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

  签订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6

  买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一、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 、单价、金额及备注。

  二、产品质量 1、 2、 甲方对产品质量的特殊要求: 无

  3、 甲方对产品包装的特殊要求: 原装

  4、 甲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产品后五日内提出确有证据的书面异议并通知到乙方;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乙方产品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

  三、产品价款

  1、货物的总价款为:人民币¥210000元整(大写:贰拾壹万元整)。

  自签订合同当日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定金小写:¥50000。00元;剩余款项小写:¥160000。00元整应在收到产品后一次性付清。买方违约退货的,无权要求退还定金;卖方违约不能交货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四、产品交付

  产品交付地点为甲方指定所在地,若甲方对乙方产品有特殊要求的,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但甲方未能按约定付款,乙方有权拒绝交货,甲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应文件

  的,乙方有权延期交货。

  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乙方违约未能及时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产品交付后或甲方违约致使乙方拒绝交货、延期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五、价款结算:款到发货

  甲方应将全部货款一次性打到乙方账户,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货款后应于3 个工作日之内发货,乙方负责将货品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乙方公司账户名称:帐 号:

  开 户 行:

  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到对方。

  七、商业秘密

  甲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乙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均为乙方的商业秘密。无论何种原因终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同意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乙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非经乙方书面同意或为履行本合同义务之需要,甲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甲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当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金 50000。00 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等)

  九、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联系人或授权代表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乙方所作的任何承诺、通知等,都对甲方具有约束力,具有不可撤销性。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7

  合同编号:mnts— js20xxrl—**

  项目名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热电厂电煤采购

  二o一二年一月一日

  、总则

  ********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热电厂与********有限公司,就1

  ********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热电厂电煤相关事宜通过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并签订本合同。合同编号:mnts—js20xxrl—******

  合同签订地点:呼和浩特

  合同购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热电厂

  合同销方:************

  2、数量及供货期限

  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供货期限:

  3、质量

  3.1、煤种:烟煤;品种:原煤;粒度≤100mm。

  3.2、质量: 入厂煤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18.82 mj/kg(4300千卡/千克),全水分(mt)≤15%;全硫(st, ad)≤1%;灰分(aad)≤30%;挥发分(vad)≥30%;灰熔点软化温度(st)> 1300℃。

  3.3、上述质量指标中,低位发热量低于要求值时,按本合同第4.2条执行,其他指标中,如其中有一项不合格,购方可停止进煤,如经过整顿仍达不到入厂煤质量要求,购方可终止执行合同。

  4、价格

  4.1、一票结算,煤价380元/吨(含煤费、运费、装车费及17%增值税)。如遇市场调整,双方协商此价格也作相应调整。

  4.2、质价挂钩办法:如qnet,ar ≧17.98 mj/kg(4300千卡/千克),每升0.0041816mj/kg(1千卡/千克)奖0.09元/吨;16.31mj/kg(3900千卡/千克)<qnet,ar ≤17.98 mj/kg(4300千卡/千克),每降0.0041816mj/kg(1千卡/千克)扣0.09元/吨;15.05mj/kg(3600千卡/千克)<qnet,ar ≤16.31 mj/kg(3900千卡/千

  克),每降0.0041816mj/kg(1千卡/千克)扣0.12元/吨;热值低于15.05mj/kg(3600千卡/千克) ,厂方拒收,已卸入煤场按150元/吨进行结算。

  4.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煤炭市场价格大幅调整,双方协商后,对供货价格作相应调整,但必须签定调整价格的补充协议或合同。

  5、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5.1、由销方安排车辆拉运,交货地点:热电厂煤场。

  5.2、拉运煤矿及运距:*******煤矿,******公里。

  5.3、在交货前的.一切风险及费用由销方承担。

  6、验收

  6.1、数量和质量验收以金山热电厂过衡、化验结果为准。购方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对入厂煤车车采样、按批化验,每月对当月各项指标进行加权平均,依据本合同第4.1条、4.2条进行结算。

  6.2、销方在交货后5个工作日内到购方索取化验结果,若5个工作日内未取,购方视为销方对化验结果认同。

  6.3、购方应保存销方备查煤样一个月,如销方对化验结果有异议,可用备查煤样到当地煤质检验机构重新化验,化验结果双方认可。

  6.4、如销方入厂煤属下列情形之一:粒度超标、水份大、矸石或杂物多、高温或火煤、上下分层装车,购方可酌情扣吨,情节严重的,拒绝入厂、卸车,已卸煤场的,不予结算。

  6.5、销方拉煤必须为合同约定矿煤,窜矿拉煤、以近顶远、途中换煤、掺杂使假等行为,

  均属销方责任,购方除酌情扣吨外,罚款5000~10000元/车,且要求销方立即停止供煤进行整顿,屡次发生或情节严重者中止合同。

  7.结算

  7.1、本合同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7.2、销方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销方到购方核对入厂数量和质量后,购方出具结算手续。

  7.3、购方原则上在次月结算上月煤款,如遇资金困难,可适当延长结算期。

  8、计划

  8.1、销方根据发电厂月度调运计划组织供煤。购销双方应合理安排供煤计划,保持均衡进煤,如因发电厂原因造成计划未完成,后续月度予以增补,如因销方原因造成计划未完成,后续月度不予以增补。

  9、本合同生效条件及有效期

  9.1、本合同生效须满足下列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9.2、本合同执行期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合同一式八份,购销双方各执四份。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10.2、凡因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可呈报各自的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后仍不能解决,则应将纠纷提交签约地法院提出诉讼。

  10.3、法院判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4、诉讼费用由败方支付,除非判决书中另有说明。

  10.5、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合同中未提交诉讼的部分,双方应继续执行。

  11、违约责任:

  11.1、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12、其他

  12.1、本合同只对购销双方具有法律约束,不针对任何第三方。除购方事先书面同意外,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视为合同无效。

  12.2、如销方在签订合同后,两月内没有与购方联系,视销方单方终止合同。 12.3、在合同煤量和合同期限内,进煤时间和进煤量服从购方安排。

  12.4、本合同未尽事宜,购销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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